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3.31•【文号】国发〔2017〕24号•【施行日期】2017.03.3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现了粮食连年丰收,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增强。
但是,我国农业生产基础还不牢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农业生产用地矛盾不断凸显,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任务仍然艰巨。
为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聚焦主要品种和优势产区,实行精准化管理,现就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
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和重要农产品自给保障水平,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水稻、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落实到田头地块。
全区创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全区创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全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水稻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根据市农机局《关于创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万亩示范区的通知》(X农机字〔XX〕3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农机发〔XX〕1号),以提升全区水稻生产机械装备水平和机械化作业水平为主线,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为目标,以突破水稻育插秧、高效植保、机械收获和烘干加工机械化为着力点,建立示范基地,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社,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增强水稻生产综合能力和竞争力,确保全区粮食安全。
(二)主要目标。
示范区建成后,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8.5%。
其中,水稻机械化整地机械化率100%,水稻机械化栽植率100%,水稻机械化收获率95%;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95%,水稻烘干机械化能力60%,水稻秸秆处理机械化率90%。
通过试验、示范,总结出适合全区种植特点的标准化育秧技术操作规程和育插秧技术规范,达到“以点带面、梯度推进”的效果,力争全区水稻机插秧面积达到5万亩。
二、实施规模和工艺路线(一)实施规模。
示范区面积1.2万亩,分布在喻屯镇和唐口街道,由14个农机合作社实施。
其中核心区3200亩,集中在喻屯镇南李村、西邵村和高付庄村。
该核心区交通方便,稻田连片平坦,示范效果明显,主要由保田农机合作社和民康农机合作社实施。
(二)工艺路线。
种植模式为示范区小麦、水稻一年两作种植。
技术路线:水稻机械化育秧→小麦联合收获→秸秆捡拾打捆→水稻大田栽前耕整地→灌溉→机械化趟田整平→水稻机械化插秧→水稻机械化植保→水稻机械化收获→烘干入库储藏。
三、实施步骤(一)前期准备阶段(XX年6月前)。
项目调研、宣传发动,确定示范区域。
做好营养土、秧母田、种子等材料的准备。
粮食生产功能区相关政策文件
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为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稳定、持续提升,我国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禀赋条件,划定并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化完善一批生产口粮田,支持实施耕地地力提升和种植结构调整工程,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同时,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具体政策措施包括:
1. 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确保面积、产量稳定,并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2. 加大粮食生产补贴力度,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土地利用率。
3.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
4. 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提高粮食储存和运输能力。
5. 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加强粮食价格监测和调控,确保市场稳定。
6.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此外,为进一步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的实施,地方政府也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
例如,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监管和指导,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提高粮食生产的科技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等。
同时,地方政府还积极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种植模式,提高粮食生产的效益和质量。
总之,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文件的出台和实施,旨在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生活水平。
通过加强政策支持和监管指导,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将为我国粮食生产和储备提供有力保障。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衢州市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衢州市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7.12•【字号】衢农专〔2019〕58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衢州市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衢农专〔2019〕58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衢州市财政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衢农发〔2019〕11号)精神,为推动水稻绿色增产技术示范推广,深入推进我市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现就2019年衢州市级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围绕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安全生产,强化行政推动,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推动高产优质品种、绿色高产高效集成技术、现代组织方法、科学工作机制向面上辐射推广,集中打造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
二、创建原则(一)水稻绿色高产创建示范片要求安排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
(二)示范地点要求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土地平坦、集中连片面积较大。
(三)绿色高产创建工作力度大,尤其是乡镇政府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行政和技术责任到位。
三、创建目标2019年全市共建立千亩示范片30个,百亩示范方100个。
(一)百亩示范方:早稻平均亩产550公斤,单季晚稻平均亩产700公斤,双季稻平均亩产1100公斤,比示范片所在乡镇该作物的平均亩产增10%以上,并辐射带动面上均衡增产。
(二)高产攻关田:早稻亩产超过650公斤,单季晚稻亩产超过850公斤,双季稻亩产超过1150公斤。
四、工作重点(一)推广高产优质品种。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2•【字号】浙政办发[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7号)我省人多地少,粮食供需缺口较大。
