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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规范工地试验检测行为,确保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国家、交通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章有关管理规定,并结合以前公司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是以现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章等有关管理规定为依据而制定的,在施行过程中如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发生变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有新的管理要求,则应按新的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二章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立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 年第12 号)(详见附件)、交通部质监总站《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 号)的规定,并按合同约定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

第五条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规模、试验设备种类及数量、试验人员、交通工具等配备应能满足按规定的频率、时间和方法实施工程各项试验的要求。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在开展工作之前,人员、试验检测项目范围、用章等必须得到检测公司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七条工地试验室建设完成后,由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编制《试验检测授权申请书》,经工地负责人审核后报检测公司第八条检测公司对工地试验室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到现场实地考察,确认符合要求后颁发《试验检测授权书》,对工地试验室及其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进行授权。

授权书有效期为授权书颁发之日至工程结束。

第九条工地临时试验室各检测室、样品室和养护室的总面积(办公室除外,办公室不少于25m2),工地临时试验室不少于130m2,其中水泥室不少于15m2,水泥砼室不少于20m2,土工室不少于15m2,集料室不少于15m2,力学室不少于20m2,样品室不少于10m2,沥青室不少于20m2,沥青混凝土室不少于20m2,现场检测室不少于10m2,养护室不少于25m2。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为规范工地试验室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试验室。

1.2 工地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试验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3 工地试验室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执行试验检测程序和方法。

1.4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试验室资质和能力2.1 工地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2.2 工地试验室应具备与工程相适应的试验检测设备和仪器,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2.3 工地试验室应具备合格的试验检测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2.4 工地试验室应具备良好的试验检测环境,确保试验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试验检测程序和方法3.1 工地试验室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试验检测工作。

3.2 工地试验室应制定试验检测计划,明确试验检测项目、方法和时间安排。

3.3 工地试验室应按照试验检测计划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并记录试验检测数据。

3.4 工地试验室应对试验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3.5 工地试验室应将试验检测报告及时报送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质量管理和控制4.1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

4.2 工地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4.3 工地试验室应接受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4.4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和处理。

4.5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检测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五、人员管理和培训5.1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5.2 工地试验室应对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试验检测知识和能力。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检测中心对工地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检测中心对工地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云湛高速公路X1,TJ6-9标合同段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规范试验检测工作,进一步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JS2检测中心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1、工地试验室是工程质量控制和评判的重要基础数据来源,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有效发挥试验检测在控制工程质量和指导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尤为重要。

2、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试验检测活动,为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

3、工地试验室应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规模进行设置,既要满足工程质量控制需要,同时要满足布局合理、安全环保、环境整洁等要求,具体操作按照《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进行实施。

4、工地试验室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硬件建设标准化、检测工作规范化、质量管理精细化、数据报告信息化,试验室记录表格、报告表格应符合《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及《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JT/T 828-2012中的相关要求。

5、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应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

1)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应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2)工地试验室应按合同段单独设立,工程规模过大时应设立分试验室;3)同一合同段内施工、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不得由同一家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设立;4)母体检测机构应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上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下的检测机构不宜作为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设立工地试验室;5)工地试验室应按照规定通过项目质监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6)工地试验室应在母体检测机构授权的范围内,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数据,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

6、广东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工作。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工地试验室在各种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工地试验室是负责对筑路、桥梁、轨道、机场等建设进行各项试验及检测的机构,在确保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控制工程成本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保证工地试验室的正常运转,需要有一套严谨的管理办法。

二、工地试验室的管理2.1 管理机构的建立每个建设工地都应当设立工地试验室,并委托专业机构对工地试验室进行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应对试验室进行检查,并每年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地试验室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测。

2.2 试验室设备的管理试验室设备是保证试验室正常运转的基石,因此应该对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设备的购置应该经过专业机构的审核,并在购置合同上明确规定设备的质量、型号、性能及维护保养。

设备应当保持良好的状态,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和维修。

2.3 试验室环境的管理试验室的环境应该保持清洁,并且布局合理。

应当对试验室的环境进行定期清洁,避免灰尘、水滴等杂物污染试验样品。

试验室内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光线等环境因素,并对环境进行监测和记录。

2.4 试验室的试验和检测工作试验室的试验和检测工作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来进行。

专业技术人员应该具有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应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试,以保证其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

试验室的试验和检测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包括试验过程、数据的记录和分析、试验报告的编制等。

2.5 试验室安全管理试验室的安全管理是保证试验室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

试验室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试验室内部的危险源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方面,以保证试验室的安全。

