第二节《订立合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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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法-合同: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债法-合同: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31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 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 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改变的,视为反要约。
立法理由:效率取向。
3. 在承诺期间作出 合同法第23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
解决什么问题?
缔约接触,但契约未成立或无效,因而
(1)不能主张契约违反的责任; (2)未必能主张侵权,责任(因为不能满足侵权行为
的构成要件--一般注意义务与特别注意义务)
责任基础:行为人违反了契约前义务(基 于缔约接触而产生的保护、告知、忠实等 义务——保护性义务)
二、构成要件
(二)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 撤回:要约人对于尚未生效的意思表示阻止其生
效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第17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 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 时到达受要约人。
2. 要约的撤销 要约的形式拘束力。要约得否撤销? 撤销的时点——针对已生效的要约 立法例:
2.单独行为说:广告人单方的意思表示,无须承诺。 单独行为说似较为合理。如采契约说,将产生问题:
若完成行为之人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则可能因 能力缺陷而影响合同的效力,从而使其丧失报酬请求权;
不知有广告而完成特定行为之人,将无法取得报酬;
契约说在理论上也具有一定合理性
所谓“契约原则”:除法律直接规定外,原则上债务 产生于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如赠与的合同属性)
三、承诺的迟到与迟延
承诺的迟到:迟发迟到——新要约 特殊的承诺迟到:未迟发但迟到的承诺
合同法第29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 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 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 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 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 有效。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知识结构简图】 要约
合同成立的方式
合同成立的普通方式 合同成立的特殊方式
承诺
合同的普通条款
合同的条款 合同的其他条款
书面方式
合同的方式 行动方式
合同的成立
其他方式
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成立的地点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第一节 合同订立概述
一、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
➢提示:要约需求明白详细,需求有订立合同的意思 表示,而要约约请是希望相对人向自己收回要约。案 例中甲的讯问和乙的反问均是要约约请,而甲、乙各 自的回答均为要约。
要约约请的方 式
➢ 1、寄送的价目表 ➢ 2、拍卖公告 ➢ 3、招标公告 ➢ 4、招股说明书 ➢ 5、商业广告
【案例剖析2-4】
某商场搞促销,广告内容如下:2003年2月 6日,本商场停止10周年店庆,为答谢新老顾客, 推出一元某款冰箱10台,售完为止。该6日清晨 就有顾客排队在商场门口等候,9点营业时间, 商场开门。前几位顾客直冲冰箱卖场,不问价钱 就占住该款冰箱,要求买家兑现一元承诺。买家 以〝一元冰箱已被顾客 订购〞为由拒绝执行广 告中的承诺。请剖析该商场广告的性质
【案例剖析2-1】
裕达公司因消费需求,急需一批铝锭,于是该公司 推销科科长给乾坤机械厂 ,要求乾坤机械厂马上送一 批铝锭到裕达公司。双方在 中对铝锭的型号、数量、 和单价等达成了分歧意见。乾坤机械厂送货,裕达公司 以〝双方未正式签署正式的合同〞为由拒收。该案例中, 裕达公司的理由能否成立?
提示:合同的实质是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分歧,假设没 有法律特别规则或许当事人特别商定,采取何种方式订 立合同不影响合同成立的认定。上述案例是买卖合同, 当事人并没有商定必需签署正式的合同书文本;双方经 过行动的方式曾经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分歧意见,所以 该合同成立,裕达公司应当实行该合同。

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考点重点归纳总结

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考点重点归纳总结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本章叙述了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的履行的全过程,概念较多,难度较大,实用性很强,历年考试分值都比较高,是重要的一章。

本章几乎每年都有主观题出现,所以要加强知识点的综合运用,而且本章的综合题很可能会与其他章的内容结合出题,要注意结合应用。

2013年本章教材有一些局部调整,并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做了一些实质性修改。

