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管会规章制度
业主自管会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自管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章程》,为了保障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规范小区管理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业主自管会是小区业主自愿组织的,实行自愿管理,自治管理的社会组织,是居民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业主自管会的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为小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四条业主自管会的任务是:组织居民开展自治管理活动,协助物业公司或物管委员会管理小区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促进居民和谐相处。
第五条业主自管会的成员由小区业主自愿参加,任期一年,经过选举产生,每年举行一次选举。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业主自管会设主席团和常务理事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理事会由若干名理事组成。
第七条主席团是业主自管会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业主自管会的各项工作。
主席团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是业主自管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主席团的工作部署,管理业主自管会日常事务。
常务理事会成员由主席团任命产生。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九条业主自管会有权制定和修改本规章制度,决定业主自管会的日常事务,向居民提出活动计划并执行。
第十条业主自管会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维护小区设施设备,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十一条业主自管会有权制定小区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管理细则,规定小区内各类设施的使用方式和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业主自管会有义务协助物业公司或物管委员会管理小区公共设施,参与小区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
第四章业主大会第十三条业主自管会全体成员组成业主大会,是业主自管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并通过业主自管会的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团组织并主持,审议业主自管会的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并选举主席团成员。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业主代表投票表决,经过半数以上业主代表通过后生效。
商户摊贩自管会规章制度
商户摊贩自管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户摊贩经营行为,促进街道环境整治,维护市容市貌,保障市民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商户摊贩自管会成员,所有成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接受自管会管理。
第三条:自管会成员应当遵守市场管理规定,不得私设摊点,占道经营,破坏公共设施,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第四条:自管会成员应当共同维护市场环境,保持市场卫生,严禁乱扔垃圾,乱堆乱放等行为。
第五条:自管会成员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商户摊贩自管会设主席团,负责全体成员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主席团成员由自管会成员推选产生,其中主席为正选举产生,其他成员为副选举产生。
第八条:主席团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会员进行教育培训,落实市场管理规定。
第九条:自管会成员应当积极配合主席团的工作,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三章经营规范第十条:自管会成员应当按照市场经营规定,合理选址摆摊,不得占道经营,阻碍交通通行。
第十一条:自管会成员应当规范经营行为,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第十二条:自管会成员应当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与其他摊贩发生纠纷,不得恶意竞争。
第十三条:自管会成员应当妥善处理与市民的关系,不得恶语相向,不得虐待市民。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规定的自管会成员,主席团有权做出相应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权利等。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规的自管会成员,主席团有权决定将其列入黑名单,并通报相关部门,取消其自管会成员资格。
第十六条:对于已列入黑名单的成员,自管会其他成员有权拒绝与其合作,禁止其在市场内经营。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七条:对于自管会成员之间的纠纷,应当在主席团的协调下解决,不能私自对抗。
第十八条:对于市场管理部门的检查,自管会成员应当服从合作,不得阻碍其工作。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经自管会成员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自管会规章制度惩戒条例
自管会规章制度惩戒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自管会的管理,保证社区秩序,促进社区文明建设,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自管会是由社区居民自发组成的管理社区事务的组织,是社区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自管会的宗旨是团结一切居民,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四条自管会依法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居民进行惩戒。
第五条自管会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环境卫生、社区秩序维护、社区公共设施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六条居民可以自愿加入自管会,但必须遵守规章制度。
第七条自管会设主席团,并由主席团成员按照工作任务进行分工负责。
第八条自管会成员有义务参加会议,听取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
第九条自管会负责社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听取居民意见。
第十条自管会有权对社区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通报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对严重违规的居民,自管会可以采取停权、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自管会主席团有权对自管会成员进行评定,对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对表现差的成员进行追责。
第十三条自管会应当依法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报警。
第三章惩戒措施第十四条自管会针对不同的违规行为制定相应的惩戒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社区环境卫生问题,自管会可以采取劝导、清洁员工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社区秩序问题,自管会可以采取警告、约谈、限制出入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公共设施管理问题,自管会可以采取维修、更换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居民,自管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适当的惩戒措施。
