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实务》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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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教学大纲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教学大纲一、《民法学》课程说明(一)课程代码02231001(二)课程英文名称Principle and Practice of Civil law(三)开课对象法学院专科专业学生(四)课程性质是为培养和检验学生的民法理论知识和运用民法进行司法实务操作的实践能力而设置的专业基础课。

民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中国的民事法律实践。

本课程的前导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等专业基础课。

本课程的后续课程有:商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专业基础课。

(五)教学目的开设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学生系统掌握民法学基本理论体系并对民法学的各项具体制度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具备较为熟练地运用民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教学内容本课程主要包括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物权、债权、人身权、继承权、民事责任等几个部分。

通过教学的各个环节使学生达到各章中所提的基本要求。

讲授时应注意与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协调。

(七)学时数、学分数及学时数具体分配学时数:64学时学分数: 4学分八)教学方式课堂教学为主,组织模拟法庭、课堂讨论为辅;课堂教学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考核方式为考试。

学生期末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总评成绩的40%和60%。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第一章民法概述教学要点:了解我国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是国家重要的基本法之一;重点掌握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弄清我国民法的沿革、民法与民法学的体系、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

教学内容: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沿革;民法与民法学的体系;民法的渊源;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教学要点:掌握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功能及其内容。

《书记员工作实务》教学大纲

《书记员工作实务》教学大纲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高等职业教育《书记员工作实务》课程教学大纲《书记员工作实务》教学大纲二00八年三月《书记员工作实务》教学大纲【课程说明】本大纲适用于高职书记官专业学生,总学时为64学时。

本课程的重点是,如何记录规范的民事庭审笔录、刑事庭审笔录、行政庭审笔录专项练习。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书记官专业学生讲授书记员工作的相关知识,让学生了解掌握法院书记员的素质,明确法院书记员的相关工作,在学习与实践的过程中逐渐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使其具备书记员的基本素质,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大纲以孟昭科主编的《怎样做好书记官工作》为主要教材,辅助教材为各法院的相关庭审笔录、司法文书、卷宗归档手册、相关法院的法律法规。

【课程内容——理论教学部分】第一章法院书记员制度概述【本章学习目标】共计2学时①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明确我国人民法院的地位、组织体系及它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②重点掌握书记员的概念、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素质要求及他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③一般性了解我国书记员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国外书记员制度的情况。

第一节人民法院工职能、组织体系及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一、人民法院的工作职能和组织体系二、人民法院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二节书记员在人民法院中的地位、工作职责和作用一、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概念与工作职责(一)书记员的概念及任职必备条件(二)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二、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地位三、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作用四、书记员素质的基本要求第三节我国书记员制度的历史沿革一、我国古代的书记员制度二、北洋军阀、国民政府时期的书记员三、新中国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制度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制度第四节国外有关书记员制度的介绍【本章思考题】1、人民法院的地位和组织体系是什么?2、人民法院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3、书记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4、书记员的任职条件是什么?5、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作用?6、书记员素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第二章书记员的基本素质要求与基本素质培养【本章学习目标】共计2学时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人民法院书记员应具备的基本政治素质、心理素质、法律专业素质和其他业务素质及这些基本素质的培养提高的与方法。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大纲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大纲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大纲目录海南大学法学院(本科)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大纲 (1)海南大学法学院(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指导书 (4)海南大学法学院(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书 (10)海南大学法学院(本科)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大纲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提高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和法学本科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和提高法学本科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向社会输送优秀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结合法学专业教学的特点和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大纲。

一、实践教学的目的和任务法学是应用型学科,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环节,与理论教学有着同等重要的地位。

实践教学的目的:一是配合专业理论教学,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巩固并扩宽理论知识;二是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三是通过实践,培养学生从事法律实务的技能,培养学生忠于法律、崇尚正义、追求公正的职业道德。

