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锁保护系统SOP
公司仪表专业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公司仪表专业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1. 联锁保护系统根据其重要性,实行分级管理。
2. 联锁保护系统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联锁方式等)、解除或取消时,必须办理手续。
解除联锁保护系统时应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及整改方案等。
3. 执行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临时/长期解除、取消等作业时,应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作业(工作)票,注明该作业的依据、作业执行人/监护人、执行作业内容、作业时间等。
4 新装置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长期解除的联锁保护系统恢复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确认。
对联锁回路的确认,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加,检查确认后,应填写联锁回路确认单(表)。
5. 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线路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应随装置停车检修进行检修、校准、标定。
新更换的元件、仪表、设备必须经过检验、标定之后方可装入系统。
联锁保护系统检修后必须进行联校。
6. 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7. 为杜绝误操作,在进行解除或恢复联锁回路的作业时,必须实行监护操作。
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处理后,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载并签字确认。
8. 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盘后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
9. 凡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10. 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配件。
11. 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SHS 07007-2004《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
公司仪表专业生产管理制度本制度涵盖生产值班、仪表巡回检查、生产加班、生产抢修等内容。
第一章生产值班第一条: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仪表长周期运行;第二条:分公司实行的值班形式1.按月轮班:指人员固定,三班轮值,每月一轮,负责各班组当月的全部夜班和休息日的白班。
2.白班轮班:指除班长、付班长(兼安全员)和月轮班人员之外的允许值班人员,负责各班非休息日的白班。
集中值班:指特定时间内值班地点、人员集中在分公司的值班,负责分公司范围内仪表值班工作。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模版(2篇)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装置的安全运行,保证工艺过程不发生事故和事故扩大的风险,确保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是指通过对关键设备和工艺参数的监测和控制,实现对化工装置运行过程进行保护的一种控制系统。
第三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主要包括制定规章制度、设定标准和规范、完善管理流程和程序、加强培训和考核等方面。
第五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责任划分为装置管理人员、设备运行人员和技术人员等多个层级。
第六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应与装置安全管理体系相衔接,实现全面协同。
第二章规章制度第七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联锁保护系统管理手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等。
第八条联锁保护系统管理手册是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基本依据,应明确系统的管理责任、权限和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和维护规定。
第九条操作规程是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操作的具体规定,应明确操作程序、安全要求和应急处理流程,保证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技术规范是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技术要求和标准的详细规定,包括硬件规范、软件规范和通信规范等。
第十一条联锁保护系统管理手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应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与装置运行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第三章标准和规范第十二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应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应遵循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充分考虑装置的特点、工艺流程和设备要求。
第十四条联锁保护系统的硬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包括电气设备标准、安全防护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等。
第十五条联锁保护系统的软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包括控制软件开发规范、安全评估标准和通信协议等。
第十六条联锁保护系统的通信应符合相应的通信标准和协议,确保系统与其他设备和系统之间的正常通信和数据传输。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三十五、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生产中,为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减少事故、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而设置的联锁保护系统。
第三条编写依据:1、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SHJ18-90)2、《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T 50770-20133、化工设计标准《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T200511-2000)第四条联锁保护系统供电应符合:HG/T20509-2000《仪表供电设计规定》HG/T20513-2000《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SH-T 3082-2003《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第五条联锁保护系统供气应符合:SH 3020-2001《石油化工仪表供气设计规定》HG/T20510-2000《仪表供气设计规定》第六条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04)要求进行。
第二节联锁保护系统的要求与功能概述第七条联锁保护系统是按装置的工艺过程要求和设备要求,使相应的执行机构动作,或自动启动备用系统,或实现安全停车。
