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广州居民医保报销额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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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民医保报销额度整理广州居民医保报销额度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为我国居民的健康供应基本的保障。
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广州居民医保报销额度的相关介绍,文章盼望大家喜爱!(一)一般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一般门诊费用,未成年人及在校同学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其他城乡居民每人每年不超过600元。
(二)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统筹基金每人每病种当月最高支付50元,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支付。
统筹基金月度支付限额,当期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三)门诊特定项目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详细病种和项目范围、准入标准、支付标准及方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产前门诊检查第1页/共2页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产前门诊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支付每人每孕次300元。
(五)接种狂犬疫苗动物致伤的狂犬病暴露者在门诊接种狂犬病疫苗,统筹基金按参保人员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每人每年最高支付200元,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六)住院参保人员每次住院纳入基本医疗费用计算的检验检查费用,按医疗机构级别设置最高支付限额,一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
因精神病在本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不设检验检查费用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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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疗保险政策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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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疗保险政策2020广东医疗保险政策2020 医保补助及缴费标准双上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通知,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其中,2020年各级财政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达到42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广东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要求,2020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补助为66元/人。
其余部分,珠江三角洲地区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粤东西北地区由省财政补助273元/人,中央和省补助以外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
在提升财政补助的同时,广东也同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从2015年的最低每人120元提升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广东大病医保将向职工医保参保人群延伸日前,省长朱小丹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广东先进标准体系建设、组建省属国企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强渔业船舶和渡口渡船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1、会议强调,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2、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工作。
一要扩大大病保险覆盖范围。
积极探索将大病保险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延伸,缩小城乡之间、制度之间大病保险待遇差距。
二要健全大病保险筹资机制。
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实行市级统筹。
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积极探索政府补助、公益慈善等多渠道筹资机制。
三要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建立完善分段支付机制,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
四要加强医疗保障各项制度的衔接,形成保障合力。
五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服务。
广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广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0d3ca9e03086bceb19e8b8f67c1cfad6185fe97e.png)
广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前言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市,成为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享有的医疗保障也越来越重要。
为了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广州市政府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了重要的医疗保障。
一、医疗保险范围广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门诊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挂号费、检查费、诊疗费和药品费等合理费用均予以报销,但应按照医保药品目录所规定的药品品种和限额报销。
2. 住院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药费用实行现金纳入和范围内报销的方式,并同时对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补助实行现金支付。
住院补助标准为60元/天。
3. 大病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大病快速审批、报销和直接支付医疗费用。
4.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经医保部门认定的家庭医生服务门诊服务及健康管理服务进行报销。
二、医疗保险基金筹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主要来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个人缴费城镇居民每年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费用标准由市人社局制定,标准按医保基金预算、需求和服务水平等因素动态调整。
2. 政府补助为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供给,财政应按时足额地提供各项补贴。
3. 其他资金来源包括政策性扶持、社会救助等。
三、医疗保险使用规定医疗保险的使用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1. 实行医保电子凭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采取医保电子凭证方式限定医疗机构对基本医疗保险内项目的使用。
2. 全员参保、全员使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民参保,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坚决打击医保违规行为对医保违规行为进行打击,保护医保基金的安全,并保障城镇居民利益。
