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xxxx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xxxx镇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4)第一节区域概况 (4)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4)第三节土地利用特点 (4)第四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5)第二章规划目标及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7)第一节总体规划目标 (7)第二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7)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9)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9)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1)第四章主要用地安排 (12)第一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12)第二节统筹建设用地 (13)第三节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4)第四节土地整治 (15)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6)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16)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9)第六章近期用地安排 (22)第七章村级土地利用控制 (23)第一节村级土地利用控制 (23)第二节加强乡(镇)级土地利用宏观调控 (28)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9)第一节法律措施 (29)第二节行政措施 (29)第三节经济措施 (30)第四节公众参与 (30)前言一、规划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合理保障各行业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划原则(一)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以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为根基,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立足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科学合理地配置土地资源。
(二)坚持严格保护耕地。
规划修编是以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为根基,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立足解决农村民生问题,严格保护耕地。
(三)强化土地宏观调控性,控制与弹性操作相结合。
按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增强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不符合公共利益要求的土地利用活动需要进行刚性控制,对市场经济中存在的不可预见性和不可观测性的要灵活控制。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资料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 (2)第三章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2)第四章城市规划区城乡空间协调发展规划 (15)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17)第六章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规划 (18)第七章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20)第八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27)第九章中心城区绿地水系与景观系统规划 (32)第十章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36)第十一章中心城区旧城更新规划 (37)第十二章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38)第十三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43)第十四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44)第十五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 (45)第十六章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46)第十七章中心城区中期建设规划 (48)第十八章远景发展设想 (50)第十九章规划实施措施 (51)第二十章附则 (5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促进乐山市社会经济发展,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方针,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5.《乐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6.《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7.国家、四川省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律文件。
面临生态移民小城镇的发展路径研究 ——以长春市乐山镇为例

面临生态移民小城镇的发展路径研究 ——以长春市乐山镇为例发表时间:2019-10-21T09:54:19.29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1期作者:梁岩付阳[导读] 摘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当中提出“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
”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长春市 130000摘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当中提出“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
”位于生态敏感区、未实施生态移民的乡镇发展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面临这种情况,生态移民型小城镇的阶段性发展路径的选择成为其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措施。
本文以长春市乐山镇为例,详细表述了位于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乐山镇发展面临的具体困境,提出明确发展目标、发展思路,阶段性发展策略,切实做到从经济发展到土地规划的全面落实。
希望以乐山镇的规划实践项目为案例,为其他城市生态敏感区内小城镇的发展提供参考,提出更多科学合理的实施措施。
关键词:生态移民;多规融合;阶段性发展;资源均衡引言生态敏感区乡镇的发展呈现出终极发展目标明确,阶段性的发展路径缺失的问题,这导致乡镇经济发展困难、产业发展受限、生态保护措施难以落实、农民经济收入低、人口流失严重等一系列问题。
本文以长春市乐山镇为案例,以生态环境保护为规划要求、以经济发展为乡镇建设的目标、以“多规合一”为土地利用规划的根本,为乐山镇提出了远期落实生态移民策略、实现乡镇撤并,近期采取“生态坚守、资源重塑”的阶段性发展策略,保证乐山镇未来十年实现生态环境改善、以环保企业代替现有粗放型制造业、经济稳步增长以及公共服务设施质量提升。
1.生态移民1.1生态移民概念的理解生态移民的概念最早由美国科学家考尔斯提出,他认为生态移民是出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而实施的移民[1]。
任耀武在国内最早提出生态移民的概念,即生态移民是生态农业思想在移民中的应用,又可成为“可持续性移民”或“可承受开发性移民” [2]。
乐山市8号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2008年9月25日乐山市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发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蒋辅义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征地房屋拆迁管理,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征地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下同)的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征收(用),其原建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被拆迁的,以及在原宅基地上依法新建、改建的房屋被拆迁的,均适用本办法。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以及公路、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对其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指因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市及市中区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需实施征地房屋拆迁,并依法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
