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章 劳动合同法 (一)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条款 2、劳动合同期限 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劳动报酬 6、社会保险 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三)限制和禁止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法》14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 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 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形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 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 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 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 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 二、劳动合同的形式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 四、劳动合同的效力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
(一)合法原则 1、主体合法 2、内容合法 3、形式合法 4、程序合法 (二)公平原则 (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1、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应当充分披露相关的 信息,不得有欺诈、隐瞒行为 2、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诚实守信 3、劳动关系结束后,双方负有基于诚实信用原则 产生的附随义务
离职后,李女士申请劳动仲裁,理由是,由于东方 杰菲尔公司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 的规定,应支付她双倍工资。 该案经过劳动仲裁,后又经法院审理,最终东方杰 菲尔公司被判赔偿李女士在职期间的一倍工资3.5万 余元。由于判决生效后,东方杰菲尔公司未履行判 决,李女士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怎么计算?
合同法第5章
合同法第5章合同法第5章:责任和违约责任引言合同法第5章是中国合同法的重要章节,主要涉及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和违约责任问题。
本文将从合同法第5章的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的责任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合同法第5章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法第5章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第5章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自愿原则: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基于自愿和平等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通过欺诈、威胁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对方达成合同。
(二)信义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三)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事实等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二、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合同法第5章明确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履行义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自己的义务,实现合同的目的。
(二)协助义务: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协助和帮助,协助对方实现合同目的。
(三)保密义务: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5章详细规定了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违约责任的种类:合同法第5章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的种类,包括履行相应的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损失等。
(二)违约责任的形式:合同法第5章规定了违约责任的形式,具体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三)违约责任的范围:合同法第5章规定了违约责任的范围,包括合同价款、利息、损失、利益、违约金、实际损失等。
四、合同法第5章的适用合同法第5章适用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并通过违约责任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合同法第5章的启示合同法第5章的实施对于维护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努力实现合同目的。
第五章 合同法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教学课件
(三) 合同的分类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4.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 主合同与从合同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二、 合同法
(一) 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指调整与合同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这是合同法广义的理解。狭义的合同法仅指1999年 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三、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标的 3. 质量和数量 4. 价款或酬金
(一) 合同的内容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5. 履行的期限 6. 履行地点和方式 7. 违约责任 8. 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二) 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 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和载体。《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 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表明当事人 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 择合同的形式。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 2. 合同自由原则 3. 公平原则 4. 诚实信用原则 5. 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案例5-2
A公司向甲纺织厂发去传真求购一批布料。传真载明了 所要布料的品种、型号、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地 点和交货方式等内容。传真发出后10天,乙纺织厂为A公司 送来同类产品样品,价格比甲厂要低25%。于是A公司与乙 厂签订了合同书,购买了乙厂的布料。正在这时,A公司收 到甲厂同意供货的传真。为避免重复购货,A公司赶紧给甲 厂发去传真,声明已经购货,不再向甲厂采购。但5天后, 甲厂将货送至A公司。
第五章 劳动合同法..
•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 1、主体具Βιβλιοθήκη 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另 一方是用人单位。 • 2、内容具有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 性。 • 3、客体主要为劳动行为,劳动合同的目 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 • 4、具有诺成性、有偿性、双务性、附合 性等特性。 • 5、涉及第三人的利益。
•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
• 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 •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 法》及劳动部门颁布的规章; • 就业协议适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 政策文件。
• 2、适用主体不同 •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 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 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 的依据。 •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 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 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 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 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 据。
如何保护求职者试用期的合法权益
• 某同学咨询:我参加一个招聘会,有一单位 拟录用我,但要求先试用三个月后再签订合 同(试用是否合格只有简单的口头约定)。 学法律的我问他们:“将试用期不包括在合 同期限中是违法的”,对方说他们都是这样 做的,同意就留下,否则就走人。我舍不得 这份工作,但如果答应又担心太大风险,我 该怎么办?
