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院勤工俭学管理规定
勤工俭学实施及管理方案
勤工俭学实施及管理方案为了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自立能力,缓解困难同学的家庭经济负担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食堂勤工俭学活动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的以获得报酬、培养自立及创业能力为主要目的劳动。
二、指导思想、目的和对象1、食堂勤工助学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学院统一管理,由食堂承包商具体实施,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2、食堂勤工助学活动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院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3、食堂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以自立成才为目的,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偿社会实践活动。
4、食堂勤工助学—勤工是手段,助学是目的。
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帮助学生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观念,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所得顺利完成学业。
5、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且学有余力的高职专科学生及成教生均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6、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不得参加传销等国家明文禁止的以及有损大学生形象、有碍社会公德的活动。
7、学生私自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学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一)组织管理机构为开展好我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成立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
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后勤处处长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食堂项目经理以及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
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堂办公室,由食堂项目经理主持工作,食堂项目经理、学生处勤工助学中心干事负责具体工作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服务和协调。
(二)组织管理机构职责1、制定并不断完善我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管理规定,设置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制定报酬标准,建立和管理勤工助学学生档案,推荐和指导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并负责报酬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中职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充分发挥中职学校的教育功能,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自立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全日制和业余制学生。
三、勤工俭学原则1. 勤工俭学应以不影响学生的学业和身心健康为前提。
2. 勤工俭学应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迫学生参加。
3. 勤工俭学应以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目标。
4. 勤工俭学应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宗旨。
四、勤工俭学组织机构1. 学校设立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勤工俭学工作。
2. 各系(部)设立勤工俭学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部)勤工俭学的具体实施。
3. 学生会设立勤工俭学委员会,负责协助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五、勤工俭学项目及内容1. 校内勤工俭学项目:包括图书馆、宿舍、食堂、校园绿化、保卫等岗位。
2. 校外勤工俭学项目: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合作单位提供的岗位。
3. 勤工俭学内容:主要包括协助完成工作任务、提供技能服务、参与社会实践等。
六、勤工俭学工作流程1. 学生报名: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兴趣,自愿报名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2. 考核选拔:各系(部)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学生进行考核选拔。
3. 安排岗位:学校根据学生的考核结果,安排合适的勤工俭学岗位。
4. 工作实施:学生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5. 工作评价:各系(部)定期对学生的勤工俭学工作进行评价,并反馈给学生。
6. 工资发放: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勤工俭学工资。
七、勤工俭学管理制度1. 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2. 学生应按时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不得无故缺勤。
3. 学生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玩忽职守。
4. 学生应珍惜勤工俭学机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5. 学生应维护学校形象,不得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出现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发展,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使学生更好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增强学生的自立意识,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勤工俭学岗位职责(一)巡视员岗位职责1、做好食堂考勤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各岗位工作执行情况,并做好勤工俭学学生考勤工作。
2、检查勤工俭学学生上班穿戴清洁工作服、帽、口罩、围身布,工作期间务必带好值勤袖标。
3、搞好区域环境卫生,经常打扫.4、衣柜每两人一格,每人配备一把钥匙。
衣柜里的衣物不外露,个人物品不放在桌子、椅子、柜子上,做到个人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5、除填写勤工俭学考勤表、工资发放单等,须经常在食堂一楼、二楼巡视,检查人员是否都到齐岗位等。
6、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如在学生饭菜中发现虫子等,应立即联系总务处老师。
7、检查并监督各组长的工作情况,不定时的检查各组长考勤情况。
(二)组长岗位职责1、带头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并协助巡视员做好食堂勤工俭学工作,并做好时间签到制的考勤表,无作假现象。
2、合理安排勤工俭学学生的工作任务,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以高效优质完成.3、检查组员务必佩戴值勤袖标。
4、组员请假需上报巡视员,并上交请假单或病假单。
组员辞职需提前一星期汇报总务处老师。
5、关心组员的中午就餐情况,听取意见或建议,写入每月总结中。
6、每月上交一份工作汇报总结,无任何要求,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问题、不足之处都可提出,比如人员不够、餐食不饱等。
(三)勤工俭学学生岗位职责1、听从组长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换岗。
2、协助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工作。