第四条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分为拆迁补偿和拆迁安置。
拆迁各类合法的建筑物、构筑物,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被拆迁人属本办法规定的安置对象的,再行对其拆迁安置。
拆迁各类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一律不作补偿安置。
第五条安置对象为常住户口在征地拆迁范围内,住房被拆迁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征地公告之日为基准日确定)及其因依法婚嫁、生育而登记入户的人员。
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计入安置对象:(一)原常住户口在拆迁地的现役士兵;(二)原常住户口在拆迁地的各类在校学生;(三)原常住户口在拆迁地的劳动教养、监狱服刑人员;(四)符合政策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和华侨、港澳台同胞等;(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计入的其他人员。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城市规划、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民生大计是老百姓最关心的话题。
“市民关心的就是我们最关注的”,今日起,本报时政经济部经过精心策划隆重推出《今日重磅》,全方位、多角度为广大市民朋友权威发布民生信息、深度解读方针政策,为您提供更加直观、详细的民生服务。
敬请关注。
“未来20年乐山城市如何发展,我知情,我参与!”近日,《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草案出炉,并通过报纸、网络、广场公告三条渠道向市民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此举一出,立即引得市民纷纷力挺。
乐山市城市绿心规划图三条渠道公布乐山城市规划草案“太好了,20年后杨湾将变成乐山大城市的一部分。
”昨(4)日上午,在乐山城区乐山广场市民议论纷纷,还纷纷掏出手机、相机进行拍照,原来他们正在观看《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据了解,目前《草案》纲要已通过四川省住建厅组织的技术论证评审,并经乐山市多次论证和修改完成,现通过乐山日报、乐山市人民政府网、乐山广场三个渠道向市民公告。
公告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5月29日。
图片多文字详市民力挺《草案》公布“我顶”“我挺”“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体现。
”……《草案》一面向公众公布,就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力挺。
“图片多、文字详,将《草案》进行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的尊重和维护。
”家住乐山城区凤凰路的冉南清说,“未来的乐山城市是什么样,政府是如何规划的?是市民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政府将城市规划进行去全方位详细公开,是对每一位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市民负20年后的乐山城市是啥模样?以“三江”为轴打造“五城”新建8个市级公园规划四级公共绿地体系■到2015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达到8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达到80平方公里,2020年达到100万人、100平方公里,2030年达到140万人、140平方公里。
乐山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及具体问题解释

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政策宣传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征收是法律赋予县级以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一项专有权力。
征地行为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服从,具有强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报经省政府批准后,乐山市政府制定了《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2008年第8号令),批复同意了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中具体问题的解释》 (乐府办函[2009]88号),制定了《青苗补偿标准》、《林木果树补偿标准》、《林木果树花卉补偿标准》(乐府发[2008]52号)。
现将相关政策摘要解读,印制成册,供相关工作人员和群众学习使用。
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征地房屋拆迁管理,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征地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下同)的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征收(用),其原建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被拆迁的,以及在原宅基地上依法新建、改建的房屋被拆迁的,均适用本办法。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以及公路、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对其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指因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市及市中区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需实施征地房屋拆迁,并依法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07•【字号】乐府办发[2015]41号•【施行日期】2015.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承包正文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发[2015]41号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7日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实施方案为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努力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目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推动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深化农村改革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
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2.坚持依法、自愿、有偿。
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坚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
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兼顾特殊性。
支持基层创新探索,大胆试验、审慎稳妥、循序渐进,及时总结和推广。
二、重点任务(一)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尊重历史、县(市、区)为主体”的基本原则,查清承包地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对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做好资料归档。
四川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四川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经验与启示作者:赵彪来源:《西部学刊》2022年第01期摘要:快速发展的城市化对人口流动、产业分布和城市规模造成了显著影响,产生了经济发达镇、驻地镇、收缩乡镇等多方面问题,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与体制改革正变得日益迫切。
四川省针对乡镇“数量多、规模小、密度大、实力弱”的特征,采取了“减量提质”推动特色化和规模化发展,“顺向调整”引导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功能引领”重塑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因地制宜”补齐基层治理的短板弱项等改革措施,有效拓展了发展空间,激活了县域经济和提升了服务效能。
带给我们的实践启示,就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行政区划的框架性、基础性作用,适时推动行政区划调整与改革,促进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关键词:四川省;行政区划;乡镇;城市化中图分类号:K9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2)01-0005-04一、现象背景:城市化快速发展对基层行政区划设置提出了新的挑战乡镇是国家政权建设的根基所在,是联系国家与社会的重要纽带,乡级行政区划的科学合理设置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1]。
作为县以下的基层行政建制单位,乡镇直接面对着最广大的人民群众,需要处理大量具体的社会事务,因此乡镇行政区划改革被认为是涉及广泛且影响深远的重要基础性变革。
