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指标计算口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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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降耗评价指标及其计算

节能降耗评价指标及其计算

节能降耗评价指标及其计算节能降耗是指在不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手段,减少能源耗费和减轻环境负荷的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节能降耗评价指标及其计算方法:1. 能源利用率(Energy Utilization Efficiency,EUE)能源利用率是衡量能源利用效率的指标,计算公式为:EUE=1-(能源消耗量/产出量)能源综合消耗指标是衡量单位产品或服务所消耗的能源总量的指标,计算公式为:CECI=能源消耗量/产出量3. 能源强度(Energy Intensity)能源强度是衡量单位GDP或单位产值所消耗的能源数量的指标,计算公式为:Energy Intensity = 能源消耗量 / GDP或产值4. 提高能源利用率(Energy Efficiency Improvement,EEI)提高能源利用率是衡量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程度的指标,计算公式为:EEI=(新能源利用率-旧能源利用率)/旧能源利用率5. 节能率(Energy Saving Rate)节能率是衡量节能措施节约能源的程度的指标,计算公式为:Energy Saving Rate = (旧能源消耗量 - 新能源消耗量) / 旧能源消耗量6. 碳排放强度(Carbon Intensity)碳排放强度是衡量单位GDP或单位产值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指标,计算公式为:Carbon Intensity = 二氧化碳排放量 / GDP或产值7. 能耗强度(Energy Consumption Intensity)能耗强度是衡量单位面积或单位人口所消耗的能源数量的指标,计算公式为:Energy Consumption Intensity = 能源消耗量 / 面积或人口8. 节约标准煤(Economical Standard Coal,ESC)节约标准煤是将各种能源按照其热值折算成标煤的单位,用于衡量节能效果,计算方法依据能源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

“节能减排计算和分析”的补充说明

“节能减排计算和分析”的补充说明

关于能源审计中
“节能减排计算和分析”的补充说明
根据经委“企业能源审计时应做好节能减排计算”的要求,现对需计算的减排指标和计算口径作如下补充说明:
1.需计算的减排指标
二氧化碳减排量;
二氧化硫减排量;
氮氧化物减排量;
COD减排量。

2.计算口径
(1). 二氧化碳减排量
二氧化碳减排量=产值节能量*二氧化碳减排系数(吨)
其中:
产值节能量=(2006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2005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2006年工业总产值(吨标准煤)
二氧化碳减排系数 2.46 (吨/吨标准煤)。

(2)二氧化硫减排量、氮氧化物减排量、COD减排量
二氧化硫减排量=2006年二氧化硫排放量-200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
氮氧化物减排量=2006年氮氧化物排放量-2005年氮氧化物排放量;
COD减排量=2006年COD排放总量-2005年COD排放总量上述公式中各种排放量数据应由企业环保主管部门提供。

计量单位为吨。

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和核算规范(试行稿)

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和核算规范(试行稿)

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及核算规范(试行稿)一、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管理要求,健全工厂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规范工厂节能减排统计指标核算,全面反映工厂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工厂做好节能减排指标核算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和核算规范。

按照集团公司节能减排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工厂能源消耗和环保指标统计核算口径,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节能减排相关指标统计分析工作,现将集团统计室编制的《安徽海螺水泥股份公司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及核算规范》转发相关单位。

二、统计指标体系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检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07)、《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和《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管理要求和工厂运营管理实际,工厂节能减排统计指标分类为:(一)能源购进、消耗、库存统计指标:1、原煤指标:原煤购进量、原煤消耗量、原煤库存量、吨熟料烧成实物煤耗、吨熟料烧成标准煤耗、吨水泥综合煤耗2、电力指标:电力购进量、电力消耗量、吨熟料综合电耗、吨水泥综合电耗3、柴油指标:柴油消耗量、吨石灰石柴油消耗、吨熟料点火柴油消耗4、综合能耗:吨熟料综合能耗、吨水泥综合能耗、万元产值综合能耗5、分析指标:能源节约率、能源节约量、窑系统废弃余热利用率(二)污染物排放统计指标1、统计指标:SO2排放浓度、SO2排放量、NOx排放浓度、NOx排放量、COD(化学需氧量)、粉尘排放浓度、粉尘排放总量2、分析指标:SO2、NOx和粉尘减排率、减排量(三)综合指标:节能减排投入总额三、统计指标解释和核算要求(一)能源购进、消耗、库存统计指标1、原煤指标(1)原煤购进量:指报告期内购进的原煤量,统计时按照分煤种进行统计。