第一节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对合同做如下分类:1.以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做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2.按照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3.按照法律、法规是否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按照双方是否互负给付义务为标准,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5.按照当事人权利的获得是否支付代价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6.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合同法,即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包括:(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2)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同时还包括自然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借贷、赠与等合同关系。

(3)在政府机关参与的合同中,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时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4)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2.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相关考点】依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例题·单选题】下列合同中,不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

《合同管理》第二章 合同法律知识

《合同管理》第二章   合同法律知识

第二章合同法律知识第一节概述一、合同 P. 71.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22. 契约——是依据利益关系和理性原则签订的必须遵守的协议。

二、合同分类 P. 10—11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合同作出不同的分类:1. 合同法的基本分类。

《合同法》分别将合同分为15类: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合同法对每一类合同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2. 按学术理论来分类(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并不相互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合同。

工程建设合同属于双务合同。

(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监理合同等)——实践合同则要求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或者其他给付义务的合同(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等)(3)主合同与从合同1)主合同——是指独立存在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2)从合同——是以主合同存在为前提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如:担保合同、工程保险合同、分包合同是典型的从合同)。

(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如果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不要式合同。

(5)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3. 根据合同的效力划分——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和可变更的合同4. 按合同内容划分 P. 78——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咨询服务合同、物质设备采购合同、总包合同、分包合同等。

5. 按计价方式划分 P. 79——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价酬金合同三、合同的法律特征1.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3.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商品交换首先要求自由。

《合同法》 第2章 合同的订立PPT课件

《合同法》 第2章 合同的订立PPT课件
13
理解与运用:
▪ 其一,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原则上应认定为要约 邀请。
▪ 其二,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 施”的认定,应根据红线图来确定其范围。
▪ 其三,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 影响”的认定,应围绕以下两点来理解:(1)出 卖人所作的说明和允诺不仅具体确定,而且对买受 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价格判断确实有重大 影响;(2)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 屋及相关设施作出的说明和允诺,对买受人的判断 构成重大影响。
4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 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3)数量;(4)质量;(5) 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P12)
▪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 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 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合同法解 释二》,P1)
5
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 一、要约 ▪ (一)概念和构成要件 ▪ 1、概念。 ▪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经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
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 示。 ▪ 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内容具体确定; ▪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 示约束。
企业)
3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
▪ (一)书面形式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
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 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二)口头形式 ▪ (三)其他形式

民法典的合同订立方式是什么

民法典的合同订立方式是什么

民法典的合同订⽴⽅式是什么签订合同对当事⼈权益保护是⾮常重要的,⽽订⽴合同的⽅式是⽐较多的,当事⼈订⽴合同时,要遵守⼀定的原则,如公平、⾃愿、平等、合法等,那么民法典的合同订⽴⽅式是怎样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的合同订⽴⽅式是什么合同当事⼈可以通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合同,法律有规定的,要以书⾯形式签订。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九条【合同订⽴形式】当事⼈订⽴合同,可以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数据交换、电⼦邮件等⽅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的数据电⽂,视为书⾯形式。

⼆、签订买卖合同怎么审查对⽅信誉在实践中,公民法⼈具有了民事⾏为能⼒,并不表明他们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就⼀定能认真地完全履⾏合同义务。

如果对⽅的合同义务不能全⾯正确实际履⾏,当事⼈签订买卖合同的⽬的就不会实现。

特别是在⼀⽅当事⼈使⽤欺诈⼿段与对⽅签订合同,往往使被欺诈⽅遭受损失。

为了减少避免发⽣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调查对⽅当事⼈的商业信誉也是很有必要的。

这是因为信誉较好的当事⼈⼀般都能⾃觉信守合同,⽽信誉较差的当事⼈往往失信⾷⾔,不认真履⾏合同。

通过审查对⽅的信誉,选择信誉较好的当事⼈作为签约伙伴,是防⽌在履⾏时受欺诈的⽅法之⼀。

签订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主体民事⾏为能⼒、履约能⼒、代理资格的审查。

由于合同签订当事⼈的法律观念仍⽐较淡薄,因签订双⽅不具备主体资格⽽导致合同⽆效的情况时有发⽣,⽽且当事⼈往往还不⾃知。

建议买卖合同双⽅当事⼈最好事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及时审查对⽅信息,如有疑问,可以请律师协助。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订⽴合同,可以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如果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当事⼈应该通过书⾯形式签定合同。

