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质量事故等级-2014.1.13
0103 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郑轨文〔2014〕131号
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检查的标准化、规范化,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仅适用于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对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第三条在按本标准检查时,工程建设施工现场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本标准不作为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设计或设计变更的依据。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一般规定(一)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二)施工单位必须设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根据项目合同造价以及施工面积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按施工面积要求: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按工程造价要求:合同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1亿元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总监必须按合同要求到位。
企业三类人员应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
B类:项目负责人。
C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监理单位必须切实履行监理合同。
应按照投标承诺的人数和资质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按合同要求到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变更必须经轨道公司批准。
(五)从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单位应将分包单位资质等有关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核,轨道公司备案。
总承包单位必须与分包单位签定合同。
地铁原因事故处理规则有哪些
地铁原因事故处理规则有哪些
地铁是我们平时重要的出行工具,其作用十分重要。
四.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以人为本的原则。
地铁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1、乘客人身死亡30人及
三.大事故
1、轨道交通发生二级火灾(被困人数500人以下)。
2、死亡3-9人,或死伤10--49人。
3、轨道交通运营中断3-6小时。
4、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
四. 险性事故
在地铁运营工作中,凡事故性质严重,但未造成损害后果或损害后果不够大事故及其
24、地铁排雨泵站设备故障,雨水不能排出中断列车运行。
25、运营中走行轨由轨头到轨底贯通断裂。
26、运营线路几何尺寸超限。
27、轨道线路发生胀轨跑道影响运营。
28、擅自触动、位移站台电视监视车门设备,影响正常使用。
29、未按规定撤除接地保护装置。
30、漏检、漏修或维修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危及运营安全。
31、其它(性质严重的运营故障、安全隐患,经地铁公司运营安全委员会认定,列入本项)。
五.一般事故
在地铁运营工作中,造成下列后果之一,但损害后果不够大事故、险性事故及其
21、其它(经地铁公司运营安全委员会认定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列入本项)。
地铁行车事故处理流程
地铁行车事故处理流程一、事故分级按照《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规定,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如下:1、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2、重大运营突发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线路中有2个及以上车站或区间发生单向行车中断)24小时以上的。
3、较大运营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6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的。
4、一般运营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事故处理启动条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经市应急指挥部批准,立即启动应急处理:1、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
2、发生火灾、列车撞击、列车脱轨、建(构)筑物坍塌、大面积停电等极易造成严重后果的突发事件,事态发展超出运营单位自身控制能力。
3、重要时期发生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
三、事故报告与程序1、首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运营单位或其他单位的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报告,同时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乘客。
信息报送以电话报告或文字信息报送的方式进行。
首报强调“快速”,主要内容包括:发生单位;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及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对运营造成的影响;初步原因分析;下一步措施和需要协调事项等。
2、续报在运营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可分多次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地铁集团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集团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第三章事故级别第八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结合地铁集团实际情况,依据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及影响大小等情况,事故级别由高到低划分如下表。
事故级别表事故分类事故级别分级标准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特别重大事故(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重大事故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建设、资产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经营项目较大事故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指集团所辖范围内或责任范围内发生的具有一安全事件定影响的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伤害:造成人员受伤,但未造成人员死亡、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100 万元。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 号)规定,结合集团业务实际,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轨道交通集团生产安全质量事故的定责及处罚分为以下八个级别。
一、特别重大事故(一)事故标准1、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工业中毒、食品卫生中毒、踩踏,下同)的事故;2、造成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标准所称“以上”均包括本数,所称“以下”均不包括本数,下同。
(二)处理部门集团依法上报后,由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组织调查,集团安委会负责配合。
(三)处罚标准执行事故调查组处理决定。
二、重大事故(一)事故标准1、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2、造成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阶段事故案例统计、汇编_2019.doc