• 12月30日,仲裁委员会下达了裁决书, 认为吴林违反协议约定,在未得到“谭 氏官府菜”的允许情况下,未办理任何 离职手续就单方面离职,其行为已违反 《劳动法》的规定和协议约定,严重损 害了“谭氏官府菜”的利益,裁决吴林 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违约金250万元。 • 2005年1月10日,吴林对劳动仲裁委的仲 裁不服,向成都市青羊区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撤销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 不予支付违约金250万元并不再办理离职 交接手续。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5篇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5篇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合同法全文(修订日期:XXXX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平等原则)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要约与承诺)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
第五条(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应当将双方协商一致的主要条款记载于书面合同之中。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签订合同的方式同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但法律规定某些特殊情况下需采取书面形式作为必要条件的除外。
……(此处省略部分条款内容,全文应包含合同法全文)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篇2合同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全称】,注册地址:【甲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职务:【甲方法人职务】联系方式:【甲方法人联系方式】乙方:【乙方全称】,注册地址:【乙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职务:【乙方法人职务】联系方式:【乙方法人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具体事项名称】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及内容【详细阐述合同的目的以及具体事项的内容,包括交易标的、双方权利义务等。
】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合同法 5 (合同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效力
内容概要: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合同效力的各种形态及其
形成原因;各种效力形态的合同法律后果;各类相关案 件的处理规则。 理论难点:合同成立与合同效力的关系;合同效力的形 态;合同效力的判定标准。 实务要求:能准确认定各种合同效力及其法律后果。 案例预习:案例1——2、7——9
合同效力认定以合同成立为前提 要约承诺——合同成立——约束当事人——表现为权利义
务 合同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对于当事人及第三人在法律
上的约束力:权利、义务、责任。 合同效力有多种表现型态:有效、无效、待定、可撤销 合同有效则是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效果(正) 合同无效也会产生法律效果,即法律强加当事人的效果。
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 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 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 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案例: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1 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 该要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要约发出后第10日,甲与乙 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 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21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 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第25日,甲又与不知 情的丁签订了买卖合同。(一女三嫁)第26日,该别 墅被意外焚毁。
经法院查明:2015年1月21日,飞度公司与诺米多公司签订《委托融资服 务协议》,诺米多公司委托飞度公司在其运营的“人人投”平台上融资 88万元(其中诺米多公司出资17.6万元,其他融资70.4万元),用于设 立有限合伙企业 “排骨诺米多健康快时尚餐厅”。协议签订后,诺米多 公司依约向飞度公司合作单位“易宝支付”充值17.6万元,并进行了项 目选址、签署租赁协议等工作。飞度公司也如期融资88万元。
劳动法第5章非典型劳动合同第一节
两个月内没有提供劳务,而且劳务派遣的工资一般都是用工单位
向其提供并由其向劳动者代发,而在这两个月中,张某没有工
作,也就没有用工单位,所以无权取得报酬。
1、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劳动合同其中没有约定被派遣劳动者在
无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是否影响该劳动合同的效力?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有什么x样x 的待遇?(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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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助贤责任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的劳务派遣单位,与速达货运
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助贤公司向速达公司派遣劳务工
作人员15名。该劳务派遣协议还对派遣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问题作了
明确约定。另外,关于派遣期限,速达公司表明其本意为长期用
商品化倾向。
典型劳动关系:
即劳动关系的一般形态,是指现代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合同期
限不确定、全日制的雇佣关系典型模式,其特征是雇佣关系的稳
定性,劳动合同的合同性质模糊化和劳动的非商品化。主要体现
在:劳动合同的不定期化(长期化),全日制、单一雇主和解雇保
护制度。
★★《劳动合同法》中规范的非典型劳动关系有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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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非典型劳动合同
第一节 劳务派遣 六、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义务 (二)用工单位的义务 某甲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的劳务派遣单位,甲公司与乙
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派遣劳务人员10 人,从事零售服务,派遣期限为两年。在乙公司用工期间,乙公 司又与丙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其中5人被派遣劳动者再派 遣至丙公司。被再次派遣的5人并未提出反对,但当地劳动行政 部门发现这一情况后,做出了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决定。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第1-8章内容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第1-8章内容一、引言《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法律之一,涵盖了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其中,第三编《合同》是调整民事合同关系的重要法律规范。
本文将对《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的第1-8章内容进行详细阐述,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规定。
二、第一章:一般规定1. 合同的定义和自愿原则: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订立合同应遵循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 合同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合同可分为多种类型,如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等。
