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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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方案》(国发〔X〕24号)精神,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农计发〔X〕99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3号)、《X省农委X省国土资源厅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的通知》(X农计〔X〕44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40号)要求,全面做好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1.划定“两区”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农业农村经济稳中求进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增产,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稳定提升,但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与农业生产用地的矛盾不断凸显,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任务依然艰巨。

划定“两区”是落实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以及国家重要农产品有效自给的重大举措。

2.划定“两区”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区域布局的重大举措。

通过建立“两区”进一步聚焦主要作物和优势产区,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用地细化落实到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供保证。

3.划定“两区”是完善农业调控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途径。

以“两区”为平台,集成农业科技和农机推广应用,创新农业发展机制,完善农业宏观调控方式,有利于实现强农惠农政策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精准监测和精准评价,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生产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积极性,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建设。

工作方案: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关键信息项:1、工作目标2、划定范围3、划定标准4、工作步骤5、保障措施1、工作目标11 明确总体目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划定工作,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

111 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合理布局,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稳定性。

112 优化农业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2、划定范围21 根据本市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现状,确定划定区域。

211 优先将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基础设施完善的耕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

212 充分考虑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永久基本农田等。

3、划定标准31 制定严格的划定标准,包括耕地质量、坡度、连片面积等。

311 耕地质量应达到一定水平,具备良好的土壤肥力和耕作条件。

312 坡度适宜,便于机械化作业和农田管理。

313 连片面积应符合相关要求,以利于规模化生产和经营。

4、工作步骤41 开展前期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

411 对本市耕地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农业基础设施、种植结构等。

412 分析现有粮食生产情况和发展潜力。

42 制定划定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421 组织专家论证,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422 明确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建立协同工作机制。

43 实地勘查和划定,确保划定结果准确无误。

431 运用先进的测绘技术和设备,进行实地测量和标注。

432 对划定区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4 建立数据库和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

441 将划定成果录入数据库,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442 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妥善保存。

5、保障措施5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511 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512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2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工作经费。

521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合理安排本级财政预算。

522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项目实施方案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项目实施方案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项目实施方案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技术规程要求,为规范有序、保质保量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按照“市统筹、县主体、第三方作业、分级考核”原则,由市组织技术指导,县协调本区域乡镇、村级组织及中标作业单位,有序开展划定工作。

二、年度目标严格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技术规程》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全区64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碑立界,数据汇交,资料归档和检查验收任务,完成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管理平台搭建。

三、分阶段任务1.建牌立界。

对通过各县初步检查验收的功能区,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标识牌设立规范》要求,统一建立标识牌和界桩。

标识牌须标明粮食生产功能区类型、编号、面积、建成年份、建设地点、建设与管护单位、责任单位和立牌单位,标注粮食生产功能区标识。

2.检查验收。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采用统一的数据质量检查软件,按照县级自验、市级验收的程序,开展数据资料和图件质量检查。

在县级全面自验的基础上,市按照每个县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总面积的50%以上比例进行检查验收。

3.数据汇交。

以县为基本单元,按照《“两区”划定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对划定工作成果进行全面汇总,确保图件、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衔接,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任务完成进度情况和划定成果。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上报数据库进行质量检查,并及时汇总有关文档、电子数据等资料。

4. 归档管理。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各县及时应会同档案管理部门,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规范管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

划定工作结束后,将档案资料移交当地档案馆。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资料归档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验收。

四、责任分工1. 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落实划定工作经费;指导督促划定工作有序开展;协调各部门工作;开展划定工作督查、验收和考评。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3号),全面做好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一)划定“两区”是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粮食产业是我市农业最大的优势产业,通过划定和建设“两区”,稳步提升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划定“两区”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种植结构和农作物区域布局的重大举措。

通过划定和建设“两区”,进一步聚焦主要作物和优势产区,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用地细化落实到地块,有利于我市进一步调整农作物和优化种植结构区域布局,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提供重要保证。

(三)划定“两区”是完善农业调控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途径。

以“两区”为平台,集成农业科技和农机推广应用,创新农业发展机制,完善农业宏观调控方式,有利于实现强农惠农政策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精准监测和精准评价,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生产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积极性,推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的建立,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