二、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一)掌握法律实务工作的程序、规则。

(二)学会并掌握接待、谈判、调查、取证、撰写法律文书、诉讼等法律职业基本技能。

(三)积累社会经验,培养社会责任感,追求法律正义。

(四)根据实践,结合所学理论,写出完整的实践报告。

三、实践教学的内容和学分(一)实践教学的内容1、毕业实习;2、社会实践;3、学年论文;4、毕业论文;5、模拟审判;6、法律诊所;7、其他实践活动。

(二)学分1、毕业实习:10学分。

2、社会实践:3学分。

其中一年级为0.5学分,二年级为1学分,三年级为1.5学分。

3、学年论文:1学分。

两篇,各0.5学分。

4、毕业论文:6学分。

5、法律诊所:3学分。

6、模拟审判纳入相应专业课程计算学分;7、其他实践活动根据设计方案计算学分。

四、实践教学的考核成绩考核与评定是对学生参加实践教学环节时的学习和工作表现的综合评价;学生完成教学大纲和指导书确定的学习与工作任务后,方可参加考核。

(一)实习、社会实践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根据下列要求评定。

法律事务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法律事务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法律事务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法律事务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法律事务专业是培养法律从业人员的重要专业之一,其教学大纲的制定对于培养学生的综合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法律事务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重要性、内容安排和教学方法,以及如何提高教学质量。

一、教学大纲的重要性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的基础和指导,对于保证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具有重要作用。

对于法律事务专业课程而言,教学大纲的制定更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教学大纲可以明确课程的目标和要求,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课程的重点和难点。

其次,教学大纲可以统一教学内容和标准,确保不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最后,教学大纲可以为教学评估提供依据,帮助教师和学生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

二、教学大纲的内容安排1. 课程目标和要求教学大纲应明确课程的目标和要求,包括知识、能力和素养等方面。

对于法律事务专业而言,目标和要求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熟悉法律基本知识,掌握法律实务技能,具备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法律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2. 课程内容教学大纲应明确课程的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

基础理论知识包括法律概论、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方面的知识。

实践技能包括法律文书写作、法律研究方法、法律实务操作等方面的技能。

3. 教学方式和评估方法教学大纲应明确教学方式和评估方法。

对于法律事务专业而言,教学方式可以采用讲授、案例分析、实践操作、模拟法庭等多种方式。

评估方法可以包括考试、论文、实践报告等形式,以全面评估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三、教学方法的改进为了提高法律事务专业课程的教学质量,教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改进教学方法。

1. 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可以通过引入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同时,教师还可以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法律实践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

2. 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教师可以通过提问、讨论等方式,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

《司法鉴定实务实验教学大纲》课程实验教学大纲

《司法鉴定实务实验教学大纲》课程实验教学大纲

《司法鉴定实务实验教学大纲》课程实验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司法鉴定实务实验教学大纲》英文名称:Judicial authentication practices experiment teaching outline实验总学时:16适用专业:法学课程类别:限选先修课程:法学基础理论、诉讼法二、实验教学的总体目的和要求司法鉴定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诉讼实践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司法证明和案件事实认定中具有其他证据不可替代的特殊功能。

其操作性极强,通过实验,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独立思考能力。

学习中关键在于把握司法鉴定基本概念,了解司法鉴定法律制度,掌握司法鉴定原理,熟悉司法鉴定程序,学会运用司法鉴定技术解决实践问题。

(一)对学生的要求:1、实验以个人、小组形式完成,实验时实验人员分工完成案例检索、记录内容。

2、实验前应先行把握司法鉴定实务理论知识,同时按实验大纲的要求,掌握实验步骤,做好实验课前必要的准备工作后,方能参加实验。

3、实验课进行期间,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使用室内的设备仪器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定。

4、实验进行中仪器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不允许擅自拆卸仪器。

5、注意安全,防止事故。

在未经检查或不熟悉电路前不可接通电源,使用中万一出现电路故障,应迅速切断电源。

6、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用材。

不许随便动用未经许可使用的非本实验的其它仪器设备。

损坏(或丢失)器材应如实登记填写损坏卡片,按规定负责赔偿。

7、实验结束后应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并清点用具设备,如数交回后,经教师检查合格,方能离开实验室。

