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管理
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科室设专人进行质量监测工作,监测人员应认真遵守各项监测技术操作规程,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待工作。
二、每月对清洗剂、消毒剂、洗涤用水、包装材料及监测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行业标准监测规范的要求。
三、器械、物品清洗质量监测:(一)日常监测:每日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或借助带光源的放大镜检查。
清洗后器械、器具表面应洁净、无血渍、无污渍、水垢和锈斑。
(二)定期监测:每月随机抽查3—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三)清洗消毒器质量监测:1、日常监测:每批次监测清洗消毒器的物理参数及运行情况,监测并记录每次消毒的温度和时间。
2、定期监测:每年监测清洗消毒器的主要性能参数。
3、清洗消毒器新安装、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消毒方法及改变装载方法等时,应进行清洗效果质量监测,待检测合格后,清洗消毒器方可使用。
4、每半年采用清洗效果模拟测试物监测清洗消毒器的清洗效果,当清洗物品或清洗程序发生改变时,应当采用清洗效果测试物进行清洗效果的监测。
四、每周对纯化水进行PH值监测,并记录。
五、每次对使用中的消毒液有效浓度、消毒时间等进行监测并记录,采用热力消毒方法时应每次监测A0值。
六、每季度对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进行抽检,监测结果符合行业标准监测规范的规定。
七、灭菌器质量监测:(一)采用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法。
(二)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应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监测(连续3次),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进行B-D测试并重复3次,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三)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周进行生物监测1次,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器每天进行生物监测1次。
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和方法灭菌时应进行生物监测。
(四)根据灭菌物品种类,选择具有代表性的PCD进行批量监测。
八、清洗、消毒监测结果及记录保留期限应大于或等于6个月,灭菌质量监测资料和记录保留期限应大于或等于4年。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1.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2.监测项目及频次(1)空气监测: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室、产房、口腔科、母婴同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室、静配中心、导管室、介入室、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及清洗消毒室等每季度监测一次。
(2)医务人员手、物体表面监测: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新生儿室、静配中心、导管室、介入室、口腔科、内镜诊疗及清洗消毒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室、感染性疾病科等每季度监测一次。
(3)使用不稳定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现配现用,并在每次配制后进行浓度监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4)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支气管镜等)每季度做生物监测;浸泡灭菌的内镜应每月做生物监测。
(5)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物理监测每锅做、化学监测每包做、常规生物监测做每周做,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6)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的监测:物理监测每次做、化学监测每包做、生物监测每天使用时应至少进行一次灭菌循环的生物监测。
(7)环氧乙烷灭菌的监测:物理监测每次做、化学监测每包做、生物监测每灭菌批次应进行。
(8)紫外线灯的监测:分日常监测和灯管辐照强度监测。
日常监测是指科室日常使用的监测记录,包含消毒时间、消毒地点、累计时间、灯管清洁等项目。
灯管辐照强度每半年监测一次。
(9)血液净化系统监测:透析用水、透析液细菌培养每月1次,细菌总数<100cfu/ml;内毒素检测至少每季度1次,透析用水内毒素<0.25EU/ml;透析液内毒素<0.5EU/ml;透析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每台透析机至少每年检测1次。
化学污染物至少每年测定1次,软水硬度和游离氯的检测至少每周进行1次。
(10)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消毒剂等污染有关时,应随时对其进行监测,并针对目标微生物进行检测。
3.不推荐医院常规开展灭菌物品的无菌检查,当流行病学调查怀疑医院感染事件与灭菌物品有关时,进行相应物品的无菌检查。
实验室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实验室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一、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一)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1.化学监测法(1)化学指示剂监测方法:将既能指示蒸汽温度,又能指示温度持续时间的化学指示剂放入大包和难以消毒部位的物品包中央,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指示剂,根据其颜色及性状的改变判断是否达到灭菌条件。
(2)化学指示胶带监测法:将化学指示胶带粘贴于每一待灭菌物品包外,经一个灭菌周期后,观察其颜色的改变,以指示是否经过灭菌处理。
对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应进行B-D 试验。
结果判定:检测时,所放置的指示卡/管、胶带的性状或颜色均变至规定的条件,判为灭菌合格;若其中之一未达到规定的条件,则灭菌过程不合格。
2.物理监测法应每年用温度压力检测仪检测温度、压力和时间等参数,检测仪探头放置于最难灭菌部位。
3.生物监测法生物指示物为嗜热脂肪杆菌(ATCC7953或SSIK31株)芽孢。
试验用培养基为溴甲酚紫葡萄糖蛋白胨水培养基。
检测方法:将两个嗜热脂肪杆菌芽孢菌片分别装入灭菌小纸袋内或使用自含式生物指示剂,置于标准试验包中心部位。
分别在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柜室内,排气口上方放置一个标准试验包;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柜室内,排气口上方放置一个标准测试包;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用带有指示菌的小型测试包,放于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底部。
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标准试验包,无菌取出指示菌片,投入溴甲酚紫葡萄糖蛋白胨水培养基中,经56℃培养7d(自含式生物指示物按说明书执行),观察培养基颜色变化。
同时设阴性对照和阳性对照。