计量单位:吨。

(2)原煤消耗量:指报告期内消耗的原煤量,统计时按照分煤种进行统计。

节能降耗评价指标及其计算

节能降耗评价指标及其计算
节能降耗评价指标及其计算
节能降耗评价指标
单位GDP能耗 单位增加值能耗 单位产品能耗 单位业务量能耗 加工转换效率 节能量 节能率
直接节能 技术节能 管理节能
结构节能 余热余能回收利用 自用率 损失率
单位GDP能耗、单位增加值能耗
单位GDP能耗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全部生产和 生活活动的能源消耗水平的一个综合性指标, 具有很强的宏观性。
因为仅仅反映的是产业、行业结构的变 化因素,所以在计算过程中,要保持各 产业、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不变(使用 基期单位增加值能耗)。
结构节能的计算
计算方法
第一步:计算各次产业、行业增加值的比重; 第二步:计算基期各次产业、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 结构节能量的计算公式:
结构节能量 基期M产业增加值比重 报告期M产业增加值比重
单位GDP能耗

能源消费总量 可比价GDP
单位GDP能耗
不同可比价计算的单位GDP能耗之间的比较
在不同可比价时期,如果单位GDP能耗指标要进行比较,必须要将 GDP换算成相同的可比价基期。 换算方法:使用可比价基期调整年的现价GDP与以上个可比价基期 的可比价GDP的比值进行换算。举例:
换算比值

2005年GDP(现价) 2005年GDP(2000年可比价)
2006年单位GDP能耗(2000年可比价) = 2006年单位GDP能耗(2005年可比价)换算比值
单位增加值能耗
单位增加值能耗是反映某个产业、行业生产活 动的能源消耗水平的一个综合性指标。同样具 有很强的宏观性。
单位GDP能耗与各产业(行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的逻辑关系
报告期能源消耗总量
(1
上年同期能源消耗总量 报告期GDP(可比价)

工业企业节能减排主要指标解释

工业企业节能减排主要指标解释

工业企业节能减排主要指标解释1.能源消耗总量。

能源消费总量是指在统计报告期内企业实际消费能源的能量总量。

能源消费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一次性直接消费,又称终端消费;另一种是加工转换消费,又称中间消费。

终端消费是对中间消费而言,是指能源不用于中间加工转换,而是直接投入到各种加热、动力等设备,用于生产和非生产活动的消费。

中间消费是指能源加工、转换企业(或车间)生产二次能源产品所消费的能源数量。

“能源消费总量”计算公式如下: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折标准煤之和-回收利用能源折标准煤之和+能源损失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中间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折标准煤之和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可参见附件1。

能源消费总量具体包括:①用于生产本企业的产品、工业性作业和其他生产性活动所消费的能源;②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试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消费的能源;③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修理、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消费的能源;④用于劳动保护及其他非生产消费的能源;⑤生产交通运输工具的企业(如造船厂、汽车制造厂),向成品轮船、汽车中添加动力用油,应算作企业的能源消费,不作为工业生产消费,应作为非工业生产消费和交通运输工具消费。

不包括以下各项:①由仓库发到车间,但报告期最后一天并未消费,这部分能源应在办理假退料手续后计入库存量,不能以拨代消;②回收的余热、余气不作为能源消费量统计;③拨到外单位,委托外单位加工用的能源;④调出本单位或借给外单位的能源。

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在统计报告期内工业生产用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后进行汇总,并扣除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折标准煤的汇总量。

有能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在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应扣除这部分回收利用的能源。

计算公式如下: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用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之和-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折标准煤之和-回收利用能源折标准煤之和。

节能减排统计指标的解释及算法

节能减排统计指标的解释及算法

节能减排统计指标的解释及算法附件2部分节能减排统计指标的解释及算法一、“十一五”与“十二五”节能减排统计指标的变化1、能源种类增加2种:焦煤及热力。

折标系数见附录1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2、增加的综合指标:二氧化碳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氨氮排放量、产品节能量、技术节能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按新方法统计)、氨氮排放量(按新方法统计)。

