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功能区水质
2014安徽省水资源公报
2014年安徽省水资源公报安徽省水利厅发布单位: 安徽省水利厅编制单位: 安徽省水文局审定: 张效武复审: 王家先王德胜初审: 汪俊飞朱岳松丁峰张广萍编写:祝丽萍吴春艳张延孟云侠章莹孙璞储挺韩志国姚梅目录一、综述二、水资源量三、蓄水动态四、水资源开发利用五、水质状况六、重要水事附:主要指标解释安徽省水资源计算分区图2014年安徽省水资源公报一、综述安徽省地处中纬度,为亚热带与暖温带的过渡区,具有明显的过渡性气候特征。
受季风气候影响,天气多变,降水年内年际变化大,洪涝旱等自然灾害经常发生。
全省辖16个地级市,国土面积139476平方公里,按水系分属淮河、长江及新安江三个流域。
2014年全省生产总值(GDP)20848.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92.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1201.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7252.4亿元。
全年工业增加值9581.4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530.9亿元。
常住人口6082.9万人,城镇化率49.2%。
全省有效灌溉面积6497.5万亩,实灌面积5206.5万亩。
1.降水量2014年全省年降水量1278.5毫米,比2013年多24.9%,较常年值多9.0%,属降水偏丰水年。
年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1~4月、5~9月、10~12月份全省降水量分别为340.5毫米、847.2毫米、156.9毫米,分别占全年降水量的25.3%、63.0%、11.7%。
三个流域降水情况是:淮河流域年平均降水量1013.8毫米,较常年值多7.5%;长江流域1468.3毫米,较常年值多9.2%;新安江流域2060.9毫米,较常年值多15.2%。
2.水资源量2014年全省水资源总量778.48亿立方米,比2013年多32.9%,较常年值多8.7%。
其中地表水资源量712.8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78.9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与地表水资源量不重复量65.62亿立方米。
全省人均水资源量为1279.78立方米。
安徽水利调查报告
安徽水利调查报告安徽水利调查报告一、引言安徽省位于中国东部,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导的省份。
水利是安徽省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人民生活等方面都具有重要影响。
本报告旨在对安徽省的水利状况进行调查,并提出相关问题和建议,以促进安徽省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安徽省水资源状况安徽省地处长江中下游地区,拥有丰富的水资源。
根据我们的调查,安徽省境内有众多河流和湖泊,其中包括淮河、长江、皖江等重要水系。
年平均降水量在800-1200毫米之间,水资源总量居全国前列。
然而,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安徽省也面临着水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
南部地区水资源相对丰富,而北部地区则相对匮乏。
三、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情况为了更好地利用和管理水资源,安徽省进行了大量的水利工程建设。
根据我们的调查,安徽省在水库、堤防、灌溉、排水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特别是在河道治理和防洪工作方面,安徽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地减少了洪涝灾害的发生频率和影响范围。
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水利工程建设不合理、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等。
四、安徽省农业水利发展现状农业是安徽省的支柱产业,水利对于农业发展至关重要。
根据我们的调查,安徽省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提高了灌溉效率,改善了农田排水条件。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灌溉设施老化、水资源浪费等。
同时,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安徽省农业水利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需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水利建设和管理。
五、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利水利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
根据我们的调查,安徽省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如湿地保护、水生态修复等。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水污染、水生态系统破坏等。
为了保护好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徽省需要加强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工作。
六、安徽省水利管理与发展问题水利管理是水利发展的重要保障。
根据我们的调查,安徽省在水利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如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水利管理体系,加强了水利规划和政策制定。
长江安徽铜陵段水污染评价及其整治对策
收稿 日期 :2 1 0 2—0 3—1 9 作者简介 :琚诒忠 , , 男 安徽桐城人 ,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级讲师。
第 2期
琚诒 忠 : 长江安徽铜陵段水污染评价及其整治对 策 表 1 20 2 1 06— 0 0年长江铜 陵段水质状况
非汛期
2
2
2
・
9 6・
安庆 师范学院学报 ( 自然科学版 )
(资料来源 :铜陵市水务局 ]0 1年铜陵市水 资源质量 状况 公报) [ 21
2 长江铜 陵段 水质 状况分 析与 评价
2 1 长 江铜 陵段 大环境水 质状 况 良好 .
施, 为保护好长江水资源和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提供参考。
1 长江 铜陵段 水质 状况
长江铜陵段位于铜陵市区西部 , 自起羊山矶 , 上 下至迄荻港镇 , 全长 6 . m 4 6k 。铜陵市地处长江东 岸( 长江 由南到北) 地势东高西低 , , J长江既是城市集中水源地 , 又是城市污水的排放去处。
重要河段 , 受我国的铜都铜陵市的影响, 出现 了严重的水质污染情况, 尤其是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开始 , 这 种现象表现得异常明显 , 其突出问题就在于 : 重金属污染水源地 , 污染源沿 长江岸边分布 。虽然铜 陵 市 采取 了一定 整治措 施 , 长江安 徽铜 陵段水 质也 有所 好转 , 局部 区域 污 染 亦 实际 存 在 , 但 污染 瞬 时值 超
1 1 河流水 质状 况 .