(二)对教师要求1、实验前必须交待实验的目的要求,重点讲解实验项目内容及采用的方法,检查学生们预习的情况。

2、应介绍操作中的关键之处(或采用讨论、提问的方式),要求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完成每项实验任务,按时交付实验报告。

3、实验中不能擅自离开实验场所办理其他事务,自始至终坚守实验教学岗位,认真答疑和指导学生完成实验。

审判实务教学大纲

审判实务教学大纲

附件:《审判实务》教学大纲课程中文名称:审判实务课程英文名称:Trial Practice课程号:课程属性:专业选修课开课学期:秋总学时:32学时(课堂授课学时:32学时;实验学时:0学时)学分:2先修课程: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面向对象:法学专业学生开课院/部(室/所):比较法学研究院比较法研究所一、课程教学目标: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

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1、让学生学习法学理论与培养实践动手能力在校园内同步完成;2、彻底克服学校与实务部门的距离障碍、突破法治人才培养的体制壁垒,有效整合汇聚优质法院司法资源;3、充分展示和利用差异化的地方庭审特色和经验,实现实践教学和国情教育两位一体。

开设本课程,旨在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训练,使学生掌握裁判的基础知识、认定案件事实的原理、适用法律的原理,了解法律解释的概念,为学生步入司法职业培养必要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

二、课程教学内容与学习目标(一)理论教学:32学时知识单元1:法律解释方法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法律解释的方法: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解释、扩张解释、限缩解释、当然解释、目的解释、合宪性解释、比较法解释、社会学解释。

2.不同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

学习目标:1.了解什么是法律解释。

2.掌握法官裁判的逻辑。

作业:1.不同的解释方法有无优劣先后之分?知识单元2:法律漏洞填补方法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2.依习惯补充法律漏洞的方法。

3.类推适用。

4.目的性扩张。

5.目的性限缩。

6.反对解释。

7.比较法方法。

8.直接适用诚实信用原则。

9.法官直接创设法律规则。

学习目标:1.了解法律漏洞的含义。

2.掌握法律漏洞补充的方法。

作业:1.法官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直接创设法律规则?知识单元3:法律概念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如何准确理解法律规定有定义的法律概念和法律未规定有定义的法律概念。

刑事诉讼法实践教学大纲(3篇)

刑事诉讼法实践教学大纲(3篇)

第1篇一、课程背景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权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具备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特制定本刑事诉讼法实践教学大纲。

二、教学目标1. 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程序;2. 培养学生运用刑事诉讼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 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4. 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

三、教学内容1. 刑事诉讼法概述-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刑事诉讼法的体系和基本原则2.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立案制度- 侦查制度- 起诉制度- 审判制度- 执行制度3.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程序- 侦查程序- 起诉程序- 审判程序- 执行程序4. 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制度- 证据的种类和证明标准- 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5. 刑事诉讼法中的辩护制度- 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辩护人的辩护方式和辩护策略6. 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参与人- 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7. 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制度- 管辖的概念和种类- 管辖的确定和变更8. 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强制措施的适用程序和解除条件9. 刑事诉讼法中的羁押制度- 羁押的概念和种类- 羁押的适用程序和解除条件10. 刑事诉讼法中的期限制度- 期限的概念和种类- 期限的计算和延长四、实践教学方式1. 案例分析: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刑事案件,让学生分析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提高学生运用刑事诉讼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角色扮演: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审判,让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被告人等角色,亲身体验刑事诉讼法的实践过程。

3. 实地考察:组织学生参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构,了解司法机关的运作和刑事诉讼法的实际应用。

4. 比赛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辩论、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证据法》教学大纲

《证据法》教学大纲

《证据法》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名称:证据法2、课程类别:法学专业核心课程3、课程学分:X学分4、课程总学时:X学时二、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一)课程性质证据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相关理论的学科。

