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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管理办法三篇
建筑工程设计管理办法三篇第一篇:建筑设计管理原则1. 设计审查原则- 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并具备安全可行性。
- 设计文件应完整、准确、规范,包括设计任务书、概念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以确保设计质量。
2. 设计组织管理原则- 通过合理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确保设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设计任务的分工合理、协调。
- 设计过程中应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设计进度、质量和成本的控制。
3. 设计质量管理原则- 设计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
- 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经验,严格遵守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
第二篇:建筑设计文件编制规范1. 建筑设计文件的组成要素- 建筑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平面布置图、立面和剖面图、施工图等内容,以清晰、准确地阐述设计意图和要求。
2. 建筑设计文件的格式规定- 建筑设计文件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编制,包括封面、目录、设计说明、图纸和技术规范等部分。
- 图纸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采用统一的图幅、比例和图例,以方便施工和审查。
3. 建筑设计文件的归档管理- 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定要求对建筑设计文件进行分类归档,确保文件的保存和查阅。
- 设计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应及时记录并归档,以便后续的设计和施工工作。
第三篇:建筑设计项目管理措施1. 建立项目管理机制- 建筑设计项目应建立项目管理小组,制定项目计划和执行方案,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和分工。
- 项目管理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各方资源,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风险。
2. 设计过程管理要求- 设计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技术交流和协作,确保设计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 设计变更应及时记录和通知相关人员,以便及时调整项目进度和资源。
3. 设计成果评审和验收- 设计成果应进行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 设计成果经审查合格后,应进行项目验收,确保设计的质量和符合要求。
以上是关于建筑工程设计管理办法的三篇文档,涵盖了设计管理原则、设计文件编制规范和建筑设计项目管理措施等内容。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最新)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提高建筑设计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筑的设计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筑设计应当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设计的监督管理。
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设计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计单位资质管理第五条从事建筑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设计业务。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定期对设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设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依法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设计文件编制与管理第九条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控制工程概算的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第十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内容应当完整、准确、清晰。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应当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应当按规定进行审查。
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设计变更管理第十四条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不得降低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应当由设计单位提出,并经建设单位同意。
重大设计变更应当按规定重新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设计变更文件应当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第十七条设计变更文件应当及时送达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作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建筑设计是指按照规划要求和设计任务书,根据建筑所需的功能和技术要求,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过程。
建筑设计是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实施建筑设计的有效管理,我国制定了《建筑设计管理办法》,本文将对其中的内容进行介绍。
首先,建筑设计管理办法明确了建筑设计的主体责任。
根据办法规定,建筑设计单位对其所制定的设计方案负有全面责任,应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保障设计方案的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同时要保证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建筑设计单位还应加强对设计过程的管理,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能力的设计人员。
其次,建筑设计管理办法对设计过程中的审核和审查进行了规范。
根据办法规定,建筑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
审核要求包括对方案的结构安全性、功能实用性、材料选用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修改完善。
建筑设计单位还应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处理审核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设计方案的质量。
此外,建筑设计管理办法强调了建筑设计中的信息化应用。
根据办法规定,建筑设计单位应加强对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应建立设计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设计过程中的数据安全和信息交流的畅通。
同时,建筑设计单位还应不断学习新的信息技术,探索新的设计方法和工具,提高设计创意和表现能力。
另外,建筑设计管理办法对建筑设计结果的验收和备案进行了规定。
根据办法规定,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确认,并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进行验收。
验收要求包括对设计方案的技术性、经济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估,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补救。