书⾯合同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等形式。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7篇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7篇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7篇篇1合同订立协议甲方(以下简称“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协议。

本合同是关于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的规范,特此约定如下:第一条合同订立的基础和原则1. 合同订立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 合同订立应基于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 合同双方应具备相应的法律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条合同双方的义务1. 买方义务:(1)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按照合同约定接受货物或提供服务;(3)遵守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 卖方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或服务;(2)遵守合同约定交付期限;(3)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合同订立的程序1.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2. 合同双方应签署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合同签署后,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第四条合同的内容1. 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双方名称、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

2. 合同中的条款应具体、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3.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应明确双方违约时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2.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3. 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的法律效力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订立方式

合同订立方式

(四)订立合同的方式订立合同的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过程。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1.要约(1)要约的概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在要约中,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要约发向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如果当事人一方所作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则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比如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

(2)要约的效力:《合同法》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生效后,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表现为:使得受要约人取得承诺的资格,而对要约人则受到一定的拘束。

2.承诺(1)承诺的概念;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的效力:《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生效时合同即告成立,对要约人和承诺人来讲,他们相互之间就确立了权利义务关系。

(二)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争议,是指当事人双方对合同订立和履行情况以及不履行合同的后果所产生的纠纷。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1.和解和解,是指争议的合同当事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经过谈判和磋商,自愿对争议事项达成协议,从而解决合同争议的一种方法。

和解的特点在于无须第三者介入,简便易行,能及时解决争议,并有利于双方的协作和合同的继续履行。

2.调解调解,是争议当事人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通过其劝说引导,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以解决合同争议的一种方式。

仲裁机构调解是指当事人将其争议提交仲裁机构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将调解纳入仲裁程序中,由仲裁庭主持进行,仲裁庭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只有调解不成才进行仲裁。

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3.仲裁仲裁也称公断,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第三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决,井负有履行裁决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这种方式的特点是;第一,从受案依据看,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在仲裁协议中,当事人应对仲裁事项的范围、仲裁机构等内容作出约定,因此具有一定的自治性。

《合同法》教学大纲

《合同法》教学大纲

《合同法》教学大纲一、使用说明(一)课程性质依据教学计划的规定,本课程属于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对教学计划和学生培养目标的实现起着重要作用。

本课程属于民法学的分支学科,是对民法学的进一步学习和掌握。

(二)教学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法律术语、基本原理和学说、基本法律制度和规则;熟悉我国现行合同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机关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了解国内外合同法或债法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学会分析和解决合同纠纷和案例的方法和技巧;进一步加强法学专业学生的民法知识,培养民事法律思维、推理能力和交流和表达的能力。

(三)教学时数课堂授课时数72课时,每周4课时,实践课时9课时。

1、课堂课时分配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6课时第二章合同的订立6课时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6课时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8课时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4课时第六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4课时第七章违约责任 6课时第八章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与赠与合同 6课时第九章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 6课时第十章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与运输合同 6课时第十一章技术合同 4课时第十二章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 4课时第十三章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 6课时2、实践教学第四周学生案例角色扮演 3课时第十周组织学生模拟法庭 3课时第十一周组织学生模拟法庭 3课时(四)教学方法以教师运用多媒体课件课堂讲授为主,辅以组织学生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模拟法庭、课堂讨论、学生辩论等方式,体现实践性教学的特点。

(五)面向专业适用于法学专业本科生(含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法律新闻等方向)。

二、教学内容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一)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合同概念,掌握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概念、范围、分类以及我国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法律渊源和基本原则等。

(二)教学内容教学主要内容为合同的概念、性质、分类;合同法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等。