(二)课程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证据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运用证据法的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进一步学习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课程任务1、使学生了解证据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2、让学生掌握证据的种类、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的方法。

3、培养学生的证据意识和法律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一)知识要求1、学生应熟悉证据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

2、掌握各类证据的特点、收集方法和审查判断规则。

(二)能力要求1、能够运用证据法的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件中的证据问题。

2、具备收集、整理和运用证据的实践能力。

(三)素质要求1、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证据意识。

2、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四、课程教学内容(一)证据法概述1、证据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证据法的定义和内涵证据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2、证据法的历史发展外国证据法的发展历程我国证据法的发展沿革3、证据法的基本原则证据裁判原则直接言词原则无罪推定原则自由心证原则(二)证据的概念和特征1、证据的定义和内涵2、证据的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证据的种类1、物证物证的概念和特点物证的收集和审查判断2、书证书证的概念和特点书证的收集和审查判断3、证人证言证人的资格和义务证人证言的收集和审查判断4、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述的特点和作用被害人陈述的收集和审查判断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特点和分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收集和审查判断6、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的特点和分类当事人陈述的收集和审查判断7、鉴定意见鉴定意见的概念和特点鉴定人的资格和权利义务鉴定意见的收集和审查判断8、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各类笔录的概念和特点各类笔录的收集和审查判断9、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概念和特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四)证据的分类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运用规则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运用规则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五)证据的收集与保全1、证据收集的概念和原则证据收集的定义和内涵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原则、及时性原则等2、证据收集的主体和方法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的收集证据的职责和权限证据收集的各种方法和注意事项3、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条件证据保全的定义和内涵证据保全的条件和程序4、证据保全的方法和措施证据保全的各种方法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六)证据的审查判断1、证据审查判断的概念和内容证据审查判断的定义和内涵证据审查判断的内容包括对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审查2、证据审查判断的方法和步骤证据审查判断的各种方法,如个别审查、综合审查、比对审查等证据审查判断的步骤包括审查证据的来源、审查证据的内容、审查证据的形式等3、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据能力证据的证明力的概念和影响因素证据能力的概念和判断标准(七)证明对象1、证明对象的概念和范围证明对象的定义和内涵证明对象的范围包括实体法事实、程序法事实和证据事实2、无需证明的事实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推定的事实预决的事实(八)证明责任1、证明责任的概念和性质证明责任的定义和内涵证明责任的性质是一种法律责任2、证明责任的分配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3、证明责任的倒置证明责任倒置的概念和情形证明责任倒置的适用条件和限制(九)证明标准1、证明标准的概念和意义证明标准的定义和内涵证明标准的意义在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处理2、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定罪的证明标准量刑的证明标准3、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高度盖然性标准优势证据标准4、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清楚而有说服力的标准实质性证据标准(十)证据规则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的概念和范围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和后果2、传闻证据规则传闻证据的概念和特点传闻证据排除的理由和例外3、最佳证据规则最佳证据的概念和要求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范围和限制4、意见证据规则意见证据的概念和分类意见证据排除的理由和例外五、课程教学方法(一)课堂讲授通过课堂讲授,向学生系统传授证据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使学生对证据法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教学大纲执笔人:刘张洛审核人:张颖颖编撰日期:2009年1月一、课程概述(一)刑法原理与实务是我校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社区方向)的核心课程之一,课程类型属于B类,课程性质是必修课。

计划时数为108,6学分,其中实践课时比例为33%。

本课程1学年开设,第1学期讲授刑法原理与实务总论,第2学期讲授刑法原理与实务各论。

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是我校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

它是以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为研究对象的一门专门学科。

(二)本课程在整个法律事务专业(社区方向)的教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教育部确定的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必修的14门主干课程之一,但不是专业核心课程。

本课程的开设,旨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根据,通过对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和制度,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问题的能力。