3、增加的行业指标:(1)发电行业:火电发电厂用电率(发电厂用电量、发电量)、烟气脱硫机组容量占燃煤机组的比例(配备烟气脱硫装置的机组装机容量、燃煤机组装机容量)、烟气脱硝机组容量占燃煤机组的比例(配备烟气脱硝装置的机组装机容量、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发电装机容量(火电、核电、水电、风电、生物质、太阳能、其他非化石能源)、总发电量(火电、核电、水电、风电、生物质、太阳能、其他非化石能源)。

(2)建材行业:吨水泥综合能耗(生产水泥综合能源消费量、水泥产量)、吨水泥熟料综合能耗(生产水泥熟料综合能源消费量、水泥熟料产量)。

(3)煤炭行业:露天矿采区回采率、薄煤层采区回采率、中煤层采区回采率、厚煤层采区回采率。

二、部分统计指标的解释及算法1、能源消费总量指在报告期内企业范围内实际消费的(用于生产和非生产过程)各种能源的总和。

能源消费总量=各种能源消费(包括能源加工转换的投入量和回收能消费量,折标准煤)的合计-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折标准煤)的合计-回收利用能源量(折标准煤)的合计。

工业生产能源消费量包括:企业产品生产、工业性作业和其他工业生产性活动消费的能源,包括用作燃料、动力、原材料、辅助材料、工艺过程等;能源加工转换企业各能源品种的消费量,包括能源加工转换的投入量;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试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消费的能源;为工业生产活动进行的维修、设备大修理消费的能源;企业内部为生产活动服务的、不具有单独核算管理机构的交通运输工具消费的能源;企业机关(厂部、企业管理办公楼)消费的能源;改善生产、管理区域环境和劳动保护消费的能源。

节能减排的计算方法

节能减排的计算方法

节能减排的计算方法节能减排是指通过采取措施减少能源消耗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行为。

节能减排是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之一、下面将介绍节能减排的计算方法。

一、节能计算方法节能是指在相同或更好的服务质量下,通过改善设备、工艺、管理等手段降低能源消耗的行为。

节能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基准能耗为了衡量节能的效果,需要先确定基准能耗。

基准能耗是指在没有采取节能措施前的能耗水平。

一般会通过调研、测量和对比等方法来确定基准能耗。

2.测算节能量在确定基准能耗后,可以根据新的能源消耗数据来计算实际节能量。

实际节能量等于基准能耗减去改进后的能耗。

3.计算节能率节能率等于实际节能量除以基准能耗,再乘以100%。

节能率的计算可以量化能源消耗的降低程度。

4.分析节能效果通过对节能率的分析,可以评估节能措施的效果。

如果节能率达到一定的标准,说明节能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减排计算方法减排是指通过采取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行为。

减排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基准排放基准排放是指在没有采取减排措施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可以通过调研、测量和对比等方法确定基准排放。

2.测算减排量在确定基准排放后,可以根据新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来计算实际减排量。

实际减排量等于基准排放减去改进后的排放量。

3.计算减排百分比减排百分比等于实际减排量除以基准排放,再乘以100%。

减排百分比的计算可以量化温室气体排放的降低程度。

4.分析减排效果通过对减排百分比的分析,可以评估减排措施的效果。

如果减排百分比达到一定的标准,说明减排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示例分析假设工厂通过改进工艺,降低了能源消耗。

在改进前,该工厂的能耗为1000吨标准煤,温室气体排放为2000吨二氧化碳。

改进后,能耗降低到800吨标准煤,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到1600吨二氧化碳。

按照上述方法进行计算,可以得到节能率为20%,减排百分比为20%。

通过上述示例可以看出,节能减排的计算方法是通过量化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的降低程度来评估节能减排行为的效果。

节能减排主要指标解释

节能减排主要指标解释

主要指标解释(一)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指标。

1.能源消耗总量。

能源消费总量是指在统计报告期内企业实际消费能源的能量总量。

能源消费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一次性直接消费,又称终端消费;另一种是加工转换消费,又称中间消费。

终端消费是对中间消费而言,是指能源不用于中间加工转换,而是直接投入到各种加热、动力等设备,用于生产和非生产活动的消费。

中间消费是指能源加工、转换企业(或车间)生产二次能源产品所消费的能源数量。

“能源消费总量”计算公式如下: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折标准煤之和-回收利用能源折标准煤之和+能源损失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中间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折标准煤之和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可参见附件1。