为了认真贯彻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这个总目标,以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建设吨粮田为核心,选择集中连片的标准农田,按照建设良田、应用良种、推广良法、配套良机、推行良制的要求,依靠科技,增加投入,完善设施,长久保护,强化管理,使之成为粮食稳产高产高效模式示范区、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区、解决季节性抛荒的带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为稳定粮食生产、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夯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结合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计划通过8-10年努力,力争全省建成8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整体达到亩产吨粮的生产能力。
其中,到2010年底计划建成100万亩,到2014年底建成500万亩左右。
具体建设目标是:(一)农田设施完善。
耕地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周边水系通畅,农田格式化,田面平整;区内排、灌分系,具有较高的防洪与排涝能力;田间道路成网,布局合理,能适应大中型农机下田作业要求;农电输电线路、变压器等设施能满足农业生产安全用电需求。
(二)农田质量提升。
通过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改善标准农田地力状况,达到土壤有机质含量与酸碱度适宜、耕作层厚度适中、理化性状优化、农田养分平衡的土壤培肥要求,农田总体地力水平良好。
(三)生产技术先进。
粮食生产功能区内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基本普及,复种指数200%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季种植粮食作物。
水稻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水稻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一、前言。
水稻是我国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水稻基地建设是农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水稻产量和质量,提升农业生产效益,制定水稻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选址规划。
水稻基地的选址应考虑土地肥沃程度、水源供应、气候条件等因素。
首先,要选择土壤肥沃、排水良好的地块作为水稻基地,以保证水稻生长所需的养分和水分。
其次,要确保水源供应充足,可以通过引河引湖等方式解决灌溉问题。
最后,要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选择适宜的水稻种植品种,确保水稻生长的稳定性和产量。
三、基础设施建设。
水稻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建设、排水系统建设、灌溉系统建设等。
道路建设是为了便于农民进出基地,运输农作物和农资,提高基地的运作效率。
排水系统建设是为了排除积水,保证水稻生长的适宜环境。
灌溉系统建设是为了保证水稻生长所需的水源供应,提高水稻的产量和质量。
四、种植管理。
水稻基地的种植管理包括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施肥等。
田间管理包括田块划分、水稻种植密度、田间杂草清除等,以保证水稻生长的良好环境。
病虫害防治是为了保护水稻免受病虫害的侵害,提高水稻的产量和质量。
施肥是为了补充土壤养分,提高水稻的产量和品质。
五、技术支持。
水稻基地建设需要技术支持,包括新品种选育、种植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技术等。
新品种选育是为了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水稻品种,提高产量和抗逆性。
种植技术指导是为了指导农民科学种植水稻,提高产量和质量。
病虫害防治技术是为了保护水稻免受病虫害的侵害,提高产量和质量。
六、总结。
水稻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提高水稻产量和质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通过选址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种植管理和技术支持,可以有效实施水稻基地建设,提高水稻产量和质量,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希望各地农业部门和农民朋友们能够认真贯彻实施,共同推动水稻基地建设,为我国农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水稻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水稻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水稻是我国的主要粮食作物之一,对于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种植技术落后、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水稻产业发展存在一定的瓶颈。
因此,有必要加大对水稻产业基地建设的投入,提高水稻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
二、产业基地选址在选择水稻产业基地的位置时,需要考虑土地资源、气候条件、水资源、交通便利度等因素。
优先选择土地肥沃、水源充足、气候适宜、交通便利的地区作为水稻产业基地。
三、基础设施建设1. 水利设施建设:包括建设灌溉系统、水利工程等,确保水稻生长期间的水源充足。
2. 道路交通建设:修建道路,方便农民出行和农产品运输。
3. 电力设施建设:保障基地内的电力供应,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
四、种植技术推广1. 推广优质水稻种子:引进高产、优质的水稻种子,提高产量和品质。
2. 推广科学种植技术:通过培训和示范,推广科学的水稻种植技术,提高农民的种植水平。
3. 病虫害防治技术推广:加强病虫害防治技术的培训和推广,减少病虫害对水稻产量的影响。
五、农业机械化引进农业机械化设备,如水稻收割机、插秧机等,提高水稻生产效率,减少人力成本。
六、市场营销1. 建立市场营销网络:与各大超市、批发市场等建立合作关系,拓展水稻销售渠道。
2. 品牌建设:打造水稻品牌,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七、政策支持政府应加大对水稻产业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提供资金、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参与水稻产业基地建设。
八、环保措施在水稻产业基地建设过程中,要注重环境保护,合理利用化肥、农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九、风险防范在水稻产业基地建设过程中,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保障水稻产业基地的稳定发展。
十、总结水稻产业基地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共同参与,共同努力。
只有加大对水稻产业基地建设的投入,才能提高水稻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推动水稻产业的健康发展。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9.03.20•【字号】浙农专发[2009]29号•【施行日期】2009.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农专发〔2009〕29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09年粮食生产的通知》(浙政发〔2009〕3号)精神,现就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开展粮食功能区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科技兴粮为支撑,以项目实施为抓手,以示范带动为手段,通过五年努力,集中力量建设1000个连片千亩以上的粮食生产核心产区,使之成为旱涝保收的稳产区、解决季节性抛荒的带动区、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高产高效种植模式的示范区。
二、主要原则(一)突出重点原则。
明确粮食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设施、重点障碍因子和重点发展方向等,解决重点地区制约当地粮食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扩大面积,增加产量,提高效益。
(二)讲求实效原则。
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各地城镇(乡)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相衔接,注重资金投入效益,重视千亩畈的长效管理和高产示范活动的延续性。
(三)集中建设原则。
省、市、县各级涉及粮食生产的项目优先实施于粮食生产功能区,集中资金,保障高产示范活动的顺利实施。
