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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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人事制度

我国古代人事制度

我国古代人事制度古代中国的人事制度是指关于人员招聘、选拔、任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主要用于管理政府机构、军队和学府等。

古代中国的人事制度源远流长,经历了多个时期的演变和改革。

古代中国的人事制度起源于封建时代,以家族为单位进行人事安排。

在封建社会中,权力和资源主要由家族掌握,家族成员被任命为官员,用于统治和管理地方。

这种制度强调血缘关系和家族荣誉,而非个人的能力和才干。

随着封建社会的演变,人事制度逐渐走向官僚化。

在唐代,科举制度开始兴起,人才选拔的依据逐渐从家族出身转变为个人才能。

科举考试分为明经和明法两个部分,旨在选拔具备一定知识和才干的人才。

考试成绩优秀的人可以被任命为官员,享受一定的特权和待遇。

科举制度的推行,使得人事选拔更加公正和公平。

宋代时,科举制度进一步完善,考试科目增加了儒家经典的解析和应用,同时增加了诗词题目的出题数量,使得文化修养和审美素养的选拔成为人事选拔的重要标准。

此外,宋代设立了向皇室进贡的贡生制度,为皇室提供人才选拔的重要途径。

元代时,科举制度逐渐衰落,同时出现了通过举荐和考核的幕僚制度。

幕僚制度是由外聘的文化名流和贤能组成的官员团体,负责给予官员建议和辅佐,以提高官僚机构的运作效率。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逐渐凋零,取而代之的是差役制度和官学制度。

差役制度是通过开设差役考试,选拔出具备一定技能的人才,用于管理地方事务或从事工程建设等。

官学制度是通过开办官学,培养官员所需的知识和能力,提供学问教育和实务培训。

总的来说,古代中国的人事制度在不同的时期和朝代中有所变化和发展。

从以家族为基础的封建制度,到以个人才能为基础的科举制度,再到差役制度和官学制度,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才选拔的公正性和效率。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政府机构、军队和学府等提供了各具特色的人才队伍,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古代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古代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引言人事档案是记录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荣誉奖励、违纪违规等信息的文件,是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据。

古代虽然没有现代电子档案系统,但人事档案管理同样重要。

本文将探讨古代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以期了解古代人事管理的特点和规律。

二、古代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起源与发展1.起源古代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起源于我国古代的官制。

在周朝,官吏的选拔和任用已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考核、晋升、奖惩等。

这一时期,人事档案管理主要体现在官员的选拔和任用过程中。

2.发展(1)秦汉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中央集权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官员的选拔、任用、考核、晋升等均以档案为依据。

(2)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官员的选拔和任用更加注重门第、家世等因素,人事档案管理逐渐与家族、宗族相结合。

(3)隋唐时期:唐朝实行科举制度,官员的选拔以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人事档案管理逐渐与科举制度相结合。

(4)宋元明清时期:这一时期,人事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系统化。

明清时期,官员的选拔、任用、考核、晋升等均以档案为依据,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达到鼎盛。

三、古代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档案分类古代人事档案主要分为两大类:官员档案和文职档案。

(1)官员档案:包括官员的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荣誉奖励、违纪违规等。

(2)文职档案:包括文职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考核成绩、晋升情况等。

2.档案编制(1)官员档案:由官员所在部门或地方官员负责编制,主要包括官员的基本信息、任职情况、考核成绩等。

(2)文职档案:由相关部门或地方官员负责编制,主要包括文职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考核成绩等。

