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 苏州大学
学院大件大宗货物采购办法()
学院大件大宗货物采购办法()学院大件、大宗货物采购办法(试行)为提高我校经费使用效率,规范大件、大宗货物采购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学校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教育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招标原则1、依照《zz学院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遵循程序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公正办事和诚实信用原则,各负其责原则及回避原则。
3、确保质量(包括产品、安装和售后服务),保证物品价格合理。
4、统一办理,批量购买,择优选点。
5、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厉行节约,维护学校利益。
二、采购招标工作的组织见《管理办法》第二章“招标工作的组织”。
三、大件、大宗货物界定标准(一)大件货物是指单项(单台件)预算价格超过6千元(含6千元)的物品。
(二)大宗货物是指每批预算价格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物资。
四、采购方式及程序(一)采购方式的确定1、调研。
由招标工作小组商请采购人成立项目调研组并明确调研组长,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其他学校、单位购置同类物品的情况、有关厂家以往在我校供货的情况以及该类货物的品牌厂家及当前价格,提供采购货物的品名(品牌)、数量、规格、配置、型号、功能与作用的详细描述及预算金额等,形成调研结论。
必要时,由分管校领导担任调研组长。
2、招标工作小组收到采购申请,应按本文件的规定确定采购方式并报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
采购金额较大的,可以提请分管校领导确定采购方式,并做好记录。
(见《zz学院采购方式确定表》附件十二)3、招标工作小组有权变更请购内容。
如有变更,采购部门应及时告知采购人。
(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按《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三)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按《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四)竞争性谈判采购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并做好记录。
(见《zz 学院货物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记录表》附件十三)(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合格)投标,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制度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制度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后勤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及维护学院利益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宗物资采购”是指后勤服务中心各部门维持工作正常运转所需购买的各种物资。
主要范围:一、固定资产;二、各类水、电、暖维修所需的大宗物资材料;三、校园环境卫生清洁、绿化所需大宗用品;四、经营所需的米、面、油、饮料酒水、鲜猪肉等原材料、商品。
第三条成立后勤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成员:院纪委1人后勤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第四条大宗物资采购制度的实施,由后勤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组织。
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进货关、质量关、价格关,不进“三无”产品,不进质次产品,不进价高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必须退货,造成一切损失由采购人员个人负责。
入库手续完备,方可持正式票据报销。
第五条大宗物资采购方式一、严格执行大宗物资采购程序。
少量物资:三人小组可以采购。
批量物资必须报后勤服务中心研究决定,采购工作应做到货比三家,论质论价。
二、为使大宗物资采购程序化,符合中心等有关规定,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把需采购物品(包括各项指标)报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采购项目,然后执行采购任务。
第六条物资采购程序一、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采购程序: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中心财务部同意经中心主任批准后,由中心办公室安排采购。
采购后的物资必须入库,经仓库保管员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报销签字时,须同时具备正式发票、入库单,两单一致。
中心办公室主任应进行审核按程序报账。
二、外购的各种物资价值在1万元以上和单件价值低但批量大的大宗物品采购价在1万元以上的要实行招标采购。
招标会由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完整版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大宗物资采用集中采购,加强我局施工项目供应链管理,降低工程成本。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大宗物资指由我局施工项目的消耗数量大的物资和价款巨大的物资。
目前特指钢材,商品混凝土。
第三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原则是:公开透明原则,降低价格原则,资金统筹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作为局程序文件中《物资控制程序》的补充,与《物资控制程序》配套使用。
本办法未涉及部分按照《物资控制程序》执行,两者相抵触的,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北京地区大宗物资采购实行局、办事处,事业部,项目三级管理。
局设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小组,由主管领导,局法务合约部、局工程管理部、局资金部、局财务部、局纪检检查部负责人组成。
管理小组负责《局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制订,负责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总体实施,负责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监督。
第七条局北京办事处设专人(下称物资采购主管)负责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办事处应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原则上应由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各事业部物资采购负责人组成。
负责北京办事处所属项目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
第八条各事业部负责本单位集中采购物资的总计划提供,与办事处进行财务对帐,资金结算。