结果判定:每个试验组和阴性对照组指示菌片接种的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都不变色,阳性对照组由紫色变为黄色时,判定为灭菌合格;否则灭菌不合格。
(二)干热灭菌效果监测方法1.化学监测法(1)检测方法:将既能指示温度又能指示温度持续时间的化学指示剂3~5个分别放入待灭菌的物品中,并置于灭菌器最难达到灭菌的部位。
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化学指示剂,据其颜色及性状的改变判断是否达到灭菌条件。
消毒供应室中心灭菌质量监测
消毒供应室中心灭菌质量监测消毒供应室是医院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它的主要作用是对相关物品进行消毒处理,以保证医疗环境的卫生性。
在消毒过程中,灭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
为了保证消毒中心的灭菌质量,需要进行常规的监测和评估。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消毒供应室中心灭菌质量监测。
一、灭菌质量监测的意义灭菌过程是消毒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其目的是杀灭被消毒物品上的有害微生物。
一个合格的灭菌过程应该能够让消毒物品上的微生物完全死亡,从而保证消毒的效果。
灭菌质量监测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检测消毒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在出现问题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以保证消毒的质量,从而保证医疗环境的卫生性。
二、灭菌质量监测的方法灭菌质量监测的方法有多种,下面我们将分别介绍一下。
1、物理监测物理监测主要包括温度监测和压力监测。
在常见的灭菌方法中,如蒸汽灭菌和干热灭菌等都需要控制温度和压力。
在灭菌前和灭菌过程中,需要对设备进行温度和压力的监测,并记录在相应的表格中,以备后续评估和处理。
2、化学监测化学监测主要是利用化学方法来监测灭菌剂的浓度,从而判断灭菌是否达到了要求。
常见的化学监测方法包括使用化学指示剂和使用生物指示剂。
化学指示剂是一种易于使用且经济的方法,它能够快速地告诉你灭菌是否成功。
化学指示剂一般采用颜色变化来反映灭菌的情况。
常见的化学指示剂包括热敏性印迹纸、化学指示针、化学指示条和化学指示邮票等。
生物指示剂使用活的细菌样品来监测灭菌剂的效果。
这种方法更加精确,但也更加麻烦和昂贵。
生物指示剂主要有生物监测试纸、生物监测针和生物监测孢子等。
3、微生物监测微生物监测是一种非常直观和准确的方法,它可以直接地监测灭菌剂的效果。
使用该方法时,需要将消毒过程中的样品采集出来,送往实验室进行微生物培养和检测。
常见的微生物监测方法包括空气采集、表面采样和液体采样等。
三、灭菌质量监测的注意事项1、监测的频率。
灭菌质量监测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测,达到规定次数才能证明其合格。
(消毒供应室)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目的:1.1 实行严格的监控与管理,保证灭菌安全。
二、范围:2.1 适用于供应室。
三、职责:3.1 供应室:严格执行供应室灭菌监测制度。
四、依据:4.1 根据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一部分:管理规范》制定。
4.2 根据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
4.3 根据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制定。
4.4 根据《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与操作常规》制定。
五、对第三方提供的灭菌资料必须核实和保留以下内容5.1 每次灭菌过程均应进行工艺监测,并有关键参数记录。
5.2配合院感科对医疗器械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5.3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5.4 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使用,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符合要求。
5.5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进行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5.6 生物监测不合格物品已用于病人时,临床科室应建立个案资料,详细记录病人的情况,密切观察相关的临床表现,必要时进行检查和治疗措施。
5.7 按照灭菌装载物品的种类,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生物监测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5.8每个灭菌包应进行包外化学指示胶带、包内化学指示卡监测。
每周进行一次生物培养。
灭菌质量监测资料和记录的保存期应大于3年。
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医疗机构的灭菌工作,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对医疗器械进行灭菌处理的全过程监测管理。
1.3 医疗机构应根据本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2.1 医疗机构应设立灭菌效果监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
2.2 灭菌效果监测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
2.3 监测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掌握最新的灭菌技术和监测方法。
2.4 医疗机构领导应重视灭菌效果监测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履行责任,做好监测工作。
三、灭菌效果监测流程3.1 灭菌前检查:在进行灭菌前,应对医疗器械的清洁程度进行检查,确保灭菌工作的顺利进行。
3.2 灭菌时间和温度监测:在灭菌过程中,应严格监测灭菌时间和温度,确保灭菌作业的有效性。
3.3 灭菌剂浓度监测:对灭菌剂浓度进行监测,确保其在有效范围内,保证灭菌效果。
3.4 灭菌后效果检测:对灭菌后的医疗器械进行效果检测,确保灭菌效果符合要求。
3.5 灭菌记录和报告:对灭菌效果监测的结果进行记录,形成报告,并妥善保存备查。
四、灭菌效果监测方法4.1 生物指标监测:采用生物指标监测方法,通过检测生物指标的灭菌效果,对灭菌工作进行评估。
4.2 化学指标监测:采用化学指标监测方法,对灭菌剂浓度等进行监测,确保其在有效范围内。
4.3 物理指标监测:采用物理指标监测方法,对灭菌时间和温度进行监测,确保灭菌作业的有效性。
4.4 复核监测:对灭菌效果进行定期复核监测,确保其稳定性和持久性。
五、灭菌效果监测结果处理5.1 若灭菌效果监测结果符合要求,应及时对医疗器械进行包装、贮存和备案。
5.2 若灭菌效果监测结果未达标,应对灭菌工作进行整改,必要时对医疗器械重新进行灭菌处理。
5.3 对未达标的灭菌效果监测结果,应进行记录、分析和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为保障患者的就医安全,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因此对我院的环境卫生及消毒灭菌设备及设施进行有效评价,使监测工作由普遍到突出重点、由重视结果到注重过程,及早、及时发现问题,合理规范我院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提高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可比性,制定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1.对重点科室如手术室、产房、导管室、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室、供应室、输血科等每月进行空气监测一次;洁净手术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连续进行监测3次合格后,方可接受患者;如空气监测不合格,则应联系相关科室,暂停接诊患者,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连续监测,直至合格并记录。
