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炮人工防雹增雨业务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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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炮人工防雹增雨业务规范(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1.1 高炮防雹增雨作业科学依据 (2)
§1.2 高炮防雹增雨作业技术条件 (2)
§1.3 高炮防雹增雨作业流程 (3)
§1.4 高炮防雹增雨作业程序规定 (4)
第二章基础条件 (4)
§2.1 高炮 (4)
§2.2 基本探测设备 (5)
§2.3 作业人员 (5)
§2.4 安全事项 (6)
第三章技术任务 (6)
§3.1 各级作业技术任务 (6)
§3.2 探测仪器的使用及维护 (7)
§3.3 通讯 (7)
§3.4 资料的收集、处理 (7)
第四章作业时机选择 (8)
§4.1 预警及短时预报 (8)
§4.2 冰雹云识别和作业时机选择 (9)
§4.3 增雨作业时机选择 (10)
§4.4 作业时机选择流程 (10)
第五章作业设计与实施 (11)
§5.1 防雹作业方案设计 (11)
§5.2 增雨作业方案设计 (12)
§5.3 云体积估算 (12)
§5.4 催化剂成核率和云含水量 (12)
§5.5 用弹量估算 (12)
§5.6 射击方法 (13)
第六章效果评估 (14)
§6.1 效果评估的要求 (14)
§6.2 物理依据 (14)
§6.3 地面实况资料 (15)
§6.4 作业影响区范围估算 (16)
§6.5 综合分析与显著性检验 (16)
§6.6 四种防雹效果评估方法 (16)
§6.7 增雨效果评估 (17)
§6.8 试验区效果评估 (17)
附表1、“三七”高炮人雨弹引信自炸时间、射角及所达垂直高
度和水平距离 (18)
附表2、部分型号人雨弹主要技术性能 (19)
附表3、高炮(火箭)人工防雹增雨作业登记表 (20)
第一章总则
人工防雹增雨是以云和降水物理为基础的科学技术减灾手段。人工防雹增雨作业涉及多学科、多部门,具有时间性强,专业性、安全性突出,技术要求高等特点。高炮作业对象以积云为主,不确定因素多,在短时间内必须完成多个技术环节,只有周密、细致、严格地组织,才能保证作业顺利进行。为规范高炮作业流程和作业技术,提高防雹增雨的科技水平和成效,在认真总结我国40年来高炮防雹增雨作业实践经验和科技成果的基础上,特制定《高炮人工防雹增雨作业技术规范(试行)》。
鉴于人工防雹增雨涉及的科学领域广,目前作业条件受多方面的制约,在技术环节中存在某些不确定性,还需要不断研究、改进和完善其科学概念和作业技术。因此,本规范在试行过程中还需要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
§1.1 高炮防雹增雨作业科学依据
§1.1.1 防雹作业的物理依据:
§1.1.1.1 过量催化
为了改变云和降水及冰雹的微物理结构,改变冰雹生长形成的物理过程,通过过量催化,大量增加云中人工冰雹胚胎,争食水份,降低成雹条件,抑制冰雹的增长或化为雨滴。
§1.1.1.2 爆炸影响
通过爆炸,破坏积云形成冰雹的自然气流结构,特别是强上升气流区的垂直结构,促使大量小冰雹(雹胚)在增大之前提前下落,融化为雨滴或小冰粒落到地面。此理论有待进一步观测研究证实。
§1.1.2 增雨作业的物理依据:
人工增雨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提高云的降雨效率,增加降水量。其物理依据是:静力催化和动力催化。
静力催化:冷云降水一般是由冰晶通过凝华(即贝吉隆水-冰转化)过程及随后的淞附或碰并过程形成的。静力催化就是在冷云中引入适量的人工冰晶,加强上述过程,使云产生更多的降水。
动力催化:在云的过冷却部位引入大量人工冰晶(浓度达102~104个/升),使云中过冷水迅速转化为冰晶,并加强凝华过程,释放大量冻结潜热和凝结潜热,增加云体温度和浮力,促使云体在垂直和水平方向发展,延长云的生命期,从而增加降水。
§1.2 高炮防雹增雨作业技术条件
§1.2.1 基础设施及技术保障
高炮;
炮站;
作业人员;
作业规程;
作业技术系统;
探测设备;
通讯设备;
资料分析处理。
§1.2.2 作业基本业务项目
作业时机与作业部位选择;
作业设计与实施;
效果评估。
§1.3 高炮防雹增雨作业流程
主要流程如图1所示。
通
报
作
业
指
作
业指
令
作
业
指
令
图1
§
提前6~3~0.5小时做出预警,包括预报落区和时段。特别是冰雹预报,必须提前作好各种准备,防止漏报。
§1.3.2 雷达监测
根据当天预报在作业前6小时,雷达应当进入半小时观测一次的状态,雷达回波
强度达到警戒值时,应对云进行连续观测,直至天气过程结束。
§1.3.3 对冰雹云的监测、识别与预警。
要充分运用雷达、预报及本地历史样本等多种指标综合判断,随实况演变跟踪滚动订正。争取超前判断,早期作业。
§1.3.4 按照不同时段及时下达指令
作业指令包括作业时段、空域等,防雹作业必须按作业业务流程运作,应在冰雹云到达高炮控制区之前至少10分钟发出,尽可能提前;作业技术设计方案包括时间、方位、移向、移速、部位、高度、用弹量、射击诸元选择等指令。
§1.4 高炮防雹增雨作业程序规定
1.实施高炮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前,作业组织必须按照空域申请程序,向当地空域管制部门履行申报手续,并登记备案。
2.高炮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空域管制部门批准的空域、方向和时间内作业。未经申请、批准,不准擅自作业。
3.每次作业结束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高炮进行维护保养,认真填写作业登记表,将作业的起止时间、射击方向、用弹型号、用弹量、天气实况等情况登记备案,收集有关技术数据和资料,并及时报送上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机构。
4.作业季节结束后,应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
第二章基础条件
§2.1 高炮
高炮是目前我国地面人工防雹增雨的主要作业装备,应具备以下配套保障基础设施条件。
§2.1.1 高炮布局原则
1. 经济发展的需求,在果园、棉花、茶叶、葡萄、烟草、大豆、芝麻等经济作物及重点产粮区,对防御雹灾、旱灾有迫切需求,可望收到明显的经济效益;
2. 当地气象部门有一定的技术力量,高炮作业能在雷达等探测手段的直接指挥下进行;
3. 能够逐步做到联网作业,特别是防雹作业,更需要联网,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4. 高炮布局必须在摸清当地雹灾、旱灾历史规律、天气、气候、地形特征、冰雹多发路径等情况的基础上设计;
5. 开展作业地区的政府、群众和社会经济环境能提供各种保障条件。
§2.1.2 炮位设立
1.炮位的设置地点和发射方向,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经省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当地空域管制部门审查批准。
2.在作业影响区上风方4公里内,在迎风坡而不在背风坡设置;
3.在冰雹云和增雨作业云经过频数最多的路径上设置;
4.周围视野开阔,视角不小于45度,射击点远离居民区500米以上;绘制高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