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事故统计及分析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快报信息系统统计,结果表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营及正式运营过程中坍塌事故所占比例较大,往往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影响严重,必须重点防。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营安全不仅涉及到人、车辆、轨道、列车运行相关设备(信号系统、供电系统)等主要因素,还受到社会、环境、地质条件等因素的影响。
我们将按照通过事故产生的主要因素进行分类统计,回顾一下世界城市轨道交通主要的事故。
见下表。
典型事故统计1、近二十年国外地铁运营事故统计情况:(1)火灾事故1971 年 12 月加拿大蒙特尔火车与隧道端头相撞引起电路短路,造成座椅起火, 36 辆车被毁,司机死亡。
1972 年 10 月德国东柏林车站和 4 辆车被毁。
1973 年 3 月法国巴黎人为纵火,车辆被毁, 2 人死亡。
1975 年 7 月美国波士顿隧道照明线路被拉断,引发大火。
1976 年 5 月葡萄牙里斯本火车头牵引失败,引发火灾,毁车 4 辆。
1976 年 10 月加拿大多伦多人为纵火, 4 辆车被毁。
1977 年 3 月法国巴黎天花板坠落引发火灾。
1978 年 10 月德国科隆丢弃的未熄灭烟头引起火灾,8 人伤。
1979 年 1 月美国旧金山电路短路引发大火, 1 人死亡, 56 人伤。
1979 年 3 月法国巴黎车厢电路短路引发大火,26 人伤。
1979 年 9 月美国费城变压器火灾引起爆炸,178 人伤。
1979 年 9 月美国纽约烟头引燃油箱, 2 辆车燃烧,4 名乘客受伤。
1980 年 4 月德国汉堡车箱座位着火, 2 辆车被毁,4 人伤。
1980 年 6 月英国伦敦烟头引发大火, 1 人死亡。
1980~1981 年美国纽约共发生 8 次火灾, 50 人重伤, 53 人死亡。
1981 年 6 月俄罗斯莫斯科电路引起火灾, 7 人死亡。
1981 年 9 月德国波恩操作失误火灾,无人员伤亡,但车辆报废。
地铁施工安全质量典型事故目录(8-30)
地铁施工安全质量典型事故目录一、安全事故1、共性事故1.1起重伤害(2014年郑州地铁二号线2标农业路车站“8.10”起重伤害一般事故)1.2机械伤害(2014年青岛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03标“1.18”机械伤害一般事故)1.3车辆伤害(出碴运输)1.4火灾(2009年西安地铁二号线钟楼站“1.2”火灾事故)1.5触电(2012年杭州地铁一号线定安路站“9.9”触电事故)1.6高处坠落(2016年重庆地铁五号线5109标半山站“2.19”高处坠落较大事故)1.7物体打击(2011年北京地铁十号线二期14标“11.15”物体打击事故)1.8窒息中毒(2009年深圳地铁3101标晒布路人工挖孔桩“7.6”事故)2、明挖施工2.1基坑坍塌(2008年杭州地铁一号线湘湖站“11.15”地铁基坑坍塌事故)2.2基坑涌水涌沙(2014年南京地铁四号线九华山站“5.4”涌水涌沙事故)2.3模板支架(钢筋)坍塌(2016年重庆地铁五号线5108标“7.29”二衬钢筋垮塌较大事故)2.4建(构)筑物、管线变形3、暗挖施工3.1隧道坍塌3.2突泥涌水3.3建(构)筑物、管线变形3.4爆破伤害4、盾构施工4.1涌水涌沙(2016年武汉地铁六号线10标“7.17”涌水涌沙事故)4.2地面塌陷()4.3建(构)筑物、管线变形5、高架施工5.1支架坍塌(2008年南京地铁一号线南延线江宁段第15标段“11.8”高架桥箱梁支架坍塌事故)6、轨道施工6.1轨道车脱轨6.2轨道车伤人6.3轨道车溜逸二、质量事故1、围护结构施工1.1围护桩1.2地连墙1.3结构侵限2、主体结构施工2.1渗漏水2.2工程实体(砼强度不够、厚度不足、钢筋缺失等)3、暗挖隧道施工3.1线形控制3.2初期支护3.3二次衬砌(脱空、厚度不足、强度不够等)4、盾构隧道施工4.1地层加固4.2渗漏水4.3线形控制4.4管片错台、开裂4.5隧道变形5、轨道施工5.1道床变形5.2钢轨焊接脱焊。
地铁安全事故处理规范
地铁安全事故处理规范地铁作为现代城市中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每天承载着大量的乘客。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地铁安全事故仍有可能发生。
为了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地铁安全事故处理规范至关重要。
一、事故分类及等级划分地铁安全事故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方式包括按照事故原因(如设备故障、人为失误、自然灾害等)、事故发生部位(如轨道、车辆、车站等)以及事故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通常将地铁安全事故划分为以下几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报告程序1、事故现场人员的报告义务一旦发生地铁安全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如司机、站务员等)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控制中心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原因、伤亡情况等。
2、控制中心的报告流程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核实事故信息,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以及相关的救援机构报告。
同时,要及时向地铁运营公司的领导汇报事故情况。
3、报告的内容和要求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详细时间、地点、经过、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应急响应机制1、启动应急预案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地铁运营公司应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城乡建设部建质[2014]34号
引号:000013338/2014-00142 主题信息:工程质量安全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2014年03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效期:2014年03月12日生效文件名称: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建质[2014]34号主题词: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我部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3月12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应当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企地衔接、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预案的规定,符合工作实际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
第二章预案编制和内容第五条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本部门综合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并按照影响工程周边环境事故类别编制工程项目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并按工程事故、影响周边环境事故类别编制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同时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阶段事故案例统计、汇编-2019
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事故统计及分析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快报信息系统统计,结果表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营及正式运营过程中坍塌事故所占比例较大,往往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影响严重,必须重点防范。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营安全不仅涉及到人、车辆、轨道、列车运行相关设备(信号系统、供电系统)等主要因素,还受到社会、环境、地质条件等因素的影响。
我们将按照通过事故产生的主要因素进行分类统计,回顾一下世界城市轨道交通主要的事故。
见下表。
典型事故统计1、近二十年国外地铁运营事故统计情况:(1) 火灾事故1971 年12 月加拿大蒙特尔火车与隧道端头相撞引起电路短路,造成座椅起火,36 辆车被毁,司机死亡。
1972 年10 月德国东柏林车站和4 辆车被毁。
1973 年3 月法国巴黎人为纵火,车辆被毁,2 人死亡。
1975 年7 月美国波士顿隧道照明线路被拉断,引发大火。
1976 年5 月葡萄牙里斯本火车头牵引失败,引发火灾,毁车4 辆。
1976 年10 月加拿大多伦多人为纵火,4 辆车被毁。
1977 年3 月法国巴黎天花板坠落引发火灾。
1978 年10 月德国科隆丢弃的未熄灭烟头引起火灾,8 人伤。