(三)文字教材是本课程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主要任务是传递基本教学信息。

同时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本课程的文字主教材为《刑法》(第二版),由中国人民大学黄京平教授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它是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刑法》(第二版)为“合一式”教材,即将课程教学内容和自学指导内容有机融合在一起,不仅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及具体规定,而且为学生自学提供了相应的指导,各章内容均由学习目标、教学内容本文、参考案例、本章小节和练习题等几部分组成。

它是本课程教学与考核的基本依据。

同时,为使学生在学习文字主教材时能较为完整、及时地把握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内容,检测掌握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的熟练程度和牢固程度,任课教师还编写了配套练习题等。

二、教学内容描述本课程的总体教学要求是:1、了解刑法学和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概况。

审判实务

审判实务

专题一 审判主体及法官的素质 一、审判主体 (一)审判主体的界定 应从广义来界定,指在一个审判中, 应从广义来界定,指在一个审判中,审判权究 竟由哪一个组织或人来行使, 竟由哪一个组织或人来行使,该组织和人即为 审判主体。具体包括独任庭、合议庭、 审判主体。具体包括独任庭、合议庭、审判委 员会以及陪审员和法官。 员会以及陪审员和法官。 (二)对合议庭相关问题的讨论 人手不够; 1.人手不够; 合而不议。 2.合而不议。 (三)对审判委员会相关问题的讨论 1.审判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有问题,官本位严重, 审判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有问题,官本位严重, 一线法官无法进入审判委员会; 一线法官无法进入审判委员会; 审判委员会容易被操纵; 2.审判委员会容易被操纵; 判而不审违反直接言词原则。 3.判而不审违反直接言词原则。
3.让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紧紧围绕法官想知 道的事来展开辩论,要控制庭审的焦点。 道的事来展开辩论,要控制庭审的焦点。争点 的归纳应当由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共同进行; 的归纳应当由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共同进行; 应当注意庭审阶段性的划分和控制; 4.应当注意庭审阶段性的划分和控制; 庭审中的调解应当加以控制。 5.庭审中的调解应当加以控制。有经验的法 官不会让一件可以调解成功的案件判决。 官不会让一件可以调解成功的案件判决。 B.审判长与合议庭其它审判员(或陪审员) B.审判长与合议庭其它审判员(或陪审员)的 审判长与合议庭其它审判员 协调与配合。 协调与配合。 C.法官对书记员的协调与配合 C.法官对书记员的协调与配合 D.法官对旁听人员的控制 D.法官对旁听人员的控制
1.原告的心理状态 希望案件快审快结; (1)希望案件快审快结; 希望案件裁判结果对自己有利。 (2)希望案件裁判结果对自己有利。 2.被告的心理状态 希望案件慢审慢结; (1)希望案件慢审慢结; (2)希望案件裁判结果对自己有利。 希望案件裁判结果对自己有利。

《民商法律实务》实训大纲

《民商法律实务》实训大纲

《民商法律实务》实训大纲一、实训目的和要求《民商法律实务》是法学高职教育必修的一门主干课程,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法学职业教育应以法律职业技能培养为主线, 以法律实训为基本形式, 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 一方面通过实训加强和巩固学生所学的民商法理论知识, 使其能够学会运用理论知识解决法律实践中的问题, 能够熟练地掌握民商法律的基本诉讼程序和诉讼技巧;另一方面, 通过实训让学生了解将来所要从事的法律职业, 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知识群来武装自己, 使其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得以融会贯通, 提高学生对民商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合作能力、应变能力、社交能力等, 使其成为一名综合型的法律实用人才。

二、适用层次及专业本教学大纲适用于高职高专法律事务、法律“311”等相关专业。

三、实训项目及学时分配四、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一)考核方法在实训过程中重点考核学生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实训结束前, 学生除提交实训报告、实训日记外, 指导教师应对每个学生进行考查, 考查以笔试或口试形式进行, 根据考查情况、实训日记、实训报告的质量, 并结合实训期间的综合表现、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所占比例: 实训表现30%, 实训报告质量40%, 考查成绩20%, 实训日记质量10%)综合评定, 具体按优(90分以上)、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5级记分制评定学生实训成绩。