遇医院感染暴发或可疑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2.对普通科室每年进行空气监测一次,如发现致病微生物或微生物菌落数量超标时,应联系科室,暂停接诊患者,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连续监测直至合格,并记录。
如考虑空气质量与医院感染暴发或可疑暴发及聚集性病例有关时,应随时监测,并进行相关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3.对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监测:重点科室应每月一次,普通科室应每季度一次。
如发现致病微生物或考虑与医院感染暴发或可疑暴发及聚集性病例有关时,应加强手卫生培训,指导正确洗手方法,并持续监测,直至合格并记录。
4.对重点科室如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室、供应室、输血科等物表应每月监测一次,普通科室每年监测一次。
如发现致病微生物或考虑医院感染暴发或可以暴发及聚集性病例与物表不洁有关,应及时隔离病室,分析原因,检测病原菌,并指导科室正确的清洁消毒物表的方法,并连续监测直至合格。
5.对使用中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戊二醛等,科室应每天进行浓度监测并记录,发现不合格及药液混浊或有沉淀物时,应及时更换并记录。
感染管理科对重点科室的使用中的消毒剂应每月进行一次生物监测,普通科室应每季度进行一次生物监测,发现不合格消毒液及其消毒物品时,应及时封存并送检,联系相关科室,查找原因,连续监测直至合格。
消毒供应中心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消毒供应中心应对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
灭菌合格率应达到100%。
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
二、灭菌效果监测
(一)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应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1.物理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温度、压力、灭菌维持时间、灭菌物品、效果和操作人签名)。
2.化学监测:每个灭菌包应进行化学监测。
每包要有化学指示胶带及化学指示卡。
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开始灭菌运行前,进行B-D试验一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3.生物监测:每周对灭菌器进行生物监测。
并设有阳性对照。
新灭菌器使用前和维修后,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等改变时,必须进行生物监测,空载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凡监测不合格,应立即停用灭菌器,查找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灭菌器。
(二)环氧乙烷灭菌效果监测:应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1.物理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温度、压力、
灭菌维持时间、效果和操作人签名)。
2.化学监测:每个灭菌包应进行化学监测。
包外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每包内放置化学指示物。
3.生物监测:生物监测每锅进行,有阳性对照。
若有组织植入物灭菌时,必须有生物监测;培养结果详细记录,并长期存档,妥善保管。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消毒灭菌是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进行感染控制的重要环节,其效果的监测对于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消毒灭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一套全面的监测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监测目标和内容监测目标主要包括消毒灭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包括:1.消毒剂的配制与浓度:监测消毒剂的配制是否正确,浓度是否符合要求。
2.消毒设备和器械的清洁和消毒效果:监测消毒设备和器械的清洁程度和消毒效果,包括灭菌指标的达标情况。
3.消毒区域的清洁和消毒效果:监测消毒区域的清洁程度和消毒效果,包括空气质量和表面菌落总数的监测。
4.消毒操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性:监测由操作人员进行的消毒操作是否符合规范。
二、监测方法和频次监测方法和频次应根据监测内容的特点和重要性来确定。
1.消毒剂的配制与浓度:每批次消毒剂配制完成后,需进行定量分析,确保浓度的准确性。
2.消毒设备和器械的清洁和消毒效果:消毒设备每次使用前后都应进行监测,以保证消毒效果达标;器械在清洗和消毒完成后进行监测,确保清洁程度和消毒效果符合要求。
3.消毒区域的清洁和消毒效果:消毒区域每日进行空气质量监测,定期进行表面菌落总数监测。
4.消毒操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性: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通过实际操作监测其操作规范性。
三、监测结果与处理监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分析,对于未达到要求的情况应及时处理。
1.消毒剂的配制与浓度:如发现浓度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配制消毒剂。
2.消毒设备和器械的清洁和消毒效果:如发现清洁程度和消毒效果不符合要求,应重新清洗和消毒。
3.消毒区域的清洁和消毒效果:如发现空气质量和表面菌落总数不符合要求,应加强消毒措施,及时清洁和消毒。
4.消毒操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性:对于不能按规范操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培训。
四、监测记录和报告所有监测结果应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随时追溯和查询。
监测报告应定期进行,包括监测的内容、方法、结果及处理情况等,以保证消毒灭菌工作的可追溯性和透明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三、使用中的消毒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使用中灭菌剂:无菌生长;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细菌含量必
须≤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液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用于内镜的消毒剂必须每日使用前进行监测。
四、紫外线灯管应进行日常使用监测和辐照强度监测。
日常使用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辐照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 ,每半年监测强度一次,不合格及时更换。
指示卡有效期内使用。
五、医务人员须明确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目的,监测人员熟练掌握监测方法及标准,操作规范,有效保证监测质量。
对于监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加强监测和监督。
