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淮北矿区邹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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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电解铝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7〕891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电解铝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7〕891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电解铝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问题的复函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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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解铝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办环评函〔2017〕891号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电解铝验收有关问题的请示》(甘环发〔2017〕64号)收悉。

经研究,函复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是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所规定的环境保护设施和其他相关措施,适用当时的标准、规范和准入要求等。

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准入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新规定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规定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发布的《铝行业规范条件》提出“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因此,电解铝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涉及防护距离的,仍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确定的要求执行。

特此函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6月8日
——结束——。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濉溪县鸿源煤化有限公司焦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护验收意见的函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濉溪县鸿源煤化有限公司焦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护验收意见的函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濉溪县鸿源煤化有限公司焦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护验收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03.09•【字号】皖环函〔2016〕263号•【施行日期】2016.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濉溪县鸿源煤化有限公司焦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皖环函〔2016〕263号濉溪县鸿源煤化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濉溪县鸿源煤化有限公司焦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鸿源煤化〔2016〕第2号)及附送的《安徽省濉溪县鸿源煤化有限公司焦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验〔2016〕第01号)收悉。

2016年2月24日,我厅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工程位于濉溪县经济开发区,设计规模为年产60万吨焦化生产线。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备煤车间、炼焦车间、煤气净化车间、以及公辅、环境保护设施等。

工程总投资35326.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471.4万元。

2014年5月,我厅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皖环函〔2014〕703号)。

工程于2011年5月开工建设,2012年7月基本建成。

2014年6月,经我厅同意投入试生产(皖环函〔2014〕938号、皖环函〔2014〕1322号)。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

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已同步建成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煤转运站及运煤通廊为封闭式,精煤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建有洒水抑尘装置,煤粉碎机室设置1台袋式除尘器,废气净化后通过高25米排气筒排放。

焦炉装煤与出焦共用1台除尘器,交替运行。

推焦时产生的烟尘由除尘罩收集进入除尘站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通过高20米排气筒排放。

运焦通廊封闭,筛焦楼设1台袋式除尘器,各转运站、皮带通廊设除尘喷水网。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关于_____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_____公司:依据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受你公司委托,我们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组织了有关单位和专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你公司_____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工作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并认真讨论和审议,形成了如下验收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_____,总投资_____万元,其中环保投资_____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_____,生产规模为_____。

项目于_____年_____月开工建设,_____年_____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一)废水治理设施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_____。

建设了_____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达到了_____排放标准,排入了_____。

(二)废气治理设施废气主要来源于_____。

采取了_____废气治理措施,废气排放满足_____标准要求。

(三)噪声治理设施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_____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了_____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_____。

按照相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各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_____排放标准。

(二)废气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各项污染物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_____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_____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符合相关规定,去向明确。

四、环境管理情况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了环保责任人,建立了环保设施运行台账。

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估,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验收结论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污染物排放达到了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环境保护部关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淮北矿区信湖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境保护部关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淮北矿区信湖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境保护部关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淮北矿区信湖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5.21•【文号】环审[2014]127号•【施行日期】2014.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淮北矿区信湖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127号)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审查〈安徽淮北矿区信湖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淮矿征环〔2013〕341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境内,属国家规划的两淮煤炭基地淮北矿区,设计井田面积114.34平方公里,开采煤层埋深小于1200米的区域,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0万吨/年,服务年限61年,配套建设同等规模选煤厂。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主井、副井、选煤厂、防火灌浆站、瓦斯抽采站、临时矸石堆场、水源热泵机组等主体和辅助工程,产品仓、矸石仓、铁路专用线和场外道路等储运工程,供水、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等公用和环保工程。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矿区总体规划,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后,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

因此,我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的相关措施。

科学选取合适区块和时段采取井下矸石充填和离层注浆开采工艺,落实矿山生态治理与恢复专用资金和各项生态补偿措施,以减缓采煤沉陷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妥善做好受采煤塌陷影响居民和临时矸石堆场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其中首采工作面的4个村庄和临时矸石堆场周边的1个村庄的搬迁安置工作应在试生产前完成。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孜矿井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孜矿井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孜矿井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11.01•【字号】皖环函[2016]1148号•【施行日期】2016.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孜矿井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皖环函〔2016〕1148号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来的《淮北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海孜矿井扩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孜矿井扩建工程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

2016年9月1日—2日,我厅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经研究,提出如下验收意见: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淮北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海孜煤矿位于淮北市濉溪县境内,包括大井和西部井两个相对独立的生产系统。