验收通过后,设计单位还需按照要求将设计成果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设计文件、设计图纸等。
最后,建筑设计管理办法还对设计单位的资质和信誉进行了规范。
根据办法规定,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并定期进行资质评审。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
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
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
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
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
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
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
建筑设计行业建筑设计管理规范
建筑设计行业建筑设计管理规范建筑设计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复杂领域,需要严格的规范和管理来确保设计质量和项目安全。
本文将从设计过程和设计文件管理、设计流程规范、设计人员职责、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探讨建筑设计行业的管理规范。
一、设计过程和设计文件管理建筑设计的过程应该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流程,以确保设计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
设计团队应该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确保设计过程的可控性和规范性。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规范设计人员的职责划分,明确设计任务和工作目标。
此外,应该建立有效的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更新性,以便后续施工和运维工作的进行。
二、设计流程规范建筑设计的流程应遵循一定的规范,以确保设计结果符合要求。
设计流程应包括项目前期调研、设计方案确定、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环节。
在每个环节中,需要制定相应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同时,应加强设计与相关专业的协调与沟通,保证设计结果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
三、设计人员职责建筑设计行业中的设计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承担相应的职责。
设计人员应参与项目调研、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环节,为项目提供专业建议和技术支持。
设计人员还要负责与相关专业进行协调与沟通,解决设计中的问题和矛盾。
设计人员应该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保证设计结果的质量和安全性。
四、设计质量控制建筑设计的质量控制是确保设计质量的重要环节。
设计质量控制应从设计过程的每个环节进行管理,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等。
方案设计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满足建筑功能和性能的要求。
施工图设计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施工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设计文件的审查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建筑设计行业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规范,确保设计质量和项目安全。
设计过程和设计文件管理、设计流程规范、设计人员职责、设计质量控制等都是其中重要的环节。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2024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20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设计活动,提高建筑设计质量,保障公共利益和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设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设计,是指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功能、空间、形态、结构、材料、设备等进行综合设计和优化的活动。
第四条建筑设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3. 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4.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5. 尊重和保护历史文化,体现地域特色。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设计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设计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筑设计单位资质管理第六条从事建筑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第七条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甲级资质、乙级资质和丙级资质。
具体资质等级的划分和标准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 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办公场所;4. 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条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设计活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第三章建筑设计人员资格管理第十二条从事建筑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建筑设计行业的管理制度
建筑设计行业的管理制度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建筑设计行业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证建筑设计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建筑设计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以规范行业内的各项活动。
本文将介绍建筑设计行业的主要管理制度,并探讨其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一、质量管理制度建筑设计行业的质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设计作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在设计过程中,设计团队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设计管理体系,强调设计流程的规范性和设计结果的准确性。
这包括项目质量目标的设定、设计方案的审核与评审、设计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控制等。
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建筑设计行业的设计水平和竞争力。
二、项目管理制度建筑设计项目的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项目的有序进行和顺利完成。
在项目启动阶段,设计团队需要明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并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合理的分工和安排。
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计划、项目进度管理、项目成本管理、项目风险管理等。
项目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建筑设计项目的管理效率和项目的整体质量。