1979 年1 月美国旧金山电路短路引发大火,1 人死亡,56 人伤。
1979 年3 月法国巴黎车厢电路短路引发大火,26 人伤。
1979 年9 月美国费城变压器火灾引起爆炸,178 人伤。
1979 年9 月美国纽约烟头引燃油箱,2 辆车燃烧,4 名乘客受伤。
1980 年4 月德国汉堡车箱座位着火,2 辆车被毁,4 人伤。
1980 年6 月英国伦敦烟头引发大火,1 人死亡。
1980~1981 年美国纽约共发生8 次火灾,50 人重伤,53 人死亡。
1981 年6 月俄罗斯莫斯科电路引起火灾,7 人死亡。
1981 年9 月德国波恩操作失误火灾,无人员伤亡,但车辆报废1982 年3 月美国纽约传动装置故障引发火灾,86 人伤。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1.1 总则1、凡因测量错误、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或使用不合格材料等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结构位置偏差等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需作返工加固处理、或造成人员死亡、财产损失,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2、铁路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内。
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工程质量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
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
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工程质量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一次死亡10人以上。
1.2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工程质量事故实行分级报告。
项目部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如实、立即向中铁二局某分公司报告;中铁二局某分公司按事故级别向有关上级报告。
1.3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应由主管领导主持,组织有关部门参加。
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由股份公司安质部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并写出调查报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由项目部组织调查分析,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质量事故按“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未落实到位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4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划分事故主次责任,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按照股份公司股司安质[2008]74号《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1.5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措施1、如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制定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报项目部审核,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报监理、设计单位、业主,经批准后执行。
轨道产品质量事故定性及扣分说明
序号
铁道部事规规定
对应城铁车事故规定
事故等级 扣分
备注
造成30人以上死亡
造成30人以上死亡
造成100人以上重伤 1
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列车脱轨6辆以上并中断线路行车48小时以上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造成100人以上重伤 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具体依照铁道部 特别重大事故 否决项 或第三方机构出
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 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 -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
由于车辆自身原因导致中断运营服务2小时 及以上6个小时以下的
具的文件判定
-客运列车脱轨1辆
-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辆以上
-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
-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
造成1人死亡
造成1人死亡
造成5人以下重伤 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5
造成5人以下重伤 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
一般B类事故
依照铁道部文件 、城铁运营公司 10 书面通报或公司 售后服务部门书
面报告
轨道产品质量事故定性及扣分说明
序号
铁道部事规规定
以上
时及以上48小时以下的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重大事故
具体依照铁道部 否决项 或第三方机构出
具的文件判定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 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 损失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表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表
水运工程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
一般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3.两万吨级以上码头(内河千吨级)、船坞,千吨级以上船闸主体结构垮塌。
二级
1.死亡10~29人
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一级
1.死亡25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3.五万吨级以上码头(内河万吨级)、船坞,五千吨级以上船闸主体垮塌。
一级
1.死亡30人及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2.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注:主要依据《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等。
一般质量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
二级
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水工主体工程因永久性缺陷而造成使用不便,或严重影响建筑物美观。
三级
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
工程质量大事故
二级
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150万元以下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事故的分类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事故的分类行车事故按照事故的损失及对运营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险性事故、一般事故和事故苗头。
一、特别重大事故发生火灾、爆炸、列车冲突、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1.死亡10人或死亡、重伤30人及其以上;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及其以上。
二、重大事故发生火灾、爆炸、列车冲突、脱轨,或由于地铁设备状态不良等其它原因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事故:1. 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10人及其以上;2.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3. 中断正线(上下行正线之一)行车180分钟及其以上;4. 运营期间单个主变电所供电中断360分钟及其以上;5. 电客车中破一辆;6.工程车辆大破一台。