负责本事业部项目物资管理的监督,接受局办事处的集中采购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负责项目集中物资的月计划编制、上报,施工现场物资收发存管理,负责本项目物资成本控制,对事业部负责。
第十条北京办事处采购小组应实行例会制度,每月例会不少于一次,综合协调处理集中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下一步工作。
第三章集中采购方式第十一条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二)邀请招标:对于时间紧急,来不及公开招标的采购情形可以采用;(三)单一来源采购:用于甲方指定厂商或者项目特殊需要的物资。
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学校大宗物资采购是指学校为满足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需要,采购数量较大、金额较高的物品。
为了规范学校的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保证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合理合法,学校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2. 采购主体及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参与的大宗物资采购活动。
2.2 大宗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实验仪器、图书资料、体育器材等。
3. 采购流程及程序3.1 采购需求确认 3.1.1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大宗物资采购需求。
3.1.2采购部门确认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和优先级。
3.1.3 采购部门将需求提交给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
3.2 采购计划编制 3.2.1 采购管理委员会根据采购需求,编制大宗物资采购计划。
3.2.2 采购计划包括采购物品、数量、预算金额、采购方式等信息。
3.2.3 采购计划经过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交由采购部门执行。
3.3 供应商选择 3.3.1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制定供应商选择标准和流程。
3.3.2 采购部门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筛选供应商。
3.3.3 采购部门根据供应商的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选定供应商。
3.4 合同签订 3.4.1 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协商商定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
3.4.2 合同应明确采购物品的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信息。
3.4.3 合同签订后,双方各自保留一份合同副本。
3.5 采购执行 3.5.1 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学校交付采购物品。
3.5.2 采购部门对交付的物品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3.5.3 如发现物品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采购部门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3.6 结算与支付 3.6.1 采购部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和验收记录,进行结算审核。
3.6.2 审核无误后,采购部门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
3.6.3 结算和支付过程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
大宗物品采购制度
大宗物品采购制度大宗物品采购制度1、学校建立大宗物品采购小组。
2、采购范围和职责1)学校大件物品一律到市教育局物资采购中心办理。
2)凡无法通过政府采购或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大宗物品或批量物品,由“采购小组”负责采购。
3)采购小组成员要经常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必要手段,监督卖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按期定量交货。
3、采购原则(1)实行竞争、公开、公平性原则,严格执行采购议价程序。
1)共同协商,少数服从多数;2)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力争物美价廉。
3)采购小组人员必须不少于3人直接参与。
(2)“四不进一退货”原则。
具体是:1)不是名优商品不进。
2)假冒伪劣商品不进。
3)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的“三无”商品不进。
4)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无产品检验证的"三无”商品不进。
5)购进商品与样货不符合的坚决退货。
(3)廉洁原则:1)热爱学校,维护学校利益,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熟悉市场信息,提高采购水平,增强法制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损失中心小学大宗物品采购制度2015-12-16 11:51 | #2楼第一条适用范围:1、本办法所称大宗物品采购(政府采购除外),为每批次金额达四千元以上。
四千元及以下的物品采购由校长室研究决定,总务处集体采购并公示物品采购的来源、数量、金额。
2、本办法所规定基建维修项目为每项预算金额五千元以上。
五千元及以下项目由校长室研究决定,总务处实施;虽不及五千元但金额仍较大的项目需行政会议通过并及时向教师公示项目的内容、金额等涉及项目的所有信息。
3、物品采购一万元及以上,基建维修每项预算金额达五万元及以上,应实行招(议)标方式。
4、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和虽不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但在一定额度以上的设备(大宗物品)及需集成的系统工程等一般都参加政府集体采购。
苏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大[2005]5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增强学校办学实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国有资产是指学校拥有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
其来源包括国家拨给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组织各项收入形成的资产,各单位、各部门利用自有资金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它依据法律法规等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具体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和其它资产。
第三条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体制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实行职能部门与使用单位分级管理。