四、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编制、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化管理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保险信息的采集和分享。
2. 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缴纳、收入、支出进行监管。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https://img.taocdn.com/s3/m/d269fb0d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92f0341.png)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以居民为参保对象,主要包括广州市户籍居民、在广州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且无户籍的居民以及农村户籍人口。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每年支付一定的保险费用来享受医疗保险制度的待遇。
居民医保的建立,不仅为城乡居民提供了医疗费用的分担,还为他们提供了更好的医疗服务。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医疗、门诊医疗、住院医疗、大病补充保险等。
其中,基本医疗包括基本药物费用、基本检查项目费用、基本治疗费用等;门诊医疗包括挂号费、门诊药费、检查费等;住院医疗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物费用等。
此外,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还提供了大病补充保险,对于高额医疗费用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报销。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还实行了居民医保卡制度,每个参保人员都会获得一张医保卡,用于就医时的刷卡结算。
医保卡不仅方便了参保人员的就医,也方便了医疗机构的管理。
通过医保卡,可以实现医保电子结算,减少了纸质报销凭证的制作和管理工作。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广大城乡居民的医疗就医问题。
通过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相对低廉的医疗费用待遇,减轻了就医负担。
同时,医保卡的推行也加强了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提高了医疗服务的质量。
此外,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还推进了医药分开、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等医疗体制,为提升城乡居民的整体医疗保障水平奠定了基础。
总之,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是广州市政府为解决城乡居民就医难、就医贵的问题而引入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它的实施为广大居民提供了可靠的医疗保障,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也促进了医疗体制的进展。
未来,广州市将继续加强居民医保的建设,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好更全面的医疗保障。
广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方案与缴费比例
![广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方案与缴费比例](https://img.taocdn.com/s3/m/e7810e31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232fa4e.png)
广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方案与缴费比
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4.5%,灵活就业人
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6.5%。
这一政策自印发次月起
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广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时,停止执行本通知1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有所调整。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个人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3.9万元。
已参
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并足额缴纳保费的人员,在享受城乡居民医
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享受待遇的时间与享受城乡居
民医保待遇的时间一致。
参保人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不需个
人另外缴费,在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大病保险资金累计支付
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费用的年度最高限额为40万元。
连续参保2年及
以上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资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3。
这些调整旨在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险的可
持续性和可负担性,确保广大市民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解读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解读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4dcdaf1959eef8c75fbfb3b1.png)
编者按:本网站从即日起,将2011年10月9日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穗人社发[2011]147号)的要点刊登本网“要点解读解答”栏目,欢迎大家浏览,更欢迎您的意见和建议。
一、如何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缴费手续?(一)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及教育等部门,根据居民居住分布情况,在本辖区内的每个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社会事务(民政)办公室及残联部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等机构设立参保登记点。
居民分别按以下方式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入托幼机构的未成年人和中小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由托幼机构或学校统一到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其他未成年人(指当年8月31日前未满18周岁的居民)、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以下简称大中专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大中专学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至主校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在上述居民中,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及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所属街道(镇)社会事务(民政)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本市重度残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所属街道(镇)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居民填写《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凭以下资料办理参保登记:1.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应当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的复印件包括户主姓名的首页及参保申请人姓名的当页,下同)。
2.未成年人、中小学生应当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其中:出生后三个月内的新生儿应当同时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广州市居民医保政策解读与实施细则