(二)考核标准优秀: 能很好地完成实训任务, 达到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 实训报告能对实训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 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知识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

在考核时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

实训态度端正, 实训期间无违纪行为。

良好: 能较好地完成实训任务, 达到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

实训报告能对实训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

考核时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

实训态度端正, 实训期间无违纪行为。

检察院、法院实务课程教材

检察院、法院实务课程教材

检察院、法院实务课程教材
法官必备书籍系列:
一、法官如何裁判: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要旨与思维
二、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官会议纪要
三、法官如何裁判
四、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法官会议纪要
五、实践中的商法司法解释解读典型案例分析商事审判专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释法
六、无界:从房地产法官到“互联网+”律师
七、大法官的智慧
八、大法官说了算:XX司法观察笔记
法官法律实务类课程:
一、制胜法庭轻松诉讼:用法官审判思维打赢官司
二、一次掌握大数据检索:5步搞定案例报告,轻松说服法官
三、原执行局法官深度剖析执行实战技能:疑难要点与典型案例指引
第一章不良资产、执行程序中的房产处置疑难解答(一)
第一章不良资产、执行程序中的房产处置疑难解答(二)
第一章不良资产、执行程序中的房产处置疑难解答(三)
第一章不良资产、执行程序中的房产处置疑难解答(四)
第二章参与分配(一)
第二章参与分配(二)
第二章参与分配(三)
第三章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第四章如何拘留被执行人
第五章如何追究拒执罪
第六章执行异议复议
第七章追加程序
第八章申请执行前的准备工作第九章法院的选择。

《商法学理论与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商法学理论与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商法学理论与实务》教学大纲Commercial Law一、课程简介课程代码:1210053总学时:64学分:4先修课程:《民法》、《合同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学》开课对象:全日制法学专业(法律卓越班)本科生考核方式:考试二、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一)课程性质商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与民法学、经济法学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也与经济学的一些学科相关联。

它是卓越法学本科专业的一门创新创业课。

(二)教学目的通过本门课的讲授,使学生初步掌握商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从比较法的角度了解主要法系国家在相关方面的立法例、国际层面上的统一化进程、以及我国的立法、司法、和学说的立场观点。

并借助案例的讲习,进而把握商法学一般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三)教学任务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商法学在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商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理论,并在国际经济流转和民事往来的实践中应用这些理论和法律适用原则。

三、教学基本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要求:A--熟练掌握B--掌握C--了解)(二)基本要求1、掌握各主要商事法律制度的内在体系和基本概念,从整体上了解商事法律的特点及其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以规则为中心,准确地把握原理,研究实际应用中的法律问题,在理解和运用上多下功夫。

3、紧密联系实际,通过调查研究、阅读资料和实习等多种方式,尽可能多地接触国内外市场组织和市场交易的实例,增加实感。

4、开展案例教学,结合我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审判中的实例,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以提高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一)教学方法本课程以课堂面授为主,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应将实际案例引入课堂教学,可采用分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运用法学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手段本课程教学内容涉及大量案例,应采用多种教学手段相结合的方法,才能收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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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审判实务》教学大纲课程中文名称:审判实务课程英文名称:Trial Practice课程号:课程属性:专业选修课开课学期:秋总学时:32学时(课堂授课学时:32学时;实验学时:0学时)学分:2先修课程: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面向对象:法学专业学生开课院/部(室/所):比较法学研究院比较法研究所一、课程教学目标: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

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1、让学生学习法学理论与培养实践动手能力在校园内同步完成;2、彻底克服学校与实务部门的距离障碍、突破法治人才培养的体制壁垒,有效整合汇聚优质法院司法资源;3、充分展示和利用差异化的地方庭审特色和经验,实现实践教学和国情教育两位一体。