第四条 国有资产管理的任务是:明确资产属性,划清产权关系,合理有效配置,提高使用效益,保证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
第五条 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是:产权管理、配置管理、使用管理、处置管理、收益管理等。
具体内容是产权的界定、登记,资产的购置、保管、使用、调拨、盘查、评估、清理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一级管理机构学校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学校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统一监督管理,是学校的一级管理机构,国资委主任是责任人。
其办事机构(国资办)设在财务处。
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制定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核批准二级管理机构制定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
(三)决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比如: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等资产重大变动问题,经营性资产的投入、收益和分配问题等。
第七条 二级管理机构校有关部门是校国有资产的二级管理机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责任人。
(一)归口分工如下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文体设备(不动产除外)、标本模型等及相关的低值易耗品和集中采购的材料。
学校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学校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学校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学校大宗物品采购的流程和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障学校的利益和资产安全。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内各部门、单位对大宗物品的采购活动。
3. 定义•大宗物品:指学校采购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物品,根据具体情况可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单独确定。
•采购单位:指进行大宗物品采购的学校内各部门、单位。
•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部门。
4. 采购流程4.1 采购需求申请采购单位根据具体需求,填写《学校大宗物品采购申请表》,详细描述所需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并提供相应的预算。
4.2 采购预算审核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包括预算合理性和采购需求的合理性,确保采购活动符合学校的财务规定和采购政策。
4.3 供应商筛选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学校采购政策,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筛选。
筛选标准包括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交货期等。
4.4 采购方案评审采购管理部门对供应商提交的采购方案进行评审,包括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等。
评审结果作为后续采购决策的参考。
4.5 合同签订采购管理部门与供应商协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交付期限。
4.6 采购执行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管理部门监督采购过程,确保按时交付物品,并负责验收。
4.7 合同结算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实际交付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结算,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4.8 采购记录归档采购管理部门将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归档,包括申请表、预算审核意见、供应商筛选结果、采购方案评审记录、合同等。
5. 监督检查为了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学校将定期进行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采购流程的执行情况、采购结果的有效性和合规性等。
6. 处罚与奖励对于违反采购管理办法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同时,对于积极主动遵守采购管理办法,并取得显著成绩的采购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予以奖励和表彰。
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各采购单位”)的大宗物品采购行为,强化采购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宗物品采购是指单批或者单件物品采购金额在三万元以上12341234、逐步确定公司各项大宗物品的供应商范围;5、指导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大宗物品采购活动;6、负责公司大宗物品采购信息的发布及公示。
第七条采购管理办公室作为采购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采购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能为:1、组织召开采购管理委员会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等相关事宜;2、负责采购管理委员会各种资料的管理;3、具体负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大宗物品的采购;4、完成采购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在采购活动中,如有必要,可邀请本单位或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第三章采购的基本程序第九条公司职能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应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在符合年度采购计划且符合相关预算的前提下,呈报公司采购管理委员会实施定点工作。
12求的两家及以上企业参与;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最终由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定点采购合同。
第十四条提请支出审批。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批签署事项授权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费用审批。
第十五条公司采购3万元以下的物品的,一般亦应在指定的大宗物品采购供应商处采购。
若指定大宗采购供应商无相应物资,可视情况通过大宗采购供应商代购或自行采购。
但必须做到以下要求:1、采购人员必须两人以上;2、货比三家,摸清行情;3、根据采购预算,控制支出额度;4、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反馈采购信息;56点。