能源消费总量具体包括:于生产本企业的产品、工业性作业和其他生产性活动所消费的能源;②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试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消费的能源;③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修理、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消费的能源;④用于劳动保护及其他非生产消费的能源;⑤生产交通运输工具的企业(如造船厂、汽车制造厂),向成品轮船、汽车中添加动力用油,应算作企业的能源消费,不作为工业生产消费,应作为非工业生产消费和交通运输工具消费。

不包括以下各项:①由仓库发到车间,但报告期最后一天并未消费,这部分能源应在办理假退料手续后计入库存量,不能以拨代消;②回收的余热、余气不作为能源消费量统计;③拨到外单位,委托外单位加工用的能源;④调出本单位或借给外单位的能源。

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在统计报告期内工业生产用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后进行汇总,并扣除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折标准煤的汇总量。

有能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在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应扣除这部分回收利用的能源。

计算公式如下: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用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之和-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折标准煤之和-回收利用能源折标准煤之和公式中的“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主要包括火力发电、对外供热、洗煤生产、炼焦生产、石油炼油生产、煤气生产、煤制品加工产出的能源,不包括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电以及自产自用的热力。

节能减排计算方法最新版本

节能减排计算方法最新版本

光伏发电节能减排效果的计算方法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火电厂的耗煤发电数据:平均每千瓦时(即每度)供电需煤耗为360g标准煤(理论值);然而工业锅炉每燃烧一吨标准煤,产生二氧化碳2620Kg及二氧化硫0.06Kg、一氧化碳0.0227 Kg、氮氧化物0.0360Kg、HC 0.0050Kg、烟尘0.0110 Kg等(因此燃煤锅炉排放废气成为大气的主要污染源之一)1.2MW光伏并网电站,年发电量约为180万度,即系统年节能量180万KWh,因此,项目的节能减排量为:(日新科技园为例)单位面积节能量=180万KWh÷3.09万m2=58.25KWh/ m2年节煤量约:360×1800000×10-3=648000(Kg) 标准煤年减排量约:CO2量:2620×648000×10-3=1697760(Kg) SO2量:0.0600×648000=38880(Kg)CO 量:0.0227×648000=14709.6(Kg)NOx量:0.0360×648000=23328(Kg)HC量:0.0050×648000=3240(Kg)烟尘量:0.0110×648000=7128(Kg)[节能减排]:“能”指代“标准煤(热量单位)”;“排”指“二氧化碳(CO2)”排放或“碳(C)排放”。

[标准煤]: 亦称煤当量。

能源的种类很多,所含的热量也各不相同,为了便于相互对比和在总量上进行研究,我国把每k g含热7000大卡(29306千焦)的定为标准煤(ce),也称标煤。

标准煤严格意义上是一个热量单位。

即1kgce=7000大卡=29306KJ≈29. 3MJ。

二氧化碳(CO2)包含1个碳原子和2个氧原子,分子量为44(C -12、O-16)。

一吨碳在氧气中燃烧后能产生大约3.67吨二氧化碳(C 的分子量为12,CO2的分子量为44,44/12=3.67)。

节能减排指标计算指导意见

节能减排指标计算指导意见

节能减排指标计算指导意见1、矿井综合能源消费量:即考核期内矿井的用电消耗量和用煤消耗量之和,折算成标煤。

标准煤折算系数为:1吨原煤=0.7143T标煤1度电=0.123千克标煤2、单位生产综合能耗:即矿井生产吨煤能耗=矿井综合能源消费量/考核期内矿井原煤产量。

3、节能量:即考核期内矿井节约的电能和煤耗。

4、煤矿在用主通风机工序能耗(1)、计算公式610fWEQ P=⨯⋅ (1)其中:E f-统计报告期煤矿在用主通风机工序能耗。

kW·h/Mm3·Pa;W-统计报告期主通风机耗电量,kW·h;Q-统计报告期主通风机抽出(压入)的风量;m3;P-统计报告期主通风机的平均全压;Pa。

(2)、煤矿在用主通风机工序能源消耗限额等级指标5 、煤矿主排水工序能耗的计算(1)、 计算公式E S =Hc Q W ⋅⋅100·γ1·(1)其中:E S —统计报告期煤矿主排水工序能耗,kW ·h/(t ·hm ); W —统计报告期煤矿主排水的耗电量,kW ·h ; Q —统计报告期煤矿主排水排至地面的矿井水总量,t ;H c —主排水泵实际排水高度,m ;γ—斜井排水工序能耗修正系数,(见附录A ),对于立井取值为1。