扩建工程主要包括:大井增加一个三水平综采工作面,新建一个副井,对主井提升、瓦斯抽采和供电系统进行改造;西部井炮采面改为综采工作面,并对通风、供电和提升系统进行改造。

扩建后,大井产能为180万吨/年,西部井为50万吨/年。

2014年12月,我厅批复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14〕1715号)。

目前,大井按照国家化解过剩产能相关政策实施关停,采矿工作已停止,正在进行回收封闭工作,拟于2016年底前全面关闭。

西部井正常生产。

验收调查期间,西部井达产率为82.86%。

工程于2014年12月开工建设,2016年6月竣工,项目总投资10.4亿元,环保投资257万元。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制定了沉陷区治理计划及生态补偿措施,明确根据井田的开采计划和沉陷情况进行逐步治理的要求。

配合地方政府完成了首采区开采影响的居民搬迁,制定了后续开采居民搬迁方案。

(二)西部井建有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和1座矿井水处理站,污水站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已调试投入使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2.26•【文号】环办环评[2016]16号•【施行日期】2016.0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16号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要求,自2016年3月1日起,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改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部提出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申请,同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以及相关信息公开证明。

农林水利、交通运输、采掘、社会区域等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态类项目)申请验收调查。

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污染类项目)申请验收监测。

二、环境保护部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技术审查单位)分别负责生态类项目和污染类项目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建设项目有无重大变动、是否履行环评变更手续、主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公开相关信息。

三、技术审查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确定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测算所需业务经费。

验收调查单位根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按照受理顺序从验收调查入库单位中顺次确定;验收监测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所在行政区域,从验收监测入库单位中相应确定。

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不得承担同一建设项目验收调查。

四、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接受委托后,签订工作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开展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不得转包或分包,不得隐瞒事实,不得提供虚假材料、编造数据。

关于《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邹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矿井水深度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关于《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邹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矿井水深度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关于《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邹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矿井水深度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你单位报来的《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邹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矿井水深度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关于申请对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邹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矿井水深度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现提出: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淮北矿区邹庄矿工业场地内,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75m2,建设一座5000m3/d矿井水深度处理站,处理工艺采取超滤+两级反渗透,500t/d浓水用作回用于洗煤厂用水,剩余4500t/d出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经凤池沟、八里沟和黄沟汇入浍河。

项目总投资1032.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2.53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二、该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

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同意该《报告表》中描述工艺、性质、位置、规模及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2.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水污染物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处理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初步处理过的水,处理工艺采取超滤+反渗透,500t/d浓水用作回用于洗煤厂用水,剩余4500t/d出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经凤池沟、八里沟和黄沟汇入浍河。

3.本项目原水为经初步处理的矿井水,原水COD、BOD5、氨氮等浓度较低,且本项目废水处理主要采用膜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无恶臭等废气排放。

4.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后,要求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现场核查工作的函

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现场核查工作的函

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现场核查工作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8.06.14•【文号】环办便函〔2018〕147号•【施行日期】2018.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现场核查工作的函环办便函〔2018〕14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2018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的通知》,我部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18年6月19日至6月30日期间对部分建设项目(见附件1)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现场核查。

具体事项如下:一、组织形式(一)召开现场会请建设(运营)单位和验收监测(调查)技术机构参会,介绍有关情况。

(二)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重点为项目建成情况、环保设施及措施的实施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态环境影响情况等,可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或调整内容。

二、相关要求请建设(运营)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在现场核查前提供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环境和污染源监测报告、环境监理总报告等相关材料原件或电子件。

仅提供电子件的,请在现场会上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已提供原件的,不需重复准备。