3.档案保管(1)官员档案:由官员所在部门或地方官员负责保管,定期上报上级部门。

(2)文职档案:由相关部门或地方官员负责保管,定期上报上级部门。

4.档案查询与使用(1)官员档案:主要用于官员的选拔、任用、考核、晋升等。

(2)文职档案:主要用于文职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晋升等。

第二章 中国人事制度

第二章 中国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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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容 、 (1)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文官制度 ) 选贤任能, 选贤任能,实行委任制 (2)北洋政府时期的文官制度 ) 等级制度 考任制度 惩戒制度 俸禄制度 恤金制度
• (3)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文官制度 ) • 考选制度
• 铨叙制度
思考题
• • • • 1.解释 解释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 散官; 散官; 征辟制。 征辟制。 2.分析评价中国古代人事管理制度。 分析评价中国古代人事管理制度。 分析评价中国古代人事管理制度
• • •
(3)成熟:隋唐时期 )成熟: 隋朝科举制的创立 唐朝科举制得到发展,在其他管理(培训、 得到发展,在其他管理(培训、 考核、奖惩、监察、待遇、致仕、抚恤等) 考核、奖惩、监察、待遇、致仕、抚恤等) 有了发展; 有了发展; 唐玄宗颁行了《唐六典》管理的法律, 唐玄宗颁行了《唐六典》管理的法律,包括用 人原则和标准、科举制度、考绩监察制度、 人原则和标准、科举制度、考绩监察制度、 品级俸禄制度和退休制度, 品级俸禄制度和退休制度,基本上确定了我 国古代文官制度的模式,至此已定型。 国古代文官制度的模式,至此已定型。
• (4)衰落:宋元到晚清。 )衰落:宋元到晚清。 • 宋代我国封建制度由盛到衰的转折点,在人 宋代我国封建制度由盛到衰的转折点, 我国封建制度由盛到衰的转折点 事上制度体系趋于完备,法规不断健全,但 事上制度体系趋于完备,法规不断健全, 机构臃肿, 北宋时实行“ 北宋时实行“官与殊职”,机构臃肿,效率 低下; 低下; • 元朝 “尊用汉法”,但有严格的民族分界和 阶级界限; 阶级界限; • 明清时期,人事管理严密和僵化 明清时期,
• 5、古代人事管理制度的缺陷 、 • 君权至上的人身依附关系 • 入仕的不正当竞争途径 • 官吏选用的不平等 • 二、近代人事制度 • 1840年到国民党统治时期,近代意义的文 年到国民党统治时期, 年到国民党统治时期 官制度已近本在中国得到确立。 官制度已近本在中国得到确立。

古代 人事制度

古代 人事制度

古代人事制度
古代人事制度是指古代社会中关于人事方面的制度安排,包括官吏选拔任用、官职晋升、薪酬福利等方面的规定。

古代人事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科举制度,即以文化人才选拔人才。

在古代人事制度中,官吏选拔任用是最关键的环节。

古代社会对官吏选拔有着严格的规定,通过文化考试和面试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科举制度是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选拔制度,其目的在于选拔具备良好素质和才能的人才出任官职。

科举制度注重教育和学问,使得古代中国成为了人才辈出、文化繁荣的时代。

古代人事制度中,官职晋升是以功绩为基础的。

官员的升迁通常取决于其在任职期间取得的成绩和表现。

对于有功绩的官员,会被追封增加职称和福利,以激励他们为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晋升也需要考虑政治因素,与朝廷的关系和政治背景对于官员的晋升起着重要作用。

这样的制度既可以激励官员朝着更高的目标努力,也可以保证朝廷的权力稳定化。

另外,古代人事制度中,薪酬福利也是一项重要内容。

薪酬水平根据官职的不同而有所差别,高级官员享受更高的薪水和福利,同时也有更多的责任和压力。

此外,官员还可以享受到一些特殊的待遇,如官职离京回乡、休假、养老等。

这些薪酬福利既可以激励官员们为国家做出更大贡献,同时也是对他们在国家事务中担负的责任和压力的一种补偿。

古代人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才选拔、官职晋升和薪酬
福利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它们既提供了官员们施展才华的机会,也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良好的幕僚和行政管理队伍。

尽管现代社会的人事制度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革,但古代的人事制度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

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

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
1、军功爵制:战国时商鞅在秦国制定的军功爵位制度,秦汉两代沿用,是根据军工而赐给爵位、田宅和食邑的爵禄制度。

2、察举制:西汉时期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3、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制度。

具体做法是:推选各郡有声望者任中正官,察访散在各地同籍的已仕、未仕士人,并根据舆论,按照家世门第和道德才能,从上上至下下分为九等。

4、科举制:开始于隋朝,完备于唐朝,废除于清末。

士人自愿向官府报名,经过分科考试,根据成绩从中选拔人才、分别任官。

其中①乡试:在省城举行考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②会试:在京城举行考试,考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③殿试:在宫殿举行考试,考中后称为进士,第一名称为状元。

古代人人事制度

古代人人事制度

古代人人事制度古代人人事制度是指古代社会中关于人们的职务、职责及待遇的制度安排。

古代人人事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古代社会中,人们的人事安排和管理是由君主或统治者负责的。

君主会根据个人的能力和品德将人们分配到不同的职位上,并赋予他们相应的权力和责任。

这种制度可以有效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提升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和发展水平。