由于乡、镇、街道在行政地位、机构设置和职能作用等方面差异较大,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区域和发展阶段,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乡镇等基层政区设置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是人口的“城聚乡散”致使大量乡镇日益空心化。
2010—2019年间,中国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49.68%增至60.60%,城镇常住人口增加约1.83亿,人口在向城市快速集聚的过程中,乡镇人口外流的趋势却日益普遍,产生了大量规模较小、人口较少的基层政区。
据抽样调查,我国大量的镇区空心率一般在50%[2]。
以四川省为例,2010年时,全省共有乡级政区(包括乡、镇、街道、民族乡)4668个,是全国乡级政区数量最多的省份,其中常住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就有2188个①,占总量的46.87%。
某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汇报

某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汇报XX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汇报一、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XX镇地处云南省最大的坝子-陆良坝子西部,陆良县中部,位于东经103°36′14″-103°43′10″,北纬24°58′57″-25°6′52″之间,东西最大横距11.7公里,南北最大纵距15公里,国土面积83.17平方公里,东邻三岔河镇、华侨农场,南连XX镇、马街镇,西连小百户镇、北接板桥镇、芳华镇,是陆良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全境地形平坦,从南到北略呈长方形,西部为起伏不大的丘陵区,东部为地势平坦的坝区,南北部地形变化不大,境内海拔最高点为1921.6米,最低点为1831.1米,一般海拔在1834-1900米之间。
境内河流均属于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的南XX及其支流,主要河流有:南XX,向南流经中纪、盘新、茶花、大泼、菜园、四河、东门、阎芳桥、真理、窑上10个居委会,境内全长18.2公里;阎芳河,向西流经四河、阎芳桥、窑上3个居委会,境内全长3.7公里,是我镇主要的灌溉和排洪河流。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XX年全镇土地总面积为8316.5公顷,其中农用地5709.1公顷,建设用地2237.7公顷,其他用地369.8公顷。
二、土地利用现状特点1、耕地所占比重较大,XX年全镇耕地面积为3069.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6.90%。
2、耕地后备资源匮乏。
XX镇地处平原地区,农业开发历史悠久,土地利用程度高,全镇其他用地面积为369.8公顷,适宜开发成耕地的很少。
3、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相对粗放,整治潜力大。
全镇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74.8平方米/人,且部分村庄用地分布较为零散,具有一定的整治潜力。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我镇地处陆良坝区,既是全县,乃至全省的重要的农业乡镇,又是陆良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人多地少,人口密度较大,土地后备资源特别是耕地后备资源不足,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人地矛盾日益突出,一是人口数量和耕地数量的矛盾突出。
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20•【字号】乐府发[2015]10号•【施行日期】2015.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乐府发[2015]10号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出让管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健全土地出让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及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山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2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健全土地出让管理长效机制,制定以下规定。
一、做好土地出让前期工作(一)坚持规划先行。
各县(市、区)要加快实现拟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区域,不得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
城乡规划部门必须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明确并向社会公开拟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地面限高、地下限深)、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条件。
涉及兼容一种以上用途的,必须明确各用途范围;对不同用途高度关联、需整体规划建设、确不能明确各用途范围的,必须明确各用途的建筑面积比例。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规划条件应当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范围、用途、地下建(构)筑物水平投影面积、开发深度、是否计容及计容比例等控制性指标。
(二)合理编制供地计划。
各县(市、区)要依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要求,合理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邛崃市宝林镇等2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邛崃市宝林镇等2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03•【字号】成府函[2013]118号•【施行日期】2013.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邛崃市宝林镇等2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成府函〔2013〕118号)邛崃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审批〈邛崃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成果的请示》(邛府〔2013〕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邛崃市宝林镇等2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市要督促和指导各乡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宝林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13.0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3.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421.00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991.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114.00公顷。
高埂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28.0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5.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372.00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25.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655.00公顷。
高何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8.0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69.00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43.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029.00公顷。
固驿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58.0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9.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638.00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558.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059.00公顷。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乐山市主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乐山市主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乐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9.07
•【字号】乐府函〔2021〕118号