斜井主排水工序能耗修正系数γ值(2)、煤矿主排水工序能耗的限额分级指标按表1的规定执行 表1 煤矿在用主排水工序能源消耗限额等级指标6、 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工序能耗的计算(1)、 计算公式:2.398ln(10)k g WE P Q⋅=⋅ (1)式中:E k -空气压缩机工序能耗,kW ·h/m 3 ;W -统计报告期空气压缩机总耗电量,包括空压机用电,循环或复用水用电及其它辅助用电,kW ·h ;Q -统计报告期空气压缩机组公称排气量,m 3; P g -统计报告期空气压缩机组平均绝对排气压力,MPa 。

节能减排各项主要指标解释

节能减排各项主要指标解释

节能减排各项主要指标解释(一)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指标。

1.能源消耗总量。

能源消费总量是指在统计报告期内企业实际消费能源的能量总量。

能源消费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一次性直接消费,又称终端消费;另一种是加工转换消费,又称中间消费。

终端消费是对中间消费而言,是指能源不用于中间加工转换,而是直接投入到各种加热、动力等设备,用于生产和非生产活动的消费。

中间消费是指能源加工、转换企业(或车间)生产二次能源产品所消费的能源数量。

“能源消费总量”计算公式如下: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折标准煤之和-回收利用能源折标准煤之和+能源损失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中间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折标准煤之和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可参见附件1。

能源消费总量具体包括:①用于生产本企业的产品、工业性作业和其他生产性活动所消费的能源;②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试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消费的能源;③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修理、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消费的能源;④用于劳动保护及其他非生产消费的能源;⑤生产交通运输工具的企业(如造船厂、汽车制造厂),向成品轮船、汽车中添加动力用油,应算作企业的能源消费,不作为工业生产消费,应作为非工业生产消费和交通运输工具消费。

不包括以下各项:①由仓库发到车间,但报告期最后一天并未消费,这部分能源应在办理假退料手续后计入库存量,不能以拨代消;②回收的余热、余气不作为能源消费量统计;③拨到外单位,委托外单位加工用的能源;④调出本单位或借给外单位的能源。

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在统计报告期内工业生产用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后进行汇总,并扣除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折标准煤的汇总量。

有能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在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应扣除这部分回收利用的能源。

计算公式如下: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用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之和-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折标准煤之和-回收利用能源折标准煤之和公式中的“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主要包括火力发电、对外供热、洗煤生产、炼焦生产、石油炼油生产、煤气生产、煤制品加工产出的能源,不包括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电以及自产自用的热力。

节能减排的计算方法

节能减排的计算方法

节能减排的计算方法根据专家统计:每节约1度(千瓦时)电,就相应节约了0.4千克标准煤,同时减少污染排放0.272千克碳粉尘、0.997千克二氧化碳(CO2)、0.03千克二氧化硫(SO2)、0.015千克氮氧化物(NOX)。

为此可以推算出以下公式计算:节约1度电=减排0.997千克“二氧化碳”=减排0.272千克“碳”节约1千克标准煤=减排2.493千克“二氧化碳”=减排0.68千克“碳”节约1千克原煤=减排1.781千克“二氧化碳”=减排0.486千克“碳”(说明:以上电的折标煤按等价值,即系数为1度电=0.4千克标准煤,而1千克原煤=0.7143千克标准煤)根据相关资料报道,CO2(二氧化碳)的碳(C)排放系数(t/tce)(吨/吨标煤)中,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推荐值为0.67、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参考值为0.68、美国能源部能源信息署参考值为0.69,与以上的推算值(0.68)基本相当。

应该说,该系数与火电厂的发电煤耗息息相关,发电煤耗降低、排放系数自然也有所降低。

用同样方法,也可以推算出节能所减排的碳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系数。

各种能源与标准煤的参考折标系数名称参考折标系数(吨标煤)原煤(吨)0.7143洗精煤(吨)0.9000其他洗煤(吨)0.2850型煤(吨)0.6000焦碳(吨)0.9714其他焦化产品(吨)1.3000焦炉煤气(万立方米)6.1430高炉煤气(万立方米)1.2860其他煤气(万立方米)3.5701天然气(万立方米)12.1430原油(吨)1.4286汽油(吨) 1.4714煤油(吨)1.4714柴油(吨)1.4571燃料油(吨)1.4286液化石油气(吨)1.7143炼厂干气(吨)1.5714其他石油制品(吨)1.2000热力(百万千焦)0.0341电力(万千瓦时)4.0400。