古代人人事制度中有一些重要的职位,如朝廷的官员和地方的官吏。

官员负责管理国家和地方的事务,执行政府的政策和命令。

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才能和品德,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才能担任这些职位。

同时,官员有着相应的待遇,如俸禄、官车、住房等,以保证他们能够全身心地为国家和社会服务。

古代人人事制度中还存在着一种考试制度,如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古代中国的一种选拔人才的制度,通过举行科举考试,选拔合适的人才进入官场。

这种制度公平、公正,能够使人们看重学识和才能,而不是出身和社会地位。

科举制度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人才,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古代人人事制度还包括劳动分工和农民编户制度等。

劳动分工是指根据人们的能力和特长,将社会的劳动力进行合理分配,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人的潜力。

农民编户制度是指将农民按照所属村庄或乡镇进行编组,由村庄或乡镇的领导负责组织和管理。

这种制度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率和生活水平。

总的来说,古代人人事制度是一种合理而有效的制度安排,能够调动人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虽然古代人人事制度与现代的人事制度存在一些差异,但它作为古代社会的一种管理模式,为现代人事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中国古代官吏的铨选和治理制度。

铨选要紧解决官吏的来源,职官的治理包括对官吏的任用、考绩、奖惩、品秩、俸禄及休假、退休等制度。

铨选制度中国古代官吏铨选的途径专门多,有世袭、纳赀、军功、荐举、郎选、恩荫和科举制等。

要紧有三个时期和三种制度,即先秦的世袭制、秦汉至魏晋南北朝的荐举制和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

世袭制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

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显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

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

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荐举制是荐举贤才,授以官职的官吏选拔制度。

举荐的标准要紧是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它冲破了先秦贵族血缘世袭制的藩篱。

西汉的察举、征辟制的显现,是荐举制成熟的标志,而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的施行,说明其走向衰败。

察举是依照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中央或地点的高级官员,通过考察向中央举荐士人或下级官吏的选官制度。

它也是荐举制精髓所在。

察举分诏举与岁举。

诏举是皇帝下诏选取专门人才。

岁举是地点长官定期定员向朝廷举荐人才。

察举的科目要紧有贤良方正、孝廉、太学博士弟子及特举特科等。

有时皇帝关于贤良方正等用“计策”、“射策”的方式进行考核。

征辟是皇帝及公卿郡守选拔任用属员的一种制度。

皇帝特点、聘召人才为“征”,公卿郡守聘任幕僚属官为“辟”。

东汉后期选拔官吏中钻营请托、结党营私和弄虚作假之风盛行,察举、征辟制渐趋败坏。

曹魏时,魏王曹丕同意吏部尚书陈群建议,实行“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

在州、郡设大小中正官,负责按家世门第和道德才能,并博采舆论,从上上至下下分九等品评地点士人,供朝廷按品级授官。

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进展,它将选官权由地点收归中央,人分九等在人才学分类上是一种创新,选才标准趋于周密。

魏、晋时期门阀统治的加强,至东晋后此制弊端丛生,中正权重,品评随意,世族门阀把持中正,操纵选举,至后期造成“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族无过进之路”。

我国人事制度历来

我国人事制度历来

我国人事制度历来我国人事制度历来是指我国封建社会以来的人事管理制度。

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事制度主要是指封建统治者任用和管理人才的制度。

秦朝实行门阀制度,将人才掌握在少数士族之手,限制了人才的流动。

汉朝开始推行九品中正制,以等级划分官员的地位和待遇,这一制度在隋唐时期得到进一步完善。

隋唐时期,随着官僚体制的建立,出现了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通过考试选拔人才,有效地扩大了士人阶层,加强了官员队伍的建设。

科举制度的实施,使官员选拔不再依赖出身,而是依靠个人的才能和资历。

宋代延续了科举制度,并通过推行进士科和殿试等制度修正和完善。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进一步发展。

明朝实行科举制度的同时,又推行了博学宏词科、贡士科等制度,拓宽了选拔途径,促进了人才的流动。

清朝则在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举人、贡生等选拔层次。

20世纪初,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人事制度开始面临挑战。

中国的人事管理体制开始出现了一系列变革,特别是在中华民国成立后,普遍推行了聘任制,取代了世袭的制度,建立了人才招聘和管理的基本框架。

1949年建国后,中国人事制度经历了一系列调整和变革。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的人才观为指导,实施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并以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廉洁为选拔标准。