三、标准化管理制度建筑设计行业的标准化管理制度是为了推动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和设计作品的一致性。
标准化管理制度要求设计团队根据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作品符合相关要求。
标准化管理制度涉及到设计文件的编制、设计过程中的技术要求、设计成果的验收等。
通过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实施,建筑设计行业能够更好地满足项目需求,提高设计作品的可持续性。
四、知识管理制度建筑设计行业的知识管理制度旨在搜集、整理和传承行业内的知识和经验。
建筑设计是一个知识密集型的工作,设计团队需要积累和利用大量的专业知识来完成设计任务。
知识管理制度包括建立行业知识库、组织知识分享活动、培养和引进人才等。
知识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建筑设计行业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
五、职业道德管理制度建筑设计行业的职业道德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提倡诚信、专业和责任意识。
在建筑设计工作中,设计师需要与多个利益相关方进行合作,包括业主、施工方、监理方等。
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基建与维修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与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设计是基本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它对工程质量与投资效益优劣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按照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树立“质量第一、精品意识”的思想。
第三条建设工程设计发包应严格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和哈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实行招标发包。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对具备工程设计招标条件的基建工程建设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对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应区别不同情况采取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设计。
第四条后勤管理处各工程项目组负责本组承担的建设工程的设计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计准备阶段第五条工程项目组在接到工程建设任务后,首先应进行前期资料的收集。
工程前期资料包括: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使用单位要求及其它资料等。
第六条工程项目组在工程资料输入完成后,应及时对其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资料的齐全性与合理性,从专业角度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建议。
第七条需要通过招标选定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工程项目组应配合工程科完成设计招标工作。
工程项目组在充分理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踏勘现场,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和使用单位的具体要求,编制设计任务书。
第八条设计单位确定后,工程项目组负责完成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工作。
第三章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第九条工程项目组应依据已批复的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初步设计任务书和招标技术要求文件,印发各设计单位,为其进行初步设计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并参与工程设计招标或委托工作。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一、概述建筑设计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建筑行业的设计工作,保证建筑设计质量,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二、设计范围建筑设计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建筑设计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各类建筑类型。
三、设计流程概念设计研究项目的基本要求和设计的目标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与业主和相关方进行沟通和确认方案设计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包括建筑的整体布局、结构设计、外观等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评估设计方案的可行性与相关专业进行协调,确保各专业设计的一致性施工图设计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制定施工图纸编制详细的图纸和说明,包括结构图、平面图、立面图等考虑施工工艺和材料,确保设计的可实施性审图和批准提交设计图纸进行审图审查图纸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根据审图结果,进行修改和完善施工管理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技术指导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四、设计人员资格要求五、设计文件管理设计文件的归档保存设计单位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归档保存设计文件需要按照项目分类和编号进行管理设计文件的备份设计单位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备份,以防止文件丢失或损坏设计文件的保密设计单位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保密,确保设计的独立性和专有性六、设计质量控制设计质量评估设计单位需要对设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评估包括设计的准确性、可行性和经济性设计质量检查设计单位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要求设计质量纠正如果发现设计存在质量问题,设计单位需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修正七、设计变更管理设计变更的申请如果项目需要进行设计变更,设计单位需要向业主提出申请设计变更的审批设计变更需要经过业主和相关方的批准设计变更的实施设计变更需要更新设计文件,并及时通知相关施工方八、总结建筑设计管理办法是建筑行业的重要管理工具,通过规范和指导建筑设计的各个环节,能够提高设计质量,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可行性。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最新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审查机构是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查机构名录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模划分,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全国建筑标准设计管理办法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全国建筑标准设计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3.04.30•【文号】[83]城设字第243号•【施行日期】1983.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全国建筑标准设计管理办法(1983年4月30日)((83)城设字第243号)为了加强建筑标准设计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建筑标准设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筑标准设计是建筑标准化的组成部分,是加速建筑业发展的重要前提。
