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办法》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
【发文字号】湘建价[2007]39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7.02.02
【实施日期】2007.0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办法》的通知
(湘建价〔2007〕39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配合我省新消耗量标准的贯彻执行,统一和加强材料预算价格的管理,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我厅组织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馈。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七年二月二日
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统一和加强材料预算价格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的材料预算价格的管理。
第三条湖南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管理,具体工作由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实施。
县以上建设局(建委)、建工局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管理,具体工作可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
第四条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当建立健全材料价格信息网络,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