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X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统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领导小组下设划定工作推进组、建设工作推进组,分别负责“两区”划定和建设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并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工作目标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总的任务指标为672.6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628万亩(水稻89万亩、玉米539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44.6万亩(大豆44.6万亩)。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为了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X〕24号)、《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X〕99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115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划定目标X年底前,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90万亩,其中水稻5万亩、小麦190万亩、玉米170万亩,种植面积有重合;划定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大豆8万亩,大豆与小麦重合8万亩。

“两区”地块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1.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

综合分析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以及各种农作物种植面积与产量等因素,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结合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X年―X年),以及我市小麦种子基地建设和粮食绿色高产创建建设成果,科学合理划定小麦、玉米、水稻生产功能区和大豆生产保护区,落实到地块。

2.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两区”划定必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3.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围绕保护核心产能和保护产业安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二)划定范围。

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1.基础条件相对较好。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115号)要求和《X省农业厅X省国土资源厅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试点工作的通知》(X农计划〔X〕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划定目标X年6月底前,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20万亩,其中小麦20万亩,玉米20万亩,种植面积有重叠。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地块全部做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基本要求(一)基本原则1.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

综合分析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以及各种农作物种植面积与产量等因素,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结合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土地利用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高标准粮田建设情况等,科学合理划定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

2.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应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农民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

3.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围绕保护核心产能和保护产业安全,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二)划定范围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的地块优先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1.基础条件相对较好。

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等范围的地块;高标准粮田建设区优先。

2.生产相对稳定。

具有小麦、玉米的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的地块。

3.功能作用长期有保障。

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规划衔接,在较长时间内确保不被其他建设征占用的地块。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推进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推进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推进方案按照《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3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X年底前,全面推进“两区”划定工作,完成全市204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的划定任务。

X年8月,完成全市50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玉米)和57万亩大豆生产保护区的划定任务。

——“两区”划定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进一步稳固生产面积、保证供给稳定,增强农业产业安全,为建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打下坚实基础。

——X年12月底前,县、市全部完成划定验收工作,制定“两区”建设规划。

二、总体要求(一)细化任务,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县乡村。

按照我市“两区”划定任务,结合各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粮食和大豆种植用地面积等因素,确定各区、县(市)“两区”划定任务。

各区、县(市)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各类用地发展规划等情况,将划定任务逐级细化分解到乡(镇)、村。

(二)划优保优,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划定优质生产用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生产保护区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划入地块要符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提出的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具有粮食和大豆种植传统等基本条件,选择已经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两区”。

(三)落到地块,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

按照《规程》明确的“两区”划定标准,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图件、数据为基础,将划定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地块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统一编号,并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

全区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全区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全区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X政〔X〕46号)和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的通知》(X农综〔X〕9号)及省农业厅“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X区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责任分工(一)工作思路根据X国土分局最新变更调查成果,结合我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确定功能区划定目标,优先将具备改造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入功能区。

(二)落实牵头责任、任务分工区农林、国土、发改、财政、水利等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工作。

其中,农林部门牵头开展规划、划定、建设、管护等试点工作,以及为“功能区”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国土部门牵头做好提供土地利用现状资料等基础工作;各镇(街)负责具体做好行政辖区内“功能区”地块核查及落实工作。

二、组织实施(一)X年4月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农林、国土、发改、财政、水利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向区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督促检查实施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X年4-5月份,召开区镇联合布置会,做好宣传发动召开由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镇长(主任)参加的宣传部署会,统一思想,依据规划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部门各镇(街)的具体目标任务。

充分尊重民意,做好公开公示工作,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支持,机制保障,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划定工作中,严禁简单地指令性划定。

(三)X年5月份,由区农林部门依法依规筛选具备地理测绘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

(四)开展外业调查及内业建档入库1、X年初步划定“功能区”(1)由农林部门牵头,镇街、村协同配合开展外业调查,优先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入“功能区”。

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精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现就建立我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着力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上不断取得新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划定、确保产能。

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的要求,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土壤环境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水稻、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面积,并落实到田头地块。

——坚持统筹协调、绿色发展。

围绕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安全,正确处理国家与地方、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确保生态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策保障、农民参与。

