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从业人员必备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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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从业人员必备知识

2017-02-19食药法苑

下面是海口市琼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食品从业人员应知应会知识问答》,食药法苑在此予以推送,供食品从业人员学习!

1、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哪个部门监管?

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什么是“五病”?

答: “五病”是指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患有“五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晨检是指?

答:(1)晨检是指每天上岗前检查员工是否患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疾病。

(2)患有上述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并做好记录。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

4、什么是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

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5、从业人员“四勤”是指?

答:(1)勤洗手;(2)勤剪指甲;(3)勤换衣服;(4)勤洗澡、理发。

6、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体检频率?

答: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有哪些要求?

答:(1)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2)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①处理食物前;②使用卫生间后;③接触生食物后;④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⑤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⑥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⑦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⑧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4)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5)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6)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7)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8、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留样有哪些要求?

答:(1)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在专用冷藏(0~10℃)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9、餐厨废弃物设施有哪些要求?

答:(1)餐厨垃圾桶应密闭有盖;

(2)专间内的垃圾桶应为非手动开启式;

(3)废弃油桶应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

10、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管理有何要求?

答:(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2)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11、哪些食品是《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

答:(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

(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5)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6)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7)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8)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9)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10)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1)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2)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3)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12、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答: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13、食品的贮存有哪些要求?

答:(1)食品、原料贮存、运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过期或霉变食品,与地面、墙壁距离10厘米以上,便于通风。

(2)成品贮存于达到产品要求保存条件的成品库,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

14、散装食品销售及贮存的要求是?

答:食品经营者销售及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15、食品经营者提供的餐饮具有何要求?

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并做好消毒记录。

16、食品经营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设备设施管理有何要求?

答: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17、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哪些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答: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8、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试剂能满足需要。检验原始记录齐全,有逐批次出厂检验报告。

19、加工食品的基本工艺布局要求是什么?

答:生产加工场所明确各功能分区,要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包装等流程合理布局,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生熟严格分开,不存在交叉污染。

20、“四害”是指什么?

答:老鼠、苍蝇、蚊子、蟑螂。

21、食品加工经营场所防尘、防鼠、防虫设施有哪些要求?

答:与外界相通处应设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门应能自动关闭,下端装有金属防鼠板;排水沟必须安装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或网罩。

22、食品烹饪及熟食品的保存有哪些要求?

答: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在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常温存放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再次利用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并充分加热。

23、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1)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2)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3)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5)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24、从业人员培训有哪些要求?

答:(1)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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