1、监督检查有关采购的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3、监督检查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4、指出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并督促改进,对采购过程中的投诉、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调查跟踪。
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大学大宗物资和设备类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大宗物资和设备类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投标制是一种国际惯例,为了适应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深化改革,贯彻《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规范我校大宗物资、设备类(包括家具、公寓配套设施等大宗批量商品)的采购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竞争机制,更好地为我校教学、科研服务,我校大宗物资和设备类资产采购实行招标制。
招标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邀请议标等形式进行。
第二条招标工作受学校招标领导小组领导,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招标办公室组织,并承担本文件中所规定的采购项目招标的日常工作。
招标工作的全过程接受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招标办公室是学校设立的招标管理机构,承担本文件中所规定的采购项目业务。
招标采购中的重大事宜,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处理。
第四条我校“211工程”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学校自筹经费为主采购的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须以招标方式采购:1.购买仪器设备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或用汇在3万美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单台设备金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用汇在1万美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总金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批量同类仪器设备;2.设备费专款支付的其他综合工程项目;3.国家公布的特定产品;4.校内家具、公寓配套设施及大宗批量商品的采购等依据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自筹经费或不属于以上范围而自愿招标采购的,可直接委托综合招标办公室实行招标。
第六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招标范畴:1.仪器设备配套用的零部件;2.自制设备;3.只有单一供货来源(无竞争性)的设备类。
4.自筹经费的建设项目购买设备不符合招标条件的,可采取询价、比价采购或直接采购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招标办公室根据项目单位的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由项目单位负责。
编制好的招标文件由项目单位和有关领导审核通过。
第八条招标文件一般包括:投标涵、投标人须知、投标人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书格式及要求、招标内容及要求、合同通用条款及必要的附件等。
苏州大学办公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苏州大学办公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苏大国资〔2013〕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办公物资的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节约开支,根据国家、省有关采购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大学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办公物资指学校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用品、耗材、设备和家具等。
第三条办公物资采购工作在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及办公物资等招投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投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具体负责组织与实施,其中办公家具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第二章采购方式及范围第四条办公物资的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零星采购,以集中采购为主。
第五条集中采购分为协议供货和直接供货两种方式,以协议供货为主。
协议供货是指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协议供应商及其产品价格和服务条件,并以协议书的形式,由学校在协议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协议供应商及商品的采购形式。
直接供货指从学校确定的直接采购供应商处按其公开价格和服务条件进行采购的形式。
第六条集中采购方式无法满足实际需要的,列入零星采购范围。
其中:(一)办公用品和耗材的零星采购,可由各单位直接实施。
同一批次金额2000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列入集中采购范围;(二)办公设备和家具的零星采购,根据其同一批次采购预算,分别采用以下方式组织实施:(1)预算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可由各单位直接实施采购;(2)预算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的,以询价等方式组织采购;(3)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以招标或谈判等方式组织采购。
第三章集中采购的供应商第七条招投标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办公物资的类型、供应商的规模、校区分布等情况,提出所需供应商的数量,报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协议供应商数量一般不超过5家。
第八条学校与协议供应商签订的协议中应明确供应商能够提供的商品名称、价格和服务条件等。
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大宗生活物资采购是指对各类生活物资进行大批量采购的过程。
在现代社会中,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对于各类机构和组织来说至关重要。
为了有效管理大宗生活物资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减少成本,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2. 采购流程2.1 采购需求确认在进行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前,首先需要明确采购的具体需求。