合同法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ppt课件

合同法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ppt课件
无撤销
1、甲向乙发出一份信函:我处现有存粮若干, 欲卖与你方,速派人前来。——是不是要约?
2、甲向乙发出一份信函:我处有上等棉花 1000公斤,单价每公斤50元,欲售与你方, 限10日内答复,若不答复则视为同意。结果, 乙方没有在10 日内答复。——乙方是否违约?
3、甲方口头向乙方订购一批货物,乙方没有 立即回复,而甲方随后与丙方签定了合同,乙 方组织好货源后答复甲方要求拉货。——甲方 是否违约?
时间 要约生效前
要约生效后,但承诺人尚未做出 承诺
形式
通知
先于或同时与 要求 要约到达受要 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
约人
限制 无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 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 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 准备工作。
(五) 要约的失效
诺; 变更。
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
要约的广泛性持久性细节性要约的广泛性持久性细节性要约的广泛性持久性细节性要约的广泛性持久性细节性条款的一方事先决定性条款的一方事先决定性条款的一方事先决定性条款的一方事先决定性条款的非协商性条款的非协商性条款的非协商性条款的非协商性当事人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性当事人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性当事人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性当事人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性签订的快捷性经济性签订的快捷性经济性签订的快捷性经济性签订的快捷性经济性1立法控制立法控制第第3939条条提示说明义务提示说明义务第第4040条条某些条款无效某些条款无效法律调整22司法措施司法措施第第4141条条解释规则解释规则3行政措施行政措施行政机关审核或提供合同范本行政机关审核或提供合同范本一合同权利与义务11给付义务给付义务22附随义务附随义务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一概念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订立合同的方式包括哪些

民法典订立合同的方式包括哪些

民法典订⽴合同的⽅式包括哪些⽣活中处处可见合同;乘客站在站牌下等待这个被视为邀请,公交车在站牌停下视为要约,乘客上车就是承诺。

其他的还有很多;要约和承诺是订⽴合同的的两⼤构成要素;订⽴合同有⼝头、书⾯等形式。

那在民法典中,订⽴合同的⽅式包括哪些呢?店铺⼩编为⼤家解答相关知识。

⼀、民法典订⽴合同的⽅式包括哪些1、(⼀)⼝头形式⼝头形式,是指当事⼈只⽤⼝头语⾔为意思表⽰订⽴合同,⽽不⽤⽂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

⼝头形式在⽇常⽣活中经常被采⽤。

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的零售等⼀般都采⽤⼝头形式。

合同采取⼝头形式,⽏须当事⼈特别指明。

凡当事⼈⽆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头形式。

但发⽣争议时当事⼈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采取⼝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任何⽂字的凭证。

⼈们到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的要件。

以⼝头形式订⽴合同,可以简化⼿续、⽅便交易提⾼效益,但其缺点是发⽣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的合同,不宜采⽤这种形式。

2、(⼆)书⾯形式书⾯形式,是指以⽂字表现当事⼈所订⽴的合同的形式。

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件,都是合同的书⾯形式的具体表现。

《民法典》第469条规定,“书⾯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数据交换和电⼦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合同必然由⽂字凭据组成,但并⾮⼀切⽂字凭据都是书⾯合同的组成部分。

成为书⾯合同的⽂字凭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有某种⽂字凭据,当事⼈或其代理⼈在⽂字凭据上签字或盖章,⽂字凭据上载有合同权利义务。

书⾯合同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以下⼏类:(1)、表格合同。

它是当事⼈双⽅合意的内容及条件,主要体现为⼀定表格上的记载,能全⾯反映当事⼈权利义务的简易合同。

合同法课件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合同法课件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2019/1/26
29
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特殊形式

一、招标、投标程序 1、招标 —— 要约 2、投标 3、开标、验标 ——承诺 4、定标 5、签订合同
2019/1/26
30

二 、拍卖程序 1、委托拍卖合同 2、拍卖公告 ——要约 3、竟买 4、拍定 ——承诺
2019/1/26
31
第三节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2019/1/26
11