![广州市居民医保政策解读与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f9ad66cd852458fb770b56f8.png)
备注: 新生:因政策是参保次月缴费,新生9月入学才参保,当年10月扣费。 无论任何原因学校代缴医保费失败的:请尽快到学校财务处报告姓名、
学号和帐号。 中途缴费次月享受。
广州市居民医保(大学生编) 政策解读
第一篇 第二篇 第三篇 第四篇
总
政策 参保缴费 医保卡 待遇 结
第一篇 政策
1.1 城市社会医疗保障体系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未成年人:
学龄前儿童及 未满18周岁的 非在校人员
非从业人员:
男18-60岁,女 18-55岁
➢ 居民医保卡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没有资金划入医保卡,只享受相应的社会 医疗保险统筹待遇。
3.4 医保卡与缴费关系 ➢有医保卡说明已参保,不说明已缴费。
➢缴费是工商银行,是新生入学时学校发的 工行卡;医保卡是光大银行。
➢参保才能缴费,缴费才能享受。
第四篇 待遇
4.1 参保人待遇范围
住院
不用选点 医保报销
2.6 代收代缴失败解决办法
➢ 借方帐户余额不足:请当年9-11月保证缴学费工行卡余额 有121元。
➢ 代理人姓名不符:帐户不是学生本人。请更新卡后报告学 校财务。
➢ 该卡号不存在:缴学费的工行卡已取消,换新卡后报告学 校财务。
➢ 没有帐号:新生入学时学校没有发卡,自己开卡后报告学 校财务。
特别提醒: 学生代收代缴是新生入学时学校发的工行卡。
老年居民:
男60岁以上, 女55岁以上, 无养老待遇
1.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https://img.taocdn.com/s3/m/a70f6b99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7a.png)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已经2015年1月12日市政府第14届1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建华2015年5月31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关系,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服务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建立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满足参保职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满足参保居民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负责贯彻执行社会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制定社会医疗保险的政策、发展规划和有关标准;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及社会医疗保险服务机构执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情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职权负责辖区内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市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卫生计生、审计、食品药品监管、地税、工会、残联等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协同实施本办法。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学校应当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办理本辖区城乡居民、在校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有关事务。
广州城镇医疗保险与校内基本统筹-(学龄前及中小学生篇)
![广州城镇医疗保险与校内基本统筹-(学龄前及中小学生篇)](https://img.taocdn.com/s3/m/7393c63ab52acfc789ebc98a.png)
.缴费方式: 首次、第二年及以后
.领卡: 核对资料,修改密码
2019/5/28
5
(一)缴费方式及时限
、首次参保:当月登记,成功办理参保登记手 续的次月日至日缴费,成功缴费后第二个 月开始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次年续保:新居民医保年度连续参保的教工 子女于每年月日至日缴费。
糖尿病
高血压病
精神分 裂症
系统性红斑 狼疮
2019/5/28
指定 慢性病
类风湿性 关节炎
冠心病
帕金森病
22
到二三级医院 申请
每病种最高支付限额 100元/人•月
不滚存,不累计
待遇标准
患多种指定慢 性病的,最多 选择种享受待
遇
基金支付比例: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85%,其他医疗
机构65%
2019/5/28
、属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申请办理异地就 医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有关户籍 证明复印件;居住地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 居住地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出具的 连续居住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保2人019/返5/28回本市长期居住的,应及时到本市29
2019/5/28
20
门特办理及起付标准:
办理:需出具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 明、门特申请单,到医院门诊一楼 医保服务中心申请,个工作日审批 通过后使用,不可与住院同时使用
报销标准:无起付线,报销比例同住 院报销比例一致。但急诊留观需付 起付线元社保年度
2019/5/28
21
)指定慢性病医疗待遇(共种)
首次参保的 未成年人 当年8月30前参保缴费→当年9月1日开始享受
广州市医保退休政策
![广州市医保退休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8f18a518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64.png)
广州市医保退休政策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退休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之一。
为了保障广州市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广州市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医保退休政策。
本文将详细介绍广州市医保退休政策的相关内容。
一、医保退休政策的适用范围广州市医保退休政策适用于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各项医疗保险。
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政策较为相似,本文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例进行说明。
二、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分为两种情况:1、在职期间已经缴纳满15年的,可享受免缴医保费用的待遇;2、在职期间未满15年的,需继续缴纳医保费用,直至缴纳满15年为止。
三、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具体报销比例如下: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80%。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80%。
2、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还可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提高,二是对一些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项目进行补充报销。
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具体比例为:个人缴费占总费用的20%,单位缴费占总费用的80%。
四、医保退休政策的申请流程退休人员需要到当地社保局进行申请。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1、准备好个人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等相关材料;2、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申请手续;3、填写退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发放医保退休证。