包括物资种类、规格、数量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可以考虑与供应商进行多方沟通,以获取更准确的采购需求信息。
2.2 供应商筛选根据采购需求,可以通过招标、比较报价、询价等方式对供应商进行筛选。
在供应商筛选中,需要考虑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价格,以及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2.3 采购合同签订在确定供应商后,需要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中应包括供应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
2.4 物资采购在签订采购合同后,可以进行实际的物资采购工作。
在物资采购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中约定的一致。
2.5 入库管理采购的物资需要进行入库管理,包括验收、登记、标识和储存等工作。
入库管理的目的是确保物资的安全性和管理的便捷性。
3. 供应商管理3.1 供应商评估对供应商进行评估是供应商管理的重要环节。
评估可以从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价格、交货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以确定合作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绩效管理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后,需要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和管理。
绩效评估可以通过考察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准时率、服务质量等指标来进行,以评估供应商的整体表现。
3.3 供应商关系维护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是供应商管理的关键。
维护供应商关系可以从及时支付款项、及时反馈意见和问题、共同解决问题等方面进行。
4. 采购数据管理在大宗生活物资采购过程中,需要建立和维护相关的采购数据,以便提供决策支持和管理分析。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行为,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采购程序一、需求检查在需求产生后,需由采购部或者所属单位提出,经过审批后进行需求检查,确认需求是否符合公司采购政策和需求实施计划。
二、招标与谈判若需开展招标或者谈判工作,采购部应按照国家和公司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的编制和发布,严格审核招标/谈判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和完整性,正确处置招标/谈判过程中浮现的意外情况。
三、评价与选定采购部应按照国家和公司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招标的售后服务、价格等进行评价,最终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对于谈判的结果,采购部应依法依规进行合理评价,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
四、合同签订采购部需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制定合同要求、约束、目标和制度,签署书面合同并加盖公章,保证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确保供应商的履约能力。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一、供应商评估采购部应对供应商的质量、价格、交货、售后服务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将供应商评价结果纳入采购档案,建立供应商的信用档案。
二、供应商管理采购部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时,需全面评估供应商是否具备正态经营、良好信誉、稳定生产、资金充足等要素,确保供应商有能力完成公司要求的采购任务。
第四章保管控制一、物资流向控制采购部应对公司采购物资的流向进行细致监管和跟踪,严格执行物资入库、出库、领用、消耗的登记制度,保证物资流向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二、物资保管控制采购部需建立物资保管和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物资保管控制程序,确保物资的安全、可靠和排除潜在风险,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销售与利润一、销售保障采购部需按照公司销售计划的要求,及时采购和配送物资,保障公司的销售计划充分实施。
二、成本控制采购部需妥善控制物资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成本控制政策,协同各部门共同努力,实现成本、利润的共赢。
第六章附则1、所涉及附件如下:(1)采购需求审批单(2)供应商评估表(3)合同签订模板(4)物资流向登记表格(5)物资保管制度2、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和管理。
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大宗物品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大宗物品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及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大宗物品”是指在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界定的固定资产及批量购买的物品。
大宗物品采购是指经总经理办公会或公司领导批准,编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内的固定资产购置物品,列入行政管理部归口费用支出计划或因****工作需要,计划外购置的物品,进入采购程序。
第三条大宗物品的分类:(一)甲类大宗物品甲类大宗物品是指:每宗一次性出资人民币壹万元(含壹万元)以上,或单件物品购置贰仟元以上(含贰仟元)的物品;(二)乙类大宗物品乙类大宗物品是指:每宗一次性出资人民币壹万元以下,或单件物品购置贰仟元以下的物品。
第四条大宗物品采购程序:(一)甲类大宗物品采购程序1.成立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主管部门领导、主管人员、监察室成员及有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向有关专家咨询;2.评审小组进行市场调研,拟定并发布询价书,报价单位必须三家以上;3.评审小组须对所有报价单位的资质情况、物品品牌、性能、质量保证及价格进行认真评审,经筛选确定1-2 家报价单位后,同报价商进行技术商务洽商,根据最优价格性能比,确定供货商,作出《评审推荐报告》,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后,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4.主管部门制定合同文本,评审小组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修改后,同最终供货商签订合同;5.供货商完成供货及合同书中承诺的其他服务后,主管部门对最终供货商所供货物及其他服务进行最终验收;6.对甲类大宗物品采购,根据其重要性,由公司确定立项进行效能监察。