3、穿戴整洁,务必佩戴袖标,以便检查。
4、自觉做好自己管辖区域内的本职工作。
5、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假或病假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不随便离开食堂,穿工作服不能在校园内走动。
6、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上报组长或巡视员.二、勤工俭学请假制度1、每个月请假不得超过3次,请假必须有请假条。
学生勤工俭学值班管理制度
学生勤工俭学值班管理制度一、学生勤工俭学的意义学生勤工俭学是一种重要的教育理念和实践方式,能够锻炼学生的劳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立能力,同时也能够增加学生的社会经验和实践能力。
通过勤工俭学,学生可以在校园中参与各种劳动活动,锻炼自己的技能和能力,培养自己的劳动习惯和劳动态度。
勤工俭学不仅可以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还可以让学生更好地融入校园生活,增强自己的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
值班管理制度作为学生勤工俭学活动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值班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学生的勤工俭学活动,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其次,值班管理制度可以维护校园的秩序和安全,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最后,值班管理制度可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团队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值班管理制度的内容1. 值班安排学校在每个学期初制定值班表,确定每位学生的值班时间和地点。
值班时间通常安排在晚上和周末,以保证学生们在课余时间能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
学校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进行灵活安排,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有机会参与值班活动。
2. 值班任务值班任务通常包括接待学生来访、处理学生投诉、维护校园秩序、协助教师管理学生等。
学校会对值班学生进行培训,提供必要的技能和知识,确保学生能够胜任值班任务。
3. 值班考核学校会对值班学生进行考核,评定学生的表现和工作成绩。
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可以对值班学生进行奖惩措施,以促进其提高工作质量和态度。
4. 值班福利为了鼓励学生参与值班活动,学校会提供一定的值班补贴和奖励措施。
同时,学校还会为值班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确保学生能够安全和顺利地完成值班任务。
三、值班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1. 制定值班计划学校在每个学期初制定值班计划,确定值班时间、地点和任务。
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安排,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参与值班活动。
2. 培训值班学生学校对值班学生进行培训,提供必要的技能和知识,确保学生能够胜任值班任务。
培训内容包括值班流程、应急处理、沟通技巧等。
勤工俭学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勤工俭学工作,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勤工俭学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培养自立自强精神,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勤工俭学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生权益。
第二章勤工俭学岗位设置第四条勤工俭学岗位分为校内岗位和校外岗位。
第五条校内岗位主要包括:教学辅助、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图书馆、学生宿舍等。
第六条校外岗位主要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三章勤工俭学岗位申请与选拔第七条学生申请勤工俭学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学业成绩良好,无挂科、补考等情况;3. 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4. 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第八条学生申请勤工俭学岗位,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处审批。
第九条学生处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生申请情况,组织选拔,确定最终上岗学生。
第四章勤工俭学工作安排第十条学生处负责制定勤工俭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学生处负责监督勤工俭学工作,确保学生权益。
第十二条勤工俭学工作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需分配,确保岗位合理;2. 分级管理,明确职责;3. 保障学生学业,不占用学生上课时间;4.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不安排过重体力劳动。
第五章勤工俭学待遇第十三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贴。
第十四条学生勤工俭学待遇如下:1. 校内岗位:每月补贴100-300元;2. 校外岗位:每月补贴150-500元。
第十五条学生勤工俭学补贴由学生处统一发放。
第六章勤工俭学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学生处负责对勤工俭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2. 工作能力;3. 工作成果;4. 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七条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不认真、影响恶劣的学生,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中职学校勤工俭学实施方案
中职学校勤工俭学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理念的转变,中职学校勤工俭
学成为了一种受到广泛关注的教育模式。
中职学校勤工俭学实施方
案的出台,旨在通过学生参与社会劳动和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动
手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
首先,中职学校勤工俭学实施方案要明确学校的劳动安排和管理制度。
学校需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专业特点,合理安排学生的
勤工俭学任务,确保学生在参与劳动的过程中既能够提高自身技能,又不影响学习和身心健康。
同时,学校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劳动管理
制度,确保学生的劳动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中职学校勤工俭学实施方案要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学
校可以通过开展各类实践活动,如校内外实习、社会实践、技能比
赛等,让学生在实际工作中学到更多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的综
合素质。
此外,学校还可以与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让学生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
最后,中职学校勤工俭学实施方案要强调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
学校应当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让学生明白劳动是一
种光荣的事业,是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
同时,学校还应当帮
助学生建立自信心和责任感,让学生在劳动中不断提升自己,实现自我发展。
总之,中职学校勤工俭学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生的勤工俭学任务,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强调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让学生在劳动中得到更多的锻炼和提升。