三、管理办法的实施3.1 相关人员的责任试验室管理工作涉及到多个相关人员,应当明确其职责和管理范围。

试验室的责任人应当全面掌握试验室的情况,对试验室的管理有决策权和责任,确保试验室的运转良好。

试验室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管理能力和技能,负责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工地试验室资料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资料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资料管理办法一、引言工地试验室是施工现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对施工材料进行检测和质量控制,以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有效管理试验室资料对提高工地试验室的工作效率、准确性和可追溯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善的工地试验室资料管理办法,以便有效地管理和维护试验室资料。

二、试验室资料的分类和归档为了能够方便查找和管理试验室资料,首先需要对试验室资料进行分类和归档。

常见的分类可以包括原始数据、试验报告、标准规范、质量控制记录等。

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合适的分类目录和编号系统,确保每份资料都有唯一的标识。

三、试验室资料的存放和保管试验室资料的存放和保管应符合以下原则:1. 试验室资料应存放在专门的文件柜或文件架中,确保安全性和整齐性;2. 不同类型的资料要分开存放,使用标签或者标识进行分类;3. 试验室应定期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读性,如有破损或丢失应及时补充或重做;4. 重要资料应备份至电子文档,并进行定期的数据备份。

四、试验室资料的获取和归还为了保证试验室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试验人员在使用试验室资料时应遵守以下原则:1. 在试验开始前要检查所需的资料是否完整,并确保其可用性;2. 试验结束后要及时归还所借的资料;3. 在使用试验室资料时要注意保持其完整性和可读性,不得随意涂改或破坏资料。

五、试验室资料的追溯和审计试验室资料的追溯和审计是确保试验室工作质量和可追溯性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试验室的质量控制和数据的可靠性,应建立试验室资料的追溯和审计制度:1. 每份试验室资料都应有明确的出处,并能追溯到具体的试验人员;2. 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试验室资料的合规性和准确性;3. 外部审计员可以对试验室资料进行定期的审计,以确保试验室符合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六、试验室资料的销毁试验室资料的保管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要求而定。

过期或不再需要的试验室资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以保护试验室和项目的安全。

工地试验室考核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考核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考核管理办法一、总则工地试验室是建筑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检测和试验的重要场所,为了确保工地试验室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制定本《工地试验室考核管理办法》。

二、考核内容1.仪器设备管理(1)工地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试验设备和仪器,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2)定期对试验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测和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3)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购置、使用和维护情况。

(4)确保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证书。

2.试验人员管理(1)试验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证书。

(2)试验人员应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3)建立试验人员的档案,记录其职业资格、培训情况和工作履历。

(4)试验人员应遵守试验室的工作纪律,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试验室管理(1)制定试验室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并在试验室内明确展示。

(2)建立试验样品的管理制度,确保样品的有效使用和归档。

(3)试验室应保持整洁、安全的工作环境,定期进行卫生和安全检查。

(4)试验室应定期组织内部质量评审和技术交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试验结果管理(1)试验结果应及时准确地提供给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以便于决策和施工调整。

(2)试验结果的记录应规范、清晰,包括样品信息、试验方法、结果计算和结论等内容。

(3)建立试验结果的归档制度,保留原始记录和结果报告,以备查阅。

三、考核标准1.仪器设备管理考核标准(1)设备台账完备,并经过定期检测、校准。

(2)设备使用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证书。

2.试验人员管理考核标准(1)试验人员持有相应的执业证书,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

(2)试验人员的档案记录完整,包括职业资格、培训和工作履历等。

3.试验室管理考核标准(1)试验室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并在试验室内明示。

(2)试验样品的管理制度完备,包括样品使用和归档。

(3)试验室的工作环境整洁安全,定期进行卫生和安全检查。

(4)试验室定期组织内部质量评审和技术交流。

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一、工地试验室的职责和任务工地试验室是为了检测和分析在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和结构的性能以及施工质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一项重要部门。

其主要职责包括:1. 进行现场土壤的理化性质、抗压强度等试验,保证土壤工程的可靠性;2. 对材料、设备的试验和检测,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3. 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测试和检验工作,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分析和记录;4. 协助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把关,为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二、试验室人员管理1. 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根据工地项目的规模和需要,合理设置试验室人员的岗位,并根据工地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人员的配备;2. 人员培训:试验室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实验技术和操作能力;3. 人员考核:对试验室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4. 人员激励:根据试验室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奖励和激励措施,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试验设备管理1. 设备配置与更新:根据工地项目的需要,合理配置试验所需的设备,并及时更新设备,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 设备维护与保养: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寿命;3. 设备管理台账:建立设备管理台账,记录设备的购置、维修和报废情况,及时更新设备使用信息。