(四)三级联动原则。
在连片10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大畈中实施,并制订建设办法,层层明确责任,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推动功能区建设健康有序开展。
(五)生态优化原则。
注重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注重粮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生态优先,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实施内容(一)配套基础设施。
对未进行中低产田改造、农田基础设施薄弱、土壤障碍因子明确的大畈,优先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对已实施改造,但因年久失修等原因造成粮食生产能力下降的大畈,重点进行针对性的基础设施修复和完善,达到高产示范的生产要求。
全区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全区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X政〔X〕46号)和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的通知》(X农综〔X〕9号)及省农业厅“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X区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责任分工(一)工作思路根据X国土分局最新变更调查成果,结合我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确定功能区划定目标,优先将具备改造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入功能区。
(二)落实牵头责任、任务分工区农林、国土、发改、财政、水利等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工作。
其中,农林部门牵头开展规划、划定、建设、管护等试点工作,以及为“功能区”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国土部门牵头做好提供土地利用现状资料等基础工作;各镇(街)负责具体做好行政辖区内“功能区”地块核查及落实工作。
二、组织实施(一)X年4月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农林、国土、发改、财政、水利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向区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督促检查实施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X年4-5月份,召开区镇联合布置会,做好宣传发动召开由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镇长(主任)参加的宣传部署会,统一思想,依据规划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部门各镇(街)的具体目标任务。
充分尊重民意,做好公开公示工作,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支持,机制保障,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划定工作中,严禁简单地指令性划定。
(三)X年5月份,由区农林部门依法依规筛选具备地理测绘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
(四)开展外业调查及内业建档入库1、X年初步划定“功能区”(1)由农林部门牵头,镇街、村协同配合开展外业调查,优先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入“功能区”。
粮食生产功能区相关政策文件
一、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为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我国已经划定了粮食生产功能区。
粮食生产功能区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土壤肥沃、水资源充足等基础条件较好的耕地为基础,以粮棉油作物为重点,划定明确的区域范围,并实行生产计划、技术标准、相关政策等统一管理。
二、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标准为了规范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建设和管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建设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土地质量、水利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还规定了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种植结构、种植品种、种植技术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粮食生产的稳定和提高。
三、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投入力度为了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建设和发展,国家加大了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投入力度。
具体措施包括: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建设和改造;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旱抗涝能力;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装备,提高粮食生产的科技含量和效益等。
四、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和机制为了更好地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建设和发展,国家不断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机制。
这些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方面的政策,以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投入水平。
同时,还建立了相应的考核评估机制,对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以确保其建设质量和效益。
五、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和评估为了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可持续发展和效益的充分发挥,国家加强了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监管和评估工作。
这些工作包括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管;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产量、品质、效益等方面的评估;以及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相关政策的监管和评估等。
通过这些监管和评估工作,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以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可持续发展和效益的充分发挥。
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
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需求量极大。
然而,城市化进程以及环境恶化等问题对农业生产带来了挑战。
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应。
2. 原则:- 合理规划:根据土地资源合理规划,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区位选择合理,充分发挥各地农业资源优势。
- 种植结构调整: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
- 水资源保护: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田灌溉效率。
- 农业技术创新:加强科技研发和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
- 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农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发展。
三、实施步骤1. 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 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规划:结合各地土壤条件、气候因素和基础设施等因素,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规划。