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自管会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或废止,应当经由自管会主席团讨论通过。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自管会可以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自管会所有。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管会成员应当遵守,违反者自处理。
自管会办公部的规章制度
自管会办公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自管会办公部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协作配合,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自管会办公部是自治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协助自治会进行各项事务的办理和协调。
第三条自管会办公部的任务是为自治会提供各类办公支持、保证会务顺利进行,负责文件资料的整理、保管和传递等事务。
第四条自管会办公部的工作原则是高效、规范、严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第五条自管会办公部实行“三重”工作机制,即每项工作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三重负责,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自管会办公部由部长、副部长、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成。
第七条部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自管会办公部的工作,负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
第八条副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具体指导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组长负责具体事务的安排和协调,对成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和安排。
第十一条成员根据部门分工,负责具体事务的开展,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十二条自管会办公部设立财务、人事、文秘等具体职能部门,各部门之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财务部门负责对自管会办公部的日常经费管理,编制、审核和执行部门的财务预算。
第十四条人事部门负责对成员的任免、考核、调动等事务进行管理,确保部门的人力资源合理配置。
第十五条文秘部门负责对文件资料的整理、保管和传递,协助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第十六条组长负责根据部门任务分工,对成员进行具体任务分配,指导和监督成员完成工作。
第十七条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工作,协调部门内部的工作关系,维护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八条成员根据部门分工,积极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保证任务的准时完成。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九条自管会办公部的工作流程包括工作计划的制定、任务的下达、执行情况的汇报和总结评估等环节。
第二十条部长于每月初制定本月工作计划,明确各项任务的分工和时间节点。
大学生自管会规章制度
大学生自管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生自管会的组织管理,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促进学生自治和自律,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大学生自管会是大学生的组织形式,是学生自我管理和服务的平台。
第三条大学生自管会的宗旨是服务学生、维护学生的权益、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和领导力。
第四条大学生自管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学生团体的声誉。
第五条大学生自管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互助、公开透明、民主健康、开拓创新。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大学生自管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
第七条主席团是大学生自管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大学生自管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重要决策。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是主席团的执行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具体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是大学生自管会的具体工作机构,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
第十条基层组织是大学生自管会的基础,是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主席团负责召开大学生自管会的全体会议,制定大学生自管会的工作规划和决策,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十二条常务委员会负责具体执行主席团的决策,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组织部负责大学生自管会的组织建设和人员管理,包括会员招募、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宣传部负责大学生自管会的宣传工作,包括宣传校园活动、宣传团体形象、宣传政策法规等。
第十五条文体部负责大学生自管会的文艺和体育活动,包括组织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文艺培训等。
第十六条生活部负责大学生自管会的生活服务工作,包括学生权益维护、生活服务保障等。
第四章权利义务第十七条大学生自管会会员有参与自管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第十八条大学生自管会会员应当遵守自管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活动。
第十九条大学生自管会会员有维护自身权益的义务,保护自管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二十条大学生自管会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自管会的工作纪律,尊重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学生服务。
学校自管会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自我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营造和谐校园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的组建、运行、管理及监督。
二、组织架构第三条自管会由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及成员组成。
第四条自管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门、文体部门、纪律检查部门、生活服务部门等。
第五条自管会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
三、职责与任务第六条自管会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协调、监督学生自我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三)维护学生权益,协助解决学生困难;(四)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五)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自管会的具体任务:(一)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二)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等;(三)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比赛、竞赛、展览等活动;(四)负责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场所的日常管理;(五)开展学生社团、学生组织等工作。