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坚持建管并重、完善机制。

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确保“两区”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查明细表

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查明细表

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查明细表
乡镇街道(盖章):填报时间:面积单位:亩
填表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注:多年生经济作物指连续生长收获多年的作物,如葡萄、柑桔、茶叶、蚕桑等。

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进度汇总表
乡镇街道(盖章):填报时间:面积单位:亩
填表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签字):
注:整治优化进度=已整治优化面积/需整治优化面积χlOO%,需整治优化面积按附表1报送数据为准;已整治优化面积包括经清理腾退后恢复种粮的面积和经调整修编补划后符合要求的面积。

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资金补助申报表填报日期:填报人:
乡镇(街道)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情况汇总表
说明:L改种粮食面积:单位为亩,数据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改种粮食类别:分为水稻、旱粮(玉米、番薯、大豆等)两个类别;土地坐落:填写当地农民俗称的皈名;耕地改种前状况:分为多年生经济作物、绿化苗木、鱼塘(珍珠)等;现粮食种植人类型:普通农户、种粮大户、村级集体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类型。

村(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情况表
说明:L改种粮食面积:单位为亩,数据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一位;2.改种粮食类别:分为水稻、旱粮(玉米、番薯、大豆等)两个类别;3.土地坐落:填写当地农民俗称的贩名;4.耕地改种前状况:分为多年生经济作物、绿化苗木、鱼塘(珍珠)等;5.现粮食种植人类型:普通农户、种粮大户、村级集体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类型。

村(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情况公示单
村(社)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填表人(签字):
联村干部(签字):。

全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X政〔X〕46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X〕17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兼顾、科学划定。

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产区为重点,选择优质地块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划足数量、划优质量、图地挂钩,切实将水稻生产功能区落实到田间地块。

划定的具体地块要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要建档立卡、登记造册、上图入库、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设施、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

二、目标任务X年11月底前,完成X政办〔X〕275号文下达的全市19.7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附件1)和功能区的复核、建档立卡和上图入库等工作;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水稻生产功能区。

三、总体要求(一)划定条件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承担的划定任务,应划全划,确保足额,力争超额完成划定任务。

一是把握原则要求。

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在坡度15度以下、相对集中连片50亩的前提下,还无法完成划定面积任务的,可考虑适当放低连片面积要求;在此基础上,仍无法完成划定面积任务的,再考虑放宽坡度要求。

二是把握耕地现状。

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水稻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光、热、水、土质量好的优质地块。

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优先划入水稻生产功能区。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湛江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湛江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湛江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6•【字号】湛府办〔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湛江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建立湛江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6日关于建立湛江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639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兼顾、科学划定。

要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产区为重点,选择优质地块划定“两区”,划足数量、划优质量、土地挂钩,切实将“两区”落实到田间地块,做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目标任务省下达我市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任务是: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66.07万亩(全部为水稻)、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9万亩(全部为天然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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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县(市、区)
耕地面积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其中:水田面积
2016年水稻
种植面积
粮食生产
功能区划定面积
备注
全市
合计
700.45
550.62
244.14
314.2
166.07
省下达
廉江市
124.63
107.45
70.8
90.08
48.16
省下达
徐闻县
108.31
4.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赤坎区、霞山区为非重点粮食生产大县,需划定面积均不足一万亩,不下达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
4.8
开发区
10.08
0.89
0.7
பைடு நூலகம்7.7
0
霞山区
2.14
0.75
0.62
1.8
0
赤坎区
0.83
0.46
0.27
0.63
0
南三岛
3.98
1.61
0.9
0
说明:
1.湛江市、廉江市的耕地面积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水田面积由省国土资源厅提供,其他县(市、区)由市国土资源局提供。2.廉江市为省指定的试点县,任务已由省下达。3.水稻种植面积为统计年鉴数字。
74.07
17.86
18.85
12.32
雷州市
213.1
184.23
80.1
81.89
55.29
遂溪县
149.62
117.28
31.44
48.14
21.7
吴川市
44.06
41.14
27.81
37.18
19.19
麻章区
25.48
12.53
6.68
12.01
4.61
坡头区
18.22
10.21
6.96
15.93(含南三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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