就长江铜陵段水质总体状况而言 , 虽然 20 年所测 l 06 2项指标及 20 2 1 07— 00年所测 2 6项指标平 均值均 达 到地表水 环境 质量标 准 G 33-20 类水 质标 准 , 具体 情况却 不容 乐观 ( 表 1 。各 年 B 88 0 2U I 但 见 )
安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安徽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境内江河、湖泊(含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域,下同)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以及对排污口使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农村家庭生活、种植业和零星畜禽养殖等单独分散排污,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入河排污口是指直接或者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江河、湖泊排放废污水的排污口,以下统称入河排污口。
本细则所称新建,是指入河排污口的首次建造或者使用,以及对原来不具有排污功能或者已废弃的排污口的使用;改建,是指已有入河排污口的排放位置、排放方式等事项的重大改变;扩大,是指已有入河排污口排污能力的提高。
入河排污口的新建、改建和扩大,以下统称入河排污口设置。
第四条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与使用应当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防洪规划的要求。
第五条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境内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组织及指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权限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管理单位对其管理权限内的入河排污口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第六条入河排污口设置实行分类分级审批。
(一)依法应当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权限审批。
(二)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但需要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权限审批。
(三)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和取水许可手续的,但是按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与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部门同级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安徽水功能区划(最新)汇编
目录1总则 (1)1.1目的和意义 (1)1.2水功能区划的原则 (1)1.3水功能区划的依据和标准 (1)1.4水功能区划分的范围和水平年 (2)1.5水功能区划水质管理目标 (6)1.6水功能区划的分级与分类 (6)1.6.1一级区划各功能区定义 (7)1.6.2二级区划各功能区定义 (7)2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9)2.1自然环境 (9)2.1.1地形地貌 (9)2.1.2气象水文 (9)2.1.3土壤植被 (9)2.1.4矿产旅游资源 (11)2.1.5河流湖泊与水土流失情况 (11)2.2社会经济和发展 (11)3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3)3.1水资源量 (13)3.1.1全省水资源总量 (13)3.1.21999年全省水资源总量 (14)3.2水资源供需现状 (14)3.2.1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 (14)3.2.2供水量 (14)3.2.3用水量 (14)3.2.4水资源利用概况 (14)3.3全省水资源供需预测 (15)3.3.1需水量预测 (15)3.3.2供需平衡分析 (15)4 水资源质量现状分析 (17)4.1 水质评价标准和方法 (17)4.2 水质现状评价 (17)4.3 入河废污水排放量 (18)4.4 水污染损害 (19)4.4.1 淮河流域 (19)5水功能区划总体方案 (20)5.1水功能区划程序和方法 (20)5.2水功能区划总体方案概况 (22)6淮河流域水功能一级区划 (28)6.1淮河干流 (28)6.1.1缓冲区 (28)6.1.2开发利用区 (28)6.2淮河支流 (29)6.2.1洪河 (29)6.2.2谷河 (29)6.2.3颍河水系 (30)6.2.4西淝河 (30)6.2.5茨淮新河 (31)6.2.6黑茨河 (31)6.2.7芡河 (31)6.2.8涡河水系 (31)6.2.9史河 (32)6.2.10史河灌区总干渠 (32)6.2.11沣河 (32)6.2.12汲河 (33)6.2.13淠河 (33)6.2.14淠河灌区总干渠 (33)6.2.15濠河 (34)6.2.16池河 (34)6.3洪泽湖水系 (34)6.3.1怀洪新河 (34)6.3.2浍河 (34)6.3.3新沱河 (35)6.3.4新汴河 (35)6.3.5沱河 (35)6.3.6萧濉新河 (36)6.3.7新濉河 (36)6.3.8奎河 (36)6.4入江水道 (36)6.4.1白塔河 (36)6.5湖泊 (37)6.5.1八里湖 (37)6.5.3四方湖 (37)6.5.4沱湖 (37)6.5.5天井湖 (38)6.5.6城西湖 (38)6.5.7城东湖 (38)6.5.8东淝河瓦埠湖 (38)6.5.9高塘湖 (38)6.5.10天河湖 (39)6.5.11女山湖 (39)6.5.12七里湖 (39)6.6大型水库 (39)6.6.1佛子岭磨子潭水库 (40)6.6.2响洪甸水库 (40)6.6.3梅山水库 (40)7淮河流域二级功能区划 (41)7.1淮河干流 (41)7.1.1淮河干流阜阳六安滁州开发利用区 (41)7.2淮河支流 (42)7.2.1谷河阜南开发利用区 (42)7.2.2颍河阜阳开发利用区 (43)7.2.3泉河临泉阜阳开发利用区 (43)7.2.4西淝河(上段)利辛开发利用区 (43)7.2.5西淝河(下段)凤台开发利用区 (44)7.2.6茨淮新河阜阳怀远开发利用区 (44)7.2.7黑茨河阜阳开发利用区 (44)7.2.8涡河亳州怀远开发利用区 (45)7.2.9小洪河亳州开发利用区 (45)7.2.10史河金寨开发利用区 (45)7.2.11史河总干渠金寨开发利用区 (46)7.2.12沣河霍邱开发利用区 (46)7.2.13汲河霍邱开发利用区 (46)7.2.14淠河东源霍山裕安开发利用区 (46)7.2.15淠河六安霍邱寿县开发利用区 (47)7.2.16淠河总干渠六安合肥开发利用区 (47)7.2.17濠河凤阳开发利用区 (47)7.2.18池河定远明光开发利用区 (48)7.3洪泽湖水系 (48)7.3.1浍河濉溪固镇开发利用区 (48)7.3.2新沱河濉溪埇桥开发利用区 (48)7.3.3新汴河宿州开发利用区 (49)7.3.4沱河埇桥固镇开发利用区 (49)7.3.5萧濉新河淮北宿州开发利用区 (49)7.3.6新濉河宿州开发利用区 (50)7.4入江水道 (50)7.4.1白塔河天长开发利用区 (50)7.5湖泊 (50)7.5.1八里湖颍上开发利用区 (50)7.5.2焦岗湖凤台颍上开发利用区 (51)7.5.3四方湖怀远开发利用区 (51)7.5.4天井湖五河开发利用区 (51)7.5.5高塘湖淮南滁州合肥开发利用区 (51)7.5.6天河湖蚌埠开发利用区 (52)7.5.7女山湖明光开发利用区 (52)7.5.8七里湖明光开发利用区 (52)8长江流域水功能一级区划 (53)8.1长江下游干流 (53)8.1.1保护区 (53)8.1.2缓冲区 (54)8.1.3保留区 (54)8.1.4开发利用区 (55)8.2长江支流 (56)8.2.1皖河 (56)8.2.2裕溪河 (56)8.2.3西河 (57)8.2.4得胜河 (57)8.2.5滁河 (57)8.2.6前河 (58)8.2.7秋浦河 (58)8.2.8九华河 (58)8.2.9青通河 (58)8.2.10青弋江水阳江水系 (58)8.3环巢湖支流 (60)8.3.1杭埠河 (60)8.3.2丰乐水 (60)8.3.3杭埠河灌区干渠 (61)8.3.4派河 (61)8.3.5十五里河 (61)8.3.7柘皋河 (62)8.3.8双桥河 (62)8.3.9兆河 (62)8.3.10白石天河 (62)8.4鄱阳湖水系 (62)8.4.1阊江 (62)8.5湖泊 (63)8.5.1华阳河湖群 (63)8.5.2武昌湖 (63)8.5.3菜子湖 (63)8.5.4巢湖 (64)8.5.5升金湖 (64)8.5.6南漪湖 (65)8.6大型水库 (65)8.6.1花凉亭水库 (65)8.6.2龙河口水库 (65)8.6.3董铺水库 (65)8.6.4大房郢水库 (66)8.6.5黄栗树水库 (66)8.6.6沙河集水库 (66)8.6.7陈村水库 (66)8.6.8港口湾水库 (66)9长江流域水功能二级区划 (67)9.1长江下游干流 (67)9.1.1长江左岸安庆开发利用区 (67)9.1.2长江左岸无为二坝裕溪口开发利用区 (67)9.1.3长江右岸池州开发利用区 (68)9.1.4长江右岸铜陵开发利用区 (68)9.1.5长江右岸芜湖开发利用区 (68)9.1.6长江右岸马鞍山开发利用区 (69)9.2长江支流 (70)9.2.1裕溪河居巢和县开发利用区 (70)9.2.2西河无为开发利用区 (70)9.2.3得胜河含山和县开发利用区 (70)9.2.4滁河滁州开发利用区 (70)9.2.5襄河全椒开发利用区 (71)9.2.6清流河滁州开发利用区 (71)9.2.7来安河来安开发利用区 (71)9.2.9漳河南陵开发利用区 (72)9.2.10青弋江泾县芜湖开发利用区 (72)9.2.11西津河东津河宁国开发利用区 (72)9.2.12水阳江宣城开发利用区 (73)9.2.13水阳江当涂开发利用区 (73)9.3环巢湖支流 (74)9.3.1杭埠河舒城庐江开发利用区 (74)9.3.2丰乐河肥西舒城开发利用区 (74)9.3.3舒庐干渠舒城庐江开发利用区 (74)9.3.4杭北干渠舒城金安开发利用区 (74)9.3.5十五里河合肥开发利用区 (75)9.3.6南淝河合肥开发利用区 (75)9.3.7店埠河肥东开发利用区 (75)9.3.8柘皋河居巢开发利用区 (76)9.3.9双桥河居巢开发利用区 (76)9.3.10兆河庐江开发利用区 (76)9.3.11白石天河庐江开发利用区 (76)9.4湖泊 (77)9.4.1华阳河湖群宿松开发利用区 (77)9.4.2武昌湖望江开发利用区 (77)9.4.3巢湖合肥开发利用区 (77)9.4.4巢湖中庙开发利用区 (77)9.4.5巢湖巢湖市开发利用区 (78)9.4.6南漪湖宣州郎溪开发利用区 (78)10新安江流域水功能一级区划 (79)10.1新安江干流 (79)10.1.1保留区 (79)10.1.2缓冲区 (79)10.1.3开发利用区 (79)10.2新安江支流 (80)10.2.1率水 (80)10.2.2横江 (80)10.3练江 (81)10.3.1练江歙县开发利用区 (81)10.3.2扬之水 (81)10.3.3丰乐水 (81)10.3.4富资水 (82)10.3.5布射水 (82)11新安江流域水功能二级区划 (83)11.1新安江干流 (83)11.1.1新安江屯溪开发利用区 (83)11.1.2新安江歙县深渡开发利用区 (83)11.2率水 (84)11.2.1率水屯溪开发利用区 (84)11.3横江 (84)11.3.1横江休宁屯溪开发利用区 (84)11.4练江 (84)11.4.1练江歙县开发利用区 (84)11.5扬之水 (85)11.5.1扬之水绩溪开发利用区 (85)11.5.2扬之水歙县开发利用区 (85)11.6丰乐水 (85)11.6.1丰乐水徽州开发利用区 (85)11.7富资水 (86)11.7.1富资水歙县开发利用区 (86)12管理与建议 (87)12.1管理措施 (87)12.2建议 (87)附件 (88)1总则1.1目的和意义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随着社会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水资源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
水环境功能区划
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和意义水环境功能区划不同于水资源保护规划,也不同于国土整治中的水域功能划分,而是根据水域环境污染状况、水环境承受能力(环境容量)、环境保护目标而确定重点保护区域,通过对实现各种环境目标的排污削减量的优化分配,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其目的在于有效控制污染源排放,落实水环境保护政策,为实现水环境保护目标提供科学依据。
我省进行水环境功能区划意义十分重大,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在水上,落实在陆上,将环境管理目标落实到具体水域和污染源,为陆上的污染源管理、产业布局的优化提供了决策基础。
它是水环境分级管理工作和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石,是科学确定和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基本单元。
第二节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原则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应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当代和后代人赖以生存的水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及动植物正常生存,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应以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为优先保护对象。
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排放污水,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它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排放量,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三、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预防为主的原则当地表水作为地下饮用水源地的补给水,或地质结构造成明显渗漏时,应考虑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影响,防止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污染,将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陆上污染源进行统筹考虑,保护地下水水质。
四、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的原则划分水环境功能区时不得降低现状水质对应的使用功能。
对于水资源丰富且水质尚好但尚未开发的地区,确因发展经济的需要要求降低水体现状功能时,应论证降低水质要求是否影响该区未来水环境质量提高要求,并做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必要性说明。
水功能区水质标准
水功能区水质标准