对已采取的消毒隔离措施,根据监测结果调整和修改控制措施,减少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1.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院感染高风险部门及重点部门如手术部、内科监护室、外科监护室、急诊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及 NICU、消毒供应中心、胃肠镜室、口腔科、急诊科、检验科等部门每季度进行环境卫生学及消毒效果(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抽查监测一次。
对普通科室每年抽查监测一次。
2.各科对本科室重点区域的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依据《医院消毒、灭菌环境监测质控标准》要求进行微生物学自测。
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国家《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3.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相关部门的环境卫生学有关时应随时进行监测;增加采样点,查找、分析原因。
4.若发现医院感染暴发可能与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有关时,应增加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频率及内容。
5.消毒剂每季度进行一次生物监测,使用中的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使用中消毒剂有效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
若怀疑出现医院感染暴发与消毒剂有关时,及时进行微生物监测。
6.临床科室新增设空气净化设施使用时,应及时进行相关的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结果应达标。
7.紫外线灯管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照射强度检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使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
紫外线照射强度检测应每半年进行一次,使用中灯管强度:≥30W 直管型≥70uw/cm2;30W 高强度≥180uw/cm2。
8.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及其它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后的内镜应每月进行微生物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9.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消毒供应中心集中清洗消毒的物品抽样检查,若医院感染暴发与相应物品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
10.灭菌效果监测: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消毒供应中心负责监测。
10.1物理监测(工艺监测):每锅进行,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进行监测。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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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观点。
演讲人姓名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 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不合格的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
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三、消毒剂 的监测
化学监测
一.含氯消毒剂浓度测试纸:
○ 测定时,半分钟内,在自然光下与标准色块 比较,读出溶液所含的有效成分浓度值。
○ 时间超过1分钟,颜色即逐渐消退。
化学监测:(测氯 浓度试纸)
三、消毒剂 的监测
化学监测
戊二醛浓度测试纸操作方法: 从小瓶中取出一条试纸,并旋紧瓶盖; 将指示色块完全浸没于戊二醛溶液,并及时取
三、消毒剂的监测
•生物监测
• 检测方法:
B、倾注法: ➢用 无 菌 吸 管 吸 取 消 毒 液 1 . 0 m l , 加 入 9 . 0 m l 含 相 应 中 和 剂 的 无
菌生理盐水采样管中混匀; ➢分 别 取 0 . 5 m l 放 入 2 只 灭 菌 平 皿 内 , 加 入 已 熔 化 的 4 5 ℃ - 4 8 ℃
三、消毒 剂的监测
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规定:
○ 必须对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 进行
生物和化学的监测。
○ 使用中的消毒剂国家卫生标准:皮肤黏膜消毒液 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ml;其他使用中的消毒 液细菌菌落总数≤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 得检出。
三、消毒 剂的监测
化学监测要求 ○ 应该根据消毒剂、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 ○ 含氯消毒剂:应该每日监测浓度,并做好记录; 消毒剂使用的时间不得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 用期限 ○ 戊二醛:每周不少于1次监测浓度;应同时对消毒、 灭菌的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为了保证供应室的清洁卫生和物品的灭菌效果,特制定以下监测制度:
一、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测工作的质量。
二、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的监测
1、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和/或借助带光源放大镜检查。
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2、定期抽查:每月应至少随机抽查3个~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的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三、灭菌质量的监测
通用要求: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应确保灭菌箱内温度达到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并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化学监测法: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法:应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见附录A。
B-D试验: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气灭菌器应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进行B-D测试。
B-D测试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B-D测试失败,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改进,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内镜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内镜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一、内镜清洗质量监测目测法:对每件内镜及其附件进行检查,保证内镜及其附件的表面清洁、无污渍。