(二)乙类大宗物品采购程序1.物品采购部门的主管工作人员及主管领导两人以上共同对拟采购物品进行询价,报价单位必须三家以上;2.对所有报价的物品品牌、质量保证及价格进行认真评审后,同报价商进行价格洽商,根据最优价格性能比确定供货商,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3.对供货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4.对于公司长期使用的办公用品等物品的采购,在经过上述采购程序,确定供货商后,要求供货商在价格不变的原则下,根据公司要求按期供货。
大宗物品采购及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大宗物品采购及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饮食服务中心大宗物品采购及大额资金管理,根据省委巡视组“回头看”反馈的意见,结合饮食服务中心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物资采购
1.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及食品原料质优价廉,由资产处、审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组成的工作小组,对大宗物品统一进行招标采购。
原则上每2〜3年进行一次招标。
2.采购招标种类包括米面类、食用油类、猪肉类、鸡肉类、调味品类、禽蛋类等。
3.根据学校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对供货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考核,签定供货合同。
饮食服务中心负责对招标采购物品进行监管,对供货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一次立即进行淘汰。
二、财务管理
L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4.财务人员:财会人员实行财务处派驻制度,由学校财务处指派专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核算及管理。
5.财务核算:饮食服务中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按照学校要求,每月向财务处提交综合报表一次。
年底提供年度综合报表。
6.审批权限:对饮食服务中心资金使用实行层级审批管理制度。
财务支出实行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负责人等
3人以上签字制度。
IOooO元(含IoOOO)以内由饮食服务中心主任审批;IoOOl元-30000元(含30000元)由后勤管理处分管处长审批,30001元以上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批。
7.按照审计处和财务处要求,定期进行内部财务审计。
8.对食堂所有原料请购、采购、入库、出库、结算采用进销存管理软件系统进行全方位管理。
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强化采购管理,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大宗物质和临时物资采购的管理。
三、管理方式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厂长、生产技术科、综和管理科人员组成。
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企业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四、物资采购审批和采购临时物资采购是指价格在五仟元以下的仪器、设备、药品、原材料等;大宗物资是指五仟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药品、原材料等(1)常规采购1、企业使用部门所需采购的临时物资及部分大宗物品必须先提出《采购申请单》,申请单的内容包括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具体用途等,报厂长审批。
2、厂长审批后,由分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研。
采购人员要详细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和技术要求,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与有关厂家联系,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产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等,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3、确定最终供货商后,由分管部门起草供货协议,包括规定成交物品的交接时间、验收方式、付款办法及违约处罚等内容,货款结算应严格执行质量保证金规定。
供货协议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由厂长审批通过后签订。
4、常规物资由仓库人员组织验收,重要物品和精密仪器还需请专业质检人员参加。
验收合格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采购领导小组,采购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退货或更换,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招标采购1、如大宗物品在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2、采购领导小组向有关厂家或单位发出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信息或邀标函,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样品、文字材料、报价书等,竞标厂家或单位应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规范证件和说明企业生产规模的基本材料,外地产品应具有进扬许可证。
大宗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篇:大宗材料采购管理办法大宗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版本:1.0 大宗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大宗材料、设备的采购行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一、该办法实施时务必使所有流程包括询价、比价、议价、谈判情况对所有相关参与人员公开透明。
二、材料议价及谈判必须遵循群策群力的原则,相关人员集体参与。
第三条、适用范围一、本办法所指大宗材料是指单批单次采购总金额在5万(包括5万)以上的材料,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使满足第一款条件,可不参照本办法:1、以设备销售为主要目的材料采购;2、钢材、铜材等原材料的采购;3、业主指定品牌。
第四条、材料的分类根据材料的特性,将材料分为常用材料和非常用材料:一、常用材料:是指在工程中经常使用的材料,如风口风阀、保温材料、电线电缆、线槽配件、开关面板插座、灯具、保温软管、墙地砖、地毯、轻钢龙骨及石膏板、吊顶材料、各类板材、油漆、乳胶漆、玻璃及工程所需零星辅助材料及配件。
二、非常用材料:除上述以外的材料。
第五条、适用程序一、材料、设备单次单批总价在5万以上20万以下及20万以上但不适合公开招投标的,将采用议价程序。
二、材料、设备总价在20万以上,采用公开招投标程序。
第六条、供应商选择一、在公司材料供应商名录中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的。
二、由招标小组成员集体推荐的。
三、从其它渠道收集到的供应商。
大宗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版本:1.0第二章大宗材料议价程序第一条:组织机构一、材料、设备单次单批总价在5万以上10万以下,由工程部经理、成本控制科主管、项目经理、采购管理科主管、项目采购员组成议价小组(以下简称小组)。