水功能区水质标准是根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划分的五类水体,分别是I类水、II类水、III类水、IV类水和V类水。
I类水主要位于国家自然保护区,水质良好,只需经过简易的净化消毒处理,就可以供生活饮用。
II类水主要位于地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经常规净化处理后可以供生活饮用。
III类水主要位于水源二级保护区,可以肆意地撒欢游泳,可以进行水产养殖。
IV类水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用水区,虽然看起来还不错,但是最好不要在里面游泳。
V类水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类用水区。
对于劣V类水,需要采取措施治理,争取回归到V类或更高的水质等级。
制定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时,需要考虑水体的用途、水生态系统的特点、水体的污染源和治理等因素。
安徽省水资源公报
安徽省水资源公报二〇〇七年安徽省水利厅二○○八年五月发布单位: 安徽省水利厅编制单位: 安徽省水文局审定: 蔡建平复审:金问荣朱雪冰朱庆敏王德胜初审:徐建平王保旺周良伟丁峰夏守先编写:费广华孟云霞祝丽萍杨迪虎张延韩志国目录综述一、水资源量1.降水量2.地表水资源量3.地下水资源量4.水资源总量二、蓄水动态1.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2.淮北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3.淮北平原区地下水位降落漏斗三、供用水量1.供水量2.用水量3.耗水量4.水资源利用概况及用水指标四、水质状况1.江河水质2.湖泊和大型水库水质3.水功能区水质4.入河污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五、重要水事附:指标解释2007年安徽省水资源公报综述安徽省地处中纬度,是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区域,气候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受季风气候影响,南北冷暖气流交会较频繁,天气多变,降水年内年际变化大,常有旱涝等自然灾害发生。
全省按水系分属淮河、长江及新安江三流域,辖17个地级市,国土面积139476平方公里。
2007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174.3毫米,较多年均值多0.1%,属平水年份。
但各地丰枯差异较大,淮河流域、长江流域、新安江流域年降水量分别属偏丰、偏枯、枯水年份。
年降水量空间分布,总体仍为南部大于北部,但南北地区差异较常年小,且淮北平原年降水量略大于江淮丘陵区。
全省降水量主要集中在汛期,汛期先后出现8次降水过程。
淮河发生了流域性大洪水,沿淮淮北大部分地区遭受严重内涝,皖南山区突发山洪、泥石流灾害。
沿淮淮北和沿江圩区、宣城市部分地区分别在6月、9月发生阶段性旱情。
2007年全省水资源总量712.46亿立方米,较多年均值少0.5%,其中地表水资源量666.10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81.8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与地表水资源量的不重复量46.36亿立方米)。
全省人均水资源量1164.5立方米,亩均水资源量1149.1立方米。
全省水资源可利用量263.89亿立方米。
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
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水环境功能区划是指根据水环境的水质特征、水体功能及水环境保护的要求,将水域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并对每个功能区的水质、水体功能和保护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是指在实际工作中,根据水域的具体情况和管理需求,制定的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
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的制定,对于保护水环境、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水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基本原则。
1. 生态优先原则,水环境功能区划应以保护和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保障水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
2. 分区管理原则,根据水域的水质特征、水体功能和管理要求,将水域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实施差异化管理。
3. 综合考虑原则,水环境功能区划应综合考虑水域的水质、水量、水生态系统、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科学确定功能区划标准。
4. 可操作性原则,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能够指导实际管理工作。
二、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的内容。
1. 水质标准,根据水域的水质状况,确定不同功能区的水质标准,包括水体的主要污染物限制、水质目标、水质评价指标等。
2. 水体功能要求,根据水域的功能需求,确定不同功能区的水体功能要求,包括保持水体的自净能力、维护水域生态系统功能、保障水资源供给等。
3. 保护要求,根据水域的保护需求,确定不同功能区的保护要求,包括水域的保护目标、保护措施、保护管理要求等。
三、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的制定程序。
1. 调研评估,对水域的水质、水体功能、生态环境等进行调研评估,为功能区划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2. 划分功能区,根据调研评估结果,确定水域的功能区划分,包括一级功能区、二级功能区等。
3. 制定标准,根据不同功能区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包括水质标准、水体功能要求、保护要求等。
4. 审议批准,经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议,确定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进行批准并公布实施。
四、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的应用。
淮河片水资源公报
2021年度淮河片水资源公报综述淮河片包括淮河流域和山东半岛沿海诸河,总面积约33万km2。
其中淮河流域面积约27万km2,地跨湖北、河南、安徽、江苏、山东五省40个市;山东半岛面积约6万km2,全数在山东省境内,范围涉及10个市。
在本公报水资源分析计算中,采纳全国水资源综合计划确信的分区和面积,淮河流域分为淮河上游(王家坝以上)、淮河中游(王家坝至洪泽湖出口)、淮河下游(洪泽湖出口以下)、沂沭泗河四个水资源二级区;山东半岛单为一个水资源二级区,淮河片水资源分区见图1。
2021年淮河片年平均降水量709mm,折合降水总量2340亿m3,比常年2767亿m3(连年平均,下同)偏少%。
其中,淮河流域年平均降水量716mm,折合降水总量1926亿m3,比常年2353亿m3偏少%;山东半岛年平均降水量677mm,折合降水总量414亿m3,比常年偏少%。
2021年淮河片地表水资源量452亿m3,较常年677亿m3偏少%。
其中,淮河流域380亿m3,较常年595亿m3偏少%;山东半岛72亿m3,较常年82亿m3偏少%。