此后,随着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我国的人事制度逐步向市场导向转变,以激励和竞争为核心,推行了一系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选拔和管理制度。

总的来说,我国人事制度历来经历了从封建时代到社会主义时代的演变,从门阀制度到科举制度,再到现代化的人才选拔和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的变迁,既反映了时代的变化和社会的发展需求,又反映了人才的选拔标准和管理理念的变化。

第八讲 我国古代人事选拔制度

第八讲 我国古代人事选拔制度

(三)其他
汉代选官制度除上述诸途外,还有其“杂途”。
1.郎选。亦称郎补,即通过“郎”的途径而入官, 具有候补官性质。
2.以吏补官。由下级小吏晋升为官的。
3.上书拜官。自荐上书而授官的不乏其人。西汉上 书拜官的有朱买臣、东方朔、主父偃、徐乐、严安、 终军等人。他们中不少人的上书为武帝所赏识而授官, 如主父偃的“推恩令”,徐乐提出的“天下之患在于 土崩,不在瓦解”的看法,都受到武帝赞赏,以致对 他们发出了“相见恨晚”的感叹。
第二节 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后期主要的选官制度, 它创建于隋朝开皇七年(587),经历唐的兴盛、 宋的改革和发展、明的强化,至清末光绪三十一年 (1905)废,绵延一千三百余年。科举制不仅对我 国封建社会后期的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产生深 远的影响,而且对欧美近代文官制度的建立也起过 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立制周密,级次增加 1.院试。这是地方的基层考试,也是科举预备考。它又分
童试和院试。童试合格后再参加由皇帝派往各地的提学官主 持的院试。院试三年两次,在童生中考选出秀才来,及格者 才具备参加乡试的资格。 2.乡试。省一级的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子、午、卯、 酉年的八月在各省省会举行,故亦称“秋闱”,考试分三场。 三考中试者称“举人”,故亦可称为“老爷”。乡试的 第 一名称“解元”。 3.会试。各省举人参加中央一级的考试,由礼部主持。会 试于乡试次年的春天在京师举行。会试及格者称“贡士” (亦称“进士”)第一名称“会元”。会试录取者都可参加 最高层殿试的考试,并都取得做官的资格。 4.殿试。会试的次月举行殿试(亦称“廷试”),由皇帝 亲自主持,也是科举的最高一级考试。殿试只考一道时务策, 殿试不裁淘人员,只排出名次。考后由皇帝亲自御批一甲三 名名次,即状元、榜眼、探花。如果兼有解元、会员、状会 三个头衔,被称为“连中三元”,十分荣耀。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
任用的官吏,自汉代起有一年的试用期,不称 职者或他调、左迁,或罢黜。明代对官员 实授前也有“历事”和“观政”的实习阶 段。






作员
者选

中 国 社
杨 随 平
任 与 管 理




版 社
研 究


唐太宗在端门看见新科进士鱼贯而出,高兴地说:“天下英雄入吾彀中 矣”。
——王定保《唐摭言·述进士上》
科举制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首先,体现在保持儒家在中国文化的主体地位上,儒学和科举 的结合,进一步强化了儒学的官学地位,同时将知识分子的聪 明才智限制在儒家经学的范围之内。
其次,体现在它对古代学术思想的发展和传播产生了重要的影 响。
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 选拔制度。
推荐考察为主
《廿二史札记》谓:“魏文帝初定九品中正之 法;郡邑设小中正,州设大中正,由小中正品第 人才,以上大中正;大中正核实以上司徒;司徒 再核,然后付尚书选用”。
九品中正制
魏魏文文帝帝曹曹丕丕
陈群
118877~~222266..66..2299 沛沛国国谯谯县县((今今安安徽徽亳亳[[bbóó]]州州))人人
字长文 颍川(今河南许昌市)人
魏文帝曹丕篡汉前夕即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九品中正制,又
名九品官人法。这种官吏选拔制度由地方政府进行,选官标准全凭门第出
身。两晋南北朝沿用,至隋文帝废止,行之四百年。
人生四大喜事
久旱逢甘霖 他乡遇故知 洞房花烛夜 金榜题名时
科举制
科举制创于隋代(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形成于唐代, 发展完备于宋代,强化于明代,衰落于清代,先后绵延 1300多年,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官吏主要铨选 制度。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论述题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论述题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论述题中国古代人事制度是古代社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代表了古代社会的组织和管理方式。