四、试验数据管理1. 数据采集和记录:试验室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数据采集和记录,在试验完成后及时整理和归档;2. 数据保密:试验数据属于工程项目的重要资料,应严格保密,禁止外泄;3. 数据归档:试验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归档和备份,以备后续参考和查询使用;4. 数据质量评估:定期对试验数据进行质量评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安全管理1. 安全意识培养:应加强试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提高他们对安全事故的预防、发现和处理能力;2. 安全设施和装备: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试验室的安全性;3. 安全操作规程:试验室应建立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确保试验过程的安全性;4.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试验室的安全检查,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4篇)

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4篇)

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地试验室的工作,提高试验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做好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试验室人员管理第二条试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三条试验室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按时到岗并按照工作要求进行相应的试验检测工作,保证试验工作的质量。

第四条试验室人员应遵守试验室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不得自行更改试验方法。

第五条试验室人员应熟悉试验室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方法,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六条试验室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试验室设备管理第七条试验室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准确测试结果。

第八条试验室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并在使用后及时进行清洁和保养。

第九条试验室设备的故障应及时报修,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试验室安全管理第十条试验室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一条试验室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二条试验室人员应严禁在试验室内吸烟、饮食,不得擅自改变试验室的布局和设备设置。

第十三条试验室人员应注意试验过程中的安全事项,如佩戴防护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五章试验室质量管理第十四条试验室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试验方法的制定、试验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质量控制等。

第十五条试验室应建立试验室质量手册,明确试验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流程。

第十六条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数据的有效保存和备份制度,确保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试验室考核管理第十七条试验室应定期进行考核,评估试验室人员的工作绩效和试验室的工作质量。

第十八条试验室考核应客观、公正,根据试验室的实际情况和目标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

第十九条试验室考核结果应及时通知试验室人员,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激励或纠正措施。

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员配备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四章材料取样第五章施工控制第六章奖罚办法工程试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局选定的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和有关程序文件对工程试验提出的要求,并结合呼集项目经理部管理体制以及监理工程师对试验工作的具体要求。

为切实做好工程材料使用前的检验和试验,使材料有试验,使用有依据,抓好施工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和交通部颁布及局、处测试中心发布的试验规程,方法和技术标准进行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和经济利益的干预。

第三条试验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按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开展试验工作,树立为施工生产服务,为呼集高速公路建设服务的思想,敢于坚持原则,对违反操作规程和使用未经检验的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施工,同时上报项目领导,给予适当处理。

第四条本办法未涉及的有关试验内容,按局处现行的《工程试验管理办法》和程序文件执行。

第二章人员配备第五条呼集项目试验室试验人员六名,驻现场的试验员由现场工程师兼任,其试验工作接受项目部试验室检查指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六条项目试验室职责:1、配合项目保障部对该管段内的原材料料源调查,取样鉴定,并将试验结果及时通知工程部保障部及工地技术人员。

2、负责全标段内的配合比选定,填料的标准击实,筛分,液塑限等,并将试验结果通知工程部,负责检查落实工地试验员使用情况。

3、按规定频率及时对工地试验员制作的试件进行试验,对路基填土密实度。

本合同段内桥涵和各类隐蔽工程的试验项目进行检测,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负责对各种试验报告,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存档。

5、负责项目部试验管理工作,并检查监督工地执行情况。

6、负责试验仪器的配备检定、保养及维修。

7、保障部送检的各种材料要检查其出厂检验报告单、合格证,并由保障部填写抽检通知单,试验员要及时填写来样登记,并将试验结果及时通知保障部,工程部及工地技术人员。

《工地试验室暂行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暂行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甘肃省公路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管理,规范公路工程现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公路建设试验检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的收费公路、高等级公路工程,其设立在工地现场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和施工、监理单位的试验室,适用本办法。

其他公路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甘肃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省站)受甘肃省交通厅的委托负责全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工作,并对省站所监督工程的工地试验室及检测行为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市(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站)受市(州)交通局委托负责对市站所监督工程的工地试验室及检测行为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省站对市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应当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承担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不具备质监机构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和未取得《甘肃省公1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的,不得承担公路工程工地现场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和验收第五条凡在我省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建立与建设项目检测要求相适应的中心试验室或工地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设立的条件:1、施工、监理单位所属的检测机构已取得由交通质监机构核发的《等级证书》,且施工合同段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中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必须达到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公路工程专项类。

没有取得质监机构核发的《等级证书》的施工、监理单位的现场试验检测工作必须委托取得《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其他检测机构完成。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地项目试验室管理,使工地试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工程项目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试验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

第三条从事工程试验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行业、部门的现行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要求。

以服务施工生产为宗旨,坚持公正、独立和科学的原则、保证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各级领导应加强对试验工作的管理,健全工程试验机构,为工程试验工作提供所需的人员、仪器设备、生产房屋等资源。