清洗质量不合格的,应重新处理。
其他方法:采用蛋白残留测定、ATP生物荧光测定等方法。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监测(一)消毒剂浓度监测:单次使用的消毒剂/灭菌剂应对每批次产品进行监测;多次使用的消毒剂/灭菌剂应每次使用前进行监测。
(二)染菌量监测:1.方法:同消毒液的监测2.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三、内镜消毒质量监测1.采样部位:内镜的内腔面2.采样方法:用无菌注射器抽取IOmI含相应中和剂的缓冲液,从待检内镜活检口注入,用15ml无菌试管从活检出口收集,及时送检,2小时内检测。
3.菌落计数:将送检液充分震荡,取0.5ml,加入2只直径90mm无菌平皿,每个平皿分别加入已经熔化的45。
(:~48。
C营养琼脂15ml~18ml z 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于35℃培养48小时后计数。
4.结果判断:菌落数/镜=2个平皿菌落数平均值X20。
5.致病菌检测:将送检液用旋涡器充分震荡,取0∙2ml分别接种90mm 血平皿、中国兰平皿和SS平皿,均匀涂布,35。
C培养48小时,观察有无致病菌生长。
四、结果判定消毒后的内镜: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灭菌后内镜合格标准为:无细菌生长。
五、监测频次1.灭菌后的内镜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2.消毒后的内镜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3.监测方式:采用轮换抽检的方式,每次按25%的比例抽检。
内镜数量少于等于5条的,应每次全部监测;多于5条的,每次监测数量应不低于5条。
4.当怀疑医院感染与内镜诊疗操作相关时,应进行致病性微生物检测,方法应遵循GB15982的规定。
六、内镜清洗消毒机的监测1.内镜清洗消毒机新安装或维修后,应对清洗消毒后的内镜进行生物学监测,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消毒液在每次使用结束后排放,必须重复使用时在限定次数内排放。
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一、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各类监测要求如下:1、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生物监测: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每季度一次;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每月监测一次,无菌生长;清洁用品的消毒效果监测,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2、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3、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 试验;生物监测应每周进行;4、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做到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无菌包包内、外进行化学监测,每锅进行生物监测;移植物必须等生物监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使用;5、紫外线灯管: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累计时间超过1000h,应加强监测;6、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严格执行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内镜清洗消毒机消毒效果检验技术规范试行;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其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生物监测;其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各种灭菌后的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宫腔镜、胸腔镜、脑室镜等及附件应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其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7、血液净化系统的监测:包括对透析液和可重复使用的透析器的监测;必须每月对透析液进行监测,标准值为:透析液细菌菌落总数必须≤100cfu/ml;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验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须再复查;二、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病房、血透室每季度进行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与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三、院感办负责对全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或电话反馈,并协助科室查找不合格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四、临床质控护士为科室自测项目的主要责任人,按规定时间和检测项目完成本科室自测项目,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改进,并重新采样监测,直到合格为止;五、院感办负责定期对全院质控医生、质控护士进行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相关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持续提升,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对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进行持续的质量改进。
二、监测内容1.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及环境外表、医务人员手的监测。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监测,包括消毒物品细菌数、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以及灭菌物品微生物的检测。
三、监测频率1. 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年每季度对重点部门(科室)进行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等进行卫生学监测。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每月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法1. 环境卫生学监测:采用采样器采集空气、物表和医务人员手样本,将样本送实验室进行细菌培养和计数。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采用采样器采集消毒物品样本,将样本送实验室进行细菌培养和计数,同时检测致病性微生物和微生物的灭活效果。
五、质量改进1. 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 针对存在问题的科室,与相关责任人员召开原因分析会,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3. 加强对科室的指导和督促,确保改进措施的落实。