相信通过中职学校勤工俭学实施方案的落实,学生将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学校勤工俭学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勤工俭学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勤工俭学经费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勤工俭学经费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费来源合法、使用合规。
(二)规范性原则:建立健全勤工俭学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经费使用流程。
(三)效益性原则:合理分配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公开透明原则:经费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四条学校勤工俭学经费来源包括:(一)学校财政拨款;(二)社会捐赠;(三)勤工俭学项目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章经费使用范围第五条学校勤工俭学经费使用范围:(一)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二)购买勤工俭学项目所需设备、材料;(三)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培训、宣传、交流等费用;(四)勤工俭学项目日常管理费用;(五)其他与勤工俭学相关的合理支出。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六条学校设立勤工俭学经费专户,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第七条勤工俭学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八条经费使用流程:(一)提出经费使用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二)学校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三)学校领导审批;(四)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意见拨付经费。
第九条经费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应向学校财务部门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并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条学校设立勤工俭学经费监督小组,负责对勤工俭学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学校定期对勤工俭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相关责任人奖惩的依据。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挪用、侵占、浪费勤工俭学经费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我校勤工俭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参与勤工俭学的学生。
三、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在勤工俭学活动中,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原则。
各部门、各岗位要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 宣传教育,提高意识的原则。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安全管理职责1. 学生工作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2. 教务处:负责对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专业、时间和地点进行审核,确保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关。
3. 后勤管理处:负责提供勤工俭学活动的场所、设备,确保场所、设备的安全可靠。
4. 各院系:负责对本院系学生的勤工俭学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5. 学生:遵守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五、安全管理制度1. 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前,需填写《勤工俭学申请表》,并经所在院系审核同意。
2. 学生工作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登记。
3. 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时,需佩戴工作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
4. 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如遇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所在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5. 学生工作部定期对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
6. 学生工作部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六、奖励与处罚1. 对在勤工俭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3. 对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管理能力和实践经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等。
第三条学校鼓励学生勤工俭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实习工作,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业精神。
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学生勤工俭学岗位分为校内岗位和校外岗位,校内岗位包括助教、实验室助理、图书管理员等,校外岗位包括兼职、实习、暑期工作等。
第六条学生勤工俭学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课程安排,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的工作时间。
第七条学生参与勤工俭学工作前须经过学校的审核和批准,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第八条学生勤工俭学岗位工资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应按时足额支付。
第九条学生勤工俭学岗位的管理单位应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严禁虐待、歧视和超时工作。
第二章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管理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勤工俭学的招聘和录用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特长选择合适的岗位,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培训。
第十二条学校要对学生勤工俭学岗位进行定期评估,对工作单位和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学生的工作条件和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宣传和指导,鼓励学生在勤工俭学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学生勤工俭学工作档案,记录学生的工作情况和成绩,为学生的发展和就业提供参考。
第十五条学校要建立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学生树立正确的勤工俭学观念,惩罚那些违纪违规的行为。
第三章学生勤工俭学的宣传和指导第十六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勤工俭学的宣传和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实习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要组织学生参观勤工俭学岗位,了解各种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并提供相关的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