- 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根据地方上下达的任务,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
- 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推广先进的农业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民种植技能和管理水平。
- 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和交易平台,提升市场流通效率,确保农民的利益。
2.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 确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范围:根据地方资源和农产品特点,确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范围。
- 强化农产品品质管理:建立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提高农产品的品质。
- 培育农产品品牌:推动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 加强农产品供需对接: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提高农产品的销售率,减少粉尘和外踏污染。
四、资源投入和政策支持1. 资源投入: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土地、水资源和资金投入,提供多元化的扶持政策。
粮食生产功能区相关政策文件
粮食生产功能区相关政策文件粮食生产功能区(以下简称粮区)是指我国农业部门按照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农业发展需要确定的,保障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重要农田区域。
为了保持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旨在推动粮区建设和保障粮食安全。
下面将就其中几项重要的政策文件进行详细介绍。
一、《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规划(2016-2020年)》该文件是我国粮食安全领域的基础性规划,明确了到2020年我国的总体粮食安全目标和重点任务。
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建设,通过科学规划和有力措施,保持和提高耕地质量,构建现代粮食产业体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等,确保粮食生产的持续增长和保障。
二、《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意见》该文件侧重于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在粮区建设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
要求各级政府按照国家要求,明确粮区范围,规划粮食生产布局,加大对粮区的保护和支持力度,推动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
同时,也要加强对粮区经营者的管理和指导,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协调发展。
三、《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指引》该文件是农业部门对粮区划定工作的具体指导文件,明确了划定粮区的原则、方法和程序。
文件要求根据土地质量、气候条件、物种分布等因素,确定适合粮食生产的优质农田,并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
同时,还要加强对粮区周边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确保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四、《关于建立和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机制的指导意见》该文件强调了加强粮区保护的重要性,提出了建立和完善粮区保护机制的具体措施。
其中包括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责任主体,加强对粮区的监测和评估,规范粮区周边土地利用和农业生产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粮食安全意识等。
同时,也要加强粮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的粮食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
以上是我国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方面的几项重要政策文件。
这些政策文件为粮区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思路和指导,为保障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精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现就建立我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着力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上不断取得新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划定、确保产能。
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的要求,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土壤环境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水稻、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面积,并落实到田头地块。
——坚持统筹协调、绿色发展。
围绕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安全,正确处理国家与地方、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确保生态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策保障、农民参与。
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坚持建管并重、完善机制。
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确保“两区”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水稻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水稻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水稻是我国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对我国的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水稻产业基地建设成为了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水稻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水稻产量、改善水稻品质、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目标1. 提高水稻产量:通过科学的种植管理和技术支持,提高水稻的单产,增加产量。
2. 改善水稻品质:优化水稻品种结构,提高水稻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3. 促进农民增收:引导农民科学种植,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增效。
三、项目内容1. 选址规划:选择土地肥沃、水源充足、气候适宜的地区作为水稻产业基地建设的选址。
2. 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水稻种植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灌溉系统、排水系统、道路、仓储设施等。
3. 科学种植管理:制定科学的种植计划,包括选用优质水稻种子、合理施肥、科学用药、精细管理等。
4. 技术支持:引进先进的水稻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5. 品牌建设:推广水稻产业基地的品牌形象,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拓展市场。
四、项目实施1. 项目筹备阶段:确定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计划,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明确各项任务分工。
