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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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0 | 作者: | 来源: | 【大中小】【打印】【关闭】
第一章导言
第一条本规划以妥善解决城市建设与其它各项事业对土地需求的矛盾,实现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为首要任务。
第二条本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土地管理法》)、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为依据,参照国家和广东省的其它相关补充规定,根据深圳市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期限为:
规划基期:1996年;
规划阶段年:2000年;
规划目标年:2010年;
远景展望期:2030年;
第四条本次规划区的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包括深圳经济特区(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和特区外的宝安区、龙岗区。
第五条本规划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 提高土地利用率;
3. 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章概况
第六条位置与自然条件。深圳市位于广东省南部,珠江口南端,隔深圳河与香港接壤,全市土地面积公顷,1996年常住人口358万人。全市辖5个区,特区内为罗湖、福田、南山三区;特区外为宝安和龙岗区。
深圳滨临南海,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地貌类型多样,有低山、丘陵、平原、台地,其中丘陵面积最大,平原次之。深圳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全年高温多雨,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温度℃,年降水量1948毫米,夏季常有台风出现。市内共有大小河流160多条,多数河流长度短,集水面积小,集水面积超过10000公顷的河流仅有5条。地表水源相对短缺。
第七条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1996年,深圳市国内生产总值为亿元(当年价),财政收入亿元,进出口总额亿美元。三次产业方面,农业已从传统农业转向以“三高”为主的商品农业,农业商品率高达80%以上;工业在电子、医药、服装等轻工业发展迅速的同时,基础工业也加速发展,轻重工业比重为60:40;第三产业迅速发展,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旅游过夜人数和旅游外汇收入、金融保险业规模、房地产业增加值、机场和港口吞吐量及运输能力均有大幅度增长。科技、文化、教育事业也发展较快,全市拥有政府科研机构10个,普通高等学校4所,中等学校126所,小学269所。
第八条城市建设基本情况。至1996年末,深圳市建成区面积已达公顷,住宅建筑面积达万平方米。1996年港口吞吐量3021万吨,客运量8281万人次。至1996年末,深圳市各种道路总长度约2800公里,全市自来水供应能力万吨/日。全市电话交换机容量万门,居民电话拥有率居全国首位。
第三章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和潜力
第九条市域土地利用结构。根据深圳市199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全市土地总面积公顷,其利用现状为:
1.农用地
全市农用地面积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其中,
(1) 耕地
总面积为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主要分布在特区外的宝安、龙岗两区。包括菜地、旱地、灌溉水田三种类型,其中菜地为公顷,占耕地面积的%;旱地为公顷,占%;灌溉水田为公顷,占%。
(2) 园地
总面积为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主要分布在宝安、龙岗、南山三区。包括果园、桑园、茶园等类型,其中主要为果园,共公顷,占园地总面积的%。
(3) 林地
为全市面积最大的土地利用类型,主要分布在宝安、龙岗、罗湖三区。林地总面积为公顷,其中有林地为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全市森林覆盖率为%。
(4) 牧草地
总面积为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的牧草地集中在宝安区。其中,天然草地公顷,占牧草地的%;改良草地公顷,占%;人工草地公顷,占%。
(5) 内陆水面
总面积为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主要分布在宝安区,占全市总水面的%,其次为龙岗区,占%,特区仅占%。内陆水面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坑塘四种类型,以坑塘水面为主,坑塘面积为公顷,占全市总水面的%;河流面积为公顷,占全市总水面的%;水库面积为公顷,占全市总水面的%;湖泊面积为公顷,占全市总水面的%。
2.建设用地
全市建设用地面积为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其中,
(1)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总面积为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包括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和特殊用地等,其中,城市和建制镇用地为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特区内为公顷,占总城市和建制镇用地的%,特区外为公顷,占总城市和建制镇用地的%;农村居民点为公顷,占%,几乎全部分布在特区外;独立工矿用地为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主要分布在特区外;特殊用地公顷,占%,在各区分布较为平均。
(2) 交通用地
总面积为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主要分布在特区外,其中宝安区最多,占全市交通用地的%;其次为龙岗区,占%;特区仅占%。交通用地包括公路、铁路、农村道路、港口、码头、民用机场等类型,其中公路为公顷,占交通用地的%;铁路为公顷,占%;农村道路为,占%;民用机场为公顷,占%;港口、码头用地为,占%。
(3) 水利设施用地
总面积为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主要分布在特区外的宝安、龙岗两区。包括沟渠和水工建筑,其中沟渠面积为公顷,占全市水利设施用地的%;水工建筑物用地面积为公顷,占全市水利设施用地的%。
3.未利用土地
全市未利用土地面积为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未利用土地主要分布在宝安、龙岗两区,其中宝安为公顷,占%;龙岗为公顷,占%。其中,
(1) 滩涂、苇地
总面积为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主要由滩涂构成,占滩涂、苇地总量的%。
(2) 其它未利用土地
总面积为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主要由闲置土地和荒草地构成,分别占其它未利用土地的%和%。
第十条深圳的土地利用变迁及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建设用地增长迅速
根据深圳市统计年鉴,1982年全市建成区面积为公顷,到1996年末增加到公顷,增长了倍。其中,特区增长更快,同期由公顷增长为公顷,增长了倍。
2.农业用地尤其耕地不断减少
受城市建设迅速扩张的压力,深圳市农业用地(指耕地、果园、水产养殖用地三类)持续减少。据统计,农业用地1982年为公顷,到1996
年减少至公顷,减少了公顷。
除因建设占用外,耕地还受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的影响而大量减少。据统计,耕地面积由1979年的公顷迅速减少至1996年的公顷,减少了公顷,减少量几乎为现有面积的倍。
3.土地开发由外延式扩张逐步向内涵式增长过渡
近年来土地整理、闲置土地消化利用等工作日益得到重视,滩涂等后备资源逐步得到保护或保护性利用。
第十一条市域土地利用的现状特点:
1.特区内外的土地利用结构明显不同
各类农用地主要分布在特区外,其中%的耕地位于特区外,%的园地、%的林地亦集中在特区之外。牧草地和坑塘水面主要集中于宝安一区,分别占各自总面积的%和%。而建设用地总量在特区、宝安、龙岗三区分布相对平均,但就内部结构而言特区内外不尽相同。其中,特区内结构较为合理,各类用地比例协调,公园绿地、商业用地、政府/团体/社区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等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的人均指标明显高于特区外;特区外则呈现低度城市化的城市形态,建设水平较低,各项配套设施缺乏,城市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