3. 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三、第二章:合同的订立1. 要约与承诺: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商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通常视为要约邀请,但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 合同的成立时间与地点: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的地点为承诺生效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四、第三章:合同的效力1. 合同生效要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2.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附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或失效。
3. 无效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n 劳动者的违约责任(第23、90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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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n (三)禁止性条款 n 生死条款 n 第二职业条款 n 保证金条款 n 违约金条款和赔偿金条款 n 限制工资权条款 n 歧视条款
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 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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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n 竞业限制是项约定的限制(第24条) n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n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n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第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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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l、变更的对象 •2、变更的原因 •3、变更的程序 •4、变更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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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五节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和事由
•l、概念: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 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 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T15)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 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订立方式: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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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形式 •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
存在的方式。 •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章建设工程合同法规
❖ 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计 算方法的确认,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则是双 方对实际工程量计量的确认。
3. 成本加酬金合同
❖ 定义: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建设工程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 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导致合同变更与撤销的原因
❖ 1. 重大误解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自己过错(如误认或者不知 情等)对合同的内容发生错误认识而订立了合同并பைடு நூலகம்成了重大 损失的情形。
❖ 2. 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
❖ 3. 赔偿损失。赔偿损失以过错为要件,有过错 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 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4. 收归国库所有。
四、可变更、可撤销建设工程合同
❖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变更、撤销,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 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效力归于 消灭或使合同内容变更。
❖ 二、根据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 ▪ 勘察合同 ▪ 设计合同 ▪ 施工合同
❖ 三、根据付款方式 ▪ 总价合同 ▪ 单价合同 ▪ 成本加酬金合同
1. 总价合同
❖ 定义: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建设工程的总价、承包单 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 优点:能够使建设单位在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的承 包商、易于进行支付计算。
❖ 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 1. 存在订约当事人 2. 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3. 经历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二、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
❖ (一)合同生效的含义
第五章合同法PPT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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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 成立的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 例外:签章和确认书时间为成立时间
▪ 成立的地点:通常合同承诺生效的地点
▪ 例外:数据电文收件人的主营地
▪ 格式条款约定的以下免责事由无效:
▪ 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
▪ 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损失的 ▪ 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并排除对方主
要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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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同的形式 ▪ 书面形式 ▪ 口头形式 ▪ 其他形式:推定或沉默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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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成立
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标准
▪ 5、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合同法是否对 其有确定的名称和调整规范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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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
▪ 买卖合同
居间合同
▪ 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
▪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 承揽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
▪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 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