四、工作制度第八条自管会会议制度:(一)自管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二)各部门负责人向自管会汇报工作情况;(三)自管会主任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总结、点评和指导。
第九条自管会考核制度:(一)自管会对各部门及成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二)考核结果作为对各部门及成员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监督与保障第十条自管会接受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自管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各部门及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自管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利益。
六、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自管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自管会章程及管理制度
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学生苑区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及管理制度二零一七年一月制目录第一章总则 0第二章自管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0第三章自管会管理制度 (1)第一篇档案管理制度 (1)第二篇会议管理制度 (2)第三篇考核评优制度 (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自管会是水环学生骨干的集合,委员必须在自管会的各项活动中遵照规章制度,严格自律.第二条水利与环境学院学生苑区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是水环学院唯一一个直接由学工办领导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自管会以“创建文明寝室,共建和谐苑区”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自立精神和文明生活意识”为重点,以“创建文明、整洁、安全、和谐的寝室文化氛围”为目标. 第四条自管会以“距离学生生活最近的学生组织”为定位,力争做距离学生生活最近的学生组织。
第五条自管会在学院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安全稳定、督查寝室卫生、建设苑区文化、共创优良学风.第六条自管会活动分为日常工作(35%)、品牌活动 (45%)及自管会“家文化”建设(20%)三部分,各部分均会以不同形式考核委员的出勤率、纪律及综合表现,并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予以评定.第七条自管会下设秘书处、外宣部、苑管部。
为确保自管会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自管会成员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各部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在自管会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理事会主任、各部部长、秘书长以及各部门委员均为自管会正式成员,需严格遵守自管会章程及各项制度。
第二章自管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自管会成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一)获得履行自管会干部职责应有的权利;(二)通过正当途径对自管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三)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自管会的重要事务,参加自管会的活动;(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或被选举成为主任及部长等学生干部;第十条自管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自管会章程,执行自管会决议,积极参加自管会的各项活动,完成交给的任务;(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四)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小区自管有什么规章制度
小区自管有什么规章制度一、小区自管的管理机构小区自管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小区日常管理事务。
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每年进行重新选举。
二、小区自管的收费标准小区自管需要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维护等进行维护和管理,因此会对居民收取一定的自管费用。
自管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议定,按照业主人数和所居住面积来确定每户应缴的费用。
居民需要按时足额缴纳自管费用,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小区自管的公共设施维护小区公共设施包括电梯、楼道、消防通道、绿化等,居民需要共同维护。
居民在使用公共设施时需注意保持清洁,不得随意涂抹、破坏设施。
如遇到公共设施出现故障需要及时报修,遇紧急情况需要通知管理人员协助处理。
四、小区自管的治安管理小区自管要求居民保持小区内的治安秩序,居民不得在小区内酗酒、吵闹、打架等行为,不得在小区内聚众赌博、吸毒等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
如遇到有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居民可以向管理委员会举报,管理委员会将依据规定进行处理。
五、小区自管的环境卫生管理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是小区自管的重要内容之一,居民需保持小区卫生清洁。
居民不得在小区内乱扔垃圾、乱涂乱画,不得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危害环境的行为。
小区会定期组织清洁活动,每位居民都有义务参与其中。
六、小区自管的停车管理小区自管对小区内的停车管理非常重视,居民需要按照规定停放车辆,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在消防通道、楼道口等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
居民需要向管理委员会申请停车位,如有多车家庭需提前预定额外车位。
七、小区自管的绿化管理小区会对小区内的绿化进行统一管理,包括种植花草、修剪树木等。
居民需爱护小区的绿化,不得随意破坏植物,不得私自移种花草。
如需对绿化进行调整,需提前报备管理委员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总之,小区自管的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小区的秩序和安全,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居民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宁的居住环境。