1、联锁保护系统既能保护装置和设备的正常开、停、运转,又能在工艺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按规定的程序保证安全生产,实现紧急操作(切断或排放)、安全停车、紧急停车或自动投入备用系统。
2、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装置通常由电气、电子设备组成。
以下简称联锁保护装置。
3、对于非仪表专业的执行器(机构),联锁保护系统则以改变接点状态提供电信号,或改变电磁阀状态提供气、液信号或改变电磁铁状态提供位移或机械力。
第八条联锁保护装置、检测元件、执行机构、逻辑运算器原则上独立设置。
第九条工艺参数的检测元件常按“三取二”联锁方案配置(实际以设计院设计为准)。
第十条联锁保护系统设置有手动复位开关,当联锁动作后,必须进行手动复位才能重新投运,有时复位开关还设置在现场或执行器上。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装置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并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对人员和环境的伤害,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企事业单位。
该系统可以包括硬件设备、软件程序、故障监控、自动控制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的任务是规范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管理、运行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可靠、安全。
第二章联锁保护系统的组成第四条联锁保护系统由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组成。
1. 硬件设备:包括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
2. 软件系统:包括控制程序、监控程序、故障处理程序等。
第五条联锁保护系统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其稳定、可靠、安全。
第三章系统管理第六条管理者应建立和完善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管理者应明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责任,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八条管理者应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
第九条管理者应建立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记录,记录系统运行状态、故障情况和处理结果等内容。
第十条管理者应建立联锁保护系统的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日常操作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正确操作联锁保护系统,禁止擅自改变系统参数和设置。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应定期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功能测试和检查,确保其工作正常。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及时处理系统的故障和异常,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和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章事故处置第十四条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联锁保护系统的紧急停机程序,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十五条发生事故后,应及时进行联锁保护系统的检修和修复,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
第六章培训和演练第十六条管理者应组织操作人员进行联锁保护系统的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悉系统的操作和工作原理。
第十七条管理者应定期组织联锁保护系统的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事故处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1 基本要求内容界定1.1 术语和定义1.1.1 SIS (Safety Instrumented System ):安全仪表系统。
1.1.2 DCS(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集散控制系统。
1.1.3 PLC (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 ):可编程控制器。
1.1.4 CCS (Compressor Control System): 压缩机控制系统。
1.1.5 联锁保护系统(简称联锁)是指既能保护装置和设备的正常开、停、运转,又能在工艺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按规定的程序保证安全生产,实现联锁报警、紧急操作(切断或排放)、安全停车、紧急停车或自动投入备机的系统,使生产过程转为安全状态。
一般由测量仪表、控制单元(逻辑运算器)及相关软件、执行单元等组成,包括SIS、DCS、PLC、CCS等实现安全仪表功能的仪表系统。
安全仪表功能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当操作变量超过预设定的限值时,为防止或减少危险事件发生,使生产过程自动转移到安全状态的功能。
1.1.6 联锁按类别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按等级分成A类联锁和B类联锁。
1.1.6.1 设备联锁是指用于保护转动设备的联锁,主要包括转动设备本体振动、位移、转速、轴承温度及润滑油系统压力、液位和干气密封压力、流量等联锁。
1.1.6.2 工艺联锁是指除设备联锁以外的其他联锁。
1.1.6.3 A类联锁是指对工艺生产有重大影响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保护系统。
1.1.6.4 B类联锁是指除A类联锁以外的其他联锁保护系统。
1.1.6.5 自启动联锁是指某些工艺参数、设备参数达到预先设定值时,能使备机自动启动的联锁。
1.1.7 联锁变更是指联锁的修改、长期解除(恢复)、临时解除(恢复)、取消、新增等。
1.1.7.1 修改是指因工艺和设备等原因需要对联锁保护硬件、软件部分进行的变更过程,包括设定值、联锁条件、联锁程序、联锁回路修改和变动等。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1. 总则1.1.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联锁保护系统也称为紧急停车系统(ESD:EmergencyShutdown)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如果过程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时也可以手动)地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1.3. 联锁保护系统包括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设备损坏的联锁保护系统(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尤其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机组联锁保护系统)。
1.4.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加强专业技术管理,保持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完好状况,保证安全生产,减少非计划停工,避免重大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2. 机构与职责2.1. 公司各部设备管理是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2.1.1. 依据联锁保护系统作业票进行作业。