3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又称为要约的实质拘束力,指受要约人 在要约发生效力时取得承诺的资格 没有承诺的义务
没有通知的义务
2019/1/26
12
4 要约的存续期间 是指要约受承诺拘束的期间,又称承诺期间 定有存续期间
口头要约 未定有存续期间
书面要约

合理期
2019/1/26


第二章 习题 1、比较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2、试述要约与承诺的效力 3、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4、什么是格式合同?如何对其进行解释?
2019/1/26
41


请回答有关要约与承诺的几个问题: 1、甲向乙发出一份信函:我处现有存粮若干, 欲卖与你方,速派人前来。——是不是要约? 2、甲向乙发出一份信函:我处有上等棉花 1000公斤,单价每公斤50元,欲售与你方, 限10日内答复,若不答复则视为同意。结果, 乙方没有在10 日内答复。——乙方是否违约?
35
2019/1/26

格式合同的特征
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
、合同条款单方事先拟订性
3、合同条款具有不变 性 同双方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性
2019/1/26
36
二、格式合同的无效(40条)

《合同法教案》课件

《合同法教案》课件

《合同法教案》课件第一章:合同法概述1.1 合同法的定义与性质1.2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3 合同的分类1.4 我国合同法的历史发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2.1 订立合同的能力2.2 订立合同的方式2.3 合同条款2.4 订立合同的程序第三章:合同的效力3.1 合同效力的含义3.2 合同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情形3.3 合同效力的认定与证明3.4 合同效力的法律后果第四章:合同的履行4.1 合同履行的原则4.2 合同履行的规则4.3 合同履行的担保4.4 合同履行的期限与方式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5.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5.2 合同转让的条件与程序5.3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5.4 合同变更和转让的法律后果第六章:合同的解除6.1 合同解除的概念与类型6.2 合同解除的条件6.3 合同解除的程序6.4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第七章:违约责任7.1 违约责任的概念与特点7.2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7.3 违约责任的免除7.4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第八章:合同的终止8.1 合同终止的概念与原因8.2 合同终止的程序8.3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8.4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的关系第九章:涉及合同法的相关案例分析9.1 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案例分析9.2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案例分析9.3 合同变更和转让的案例分析9.4 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的案例分析第十章:合同法的适用与争议解决10.1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0.2 合同法的解释与应用10.3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0.4 合同法的国际私法适用重点和难点解析一、合同法概述补充说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的精神核心,对于理解整个合同法体系至关重要。

合同的分类是对合同进行法律判断和处理的基础,了解不同类型合同的特点有助于正确处理合同纠纷。

二、合同的订立补充说明:订立合同的能力涉及到合同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合同有效性的前提。

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完备的合同条款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法》电子教案

《合同法》电子教案

《合同法》电子教案第一章:合同法概述1.1 合同法的定义1.2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4 合同的分类第二章:合同的订立2.1 订立合同的方式2.2 合同的要约2.3 合同的承诺2.4 合同条款的完整性第三章:合同的履行3.1 履行合同的原则3.2 履行合同的时间和地点3.3 履行合同的方式3.4 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4.1 合同变更的条件4.2 合同解除的条件4.3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法律后果4.4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五章:合同的违约责任5.1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5.2 违约责任的种类5.3 违约责任的免除5.4 违约责任的追究程序第六章:合同的转让6.1 合同转让的概念与条件6.2 合同转让的方式6.3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6.4 合同转让的法律效力第七章:合同的终止7.1 合同终止的原因7.2 合同终止的效力7.3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7.4 合同终止后的债务处理第八章: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8.1 无效合同的认定8.2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8.3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8.4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程序和后果第九章: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仲裁解决9.4 诉讼解决第十章:合同法的适用与解释10.1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0.2 合同法的解释规则10.3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10.4 合同法的补充规定重点和难点解析重点环节一:合同法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其适用范围包括各类合同,如买卖、租赁、借款、服务等。