2021年淮河片地下水资源量为346亿m3,较常年397亿m3偏少%。
其中,淮河流域地下水资源量为286亿m3,较常年338亿m3偏少%;山东半岛地下水资源量为60亿m3,较常年59亿m3增大%。
2021年淮河片水资源总量671亿m3,较常年911亿m3偏少%。
其中,淮河流域569亿m3,较常年794亿m3偏少%;山东半岛102亿m3,较常年117亿m3偏少%。
淮河片入海水量亿m3,入江水量亿m3。
对淮河片321座大中型水库(含洪泽湖等大型湖泊)统计,2021年末蓄水总量亿m3,比上年末减少亿m3。
其中,大型水库57座,年末蓄水总量亿m3,与上年末减少亿m3。
淮河流域大中型水库216座(含洪泽湖等大型湖泊),年末蓄水总量亿m3,比上年末减少亿m3。
其中,大型水库42座,年末蓄水总量亿m3,比上年减少亿m3。
水功能区达标情况汇报
水功能区达标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水功能区达标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根据最新的监测数据和评估结果,我国水功能区的达标率呈现出稳步提升的趋势,各项水质指标均得到了有效控制和改善。
以下是我国水功能区达标情况的汇报情况:首先,我国河流水功能区的达标情况明显好转。
通过对全国各地河流水功能区的监测和评估发现,大部分地区的河流水功能区已经实现了达标,水质得到了有效的改善。
特别是在一些重点治理的流域,水功能区的达标率更是高达90%以上,水质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其次,湖泊水功能区的达标情况也取得了显著进展。
经过多年的综合治理,我国许多湖泊水功能区的水质得到了有效改善,达标率明显提高。
一些著名的湖泊,如太湖、鄱阳湖等,水功能区的达标率已经超过了80%,水质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
此外,地下水功能区的达标情况也呈现出积极的态势。
随着地下水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地下水功能区的达标率也在逐步提高。
通过各地的监测数据显示,地下水功能区的达标率已经超过了70%,地下水质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改善。
总的来看,我国水功能区的达标情况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各项水质指标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改善。
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水环境保护工作仍面临着一些挑战,一些地区的水功能区达标情况仍不容乐观。
因此,我们需要继续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我国水功能区的达标率持续提高,水质得到更加全面的改善。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完善水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加大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推动各地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我国水功能区的达标情况持续改善。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我国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综上所述,我国水功能区的达标情况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面临一定挑战。
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确保我国水功能区的达标情况持续改善,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水清岸绿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芜湖水利现代化河湖水质与水生态状况指标评价
芜湖水利现代化河湖水质与水生态状况指标评价作者:汪晓军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27期摘要:本文对芜湖湖水现代化的水质做了分析以及对水生态的状况指标做了简单的几点评价。
关键词:现代化湖水水质;水生态;指标中图分类号: TV文献标识码:A1概述芜湖市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为安徽省的经济、文化、交通、政治次中心,是国务院批准的沿江重点开放城市、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核心城市、滨江山水园林城市。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芜湖市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2011年初,中发[2011]1号文提出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安徽省委、省政府也迅速出台贯彻中央1号文件实施意见,及时召开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若干措施的意见》(“水利十条”),明确提出实施以“治水保安、兴水富民”为核心的“水利安徽”战略,构建完善“四个水利”、加快建设“五大体系”,目标到2020年建成与安徽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的现代水利,初步实现水利现代化。
芜湖是安徽省三个水利现代化试点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利现代化工作,把水利提升到全市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的基础地位,提出了“大兴水利、惠泽民生,努力在全省率先实现水利现代化”的奋斗目标,通过5到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制约芜湖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水利问题,在全省率先实现水利现代化。
2 芜湖市水利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水利现代化具有时空差异的特征,富于区域特色,因地制宜制定水利现代化表征指标及目标值,结合芜湖市资源环境状况、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利改革发展要求等情况,针对芜湖市水利现代化特征,按照2011年一号文件提出的“四大体系”,安徽省提出的“五大体系”,根据芜湖市自然经济条件、经济发展布局、水旱特点,参照其它地区的有关规划,确定以标准较高协调配套的防洪除涝减灾体系、合理配置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人水和谐河湖健康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城乡统筹功能完善的农村水利保障体系、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水管理保障体系等五大体系为核心的水利现代化综合保障体系。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水功能区划分是指根据水体的功能和水质状况将水域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并制定相应的水质标准和水环境保护措施。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主要参考以下几个方面:1. 水质参数:水质参数是划分水功能区的重要依据。