节能减排相关各行业指标

节能减排相关各行业指标

节能减排相关各行业指标一、石油石化企业【万元产值新水用量】(吨/万元)=工业新水用量(吨)/工业总产值(万元)分子项:工业耗用新水量指工业报告期内用新鲜水量,即直接取自“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及其他外购水及水产品的数量。

分母项:以货币表现的工业在一定时期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的工业产品总量,它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

它包括:在本企业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规定不需要包装的产品除外)的成品的价值,工业性作品价值,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初差额价值。

【万元增加值新水用量】(吨/万元)=工业新水用量(吨)/工业增加值(万元)分子项:工业耗用新水量指工业报告期内用新鲜水量,即直接取自“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及其他外购水及水产品的数量。

分母项:工业行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工业废水排放量】指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

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二、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企业净耗能源量(吨标准煤)/粗钢合格产出量(吨)分子项:企业净耗能源量是指报告期内钢铁工业生产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及其辅助生产系统、直接为钢铁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不包括非钢铁工业生产消耗的能源量和外销能源量。

企业净耗能源量=企业购入能源量+期初库存量-期末库存量-非钢铁工业生产消耗的能源量-外销能源量钢铁工业生产指铁、铬、锰等黑色金属矿物的采选、人造块矿、铁合金冶炼、炼铁、炼钢、钢加工、钢丝及其制品、焦炭、耐火材料制品、炭素制品和为钢铁工业生产服务的运输、机修、动力等生产。

在这些之外的生产活动为非钢铁工业生产。

企业外销能源量是指企业向外销售的购入能源、企业生产的二次能源、下脚燃料及余热等。

节能减排主要指标解释

节能减排主要指标解释

主要指标解释(一)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指标。

1.能源消耗总量。

能源消费总量是指在统计报告期内企业实际消费能源的能量总量。

能源消费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一次性直接消费,又称终端消费;另一种是加工转换消费,又称中间消费。

终端消费是对中间消费而言,是指能源不用于中间加工转换,而是直接投入到各种加热、动力等设备,用于生产和非生产活动的消费。

中间消费是指能源加工、转换企业(或车间)生产二次能源产品所消费的能源数量。

“能源消费总量”计算公式如下: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折标准煤之和-回收利用能源折标准煤之和+能源损失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中间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折标准煤之和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可参见附件1。

能源消费总量具体包括:于生产本企业的产品、工业性作业和其他生产性活动所消费的能源;②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试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消费的能源;③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修理、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消费的能源;④用于劳动保护及其他非生产消费的能源;⑤生产交通运输工具的企业(如造船厂、汽车制造厂),向成品轮船、汽车中添加动力用油,应算作企业的能源消费,不作为工业生产消费,应作为非工业生产消费和交通运输工具消费。

不包括以下各项:①由仓库发到车间,但报告期最后一天并未消费,这部分能源应在办理假退料手续后计入库存量,不能以拨代消;②回收的余热、余气不作为能源消费量统计;③拨到外单位,委托外单位加工用的能源;④调出本单位或借给外单位的能源。

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在统计报告期内工业生产用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后进行汇总,并扣除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折标准煤的汇总量。

有能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在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应扣除这部分回收利用的能源。

计算公式如下: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用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之和-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折标准煤之和-回收利用能源折标准煤之和公式中的“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主要包括火力发电、对外供热、洗煤生产、炼焦生产、石油炼油生产、煤气生产、煤制品加工产出的能源,不包括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电以及自产自用的热力。

节能减排指标核算方法

节能减排指标核算方法

节能减排指标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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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是指统计报告期内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与
期内工业总产值的比值,计算公式为: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煤)/总产值(万元)既有工业企业、又有非工业单位的,对工业与非工业的万元产值能耗应分别核算二、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吨标煤/万元)=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煤)/增加值(万元)原则上,工业企业按照“生产法”计算增加值。

生产法计算公式: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应交增值税)-中间
投入(数据取自各企业财务报表)。

既有工业企业、又有非工业单位的,对工业和非工业的万元增加
值综合能耗指标应分别核算。

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指生产1 吨产品所综合消耗的热能,包括煤、油、焦、汽、电、煤气、柴油、新水、循环水等消耗。

各种产品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计算方法按照相关规定,其中有色金属产品的单位综合能耗计算方法执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指标体系》规定。