由工程部经理任组长,议价结果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材料、设备总价在10万以上20万以下或20万以上不适合公开招投标的材料除上述人员外,公司总经理参与,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工程部经理任副组长。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篇: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
第三条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四条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制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编制公司物资采购业务计划;(四)协调联络各直管项目部和授权采购公司,综合掌握物资信息。
(三)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第六条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依据授权,组织本专业有关物资采购工作,负责大宗物资等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二)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工作;第七条负责本公司(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编制本项目部大宗购物资需求建议计划;(三)负责本项目部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四)负责本项目部物资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资统计工作;(五)负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在项目部的应用。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八条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公司物资供应商库。
第九条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
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备国家和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它生产经营资格;(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四)公司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公司与重要的大宗物资战略供应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订立战略合作协议,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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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苏大 [2001] 44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大件物品、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苏州大学大件物品、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业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大件物品、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大学二00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主题词: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通知抄送:各党委、总支,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2001年09月29日印发校对:邓惠萍附件:苏州大学大件物品、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规范大件物品、大宗物资采购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现根据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要求,参照兄弟院校经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大件物品、大宗物资界定标准大件物品为单件金额达2万元及其以上的物品;大宗物资为每批金额达5万元及其以上的物资。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议标。
三、采购原则1、保证质量,保证物品价格合理。
2、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办事。
3、统一办理、批量购买,择优选点。
4、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维护学校利益。
四、采购范围1、科研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与软件等。
2、基建维修类:基建或维修项目中甲方供应的各种成批材料、大型设备。
3、行政办公类:电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及系统软件。
4、图书资料类:包括图书文献资料及数据库系统软件。
5、学生用品类:公寓化生活用品、院、系服装、军训服装等。
6、医药类:药品、医疗器械等。
7、饮食服务类:根据后勤改革后的体制和运行机制确定相应的范围。
8、其它类:机电设备、音象设备、家具、绿化苗木及其它大批量物资。
五、采购组织(一)根据采购任务,学校后勤处、设备处、图书馆、学生处、产业处按照各自的采购职能成立相应的大件、大宗专项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监审办公室、财务处和承担采购任务的部门负责人组成,采购部门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
大件、大宗专项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的职责为:1、审定采购内容。
2、批准成立专项采购招(议)标工作组。
招(议)标工作组要注意吸收使用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关专家参加(专家人选根据采购工作的需要临时选聘)。
3、处理采购工作中发生的重要事宜。
4、对采购中和采购后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大件、大宗专项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专项采购招(议)标工作组,成员由纪监审办公室、财务处和使用单位、采购部门的有关同志组成,组长由采购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招(议)标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组对领导小组负责。
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对采购过程和质量负直接责任。
根据采购物资金额的大小,确定工作组人数(一般3-7人),大件物品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每批金额达50万以上的,工作组还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人数不得少于9人,必要时可成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独立的评标组。
专项物资采购招(议)标工作组及组长的职责为:1、制定招(议)标文件或详细购物标准,安排购物日程。