重点环节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合同法的基本环节,包括要约和承诺阶段。

要约是指一方向对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对方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条款的完整性是合同成立的关键,缺少必要条款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重点环节三: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涉及履行原则、履行时间和地点、履行方式等方面。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3、格式条款无效
1)概念
2)条件
4、格式条款的解释 5、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的采用
三、内容 •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 2、标的
• 例如:旅游合同中旅游业经营者的旅游服务行为。
• 3、数量
• 例如:旅游合同中游览景点数目。
• 4、质量
• 例如:质量是以国家制订的旅行社服务标准,导 游服务标准来检验旅游服务质量。
第六节 违约责任
• 一、概述 • 1、概念: • 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 • 2、违约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
(违约责任不要求证明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 而只要行为人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 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
• 1、一方违约时的违约责任的承担 • 2、双方违约时违约责任的承担 • 3、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时违约责 • 任的承担
务的情形。
区别
担保
定金 有
预付款 无
金额
价款或服务费 的一部分,小 于合同标的额
的20%
价款的部分、全部或 更多
违约
加倍返还或无 如数退还并承担该款
权要求返还
项的利息
• (四)预期违约
• 1、概念:
• 指在合同订立之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 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行为
• 三、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合并或分立后权利
与义务的行使和承担。 • (《合同法》第90条规定)
• 1、连带债权 • 2、连带债务 • 四、合同终止 • 1、概念: • 指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已经消灭或不再履
行,从而使合同关系结束。
• 2、终止的情形
•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 2)合同解除 • 3)债务相互抵消 •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 5)债权人免除债务 • 6)债务债权归属一人 •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的订立方式及受理

合同的订立方式及受理

合同的订立方式及受理合同书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甲方与乙方欲就下述事项达成一致,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的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当事人就甲方提供的产品/服务的内容、价格、交付方式等方面的约定,并为双方的权益提供保障。

第二条合同的订立方式本合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订立:1. 双方当事人线下签署书面合同;2. 双方当事人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互相签署合同的电子文档;3. 双方当事人通过电子合同平台签署电子合同。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订立合同,双方均应全面、真实地履行自身的义务,并尽力保护对方当事人的权益。

第三条合同的受理1. 双方当事人通过线下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时,双方应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并保留签字盖章的原件作为合同的有效证据。

2. 双方当事人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互相签署合同的电子文档时,应确认电子文档合同的真实性,并在邮件或传真中明确表示同意接受合同内容。

3. 双方当事人通过电子合同平台签署电子合同时,双方应遵守电子合同平台的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完成签署合同的操作。

第四条合同的生效与解除1.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并采取合同的订立方式及受理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达成。

2. 若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违反了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改正。

3. 若一方当事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的内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严重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合同约定生效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六条附则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作出的修改、补充或终止合同的协议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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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订立合同的方式
沈阳市旅游学校 李君娜


