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2018年度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发展空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发展空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09•【字号】新政办〔2018〕51号•【施行日期】2018.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发展空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8〕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发展空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8年5月24日第9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9日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发展空间工作实施方案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经过十多年发展,尤其是产业的加速集聚和招商引资的不断深入,现区内发展空间已经趋于饱和。
为推动经开区加快发展,做好经开区扩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拓展空间范围根据近期发展需要,保证新乡绿色纤维及高科技纺织服装产业园区、新乡市综合保税区及多式联运示范基地等项目落地建设,将延津县榆林乡姚庄村、获小庄村、张河村等3个村整体移交给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代管,面积约8.47(12700亩)平方公里(范围:经开区经六路以东、经开区南边界以南、S226线以西、南分干渠以北)。
二、拓展空间交接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便民利民原则,积极稳妥、稳步推进、注重时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交接任务。
(一)坚持平稳有序原则以2018年5月1日为基准日,对所涉及村庄及学校的人、财、物进行冻结,由延津县负责登记造册,经开区对口接管。
(二)坚持待遇就高不就低原则延津县以2018年5月1日为基准日,按照核定工资表在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移交。
财政供给人员待遇按照经开区同类人员待遇执行,原有待遇高于经开区待遇的按照原标准执行。
(三)坚持以人为本和自愿原则财政供给人员的移交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进行移交(学校进行整体划转)。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二季度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预安排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二季度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预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04•【字号】新政办〔2018〕37号•【施行日期】2018.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二季度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预安排的通知新政办〔2018〕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二季度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预安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4日新乡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二季度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预安排现将市政府2018年第二季度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预安排如下:一、着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1.组织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和调度工作。
定期召开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分析和调度例会,分析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尤其是就基础指标与评估指标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工作措施,及时进行调度,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主管领导:李跃勇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发改委2.组织做好财税收入工作。
科学确定各单位收入任务,合理安排收入进度;定期召开财税收入分析会,提升税收预测准确性和收入能力,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绩效考核,确保高质量完成上半年税收收入任务。
主管领导:李跃勇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3.组织做好银企对接和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
组织做好3-5月份“春雨行动”银企对接活动。
举办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走出去培训会,对接深交所,做好在深圳企业上市挂牌培训,提升全市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对外交流的深度与广度,持续跟进科隆新能源、瑞丰新材等重点企业上市进程各项工作,做好协调服务。
主管领导:李跃勇牵头单位:市金融局4.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
分类建立重点培育企业清单,健全扶持政策和工作机制,力争上半年完成800户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新增规上企业60家以上。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5年省重点项目暨产业集聚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5年省重点项目暨产业集聚区建设观摩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产业政策【发文字号】新政办[2015]26号【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3.22【实施日期】2015.03.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5年省重点项目暨产业集聚区建设观摩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5)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乡市2015年省重点项目暨产业集聚区建设观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22日新乡市2015年省重点项目暨产业集聚区建设观摩方案为推进产业集聚区转型发展,促进“两区”建设全面提速,推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快速发展,省政府拟于2015年4月初组织开展2015年全省重点项目暨产业集聚区建设观摩点评活动,为做好我市观摩活动筹备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观摩范围和重点每个省辖市观摩一个省定产业集聚区、一个“两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共6个项目,其中产业集聚区项目3个,“两区”项目2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项目1个。
产业集聚区的选择要体现主导产业发展,突出专业化、产业链、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
每个产业集聚区观摩2014年建成投产和在建的主导产业项目各1个、配套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1个。
原则上2014年省观摩过的产业集聚区不再安排观摩。