学校自管会管理章程模板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的组织和运作,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自管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直接管理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自管会的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和谐校园。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自管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活动部、纪检部、生活部、文体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自管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 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奉献精神;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自管会成员的产生和任期:1. 自管会成员由学生自愿报名,经选拔、考核后产生;2. 自管会成员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自管会主任职责:1. 领导自管会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2. 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3. 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学校领导;4. 代表自管会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活动。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1. 办公室:负责自管会文件的起草、印发、归档等工作;2. 宣传部:负责自管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和对外联络;3. 活动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各类校园文化活动;4. 纪检部:负责监督学校纪律,维护学生权益;5. 生活部:负责关注学生生活,解决学生实际问题;6. 文体部:负责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自管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工作计划。
第十条自管会成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自身特长,为学校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自管会成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二条自管会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团队精神,相互支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由自管会负责解释。
自管会学习部规章制度
自管会学习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习部工作的组织管理,规范成员行为,提高学习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习部是自管会的一个重要部门,主要负责组织会员进行学习活动,提供学习资源和帮助,促进会员学业发展和成长。
第三条学习部遵循自管会的宗旨和宗旨,服从自管会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履行职责,为会员学习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四条学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部员若干名,部长由自管会主席任命,其他干部和部员由部长提名,经自管会主席批准任命。
第五条学习部工作由部长负责,副部长协助,部员配合,共同完成学习任务。
第六条学习部下设学习组、考试组、讲座组等工作小组,具体分工由部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七条学习部工作在自管会主席领导下进行,接受自管会其他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八条学习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根据会员学习需求,确定学习计划和安排;(二)组织举办各类学习活动,包括课程学习、讲座、考试辅导等;(三)提供学习资源和资料,协助会员解决学习问题;(四)开展学习分享和交流活动,促进会员学习相互促进;(五)定期开展学习情况调研和评估,为学习部工作改进提供参考。
第九条学习部部长负责部门整体工作的安排和指导,具体职责包括:(一)召开部门会议,制定学习计划和安排;(二)监督学习部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三)与其他部门协作,共同推动自管会的发展和建设;(四)定期向自管会主席汇报学习部工作情况。
第十条学习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具体职责由部长分配。
第十一条学习部员要积极参与部门的学习活动,认真完成学习任务,提高自身学习水平,为部门和自管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学习部工作流程包括:(一)确定学习需求:了解会员学习需求,制定学习计划和安排;(二)组织筹备:确定学习内容和形式,安排学习时间和地点;(三)开展学习活动:组织举办学习课程、讲座、考试辅导等活动;(四)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学习情况,评估学习效果,不断改进学习工作。
学校自管会守则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自管会的组织建设,规范自管会成员的行为,提高自管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守则制度。
第二条本守则制度适用于所有加入学校自管会的成员。
第三条自管会成员应秉承“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原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自管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成员若干名。
第五条主席负责全面领导自管会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成员各司其职,共同推进自管会工作。
第六条自管会设以下部门:1. 办公室:负责自管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
2. 宣传部:负责自管会的宣传工作,提高自管会的知名度。
3. 纪检部:负责自管会的纪律检查,维护自管会的形象。
4. 文艺部:负责组织、策划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5. 体育部:负责组织、策划各类体育活动,增强师生体质。
6. 生活部:负责关心师生生活,解决生活困难。
第三章成员职责第七条自管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 积极参与学校自管会工作,热心为师生服务。
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八条自管会成员职责:1. 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
2. 积极参加自管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 关心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工作。
4. 加强与师生的沟通交流,及时反映师生意见和需求。
5. 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自管会工作实行定期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讨论、研究自管会工作。
第十条自管会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度,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负责本部门工作,成员协助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自管会工作实行考核评价制度,每学期对成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成员和晋升的依据。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自管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撤销职务等处分: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刑律的。
自管会规章制度
自管会规章制度高校生自律委员会规章制度总则瀋阳师範高校其次生活区高校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是在同学处领导下,其宗旨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主任、书记是高校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四个中心:权维部、文体部、组织部、宣扬部、办公室、生活部。
六个职能部门和记者协会。
为了确保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自管会成员科学管理、保障自管会成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自管会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依据瀋阳师範高校的相关规定,制定该制度。
第一章人事制度一、机构组成在高校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正式工作的全部同学,包括主任、书记、部长、副部长、楼长、层长均是高校生自律委员会的正式成员。