2、坚持多渠道,广泛收集信息,并在工作组会上对信息进行筛选,并向有关厂家发布信息或邀标函,收取标书或报价书。
3、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到有关厂家考察。
4、举行招(议)标会议,按程序评标后确定中标单位。
5、处理招(议)标过程中的有关工作。
六、采购程序(一)常规采购程序1、招(议)标工作组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其他学校、单位购置物品的情况;了解有关厂家以往在我校供货的情况;了解该物资若干品牌厂家的产品情况及当前价格。
2、采购部门原则上每个月底向采购领导小组汇报当月物品采购情况,提交下月《采购计划一览表》。
在落实资金的前提下,承担采购任务的单位填写《苏州大学大件、大宗物资采购申请表》、《专项物资采购招(议)标工作组成员情况表》,报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3、招(议)标工作组应参照“招标文件”样本编制招标文件或详细购物标准,准备有关资料。
4、招(议)标工作组向有关厂家发出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信息或邀标函,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样品、文字材料、报价书等;竞标厂家应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规范证件和说明企业生产规模的基本材料、外地产品应具有进场许可证。
报价书由供货单位盖章并密封,形成暗标,采购部门统一收取标书后应由专人保管,招(议)标会前任何人不得拆封。
5、如确有必要,招(议)标工作组应安排人员到有关厂家考察、调研,了解生产规模和产品质量。
6、招(议)标工作组举行会议,对各厂家所提供的样品或文字材料编号后,按照购物标准进行评议,当场拆封暗标,在综合质量、价格、供应商资质、信誉度等情况后确定一家或几家为中标单位。
7、招(议)标工作组和中标单位签定购物协议,规定成交物品的交接时间、验收方式、付款办法及违约处罚等内容,根据协议需预付款者,需携带协议副本及采购工作组长签字的暂付款单,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
货款结算应严格执行质量保证金规定,购物协议须先由采购工作组组长签名、采购部门盖章,连同《苏州大学大件、大宗物资招(议)标情况登记表》、验收报告一起送审计处审核盖章后,财务部门方可付款。
8、大件、大宗物资由招(议)标工作组负责验收,必要时可聘请专家、专业质检部门参加,验收后填写《大件、大宗物资验收登记表》(如因保质期而延期付款的,应在付款到期日填写“无质量问题表”通知财务部门付清余款)。
采购领导小组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予以追究责任。
9、采购验收后,必须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或建立有关台帐,并由采购部门将全套招(议)标材料分类立卷,归入校档案馆。
基建工程中的设备采购同时要符合基建有关程序,相悖之处应按基建工程程序执行。
(二)急购物品、独家经营或特定物品、续购物品的确认及采购程序1、急购物品急购物品是指未列入计划、确因情况紧急必须在2天内购回的极少数物品。
使用部门确需急购物品时,应首先填写《急购物品确认书》,经分管校领导确认并签字后,送有关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接《急购物品确认书》后,应在部门内部组成工作组,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应询价3家以上),并认真填写《苏州大学询价采购物品记录表》。
大件物品单价在6万元以上、大宗物资每批金额在20万元以上,原则上不能确认为急购物品。
2、独家经营或特定物品使用单位需采购独家经营或特定物品时,应先填写《独家经营或特定物品确认书》,连同有关政策依据(特定物品)或调研报告(特定物品)一并送交分管校领导确认并签字后,送有关采购部门,采购部门应按招(议)标工作组产生办法组成工作组,拟定谈判方案,通过谈判确定购销合同,并认真填写《苏州大学谈判采购物品记录表》。
3、续购物品续购物品是指同一或不同使用单位在6个月之内再次购买同一供货商的同一物品,且该价格基本不变,根据原购销合同新增购的大件大宗物品。
采购部门拟用续购方式采购物品时,事先填写《续购物品申请表》,提供相应的市场价行情,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七、关于采购工作中有关费用的收取、管理与使用1、有关费用的收取参照物资采购招(议)标中的常规做法,按每次标的大小适当收取标书工本费(50-100元)。
2、有关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属于教学、行政设备方面物资采购中的考察费和聘请专家论证、评标、验收等费用从承担采购任务的部门的相关经费中列支(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应将该项支出列入预算),属于基建方面物资采购中的考察费用从基建费用中列支。
八、参照执行的有关问题1、大件物品为每件金额2万元以下、大宗物资为每批金额5万元以下的,应由采购部门组成采购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市场价格调研),询价不得少于3家,并填写《苏州大学市场调研采购物品记录表》,按编号先后保存归档,以便查核。
2、各院(系)、部门利用自有资金(含由财务处代管的定项捐助款)购置大件、大宗物品,原则上应委托学校有关采购部门统一采购,特殊情况应参照本暂行办法制定实施意见,报纪监审办公室备案。
大件物品单价在6万元以上、大宗物资为每批金额达20万元以上的,招(议)标工作组须由纪监审办公室、财务处、学校采购部门的有关同志参加,人数不得少于7人,组长由学院或部门负责人担任。
各院(系)、各部门及产业处自行承担采购任务时,要妥善保存好有关材料,以便查核。
3、校办企业购置大件、大宗物品,由产业处参照本暂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纪监审办公室备案。
九、采购纪律1、各院(系)、各部门的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暂行办法执行。
2、严格实行领导小组和采购工作组组长负责制。
3、大宗物品的采购必须集中进行,不得化整为零处理。
4、在大件、大宗物品采购过程中,招(议)标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秉公办事的原则。
不得收受供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回扣,不得接受供方宴请。
如实在无法谢绝,应按规定及时登记上报。
5、招(议)标人员要严格遵守采购工作中的保密要求,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供货方泄露学校有关采购秘密。
如有与投标方串通,进行虚假招标等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应立即取消其招标组成员资格,学校将对其进行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行政处罚或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6、采购物品的验收,要以样品或产品说明书、合同规定的配置和性能指标为准则,严格把好质量关。
如发现实物与样品不符或出现破损、数量不足和质量问题,使用单位应做好记录,按协议内容追究供货方的责任。
7、一些需要长期购买的批量物资,应对供应物资实行跟踪监控,并对供货单位定期评议,实行淘汰制,不搞一次招标定终身。
8、采购单位购置大件、大宗物品未按本暂行办法的程序进行招(议)标的,学校财务部门一律不得报销或预付货款。
十、附则1、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纪监审办公室负责解释。
2、对未尽事宜,采购部门应依据本规定和采购物品的种类另行制定具体办法,报纪监审办公室备案。
附表:1、《苏州大学大件、大宗物资采购申请表》2、《急购物品确认书》3、《苏州大学市场调研采购记录表》4、《独家经营或特定(名牌)物品确认书》5、《苏州大学谈判采购物品记录表》6、《续购物品申请表》7、《某部门某月采购计划一览表》8、《苏州大学采购大件、大宗物资招(议)标情况登记表》9、《苏州大学大件、大宗物品验收登记表》注:附表另行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