4. 定期对改进效果进行评估,对持续改进的科室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改进效果不佳的科室进行约谈和督促。
六、培训与宣传1. 定期组织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的认识和重视。
2. 加强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的知晓率。
七、制度执行与监督1. 由医院感染控制科负责组织实施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工作。
2. 各部门、科室要积极配合,确保监测与改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医院感染控制科要对监测与改进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八、制度修订本制度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以适应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工作的需要。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
第七章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人员手卫生规范》等标准执行。
一、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临床科室应该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检测、消毒灭菌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各类检测要求如下:1、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检测。
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检测一次,不得检测出任何微生物;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
2、对消毒、灭菌物品应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应按季度进行检测,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不得检测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检测一次,不得检测出任何微生物。
3、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物理检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等。
(1)物理监测应每锅监测。
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
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
(2)化学监测应每包监测。
包外贴化学指示物,包内放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
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
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的变化,判断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灭菌物品应有标识,须注明物品名称、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及包装者等内容,标识应具有追溯性。
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物品不得使用。
(3)生物监测应每周监测。
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三次,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4)预真空灭菌器应在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空载进行B—D试验,试验合格后才能进入灭菌工作程序。
(5)植入物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发放;但紧急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在生物指示物中加用5类化学指示物,5类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指标,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通知使用部门停止使用,并召回上次监测合格以来尚未使用的所有灭菌物品;同时应书面报告院感管理科、护理部等,说明召回的原因。
医院感染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模板
医院感染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一、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按卫生部规定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细菌数不能超过国家标准,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监测与质量改进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消毒灭菌器监测,凡有消毒灭菌器械的科室或部门(如供应室、手术室等)必须按照消毒供应中心的三个规范和标准,对消毒、灭菌的物品进行定期监测,并做好记录备查。
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1.1高压蒸汽灭菌器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需进行B-D试验,合格后方进行正常灭菌。
①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
②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手术器械、布类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指示卡监测。
③生物监测应每周进行,新引进灭菌器使用前或维修后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1.2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器必须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和生物监测(应每天至少一次灭菌循环的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1.3低温等离子灭菌器必须严格按照其说明书进行工艺监测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1.4临床电热熏蒸消毒器消毒效果监测,院感科根据需要负责对其消毒物品进行不定期监测。
2、临床科室使用中各种化学消毒剂、灭菌剂监测要求。
生物学监测:使用中消毒剂原则上每季度监测一次,使用中的灭菌剂原则上每月监测一次。
化学浓度监测由临床科室完成,使用中含氯或含溴、过氧乙酸等消毒剂浓度每日监测一次,使用中戊二醛浓度每周监测两次。
如不合格,及时更换。
3、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和辐照强度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新灯管的辐照强度不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使用中灯管辐照强度一般应每年度监测1次,不合格及时更换。
环境卫生、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质量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质量改进制度一、临床各科室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对医院环境卫生及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