负责本区域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档案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
2.1.2. 负责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1.3. 负责A级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考核;第 2 页共 10 页2.1.4. 负责组织因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装置停工事故的调查;2.1.5. 负责大型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2.2. 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参与事故调查;2.3. 生产装置要建立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台帐,掌握其运行情况。
3. 联锁保护系统的分级3.1. 联锁保护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分A级联锁保护系统、B级联锁保护系统。
A级联锁保护系统为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重点机组用联锁保护系统,A级联锁保护系统以外的为B级。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1 总则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1.2联锁保护系统也称为紧急停车系统(ESD:Emergency Shutdown)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如果过程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时也可以手动)地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1.3联锁保护系统包括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设备损坏的联锁保护系统(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尤其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机组联锁保护系统)。
1.4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加强专业技术管理,保持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完好状况,保证安全生产,减少非计划停工,避免重大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2 机构与职责2.1公司设备动力部是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2.1.1负责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1.2负责A级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考核;2.1.3负责组织因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装置停工事故的调查;2.1.2负责大型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2.1.5负责建立A 级联锁保护系统档案。
2.2 生产技术岗位负责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参与事故调查;2.3生产装置要建立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台帐,掌握其运行情况。
2.4 仪表运行装置是联锁保护系统的执行单位,依据联锁保护系统作业票进行作业。
负责本厂各装置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档案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
3 联锁保护系统的分级3.1联锁保护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分A级联锁保护系统、B级联锁保护系统。
A 级联锁保护系统为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重点机组用联锁保护系统,A级联锁保护系统以外的为B级。
4 联锁保护系统的前期管理4.1联锁保护系统的前期管理是指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
自控联锁保护管理制度

自控联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装置安全平稳运行,加强装置设备自动化联锁保护(以下简称联锁)管理,使装置在受控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联锁系统所属的生产装置。
第三条联锁的分类及定义1、根据联锁的目的将联锁分为一级联锁和二级联锁。
以安全控制为目的自控系统统称为一级保护联锁,除一级联锁以外的工艺操作自控系统统称为二级保护联锁。
第四条联锁管理1、一级联锁的增设、解除、设定值的调整,由需求部门或职能人员提出申请,提出部门主管、安全部门主管、设备部门主管审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设备部电仪人员落实实施。
2、二级联锁的增设、解除、设定值的调整,由生产车间班组长提出申请,车间工艺、生产主管审核报生产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工程设备部电仪人员落实实施。
3、工程设备部电仪组人员每月对联锁增设、解除、设定值调整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每月5日前将汇总表报生产主管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
4、联锁的设定值的校验,在每个检修周期由工程设备部电、仪班组人员进行校核、试验一次。
装置开车时由生产部门组织联锁的确认,设备部电、仪班组协助完成,并将其校核结果报生产主管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
5、为确保装置的本质安全,联锁系统应该100%投用,即正常生产情况下联锁投用率为100%。
凡因备品配件、设备及工艺原因引起的难以投用的联锁保护装置,生产与设备主管部门应尽快解决。
6、因控制仪器仪表出现故障或进行校验,需解除、投用联锁,由仪器仪表所在车间提出申请,并做好生产、工艺安全相关措施后按所属联锁登记审批程序审批后由电仪人员进行落实实施。
第五条特殊情况下联锁解除程序1、紧急情况下解除联锁,由需解除联锁的岗位人员提出,报生产车间主任(或当班大班长),由车间主任(或当班大班长)落实做好生产、工艺安全相关措施后,报告相关领导准许后立即执彳丁,解除后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或正常后立即恢复,并在生产交接班记录卡上做好备注记录。
2、特殊情况下,生产部领导可下达指令命令解除某一联锁,但事后有关联锁所属车间或部门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模板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1.1 为了保障公司化工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作业的连续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1.2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并以确保安全、提高效率、实现节省资源为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3.1 化工装置:指公司内全部涉及化学物质反应、制造、处理等工艺的设备和设施。
3.2 联锁保护系统:指化工装置中用于监控和掌控装置运行状态、实现自动掌控、保障装置安全的系统。
第二章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第四条系统设置4.1 系统设置应充分考虑装置运行的特点和安全要求。
依据装置工艺和安全风险分析,合理设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4.2 系统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确保联锁保护系统与装置正常运行紧密结合,能够及时检测和响应装置运行状态的变动。
