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人工增雨防雹站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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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人工增雨防雹站建设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德政办发[2014]111号

【发布部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09

【实施日期】2014.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人工增雨防雹站建设的通知

(德政办发〔2014〕1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全州烟叶生产安排的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全州实施人工增雨防雹的能力,保障德宏烟草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在已建成21个标准化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站的基础上,2015年再安排专项资金建设4个标准化和13个简易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站。现就做好人工增雨防雹站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全州计划建设4个标准化和13个简易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站,根据全州种植烟叶

分布的区域,结合大风冰雹影响的路径,经州和各县市气象局初步勘测,分别在以下地点建设 4个标准化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站:芒市1个(勐嘎镇勐旺),盈江1个(太平镇相桄),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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