常见的水质参数包括溶解氧、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
根据这些参数的浓度或指标,可以判断出水体的富营养化情况、污染物的浓度等。
2. 生物指标:生物指标是水体功能的重要指示器。
生物指标包括浮游植物、底栖动物、鱼类等生物的种类和数量。
通过调查和监测这些生物指标,可以判断水体的生态功能和污染状况。
3. 用水功能:根据水体的实际用途,将水功能区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以满足各种不同的需求。
常见的水功能包括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等。
不同的用水功能对水质要求不同,因此需要将水功能区划分为相应的区域。
4. 水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定,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标准。
根据这些标准,将水功能区分为优良水质区、中等水质区和差劣水质区等,以便实施相应的保护和治理措施。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地理条件:水体的地理条件是划分水功能区的重要依据。
地理条件包括水体位置、流域面积、水系结构、潮汐等。
根据不同的地理条件,可以确定不同的水功能区。
2. 生态保护:根据水体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要,将水功能区划分为保护区、恢复区和开发利用区等。
保护区主要保护水体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恢复区主要恢复已经受损的水生态系统,开发利用区主要用于经济利用和社会发展。
3. 环境风险评估:根据水体的环境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水质标准和保护措施。
环境风险评估主要包括水体受污染的风险和生态系统的脆弱性评估。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不仅要满足环境保护的需要,也要考虑到经济利用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通过合理的水功能区划分,可以对水体进行有效的管理和保护,保障水质安全和水生态系统的健康。
安徽城镇供水服务标准
安徽城镇供水服务标准
安徽省城镇供水服务标准是指城镇供水单位依法、按照规定,向城镇居民提供安全、稳定、方便的供水服务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一、供水设施建设标准:
1. 建设水源地和水处理设施:水源地应选择优质水源,水处理设施应满足水质达标要求,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2. 建设输水管网:输水管网应合理布局,管道材质应符合卫生标准,管网应完善,保证供水量充足,并设置压力调节设施,确保供水压力稳定;
3. 建设储水设施:储水设施应安全可靠,容量应满足城镇居民的供水需求,并设置消防水源和应急供水设备。
二、供水服务质量标准:
1. 供水水质指标:供水水质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水中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过规定限值;
2. 供水压力指标:供水压力应稳定,满足居民正常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的需要;
3. 供水时间指标:供水时间应满足城镇居民的供水需求,保障居民日常用水;
4. 供水服务响应速度指标:供水单位应及时响应用户的供水服务请求,尽快解决用户的问题。
三、供水服务管理规范:
1. 安全管理:供水单位应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供水设施运行安全可靠;
2. 水量管理:供水单位应根据城镇居民的供水需求,合理调整供水水量,防止供水不足或浪费;
3. 用户服务管理:供水单位应建立健全用户服务制度,提供方便快捷的用户查询、报修渠道,解答用户疑问,满足用户的特殊需求;
4. 投诉处理管理:供水单位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用户的投诉,并尽快解决用户的问题。
以上是安徽城镇供水服务标准的简要介绍,具体的标准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和完善。
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2023年4月)
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2023年4月)一、监测情况2023年4月,全省16个地级城市共监测44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地表水水源29个、地下水水源15个(亳州市本月启用了3个备用水源)。
(一)监测点位1.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
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2.地下水水源:具备采样条件的,在抽水井采样。
不具备采样条件的,在自来水厂的汇水区(加氯前)采样。
(二)监测项目1.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2.地下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常规指标39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一)地表水水源地表水水源水质达标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口类标准;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二)地下水水源地下水水源水质达标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口类标准,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一)总体情况2023年4月,全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总量为14070.15万吨,达标水量13979.02万吨,达标率99.4%。
亳州市4个地下水源地受地质原因影响氟化物和钠出现超标,最高超标倍数分别为0.55倍和1.155倍。
(二)地表水水源29个地表水源地全部达标。
(三)地下水水源15个地下水源地中有4个水源地超标,超标项目为氟化物和钠。
2023年4月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备注: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O 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水功能区水质要求
文章标题:深入理解《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关于水功能区水质要求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人类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健康与安全。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深入探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帮助读者更加全面地理解这一重要内容。