第五条工程试验的基本任务试验鉴定工程原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的质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及规定和设计要求;为施工和变更设计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依据;结合工程任务推广应用“四新”成果。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一条工地试验是公司中心试验室的派出机构,业务受公司中心试验室指导。

第二条中心试验室根据项目分布情况和施工组织安排,制定项目试验工作计划,组建工程项目工地实验室(站),派驻试验人员,配备必要的试验仪器设备。

第三条中心试验室指导工程项目工地实验室(站)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项目试验人员的上岗培训、调配等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试验仪器的使用、管理情况和试验室资质和印章使用情况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存在问题监督工地试验室进行整改。

第四条工地实验室职责(1)严格按照现行施工和检验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质量的控制和检查试验。

(2)建立健全试验仪器设备台帐、编制试验仪器设备周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仪器定期维护和清洁工作。

(3)实施进货检验,禁止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负责对运到工地的主要工程材料,按现行有效规程进行取样检验,把好原材料质量检验关,参加工地砂、石料场的选择与质量复验;同时负责对施工现场材料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贵阳铁路白云至龙里北联络线I标第二项目部工地试验管理办法(暂行)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白云至龙里北指挥部中心试验室第二试验站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一)为加强工地试验站管理,规范工地试验检测活动,根据铁道部现行规程、规范、验收标准,施工、监理合同和部、局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标段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白云至龙里北铁路工程指挥部中心试验室第二试验站。

(三)工地试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规范、满足检测频率、及时指导生产、严格控制质量的原则。

第二条试验、检测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一)检测管理机构层次如下:中心实验室、工地试验室;(二)工地试验室检测工作业务上由指挥部中心试验室统一管理。

(三)工地试验室人员配置如下:1. 工地试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由项目总工分管。

2. 工地试验室人员不得少于6人,试验检测专业人员不得少于5人。

3. 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应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试验工作不少于3年,并经铁路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培训合格;4. 工地试验检测人员经培训合格,持有效的《试验员》证方可上岗,工地试验室可安排1—2名试验工从事试验工作,但必须是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工作经验者最好。

第三条项目部工地试验站职责1.接受中心试验室业务指导。

2.制定本工区的试验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

3.负责本工区段的现场试验工作,承担本区路基施工的工艺试验工作,并上报监理审批。

4.严格执行现行试验检测标准规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做好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试验检测工作(主要是水泥、砂石料、钢材及焊件、混凝土抗压、岩石抗压),不能检测的项目按频率及批次要求及时委托中心实验室或有资质的外单位检测,建立不合格台帐。

5.督促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严格按批准实验结果施工,对重要部位施工进行旁站制度。

6.负责好本实验站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及检测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及文件管理。

7.负责完成管区的试验竣工资料。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一、试验室建设和管理要求1.试验室建设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包括空间布局、设备设施、环境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2.试验室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3.试验室应制定和完善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

二、试验室设备和仪器管理要求1.试验室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和仪器,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校准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度。

2.试验室应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对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进行跟踪和统计,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问题。

三、试验室环境和样品管理要求1.试验室应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通风等符合试验要求,并具备防护措施,以保证试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试验室应建立样品接收、标识和管理制度,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样品应妥善保管,避免损坏和交叉污染。

四、试验人员和培训管理要求1.试验室应配备合格的试验人员,试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定期培训和考核,以提高试验水平和能力。

2.试验室应建立试验人员的档案和培训记录,对试验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人员不足之处。

五、试验方法和数据管理要求1.试验室应制定和实施试验方法和操作规程,确保试验过程的标准化和一致性,以提高试验结果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2.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数据的录入和存储系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试验数据应及时统计和分析,制定相应的报告和意见。

六、质量保证和改进要求1.试验室应建立和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审等,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试验室应及时总结和分析试验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以不断提高试验质量和效率。

七、不良事件和纠正措施要求1.试验室应建立和运行不良事件报告和纠正措施制度,对试验中的异常情况和问题进行记录和处理,以保证试验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2.试验室应建立不良事件的分析和改进机制,针对不良事件进行根本性的改进,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工地试验工作制度及管理制度

工地试验工作制度及管理制度

工地试验室工作制度及管理制度第一章试验检测工作程序一、质量目标1.贯彻“质量第一”的宗旨,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和交通部的规范、标准和有关操作规程,敬业爱岗,坚持杜绝重大的检测质量事故,把一般检测质量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坚决杜绝在试验数据上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可靠,以科学、公正的检测数据,密切配合工程施工。