二、权利和义务(一)校高校生自管会成员具有以下权利:1、不得无故被开除、降职、辞退或者其他处分;2、获得相关工作待遇和荣誉;3、获得不低于同级别他人的正常待遇;4、对自管会成员的工作提出建议;5、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6、依照该制度的规定辞职。
(二)高校生自管会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2、拥有履行职责的义务;3、努力学习,在学习上成为表率;4、亲热联络同学,倾听同学意见,接受同学监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5、维护自管会的荣誉和利益;6、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听从命令;7、保守自管会祕密和工作祕密;8、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3、录用1、自管会成员必需经过申请、面试竞选程式进入自管会工作。
2、每学期初依照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面对全体大一大二同学吸取品学兼优的同学进入校高校生自管会。
3、新加入校高校生自律管会的成员,在新岗位上必需要经过试用,方能成为正式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试用期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赐予除名处分。
4、考核和任免(一)自管会员会考核由办公室依照该制度第七章之规定具体负责实施。
(二)即**定,做到公开、公正、公正。
(三)自管会各部门部长由主席团争辩通过后任命,部门内其他成员由该部门部长任命,但须报请主任、书记同意。
忙糯中学自管会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忙糯中学自管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总则忙糯中学自管会是由中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组织,其任务是负责学校学生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自管会的运作,明确职责与权限,确保自管会的有效运行。
第二条自管会成员1. 自管会成员由学校全体学生自主推选,经过自管会成员的评议和核准后产生。
自管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选连任。
2. 自管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 热爱学校,关心同学,具备一定的组织和沟通能力;b. 积极参与学校活动,担任班级、学校职务,为同学服务;c. 遵守学校纪律,树立良好的榜样形象。
3. 自管会成员应定期参加自管会会议和培训,提升组织和管理能力。
第三条自管会组织结构1. 自管会设主席团和各部门。
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各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领域的事务管理。
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处组成,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自管会成员中选举产生,秘书处由自管会成员自愿报名产生。
3. 各部门由自管会成员自愿报名产生,经过自管会成员的评议和核准。
第四条自管会职责与权限1. 自管会的职责主要包括:a. 组织和协调学生之间的活动和交流;b. 参与学校决策,代表学生提出建议和意见;c. 组织和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课余生活;d. 维护学校纪律,协助解决学生之间的矛盾和问题。
2. 自管会的权限主要包括:a. 召开自管会会议,讨论并决定相关事务;b. 组织和实施各类活动,申请资源和经费支持;c. 向学校提出建议和需求,代表学生参与决策过程;d. 分配和管理自管会的资源。
第五条自管会会议1. 自管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应提前通知自管会成员,并告知会议议程。
2. 自管会会议的议程主要包括事务汇报、讨论和决策等环节。
会议成员有权提出议程建议,并参与讨论和投票。
3. 自管会会议的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的成员赞成方可生效,并由主席团转达至相关部门。
第六条自管会工作计划与评估1. 自管会应制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自管会工作制度模板范文
自管会工作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自我管理,维护宿舍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和《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是在学校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自管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民主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四条自管会的宗旨是:维护学生宿舍的秩序和卫生,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团队精神。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自管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部长四人,副部长八人,委员若干人。
第六条自管会设秘书处、纪律部、生活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六个职能部门。
第七条自管会的组织结构图如下:自管会主席|+------+------+| | |+------+------+| | |纪律部生活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自管会主席的职责:(一)全面负责自管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的工作;(二)代表自管会与学校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保持联系,传达学校的有关指示精神;(三)定期召开自管会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自管会工作;(四)代表自管会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
第九条自管会副主席的职责:(一)协助主席开展工作,负责主席交办的具体事项;(二)分管各部门的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三)受主席委托主持召开自管会工作会议;(四)协助主席制定自管会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第十条自管会各部门的职责:(一)秘书处:负责自管会的文件、资料的整理和保管,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撰写,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二)纪律部:负责宿舍的纪律管理,查处违规行为,维护宿舍秩序。
(三)生活部: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组织宿舍大扫除,宣传健康生活知识。
(四)学习部:负责组织宿舍的学习活动,提高宿舍的学习氛围。
(五)文艺部:负责组织宿舍的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宿舍的精神文化生活。
学校自管会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自管会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自管会工作,规范学校自管会成员的行为,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根据学校的管理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自管会是由学校学生代表自主组织的协商讨论机构,负责协助学校领导管理学生事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校自管会遵循学校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服务全体学生,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校自管会成员应遵守规章制度,勤勉尽责,积极为学校服务,维护学校荣誉。
第五条学校自管会主席为学生会主席,学校自管会成员包括学校学生会干部和各学生社团代表。
第二章学校自管会组织架构第六条学校自管会设主席团和常务理事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院系学生会主席和各学生社团代表组成,负责学校自管会的工作领导和协调。