它对缩短设计的建设周期,提高设计和工程质量,节约建材和能耗,提高工程综合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都有重要作用。
第二条建筑标准设计属于建筑产品标准化的范畴。
这种标准产品的设计,是从建筑使用功能的要求出发,对不同自然资源、施工水平与产品结构,进行统一考虑和综合处理,使使用、设计、施工等方面均得到好的经济效益,从而形成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的建筑标准产品的技术文件。
第三条建筑构配件(包括建筑、结构和建筑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以及单项工程项目等的设计,凡是通用性强而又具备条件的,都应编制建筑标准设计,并应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上述各种建筑标准设计均应彼此配合,特别是成套的民用建筑标准设计,应建立在统一模数协调、统一接缝做法和配套的标准构配件的基础上,满足建筑多样化的需要。
第四条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技术和自然条件差别较大,应大力发展地方通用的建筑标准设计。
全国通用的建筑标准设计重点应放在具有普遍意义、技术难度较大而又必须在全国统一的项目上,以及属于指导性的技术文件。
各类建筑标准设计,要相互协调,并都应以高质量作为生存和发展的条件。
第五条各级建筑标准设计管理机构在贯彻本办法时,应采取指令性的统一计划与按经济规律办事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最新)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
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
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
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
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 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
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
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
最新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5月1日施行)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第3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2017年1月24日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
建筑工程设计部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部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部门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设计质量,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设计部门是承担建筑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负责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设计部门的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服务项目、注重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部门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设计部门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及设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部门主管、项目负责人、设计师等。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章流程,明确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完善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设计质量。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部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规定。
第七条建筑工程设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确保设计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建筑工程设计部门应当遵循科学化管理、信息化管理的原则,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设计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建筑工程设计部门设立部门主管或总监,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工作,并分设项目部、设计部、质量部等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项目部负责项目的立项、计划、执行等工作,由项目负责人领导管理。
第十二条设计部负责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由设计师领导管理。
第十三条质量部负责质量管控及审核验证等工作,负责对设计方案、施工图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设计质量。
第十四条部门主管负责部门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推动整个项目顺利进行。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设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设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确保设计质量和工作效率。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管理行为,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建筑工程的设计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管理,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设计的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以及业主的要求和设计任务书的规定。
第四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管理应坚持科学、严谨、规范、协调的原则,注重结构安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政府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制度。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设计经验和能力。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依法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技术支持。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设计方案的审核和验收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第二章方案设计前期准备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加强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建设单位的需求,做好相应的方案设计准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定位、土地使用条件、环境影响评价等。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规划、地籍、用地、环评等前期资料,并对设计单位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合理安排设计人员,制定详细的方案设计计划和工作方案。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设计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设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配备齐全的技术人员和设计软件、硬件设备。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主动了解建设单位的需求和意见,及时反馈设计方案。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确定设计方案的编制周期、提出初步的设计构思和方案。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充分掌握建筑地形、气候、水文、地质、周边环境等情况,制定详细的方案设计方针和设计原则。
