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培训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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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培训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根据的指导精神,结合我院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一、资金的来源
就业培训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
二、资金的使用对象
专项资金适用对象为xxxxxxx就业相关工作。
三、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优秀学生与就业困难学生的资助扶持;指对优秀学生及就业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所支出的费用;
(二)就业指导与宣传费用。指各二级学院为开展就业教育、就业指导与宣传工作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宣传费、就业讲座课时费等。就业创业讲座课时费支出原则上校内人员补助不超过200元/次,校外人员不超过1000元/次;
(三)开展就业特色活动费用。指就业指导中心及各二级学院为了学生就业,开展具有本院特色的教育活动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宣传费、组织费、补助等;
(四)就业市场调研及开拓费用。指就业指导中心及各二级学院为开拓就业市场、考察用人单位、建立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等活动所支出的费用;
(五)联系举办xxxxxxx毕业生供需见面会;
(六)回访追踪毕业生及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统计费用。指就业指导中心及各二级学院在毕业生离校后开展后期跟踪统计和调查所支出的费用,包括电话补助(按每人1元的标准报账)等;
(八)就业研究、工作交流与调研费用。指就业指导中心及各二级学院与校外兄弟单位交流学习,调研本学院各专业就业现状与市场前景所支出的费用;
(七)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指各二级学院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就业工作会议、学习、培训所支出的费用。
四、资金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一)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院就业专项资金的预、决算管理。
(二)就业专项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不得改变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专项资金的使用,要专款专用,并接受监督与审计。
(三)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做好就业专项资金的核算工作。各项支付、汇拨和报销业务的凭证必须齐全,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负责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支付和报销手续。
(四)就业指导中心应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管理办法,健全资金审核制度;按规定妥善保管就业专项资金申请、审核等资料,建立健全台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检查,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
(六)专项资金在使用额度内,应坚持统筹兼顾,集中管理,合理使用。
五、其他
(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施行3年。
(二)本办法由xxxxxxx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