开设本课程,旨在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训练,使学生掌握裁判的基础知识、认定案件事实的原理、适用法律的原理,了解法律解释的概念,为学生步入司法职业培养必要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

二、课程教学内容与学习目标(一)理论教学:32学时知识单元1:法律解释方法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法律解释的方法: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解释、扩张解释、限缩解释、当然解释、目的解释、合宪性解释、比较法解释、社会学解释。

2.不同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

学习目标:1.了解什么是法律解释。

2.掌握法官裁判的逻辑。

作业:1.不同的解释方法有无优劣先后之分?知识单元2:法律漏洞填补方法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依习惯补充法律漏洞的方法。

2.类推适用。

3.目的性扩张。

4.目的性限缩。

5.反对解释。

6.比较法方法。

7.直接适用诚实信用原则。

8.法官直接创设法律规则。

学习目标:1.了解法律漏洞的含义。

2.掌握法律漏洞补充的方法。

作业:1. 法官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直接创设法律规则?知识单元3:法律概念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如何准确理解法律规定有定义的法律概念和法律未规定有定义的法律概念。

2.在法律背景和历史条件发生改变时,如何使法律概念与时俱进。

学习目标:1.了解法律思维的特点,以及法律概念的理解对运用法律思维的重要性。

2.掌握正确理解法律概念的要点。

作业:1.请论述法律目的及社会经验对法律概念形成的重要性。

知识单元4: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不确定法律概念与法律漏洞的不同。

2.如何结合案件事实对不确定法律概念进行价值补充,对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和适用范围加以确定。

学习目标:1.了解不确定法律概念的作用。

2.掌握不确定法律概念的价值补充方法。

作业:1.民事法律中为何要规定公序良俗、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等原则?知识单元5:利益衡量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利益衡量的含义。

2.如何综合把握案件的实质,并结合社会环境、经济状况、价值观念等,对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作比较衡量,作出保护何方当事人的判断。

学习目标:1.了解实质判断应当考虑的因素。

2.掌握实质判断加上法律根据的利益衡量操作规则。

作业:1.为何根据利益衡量得出实质判断后直接得出判决?知识单元6: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法官中立原则的含义及其运用。

2.效率与效果并重原则的含义及其运用。

3. 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及其运用。

4.自愿和合法调解原则的含义及其运用。

5.当事人处分权原则的含义及其运用。

学习目标:1.了解法官中立原则、效率与效果并重原则、判决与诉讼请求相一致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法院工作人员受人大监督原则、法院审判工作受人民检察院监督原则等。

2.掌握各个原则的基本精神和实质内涵。

作业:1.如何在民事审判中体现诚实信用原则?知识单元7:民事诉讼立案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民事案件立案的基本要求。

2.民事案件起诉的法定条件。

3.起诉状应记名的事项。

4.先行调解的适用范围与适用条件。

学习目标:1.了解民事案件立案审查的主要内容。

2.掌握人民法院审查起诉与决定受理的期限。

3. 掌握人民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的处理结果。

作业:1.先行调解有哪些优点?知识单元8:民事开庭前准备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开庭前准备的要点。

2.阅卷审查的主要内容:审查基本的法律关系,审查当事人的资格,审查案件的主管,审查案件的管辖和庭审审理范围,审查诉讼请求,审查答辩情况,审查证据形式是否完整、规范,审查诉讼费用是否缴纳或者有无缓减免的情形,审查关联案件的基本情况,审查其他重要事项。

3.庭前证据交换的功能和方式,证据交换适用的案件范围,证据交换的流程和操作方式。

学习目标:1.了解庭前准备的含义、开庭前准备的目的、开庭前准备的主体。

2.了解阅卷审查的重要性。

3.掌握常规的庭前工作安排,能够安排庭前程序保障工作。

4.掌握何种情况下应当追加必要当事人。

5.掌握送达、排期、庭前先予执行、签发调查令、研究确定庭审重点内容等关键环节的技能技巧。

作业:1.法官主持证据交换的技巧有哪些?知识单元9:民事开庭审理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案件评议,宣告判决,宣布闭庭。