合同的订立就是当事人依法实施一系列行为来 缔结合同关系,那么合同订立的主体有哪些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学习目标
学 习 目 标
掌握订立合同的方式(要 知识目标 约和承诺)、 要约和要 约邀请的区别
能力目标
在实际工作中,能依法 处理矛盾,解决争议
【思考题】
提示: (1)传真一是要约邀请,因为该传真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 出要约,而且该传真仅具有价格要素和型号要素,欠 缺数量要素,标的无法明确具体;传真二是要约,此 传真包含了价款、型号、数量、交付等要素,已经具 备要约的构成要件;传真三是承诺,该传真对前述传 真的内容表示同意,仅仅在履行日期上作了非常合理 的推延,对方并没有及时表示反对,则该意思表示就 是合格的承诺。 (2)合同成立。甲公司的传真三是承诺,因为他对要约仅 仅做了非实质性变更,要约方并没有及时反对,故该 意思表示是承诺。
承诺通知一旦到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
【思考题】(单选)
1、要求变更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 提出变更旅游合同的建议,这实质上是(B ) A要约 B新要约 C承诺 D新承诺 2、2005年9月3日,甲乙两人在街头偶遇,甲 对乙说:“我要去旅游,你借我1000元吧?” 乙说:“没问题,但得等我10号发工资后”。 C 对于甲乙间的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成立且生效 B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C合同不成立也不生效 D合同为附条件合同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含义不同 要约 邀请 对象不同 约束力不同 法律后果不同 一经接受进入 要约
唤起别人的 向不特定 预备行为, 注意,希望 的多数人 不具有法律 意义 他人向自己 做出 发出要约 希望和他人 向特定的 对要约人具 订立合同 人做出 有法律约束 力
要约
一经接受,合 同成立
三、承诺
1、这份旅游合同主体分别是谁? 2、王女士和旅行社订立合同经过了哪 些程序? 合同订立是动态过程: 是合同当事人进行 接触、谈判、洽商直到达成合意的全过程。 合同法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 要约、承诺方式”。这是订立合同的必经 程序
本节课的主要内容
要约的含义和构成要素 要约邀请 承诺及其要件
【思考题】(多选)
1、下列(DEFGH )是要约邀请,( ABCI )是要约。 A出租车司机在马路上将“空车”牌挂起 B超市里标价商品的陈列 C公共场所自动售货机的设置 D旅行社在报纸上所做的国庆节旅游产品宣传 E寄送的价目表 F拍卖公告 G招标公告 H招股说明书 I悬赏广告
【思考题】(多选)
2、要约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 ABC A有订合同的清楚明确的意思表示 B内容具体明确 C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 约束 D合理的等待期限
【案例分析】
顾客甲在逛商场时看到一件时装,上前询问售 货员乙:“这件衣服多少钱可以卖?”乙回答 道:“你愿意出多少钱买?”甲回答:“400 元,你卖不卖?”乙回答:“至少500元,少 了不卖”。请问本案例中,甲、乙的哪些行为 是要约,哪些行为是要约邀请?
提示:要约需要明确具体,需要有订立合同的意思 表示,而要约邀请是希望相对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案例中甲的询问和乙的反问均是要约邀请,而甲、 乙各自的回答均为要约。
行为目标
做一名知法懂法的旅游 从业者
情景一(导入)
一天,王女士正在办公室上班,接到朋友李女士的电话。 李:最近我们旅行社推出海南6日游,3870元,价格比较 优惠,你有意参加我们的旅游团吗? 王:我很想去,但价格有点贵,能否便宜点? 李:你如果决定去,我们签合同时再协商。 第三天,王女士到旅行社准备签订合同,李女士递给王 女士一份旅游线路安排表。王女士对旅游行程的安排 比较满意,从但对旅游价格提出了异议。经过近一个 小时的协商,最后双方对旅游价款(旅行社最低价 3590元)达成了一致,签订了旅游合同。
承诺的构成4要件:
1、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3、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的期限内做出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案例分析1】
某商场搞促销,广告内容如下:2003年2月6 日,本商场进行10周年店庆,为答谢新老顾客,推 出一元某款冰箱10台,售完为止。该6日凌晨就有 顾客排队在商场门口等候,9点营业时间,商场开 门。前几位顾客直冲冰箱卖场,不问价格就占住该 款冰箱,要求买家兑现一元承诺。买家以“一元冰 箱已被顾客电话订购”为由拒绝执行广告中的承诺。 请分析该商场广告的性质
一、要约
(一)要约的含义
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 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教材》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主动提出与他 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通常被称为报价或发 盘。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人 称为受要约人或者要约相对人。