第十七条设计单位应组织开展方案设计的技术交流和讨论,不断完善设计方案,确保设计质量。
建筑工程设计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建筑工程除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设计规定、规范以及《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33条、第34条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城市重要地区的建筑和大中型建筑,应当符合该地区的城市设计,有其特色和时代气息,应当同步进行环境设计、灯饰设计和户外广告设置设计;环境设计包括建设用地内的道路、绿化、小品、室外地面铺砌、路灯等;(二)重要建筑和大型建筑应当有建筑环境评估和交通评估,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三)建筑布局和体量,应当与周边道路走向、建筑布局和建筑环境相协调;(四)建筑外墙的饰面材料,应当与城市建设发展和城市地区环境相适应当。
鼓励采用新型外墙饰面建筑材料;(五)公共建筑一般应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
集中空调系统的冷却设备应当设在室内或者楼顶天面;规划允许设在裙房天面的,必须有遮挡设施,并将安装位置和遮挡设施设计标绘在设计图上;规划允许建筑设置室外空调器的,其形式和安装位置应当统一;城市重要地区和临城市30米及其以上规划道路的,还应当有统一的遮挡设施。
室外空调器统一的安装位置和遮挡设施设计,应当标绘在设计图上;(六)临城市道路的建筑,如临路一侧布置有厨、厕和电房、泵房、锅炉房等附属设施的,其立面设计必须统一、协调;(七)建筑物的屋面应作为建筑物第五立面进行专项设计,采用造型新款、有利美化、绿化并能遮蔽空调冷却塔等屋面设备的形式。
上人屋面应考虑人的活动与绿化的有机结合。
不上人屋面应对其硬质铺装及色调进行统一设计。
(八)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应增强建筑和环境的可识别性,针对不同功能场地和空间制约,创造构思新颖、风格独特的建筑作品。
住宅小区内各组团的建筑设计既要统一也要变化,应在体形和色调组合等各方面加强可识别性。
城市重要地区的建筑、大中型和重要的建筑以及临15米以上规划道路的建筑,各类管线应当设于室内,国家规范规定必须设于室外的,应当有遮挡设施,不得影响城市景观;(九)城市重要地区的建筑、大中型和重要的建筑以及临15米以上规划道路的建筑,各类管线应设于室内,国家规范规定必须设于室外的,应有遮挡设施,不得影响城市景观;(十)建筑物的安全防护设施只允许在窗的内侧设置,不得在阳台、走廊设置防护网;因特殊功能需要必须设置的,应当统一设计,并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十一)化粪池设在室外的,不宜在临15米以上城市规划道路一侧设置;临用地红线一侧设置的,其外缘距用地红线应当不少于1米;(十二)地下室设有通风井、排烟井等设施的,一般应当从地面以上的建筑物室内引至室外,其通风口、排烟口等不得凸出外墙墙体。
建筑设计行业管理办法
建筑设计行业管理办法前言:建筑设计行业是一个关乎人民生活质量、城市发展乃至国家建设的重要行业。
为了规范建筑设计行业的管理,提高设计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公众利益,特制定本《建筑设计行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综述1.1 目的本办法旨在加强对建筑设计行业的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高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增加公众对建筑设计行业的信任。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建筑设计领域涉及的单位、个人及其相关人员。
第二章从业资格管理2.1 设计单位资质2.1.1 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按照设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进行等级划分。
2.1.2 设计单位资质应定期评估和更新,确保持续符合相关要求。
2.2 设计人员资格2.2.1 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2.2.2 设计人员应不断学习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保持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的提升。
第三章设计项目管理3.1 项目概述3.1.1 设计项目应明确工程的功能需求、技术要求、工期和预算等基本信息。
3.1.2 设计项目应按照规定进行立项审批,确保设计工作有明确的依据和目标。
3.2 设计方案阶段3.2.1 设计单位应编制详细的设计方案,满足项目需求和设计要求,确保设计思路合理和创新性。
3.2.2 设计方案应经专业评审和审查,确保设计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3.3 施工图设计阶段3.3.1 设计单位应编制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明确工程的结构、材料、工艺、设备等细节。
3.3.2 施工图设计应经过专业检查、审查和核定,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质量管理4.1 设计质量控制4.1.1 设计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要求。
4.1.2 设计单位应制定设计质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设计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2 质量检测评估4.2.1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成果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估,确保设计满足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
建筑设计的管理制度
建筑设计的管理制度建筑设计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协调各个环节和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为了保证建筑设计的高质量和有效管理,建筑设计公司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建筑设计的管理制度,并提出一些建议和思考。
1. 建立项目管理办公室(PMO)一个专门负责项目管理的机构或部门是建立科学管理制度的基础。
项目管理办公室(PMO)可以负责项目的策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它可以提供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并制定项目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
PMO还可以建立和维护项目管理的知识库,以及监督和评估项目的执行情况。
2. 确定项目目标和可行性分析在项目启动阶段,应该明确项目的目标和可行性分析。
项目目标是指项目所要实现的目标和预期成果,可行性分析则是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性。
通过明确项目目标和进行可行性分析,可以为项目提供明确的方向和目标,从而有效地管理和实施项目。
3. 制定完善的项目计划项目计划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工具。
建筑设计公司应该制定完善的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的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资源分配等。
项目计划应该包括项目的执行阶段、关键节点和里程碑,以及项目进展的监控和控制机制。
通过制定完善的项目计划,可以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
4. 强化项目团队的协作和沟通建筑设计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过程,需要各个成员之间的有效协作和沟通。
建筑设计公司应该加强项目团队的协作和沟通,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