按照就近方便原则,观摩2个“两区”建设项目和1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项目(从城市功能区连片开发、城中村城市化改造、都市生态农业、生态水系四个方面选择1个项目),“两区”建设项目主要观摩规划实施、项目落地、实施进度等情况;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重点观摩项目建设和规划实施情况。
二、观摩点评组织方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带队,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省直单位负责人等参加,拟分为四个小组,每组50人左右,观摩4-5个省辖市。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2008年产业聚集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2008年产业聚集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29•【字号】新政办[2008]14号•【施行日期】2008.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2008年产业聚集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2008]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推进2008年产业聚集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推进2008年产业聚集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加快我市新农村、县域经济发展、都市区“三位一体”系统工程建设的战略部署,推进产业聚集区建设,现就2008年产业聚集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好字优先、加快发展的主题,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以道路、电力、信息、供水、排水、供气、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八大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厂房建设为着力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统一规划,合理开发,走集聚、集群、集约发展的工业化道路,加快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向聚集区集聚,实现跨越发展,建设中原城市群强市。
二、任务目标除新乡市主城区外的其他36个产业聚集区,2008年计划实施八大基础设施194项,计划投资16.29亿元,其中:道路9.19亿元、电力3.67亿元、信息0.41亿元、供水1.05亿元、排水0.91亿元、供气0.28亿元、污水处理0.51亿元、垃圾处理0.28亿元。
计划实施标准化厂房项目19个,计划投资8.18亿元,新开工面积83.2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86.95万平方米。
新乡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乡经济开发区、长垣起重园区、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和桥北新区等六个聚集区新引进入驻企业及原有企业新上千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0家(个),其余聚集区不少于4家(个)。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6•【字号】新政文[2008]112号•【施行日期】2008.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新政文[2008]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好2008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
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清醒认识形势,把握总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坚持好字优先、好中求快,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各项具体计划,原则上以2008年全市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印发的计划(草案)为准,变动部分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行下达。
二○○八年六月六日新乡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指导下,全市上下按照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在较高起点上继续保持了平稳快速高效运行态势,圆满完成了全市年度发展计划目标任务。
(一)经济规模、效益实现双突破。
初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77.9亿元,增长16%,增速高于计划4个百分点,连续四年保持在14%以上。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先进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先进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6.02•【字号】•【施行日期】2016.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先进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决定2015年,我市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下称服务业“两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予以表彰。
一、全省“十快”产业集聚区全省“十快”产业集聚区:新乡工业产业集聚区(新乡经开区)根据《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意见》(新发〔2011〕11号)文件规定,颁发500万元奖励资金,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综合成绩突出的产业集聚区产业集聚区综合排名前三名分别为:第一名新乡经开区第二名获嘉县产业集聚区第三名新乡市电源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综合排名第一名为:凤泉专业园区综合排序统筹考虑全省排序和实际发展情况,根据《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意见》(新发〔2011〕11号)文件规定,分别给予新乡经开区、获嘉县产业集聚区、新乡电源产业集聚区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奖励,给予凤泉区专业园区50万元资金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
三、全省“十先进”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全省“十先进”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红旗区特色商业区根据2015年度全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综合评价结果,参照“十强”“十快”产业集聚区标准颁发500万元奖励资金,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综合成绩突出的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综合排名前三名分别为:第一名卫滨区特色商业区第二名红旗区特色商业区第三名延津县特色商业区参照产业集聚区的奖励办法,分别给予卫滨区特色商业区、红旗区特色商业区、延津县特色商业区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08•【字号】新政办(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新政办(201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8日新乡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7〕97号),推动旅游投资和消费持续增长,深化旅游综合改革,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现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生态建设为先导,以文化传承创新为灵魂,以融合化、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标准化为战略方向,以景区建设为龙头,以产品开发为重点,以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为动力,以提升经济实力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注重协调、突出融合、强化保障、落实责任,通过7大体系工程,36项重点任务,加快推动旅游业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型、从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中低端向中高端跨越,将新乡建设成为中原旅游强市。