2. 募集资金:通过政府支持、银行贷款、社会资本等多种途径筹集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3. 建设阶段:按照选址规划,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科学种植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4. 运营阶段: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提高水稻产量和品质,推动项目的良性发展。
五、项目效益1. 经济效益:提高水稻产量和品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 社会效益: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种植技术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3. 生态效益: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减少化肥农药使用,保护生态环境。
六、项目保障1. 政策支持: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2. 技术支持:与科研院校、农业企业等合作,引进先进的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
3. 市场保障:与商业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水稻产业基地的产品销售。
水稻制种基地实施方案
水稻制种基地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水稻是我国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其种植对于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水稻产量和质量,建立高效的水稻制种基地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制定水稻制种基地实施方案,对于提高水稻种子的质量和产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地选址。
水稻制种基地的选址非常重要,应选择土壤肥沃、水源充足、气候适宜的地区。
同时,要考虑到交通便利和市场需求,选择离城市较近的地方,方便后期的销售和运输。
三、基地规划。
水稻制种基地应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包括种植区、管理区、生产区等。
种植区应合理划分不同的水稻品种,管理区应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生产区应配备先进的种植设施和设备。
四、种子选育。
水稻制种基地应选择高产、抗病虫害、适应性强的水稻品种进行选育。
通过科学的育种方法,培育出高产、优质的水稻种子,为农民提供优质的种子资源。
五、管理措施。
水稻制种基地的管理措施非常重要,包括对土壤的管理、病虫害的防治、水肥一体化等。
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确保水稻的健康生长和高产高质。
六、技术支持。
水稻制种基地应提供技术支持,包括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水肥管理技术等。
通过技术支持,帮助农民提高种植水稻的技术水平,提高产量和质量。
七、市场营销。
水稻制种基地应建立健全的市场营销体系,与农民合作,确保水稻种子的销售渠道畅通。
同时,要加强市场宣传,提高水稻种子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八、总结。
水稻制种基地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水稻产量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加强技术支持和市场营销,可以提高水稻种子的质量和产量,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贡献。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农民朋友们共同努力,推动水稻制种基地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为我国水稻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水稻集中育秧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水稻集中育秧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28•【字号】鄂政办发[2013]14号•【施行日期】2013.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水稻集中育秧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1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水稻集中育秧实施方案(2013-201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2月28日湖北省水稻集中育秧实施方案(2013-2017年)扩大双季稻是我省粮食增产的现实选择,而推行水稻集中育秧是扩大双季稻面积和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的关键技术措施,是实现水稻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重大举措,是推进设施农业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突破口。
为切实抓好水稻集中育秧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推广水稻集中育秧,坚持政府推动政策促动,突出培植壮大水稻集中育秧经营主体,以早稻集中育秧为突破口,破解双季稻恢复发展瓶颈,推进水稻“单改双”,提高水稻单产,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计划到2017年,全省水稻主产县市建成以“大型工厂化育秧基地为示范,中型工厂化育秧基地为骨干,小棚集中育秧基地为基础”的集中育秧供秧体系,建成大型集中育秧基地100个、中型集中育秧基地1000个、小棚集中育秧基地3000个,促进全省集中育秧栽插大田面积达到600万亩,促进早稻面积恢复到850万亩,双季稻发展到1750万亩,水稻扩大到3400万亩,单产年递增1%,总产达到370亿斤。
2013年,全省集中育秧机械栽插大田面积突破200万亩,同比扩大100万亩,占早稻面积35%,全省早稻面积发展到580万亩,增加52万亩,带动双季稻扩大100万亩,增产稻谷3.19亿斤。
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补划的指导意见
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补划的指导意见
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补划涉及到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的重要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的指导意见。
首先,从粮食生产的角度来看,需要根据当地的土地资源、气候条件、水资源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
对于土地资源丰富、适宜种植粮食的区域,应当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农民种植粮食作物,提高粮食产量;对于土地资源匮乏或者受到环境污染的区域,可以适度减少粮食种植面积,转而发展特色农产品或者生态补偿项目,实现可持续发展。
其次,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需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生产的协调发展。
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补划时,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避免过度开发和过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向生态友好型转变。
此外,从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需要合理安置受影响的农民,保障其合法权益。
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补划过程中,要加强对受影响农民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帮助他们转变种植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他
们实现就业转岗和增收致富。