•供应可靠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程序,确保系统正常工作,并能自动进行故障检测和自检。
•配备完善的人机界面,方便操作人员进行参数设置、故障排查和系统监控。
4.3 系统设置需要经过技术部门审批,并在施工或改造前依据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测试和验证。
第五条参数设置5.1 参数设置是联锁保护系统的核心部分,关系到装置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2 参数设置应依据装置的工艺要求和操作经验,合理设定各个参数的阈值和触发条件,确保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并响应异常情况。
5.3 参数设置需要经过技术部门批准,并经过实际生产运行验证后方可确定。
第六条操作人员培训6.1 操作人员是联锁保护系统的紧要保证,应具备肯定的技术、操作和安全知识。
6.2 公司应开展定期的操作人员培训,包含但不限于联锁保护系统的使用方法、操作规程、系统故障排查和应急处理等内容。
6.3 操作人员应通过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从事联锁保护系统的操作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日常维护和检查7.1 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维护应做到定期检查及时修复和记录。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修订)

SIS系统管理条例仪表车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设备的安全水平,确保各种安全联锁保护功能可靠有效,避免因保护功能失效而导致的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发生,规范公司ESD系统及联锁保护装置、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程序,明确保护、联锁和报警定值的审批程序,加强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管理,使ESD系统及联锁保护装置在关键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加强设备联锁保护装置的管理,确保大型机组(主风机、气压机、空压机等)、联锁装置在受控状态下安全运行,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各装置的ESD/SIS、PLC紧急停车系统和设备联锁保护装置管理。
第三条相关文件本制度依据中石油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SHJ 18-90)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计技术中心站标准《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SHB-Z06-1999化工设计标准《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CD50A17-84)第四条联锁级别分类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独立的回路分成A、B两类。
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一)一级: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仪表联锁回路;(SIS系统、ESD系统)(二)二级: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一级联锁的联锁回路;(PLC系统)(三)三级: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二级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除A类以外的、只用于报警的联锁、手操器等为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
我公司的联锁级别为A类(三级)和B类联锁第二章:联锁保护系统的要求与功能第五条联锁保护系统是按装置的工艺过程要求和设备要求,使相应的执行机构动作,或自动启动备用系统,或实现安全停车。
第六条联锁保护系统既能保护装置和设备的正常开、停、运转,又能在工艺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按规定的程序保证安全生产,实现紧急操作(切断或排放)、安全停车、紧急停车或自动投入备用系统。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山西兰花科创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件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各类安全联锁保护装置。
第3条本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及独立的回路分为A、B两类1、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1)A1类: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联锁回路;2)A2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A1级联锁的联锁回路;3)A3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A2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2、除A类以外的、用于报警的联锁回路为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4条总工程师负责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最终审批。
第5条公司设备科为公司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设备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建立安全联锁管理台账,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工作。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正常运行,保护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用于控制、保护设备或系统,在预定条件下根据一定程序使设备或系统按一定顺序、时序连锁动作,从而达到安全保护的措施。
第三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适用于所有需要联锁保护的设备或系统。
第四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和维护一个完善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体系,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原则是科学性、合法性、严谨性、公正性、可行性和适用性。
第二章管理组织第六条公司设立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和修订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和标准,组织实施;(二)负责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体系的建设、执行和改进,并进行监督检查;(三)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巡检、维修保养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四)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五)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六)其他与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公司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管理和运维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应当配合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