灭菌合格率必须达100%,不合格物品不得使用。
监测方法应严格执行操作规范。
二、环境卫生监测:1、每季度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进行监测。
若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及时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2、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卫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细菌菌落总数:三、使用中的消毒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无菌生长;使用中完整皮肤消毒剂菌落总数≤10CFU/mL(g),霉菌和酵母菌≤10CFU/mL(g),不得检出致病菌;破损皮肤的消毒剂应无菌。
使用中的消毒剂菌落总数≤50CFU/mL(g),霉菌和酵母菌≤10CFU/mL(g)。
不得检出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
使用中破损皮肤消毒剂应符合出厂要求.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含氯消毒剂等应每日监测;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2%戊二醛或2%万金消毒液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四、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要求按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执行: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
其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
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生物监测;其标准为:无菌生长。
各种灭菌后的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宫腔镜、胸腔镜、脑室镜等)及附件应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
其标准为:无菌生长。
五、灭菌效果的监测1、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物理监测: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温度波动范围在±3℃以内,时间满足最低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符合灭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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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管理灭菌效果的监测是评价灭菌设备性能和灭菌过程的必要手段,也是无菌物品发放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灭菌质量监测的要求1.对灭菌质量采用物理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监测结果符合WS310.3—2009的要求。
2.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物品不能发放,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
3.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物品不能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物品不能使用,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
4.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应重新处理,并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后,灭菌器需空锅3次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灭菌植入型器械时,每批次均用进行生物监测,身为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二、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监测1.B—D试验每日1次,在每日使用真空型蒸汽灭菌器前进行,用于检查压力蒸汽灭菌器对冷空气的排除情况。
B—D试验合格则说明压力蒸汽灭菌器冷空气的排除彻底,灭菌器可以使用;否则,灭菌器就不能使用。
(1)试验的方法:将一个标准的B—D包置于已预热好的灭菌器排气孔上方,经过一个B—D 试验循环周期后,B—D试纸变色均匀则B—D试验合格,寿命压力蒸汽灭菌器排除冷空气彻底,灭菌器可以使用;如B—D试纸变色不均匀则B—D试验不合格,重新再做一次,若合格,灭菌器可用,如仍不合格,则说明压力蒸汽灭菌器排除冷空气不彻底,灭菌器不可以使用,需要检修合格方可使用。
(2)B—D包的选择:可选用一次性B—D测试包,也可自制。
(3)B—D测试包具体制作方法如下:用100%脱脂纯棉布折叠为长30±2cm、宽25±2cm、高25~28cm大小的布包,将专用的B—D测试纸放入测试包的中间,测试包的重量4±0.2kg。
2.漏气试验用于检查压力蒸汽灭菌器是否漏气。
正常值为漏气<1mmHg/h,说明压力蒸汽灭菌器密闭性好,灭菌器可以使用;如漏气≥1mmHg/h,说明压力蒸汽灭菌器密闭性不好,灭菌器不可以使用,需要检修。
试验方法:在使用压力蒸汽灭菌器前,预热半小时后,空锅做漏气试验,查看打印记录的结果即可。
3.物理监测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
温度波动范围在±3℃以内,时间满足最短灭菌时间的要求。
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温度、时间、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4.化学监测应进行包内、包外化学指示物监测,包内指示物置于监测标准包最难灭菌的部位。
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以直接观察到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
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颜色的变化,判断是否达到灭菌要求。
标准包置于压力蒸汽灭菌器的排气孔上方。
(1)化学监测包可以是具有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的一次性包,也可以自制。
具体方法: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自制纯棉布标准包有16条41cm×66cm的全棉手术巾制成。
制作方法:将每条手术巾的长边先折成3层,短边折成2层,然后叠放,制成23cm×23cm×15cm大小的测试包。
(2)下排气式的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自制纯棉布标准包由3件平纹长袖手术衣、4块小手术巾、2块中手术巾、1块大手术巾、30块10cm×10cm×8cm纱布敷料包裹成25cm×25cm×30cm大小的测试包。
(3)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5.生物监测(1)每周监测1次,如有植入物灭菌,应每批次做生物监测,结果合格后才能发放;紧急情况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在生物PCD中加用5类化学指示物,5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标志,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科室。