四、SO2、COD 排放量。

节能减排指标计算口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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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口径1、万元产值能耗,是指企业每万元产值所消耗的能源量(吨标准煤)。

(在规划中总产值均按现价计算,主要能源折算标准煤参考系数见17) 计算公式:2、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是指企业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消耗的能源量(吨标准煤)。

计算公式:3、万元产值取水量,是指企业每万元产值所消耗的新鲜水量(吨)。

4、万元增加值取水量,是指企业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消耗的新鲜水(吨)。

5、工业总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吨标煤) =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工业总产值(现行价格、新规定)指根据修订后的本年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的计算原则,按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算的工业总产值。

凡自备原材料,不论其生产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计算总产值;凡来料加工,一律按加工费计算总产值;凡会计产品成本核算时计算了成本的差额价值,总产值中就应包括,否则,不包括;按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6、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

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二是“分配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制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

“生产法”是目前绝大多数工业企业最常用的方法。

公司规划中均按“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

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7、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是一种常用的评价水体污染程度的综合性指标。

它反映了水体受到还原性物质污染的程度。

COD越高,污染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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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口径
1、万元产值能耗,是指企业每万元产值所消耗的能源量(吨标准煤)。

(在规划中总产值均按现价计算,主要能源折算标准煤参考系数见17) 计算公式:
2、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是指企业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消耗的能源量(吨标准煤)。

计算公式:
3、万元产值取水量,是指企业每万元产值所消耗的新鲜水量(吨)。

4、万元增加值取水量,是指企业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消耗的新鲜水(吨)。

5、工业总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吨标煤) =
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工业总产值(现行价格、新规定)指根据修订后的本年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的计算原则,按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算的工业总产值。

凡自备原材料,不论其生产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计算总产值;凡来料加工,一律按加工费计算总产值;凡会计产品成本核算时计算了成本的差额价值,总产值中就应包括,否则,不包括;按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6、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

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二是“分配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制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

“生产法”是目前绝大多数工业企业最常用的方法。

公司规划中均按“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

计算公式:
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7、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是一种常用的评价水体污染程度的综合性指标。

它反映了水体受到还原性物质污染的程度。

COD越高,污染越严重。

由于公司各企业没有COD浓度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因此统一按照国家一级排放标准60毫克/升浓度计量。

由于酒店企业没有废水排放计量装置,因此统一按照(新鲜水用量的85%-循环利用水量-污水处理水量)计算废水排放量。

计算公式:
COD排放量(吨)=60毫克/升×废水排放量(万吨)/100
8、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确定的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的排放量。

计算公式: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万吨)= SO2排放量(万吨)
+ COD排放量(吨)/10000
9、万元营业额能耗,是指企业每万元的营业收入所消耗的折合能源量(吨标准煤),是考核酒店等商业企业能源消耗的主要指标之一。

10、万元营业额用水量,是指企业每万元的营业收入所消耗的新鲜水量(吨)。

11、万元营业额电耗, 是指企业每万元的营业收入所消耗的电能(千瓦时),是考核酒店等商业企业能源消耗的主要指标之一。

12、新鲜水用量,是指新鲜水的取用量,不包含水处理循环利用和中水利用的水量。

13、吨氨综合能耗,又称为合成氨综合能耗,是指合成氨工艺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折算为标准煤之和与报告期合成氨产量(以下简称合成氨产量)之比。

计算公式:
合成氨综合能耗(公斤标煤/吨氨)=[报告期合成氨工艺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公斤标煤)-输出能源量(公斤标煤)]÷合成氨产量(吨)
14、发电综合水耗,是指发电企业生产一千瓦时电量所需耗用的新鲜水量(千克/千瓦时)。

计算公式:
15、综合厂用电率,是指发电企业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的总和占总发电量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Array综合厂用电率(%)
16、综合标煤耗,是指在秸秆发电和垃圾发电企业生产一千瓦时电能所需消耗的标准煤的量,其中标准煤的量特指燃烧
中投入的原煤或燃油按热值转换成标煤的克数;电力指发电
量,含综合厂用电量和上网电量。

计算公式:
17、主要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参考系数
发电量折标煤用3.27
用电量(万元产值能耗)折标煤用1.229
一度电折合1克二氧化碳(1万KW折合10吨二氧化碳)
节水29.4吨/万千瓦时
二氧化硫0.045吨/万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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