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结果的公告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结果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11.23

•【字号】

•【施行日期】2012.1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

正文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结果的公告2012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经形式审查、同行专家评审和专业评审组初评、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共有241项科技成果获奖,其中:自然科学奖7项、技术发明奖10项、科学技术进步奖224项。

根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结果进行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告的评审结果中的项目有异议,或因项目名称、获奖单位名称和获奖人姓名等有文字错漏需要更正的,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邮编:300051)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或修改要求的单位、个人应当提供书面材料并表明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我委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

护获奖单位和获奖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我委对科技奖励工作高度重视,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依靠专家组织评审。我委真诚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并坚决反对任何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以上内容,特此公告。

附件:《201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附件:

201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