古代人事制度涵盖了诸多方面,例如官僚选拔、官员晋升、人员流动等。

古代人事制度的运行不仅关系到政府的稳定和发展,还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首先,古代中国的人事制度主要是通过科举选拔官员。

科举制度的核心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将最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充实官僚队伍。

科举制度的优点是能够保证选拔到的官员具有一定的能力和素质,使政府的运作得到保证。

同时,科举制度也为人才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使其有机会通过努力实现社会的晋升。

但是科举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官员晋升过于依赖考试成绩,忽视了实际能力和经验的重要性,并且会导致官员拜财主和权贵,使官僚主义蔓延。

其次,古代人事制度还注重官员的流动和调动。

古代中国的官员通常不会长期任职于一个地方,而是经常被调动到不同的地方任职。

这种流动制度有利于防止官员滥权腐败,同时也有利于不同地区间的互通有无。

此外,古代中国还有一些特殊的任命制度,例如借使、挂职和考核制度等,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地评估和监督官员的工作绩效。

古代人事制度的运行还需要非常严格的规定和监督机制。

古代中国设立了专门的纪检机构,监督官员的行为,查处违法乱纪的官员。

同时,官员在任职期间也需要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充分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指导。

这些制度的存在,既保护了政府和社会的利益,也保护了官员个人的权益。

总的来说,古代中国的人事制度是一个相对完善的制度,能够有效地选拔、评估和管理官员,保证政府的正常运作。

古代中国在人事制度上的一些做法,也对后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然而,古代人事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官员晋升的过度依赖考试成绩等。

因此,我们应该总结古代人事制度的优点,改进其中存在的问题,为现代社会的人事制度提供启示和借鉴。

人事制度古代

人事制度古代

人事制度古代
古代的人事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制度,用以管理和调度人力资源,影响着社会的运行和发展。

古代的人事制度基于封建的等级制度,具有强烈的等级性和官僚化。

古代人事制度的核心是选拔和任用人才。

在封建社会中,人才的选拔和任用被视为国家的重要政策,也是维护封建等级秩序的重要手段。

选拔人才主要通过科举制度来实现。

科举考试是一种通过文化知识和才能来选拔官员的制度,其目的是选拔有德才的人才,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优秀的人力资源。

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通过不同的考试来选拔和评价考生的才能和品德。

通过科举制度,古代中国得以选拔到了许多优秀的官员和思想家,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古代的人事制度还包括官职等级制度和任免制度。

官职等级制度是古代社会对官员进行分类和排名的制度,它基于封建秩序和等级制度,将官员按照职级高低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任免制度是指对官员进行任命和解职的制度,由君主或国家来决定。

任命官员通常是基于他们的功绩和能力,解职则可能是由于失职或表现不佳。

古代的人事制度具有强烈的官僚化特征,官员通过严格的选拔和晋升系统,进入到官僚体系中,并按照等级秩序进行管理和调度。

官员需要服从上级的指挥和调令,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官员表现出色者可能晋升为更高的职位,而表现不佳者可能受到责罚或降职。

总之,古代的人事制度是一个基于封建等级制度和官僚体系的制度,用以管理和调度人力资源。

它采用科举制度来选拔和评价人才,设置官职等级制度来分类和排名官员。

古代的人事制度对于社会的运行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封建社会的特点和制度安排。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的作用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的作用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的作用中国古代人事制度的作用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进行讨论。

首先,人事制度在古代中国起到了对人才的合理配置和利用的作用。

古代中国的人事制度主要以科举制度为核心,通过科举选拔出的士人能够进入官府担任各类职位。

科举制度采用了文化才能为标准,使得有才学之士能够得到相应的官职,并通过官府为国家效力。

这种制度能够使得人才得到充分发挥,提高了国家的治理效能。

同时,科举制度还鼓励了庶民的教育,提高了整个社会的文化水平。

其次,古代人事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事制度在选拔官员的过程中,注重品行操守,对政治人物有严格的要求。

这种制度可以防止腐败和权力滥用,保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另外,在选拔官员时还注重其政治能力和对国家的忠诚度,确保了官员的质量和忠诚度,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再次,古代人事制度对于培养和传承优秀人才也发挥了作用。

古代人事制度对于选拔人才时优先考虑通过家族或师徒关系推荐的方式,这种方式有助于保持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确保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通过推崇家族和师徒传承,使得优秀人才能够得到培养和传承,保持了社会间的凝聚力和纽带。

