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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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教科研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教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师向科研型转变,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切实加强对教育科研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学校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教育科研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按学科设立教研组,作为教科研的基层组织,具体落实教科研工作;教研组内按年级设立备课组。
二、大力实施“教科研‘八个一’工程”
教科研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学校层次、实现学校办学目标的重要保证。为此,特制定如下暂行规定:
(一)凡在我校工作的全体教职工都有权利和义务开展教科研工作。
1、全体教职工有义务研究本职工作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规律、现象和问题。
2、每位工作人员有义务接受学校委托的研究任务。
3、每位工作人员有权利向学校申报各级各类力所能及的课题研究,并用研究成果指导学校具体工作。
4、每位工作人员有权利就合理的研究项目向学校申请经费以及必要条件的支持。
5、教科研能力是骨干老师的必备条件,教科研成绩是教师晋级职评的主要条件之一。
6、教科研成绩是年度评优的基本条件之一。
7、我校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有与自己本职工作相关的研究项目。
(二)备课上课是每位教师重要的工作职责,同时具有丰富的教科研内涵,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对待,仔细钻研。
1、备课须体现教学思路,有明确的教法、学法选择和安排,重难点突破手段确切有实效。
2、上课时讲究循循善诱、平等民主和机智灵活,要体现日趋完善的“名师”追求。
3、课后要经常撰写教后心得体会,以备研究和提高。
(三)听课评课是教师提高业务知识技能的重要途径,是教科研活动中重要内容,各位教师必须针对自身特点,认真完成听课评课任务。
1、实行推门听课制,每位行政干部、当年分配的新教师每周听课不得少于两节;每位教师每周听课不得少于一节。。
2、每次听课,必须按听课要求,及时填写评价表,以备本人借鉴和提高。(由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到教务处领取表格)
3、交流评课意见时,参加者必须根据听课感受和评课要求,中肯提出看法。
4、学校行政性听课属管理行为,上课教师应主动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5、坚持“全员参与,重点突破原则”,工作五年内的教师每学期必须举行一次公开课(由教研组长到教务处登记)
6、示范课、公开课、试验课是教学实践研究的重要内容,每位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都要积极参与听课和评课活动。为了达到预期效果,上课教师不得弄虚作假,要实事求是,在真实过程中探求授课艺术。
(四)关于课题研究。申请各级各类课题研究是我校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课题申报立项后,必须进入真实研究过程,尽最大努力在规定期限内结题。
1、课题申报过程:教职工个人申报课题,必须首先上报校教务处,由学校教务处审核后交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是否上报。
2、课题申报立项后,必须按课题要求,细致规划操作方案,按期进入实施过程。
3、在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经费和必要条件的支持,保证课题研究的正常进行。
经费支持内容:
(1)、研究项目资料费(摘录、誊印、复制、翻译、电子计算机使用、必要资料购买等);
(2)、调研差旅费;
(3)、小型会议;
(4)、某些有重要学术价值研究成果的出版补助费。
4、课题研究必须如期交付阶段性研究报告和原始调查材料,征求立项部门的意见。
5、课题研究要按规划结题,如果不能按时结题,需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延期原因,报立项部门审核备案。
6、凡课题研究出色,受到有关部门表彰和奖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是对我校教师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之一。
1、每位教师每学年至少撰写1-2篇教育教学论文(包括调查、理论评述、经验总结、教育构想等)。
2、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起(或发文)的征文活动,各位教师要积极响应,踊跃参与。
3、教职工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学校按级别给予一定奖励。
(六)教研组、备课组是教科研活动中非常有效的组织结构,必须充分发挥其职能。
1、每学年将对教研组、备课组进行考核活动。凡在开展课题研究、发表论文、征文获奖以及教案评比等方面的组,学校给予一定奖励。
2、对教科研工作中开展不力的有关教研组和备课组,要限期提出改进方案。
三、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教科研工作扎实有序地进行
(一)学校教务处不定期下发《教科研信息》,提供教科研信息和外地动态,保证校内、外信息渠道的畅通。
(二)每学期学校检查每人教科研落实情况,所有情况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三)学校不定期编写一本学年度教科研成果(如课题研究计划、研究案例、研究札记、研究论文等)专集,发至全校。
(四)学校鼓励老师独自创立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五)加强教科研成绩在教师考核、评优、职务评聘等方面的权重,对在教科研活动中表现优秀教科研人员和教科研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