2. 首次检验无差错率应达到95%,经复核后,检验无差错率应达98%,审批后发出的检验报告其无差错率应达99%。

3. 考核检验人员工作成绩时,首先应考核检验质量,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者,当年不得晋级,不得提薪,情节严重者,将降级降薪直至解聘。

二、检验工作流程1.试验检测员根据施工图纸内容,确定需要进行的标准试验,根据本试验室批准的业务范围决定自检或送检。

2.挑选料场或供应商,按试验规程要求在监理旁站下进行随机抽样并编号,贴标签记录材料的产地、规格、使用部位等,以适当方式进行封存并进行标识,填写抽样记录表。

送检时,应填写试验委托单。

3.根据试验内容选用技术标准和试验规程,进行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4.严格按试验规程要求进行试验检测,填写原始记录表和仪器使用记录表。

5.对试验检测数据进行计算、校核,满足精度要求后生成检测报告,若发现数值异常时,立即分析原因,必要时进行复验。

6.检测报告经试验、复核、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即可签发,进行备案登记。

试验检测流程图如下:第二章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制度一、取样:1.本工地试验室将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和相关质量检验标准要求,在驻地监理的见证下做好取样检验工作;按照监理或质量监督站要求做好对试验检测项目的复测工作。

2.取样方案、样本大小、抽样基数等参照交通部部颁标准、规范、规程执行,取样方法通常采用随机取样。

3.取样人数至少两人,做到在驻地监理的见证下进行取样。

4 . 确定以后,取样人应以适当的方式封存,并以适当方法运往工地试验室或委托的试验室。

运输方式应确保不损坏样本的外观及性能。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2011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活动,根据交通部第12号令《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部质监总站[2009]18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及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下发的《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公司承接项目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集团公司试验检测中心负责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工地试验室及检测行为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工地试验室是指以集团公司试验检测中心为母体所设立的临时试验室。

第五条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提供科学、真实、公正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应向省质监局申请能力认定,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1份):(一)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对成立工地试验室的授权文件,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及等级专用章(二)《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申请书》(三)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及试验检测人员的职称证书、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聘任用证明文件、简历。

(四)组织机构框图(五)工地试验室平面布置图(六)工地试验室母体试验检测机构的《等级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七)工地试验室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工作业绩(八)工地试验室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九)试验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及自校记录第七条工地试验室提交给省质监局的申报资料除第(一)条外,其他先报集团公司试验检测中心审批,资料及现场合格后母体试验室才能对工地试验室的下发授权文件。

第八条工地试验室组建,应严格按照交通部质监局及贵州省交通工程质监局对工地试验室的有关要求,集团公司试验检测中心所下发的《工地试验室的标准化,规范化,模块化》统一资料中有关要求执行,检测中心派人监督执行,合格后母体试验室才能对工地试验室的下发授权文件。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2017-7-3)(正式电子版)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2017-7-3)(正式电子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 目 的第一条 为加强对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地临时试验室的管理,规范工地试验检测工作行为,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地临时试验室是指公路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在工程现场为质量控制和检验工作需要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设立的临时试验室,分为建设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监理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和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

第四条 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局和各地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各自监督的公路建设项目工地临时试验室进行监督,并对建设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进行评审。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监理及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评审工作并进行日常管理。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相应的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

各从业单位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 公路建设项目工地临时试验室由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检测机构”)设立,承担相应的公路工— 3 —程试验检测业务,并对其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

母体检测机构授权的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不得超出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 设立程序第六条 需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公路建设项目基本要求:(一)、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中按相关规定明确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检测项目、人员数量及要求、仪器设备、场地面积环境等,并满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项目标准化相关要求。

(二)工地临时试验室应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施工标准化手册》第一分册中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及合同的要求,按工程建设规模和性质,合理配备试验检测人员(应涵盖各检测专业类型人员)、相应的试验仪器设备,并确保其环境条件满足检测工作要求。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塑造工地试验室良好的形象,更好地为现场施工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制度工地试验室实行每天早点名划考勤制度。

每天早上由负责人(负责人不在时由指定人员)进行点名记录考勤,并安排当天的工作。

负责人根据工地施工情况安排人员休班,负责人的批假权限为3天,超过3天由检测中心主任批准。

无论出差、休班,均应填写请假条,由负责人签字批准。

严禁不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地试验室,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罚当事人100元,负责人违反规定的,从重处罚。

出差或休班结束应按时返回工地,并向负责人销假。

无故不按时返回者,视为旷工。

因其他原因需延长假期的,须经批准。

续假人员返回后应补写假条,并及时销假。

二、劳动纪律工地试验室与项目部作息时间保持一致。

早上按时上班,严禁上班以后再吃早饭,发现一次,视为迟到一次,累计三次,罚款50元。

工作时间,禁止上网(因工作需要,发邮件查资料除外);禁止玩电脑游戏;禁止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和发短信;禁止看故事会、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发现一次,罚当事人50元、负责人20元。