此外,古代人事制度还有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使得优秀人才能够进入相应的职位,通过其在政府中的工作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积极的推动力。

古代中国各个时期通过选才制度和培养人才,使得社会经济的发展迅速而有序。

总体而言,中国古代人事制度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它有效地选拔和利用人才,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培养和传承优秀人才,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虽然古代的人事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弊端,例如功利性考试导致等盛行,但整体上来说,它在促进国家治理和社会进步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古代人事制度特点

古代人事制度特点

古代人事制度特点古代人事制度是指古代社会中管理人力资源的制度。

其特点如下:第一,等级分明。

古代人事制度中存在着严格的等级划分,一般分为上中下三等。

上等人事通常是统治者或者贵族,中等人事通常是官员或者商人,下等人事则是农民或者奴隶。

等级制度的存在使得人事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力存在明显差异。

第二,世袭制。

古代人事制度中,职位的继承主要依靠世袭制度。

即职位通常由父亲传给儿子,孙子等后代。

这种制度使得权力通过血缘关系进行传承,既满足了家族的利益,又保持了职位的稳定性。

第三,官僚制。

古代人事制度中官僚制度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官员的选拔和任免通常经由考试制度进行。

通过官员的选拔考试,能够选拔出具备一定素质的人才,确保政权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第四,任人唯亲。

古代人事制度中,存在一种任人唯亲的现象。

即官员选拔和任免主要依赖于与上级关系的亲近程度,而非个人能力和才干。

这种现象导致了人事安排上的不公平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第五,农耕社会。

古代人事制度是在农耕社会条件下形成的,因此与农耕社会的经济和文化方式相适应。

古代人事制度中,农民比较多,农务重要,农耕是基础。

第六,权力集中。

古代人事制度中,权力通常集中在某个特定的人或团体手中。

通常情况下,统治者或老百姓都可以任命官员,但更多的权利通常掌握在统治者手中。

这种权力集中的现象使得人事制度更加垂直和集权。

总的来说,古代人事制度具有等级分明、世袭制、官僚制、任人唯亲、农耕社会、权力集中等特点。

这些特点既反映了古代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状况,也对后世的人事制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历代人事制度

历代人事制度

历代人事制度历代人事制度是指中国古代各个朝代在管理人事方面所采取的制度和规定。

它们是帮助统治者治理国家和保持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对历代人事制度进行简要介绍。

在先秦时期,人事制度较为简单。

由于当时国家的统治未完全建立,人事制度主要由君主任免官员,并通过官阶和爵位来体现官员的等级和地位。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中央集权制朝代,它在人事制度方面也有很大改革。

秦朝实行的人事制度主要体现为任用公卿、郡守等高级官员的制度,以及选拔人才的选拔制度。

这些制度使得秦朝得以快速建立起庞大的中央官僚机构。

汉朝延续了秦朝的人事制度,并根据时代变化进行了适应和改革。

其中最重要的是设立丞相和御史台,作为监察朝廷和官员之间关系的机构。

此外,还施行了推举官员的制度。

隋朝在人事制度方面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它设立了太府卿和尚书机构,这些机构主要负责官员的评定、考核和任免。

此外,隋朝还施行了农田制度和戍边制度,以保持社会秩序和军事力量。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为繁荣和辉煌的朝代之一,它在人事制度方面进行了许多改革和创新。

唐朝实行了科举制度,通过这一制度选拔官员。

此外,唐朝还设立了六部和中书省等中央机构,进行官吏的选拔和管理。

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官僚化的朝代之一,它的人事制度主要体现在推行了新的考试制度和吏治政策。

这些制度使得选官更加公平和合理。

明朝继承了宋朝的人事制度,并对之进行了改革。

明朝实行了殿试和会试的科举制度,这使得科举制度更加完善。

此外,明朝还实行了修改官员俸禄的制度,以改革财政。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在人事制度方面进行了许多改革和创新。

清朝推行了贡士制度,选拔官员。

同时,清朝还设立了各种官员考试,评定和任免官员。

以上是中国古代历代人事制度的简要介绍。

每一个朝代都有自己独特的制度和规定,它们反映了这个时期的社会政治环境和国家治理理念。

这些制度对中国古代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中的不足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中的不足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中的不足
中国古代的人事制度虽然有一定的优点,但也存在不少的不足之处。