二、发展目标(一)发展指标到2020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旅游者49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70亿元,年均增长12%,高于全市经济增长平均水平。
(二)创建指标到2020年,争创1家5A级旅游景区,培育1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单位;争创1-2家4A级旅游景区,培育3-5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单位;创建一批3A级旅游景区。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新乡市开发区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新乡市开发区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02•【字号】新政办〔2018〕35号•【施行日期】2018.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新乡市开发区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新政办〔2018〕35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2018年度新乡市开发区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已经2018年4月17日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23日2018年度新乡市开发区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办法一、考评对象国家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上统称为“开发区”)。
二、指标体系主要涵盖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开放水平、生态环境4个方面,主要由4大项13个指标组成,权重100分。
具体如下:(一)经济发展。
含4项指标,主要评价地区生产总值、公共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方面,增加开发区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增长极作用。
(二)科技创新。
含3项指标,主要评价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等方面,推动开发区成为科技创新集聚区和人才队伍建设高地。
(三)开放水平。
含4项指标,主要评价进出口总额、实际到位境外资金、实际到位市(省)外资金、“三率”完成情况等方面,引导开发区打造开放型主阵地和排头兵。
(四)生态环境。
含2项指标,主要评价节能减排和环境质量达标率等方面,引导开发区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园区绿色发展、生态发展。
以上指标根据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对开发区的相关工作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三、评分办法根据指标类别和特点,分别采用纵横比较计分、比例计分、刚性计分。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预安排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预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11•【字号】新政办〔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预安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预安排》已经2018年1月10日市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11日新乡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预安排现将市政府2018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预安排如下:一、持续壮大发展规模1.组织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和调度。
召开第一季度全市经济形势分析和运行调度例会,围绕GDP核算要求做好基础指标和评估指标各项工作,实现2018年一季度开门红。
特别是做好“四上”企业入库工作。
主管领导:李跃勇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发改委2.组织做好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评介工作。
对产业集聚区规上制造业企业,按照评介体系指标进行ABC类分类评介。
主管领导:李跃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完善工业经济监测预测分析体系,加强对150户重点企业的月度监测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财务风险进行重点监测与协调,力争一季度全市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
主管领导:周世杰责任单位:市工信委4.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召开全市工业大会与企业家座谈会,优化市领导分包服务企业工作方案,组织一次惠企政策宣讲,开展一期“走出去”培训,帮助企业解难题、破困境。
主管领导:周世杰责任单位:市工信委二、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5.开展2017年度自创区目标考核工作。
研究制定《2018年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计划》。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18-2020年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攻坚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18-2020年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攻坚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08•【字号】新政文(2017)174号•【施行日期】2017.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18-2020年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攻坚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7)1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2018-2020年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攻坚方案》已经2017年11月7日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8日新乡市2018-2020年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攻坚方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有效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缓解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豫政〔2014〕1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建保函〔2017〕49号)要求,结合我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把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坚持规划引导和政府主导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需要和可能,优先改造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和集中连片规模大、对优化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棚户区(城中村),在2020年前对具备改造条件的棚户区(城中村)分批实施改造。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规划先行。