可以通过定期的团队会议、信息共享平台和沟通渠道等方式,促进项目团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5. 引入信息化管理工具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建筑设计公司应该引入信息化管理工具,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信息化管理工具可以帮助实现项目的信息共享、协同办公和数据分析等功能。
它可以提供实时的项目数据和状态信息,帮助管理者做出准确的决策和调整。
6. 加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建筑设计的质量是项目成功的重要保证。
建筑设计公司应该加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设计成果符合规范和要求。
建筑设计行业管理制度
建筑设计行业管理制度近年来,建筑设计行业迅速发展,各类建筑项目层出不穷。
为确保建筑设计质量,加强行业管理,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重点介绍建筑设计行业管理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概述建筑设计行业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建筑设计过程,强化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设计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其目标是确保建筑设计师遵循规范、严格执行流程,达到高质量的设计成果。
二、管理制度内容1. 设计资质管理建筑设计行业管理制度首要任务是对设计机构和设计人员的资质进行评定和管理。
通过对设计机构的资质认定,确保设计机构具备一定的实力和经验,能够承担相应级别的建筑设计项目。
同时,对设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能力进行评估,确保其在设计过程中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2. 设计合同管理建筑设计行业管理制度还应涵盖关于设计合同的管理规定。
设计合同是设计师与业主之间的约定,详细规定了设计任务、设计费用、设计交付标准等。
管理制度应明确设计合同的签订程序和要求,以确保设计师与业主的权益得到保障,并规范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3. 设计过程管理设计过程是建筑设计的核心环节,管理制度应对设计过程进行全面细致的管理。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项目设计任务书,详细规定设计目标和要求;明确设计成果的审查和验收程序,确保设计成果符合规范和要求;加强设计文件管理,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等。
4. 质量控制和评估建筑设计行业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一套质量控制和评估机制。
其中包括对设计成果的质量把关,推行设计成果的内部评审制度,确保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同时,还应加强对建筑设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包括材料选用、结构合理性、施工可行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三、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建筑设计行业管理制度对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保证设计质量建筑设计行业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设计师的水平和专业素质,规范设计过程,确保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质量可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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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维地产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管理,控制建筑设计的质量、进度、成本,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总部,系指中维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所称子公司,系指中维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及控制的各级投资企业;所称中维地产,系指总部及子公司的总称;所称单位,系指子公司及总部各部门的总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及各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设计管理。
第二章概念方案设计阶段第四条设计资料准备规划设计部根据项目设计计划的时间要求,及时收集概念设计阶段需要的资料,资料的内容包括:(一)日常产品研究成果、产品配置标准等资料;(二)已完成同类型项目的经验总结和完善后的设计图纸;(三)子公司提供《宗地自然条件表》《宗地社会条件表》;(四)项目拓展部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五)市场营销部提供《项目定位建议书》;(六)市场营销部提供《竞争楼盘列表》。
规划设计部组织相关部门完成项目设计基础资料评审,评审意见和结论填写在《项目设计基础资料移交评审表》中,并由参与评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五条《概念方案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和评审规划设计部负责《概念方案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并报设计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概念方案设计(一)规划设计部向设计单位发出《概念方案设计任务书》。
(二)设计过程控制1.规划设计部负责设计过程中与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中期交流,及时沟通解决设计过程中的问题,并将相关沟通内容记入《设计交流信息记录表》。
2.设计单位按任务书要求的时间提交设计成果,规划设计部对设计单位送交的设计成果进行初审。
第七条概念方案设计评审(一)规划设计部组织、市场营销部、成本管理部进行评审,规划设计部汇总评审意见。
(二)规划设计部汇总评审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并将评审意见反馈给设计单位。
(三)概念方案设计最终成果经设计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确定。
(四)概念方案设计确定后,规划设计部应启动方案设计工作。
第三章方案设计阶段第八条方案设计资料准备规划设计部在方案设计前负责收集以下相关资料:(一)子公司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大市政条件和水文资料等;(二)市场营销部提供深化的营销建议;(三)成本管理部提供方案设计成本建议。
第九条《方案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规划设计部根据以上资料编写《方案设计任务书》,并报设计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方案设计(一)规划设计部向设计单位发出《方案设计任务书》;(二)设计过程控制1.规划设计部负责在设计过程中与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中期交流,及时沟通解决设计过程中的问题,并将相关交流内容记入《设计交流信息记录表》;2.设计单位按任务书要求的时间提交设计成果,规划设计部根据《方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设计单位送交的设计成果进行初审。
3.子公司应及时将设计方案向政府相关部门咨询意见。
第十一条方案设计评审(一)规划设计部组织规划方案设计评审会,安排设计单位汇报方案设计成果,总经理、相关副总经理、市场营销部、成本管理部、子公司总经理、子公司设计分管副总经理、子公司设计部及子公司总经理指定人员参加评审。
子公司应汇报与政府部门咨询意见。
规划设计部汇总评审意见,报设计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二)规划设计部将评审意见反馈给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调整。