五、医保退休政策的注意事项退休人员在享受医保退休政策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退休人员应及时到当地社保局进行申请手续,否则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2、退休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社保局的通知和信息;3、退休人员应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到社保局进行更新。
2022广州城乡医保住院待遇标准一览公布
![2022广州城乡医保住院待遇标准一览公布](https://img.taocdn.com/s3/m/845b2f10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28157ff.png)
2022广州城乡医保住院待遇标准一览公布2022广州城乡医保住院待遇标准一览住院待遇标准.参保人每次【注意事项】1.住院治疗连续时间每超过90天的,须再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
在专科医院连续住院治疗结核病的,每超过180天的,须再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
2.住院治疗后符合出院标准的,应及时出院。
凡应出院而不按规定出院的,自定点医疗机构医嘱出院日期的次日起,所发生费用须由个人支付。
3.出院后因病情需要,符合入院标准的可再次入院治疗,与出院时间长短无关。
4.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项目和目录范围执行,但支付标准按上述规定执行。
5.参保人因精神病在广州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无需支付起付标准,不设检验检查费用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共付段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广州城乡医保一年交多少钱2023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金额有所调整,其中,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98元/人,补助标准为每人920元;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528元/人,补助标准为每人790元。
一、参保范围(一)我市指定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具有我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三)在穗居住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及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以下简称其他非本市户籍人员)。
参保缴费时间(一)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和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0日,请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尽早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当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https://img.taocdn.com/s3/m/6b7bcf64783e0912a2162a57.png)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操作指引一、参保范围本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浦区、南沙区、萝岗区行政辖区内的下列居民,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上年龄以当年6月1日零时为划分界限。
二、缴费标准居民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
各类人群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一览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由政府设立的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缴纳。
用人单位可对其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给予适当补助,所需资金从原劳保医疗资金渠道列支。
三、参保登记及缴费办法(一)办理参保登记的机构1、学校登记类居民:本市城镇户籍入托幼机构儿童、具有各类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由所在托幼机构、学校统一办理;2、街道登记类居民:本市城镇户籍的其他未成年人(指当年6月1日前未满18周岁的居民)、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到本市任何一个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3、民政资助类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到所属街道(镇)民政部门办理;重度残疾人员到所属街道(镇)残联部门办理。
※每月最后2个工作日各参保登记机构暂停受理参保登记业务。
※参加省、市或区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的城镇居民,可凭省、市、区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制发的家属医(诊)疗证复印件,暂不办理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
(二)缴费办法居民医疗保险费由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指定银行代征收。
1、参保人在登记参保时办理了委托银行自动转账付款手续的,由指定银行在其登记参保的次月自动代为划扣医疗保险费;2、未办理委托银行自动转账付款手续的参保人,须在参保登记次月3-23日,到指定银行营业网点通过划银行卡、交现金或指定银行提供的其他有效途径缴费。
指定银行提供的缴费途径有:(1)现金缴费:参保人持社保部门核定的《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个人征缴核定单》(以下简称《核定单》)到广州地区指定银行任一网点使用现金缴交居民医保费;指定银行柜员核对无误后,打印缴费凭证给参保人;办理缴款后,柜员打印缴费凭证给参保人。
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一览表
![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一览表](https://img.taocdn.com/s3/m/86dde310f18583d0496459ee.png)
在职职工 5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医院级别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上年社平工资的4倍
险制度试行方案主要内容一览表
准
本单位退休人数乘以上年度市职工
月分期缴纳标准:本单位退休人数乘以上年度市 .5%. 年分期缴纳标准:本单位退休人数乘以上年度市 %. 约669元 约858元 约1010元 约1068元 一级医院:上年社平工资4%(759元) 二级医院:上年社平工资6%(1138元) 住院 三级医院:上年社平工资10%(1897元) 门诊特 上年社平工资10%(1897元) 定项目 一级医院:上年社平工资2.8%(531元) 二级医院:上年社平工资4.2%(797元) 住院 三级医院:上年社平工资7%(1328元) 上年社平工资7%(1328元) 门诊特定项目 退休人员 在职职工 90% 93% 85% 89.50% 80% 86% 倍(75888元)
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行方案主要内容一览表
序号 1 2 项 目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单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单 标
3
4
工资总额8% 工资总额2% 一次性缴纳标准:本单位退休人数乘以上年度市 平均工资75%; 或按月分期缴纳标准 退休人员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 职工月平均工资7. 或按年分期缴纳标准 职工平均工资7.5%. 35周岁以下 35周岁至45周岁 职工个人帐户平均资金(一年) 45周岁至退休前 退休后
广州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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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简介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从2018年起实现“两级跳”,降低起付标准、提升住院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
一、参保缴费
本市全日制在校学生(含非广州市户籍学生)医保费由学校代收代缴,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备注:如上述标准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将另行通知。
二、待遇范围