第十条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重视,支持和推动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和调试第十一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并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验收确认。
第十二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由专业施工队伍完成,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作业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调试工作包括:(一)联锁逻辑的编程和测试;(二)各种设备和系统的连接测试;(三)联锁保护条件的测试;(四)部分装置和系统的连锁动作的模拟测试;(五)运行试验和保护动作测试。
安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格式规范)

安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联锁系统管理,依据《信号报警、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范》(HG/T20511-2000),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联锁系统(SIS: Safety Interlocking System)也称为紧急停车系统(ESD:Emergency Shutdown)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如果过程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时也可以手动)地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安全联锁系统包括石油、化工、化纤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设备损坏的安全联锁系统(生产工艺安全联锁系统);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尤其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转的安全联锁系统(机组安全联锁系统)。
第三条安全联锁系统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加强专业技术管理,保持安全联锁系统设备的完好状况,保证安全生产,减少非计划停工,避免重大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部门职责:公司设备管理部是安全联锁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1、负责制定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各生产装置执行情况;2、负责安全联锁系统的检查考核;3、负责组织因安全联锁系统故障造成装置停工事故的调查;4、负责组织建立安全联锁系统档案。
第五条公司分管设备的领导是本单位安全联锁系统的负责人。
各部门职责:1、技术研发部、设备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负责生产工艺安全联锁系统的摘除、停用、变更审批,参与事故调查;生产车间要建立工艺安全联锁系统台帐,掌握其运行情况;2、设备管理部负责安全联锁系统管理,负责安全联锁系统的检查考核。
负责组织由于安全联锁系统故障造成设备停机和装置停工的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并建立安全联锁系统档案。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仪修班是安全联锁系统的实施单位,依据安全联锁系统作业票进行作业。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5篇)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山西兰花科创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件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各类安全联锁保护装置。
第3条本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及独立的回路分为A、B两类1、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1)A1类: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联锁回路;2)A2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A1级联锁的联锁回路;3)A3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A2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2、除A类以外的、用于报警的联锁回路为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4条总工程师负责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最终审批。
第5条公司设备科为公司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设备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建立安全联锁管理台账,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工作。
第6条生产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工艺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及涉及长期解除联锁的工艺操作法的修订。
第7条生产科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和电气、仪控车间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A、B类联锁系统清单,再会同设备科、安全科审核会签,最后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发布实施,并按本单位的受控文件管理,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生产科要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生产车间。
第8条安全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监督各岗位自动化联锁装置的安全运行情况;负责联锁解除/恢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解除/恢复联锁的作业票证管理。
第9条各生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正确使用,及时反映安全联锁的运行情况;建立联锁管理台帐以及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申请;制定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是指利用电气、机械等方式设计和安装的一系列设备和措施,用于保护和控制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在正常和突发状况下的安全。
本单位所有涉及到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和区域都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事业,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本制度,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支持。
第五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要求必须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制定和完善。
第二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第六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其设计和安装的使用要求,严禁擅自修改、拆除、绕过或者停用设备。