2.开庭审理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3.学习如何应变和处置庭审突发事件。

4.培养综合高超的裁判能力:正确认定法律事实,准确适用证据规则,正确进行法律适用。

学习目标:1.了解开庭审理的程序。

2.掌握开庭审理基本功:法庭驾驭能力、语言的使用能力、质证能力、举证分配能力。

3.掌握庭审心态的控制技巧。

作业:1.开庭审理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2.法官组织和驾驭庭审包括哪些内容?知识单元10:民事简易程序庭审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简易程序的特点。

2.简易程序在何种情况下转为普通程序。

3.简易程序庭审的技能。

学习目标:1.了解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2.掌握适用简易程序应当注意的问题。

作业:1.建立小额诉讼程序的必要性和我国的具体规定是什么?知识单元11:民事诉讼调解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难以调解结案的案件类型。

2.成就调解的重要因素。

学习目标:1.了解成就调解的因素。

2.掌握诉讼调解的技能。

作业:1.如何在诉讼调解中赢得当事人的信任?2.诉讼调解中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知识单元12:民事裁判文书制作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裁判文书的结构。

2.裁判文书的技术要求。

3.裁判文书的语言规范。

学习目标:1.了解裁判文书制作的常见错误。

2.掌握裁判文书的制作技巧。

作业:1.找一份犯有五处以上错误民事裁判文书,并具体指出错误之处。

知识单元13:刑事庭前准备与庭审驾驭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刑事庭审庭前准备阶段的能力。

2.刑事庭审庭前审查的内容。

3.刑事庭审庭前审查后处理。

4.刑事庭审庭前审查的时间要求。

5.刑事庭审庭前准备的基本内容。

6.刑事案件庭审的要点与技巧。

学习目标:1.了解刑事庭前审查的方法。

2.掌握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条件。

3.掌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要点与技巧。

作业:1.如何驾驭刑事案件的庭审?知识单元14:刑事证据审查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刑事证据的判断标准和法定形式。

2.刑事证据适用原则:证据裁判原则,程序法定原则,未经质证不得认定证据原则。

3.刑事证据的审查。

学习目标:1.了解刑事证据审查要点。

2.掌握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

作业:1.证人证言的质证规则有哪些?知识单元15:刑事量刑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量刑的指导原则。

2.量刑情节。

3.学习目标:1.了解常见犯罪的量刑。

2.掌握量刑的内容。

作业:1.如何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难题?知识单元16:行政案件审判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

2.行政案件的管辖。

3.行政案件的审理程序学习目标:1.了解行政案件的程序。

2.掌握行政案件审理的技巧。

作业:1.行政案件审理的技巧有哪些?四、说明1、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相互关系先修课程: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后续课程:2、课程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民事庭审技能、法律解释、刑事量刑。

难点:刑事证据审查、行政案件立案。

3、课程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方法:1.案例教学法。

2.情景教学法。

3.讨论法。

教学手段:1.信息化智慧教学。

2.案卷同步实践教学。

4、实践教学环境(实验室、设备和软件)……。

5、课程自主学习和课外实验课时……6、课程考核方法与要求课程考核方法:考试/考查考核要求:淡化一次考试、注重过程评价。

期末总评中,平时成绩占40%,考核内容有:学生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及平时随堂检测情况;期末考试占60%。

7、作业要求:每章结束均应布置相应作业。

8、教材选用或自主编写的原则结合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自主编写出版××××理论教学教材;结合本校实践教学环境特点,自主编写实验操作指导书。

五、教材选用及推荐参考书(一)选用教材1. 梁慧星著:《裁判的方法》,法律出版社,2017年11月第3版。

(二)推荐参考书1. 吴在存、刘玉民、马军编著:《民事审判技能》,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3年5月第1版;2. 刘玉民、于海侠编著:《刑事审判技能》,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2年4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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