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打赤脚或光膀子,应保持严肃的工作气氛,维护试验室形象。

试验室要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负责人统筹安排,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发生项目部来试验室做试验找不到人的事情。

上述问题出现一次,罚负责人50元。

中午吃饭严禁饮酒,晚饭时间如无特殊情况,也应不饮酒;如有客人需要招待,饮酒要有分寸,不能因酒误事;饮酒过量,严禁从事设备操作,应尽快休息,保证安全。

三、卫生和安全工地试验室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办公室和试验操作室的环境卫生。

宿舍内的被褥要整齐卫生;办公室内整洁有序,不得乱扔纸屑、烟头等杂物;室内应经常通风,避免产生异味。

试验操作室内要做到工完料净,保持干净卫生。

待检样品和已检样品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已检样品定期处置,但不得随意丢弃。

工地试验人员要养成节约用电的习惯。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专业完整模板)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专业完整模板)

贵州遵义赤水河谷旅游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管理办法1.总则为加强赤水河谷旅游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高效完成,我部工地试验室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施工规范》、《试验规程》以及相关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结合我项目部承担的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人员2.1 试验室共三人,主任一人负责全面工作,下设试验员两人分别负责具体的室内室外试验检测工作。

2.2 试验人员持证情况:试验室主任持交通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员两人全部持有交通部试验检测员证书。

3 环境条件3.1 工地试验室面积约300 m2,设独立办公室,资料室,水泥室,标养室,其中标养室面积约30m23.2 标养室设有温度湿度自控仪和2.0P冷暧空调,温度控制在20±2℃,相对湿度大于95%,并每天进行“温湿度记录薄”的登记工作。

3.3 制定了安全管理细则和配备了相应安全设备。

4 仪器设备4.1 工地试验室配备了一套完整的土工、集料、水泥、力学、水泥混1凝土配合比试验项目的仪器设备。

4.2 每台(件)仪器设备分别建立了档案,制定了《操作规程》并上墙。

4.3 制定了仪器设备周检计划,定期请计量部门进行仪器设备检定;自检、自校部分仪器定期校验。

4.4 仪器设备日常使用后清洁干净并作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薄》的填写工作。

5 检测工作和质量控制5.1 主要检测项目、试验手段、执行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见附录一)5.2 质量保证体系图。

5.3 开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单位的行政领导、工程技术人员、试验人员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工作。

5.4 室内检测5.4.1 原材料(含成品材料)试验5.4.1.1 我部所购买的水泥、钢材、钢绞线、锚具、桥梁支座、伸缩缝等重要原材料(含成品材料),在材料进场前必须向驻地办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和管理法规定的试验报告。

5.4.1.2 粉煤灰、白灰、石料、砂子、土等一般原材料在进场前必须向驻地办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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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试验管理办法各施工队、各管段技术员:根据我标段的实际情况,施工战线长,工程项目数量庞大,为了更好的保证施工质量和开展试验工作,项目部工地试验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并下发给你们,望你们严格遵照执行、管段技术员负责监督。

一、人员配置各施工队应配备1个专职负责有关试验方面的工作(原材料取送样,砼、砂浆试件的制做、登记及送件,压实度、地基承载力现场检测等)的人员,极积配合项目部工地试验室试验人员和监理对各自管段内的试验检测工作。

二、试验仪器和工具配置1、路基施工队应配备以下试验仪器和工具:(包含路基填筑、涵洞及砌筑防护)2、桥梁施工队应配备以下试验仪器和工具:3、隧道施工队应配备以下试验仪器和工具:三、各施工队应修建一个满足要求(水温能控制在20±2℃)的砼、砂浆试件养护池,保证试件的养护质量。

四、砼的搅拌应集中拌和,采用自动电子计量拌和设备,搅拌设备安装调式好后,通知试验室联系计量测式单位标定,标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每次浇注砼前应通知试验室,试验室派试验人员并通知试验监理到场检测砂、碎石的含水率,并出具砼施工配合比通知单,检查计量及配料是否满足要求,满足要求后才允许开盘;涵洞、砌筑、防护工程基础开挖好后,通知项目部试验室检测地基承载力,自检合格或不合格(需要变更处理)后,试验室通知试验监理复验,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合格的按要求作出处理,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砂浆砌筑前应做好搅拌准备工作(现场要配备磅秤、量具等计量器具),通知试验室出具砂浆施工配合比通知单,试验室派试验人员并通知试验监理到场检查,满足要求后才允许开盘;路基清表压实和每层填筑压实后通知项目部试验室自检,合格后通知试验监理复验,合格后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五、砼、砂浆试件拆模后在工地养护池养护,但不得超过3天,待试件有一定的强度后,及时送项目部试验室养护室养护,各施工班组试验人员应做好各自的施工及制件记录,表格附后(砼、砂浆试件制作登记表),及时到试验室登记台帐。