第七条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工作,协调各学生社团的活动,负责学校自管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由学校学生会主席、院系学生会主席和各学生社团代表组成,负责学校自管会的具体职能部门工作。
第九条学校自管会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形成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
第十条学校自管会成员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为学校的学生事务工作共同努力。
第三章学校自管会工作机制第十一条学校自管会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会议讨论,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学校自管会要积极参与学生事务管理,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学生工作,推动学生活动的开展。
第十三条学校自管会要建立健全自我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做到廉洁自律。
第十四条学校自管会要密切联系学生,听取学生意见,反映学生要求,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自管会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传播正能量,服务社会。
第四章学校自管会成员职责第十六条学校自管会主席团成员要带头遵守规章制度,模范执行工作任务,保持良好形象。
第十七条学校自管会成员要团结互助,礼貌待人,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学校自管会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自管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自治管理,维护学校校风教风和谐稳定,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自管会是由学生大会选举产生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学生自管会的工作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共同建设和谐、文明、民主、法治的校园,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四条学生自管会的任务是:(一)凝聚学生共识,增强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二)宣传普及学校方针政策,倡导校园文明礼仪,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三)组织开展各类学生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四)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参与学校管理,共同推动学校发展。
第五条学生自管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以及学生大会通过的相关规定,保障学生权益,服务全体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生自管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部委会。
第七条主席团是学生自管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持全体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学生自管会的一切工作。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委会主任组成,定期开会研究学生自管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处理紧急事务。
第九条各部委会按照学生自管会工作需要设置,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第十条学生自管会设立办公室,由学生干部轮流值班,负责学生自管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和协调。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十一条学生自管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二条各部委会主任由主席团提名,学生大会表决通过产生。
第十三条学生大会是学生自管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学年召开一次,审议学生自管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并选举主席团成员。
第十四条学生大会由主席团组织召开,主席团成员主持会议,全体学生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选拔和评优工作,由学生自管会负责组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学生担任学生干部。
自管会工作制度模板
自管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管会自身建设,规范自管会工作,充分发挥自管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管会工作应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条自管会工作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由学生选举产生,对全体自管会成员负责。
第四条自管会应在学校指导下,独立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自管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自管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部员若干名。
第六条自管会设以下职能部门:(一)秘书处:负责自管会的日常工作,如会议记录、文件整理、活动策划等。
(二)学习部:负责组织学习交流活动,提高会员学习兴趣和成绩。
(三)卫生部:负责检查和督促教室、宿舍等场所的卫生情况。
(四)体育部:负责组织体育活动,提高会员的体质。
(五)文艺部:负责组织文艺活动,丰富会员的业余生活。
(六)宣传部:负责自管会的对外宣传工作,如海报设计、微信公众号管理等。
(七)权益部:负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自管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良好。
(三)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会长职责:(一)主持自管会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
(二)代表自管会与学校及其他组织进行沟通和协调。
(三)定期向学校汇报自管会工作,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监督。
(四)提名副会长及各部门负责人,报学校审批。
第九条副会长职责:(一)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负责自管会内部的联系和协调。
(二)分管各部门的工作,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三)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职务。
第十条各部门职责:(一)秘书处:负责自管会的文件、资料整理和会议记录,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业主自管会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自管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自管会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业主自管会是在业主大会授权下,自愿组成的业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业主自管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
第四条业主自管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平等互助、自愿参与。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业主自管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业主自管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主任提名,业主自管会批准。
第七条业主自管会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小区的专业管理工作。