在校学生正常参保缴费后,可享受以下6类就医保障待遇。
三、报销限额
在校学生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无需另行缴费可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年度最高报销额度可达68万多元。
备注:如政策发生调整,请以最新公布政策为准。
四、普通门诊待遇
中小学生的普通门诊就医管理方式为选点就医管理模式,大中专学生的普通门诊就医管理方式由学校统一选择。
五、住院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中,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
六、就医报销
参保学生按规定在本市定点医院就医,应由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医院即时记账结算。
大中专学生如有放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地或父母现居住地的地级市范围内,或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等情况,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七、温馨提示
(一)以上内容为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摘要,如有疑义,请以政策原文为准;
(二)本宣传资料内容如与政策文件有出入或政策发生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三)如需获取更详尽的信息,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或关注广州医保官方微信。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引(三)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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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引(三)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事指南一、缴费标准居民医疗保险以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征收。
2013居民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120元/人.年,非从业居民600元/人.年,老年居民800元/人.年。
参保人员已按2012居民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预缴了2013年度居民医保费的,需从2013年9月4日起,按新标准补足个人缴费差额部分(即未成年人40元/人.年,非从业居民120元/人.年,老年居民300元/人.年)。
二、受理范围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街道登记类居民”)备注:街道需同时接收本区域内中小学校的居民医保参保业务申请(在市教育局批量完成中小学校参保以后,对后续零星业务的办理)。
三、参保登记办法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受理街道登记类居民本人或代理人申请后,办理参保登记。
(一)携带资料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对于暂时未领取身份证的入托儿童只需提供户口簿上登记的身份证号,即可办理参保登记,无须专门前往公安机关领取身份证。
)2、居民医保新参保人员必须采取委托银行划账缴费,须提供社保部门指定的任一居民医保代征银行的活期个人结算账户、账户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家长无须专门为入托儿童办理新存折,可使用任一家庭成员的银行账户作为扣款帐户,不要求办理银行卡。
3、《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在登记点领取或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页(/sbjjzx/)下载)。
(二)参保登记流程四、日常业务办理(一)个人基本资料变更办理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受理街道登记类居民本人或代理人申请后,收取相关资料和参保人填写的《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资料变更表》,办理个人基本资料变更。
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2e258ecb8f67c1cfad6b808.png)
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印发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1〕2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本局反映。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11〕24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和增城市的城镇居民。
第二章参保登记及缴费第三条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及教育等部门,根据居民居住分布情况,在本辖区内的每个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社会事务(民政)办公室及残联部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等机构设立参保登记点。
居民分别按以下方式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入托幼机构的未成年人和中小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由托幼机构或学校统一到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其他未成年人(指当年8月31日前未满18周岁的居民)、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以下简称大中专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大中专学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至主校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在上述居民中,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及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所属街道(镇)社会事务(民政)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广州医保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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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新规定广州医保新规定一、广州医疗保险新政策一:医保年度的改变1、由原来的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修改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即自然年度为医保年度)。
2、参保人险种转换时,门诊选点的有效期起始时间最早为享受新险种待遇的起始日期,结束时间为新险种的年度结束时间。
二、广州医疗保险新政策二:报销比例的改变1、基层选点医疗机构(社区医院—小点)的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75%修改为80%。
2、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其他选点医疗机构(二甲、三甲医院—大点)的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50%修改为55%。
3、未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其他选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45%。
三、广州医疗保险新政策三:统筹限额统筹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不变,仍然为300元/月(即3600元/年),并非之前网传一年才1200元。
四、广州医疗保险新政策四:选点政策1、年1月1日起,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必须选定“小点”后方能办理选定“大点”的选点手续。
2、已于居民医保年度内选点的城镇居民参保人,年度无需重新选点。
3、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居民医保年度内已选“大点”而未选“小点”的,仍可在“大点”记账结算(按未经转诊的门诊支付比例结算),且在选点“小点”前不可变更“大点”。
4、从年4月1日起,新办理选点的参保人必须选定“小点”后方能办理选定“大点”的选点手续。
5、参保人在指定的专科医疗机构进行专科普通门诊就医无需选点。