•【施行日期】2021.09.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乐山市主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土地管理工作,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19〕34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414号)等要求,我市已完成乐山市主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成果已经市自然资源局组织评审专家组技术检查通过,现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成果自2021年9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乐山市主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各级别范围一览表
2.乐山市主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一览表
3.乐山市主城区农用地基准地价各级别范围一览表
4.乐山市主城区农用地基准地价一览表
乐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9月7日。
建筑设计乐山地产业的和问题分析

建筑设计乐山地产业的和问题分析前言乐山市有非常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举世闻名的乐山大佛坐落在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汇合处。
改革开放以来乐山在各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房地产业也迅速的发展,特别是成乐高速公路的贯通,在缩短了成都与乐山市距离的同时,也为乐山的房地产开发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2004年,是乐山市房地产最为火爆的一年,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71224万元,增长18%;施工面积98.24万平方米,增长2.8%。
全年商品房竣工面积20.8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47.58万平方米,销售面积超过竣工面积,表明房地产市场呈供求短缺之势。
进入2005年,乐山楼市继续保持旺盛的需求态势,促使中心城区房地产交易持续火爆。
据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统计,今年1-2月,中心城区现房交易1737宗、27万平方米,交易总额达22700万元,成交数量、成交面积、成交总额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95%、200%、170%。
但同时必须冷静的看到,除了大佛可看外,乐山市缺乏留得住人的理想消费场所,虽然一年要接待数百万的游客,但能在乐山市玩上一天的游客不到3成。
在中国范围内,乐山城市的知名度非常低,不少外省人认为乐山是一个县城。
这与乐山市的城市定位和发展目标极不相称。
究竟原因何在?通过笔者的调查,原因有很多,其中从重要的房地产业角度来看,乐山房地产业的市场化程度还不高,市场还不规范;乐山房地产企业规模小,短视现象严重;乐山现代化的房地产业体系还没有建立;乐山市市区的旅游休闲地产还未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结构,尤其是涵盖乐山市工程的中心城区,其房地产产品及服务层次尚不能与资源魅力相匹配等等。
经过分析,笔者认为,唯有确立科学的、因地制宜的房地产发展战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利用比较优势,创建有乐山特色的房地产产品,形成自己的优势;建立现代化的房地产业体系,并创造有利于乐山市房地产业发展的环境。
才是乐山房地产业的出路。
本文拟从管理学的角度出发,运用产业发展理论的一些观点,采用大量乐山实际的案例,对乐山市房地产业的发展问题,作一些初步的探讨,并提出相应对策。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 (2)第三章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2)第四章城市规划区城乡空间协调发展规划 (14)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16)第六章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规划 (16)第七章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19)第八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25)第九章中心城区绿地水系与景观系统规划 (30)第十章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34)第十一章中心城区旧城更新规划 (35)第十二章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36)第十三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40)第十四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41)第十五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 (42)第十六章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43)第十七章中心城区中期建设规划 (45)第十八章远景发展设想 (46)第十九章规划实施措施 (47)第二十章附则 (4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促进乐山市社会经济发展,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方针,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5.《乐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6.《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7.国家、四川省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律文件。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1•【字号】乐府函[2017]101号•【施行日期】2017.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函[2017]101号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现将《乐山市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1日乐山市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函〔2017〕205号)精神,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安全,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以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多措并举、分步实施,确保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圆满完成。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农民主体。
整合资源,集聚资金,支持农村土坯房改建。
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
2.科学规划、节约用地。
结合农村“山、水、田、园、路”等自然条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坚持“产村相融、生态优先”,按照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专项规划要求,突出现代田园、川南民居、彝家新寨等地域特色,农房选址符合“三避让、一确保”原则。
统筹村镇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尽量利用闲置宅基地、村内空闲用地和拆旧宅腾出的宅基地进行建设,做到一户一宅。
3.经济适用、确保安全。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农房面积和建设标准,做好“三建四改”(建庭院、建入户路、建沼气池,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引导和帮助农户建设安全、经济、适用的住房。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歌乐山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歌乐山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批复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渝府[2005]23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1.22
【实施日期】2005.1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