首先,古代的人事制度对于平民百姓的参与度较低。

在古代社会中,人事制度主要是由贵族、官员等特权阶层掌控,一般百姓并没有参与的机会。

这导致了社会上的权力高度集中,使得人事任免的决策容易受到特权阶层的操控,缺乏公正和民主。

其次,在古代的人事制度中,晋升和职位任命主要依赖于家族背景和关系。

贵族子弟往往可以凭借家族势力和亲属关系轻松取得高官职位,而一般百姓则很难有机会晋升。

这种制度不仅容易造成官员素质的不断下降,也让人才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影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此外,古代的人事制度缺乏科学和公正的评价机制。

一般而言,官员的评价主要依赖于上级的个人意愿和观点,而不是基于客观的能力和表现进行评价。

这容易导致官员滥用权力、腐败堕落,或者过于恃宠而骄,不重视自身的能力提升,影响了政府的效能和公共服务的质量。

最后,古代的人事制度中存在着封建礼教的思想束缚。

在封建社会中,男女的社会地位和角色明显不平等,女性的能力和贡献常常被忽视,很少有机会参与到人事决策中。

这不仅限制了女性发展的空间,也使得整个社会的智慧和才干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的人事制度存在诸多不足之处。

它缺乏参与度,晋升和任命主要依赖关系和家族背景,评价机制不科学不公正,还受到封建礼教的思想束缚等等。

这些问题对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难以满足人们对公正、民主和高效的人事制度的需求。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中国古代人事制度是指古代中国社会中关于人事安排、选拔和管理的制度。

古代人事制度通常是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有效管理人力资源而建立的,下面将介绍中国古代人事制度的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中国古代的人事制度中有一个重要的元素是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一种制度,它的核心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

科举制度起源于唐代,到宋代得以完善,并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

科举制度以进士、举人、秀才为核心评选对象,进士是最高等级的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可以成为政府的高级官员。

科举制度为中国古代政府选拔人才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式,也为社会中的普通人提供了一种向上流动的机会。

其次,中国古代的人事制度中有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官员任免制度。

在古代中国,官员的任免通常由皇帝或其授权的高级官员决定。

官员的选拔和任免是根据其个人才能、品德和政绩来进行的。

一般而言,中央政府通过提拔和降职官员来调整各地的行政管理,以确保政府的权力得到有效的行使。

此外,地方官员也有权利对下属官员进行任免,以确保地方行政的顺利进行。

另外,中国古代的人事制度中还涉及到官员考核制度。

官员考核制度旨在评估官员的政绩和廉洁程度,以便对其进行奖励或处罚。

官员考核制度一般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设立专门的机构来负责。

在宋代,设立了御草堂和台谏等机构来考核和监督官员的工作。

根据考核结果,官员可以得到晋升、加薪等奖励,也可能受到调职、降级等处罚。

最后,中国古代的人事制度还包括了禄米制度。

禄米制度是指政府为官员提供生活费用和粮食的一种制度,通常由地方政府按照官员的级别和职位给予一定数量的禄米。

禄米制度既是对官员的一种褒奖,也是对他们的一种约束。

通过给予官员禄米,政府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使得他们能够专心致志地从事政务工作。

总之,中国古代的人事制度在选拔、任免、考核和禄米等方面都有细致而完善的规定,为政府管理人力资源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繁荣和发展。

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发展演变顺序

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发展演变顺序

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发展演变顺序
1. 进士科举制度:进士科举制度起源于隋朝,发展于唐朝,并经历了宋朝、元朝、明朝和清朝的进一步完善。

此制度通过考试选拔人才,选拔出的进士可通过科举考试后,进入仕途,成为官员。

2. 荐举制度:此制度在唐代兴起,与进士科举制度并行,通过个人或者团体对人才的荐举,推荐他们担任政府的职位。

这种制度在宋代尤其发达,官员录用的渠道多样化,增加了选才的机会。

3. 学官制度:学官制度在隋唐时期开始发展,它为培养和选拔人才提供了机会。

学官以教书育人为主要职责,通过选拔优秀的学生,引导他们进入政府部门。

4. 举贤良方正制度:此制度源于先秦时期的推举制度,在隋唐时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在宋朝达到高峰。

举贤良方正制度通过选拔具有道德品质和才能的人才,为政府提供帮助。

5. 乡试制度:乡试制度在唐朝时期开始实行,它是进士科举制度的初步选拔方式。

通过在县一级的考试选拔出优秀的考生,然后进入更高层次的科举考试。

总而言之,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的发展演变包括了进士科举制度、荐举制度、学官制度、举贤良方正制度和乡试制度等。