▪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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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承诺应具备的条件 ▪ 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 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 ▪ 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必须在有效期内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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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的撤回:受要约人做出承诺通知之 后,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
▪ 承诺的生效:送达主义,即承诺通知到 达要约人时生效。注意两种例外情况 (P104)
中国民法典:合同编条文建议稿》(总则)研究与分析
中国民法典: 合同编条文建议稿》(总则)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参加本编起草的课题组成员有崔建远、韩世远、陈甦、傅静坤、陈晓、王轶。
崔建远起草: 第1章一般规定、第2章合同的订立、第3章合同的效力、第5章合同的履行。
韩世远起草: 第4章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6章违约责任。
傅静坤起草: 第7章买卖合同、第8章供用电水气热合同、第9章赠与合同、第15章雇用合同、第16章承揽合同、第17章建设工程合同、第18章项目建设运营合同、第19章运输合同。
陈晓起草: 第11章融资租赁合同、第12章存款合同、第13章借款合同、第35章保证合同、第36章独立保证合同。
王轶起草: 第10章租赁合同、第14章借用合同、第23章技术合同、第24章保管合同、第25章仓储合同、第32章演出合同、第33章出版合同、第34章合伙合同。
陈甦起草: 第20章委托合同、第21章行纪合同、第22章居间合同、第26章物业管理合同、第27章教学培训合同、第28章医疗合同、第29章餐饮合同、第30章住宿合同、第31章旅游合同。
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 由崔建远、韩世远负责统稿, 最后由梁慧星修改定稿。
目录第1章一般规定第2章合同的订立第3章合同的效力第4章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5章合同的履行第6章违约责任第7章买卖合同第8章供用电水气热合同第9章赠与合同第10章租赁合同第11章融资租赁合同第12章存款合同第13章借款合同第14章借用合同第15章雇用合同第16章承揽合同第17章建设工程合同第18章项目建设运营合同第19章运输合同第20章委托合同第21章行纪合同第22章居间合同第23章技术合同第24章保管合同第25章仓储合同第26章物业管理合同第27章教学培训合同第28章医疗合同第29章餐饮合同第30章住宿合同第31章旅游合同第32章演出合同第33章出版合同第34章合伙合同第35章保证合同第36章独立保证合同第1章一般规定第1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5篇篇1一、引言条款基于公平原则,为确保合同双方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协议。
二、合同主体及法律关系定义条款(一)甲方(供方):具体信息包含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
(二)乙方(需求方):具体信息包含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
(三)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定义及权利义务关系界定。
三、合同标的条款本合同标的是____________(具体内容根据项目性质填写,如:商品、服务、知识产权等)。
乙方对合同标的的要求如下:(具体要求和标准)。
甲方应确保提供的标的符合乙方要求。
四、合同履行条款(一)履行方式:双方约定采用何种方式履行合同,如交付方式、支付方式等。
(二)履行期限:双方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包括具体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三)履行地点:双方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以及物流运输等相关事项。
五、权利与义务条款(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范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范围。
(三)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事项进行约定。
六、违约责任条款(一)违约情形:列举可能发生的违约情形。
(二)违约责任:明确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三)解决争议的方式:约定在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七、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
八、法律适用条款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合同变更与解除条款(一)合同变更: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二)合同解除: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和程序。
十、其他条款(一)通知与送达:约定通知的方式、送达地址等。
(二)合同的生效与备案: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和备案要求。
(三)争议解决条款的补充说明:对争议解决方式进行进一步说明或补充。
第五章 合同法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五章合同法练习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买卖和借款合同属于《合同法(分则)》列明的有名合同。
培训合同并不涉及当事人身份关系,虽然不是有名合同,仍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2.【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格式条款的使用限制,如果格式条款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另外,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本题C项对格式有两种以上的解释的,并不能判定条款无效,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3.【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规定。
招股说明书属于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
4.【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承诺到达时间。
本题中,甲于5月3日收到乙的承诺短信,此时合同成立,本题正确答案应选B。
5.【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时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6.【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范围。
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合同未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等情形;违约责任适用于生效合同。
7.【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效力,本题中的合同为附条件合同,按《合同法》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2月10日,乙向甲汇款后,所附条件成就,合同生效。
8.【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表见代理。
第五章效力待定的合同讲解
–第三种方式:相对人为善意时,无权处分也可以发生 效力
– 依通说,无权处分的表现形式: • 出卖他人之物(包括互易、赠与与借贷他人之物) • 出租他人之物(包括出借他人之物) • 违法转租 • 私卖共有物 • 以他人财产设定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 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买受人在支付完全部价款前出卖标的物
• 请问:
– 1、依照我国合同法,本案应如何处理? – 2、如承认物权行为理论,本案应如何处理?
– 分析:
• 1、依照我国合同法:
– 甲的父母拒绝追认,甲乙之间的摩托车买卖合同无效,甲不能取 得标的物所有权,乙可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 2、依物权行为理论:
– 甲的父母拒绝追认,甲乙之间的债权合同无效,但物权合同(即 所有权转让)仍为有效,因此,甲仍为摩托车的所有权人,乙只 能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 第二,处分人取得处分权
– 此种方法是否具有溯及力?
– 甲有山地车一辆,2月1日其子乙未经其同意以之出 售于丙,并依占有改定交付该车从而使丙取得间接 占有。3月1日,乙以该车出租于丁,租期10天,获 租金100元,5月1日,甲将该车赠与乙,乙因而取 得该车所有权。
– 请问:
–1、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2、丙能否请求乙支付2月1日至5月1日该车租金100元?