歌乐山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5]236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歌乐山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5〕24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市歌乐山镇中心区规划用地位于沙坪坝区歌乐山镇行政辖区范围,东以欧家湾、静石湾两社土地征地红线为界,南以镇政府广场前规划的22米宽城市道路中心线为界,西以319国道中心线及两社土地征地红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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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川府函〔2024〕60号•【施行日期】202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川府函〔2024〕60号乐山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厅:你们关于审批《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乐山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着力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中国绿色硅谷、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峨眉山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乐山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1.9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0.7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210.3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44.19平方千米以内。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屏一区多廊、一核一副多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加强西南部生态屏障保护,严格保护岷大平原粮果农业主产区,依托岷江、大渡河、青衣江及交通干线构建城镇发展廊道,发挥中心城区引领带动作用,健全市域城镇体系。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19•【字号】乐府发〔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现将《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19日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和《乐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有关要求,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345”工作思路,以“无废嘉州·清洁双遗”为目标,进一步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充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美丽乐山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一体推进。
围绕“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将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任务相结合,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相统一,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乐山港规划

13、《十二五综合交通规划》中关于乐山港物流园区规划相关资料1、乐山港规划乐山港位于成都、川南、攀西三大经济协作区的结合部,是四川省泸州—宜宾—乐山港口群主要港口之一,是成都平原经济区的唯一港口,是成都中心枢纽的延伸和重要补充,也是国家重型装备和战略资源开发的重要保障。
乐山港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九五”以来,先后建成了乐山大件码头、乐山肖坝客运码头等专业化泊位,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一定的提升。
其中,乐山大件码头,采用直立式桥吊装卸工艺,可一次起吊550吨特大重件(单件)。
乐山大件码头建成以来,先后承运了以三峡转轮为代表的多批次国家重点工程大件物资,为四川重大装备制造产业提供了重要保障。
2005年底,乐山市正式启动乐山港总体规划工作,2008年底完成规划,2010年2月12日,省政府以川府函[2010]27号文批复。
(1)项目区位图4-19 区位图项目规划区域位于乐山市五通桥区冠英镇,紧靠乐宜高速、乐自高速及岷江,规划或建设中的乐山机场、成贵铁路、成绵乐城际铁路、成仁乐高速等多种运输方式都将交汇于此,处于乐山新规划的综合交通规划网的核心区域。
(2)功能定位根据乐山港的性质、作用及经济社会对其发展要求,乐山港应具备以下功能:A、装卸存储功能;B、中转换装功能;C、旅游服务功能;D、运输组织管理功能;E、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功能;F、现代综合物流的平台;G、临港工业开发功能;H、商贸和城市功能。
(3)用地规模根据港口货物吞吐量规划情况,乐山港货运量预测基础年采用2007年,2007年乐山港货运吞吐量为122万t。
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和2030年,规划特征年为2012年。
本次预测采用产销平衡法,通过对重大项目落户产生的物资货运量调查,对矿建材料、化工产品和集装箱等大宗货物流量、流向进行分析,较前两种预测方法更能反映腹地内国民经济发展状况,更能反映经济发展对水运的需求状况,更符合乐山港吞吐量增长的实际情况。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的通告-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的通告正文:----------------------------------------------------------------------------------------------------------------------------------------------------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切实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经济发达、城乡协调发展的“双百”区域中心城市和国际旅游目的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和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乐山市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及主城区范围界定。
(一)乐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全部行政区域范围,面积约1916平方公里。
(二)乐山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北至嘉峨旅游通道-乐北快速路,西至苏西大道-乐沙快速路,东至乐五快速路,西南至谭坝乡以北,东南至绕城高速公路,面积约288平方公里。
(三)乐山市主城区范围(即市直管区域):包括青江、柏杨坝、蟠龙、老城、绿心、棉竹、通江、肖坝、岷江东岸、牟子、高新区、水口、苏稽、杨湾十四个片区及大佛景区等区域,面积约236平方公里。
具体范围如下:1.市中区张公桥、泊水街、上河街、肖坝、通江、柏杨、大佛七个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范围。
2.市中区牟子镇、九峰镇、车子镇三个镇行政区域范围。
3.市中区全福镇的台子村、下沟村行政区域范围。
4.市中区凌云乡的凌云村行政区域范围。
5.市中区棉竹镇的棉竹铺社区、张铺儿村、高坝村、袁坝村、来鹤寺村、太和寺村、石板滩村、冷水寺村、石桥冲村、仙米寺村行政区域范围。
6.市中区杨湾乡的杨湾场社区、红阳村、沙井村、灵官村、唐村村、长虹村、长春村、刘浩村行政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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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方案(报批稿)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三月目录前言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条调整完善目的.............................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条调整完善原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条调整完善依据.............................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条调整完善期限和围.........................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调整完善背景............................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五条镇域概况.................................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六条土地利用特点.............................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七条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章调整完善后规划目标.....................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八条规划主要目标.............................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九条主要调控指标.............................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一条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五章主要用地安排............................