(2)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和灭菌方法时应进行生物监测。
(3)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无标准生物监测包,应选择常用的、有代表性的包制作生物测试包或生物PCD,置于灭菌器最难灭菌的部位,且灭菌器应处于满载的状态,生物测试包或生物PCD 应侧放,体积较大时可平放。
(4)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大修后的监测:应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
物理监测化学监测通过后,生物监测应空载连续监测3次,合格后灭菌器方能使用。
对于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监测应满载连续监测3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真空型压力蒸汽灭菌器应进行B—D测试,并重复3次,连续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外来器械大多超重或超大,需根据要求适当延长灭菌时间;如有植入物,必须生物监测结果合格后才能发放。
三、干热灭菌器的监测1.物理监测每灭菌批次应进行物理监测。
(1)检测方法:将多点温度计的多个探头非别置于灭菌器各层的内、外、中各点,关好柜门,引出导线,由记录仪中观察温度上升与持续时间。
(2)结果判定:若所示温度(曲线)达到预置温度,则灭菌温度合格。
2.化学监测(1)检测方法:将既能指示温度又能指示温度持续时间的化学指示物3~5个分别放入待灭菌的物品中,并置于灭菌器最难达到的灭菌部位,经过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化学指示物,根据其颜色及形状的改变判断是否达到条件。
(2)激光管判定:检测时所放置的指示物的颜色及性状均变至规定的条件,则达到灭菌条件;如其中之一未达到规定的条件,则灭菌不合格。
(3)注意事项:检测所使用的化学指示物需有卫生部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生物监测每周一次。
(1)采用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菌片,制成标准生物测试包,置于灭菌器最难灭菌的部位,对灭菌器的灭菌质量进行生物监测,并设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
(2)将枯草杆菌芽孢菌片分别装入超负荷运转试管内(1片/管)。
灭菌器与每层门把手对角线内,外角处放置2个含菌片的试管,试管帽置于试管旁,关好柜六,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待温度降至80℃时,加盖试管帽后取出试管。
在无菌条件下,加入普通营养肉汤培养基(5ml/管),36℃±1℃培养48h,观察初步结果,无菌生长管继续培养至第7日。
(3)结果判定:阳性对照组培养阳性,阴性对照组培养阴性,若每个指示菌片接种的肉汤均澄清,判为灭菌合格;若阳性对照组培养阳性,阴性对照组培养阴性,而指示菌片之一接种的肉汤管混浊,判为不合格;对难以判定的肉汤管,取0.1ml接种于营养琼脂平板,同灭菌L棒或接种环涂匀,置36℃±1℃培养48h,观察菌落形态,并做涂片染色镜检,判断是否有指示菌生长,若有指示菌生长,判为灭菌不合格;若无指示菌生长,判为灭菌合格。
(4)注意事项:监测所用的化学指示剂须经卫生部认可,并在有效期内。
四、低温灭菌的监测低温灭菌方法包括环氧乙烷灭菌法、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法和低温甲醛蒸汽灭菌法等。
通用要求:新安装、移位、大修、灭菌失败、馐材料或被灭菌物品改变,应对灭菌效果进行重新评价,包括采用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进行监测(重复三次),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一)环氧乙烷(EO)灭菌器效果的监测1.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
灭菌参数符合灭菌器的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的要求2. 化学监测法: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作为灭菌过程的标志;每包内最难灭菌位置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其颜色变化,判定其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3. 生物监测法:每灭菌批次应进行生物监测。
监测方法为:用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置于常规生物测试包内,以灭菌器的灭菌质量进行监测。
常规生物测试包放在灭菌器最难灭菌的部位(整个装载灭菌包的中心部位)。
灭菌周期完成后应立即将生物指示物从被灭菌物品中取出,36℃±1℃培养7d(自含式生物指示物应遵循产品说明),观察培养基颜色变化。
同时设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
结果判定:阳性对照组培养阳性,阴性对照组培养阴性,试验组培养阴性,判定为灭菌合格。
阳性对照组培养阳性,阴性对照组培养阴性,试验组培养阳性,则灭菌不合格;同时应进一步鉴定试验组阳性的细菌是否为指示菌或是污染所致。
4. 常规生物测试包的制备:取一个20ml无菌注射器,去掉针头,拨出针栓,将生物指示剂放入针筒内,带孔的塑料帽应朝向针头处,再将注射器的针栓插回针筒(注意不要碰及生物指示物),之后用一条全棉小毛巾两层包裹,置于纸塑包装袋中,封装。
(二)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的监测1.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每个灭菌周期的临界参数如舱内压、温度、过氧化氢的浓度、电源输入和灭菌时间等灭菌参数。
灭菌参数符合灭菌器的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的要求。
2.化学监测法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作为灭菌过程的标志;每包内最难灭菌位置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其颜色变化,判定其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3.生物监测法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灭菌循环的生物监测,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三)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的监测1.物理监测法每灭菌批次应进行物理监测。
详细记录灭菌过程的参数,包括灭菌温度、湿度、压力与时间。
灭菌参数符合灭菌器的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的要求。
2.化学监测法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作为灭菌过程的标志;每包内最难灭菌位置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其颜色变化,判定其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3.生物监测法应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五、监测记录及要求应建立清洗、消毒、灭菌操作的过程记录,内容包括:1.应留存清洗消毒器和灭菌器运行参数打印资料或记录。
2.应记录灭菌器每次运行情况,包括灭菌日期=灭菌器编号、批次号、装载的主要物品、灭菌程序号、主要运行参数、操作员签名或代号,及灭菌质量的监测结果等,并存档。
3.应对清洗、消毒、灭菌质量的日常监测和定期监测进行记录。
4.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清洗、消毒监测资料和记录的保存期应≥6个月,灭菌质量监测资料和记录的保留期应≥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