三、较大事故发生火灾、爆炸、列车冲突、脱轨,或由于地铁设备状态不良等其它原因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较大事故:1. 死亡1人或重伤3人及其以上;2.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3. 中断正线(上下行正线之一)行车120分钟及其以上180分钟以下的;4. 运营期间单个主变电所供电中断240分钟及其以上360分钟以下的;5. 电客车小破一辆;6.工程车辆中破一台。
四、险性事故凡事故性质严重,但未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或损害后果不够大事故及以上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险性事故:1.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300万以下的;2.中断正线(上下行正线之一)行车60分钟及其以上120分钟以下的;3.运营期间单个主变电所供电中断120分钟及其以上240分钟以下的;4.列车冲突;5.列车脱轨;6.列车分离;7.未经批准,擅自切除车载安全防护或BBS装置;8.未经批准,擅自向占用区间接入或发出无ATP保护的列车;9.未准备好进路或错排进路接入或发出列车;10.未拿或错拿行车凭证发车;11.列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12.列车冒进禁行信号;13.客车夹人或夹物开车导致乘客受伤或地铁设备较大损坏;14.正线各类设施、设备、物资等侵入车辆限界,造成车辆较大损坏;15.列车运行中,因车辆部件脱落或货物装载不当造成地铁设备较大损坏;16.错送电、漏停电;17.运营期间正线线路走行轨由轨头到轨底贯通断裂;18.载客列车错开车门造成乘客伤害、运行途中开门或车未停稳开门;19.行车指挥无线通讯系统故障,造成全线无线中断20分钟及以上、局部无线中断30分钟及以上;20.基地(停车场)出车时,因设施设备故障等原因影响10列以上其他列车上线运营;21.错误办理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10分钟以上;22.漏发、漏传、错发、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10分钟以上;23.其它(性质严重的行车事故,经运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列入本项的)。
铁路交通事故等年级划分
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 类事故。
有以下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A1.造成2人死亡。
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A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A4.1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A4.2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
A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
2014.01.1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二○一二年六月六日目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 (2)附表1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4)附表2 勘察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9)附表3 设计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3)附表4 监理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7)表5 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20)附表5.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21)附表5.2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23)附表5.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26)附表5.4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28)附表5.6 满堂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32)附表5.7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 (34)附表5.8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 (36)附表5.9 盾构法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38)附表5.10 矿山法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41)附表5.11 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评分表 (44)附表5.12 安全防护检查评分表 (46)附表5.13 塔吊安全检查评分表 (48)附表5.14 龙门吊安全检查评分表 (50)附表5.15 物料提升机安全检查评分表 (52)附表5.16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 (54)附表5.17 施工机具安全检查评分表 (56)附表5.18 轨行区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58)附表5.19 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60)附表6施工单位质量检查评分汇总表 (62)附表6.1质量管理检查评分表 (63)附表6.2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67)附表6.3明挖法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72)附表6.4矿山法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74)附表6.5盾构法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76)附表6.6路基和高架桥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78)附表6.7装饰装修质量检查评分表 (79)附表6.8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评分表 (82)附表6.9轨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84)附表7 第三方监测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85)附表8 质量检测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87)附表9 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88)(详细勘察文件) (89)附表10 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90)(施工图设计文件) (90)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 行)一、为有效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科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现状,推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指南。
铁路营业线施工、铁路交通事故分类汇总表
A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
B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
C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
D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C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
D13.列车拉铁鞋开车
B4.5客车大破1辆
C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D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机车损坏
A4.7机车大破1台以上
B4.6机车中破1台
C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D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动车损坏
A4.8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
C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D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A4.9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