五、广州医疗保险新政策五:新政策结论新的政策对于我们老百姓的参保人是非常划算的,因为统筹比例提高到了80%,说明我们老百姓看病个人支付的费用减少了,这是政府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必须注意的是,参保人必须在基层医院选定“小点”后才能在二甲或三甲医院的“大点”进行选点。
广州市医保报销范围及规定根据规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应当符合国家出台的医保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及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
广州社保最低标准
![广州社保最低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0e82c195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10a5361.png)
广州社保最低标准广州市作为中国南方的经济重镇,社会保障制度一直备受关注。
在广州,社会保障最低标准是指最低基本养老金、最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低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伤保险待遇等。
这些最低标准的确定,关系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也直接影响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因此,了解和掌握广州社保最低标准的相关信息,对于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广州社保最低标准的具体内容。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广州市的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是每人每月1512元,最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是每人每年6000元,最低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每人每月1094元,最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每人每月1512元。
这些标准的确定,是参照广州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的。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广州社保最低标准的调整情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州社保最低标准也在不断进行调整。
例如,最近一次调整是在2021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将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12元,最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000元,最低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94元,最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12元。
这些调整的背后,反映了政府对于社会保障的重视,也体现了广州市对于参保人员利益的关注和保障。
再次,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广州社保最低标准的影响。
社保最低标准的确定和调整,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实际利益。
例如,最低基本养老金的提高,意味着退休人员可以获得更多的养老金待遇,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生活水平;最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提高,意味着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障方面可以得到更多的补偿,减轻了医疗费用的负担;最低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伤保险待遇的提高,意味着失业人员和工伤人员可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援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因此,广州社保最低标准的确定和调整,对于参保人员的生活和福祉具有重要的意义。
广东医保缴费标准
![广东医保缴费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755cd2f6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d171f5b.png)
广东医保缴费标准
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有关文件,广东医保缴费标准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公共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职工和雇主双方缴费,其中职工缴费占比为6%-9%,雇主缴费比例为19%-3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照《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居民个人缴费支付比例为7.17%;邮政缴费比例为3%。
补充公共医疗保险缴费按照广东省《补充公共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补充公共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者每月缴费根据所享受的报销比例分两个年度缴费,A项报销比例不低于90%的,A项支付比例为3%-5%,B项报销比例低于90%的,B项支付比例为4%-7.5%。
大病保险缴费按照《广东省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参保者按照缴费比例3%,由企业和职工双方分别承担一部分,职工缴费占比1.50%,企业缴费占比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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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六、基本药物待遇标准
凡属于国家、广东省公布的基本药物列入基金支付范围的甲类药品,参保人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且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基本药物费用,基金的支付比例在本市医保相应规定标准基础上增加10%,增加后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95%。
七、居民医保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及普通门(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我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八、待遇追溯问题
(一)待遇追溯的情形
1、新生儿
新生儿按规定在出生后3个月内(含3个月)办理参保并缴费的,享受的医保待遇可追溯到从出生时开始,其待遇追溯期从出生时至缴费的当月止。
(如新生儿出生后的前3个月跨两个居民医保年度,在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选择同时按规定足额缴纳两个居民医保年度的医保费后,方能享受从出生开始的医保待遇,分别按两个居民医保年度计算待遇。
)
2、在校学生
在同一居民医保年度内,于11月30日前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缴费到账的在校学生,从9月1日开始享受本居民医保年度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其待遇追溯期从9月1日起至缴费的当月止。
(二)待遇追溯的办法
属于可追溯医保待遇的月份里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按以下办法办理:
1、住院、急诊留观以及登记有效期内的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
按“参保人先交押金,医疗机构延迟结算”方式操作。
步骤如下:
参保人在发生上述费用时,应向就医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告知已参保或准备参保,与医疗机构协商后可向其缴纳与当次医疗费等额的押金,病人先离院,待参保人能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后,凭医保卡或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押金收据、出院小结等资料到原发生费用的医疗机构办理费用结算。
注意:若有多笔费用需追溯的,参保人须按费用发生的先后顺序到原就医的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办理结算!
2、普通门(急)诊。
如果确认将原发生医疗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