如因送件送样不及时和台帐错误造成的损失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六、各种试验检测频率和检测(制作)方法和注意事项:1、砼:每次浇注砼前应检测砂、石集料的含水率,通知试验室开出施工配合比,开盘后应检测砼的坍落度是否满足配合比规定的要求,严格按试验室开出的施工配合比施工;做试件时应至少从不少于2盘砼中各取一定的数量,倒入一洁净的铁盘上经人工二次拌和后开始装模,如是采用人工捣固则分二层装入试模,第一层装至试模的一半,用直径16mm的圆钢制作的捣棒沿试模的边缘向中心插捣25次,再用抹刀沿试模的四周插捣数次,将试模边沿的空气排出,再装入第二层砼,装满,按第一层的方法将试件振捣密实即可;如是用振动台成型,则一次性将砼装入试模,开动振动台振动约2分钟,至试件表面基本没有汽泡排出为止,用抹刀沿试模的四周插捣数次,最后用抹刀将试件表面抹平。

检测频率如下:(1)、桥梁、路基工程结构物:浇筑一般体积的结构物(如基础、墩台等)时,每一单元结构物应制取2组;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时,每80-200m3或每一工作班应制取2组;上部结构,主要构件长16m以下应制取1组,16-30m制取2组,31-50m制取3组,50m以上者不少于5组。

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至少应制取2组;每根钻孔桩至少应制取2组;桩长20m以上者不少于3组;桩径大、浇筑时间很长时,不少于4组,如换工作班时,每工作班应另制取2组;构筑物(小桥涵、挡土墙)每座、每处或每工作班制取不少于2组。

当原材料和配合比相同、并由同一拌和站拌制时,可几座或几处合并制取2组;根据施工需要,另制取几组与结构物同条件养生的试件,作为拆模、吊装、张拉预应力、承受荷载等施工阶段的强度依据时,应相应增加制件数量。

(2)、隧道工程:初期支护喷射砼:制件采用45c m×35cm×12cm的大板试模制件,制件时将试模按80º(与水平面夹角)左右置于墙角,先在模具外的边墙上喷射,待操作正常后,再将喷头移至模具位置由上面下逐层向模具内喷满砼,将喷满的大板移至平稳的地方用抹刀抹平,在洞内自然养护1天后脱模移至试验室标准养护室养护,7天后用切割机去掉周边多余的部份后加工成100mm的立方体试件1组3块,制件频率为每10延米至少在边墙和拱部各制取大板1组,其它工程每喷50-100m3或小于50 m3的独立工程不得少于1组。

洞身衬砌砼:制件除按每次浇注砼制取不少于2组150mm的立方体试件外,另每100m至少应制取抗渗试件1组(6块),试件规格为上口直径175mm,下口直径185mm,高150mm。

隧道路面砼:试件每次浇注砼除制取2组150mm的立方体试件外,还应制取2组6块550mm×150mm×150mm的抗折试件。

隧道其它项目的砼制件每工作班制取2组150mm的立方体试件。

2、砂浆:严格按试验室开出的施工配合比施工,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浆应分别制取试件,试件应随机制取,不得挑选,试样取好后,一次将试模填满,用直径10mm的捣捧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插捣25次,并用油灰刀在试模的周边插数次,将试件内的汽泡排出。

检验频率为重要及主体砌筑物,每工作班制取2组;一般及次要砌筑物,每工作班可制取1组;拱圈砂浆应同时制取与砌体同条件养生试件,以检查各施工阶段强度。

3、预应力孔道压浆:严格按试验室出具的配合比施工,检验频率为不大于30m的梁每片制取2组,31~50m梁每片制取3组,其它部位每工作班制取3组,试件规格70.7mm立方体。

4、土工试验及压实度检测:取土场和挖方段的土应取土样做标准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作为路基填料,根据填方工程数量,同一取土场,相同性质的土每5000m3应取样做标准试验,土质有变化时亦应取样做标准试验。

压实度检测根据填料情况选用环刀法或是灌砂法检测,检测频率为每200m双车道每压实层检测4个点(环刀法每个点取2个环刀),车道增加,测点也相应增加,小于150m的填方地段(含桥涵台背)不得少于6个点。