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和职责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业主自管会的职责:(一)组织业主大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二)监督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三)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处理小区内的突发事件;(四)组织业主参与小区的管理和公益活动;(五)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六)其他与小区管理相关的事宜。
第九条业主自管会办公室的职责:(一)负责业主自管会的日常工作;(二)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三)负责业主自管会的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四)负责业主自管会的财务管理工作;(五)其他由主任委托的工作。
第十条专业委员会的职责:(一)负责小区的专业管理工作;(二)协助业主自管会处理小区内的专业问题;(三)组织业主参与专业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四)其他与专业管理相关的事宜。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十一条业主自管会的决策程序:(一)重大事项应当提交业主大会讨论决定;(二)一般事项由业主自管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决定,并及时向业主大会报告;(三)紧急事项需要立即处理的,业主自管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可以先行决定,并在事后向业主大会报告。
物业自管会规章制度
物业自管会规章制度
《物业自管会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小区居民的利益,维护小区内部的秩序和安全,物业自管会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以规范小区的管理和居民的行为。
以下是物业自管会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小区公共设施的使用规定:包括小区门禁系统的使用、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的使用、以及停车场的使用规定等,以确保小区设施的安全和整洁。
2. 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居民应当自觉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同时,物业自管会会定期清理和维护小区的公共环境,确保小区的整洁和美观。
3. 小区安全管理规定:居民应当严格遵守小区的安全规定,不得私自改装电路、占用消防通道等,以确保小区的安全和防火工作。
4. 小区居民协会组织管理规定:设立居民协会,由居民代表组成,负责协调小区内部事务和处理居民的诉求,建立居民自治的组织形式。
5. 小区物业费管理规定:明确物业费的使用范围和缴纳方式,确保物业费的合理收取和使用。
以上规章制度都是为了维护小区内部的秩序和安全,让居民能
够在一个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小区环境中生活。
物业自管会也会不断完善和更新这些规章制度,以适应小区管理的实际情况,使之更加贴近居民的实际需求。
自管会规章制度
自管会规章制度作为一种组织形式,自管会在我国的社区中已经广泛实行。
在实践中,各个社区的自管会都根据自己的需要制定了不同的规章制度,以规范自管会的组织、运作和管理。
本文将就自管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原则、内容和建设进行一些阐述。
一、自管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原则制定自管会规章制度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民主原则。
自管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意愿和权利,采取民主的方法,广泛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制定出符合居民利益的规章制度。
2.法制原则。
自管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遵循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自管会的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同时,规章制度的制定也可以充分利用地方政策和相关文件。
3.科学合理原则。
自管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符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看到问题的全面性和长远性,不能为一时的需要而忽视长远利益。
4.公正平等原则。
自管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保证对所有社区居民公正平等,不得对某些居民特权或歧视。
二、自管会规章制度的内容自管会规章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自管会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规定自管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说明各自的职责和权利,以及自管会的工作方式和工作计划等。
2.自管会的会议制度。
规定自管会的会议时间、地点、议程、主持人、记录人和参会的社区居民等,以及传达会议决议和召开紧急会议的程序和要求等。
3.自管会的财务管理。
规定自管会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包括经费的来源和用途、收支管理和备案制度、会费的缴纳方式等,保证财务的公开透明。
4.自管会的活动管理。
对自管会的各项活动进行规定,包括活动的目的、活动的形式、活动的安排和计划、需要保障的事项等。
5.自管会义务和权利。
规定社区居民参加自管会的义务、权利,以及社区居民对自管会的监督权利等。
6.自管会违规处理。
制定违规处理制度,包括对自管会违反自管规章制度惩戒措施,以及其他的处理方式等。
三、自管会规章制度的建设自管会规章制度的建设需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1.制定自管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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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部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日常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战斗力和工作效率,使我部门根号的发挥服务维权的作用,特质本考核细则。
本细则以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量化管理为基础,采用定量的方法考评,用数据统计分析代替主观印象的评估,使考核数量化、标准化、更具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一、考核目的
对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所有成员在工作期间为学校所做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坚定。
二、考核内容
从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方面进行考核。
(一)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要求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干部政治上要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时间中贯彻、执行
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素质
要求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成员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
工作。
3、作风素质
要求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成员具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即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坚持原则,朝气蓬勃,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
的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4、品德素质