修改后的设计成果由规划设计部组织子公司、市场营销部、成本管理部及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最终方案设计成果需经设计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方案设计报批(一)规划设计部将审批后的方案设计资料提交子公司;(二)子公司按计划时间完成方案报批,将方案设计报批文件交子公司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存档,将报批文件复印件交总部规划设计部存档;第十三条规划设计部根据批复文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启动机电方案、景观方案设计工作,并组织市场营销部和子公司研讨确定销售示范区的划分。
第四章扩初设计阶段第十四条扩初设计设计准备规划设计部在初步设计前,及时收集以下设计资料:(一)子公司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对方案设计批复意见,及市政咨询方案。
(二)子公司提供勘察单位提交的《地质勘查报告》。
(三)成本管理部提供初步设计限额指标。
(四)必要时,可邀请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建议。
第十五条《初步设计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评审由设计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技术措施》,规划设计部审核后报设计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一)初步设计过程控制1.规划设计部负责在初步设计过程中与设计单位进行中期交流,及时沟通解决设计过程中的问题,并将相关过程记入《设计交流信息记录表》;2.设计单位按要求的时间提交设计成果,规划设计部根据《初步设计技术措施》的要求,对设计单位送交的设计成果进行初审。
第十六条扩初设计评审(一)规划设计部组织子公司、市场营销部、成本管理部及相关人员进行对设计单位送交的初步设计成果从建筑、使用功能、成本等方面进行评审,由规划设计部汇总评审意见报设计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二)规划设计部将评审意见反馈给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调整。
第十七条扩初设计报批(一)规划设计部将审批后的扩初设计资料提交子公司;(二)子公司按计划时间完成扩初设计的报批,及时通报报批进展情况,将批复文件交子公司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存档,将复印件交总部规划设计部存档。
第十八条扩初设计同时,规划设计部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开展机电方案深化工作。
第十九条扩初设计完成后,子公司设计部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
第五章施工图设计阶段第二十条施工图设计设计资料准备子公司设计部负责收集以下相关资料:(一)规划国土局、消防局、环保局、人防办等主管部门关于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书。
(二)经审批的材料设备选型建议书。
第二十一条《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编制和评审子公司设计部根据以上资料编制《施工图设计任务书》,并组织子公司工程部、成本核算部和总部规划设计部进行评审,经子公司审批后报总部规划设计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施工图设计(一)设计单位按《施工图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时间、限额设计要求和成果标准提交施工条件图;在此期间由子公司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施工条件图进行审查,形成《设计交流信息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设计单位修改。
(二)设计单位提供最终施工图,子公司设计部再次组织工程部、成本核算部、总部规划设计部和工程管理部对施工图进行图纸内部评审。
同时,子公司应将相关图纸送外部审查,在取得内外部审批意见后,形成《施工图审查意见表》。
(三)由子公司设计部将《施工图审查意见表》发给设计单位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设计单位修改完成后,设计成果由子公司设计部进行复核。
第二十三条最终施工图设计图纸分发到相关单位、部门。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设计部在建筑施工图设计同时,组织机电专业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设计部在施工图完成后,应组织完成材料设备的选型定板工作,编制《材料设备选型定板清单》,并按《材料选型定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批。
同时,子公司设计部应组织景观施工图和装饰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二十六条子公司成本核算部应根据施工图编制预算。
第二十七条施工图交底(一)由子公司设计部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明确施工组织要求和解答相关问题,并填写《施工图交底记录》,子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共同确认。
(二)子公司将《施工图交底记录》提交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更改,跟踪图纸修改进程,子公司对设计单位修改的图纸进行复核后,分发到相关部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司建筑设计管理的实施细则,报总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总部规划设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概念设计管理流程》、《方案设计管理流程》、《扩初设计管理流程》、《施工图设计管理流程》同时废止。
表一填表人:填写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表格所列为描述宗地自然条件所需的图纸目录。
应在投资分析阶段收集、制作完成,并作为设计前期阶段进行概念设计、方案设计阶段进行规划方案设计的基础资料。
2.投资分析阶段,若政府提供的“宗地红线图”、“宗地地形图”深度不足,则应在设计前期阶段落实并确认此二图纸。
表二说明:1.依据宗地社会条件表一(表1.2.1)的周边公共设施图,当周边存在污染源与噪声源时,应结合实地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对宗地空气质量状况、水质状况、噪声状况进行检测;决定进行检测后应附各项检测报告。
对于尚未达到饱和通车的道路,应根据道路等级预测饱和通车时的噪音。
2.当存在特殊地下物时需另附文对其进行详细说明。
表一填表人:填写日期:年月日说明:本表格所列为描述宗地社会条件所需的图纸目录,应在投资分析阶段收集、制作完成,并作为设计前期阶段进行概念设计、方案阶段进行方案设计的基础资料。
表二填表人:填写日期:年月日竞争楼盘列表1.“竞争楼盘”,是指区域内与本项目地理位置、市场定位、产品类型等方面存在相似性,可能与本项目产生竞争的楼盘。
2.本列表中的竞争楼盘,须由规划设计部与市场营销部共同确认。
表一楼盘名称位置说明:针对项目竞争楼盘,需完成表格内全部内容。
若用于其它楼盘的考察和调研,可酌情选择完成。
表二说明:1.针对项目竞争楼盘,需完成表格内全部内容。
若用于其它楼盘的考察和调研,可酌情选择完成。
表三说明:1. 实用率国家规范无定义,为房地产销售中使用的指标,通常为:单套内建筑面积/单套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按规定应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
2. 单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的使用面积、墙体面积及阳台面积。
3. 单套内使用面积住宅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含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说明:此表由规划设计部与市场营销部共同完成编制责任人汇签:日期:项目设计基础资料移交评审表项目名称:说明:1、*项为必选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由规划设计部确定。
2、资料由责任部门负责人评审并签名确认,由规划设计部负责组织实施评审过程。
项目概念方案技术评价表(示例)时间:填表人:说明:1.本评议表分为市场策划、设计和成本三大项,分别由决策层(全部填写)、规划设计部和成本管理部填写(填写本专业);外部专家可根据其专业特长选择全部填写或部分填写。
2.每项综合评分为5分制。
5分表示“很好”,4分表示“好”,3分表示“一般”,2分表示“差”,1分表示“很差”。
3.在每大项评分时,分别按每栏给出一个得分,然后累计总和再除以栏数得出综合分。
设计交流信息记录表注:本表适用于与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信息交流的记录。
精品文档设计成果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