第七条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并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第八条每次使用设备之前必须进行设备的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状态正常并能正常工作。
第九条设备的维护必须按照设备的维护保养手册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及时清洁和更换设备部件。
第十条设备的维修必须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过程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维修手册进行,并做好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和维修结果等。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故障的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标识,及时报告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经过维修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三章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第十三条根据实际需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方法。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必须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前必须切断电源和关闭设备的联锁装置,确保设备在无人操作的情况下不能启动。
联锁保护系统SOP

1.目的为加强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的操作、维护、检修管理,确保生产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2.政策我公司联锁保护的操作、维护、检修依照此规程进行。
3.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我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的操作、维护及检修管理,其他型号的气体检测亦可参考使用。
4.定义仪表联锁:利用接触器辅助触点、继电器触点、复合按钮等.在各种控制环节线路之间相互锁住对方电路的方法。
5.参考文献化工集团公司自动控制设计技术中心站《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SHB—z 06—1999)、化工设计标准《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cD50A17—84)、《计算机软件管理》(SNWZH 3.1)、《设备检修管理办法》(FD-GMM-0004)、《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办法》(FD-GMM-0005)6.职责6.1生产部及使用单位6.1.1使用单位负责按此规程及相关规定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正确的操作和维护并对工程维修部的检修质量和检修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6.1.2生产部6.1.2.1负责对使用单位的操作和维护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6.1.2.2负责对工程维修部的检修质量和检修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6.2工程维修部6.2.1负责依据此规程及相关技术文件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正确的检修并对使用单位的操作和维护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6.2.2负责对修订本规程的意见征集和对本规程进行修订工作。
6.3其它部门负责对工程维修部、生产部对本规程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7.程序7.1安全注意事项7.1.1维护必须有两人以上作业;7.1.2对可能导致工艺参数波动的作业,必须事先取得工艺人员的认可;7.1.3不规范、不合格的零配件不准使用。
7.2操作联锁保护系统的要求与功能概述(1)联锁保护系统是按装置的工艺过程要求和设备要求,使相应的执行机构动作,或自动启动备用系统,或实现安全停车。
①联锁保护系统既能保护装置和设备的正常开、停、运转,又能在工艺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按规定的程序保证安全生产,实现紧急操作(切断或排放)、安全停车、紧急停车或自动投人备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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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WZH三级政策/程序Level III Policy/Procedure联锁保护系统规程Interlock Protection SystemMaintenance Procedure编号Code:FD-EP.C-0007版次Version:3.0分发号Distribution Code:生效日期Effective Date:页码Page:1 /23角色Role 职务Title签名Signature日期Date编写Originator仪表工程师Instrument Engineer审核Reviewer文控专员Document Coordinator仪表主管Instrument Lead工程维修部经理M&E. ManagerEHS部经理EHS Dept. Manager总工程师Chief Engineer批准Approval生产总监Production Director质量经理Quality ManagerSNWZH三级政策/程序Level III Policy/Procedure联锁保护系统规程Interlock Protection SystemMaintenance Procedure编号Code:FD-EP.C-0007版次Version:3.0页码Page:2/12版次Version 日期Date修订原因Causes for revising修订页数RevisingPages0.02012.1.12SNWZH新3级程序。
New level III procedure of SNWZH.N.A.1.02012.6.20F-FD-EP.C-0007-1《铪窑系统联锁检查表》F-FD-EP.C-0007-2《铪沉淀罐联锁检查表》F-FD-EP.C-0007-3《锆窑系统联锁检查表》F-FD-EP.C-0007-4《氨转换系统联锁检查表》F-FD-EP.C-0007-5《锆萃取柱联锁检查表》F-FD-EP.C-0007-6《铪萃取柱联锁检查表》F-FD-EP.C-0007-7《FeCl3萃取柱联锁检查表》F-FD-EP.C-0007-8《RTO热氧化炉系统联锁检查表》F-FD-EP.C-0007-9《联锁变更申请单》F-FD-EP.C-0007-10《临时解除联锁申请单》F-FD-EP.C-0007-11《氯化炉顶部氮气压力高联锁检查表》F-FD-EP.C-0007-12《氯化车间急停》11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2.03.02014.10.141、把1.0版本中的设备部修改为工程维修部2、修改1.0版本中7.4.12.3的内容为:仪表运行后,由该车间的工艺工程师签收全部11SNWZH三级政策/程序Level III Policy/Procedure联锁保护系统规程Interlock Protection SystemMaintenance Procedure编号Code:FD-EP.C-0007版次Version:3.0页码Page:3/121.目的为加强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的操作、维护、检修管理,确保生产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2.政策我公司联锁保护的操作、维护、检修依照此规程进行。
3.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我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的操作、维护及检修管理,其他型号的气体检测亦可参考使用。