中职学校勤工俭学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教育逐渐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
中职学校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任。
然而,中职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参差不齐,部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承担学费和生活费。
为了帮助这部分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职学校实行勤工俭学制度,旨在让学生通过劳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减轻家庭负担,培养自立自强的精神。
二、制度内容1. 勤工俭学对象勤工俭学制度适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学生,包括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2. 勤工俭学岗位中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多种勤工俭学岗位,如图书馆管理员、宿舍管理员、食堂服务员、校园清洁工等。
3. 勤工俭学时间勤工俭学时间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校工作安排确定,一般每周不超过8小时,确保学生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4. 勤工俭学报酬勤工俭学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般每人每月可获得一定数额的报酬。
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5. 勤工俭学管理(1)学校成立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勤工俭学工作。
(2)各系部设立勤工俭学管理员,负责本系部勤工俭学工作的具体实施。
(3)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前,需填写《勤工俭学申请表》,经辅导员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岗。
(4)勤工俭学过程中,学生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5)学校定期对勤工俭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1. 培养自立自强精神勤工俭学制度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培养他们的自立自强精神,使他们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
2. 减轻家庭负担通过勤工俭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减轻家庭负担,缓解经济压力,更好地投入到学习中。
3. 提高综合素质勤工俭学过程中,学生需要与他人协作,锻炼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4. 促进学校发展勤工俭学制度有助于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为学校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学院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根据、财政部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在籍注册中职和专科学生。
第三条学院各类勤工助学活动由院学生处归口管理,学院团委及各系应积极配合,分工负责。
学院各单位组织的各类勤工助学活动应当在学生处的指导和管理下进行。
第四条勤工助学工作以“自愿申请、扶困优先、资助育人”为原则,由学院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勤工助学工作实行按需设岗、按劳取酬、公开招聘、定期考核,适用于缺编或遇突击性工作必须设岗的单位。
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有:助教、助管、实验室、后勤服务、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及其他临时性岗位等。
第三章实施管理第六条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以学期为周期,实行申请评审制。
各单位凡符合条件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固定(临时)岗位的,必须在上学期结束前(或用工两周前)向院学生处申报,填写《**学院勤工助学固定(临时)岗位用工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由院学生处统一组织实施。
申请临时岗位的单位,待工作任务结束后,岗位自动取消。
第七条设岗单位在完成勤工助学岗位的选聘工作和勤工助学岗位的培训与试用工作,经公示确认后,与学生签订岗位责任书,统一填写《**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名单》提交院学生处备案,原则上该学期内聘用名单不再变动。
第八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日常管理实行“谁用工、谁检查、谁管理”的原则。
设岗单位要规范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与要求,强化管理与考核,注重岗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岗位的助学育人功能。
第九条设岗单位具体负责勤工助学的招聘、培训、酬金造表等日常管理,配合学生处做好考核等相关工作。
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勤工俭学岗位管理办法一、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1、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固定岗位是指相对长期固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一般在每学年初或学期初,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经学院各系学生工作审核,期间根据情况可进行调整。
临时岗位是指学生临时参加的劳动岗位,由勤工助学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
2、学院设置勤工俭学岗位应以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为原则,不得要求学生请假或旷课上岗。
3、申请勤工助学采用组织安排与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应聘学生须提前填写好《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二、勤工助学的基本条件申请勤工助学工作的同学原则上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2.有一定的课余时间,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有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5.责任心强,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6.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上岗学生的纪律和要求1、固定岗位上岗学生聘用期限原则上为一学期,若要求续聘须重新申请。
凡在聘期期间有过院纪处分,下一学年原则上不再安排上岗。
2、勤工助学岗位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或离岗,因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况需变更岗位或离岗的学生,需以书面形式提前提出申请,报学生处勤工助学办公室批准。
3、上岗学生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勤工助学办公室安排和管理,遵守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注重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劳动能力,按时保质完成岗位工作。
4、按时上下班,有事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缺勤。
凡自动脱岗一次者,取消其当月上岗资格;脱岗两次者,取消一学期上岗资格;对劳动不认真,效率低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扣除其全部酬金,直至取消其上岗资格。
5、对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中,严重违反上岗纪律或校纪校规者,除取消上岗资格。
6、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勤工助学金的发放1、勤工助学岗位学院暂定每周80元,每月发放一次。