B4.7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
C7.向占用线接入列车
D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中途摘车
A4.5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辆以上
B4.4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
C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D8.货运列车分离
客车损坏
A4.6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
D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C22.客运列车分离
C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
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C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
B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 事故的结案类型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事故的结案类型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事故的结案类型
一、特别重大事故
发生火灾、爆炸、列车冲突、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死亡10人或死亡、重伤30人及其以上;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及其以上。
二、重大事故
发生火灾、爆炸、列车冲突、脱轨,或由于地铁设备状态不良等其它原因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10人及其以上;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断正线(上下行正线之一)行车180分钟及其以上;
4.运营期间单个主变电所供电中断360分钟及其以上;
5. 电客车中破- -辆;
6.工程车辆大破一-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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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
D1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
C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
D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
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
D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C21.电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
B4.5客车大破1辆
C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D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机车损坏
A4.7机车大破1台以上
B4.6机车中破1台
C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D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动车损坏
A4.8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
C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D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C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
D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
C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
D1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
C1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
D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C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
D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C22.客运列车分离
C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
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C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
铁路交通事故分类表
类别
特别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
一般A类
一般B类
一般C类
一般D类
人员死亡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A1.造成2人死亡
B1.造成1人死亡
C1.列车冲突
D1.调车冲突
人员重伤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B2.造成5人以下重伤
C2.货运列车脱轨
D2.调车脱轨
经济损失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A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A4.9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
B4.7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
C7.向占用线接入列车
D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Nhomakorabea中途摘车
A4.5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辆以上
B4.4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
C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D8.货运列车分离
客车损坏
A4.6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
B4.1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
C4.列车爆炸
D4.调车相撞
货运脱轨或中断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A4.2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
B4.2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
C5.列车相撞
D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
客运脱轨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A4.4客运列车脱轨1辆
C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D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货运脱轨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B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C3.列车火灾
D3.挤道岔
客运脱轨或中断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A4.1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耽误列车
A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
B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
C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
D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C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
D13.列车拉铁鞋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