4.定义仪表联锁:利用接触器辅助触点、继电器触点、复合按钮等.在各种控制环节线路之间相互锁住对方电路的方法。
5.参考文献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SHJ 18—90)、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自动控制设计技术中心站《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SHB—z 06—1999)、化工设计标准《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cD50A17—84)、《计算机软件管理》(SNWZH 3.1)、《设备检修管理办法》(FD-GMM-0004)、《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办法》(FD-GMM-0005)6.职责6.1生产部及使用单位6.1.1使用单位负责按此规程及相关规定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正确的操作和维护并对工程维修部的检修质量和检修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SNWZH三级政策/程序Level III Policy/Procedure联锁保护系统规程Interlock Protection SystemMaintenance Procedure编号Code:FD-EP.C-0007版次Version:3.0页码Page:4/126.1.2生产部6.1.2.1负责对使用单位的操作和维护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6.1.2.2负责对工程维修部的检修质量和检修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6.2工程维修部6.2.1负责依据此规程及相关技术文件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正确的检修并对使用单位的操作和维护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6.2.2负责对修订本规程的意见征集和对本规程进行修订工作。
6.3其它部门负责对工程维修部、生产部对本规程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7.程序7.1安全注意事项7.1.1维护必须有两人以上作业;7.1.2对可能导致工艺参数波动的作业,必须事先取得工艺人员的认可;7.1.3不规范、不合格的零配件不准使用。
7.2操作7.2.1操作前准备7.2.1.1联锁保护系统的要求与功能概述(1)联锁保护系统是按装置的工艺过程要求和设备要求,使相应的执行机构动作,或自动启动备用系统,或实现安全停车。
①联锁保护系统既能保护装置和设备的正常开、停、运转,又能在工艺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按规定的程序保证安全生产,实现紧急操作(切断或排放)、安全停车、紧急停车或自动投人备用系统。
②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装置通常由电气、电子设备组成。
以下简称联锁保护装置。
③对于非仪表专业的执行器(机构),联锁保护系统则以改变接点状态提供电信号,或改变电磁阀状态提供气、液信号或改变电SNWZH三级政策/程序Level III Policy/Procedure联锁保护系统规程Interlock Protection SystemMaintenance Procedure编号Code:FD-EP.C-0007版次Version:3.0页码Page:5/12磁铁状态提供位移或机械力。
(2)联锁保护装置原则上独立设置,检测元件、执行机构、逻辑运算器原则上也独立设置。
(3)关键工艺参数的检测元件常按“三取二”联锁方案配置。
(4)联锁保护系统设置有手动复位开关,当联锁动作后,必须进行手动复位才能重新投运,有时复位开关还设置在现场或执行器上。
①重要的执行机构具有安全措施,一旦能源中断,使执行机构趋向并进入的最终(或所处)位置能确保工艺过程和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②紧急停车的联锁保护系统具有手动停车功能,以确保在出现操作事故、设备事故、联锁失灵的异常状态时实现紧急停车。
此手动紧急停车开关(按钮)是配有护罩的。
(5)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时,同时伴有声光报警。
①重要的工艺参数,在联锁设定值前常设有报警点,以预告工艺引起重视。
②联锁报警常与其他工艺变量共用信号报警系统,因此也能进行消声、确认和试验。
(6)部分联锁保护系统设有投入/解除开关(或钥匙型转换开关)。
解除位置时,联锁保护系统则失去保护功能,并设有明显标志显示其状态,系统应有相应记录;联锁保护系统中部分重要联锁参数通常还设有旁路开关,并设有明显标志显示其状态,系统也应有相应记录。
(7)为生产装置或设备正常开、停、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还以运行状态显示来表明投运步骤。
(8)联锁保护系统还具有延时、缓冲、记忆、保持、选择、触发及第一原因识别等功能。
在联锁保护装置中还有信息存贮、事故打印等功能。
(9)在爆炸危险场所的联锁保护系统,按防爆要求采取合法的正压防爆、隔离防爆或本安防爆等措施,与非危险区电信号(或供电)连接,还设有合法的隔离设施。
检测元件及执行器在室外安装时,一般具有全天候的外壳和敷线保护。
SNWZH三级政策/程序Level III Policy/Procedure联锁保护系统规程Interlock Protection SystemMaintenance Procedure编号Code:FD-EP.C-0007版次Version:3.0页码Page:6/12(10)联锁保护系统常与同一区域的仪表共用电源系统,但与信号报警系统、信号灯的供电是分别设置过流保护的,并允许其有较大的过流。
联锁保护系统的供气也常与同一区域的仪表共用供气系统,但重要用气处可设有压力报警。
对于各检测元件、执行器回路的供电、供气,在最大负载时应仍能满足其正常运行(动作)对电(气)压及耗电(气)的容量要求。
7.2.1.2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1)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
资料包括施工原始资料、日常管理资料、产品说明书和指导书、变更资料、组态资料等。
(2)联锁保护系统的任何变更(包括接线改变、器件、仪表、设备改型或增删,联锁原理、程序或功能变更,设定值变更等)必须经厂有关部门会签后,由生产总监或主管总工程师批准,或按技改技措立项审批后方可实施。
应做好变更实施记录,并及时在各级资料、图纸中准确反映出来,做好存档工作。
(3)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图纸、资料以及审批手续。
(4)临时解除联锁保护,必须由生产车间主任和工艺工程师同意,办理临时解除联锁申请单(见表单F-FD-EP.C-0007-10),待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如遇紧急情况临时解除联锁保护,必须补办临时解除联锁申请单。
临时解除联锁系统,必需限期恢复,向生产部备案。
(5)长期停运或摘除联锁保护,必须通过QAOP-0006变更管理程序,相关变更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执行。
(6)仪表工处理联锁保护系统中的问题时,必须确定联锁解除的方案,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对于联锁程序进行修改、增删,还必须保证不影响当前的联锁保护装置正常运行。
对在处理问题过程中所涉及的仪表、开关、继电器、联锁程序、执行器及其附件等,必须有两人核实确认,然后按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
操作要谨慎,要有人监护,以防止误动作。
处理后,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载并签字保存。
(7)联锁保护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盘后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
仪表工在处理联锁保护系统中的问题时,如果涉及到属于操作工操作的盘前按钮、开关、现场复位等,则必须事先和工艺值班长联系好,由操作工操作按钮、开关等,使其处于SNWZH三级政策/程序Level III Policy/Procedure联锁保护系统规程Interlock Protection SystemMaintenance Procedure编号Code:FD-EP.C-0007版次Version:3.0页码Page:7/12(进入)需要的位置(状态),以配合问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