职业技术学院规章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校园安全、文明秩序,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学生须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服从学院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第三条学院教职员工应加强管理、积极服务,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教学服务。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四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师长,互相尊重,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第五条学生应珍惜学习机会,勤奋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能,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
第六条学生应注重学习与生活的平衡,遵守宿舍守则,保持宿舍内卫生,保持宿舍秩序。
第七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进行赌博、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不得在校园内发生冲突和暴力事件。
第八条学生不得夜不归宿,未经学院批准不得离校,特殊情况需请假离校,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第三章学习管理第九条学生应按时参加各项教学活动,不得请假旷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导员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缺席。
第十条学生应认真对待课堂学习,不得在课堂上进行无关活动,不得使用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不得影响教学秩序。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
如发现作弊行为,学院将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应加强安全意识,不得在校园内进行危险行为和危险游戏,不得在实验室内私自操作设备。
第十三条学生应按规定参加消防演习,熟悉校园消防设施使用方法,做好防火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应保护校园环境,不得损坏学院公共设施,不得在校园内随意涂写。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五条学生应尊重教职员工,不得辱骂、攻击、侮辱任何教职员工,不得损坏教职员工形象。
第十六条学生应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规参与任何违法活动和违规行为,不得组织非法集会和活动。
第十七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缺席或逃避学院规定的活动。
第六章处分和奖励第十八条学生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学院将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中职学校勤工俭学实施方案
中职学校勤工俭学实施方案一、方案背景中职学校作为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阵地,旨在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教育培训,使他们在校期间不仅能够学习专业知识,还能够通过勤工俭学的方式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勤工俭学实施方案,对于中职学校的学生来说至关重要。
二、方案目的1.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养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2. 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3. 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4. 为学生提供通过实际工作赚取一部分生活费的机会,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三、方案内容1. 勤工岗位设置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兴趣爱好,设置不同的勤工岗位,如图书馆助理、实验室助理、校园清洁、食堂服务员等。
通过向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勤工岗位,使他们能够根据自身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从而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能。
2. 勤工时间安排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课程安排和勤工岗位的需求,合理安排勤工时间,确保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
可以将勤工时间安排在课余时间、周末或假期,以免影响学生的学习进度。
3. 勤工薪酬标准学校应当制定合理的勤工薪酬标准,根据学生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进行相应的薪酬发放。
同时,学校还可以设立奖励机制,鼓励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取得优异成绩。
4. 勤工管理机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勤工管理机制,明确学生的勤工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相关规定,并加强对学生的勤工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学生能够按时按量完成勤工任务。
5. 勤工意义宣传学校可以通过举办勤工俭学知识讲座、开展勤工俭学主题活动等方式,向学生宣传勤工俭学的意义和价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激发学生的工作热情。
四、方案效果通过实施上述勤工俭学实施方案,可以有效地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同时也能够为学生提供通过实际工作赚取一部分生活费的机会,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这不仅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还有利于中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完整版)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勤工助学是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校学生培养劳动观念、树立自立自强精神,加强自我教育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同时也是资助和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种有效途径。
为了加强对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和指导,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内蒙古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和管理机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勤工助学工作,负责协调学院的计财、人事、教务、科研、后勤、团委等部门,指导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学院在学生处下设学生资助中心。
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勤工助学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日常事务的处理。
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在学院的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下开展,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勤工助学为名,擅自聘用学生进行有偿劳动,凡擅自聘用学生的,一经发现,将予以撤销,并由聘用者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各部门、二级学院需要使用勤工助学学生进行有偿劳动的,应当向学院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申请上报,学生资助中心对该勤工助学申请批准并登记后,该部门、二级学院方可使用。