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强、公益性强,必须发挥政府在计划引导、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开发建设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不断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编制改造规划,统筹改造时序和规模,推进片区化、单元化改造,杜绝碎片化改造和零星开发。
2018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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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徳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铝镁合金汽车轮毂项目
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冷轧、酸洗、板材加工、制品加工生产线及厂房、办公楼、科研检测楼等
许昌市长葛市
30
河南冠牌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不锈钢管材生产项目
总建设面积2.4万平方米,建设318条特种不锈钢管材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产20万吨
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8
河南宝研金刚石磨料生产项目
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以及办公楼、宿舍楼、配电房等相关配套设施,年产白色人工培育钻石30万克拉、工业用细颗粒金刚石磨料20亿克拉
洛阳市伊川县
49
河南省康泰微粉有限公司优质金刚丝新型功能材料生产项目
总建设面积9万平方米,年产256万千米优质金刚丝生产线
安阳市林州市
3
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
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建设光伏构件及热镀锌生产线,年产6000兆瓦光伏构件、年加工60万吨热镀锌件
许昌市长葛市
4
河南久晟研磨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磨料磨具产业园四期工程
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产房、仓库、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等
焦作市武陟县
5
巩义市电线电缆产业园项目
36
河南河阳鸿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万环地铁盾构管片项目
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一栋及配套设施,年产2万环地铁盾构管片
洛阳市偃师市
37
襄城县硅材料产业园(二期)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建设14条生产线,年产3GW高效单晶硅电池片;利用高纯硅烷气年产1500吨电子级多晶硅
许昌市襄城县
38
富士康兰考园区建设项目(二期)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新乡市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母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新乡市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母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18•【字号】新政办(2018)52号•【施行日期】2018.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新乡市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母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新政办(2018)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加快产业转型发展、优化升级,重点扶持全市主导产业、重点项目,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杠杆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组建新乡市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母基金)。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金规模以市级为主,各县(市)、区联动,两级财政3-5年内投入40亿元,并积极争取省基金支持,联合组建规模达50亿元的新乡市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母基金)。
母基金积极引导省级专项基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联合设立分县(市)、区或分行业的产业子基金,基金总规模达到150亿元,力争带动社会投资不低于500亿元。
二、出资份额(一)母基金每年安排出资不低于10亿元1.市财政每年安排出资不低于4亿元。
2.根据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企业发展潜力等因素,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每年安排出资不低于4.4亿元,其中:辉县市、长垣县、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各出资不低于4000万元;卫辉市、新乡县、原阳县、延津县各出资不低于3000万元;获嘉县、封丘县、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各出资不低于2000万元。
3.争取省基金每年支持2亿元。
(二)子基金鼓励各县(市)、区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凡县(市)、区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母基金按各县(市)、区在母基金出资额的3倍配比出资。
(三)重大项目专项基金对全市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税收贡献纳入市本级的重大项目,根据项目需要,设立重大项目专项基金。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产业集聚区2012年建设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产业集聚区2012年建设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3•【字号】新政办[2012]23号•【施行日期】2012.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产业集聚区2012年建设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2]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乡市产业集聚区2012年建设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新乡市产业集聚区2012年建设发展工作方案为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增创优势,扩大效果,进一步强化综合载体的支撑能力,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特制定2012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把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和综合性举措,紧紧围绕“四集一转”,以提升发展水平为主线,突出“四个强化、两个完善”(强化产业集群培育、强化服务功能提升、强化节约集约发展、强化统筹综合协调和完善支持政策、完善体制机制),着力破解短板、破解制约、提高质量、提高效率,推动产业集聚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发展目标力争全市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50亿元,同比增长4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0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从业人员新增5万人以上。