一、水功能区水质要求的概念及分类1. 概念解析:水功能区是指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内,水体具有的特定的生态系统功能。
2. 分类介绍: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关规定,水功能区主要分为I类水功能区、II类水功能区、III类水功能区、IV类水功能区和V类水功能区,每类水功能区都有其具体的水质要求。
二、探讨不同水功能区的水质要求1. I类水功能区:作为水质最好的水功能区,其要求更加严格,可以直接供人饮用和保护水产资源。
2. II类水功能区:要求较高,可以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使用。
3. III类水功能区:要求适中,可供一般工业用水区、农田灌溉水源地等使用。
4. IV类水功能区:水质要求相对宽松,可用于一般景观、市政设施等。
三、影响水功能区水质的因素1. 主要污染物:包括重金属、有机物、营养物等,它们是导致水功能区水质下降的主要因素。
2. 人类活动:工业排放、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活动也会对水功能区水质产生影响。
3. 自然因素:如气候、地形、植被等也会对水功能区水质产生一定影响。
四、对水功能区水质要求的个人理解在我看来,保障水功能区水质的合格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水是生命之源,关系着人类的生存和健康。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水环境保护中来,共同守护我们的水功能区水质。
归纳总结通过对《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水功能区水质要求的深入探讨,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了水功能区的分类、水质要求以及影响因素等内容。
保障水功能区水质的合格不仅需要政府、企业的积极行动,也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和贡献。
希望通过不断的努力,我们可以共同守护好我们的水资源,让它保持清澈、健康,造福于人类和整个生态环境。
安徽2015年水资源公报
2015 年安徽省水资源公报安徽省水利厅一、水资源量降水量:2015年全省年降水量1362.8毫米,比2014年多6.6%,较多年平均值多16.2%,属于降水偏丰年。
年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1~4月、5~9月、10~12月全省降水量分别为328.4毫米、835.4毫米、199.0毫米,分别占全年降水量的24.1%、61.3%、14.6%。
三个流域降水情况分别是:淮河流域年平均降水量999.3毫米,较多年平均值多5.9%;长江流域1627.4毫米,较多年平均值多21.1%;新安江流域2395.8毫米,较多年平均值多34.0%。
地表水资源量:2015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850.19亿立方米,折合面平均径流深609.6毫米,较2014年多19.3 %,较多年平均值多30.4%。
按行政分区统计,与2014年相比,合肥、蚌埠、安庆市地表水资源量基本持平,淮北、亳州、宿州、阜阳市减少,其他各市增多;与多年平均值相比,淮北、亳州、宿州、阜阳市减少,其他各市均多于多年平均值。
全省入境水量9038.02亿立方米,出境水量9797.12亿立方米。
地下水资源量:2015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193.71亿立方米,比2014年多8.3%,比多年平均值多1.2%。
其中:淮河流域86.07亿立方米,长江流域92.58亿立方米,新安江流域15.06亿立方米。
水资源总量:2015年全省水资源总量914.12亿立方米,比2014年多17.4%,较多年平均值多27.7%。
其中地表水资源量850.1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93.7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与地表水资源量不重复量63.93亿立方米。
全省人均水资源量为1495.31立方米。
全省水资源总量占降水总量48.1%,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为65.5万立方米/每平方公里。
二、蓄水动态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全省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82.48亿立方米,较年初增加0.87亿立方米。
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69.38亿立方米,较年初增加1.11亿立方米;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13.10亿立方米,较年初减少0.24亿立方米。
安徽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报批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和意义水环境功能区划不同于水资源保护规划,也不同于国土整治中的水域功能划分,而是根据水域环境污染状况、水环境承受能力(环境容量)、环境保护目标而确定重点保护区域,通过对实现各种环境目标的排污削减量的优化分配,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其目的在于有效控制污染源排放,落实水环境保护政策,为实现水环境保护目标提供科学依据。
我省进行水环境功能区划意义十分重大,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在水上,落实在陆上,将环境管理目标落实到具体水域和污染源,为陆上的污染源管理、产业布局的优化提供了决策基础。
它是水环境分级管理工作和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石,是科学确定和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基本单元。
第二节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原则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应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当代和后代人赖以生存的水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及动植物正常生存,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应以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为优先保护对象。
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排放污水,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它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排放量,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三、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预防为主的原则当地表水作为地下饮用水源地的补给水,或地质结构造成明显渗漏时,应考虑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影响,防止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污染,将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陆上污染源进行统筹考虑,保护地下水水质。
