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为提高工作效率,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一、议事内容及范围
1.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讨论决定贯彻意见;
2.贯彻落实县机关后勤管理的有关规定,审定全局性的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3.决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奖惩;
4.研究确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职责分工;
5.研究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和较大的经费开支;
6.研究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
7.局长认为需要研究的其他事项。
二、议事形式
1.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局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正、副局长,办公室主任。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由局长或副局长临时指定列席人员;
3.会议召开前,要做好议题征集工作。需提交会议决策的,由办公室主任收集整理,然后按主次缓急分门别类拟定程序,征得局长同意后再提交会议讨论。提交前,还应将会议议题、日期及有关资料提前通知或分送与会人员,以便作好充分准备;
4.指定专人记录。
三、议事方法
1.重大问题应按职责权限规定,分别由局长或副局长提议,与会人员应根据议题的内
容发表意见,在反复磋商、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作出明确表态;
2.决策前作好充分准备,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按分工拟定好实施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研究,作出决议;
3.决策时局长应注意集中大家的意见,在认识比较统一时形成决议。有重大意见分歧时,应进一步协调或调查研究,经过深入交换意见后再作决议。对需要立即决策的议题,则按局长负责制的原则执行。
四、实施与监督
1.正、副局长必须执行局长办公会议的决议,在贯彻实施中应对局长负责;
2.局长办公会议决议按职责范围,由分管局长或办公室负责落实、督查;
3.执行决议情况应列入下一次会议议程,由分管局长或办公室汇报,必要时,可由有关科(室)、中心、公司和直属单位汇报,执行决策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