要求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成员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不怕吃苦,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谦虚谨慎,勇于开展自我批评,
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二)基本能力
1、学习能力
要求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成员具有较强的课程学习能力、工作学习能力,善于学习、善于模仿、善于思考、善于创新。
2、工作能力
要求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成员具有较强的共工作能力,做到事无巨细、尽心尽力,灵活、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
三、考核办法
1、建立《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学生干部档案》。
2、每学期考核一次,并以综合测评加分的形式给予鉴定。
3、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部长、风纪监察部统一考核,每月进行
一次评分。
四、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1、考核制度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
应给予充分重视。
2、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成员自纳新完后当月须建立考核表。
3、考核情况不可对本人公开,未经主任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情况,
凡违反者,受到部门内通告批评处分并在考核相关条文予以记录。
4、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我总结,内部成员评议及组织评定。
5、本条例解释权、修改权及未定事宜决定权归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所
有。
五、考评形式
考评实行积分制。
满分为120分,其中20分为附加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对不合格者实行成员淘汰制,被淘汰者不得再任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干部,且不得参加任何评优。
六、考评细则
(一)考勤(20分)
1、会议考勤(10分)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例会及另行通知的会议迟到(5分钟内)一次扣2分,无故旷到者扣3分(迟到5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
病假扣0.5分,事假扣0.5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本人提前向主
任或副主任说明,否则按旷到处理。
2、活动考勤(10分)
(1)本部门组织活动,有任务成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3分。
(2)其他部门组织活动,如有需要相关负责人及部长调派到场的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3分。
(3)学生处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成员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一次不到者扣3分。
注:每次例会按时考勤,有四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
每次活动按时考勤,有四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
每次工作安排按时考勤,有四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
(二)学习成绩(20分)
每学期上交本学期成绩单复印件。
1、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干部凡在期末综合评定中在班级排名为前十名
者计15分,评为中十名者计10分。
或校级荣誉者加5分、院系级
加3分、班级加1分,获得市级以上荣誉酌情加5-10分。
2、在校级刊物(包括社团刊物《木叶歌》等)上发表文章者,每人次
加2分,有突出科研项目者加10分。
3、各科学习成绩每学期进行一次统计记载,对获奖学金的学生自我管
理委员会干部提出表扬并加5分(一等),3分(二等)或2分(三
等)。
4、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考试中作弊,作弊者劝退,学生自
我管理委员会;干部不得无故旷课、缺课。
(三)个人纪律(20分)
1、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个人修养,衣着得体,语言得体(讲普通话),
行为举止得体,计5分。
2、团结同学,树立学生干部良好形象者计5分,在学生会工作、活动
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一次扣5分。
3、工作激情高、热情认真、态度谦和着计5分。
4、遵守《学生手册》关于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干部的条款,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部门工作(40分)
1、凡校学生处要求上传下达的精神,内容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延误
工作进展者,每人次扣3分。
同时,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
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必须向部长或副部长汇报,且汇报时间与
活动开始时间要有一定差距,否则扣3分。
2、凡要求部门成员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迟交一天者扣3分,迟交两
天者扣4分,迟交三天者扣5分,超过三天者扣7分。
3、不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
扣1-8分。
4、不履行正当的程序,有强烈的本部门、本院系保护主义色彩者扣5
分;工作是语言、方法、态度不适当者酌情扣1-5分。
5、凡部门要求的工作任务不执行者扣5分,延误者酌情扣1-5分。
6、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5分,无故不参加者扣8分。
7、故意欺骗主任、部长、干事者,每人次扣5分。
8、对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提出合理意见或可行性建议者酌情加
5-10分。
9、对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有突出贡献者,酌情加分。
10、部门成员应积极参加校、院、系各项活动。
参加校级活动获名次
者加5分,院、系级活动获名次者加3分,参加但未获名次者,校
级加3分,院、系级加1分。
11、非工作范围内的活动,为部门争光的加5分。
(五)附加定期考核(20分)
1、群众考核(10分)
部门成员应认真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积极主动为广大同学服务。
每学期期末,对部门成员工作情况进行民营测验(部内评定占
50%,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部评定占50%),满意率达到80%
以上者加10分,70%-80%加6分,不足50%者部长与副部长讨论
是否予以劝退处理。
2、内部考核(5分)
内部成员之间彼此考核,对内部成员进行目标管理。
学期末对每一位成员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工作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
鼓励。
3、自我考核(5分)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成员严格要求自己,定期自我考核,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备注
以上各标准中,可视个人情况分别给出得分,各项之和即为该学干考核得分,每项后标注的分值即为该项的最高分。
评分在公平、公
正的情况下拉大差距。
如严重背离某项标准,原则上该项得分为零分。
凡考核在60分以下或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将暂停本学期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干部工作。
一学期成绩有两门不及格者不得参与各种评优。
综合分在本部门排在前4位者将提交名单到主任处审核,按团委和学生处分配给本部门的评优名额最终决定出优秀成员。
信息学院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
20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