请相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现场核查工作予以支持,并派员参加现场核查工作。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邱立莉冯亚玲电话:(010)8494310984943244邮箱:**************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周炯石峰电话:(010)84915089邮箱:******************.cn附件:1.各有关单位名单2.现场核查的建设项目名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6月14日附件1各有关单位名单1.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3.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沧州冀环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5.正定县昌隆家具厂6.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7.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9.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10.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12.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13.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14.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5.长甸发电厂16.长春市奢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7.五常市金山热力有限公司18.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9.上海化学工业区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20.海盐县鹏年包装有限公司21.费列罗食品(杭州)有限公司22.舟山市衢黄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3.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24.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25.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水西工业污水处理厂26.江西洪屏抽水蓄能有限公司27.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威海市南郊热电有限公司29.泰安印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30.淄博市临淄琳山塑料制品有限公司31.德州市顶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32.淄博市临淄经济开发区加油站33.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34.日照岚桥港务有限公司35.青岛新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36.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37.河南省河口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38.崇左红狮水泥有限公司39.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忠县蓝天环境有限公司41.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42.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43.四川金田纸业有限公司44.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45.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46.武都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附件2现场核查的建设项目名单序号建设项目名称所在省份天津1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规划项目2天津中船重工天津临港造修船基地(第二阶段)项目河北3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总体规划主体工程建设项目4河北河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河北5正定县昌隆家具厂年产500套套房家具项目河北6港清三线输气管道工程7内蒙古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工程内蒙古8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项目内蒙古9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路2×300MW煤矸石热电厂工程内蒙古10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公司扎尼河露天矿新建工程11辽宁辽阳石化启用35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加工俄油节能减排措施完善项目辽宁12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厂扩建工程13辽宁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铁西工厂三期扩建项目辽宁14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多功能皮卡车生产基地项目辽宁15太平湾发电厂长甸水电站改造工程16吉林长春市奢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黑龙江17五常市金山热力有限公司新建热源厂建设项目18黑龙江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荣华立井(荣华一矿)项目上海19上海化学工业区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罐区扩建项目(二期工程)20浙江海盐县鹏年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万平方米瓦楞包装纸建设项目21浙江费列罗食品(杭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巧克力、糖果新建项目浙江22宁波-舟山港衢山港区鼠浪湖岛矿石中转码头工程安徽23安徽淮南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淮化集团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治理清洁工艺生产项目安徽24安徽利辛板集电厂(2×1000MW)新建工程江西25江西赣州沙河工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江西26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山东27万华老厂搬迁MDI一体化项目9.6万吨/年氯化氢氧化生产氯气装置28威海市南郊热电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山东29年生产200万m 2环保镭射包装材料项目山东30淄博市临淄琳山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薄膜项目山东31德州市顶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750套数控机床、孵化器及禽类加工设备项目山东32淄博市临淄经济开发区加油站项目山东33青岛港董家口港区港投万邦矿石码头工程山东34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矿石码头工程山东35青岛港前湾港区迪拜环球码头工程暨青岛港前湾港区迪拜环球码头自动化升级工程山东36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16800万AH 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河南37沁河河口村水库工程河南38崇左红狮水泥有限公司4500吨/天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石灰石矿区)广西39广西右江鱼梁航运枢纽工程广西40忠县涂井乡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重庆41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十一五”结构调整规划——攀钢本部(新3号260m 2烧结机项目)四川42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十一五”结构调整规划--西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四川43四川金田纸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再生纸项目四川44兖矿榆林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制油工业示范项目陕西45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甘肃46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武都(两水)至罐子沟(甘川界)段工程甘肃。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我局于即日起受理了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并拟验收合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验收调查报告全本附后查询。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9181938 89181939传真:89181940电子邮箱:cqjgc2008@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附件:竣工验收调查报告1 前言重庆市南川区先锋氧化铝有限公司铝土矿开采项目(以下简称“水江铝土矿”),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城东30km处的肖家沟,隶属南川区水江镇劳动居委五组。

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

矿区紧临水江~鱼泉公路,矿井距水江镇5km,距南川火车站30km,矿区总面积约0.8907km2。

2007年9月,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重庆市南川区肖家沟~板桥铝土矿详查”探矿权,同年,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0六大队开展了南川区肖家沟~板桥铝土矿详查工作。

2009年6月,重庆开元地矿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重庆市南川区先锋氧化铝有限公司水江铝矿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和《重庆市南川区先锋氧化铝有限公司水江铝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重庆市地质矿业协会分别以渝地矿协矿划审字[2009]081号和渝地矿协储核审字[2010]007号予以批复。

根据《先锋氧化铝公司水江铝矿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和渝地矿协矿划审字[2009]081号文,本项目矿区范围由19个坐标拐点依次连线闭合圈定,l)中上部铝土矿层,开采标高矿区面积0.8907km2,开采二叠系下统梁山组(P1+617m~+150m,铝土矿储量365万t、可采储量250万t,设计铝土矿开采能力为15万t/a,服务年限15a。

XX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XX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2023-11-11CATALOGUE目录•公示内容概述•项目概况和环评依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环境影响后评估结论和建议•公众意见征集和反馈情况•公示联系方式和意见反馈渠道公示内容概述01公示目的和意义目的为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加强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的验收管理,现将xx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意义通过公示xx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的验收管理,推动企业加强环保自律,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公示范围和内容范围本次公示范围包括xx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的验收情况、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等相关信息。

内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本次公示采用网上公示方式进行,公示平台为当地政府网站或环境保护部门网站。