(二)要约的构成三要素
1、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要约人
提示:该商场的广告,内容具体明确,可以构成要约。
【案例分析2】
甲向乙邮寄了一封信件,要求以2000元价格购买乙 正在使用的电脑,并声明:若乙在20日内不提出异 议即视为接受。乙收到该信件后不置可否。一个月后, 甲登门,要求付款提货,遭乙拒绝。请问,乙是否应 该交付电脑?
提示:根据《合同法》,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约 定或者法律特别规定,单纯的沉默不构成接受或者同 意他人的意思表示。在本案例中,甲的行为构成要约; 但由于双方并无相关约定或者管理,乙的沉默不构成 承诺,故合同未成立,乙也没有义务交付电脑。
【思考题】(多选)
3.下面哪些言辞属于要约?(BD ) A、甲对一直想购买其珍藏的猴年邮票的乙说“我正在 考虑是否要将这张邮票卖给你。” B、某建筑公司发传真给某水泥厂,上面写着“请速运 20吨150型号水泥来我司。” C、某大学生张三勤工俭学出售IC卡,他在各个学生 宿舍都散发了销售传单,上面写着“面值100、50、 30元的IC卡9折优惠,如需要请呼191--88888” D、赵六素来想购买好友郭七祖传的一副黄庭坚真迹, 郭七都不肯割售。一日,两人共饮都有七分醉意,赵 六以言语相激,说郭七自己不懂欣赏书法却不肯出售 黄庭坚真迹,郭七不胜赵六之激,便说,“好,你拿 30万块钱来,这副画就归你。”
【案例分析3】
提示:甲的函件内容具体明确为要约,该要约到 达生效;乙是以通知的方式表示完全同意,为承 诺;丙是以实际行动的方式表示承诺;丁更改了 要约的实质内容,是一份新的要约;戊的回函在 价格上与甲的要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传真①,称:“现有XX型号 水泥一批,价格优惠,每吨仅200元;存货不多, 预购从速”。乙公司随即回电(传真②):“需 水泥50吨,于7月9日在贵公司处提货。”甲公司 立即回复“同意,但7月9日周末,请7月10日来 提货”(传真③)乙公司收到后再未与甲公司联 系。 问题:(1)三个传真的法律性质。 (2)甲乙公司的合同是否成立?
小结——本节课内容架构
订立合同的方式
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人)
通知、默示
承诺
(受要约人)
有效区分
构成3要素
有效承诺4要件
作业
1、什么是要约和承诺? 2、要约与要约邀请如何进行有效区分?
【难点追问】
要约与要约邀请如何进行有效区分?
(1)依照法律规定 (2)根据当事人主观意愿(特别说明 “仅供参考”等) (3)根据交易习惯
【案例分析3】
甲建筑公司向乙、丙、丁、戊水泥厂各发函,称, “急需X号水泥1000吨,每吨价格300元,货到 付款。”乙水泥厂收到函件后立即回函“函收到, 即日发出”;丙水泥厂收到函件后,未直接回函, 但当即组织车队运输该型号水泥1000吨,给甲送 过去;丁收到函件后,立即回函“同意发货,款到 即发”;戊收到函件后,立即回函“同意发货,价 格为320元/吨。”请分析上述上述乙、丙、丁、 戊的行为是否构成承诺?
【思考题】(单选)
3、下列情形中,( D )为承诺。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得知后表示接受甲的条件 B丙向丁发出要约,丁考虑后向戊表示接受丙的要约 C张某向孙某发出要约,要求10天给予答复,过期 视为承诺,孙某未能如期答复 D王某根据广告上刊登的价格,给某体育用品厂汇款 购买某型号的体育用品 4、承诺( A )的方式做出 A应当以通知 B可以以通知 C可以以缄默 D可以以不行为
(一)承诺的概念和条件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 在于,一经承诺,即告合同成立。 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3、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的期限内做出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二)承诺的方式
一般以明示(通知)的方式做出。(语言、文字、 其他直接表达意思的方式通知要约人) 按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要求的方式进行承诺。
是合同的主动方)
2、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 3、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 束。
二、要约邀请
《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 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 订立合同过程中的预备行为,不是必备程 序。 常见的要约邀请: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 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 为要约邀请。 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 要约(如悬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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