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修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省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
资质等级: 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 建筑面积、结构、户型:
1.3 工程内容:(见工程预算表和施工图)。
1.4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1 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 乙方包工不包料。
1.5本次工程包工内容:1、基础工程(根据图纸需要外加的部分及所有墙体、楼面、露台等防水、围墙施工);2、室内装修工程(含:阳台的封闭、其它根据图纸进行);3、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制作的家俱;3、庭院的设计及施工(不包含苗木的提供和施工)。1.6 本次工程包料内容:第1条1.5款所含工程所有需要的材料。
1.5 工程期限:天(年月日至年月日)。
1.6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2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第三方工程监理,甲方应与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3条施工图纸
3.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
3.2 施工图纸必须完整、其设计深度应能满足施工的要求。
3.3 施工图纸所标明的材料、施工方法应符合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制定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Q/OCLK002-2005)的要求。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装修工程或装修项目。
第4条甲方工作
4.1 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保证施工过程中水、电、暖气的供给,以便于正常施工。
4.3与乙方协调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
4.4 不得强令乙方违章作业。
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6 有关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任何名目的物业管理费、物业押金、施工管理费、吊装费、电梯使用费、配合费、垃圾外运费等)。
第5条乙方工作
5.1 拟定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5.2 严格执行施工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按质按量如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3 对于高空作业、带电作业、机械操作等各种情况下的施工,乙方都需充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自身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健康负全责,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5.4乙方在施工中要做好半成品、成品、设备以及甲方所购装修材料、甲方的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保护工作,甲乙双方对现场上述产品确认后,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失责任。
5.5 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房屋以及相邻居民的管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和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6 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甲方生活方式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5.7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修活动。
5.8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第6条工程变更
6.1 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装修项目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作为竣工结算和工期顺延的依据。6.2 增加项目的单位造价以合同预算为依据,原预算没有的双方协商约定。
6.3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约定的装修项目,若减少项目造价与增加项目造价之差超过
合同预算总价10%时,甲方需将减项部分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6.4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取消未做部份的装修项目,乙方应全额退还取消项目的装修款,不受6.3条款的制约。
第7条材料供应
7.1本次工程属包工包料工程,乙方在采购前需要与甲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品牌、型号、价格等)得到甲方认可后再进行采购,所有材料进场前必须由甲方签字,以上将做为工程款结算重要依据。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表一)
7.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和不能及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影响施工时,应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或延期违约责任。
7.3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前应通知乙方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7.4 甲方自购材料的损耗率按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发布的《住宅装饰装修一般项目参考基价》之附录《主要装饰装修材料损耗率参考表》执行。若损耗率超出此约定致使材料短缺,由乙方补足。7.5 乙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表二)
7.6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乙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7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前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7.8 乙方供应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7.9 双方所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要求。
7.10 一方对另一方供应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主张方先行垫付,责任方承担。
第8条工期顺延及延误
8.1工地不符合施工条件、工程量变化以及设计变更,工期顺延。
8.2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3《合同》及工程报价单中的“工期”指的是符合物业等管理部门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准许施工的有效工期(静音施工工期属非有效工期)。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物管部门禁止施工则工期顺延。
8.4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于甲方自己订购的材料、设备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每延期一天甲方需承担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延期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10%。
8.5由于乙方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排等施工管理原因造成的延期,每延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施工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延期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10%。
8.6 双方原因造成延期赔付总额均不得超出合同金额的10%。
第9条质量标准
9.1 本工程质量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