同时,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牌,方便公众查看。

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举报。

如有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当地环保部门或验收工作组。

方式公示方式和时间VS项目概况和环评依02据项目建设背景和概况项目建设单位:xx公司项目名称:xx项目项目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项目建设背景和概况项目类型:新建/改扩建项目投资:xx万元项目建设周期:xx个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xx项目的建设主要包括xx等设施的建设。

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xx地区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法规和标准。

对xx项目的建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预测和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依据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和主要内容固废防治措施及效果建设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废水防治措施及效果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生物处理工艺处理废水,处理效率达到xx%以上,满足相关排放标准。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暨安徽省“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整改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自然保护【发文字号】淮政办秘[2017]174号【发布部门】淮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11.06【实施日期】2017.11.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暨安徽省“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整改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17〕174号)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淮北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暨安徽省“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6日淮北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暨安徽省“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整改方案为落实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淮发〔2017〕22号)及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安徽省“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整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目标任务我市纳入《安徽省“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共9个矿山,分别为淮北市三五山北坡废弃采石场,烈山镇烈山、卧牛山废弃采石场,烈山镇凤凰山、青龙山废弃采石场群,淮北市三五山西侧废弃采石场,淮北市宋疃镇老猫洞废弃采石场,马桥山中南部废弃采石场群,淮北市练武石料厂,淮北市高岳办惠宾石料厂和淮北市华阳混凝土有限公司采石厂。

各项目辖区政府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对照《安徽省“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整改工作任务清单》,全面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销号整改,确保2018年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淮北市“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其它12个项目,各辖区政府要按《淮北市“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整改工作任务清单》,参照省级方案整改要求,同步推进治理,确保所有项目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淮北金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然焦(煤)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淮北金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然焦(煤)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淮北金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然焦(煤)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03.02•【字号】皖环函〔2016〕232号•【施行日期】2016.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淮北金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然焦(煤)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皖环函〔2016〕232号淮北金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淮北金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然焦(煤)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淮金司发〔2016〕13号)收悉。

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对你公司天然焦(煤)开发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我厅(原安徽省环保局)于2008年9月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函〔2008〕895号)。

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开采方式、瓦斯泵站建设、污水处理规模和总平面布置等发生变化,因此淮北金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开展了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我厅于2015年11月30日批复了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皖环函〔2015〕1421号)。

项目矿区面积为3.6873平方公里,可采储量1418.2万吨,矿井建设规模45万吨/年天然焦,服务年限20.7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合井、中央风井、井巷工程、通风机房、压风机房等主体工程,机修机房,坑木加工房等辅助工程,变电所、锅炉房、行政公共设施等公用工程,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46589.53万元,环保投资675.5万元,占总投资的1.45%。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一)建设了全封闭的储煤堆场,焦煤运输系统、传输胶带导料槽等采取全封闭运输,均安装了洒水喷淋装置;锅炉烟气采用“麻石水膜除尘器+碱吸收脱硫”工艺,处理后的烟气经4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二)生活污水通过600立方米/日处理规模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外排;矿井水通过700立方米/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和绿化,不外排。

生态环境部关于2018年5月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

生态环境部关于2018年5月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

生态环境部关于2018年5月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8.05.09•【文号】•【施行日期】2018.05.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正文生态环境部关于2018年5月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2018年5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部拟对2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6556045(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项目概况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1 郭家湾矿井及选煤厂(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井田面积119.208平方公里,服务年限70.3年,矿井设计规模8.0Mt/a,选煤厂设计规模10.0Mt/a。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斜井、副斜井、回风立井、井巷、选煤厂等主体工程及办公楼、宿舍楼、修理车间、综采设备库、给水、供电、供热等公辅工程,配套建设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

工程总投资30.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297.4万元。

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竣工公示、调试公示、竣工验收公示模板

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竣工公示、调试公示、竣工验收公示模板
某某公司某某项目位于什么市某县某地。某某项目按照其环评以及 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 成。
一6 月 20 日(注释:日期以发布日期 计)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0 年 6 月 21 日-2020 年 7 月 13 日(注 释:调试日期一般不超过 3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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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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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 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现将“某某 公司某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某某公司某某项目 建设地点:某某市某某地 建设内容:简述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某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公示期限:2020 年 6 月 18 日-2020 年 7 月 18 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 署真实姓 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上传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竣工公示、调试公示、竣工验收公示模板
关于某某公司某某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 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 4 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 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某某公司某某 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 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某公司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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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下场验收通知函

下场验收通知函

下场验收通知函尊敬的XX先生/女士:您好!我司在此正式通知您,关于您所关注的XX项目,现定于XX年XX月XX日进行下场验收工作。

为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此函告以下相关事宜:一、验收时间根据双方协商,本次下场验收时间为XX年XX月XX日,为期X天。