二、勤工助学组织原则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坚持“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院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三、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学生勤工助学的工作岗位必须是无毒,无害、无火电等安全隐患且适于学生从事的工作。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
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及以上的长期性岗位或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国家关于职中的勤工俭学政策
国家关于职中的勤工俭学政策
中国国家关于职中的勤工俭学政策包括以下方面:
1. 支持职业学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鼓励学生通过劳动来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2. 组织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事业单位或农村基层单位参加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同时也为社会提供劳动力支持。
3. 给予勤工俭学参加者一定的经济补贴,以激励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
4. 建立勤工俭学管理机制,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勤工俭学活动的安全和质量。
5. 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业、政府和社会团体合作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增强实践教学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总的来说,中国国家关于职中的勤工俭学政策旨在加强职业教育的实践性和职业导向,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同时也为社会提供劳动力支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院勤工俭学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勤工俭学管理规定
为增强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端正劳动观念,解决部分学生的生活困难,根据国家教委和江苏省教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及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总则
第一条意义勤工俭学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劳动观念教育和劳动技能训练、解决部分特困生的生活困难、培养具有社会主义素质人才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作用参加勤工俭学活动,有利于学生树立劳动光荣的观念,养成珍惜劳动成果和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良好行为和作风,勤工俭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部分学生经济上的困难,从而使这些学生能够较好地完成学业。
第三条任务勤工俭学活动是一项于国家、于社会、于学校、于学生都有利的活动,各部门应当提倡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依法保护学生诚实劳动以及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组织
第四条勤工俭学分为智力型和体力型。
智力型是将学生所学知识直接服务于社会。
体力型是指除公益劳动、义务劳动以外的各种有偿劳动,是一种资助性的勤工俭学活动。
第五条活动开展前,应向学生讲解勤工俭学的目的、意义和基本要求,教育学生更多地从锻炼、提高自己这一角度出发,积极参加这项活动。
第六条要处理好勤工俭学活动与专业学习的关系,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只能在课余和假期,不得旷课。
第七条要处理好勤工俭学和赚钱的关系,应提倡资助性的勤工俭学活动,但不能以赚钱作为勤工俭学追求的目标,还应积极组织和提倡学生参加无报酬的公益劳动。
管理
第八条学生勤工俭学活动应公开地、有领导地进行。
由学工处设立勤工俭学中心,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第九条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学有余力,无不及格课程。
3、家庭特别困难。
第十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必须先填写申请表,经系部审核,学工处批准,方能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没有申请或申请未能被批准而擅自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并且造成一定影响的,将视情节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学生勤工俭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组织的各种勤工俭学活动的所得费用,应用于社团活动,不能归学生个人所有。
第十三条校内勤工俭学岗位的设置及报酬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布。
第十四条学校组织安排勤工俭学活动和学院联系的勤工俭学活动应优先考虑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
第十五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不能影响正常的校园秩序,要自尊、自重、诚实劳动。
第十六条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大学生勤工俭学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勤工俭学环境。
第十七条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发生事故,由学生所在系(部)协助受益单位处理。
第十八条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因显而易见工作损坏的劳动工具或公物,由学生本人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由勤工俭学中心安排的学生,在学习成绩明显下降或违反合同规定时,用人单位(部门)经中心建议和同意后,可终止合同。
第二十条学院每年度对勤工俭学活动进行检查、监督、总结和表彰,对在勤工俭学中表现突出或有贡献的学生予以表彰。
实施
第二十一条岗位设置情况。
学院勤工俭学岗位主要有教室、校园、宿舍的打扫以及图书馆的整理、清洁以及网页的维护等工作岗位。
学生具体的分工及考核由岗位设置的相关部门负责。
第二十二条报酬的制定。
学期中每个勤工俭学学生的平均报酬在每月100元左右,根据各个岗位性质的不同、劳动量的大小,再具体制定每个岗位的报酬。
最后根据考核情况,拉开差距,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按绩取酬的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不搞平均主义。
对于考核
不合格,经教育无效的,一律辞退,重新换人。
第二十三条学生申请勤工俭学岗位的程序。
有勤工俭学愿望的学生,先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了解其实际情况后,做出决定。
若同意的,则到系辅导员处填写勤工俭学申请表,由班主任、系辅导员签署意见后,统一交至学工处。
学工处根据学生及岗位设置情况负责统一安排,考虑到我院勤工俭学岗位设置情况,原则上只安排经济有困难的学生上岗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申请设立勤工俭学岗位的程序无论在假期还是学期中。
各部门需设勤工俭学岗位,要提出书面申请,交至学工处,由学工处统一审核汇总后报院领导批准。
勤工俭学的学生由学工处统一安排,考核后,学工处统一发放勤工俭学报酬。
第二十五条外出勤工俭学的规定。
在校门关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外出勤工俭学。
如有特殊情况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由家长、班主任、辅导员签字同意后,报学工处批准后方能进行。
第二十六条假期留校的规定。
假期需要留校进行勤工俭学的学生,必需提出书面申请,由家长、班主任、辅导员签字同意后,报学工处批准。
批准留校的学生除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以外,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包括交纳一些住宿管理费用等。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