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单位选聘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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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单位选聘评分标准

根据省行《委托资产处置评估、拍卖机构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评估单位评标选聘的有关要求,结合有关行业规定及我部实际招标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我部拟对《实施细则》中评估机构评标计分表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修改:

一、将表格中第一项“收费标准”内容修改为收费金额

修改后将不再按照行业标准值分段计分,而是根据多家投标单位的实际收费报价由处审会委员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在相应的分值区间内为投标单位打分。

二、取消原表格中第二项“提交报告期限”内容

将该项内容作为委托评估合同中的一项内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填写,具体提交时间由双方在合同加以约定。

三、将表格中第三、四项“专业特长、资质水平”结合在一起按评估标的类别分别修改为资产评估资质、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三个类别:

其中资产评估资质按照(中评协[2007]109号)《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规定分为:AAA级、AA级、A级(中评协评定)B级、C级(地方协会评定)5个级别,分别确定得分;房地产估价资质按照(建设部令第142号)《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分为:一级资质(建设部颁发)、

二级资质、三级资质(建设厅颁发)3个级别,分别确定得分;土地估价资质按照资质按照(黑土资发2002第104号)《黑龙江省地价管理暂行规定》分为:A级、准A级、B级、准B级4个级别,分别确定得分。

另如委托评估资产中既有房产、土地,又有机器设备、知识产权或其他动产(包括车辆)的原则上应委托具有较高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或分别委托具有特殊资质的专业估价机构评估。

四、在原表格中增加一项机动得分项,基础分值为一分,委员视情况可加分或减分

1、投标文件完整、评估方法得当等可酌情加减一分;

2、出具评估评估小样结果与内部估值或接收价格有明显差异的可酌情加减一分;

3、以往曾接收农业银行委托评估,依据其评估结果农业行处置资产溢价卖出或多次流拍的可酌情加减一分,没有接受过农业银行委托的得基础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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