二、验收地点本次验收地点位于XX项目现场,具体地址为XX省XX市XX区XX路XX 号。

三、验收内容1. XX项目整体施工质量;2. XX项目设备、设施运行情况;3. XX项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4. XX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四、验收标准本次验收将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确保项目符合规定要求。

五、验收流程1. 双方召开验收启动会,明确验收计划及分工;2. 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验;3. 验收组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查;4. 双方就验收结果进行沟通、讨论;5. 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六、注意事项1. 请贵司在验收前准备好相关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2. 请贵司指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陪同,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3. 请贵司提前做好验收期间的现场安全和环境卫生保障工作;4. 验收期间,如需对项目进行整改,请贵司积极配合,确保验收合格。

七、联系方式为确保沟通顺畅,请贵司指定以下人员为本次验收的联系人:姓名:XX职务:XX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我司对本次验收工作高度重视,将全力以赴确保验收过程顺利、高效。

同时,我们也衷心希望贵司能够积极配合,共同为项目的圆满完成而努力。

再次感谢贵司对XX项目的关注与支持,期待与您的携手合作,共创美好未来!顺祝商祺!XX公司XX年XX月XX日。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铀矿冶》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铀矿冶》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铀矿冶》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4.01.07
•【文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2号
•【施行日期】2024.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标准
正文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年第2号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铀矿冶》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铀矿冶、铀矿冶退役以及卫星地球上行站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规范区域电磁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现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铀矿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铀矿冶退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卫星地球上行站》《区域电磁环境调查与评估方法(试行)》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铀矿冶》(HJ 1347.1-202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铀矿冶退役》(HJ 1347.2-
202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卫星地球上行站》(HJ 1348-2024)
《区域电磁环境调查与评估方法(试行)》(HJ 1349-2024)
以上标准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
()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月7日。

环境保护部关于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
情况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9.29
•【文号】环函[2011]269号
•【施行日期】2011.09.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关于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

(环函[2011]269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首发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的请示》(淮煤征环[2011]31号),我部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管理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号)要求,对该公司组织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24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经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初审,以及我们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我部原则同意淮北矿
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附件:1.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2.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概况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附件一:
附件二:。

环境保护部关于陕西郭家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河煤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5]182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陕西郭家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河煤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5]182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陕西郭家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河煤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正文:----------------------------------------------------------------------------------------------------------------------------------------------------关于陕西郭家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河煤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5]182号陕西郭家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陕西郭家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河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报告》(陕郭煤字〔2015〕50号)及附送的《陕西郭家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河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

我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5年6月5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本工程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境内,属永陇矿区麟游北区。

生产规模500万吨/年,服务年限66.6年。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主斜井、副斜井、进风立井、回风立井、选煤厂等主体工程,综采设备库、机修车间等辅助生产系统,输煤栈桥、场外道路等输送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

工程总投资23.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060万元。

2008年10月,我部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08〕395号)。

工程于2012年12月全部建成,经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同意于2014年11月投入试运营(陕环试生产〔2014〕104号)。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对地表沉陷进行了观测,并制定了塌陷区综合整治方案,建立了专用账户,按照吨煤5元标准提取了生态恢复保障金,对开采工作面上方出现的地表裂缝进行了人工填充,工业场地进行了绿化,对首采区内3个村庄进行了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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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淮北矿区邹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合格的函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环验[2015]197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5.09.14
【实施日期】2015.09.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关于淮北矿区邹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验[2015]197号)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徽淮北矿区邹庄矿井及选煤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淮矿征环〔2015〕141号)及附送的《淮北矿区邹庄矿井及选煤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

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5年8月7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安徽省淮北市。

矿井井田面积约28.2平方公里,设计可采储量1.69亿吨,设计开采煤层共7层,设计生产能力240万吨/年,服务年限50.4年,配套建设同等规模
的选煤厂。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井、副井、中央风井、选煤厂、瓦斯抽放站等主体工程及辅助设施;原煤仓、产品仓、矸石周转场、铁路专用线等储运工程;3台10吨/小时燃煤锅炉等公用工程。

工程总投资21.0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192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66%。

我部于2012年9月以环审〔2012〕261号文批复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工程于2014年8月建成。

验收调查期间矿井生产负荷达75%,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工程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和填被恢复,制订了沉陷区综合整治计划,专设了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建设了首采工作面的地表移动观测站。

制定了项目涉及的村庄、学校的搬迁安置总体方案,对首采工作面上方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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