5、锚杆拉拔力检测:锚杆施工龄期到28天时进行抗拔力检测,要求施工班组应提前做好检测配套工作,操作平台和焊接设备应能满足检测要求;检测频率为按锚杆数量的1%做抗拔力检测,但不得少于3根。

6、水泥:施工班组应修建水泥库房,水泥库房地面应硬化,并垫方木、铺木板,在木板上铺一层油毛毡,且做好排水措施;根据试验室出具的配合比试验报告和总监办下发的产品采购名录对应的生产厂家和标号进行采购,进场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与包装袋上注明的生产日期和批号一致,不同品种和标号的水泥应分开堆放,堆垛高度为不超过10袋,水泥进场后由施工队试验负责人取样送试验室检验,检验频率为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不大于200吨为一检验批,取样时应从不少于10袋中取大致相同的数量,总重不少于12kg,经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水泥要做到先进先用,堆放不应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应取样试验,根据试验结果作出降级使用或报废处理。

7、钢筋:施工班组应修建钢筋库房,钢筋库房地面应硬化,并做好排水措施;根据总监办下发的产品采购名录对应的生产厂家进行采购,进场钢筋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资料,质量证明资料上应有经销单位的公章,并与钢筋标牌上注明的生产厂家、规格和批号一致,不同规格的钢筋应分开堆放,钢筋进场后由施工队试验负责人取样送试验室检验,检验频率为同一生产厂家、同规格、同炉批号不大于60吨为一检验批,取样时随机抽取2根钢筋,去掉端部的50cm后,依次截取一根拉伸试件(长50cm)和一根冷弯试件(长30m),经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8、砂、碎石:施工班组应修建砂、碎石堆料场,砂、碎石堆料场地面应硬化,并用砂浆砌筑片石分隔墙,砂、碎石应分开堆放,不得混混淆,周边应做好排水措施;根据试验室出具的配合比试验报告指定的生产厂家进行采购,砂、碎石进场后由施工队试验负责人取样送试验室检验,检验频率为同一生产厂家、规格的砂不大于200m3为一检验批,碎石不大于400m3为一检验批,取样时应从料堆的上、中、下部位取大致相同的数量,总重砂不少于20kg,碎石不少于50kg,经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9、钢绞线:钢绞线的堆放场地应硬化,并做到下垫上盖,防止生锈;根据总监办下发的产品采购名录对应的生产厂家进行采购,进场钢绞线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资料,质量证明资料上应有经销单位的公章,并与钢绞线包装标牌上注明的生产厂家、规格和批号一致,钢绞线进场后由施工队试验负责人取样送试验室检验,检验频率为同一生产厂家、同规格、同批号不大于60吨为一检验批,取样时随机抽取3盘,并从每盘所选的钢绞线端部正常部位截取一根试样进行表面质量、直径偏差和力学性能试验。

如每批少于3盘,则应逐盘取样进行上述试验,取样长度为1.1m,经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10、锚具、夹具、连接器:根据总监办下发的产品采购名录对应的生产厂家进行采购,锚具、夹具和连接器进场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资料,进场后由施工队试验负责人通知试验室取样检验,检验频率为同种材料、同规格、同一生产厂家和同一生产工艺条件下,锚具、夹具应以不超过1000套组为一个检验批,连接器以不超过500套组为一个检验批,并按下列要求取样检验:1)外观检查:应从每批中抽取10%的锚具且不少于10套,检查其外观和尺寸。

2)硬度检验:应从每批中抽取5%的锚具且不少于5套,对其中有硬度要求的零件做硬度试验,对多孔夹片式锚具的夹片,每套至少抽取5片。

3)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对大桥等重要工程,当质量证明书不齐全、不正确或质量有疑点时,经上述两项试验合格后,应从同批中抽取6套锚具(夹具或连接器)组成3个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进行静载锚固性能试验。

11、橡胶支座:根据总监办下发的产品采购名录对应的生产厂家进行采购,橡胶支座进场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资料,进场后由施工队试验负责人通知试验室取样检验,检验频率为同一生产厂家、同规格,不超过200块为一个检验批,取样数量为从每种规格中随机抽取3块,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12、防水卷材:根据总监办下发的产品采购名录对应的生产厂家进行采购,防水卷材进场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资料,进场后由施工队试验负责人通知试验室取样检验,检验频率为同一生产厂家、同规格,不超过5000m2为一个检验批,取样数量为从每种规格中截取1~1.5m2,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13、止水带、止水条:根据总监办下发的产品采购名录对应的生产厂家进行采购,止水带进场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资料,进场后由施工队试验负责人通知试验室取样检验,检验频率为同一生产厂家、同规格,不超过1000m为一个检验批,取样数量为从每种规格中截取1~1.5m,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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