四、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的原则划分水环境功能区时不得降低现状水质对应的使用功能。
对于水资源丰富且水质尚好但尚未开发的地区,确因发展经济的需要要求降低水体现状功能时,应论证降低水质要求是否影响该区未来水环境质量提高要求,并做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必要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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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通报
(2017年3月,第3期总第39期)
安徽省水利厅
发布单位:安徽省水利厅
编制单位:安徽省水文局
监测单位:安徽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目录
概述 (1)
一、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总体情况 (2)
二、各省辖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 (5)
附表1 2017年3月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结果(河流型) (7)
附表2 2017年3月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结果(湖库型) .. 18附录 (22)
概述
水功能区是指根据水资源条件和水环境状况,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发展对水量水质的需求以及水体自然净化能力,划定具有相应的使用功能,并且明确其主导功能和水质管理目标的水域。
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皖政〔2013〕15号)文件精神,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根据《安徽省水功能区监测与评价暂行办法》(皖水资源〔2013〕899号),安徽省水利厅组织省水文局编制了《安徽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通报》。
2003年10月和2011年1月省政府先后批复了《安徽省水功能区划》和《长江干流水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结合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目前全省共划分一二级水功能区248个。
水功能区水质监测与评价方法主要依据的技术文件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安徽省水功能区监测与评价办法》(皖水资源函〔2013〕899号)等。
监测参数包括水温、pH值、总磷、总氮、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氟化物、挥发酚、氰化物、砷、汞、硒、六价铬、铜、铅、锌、镉共20项;湖库类水功能区增加了叶绿素a、透明度;饮用水源区另增加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铁、锰5项指标。
针对目前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类别仅考核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两项,故水功能区达标评价仅对此两项参数进行评价。
湖库水功能区符合水质管理目标包括水质类别和营养化两类指标,须同时满足要求。
一、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总体情况
全省共有水功能区248个,其中排污控制区3个,入境缓冲区18个。
2020年水功能区达标目标为80%。
扣除入境缓冲区和排污控制区,全省共有水功能区227个,2017年3月共监测225个,199个水功能区达标,达标比例为88%,较上月下降1%(见图1)。
图1 全省及各流域水功能区达标情况
全省共有全国重要水功能区192个,扣除入境缓冲区和排污控制区,共有全国重要水功能区172个。
2017年3月共监测172个,155个水功能区达标,达标比例为90%,较上月下降1%(见图2)。
图2 全省及各流域全国重要水功能区达标情况
列入“十三五”达标评价名录的全省水功能区共有172个。
2017年3月共监测172个。
按照水功能区个数的测次达标评价,155个水功能区达标,达标比例为92%,与上月持平(见图3)。
图3 全省及各流域列入“十三五”达标评价名录的水功能区达标情况
2017年3月,淮河流域、长江流域、新安江流域和全省水功能区各类达标统计见下表。
表1 2017年3月全省及各流域水功能区达标情况统计表
备注:考核及达标水功能区中不含入境缓冲区和排污控制区。
二、各省辖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
各市境内和出境水功能区纳入评价统计,入境水功能区和排污控制区不纳入评价,全省16个市级行政区,水功能区达标率如下:
1合肥市:共有水功能区31个,纳入评价的水功能区共有30个,其中实测30个,达标18个,达标率为60%,较上月上升5%。
2淮北市:共有水功能区5个,纳入评价的水功能区共有3个,达标2个,达标率为67%,较上月下降33%。
3亳州市:共有水功能区15个,纳入评价的水功能区共有9个,达标8个,达标率为89%,与上月持平。
4宿州市:共有水功能区11个,纳入评价的水功能区共有10个,达标7个,达标率为70%,较上月下降10%。
5蚌埠市:共有水功能区21个,纳入评价的水功能区共有19个,达标17个,达标率为89%,较上月下降6%。
6阜阳市:共有水功能区18个,纳入评价的水功能区共有11个,达标8个,达标率为73%,与上月持平。
7淮南市:共有水功能区12个,纳入评价的水功能区共有11个,达标11个,达标率为100%,与上月持平。
8滁州市:共有水功能区22个,纳入评价的水功能区共有22个,达标17个,达标率为77%,与上月持平。
9六安市:共有水功能区29个,纳入评价的水功能区共有28个,其中实测26个,达标26个,达标率为100%,较上月上升4%。
10马鞍山市:共有水功能区18个,纳入评价的水功能区共有18个,
达标17个,达标率为94%,与上月持平。
11芜湖市:共有水功能区19个,纳入评价的水功能区共有19个,达标19个,达标率为100%,与上月持平。
12宣城市:共有水功能区14个,纳入评价的水功能区共有14个,达标14个,达标率为100%,与上月持平。
13铜陵市:共有水功能区8个,纳入评价的水功能区共有8个,达标8个,达标率为100%,与上月持平。
14池州市:共有水功能区14个,纳入评价的水功能区共有13个,达标13个,达标率为100%,与上月持平。
15安庆市:共有水功能区16个,纳入评价的水功能区共有15个,达标15个,达标率为100%,与上月持平。
16黄山市:共有水功能区28个,纳入评价的水功能区共有28个,达标28个,达标率为100%,与上月持平。
各市水功能区达标情况详见图4。
图4 各市级行政区水功能区达标情况
附表1 2017年3月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结果(河流型)
附表2 2017年3月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结果(湖库型)
附录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标准限值单位:mg/L
3、《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中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评价标准及分级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