其中13家省级产业集聚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00亿元,从业人员新增3.5万人以上。
形成5个主营业务收入超200亿元、7个超100亿元的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其中主导产业集群规模超100亿元的6个。
三、重点任务(一)强化主导产业集群培育。
围绕打造新型电池与电动车、生物与新医药、现代煤化工和煤电、制冷和电子信息、特色装备制造、传统优势产业等六大千亿产业板块,推动各集聚区集中要素资源,完善支撑条件,强化针对性招商引资,突出发展一个主导产业,迅速做大产业规模,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第二批新增占补平衡等指标计划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第二批新增占补平衡等指标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11•【字号】新政办〔2018〕33号•【施行日期】2018.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第二批新增占补平衡等指标计划的通知新政办〔2018〕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2018年度,随着我市一批重大项目相继落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需求量急增,但全市指标供应能力相对不足。
为最大限度持续保障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现将我市2018年度第一、第二批新增占补平衡等指标计划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新增占补平衡指标计划2018年之前已立项的补充耕地项目纳入2018年度第一批新增占补平衡指标计划。
计划总量3.9万亩(以验收面积为准),其中原阳县1.5579万亩,延津县1.0569万亩,封丘县0.5777万亩,卫辉市0.2792万亩,辉县市0.4692万亩。
二、第二批新增占补平衡等指标计划依据整治空间存量和潜力的调查成果,对宜耕后备资源、土地整理项目、增减挂钩、盘活存量用地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占补平衡等指标计划。
成片未利用地新增占补平衡指标项目按照严格审查、合理利用的原则,进行项目规划设计,统一分批次立项,超过规定时间未立项的,今后不再受理。
三、项目立项及完成时间要求涉及第一批下达计划的补充耕地项目,2018年3月15日前的在建项目,6月底要完成验收报备;第二批下达计划涉及项目,验收报备不得晚于2018年8月1日。
其他统一立项项目,2018年5月1日前要完成立项工作。
分解下达的年度新增占补平衡等指标计划纳入目标任务考核。
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定期督查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对超额完成市级下达计划的单位进行奖励;对不能按期、按质完成市级下达计划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新乡市重点民生工程的通知-新政办〔2018〕34号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新乡市重点民生工程的通知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新乡市重点民生工程的通知新政办〔2018〕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2018年,全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统筹考虑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实际需要和财政保障能力,继续实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工程,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为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现将重点民生工程、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通知如下:一、继续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全年实现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1.38万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5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0.86万人;继续推进城镇新增就业工作,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6.85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二、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照省级统筹相关规定,实现应保尽保、即时结报,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继续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不低于60元∕人∕月。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扶贫办、卫计委、残联)三、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
2018年度实现5.13万(含长垣县0.59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确保封丘县、原阳县两个贫困县摘帽;完成太行深山区57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推进新乡市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区工程建设,2017年度工程5个安置区年底前达到搬迁入住条件,2018年度工程6个安置区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土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四、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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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卧村
饮水工程、村内道路、垃圾车
新建
基础设施
10
1、埋设饮水管1500米,维修蓄水池2、村内道路400米3、购买垃圾车2台4、生产道路500米
原阳县靳堂乡
娄凤鸣庄
新打井灌溉
新建
基础设施
10
打井20眼,直径0.5米每眼8500元
封丘县曹岗乡
曹岗村
村内道路
新建
基础设施
11
新修水泥路长230米,路基宽6米,路面宽5米,路面厚度0.18米,合计面积1150平方米
长垣县佘家镇
北邵二寨村
村内道路
新建
基础设施
9
长380米,宽4米,厚0.18米
获嘉县史庄镇
西曹庄村
村内道路
新建
基础设施
9
长400米,宽6米,厚0.18米
平原示范区韩董庄镇
韩屋村
村内道路
新建
基础设施
8
学校门口、卫生室门口道路;长354米,宽6米,厚0.16米
合计
90
注:1.建设性质填写:新建、续建,2.项目类型填写基础设施项目或产业扶贫项目。
新乡市2018年度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
时间:2018年10月
单位:万元
项目乡镇名称
项目村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项目类型
申请投资资金
审批投资资金
主要建设内容(含具体建设数量、建设标准)
卫辉市狮豹头乡
柳树岭村
原太行军区第七军区司令部旧址整修
新建
基础设施
8
1、复原部分建筑原貌2、补充战争年代皮定均将军物品3、整治原址排水设施4、修建长150米、高0.9米古城墙5、打造革命老区特色文化墙
延津县王楼镇
申湾村
红肉苹果精选机
新建
种植产业
9
购置红肉苹果精选机及配套设施
辉县市南寨镇
南寨村
村内道路
新建
基础设施
11
新修道路两条;长304米,宽2.5米,厚度0.2米,合计760平方米;长133米,宽3米,厚度0.2米,合计面积390平方米
辉县市南村镇
司东村文化ຫໍສະໝຸດ 院、广场新建基础设施
5
新修文化大院和广场各一处;大院长11米,宽15米,厚0.12米,合计面积165平方米;广场长23.5米,宽27米,厚0.12米,合计面积63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