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与返退(常办事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堂县城乡建设局金堂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与返退

一、前置条件

工程竣工结算备案书。

二、项目概述

1、办理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县城乡建设局24号窗口

2、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3、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4、是否收费:不收费

5、窗口电话:(028)84922061

6、投诉电话:(028)84922661

三、法定依据

1、《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和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办发[2004]102号〕,发布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时间:2004年6月15日,适用条款和内容:第三大点第一点的第3小点,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劳动工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通知》(川劳社办[2003]135号)规定,凡纳入工资支付重点监控企业必须按规定预交人工工资支付保证金。2004年6月25日后开工的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业主)和建筑业企业须按工程合同价的5%,分别在银行设立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户,预存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同时与银行、劳动保障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监管协议。未办理保证金的,不发放施工许可证。

2、《关于加强成都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建委发[2004]776号〕,发布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04年11月2日,适用条款和内容:第五点重点监控企业缴纳的工资支付保证金的退还程序(一)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在本工程主体完工后,未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审核后退还60%的保证金;在办理完工程决算后,退还余下的40%。(二)建设单位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在办理完工程决算后,未发生拖欠工程款的,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送相关竣工结算资料,经审核后全额退还保证金。第六条,已预存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非重点监控企业,可先到市清欠办了解相关情况,再办理担保或定额缴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最后凭相关手续到市建委按统一安排办理退还民工工资保证金。

3、《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发布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0年6月22日,适用条款和内容:第十条在蓉承建工程未满五年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和具有不良信用记录被纳入重点监管的建筑业企业,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按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可以使用工程保证担保函。办理工程保证担保函应当使用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工程保证担保函和保证担保合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和清退的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向县建设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属可现场更正的错误,应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步: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窗口首席代表对其申请材料核查后当场予以发放《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核意见表》。

五、申请材料

民工工资返退所需材料:

1、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核意见表(窗口领取,一式两份);

2、《金堂县建设项目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监管协议》(复印件一份);

3、竣工验收报告(核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确认书(核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鲜章);

5、建设单位关于该工程的工程款付款承诺意见(原件一份);并附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及现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联系电话;

6、施工单位提供关于该工程的工程款付款承诺意见(原件一份);并附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联系电话;

7、劳务公司(或班组长)关于该工程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意见(原件一份);并附劳务公司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工程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联系电话,无劳务公司的附各班组长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联系电话。

8、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及身份证(核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七、备注

所有复印件用A4纸,并加盖报送单位或原件存放处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

样;

八、行政审批年检或年审

九、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

十、网上预审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锐

联系电话:(028)84922061

联系地址: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