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二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三条城镇村用地控制.........................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四条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五条土地用途分区...........................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六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七章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七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八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和监管...........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八章村土地利用控制..........................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九条主要规划指标...........................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十条主要指标控制...........................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十一条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保障的领导责任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十二条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保障的组织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十三条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资金保障机制.....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十四条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保障的监督管理机制.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表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表镇规划主要调控指标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表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表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表镇土地用途分区 .............................................附表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表镇生态保护红线围地类构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表镇“三线”围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表镇各村规划控制指标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前言《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于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自实施以来,《规划》在加强镇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规划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主动融入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保障《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全面实施。
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更好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方案》下达区各类用地调控指标,结合镇实际,编制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坚持“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节约集约、优化结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充分衔接”的基本原则,依据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和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在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指标的基础上,结合镇“十三五”发展目标,调整了规划调控目标,落实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强化了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了生态用地保护力度,调整了土地用途分区,划定了“三线”围,强化了村土地利用控制,提出了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调整完善目的为落实区打造“双心、四区”的发展战略和“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推进镇都市观光农业示区建设,大力发展旅游业,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用地需求,调整完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区和镇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调整完善原则.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局部调整完善《规划》,遵循人口资源环境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统一的原则,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科学引导形成合理的土地利用开发格局。
.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根据二次调查成果及连续变更到年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调整全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市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以及市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前提下,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科学发展。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加强部门沟通和协调,完善规划公众参与制度,按程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第三条调整完善依据(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年);()《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年);()《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年);()《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年);()《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年);()《省土地管理条例》(年);(二)政策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明电〔〕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规发〔〕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规发﹝﹞号);()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三)技术规程标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吉国土资规发﹝﹞号)。
(四)相关规划()《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年)》;()《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市区产业转型升级示区建设方案》;()《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
第四条调整完善期限和围规划基期年为年,调整年为年,规划目标年为年。
规划调整完善围为本镇行政辖区全部土地,总面积为平方公里,与现行规划一致。
第二章调整完善背景第五条镇域概况(一)基本概况镇位于东经°′,北纬°′,镇区距市南环路公里。
东与新立城水库、南关区大南乡、伊通县新兴乡和伊丹乡为邻;南与伊通县东尖乡交界;西与伊通县发展乡、马乡接壤;北与区永春镇和公主岭市响水乡毗邻。
镇属长白山余脉,大黑山末端,地势西北与东南相交,海拔米至米,西南至东北伊通河流域为低洼平川地,境沟岭交错。
(二)自然条件概况镇属于东亚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湿热多雨,最高温度℃,冬季严寒漫长,最低温度℃。
年平均气温℃,月平均气温℃,年平均降水量毫米,平均日照时数小时。
无霜期年平均天。
盛行西南风,年平均时速米秒,最大风速米秒,最大风力达八级,瞬时风力达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