最后,从政府管理和监督的角度来看,需要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补划的政策法规和监管体系,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规划和管理,确保调整补划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同时,要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补划工作的督导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补划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综上所述,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补划需要从粮食生产、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政府管理和监督等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考虑和指导,以促进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合理布局和高效运行,实现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水稻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优质水稻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水稻是我市标志性作物,发展水稻生产对于保障口粮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及调节气候、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充分发挥我市水稻生产资源禀赋和品质优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质量和效益,促进水稻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优质粮产业现代化推进方案和龙头企业带动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方案,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理清工作思路。
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坚持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以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基地建设为抓手,更加注重优化区域布局和栽培模式,更加注重突出主导品种和种子质量,更加注重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控,更加注重农机农艺融合和种养结合,更加注重精深加工和品牌打造,构建水稻现代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稳定面积,优化结构、提高单产、提升品质,增强产业融合发展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明确发展目标。
到2023年,水稻面积稳定在110万亩,总产65万吨左右,国标优质米二级以上品种覆盖率达到50%,节药、节肥等标准化节本增效技术推广规模达到80%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达到60%,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95%以上,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域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创建“五优”水稻生产基地40万亩,打造“大米”知名产品品牌10个,产业总产值38亿元以上。
三、推进科学布局。
以农业机械化为引领,坚持不懈抓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普及应用深松、激光平地,加大土地平整、有机肥施用、盐碱地改良等治理措施,提高土地产出能力。
坚持以水定植、稻旱轮作、集中连片原则,稳定面积,优化布局。
银川以南各市县区,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三区”的划定,适度压减高口、高地等灌水困难地段水稻种植,种植区域向稻旱轮作区、灌溉便利区集中,面积稳定在50万亩,国标二级以上优质米品种比重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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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X〕24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X政〔X〕46号)和X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X政综〔X〕149号)的精神,切实做好我区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0.64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见附件);X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功能区的复核、建档立卡和上图入库等工作;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水稻生产功能区。
二、科学划定区域
(一)明确划定标准。
水稻生产功能区应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水稻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
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划入水稻生产功能区。
(二)推动精准落地。
各镇(街)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养殖水域滩涂等相关规划,按照统一标准和所承担的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明确功能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并落实到图斑地块。
依托国土资源部门的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形成完整、健全的档案材料。
(三)上报验收成果。
区农业部门要会同国土、发改等部门,组织开展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的核查验收工作,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于X年5月底前,将有关情况上报市级农业、国土、发改等部门。
三、强化监督管护
(四)依法严格保护。
严格水稻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各地要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不得随意改变水稻生产功能区边界特别是城市周边水稻生产功能区。
符合法定条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并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
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属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同时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
(五)落实管护责任。
各镇(街)要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村及经营主体,督促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
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模式,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等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
(六)加强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
区、镇要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监测监管体系,定期对水稻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等进行动态监测,深入分析相关情况,实行精细化管理。
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更新功能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
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放水稻生产功能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接口,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七)强化监督考核。
区农林局将会同发改局、国土分局等部门,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对各镇、街的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扶持政策相挂钩,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各相关镇(街)和经营主体要承担起水稻生产功能区的管护工作。
四、加强能力建设
(八)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各镇要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