第五章 合同的效力
第三节 效力待定合同
•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 已经成立的合同因合同当事人欠缺一定的权限或能力,其效 力尚需有权限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
–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不相称的合同 • 《民法通则》§58:无效 • 《合同法》§47(1):效力未定
– 依通说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 • 效力待定:既非有效亦非无效之悬而未决的状态。 • 确定无权处分效力的方式:51条规定了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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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无效
(三)合同无效的分类 1、绝对无效与相对无效 2、自始无效与嗣后无效 3、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 (四)恶意之抗辩及其结果 恶意之抗辩,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宜一律支持,而应区分情
况确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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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无效
二、合同无效的原因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欺诈,是指以使他人陷于错误并因而为意思表示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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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有效要件
四、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这里的法律,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又包
括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 仅指其中的强制性规定,不包括任意性规定。 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否无效,尚需区分效力性禁止性
规定和管理性禁止性规定。 “社会公共利益”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通常指不特定多
例如 1、纯获利益或被免除义务的合同 2、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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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常生活中的格式合同或事实合同 4、签订处分自由财产的合同Leabharlann 5、其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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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有效要件
三、意思表示真实 指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
力。合同对当事人各方的拘束力包括: (1)适当履行合同的义务 (2)违约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4)请求给付的权利、保有给付的权利、自力实现债权的权利、处
分债权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代位权和撤销权、担 保权等 (5)法律规定的附随义务也成为合同效力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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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效力概述
三、合同效力与合同未生效
合同未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尚未具备生效要件。合 同未生效不是终局的状态,而是中间的、过渡的形式,会 继续发展变化。
演变的结果可能有: 1、未生效的合同具备有效要件,但不具备生效要件。 2、未生效合同在某个阶段具备了生效要件,转化为合同
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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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无效
一、合同的无效概述 (一)合同无效的界定 合同严重欠缺有效要件,不许按当事人合意的内容而是依
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赋予法律效果,即为合同无效。 (二)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的区别 合同不成立是欠缺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无效是合同已经
成立了, 但欠缺有效要件。
故意陈述虚伪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 其构成需要有欺诈行为,欺诈人有欺诈故意,受欺诈人因
欺诈而陷于错误,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以及欺诈 违法法律、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胁迫,是向对方当事人表示施加危害,使其发生恐惧,并 基于这种恐惧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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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效力概述
五、合同生效与合同效力中止 合同生效后,法律拘束力一直持续,直到合同终止。这是常态。 合同生效后,法律拘束力因一定事由出现而暂停,也有其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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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有效要件
一、概说 法律评价当事人各方的合意,在合同效力方面,是规定合
同的有效要件作为评价标准。 对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按当事人的合意赋予法律效果;
数人的利益,凡是我国社会生活的政治基础、公共秩序、 道德准则和风俗习惯等,均可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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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有效要件
五、标的、形式与有效要件 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关于合同的形式是否为有效要件,存在着争论。《合同法》
在合同形式问题上持一种较为宽松的态度。 《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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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效力概述
四、合同有效、合同生效与合同订立、合同成立 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 合同成立,仍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意。 合同的有效、生效是国家通过法律评价合同的表现,是法
律认可当事人的意思的结果。 成立的合同只有符合法律的要求才会生效,与法律的要求
相抵触则会被法律否定,或归于无效,或得撤销,或效力 未定。
生效。 3、当事人通过行为或言辞,变更了原合同的生效要件,
变更后的合同已经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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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已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因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或终 期届满而彻底地失去效力。
5、未生效的合同在某个阶段出现并存在了无效的原因, 而确定无效。
6、未生效的合同一直没有具备生效要件,也没有出现无 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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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概述 合同的有效要件
合同的无效 合同的撤销 合同效力的补正
第五章 合同的效力
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不被追认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与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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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效力概述
一、合同效力的概念 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拘束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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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效力概述
二、合同有效与合同生效 合同有效,是指合同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的有效要件时的状
态。 合同生效,指不但具备了有效要件,而且具备了履行的条件的合同。 大多数情况下,合同有效就是合同生效了;某些场合,合同有效不一
定是合同生效。
《民法通则》第55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实; (三)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它作为合同的有效要件, 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当然要求。 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误解等情况下,仍为有效。 重大误解时,可被变更或撤销。 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可被变更或撤销。 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的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 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
对不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则区分情况,分别按未生效、 无效、可撤销或效力未定处理。 合同的有效要件不同于合同的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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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有效要件
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这一要件要求当事人能够了解合同的状况和法律效果,对 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减少纠纷均具重要意义。
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 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缔约,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 签订,但有一些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