这些制度旨在通过选拔优秀的人才,为政府提供能干的官员,推动社会的发展。

中国最早的人事制度

中国最早的人事制度

中国最早的人事制度中国最早的人事制度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官制。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国的人事制度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包括官员选拔、考核与奖惩、任免与调配、回避、养老、管理以及部门设置与管理体制等方面。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些方面。

1. 官员选拔制度中国最早的官员选拔制度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

在这个时期,官员选拔主要是以世袭为主,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选拔方式,如推荐、考试等。

到了汉代,考试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方式之一,包括察举、征召等方式。

随着时间的推移,科举制度逐渐成为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官员选拔制度。

2. 官员考核与奖惩制度官员考核与奖惩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悠久的历史。

最早的考核制度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当时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到了明清时期,考核制度逐渐完善,形成了三年一大考、一年一小考的制度。

奖惩方面,最早的奖惩制度主要是以爵位和俸禄为主,后来逐渐发展为多元化的奖惩制度,包括赐物、赏赐名誉、升官晋级等。

3. 官员任免与调配制度官员任免与调配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古代,官员的任免与调配通常是由皇帝直接决定或由高级官员推荐后由皇帝批准。

任免的依据主要包括官员的政绩、才能、忠诚度等方面。

调配方面,主要是根据官员的能力和需要,将其调配到不同的职位上,以达到人尽其才的目的。

4. 官员回避制度为了防止官员在任职过程中产生腐败和不公正的现象,中国古代官制中制定了一系列的回避制度。

其中最主要的回避制度是地域回避和亲属回避。

地域回避是指官员不得在其出生地或曾经居住过的地方任职;亲属回避则是指官员不得在其亲属或曾经有恩怨的人所在的部门或地区任职。

5. 官员养老制度中国古代的官员养老制度主要包括退休制度、养老金制度和抚恤制度等。

退休年龄一般为七十岁左右,但也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退休。

养老金制度主要是为退休官员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一般相当于原工资的一定比例。

抚恤制度则主要是为因公殉职或病亡的官员提供一定的抚恤金或丧葬补助等。

中国人事制度历史

中国人事制度历史

中国人事制度历史中国的人事制度具有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王朝时代。

在古代中国,人事制度主要是由统治者制定和实施的,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持统治者的权威。

最早的人事制度可以追溯到商朝时期,商朝采用了等级制度,分为贵族、庶民和奴隶三个等级。

贵族享有特权,可以担任重要职位和管理国家事务,而庶民则需要为贵族工作,奴隶则处于最底层,被贵族和庶民奴役。

随着夏商周三代的更迭,人事制度也发生了变化。

周朝的人事制度由封建等级制度构成,王朝分封诸侯,侯国内部设立了官职制度。

封建制度使得人们的职位和地位与其出身和家族有关,维护了国家的稳定。

秦朝在中国历史上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嬴政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包括了人事制度的改革。

秦朝废除了封建制度,建立了以县为基础的行政管理体制,统治者通过严格的选拔和考核机制,选拔人才担任政府职位,从而建立了相对公平和高效的人事制度。

随后,中国历史进入了隋唐宋辽金元五代十国和明清两个大的封建王朝时期。

这段时间内,人事制度一直以朝廷为中心,掌握人才选拔和任命的权力。

不同王朝的人事制度存在差异,但都以士人才能为核心,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员。

科举考试成为了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许多优秀的人才因此得以快速晋升。

中国的人事制度在近代发生了较大的变革。

清朝末年,中国爆发了多次农民起义和社会动荡,人事制度也面临了巨大的压力。

随着中国近代化的迅猛发展,中国人事制度开始向现代化迈进。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新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提出了选拔人才的新方法,试图建立起更公平和有效的人事制度。

后来,中国经历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实施了一系列的人事制度变革,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掀起了对传统的人事制度的猛烈批判,试图建立一种无产阶级专政下的新的人事制度。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人事制度经历了较大的变化。

计划经济的废除和市场经济的全面推行,使得人才的选拔和任命更加注重能力和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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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人事制度中国古代官吏的铨选和治理制度。

铨选要紧解决官吏的来源,职官的治理包括对官吏的任用、考绩、奖惩、品秩、俸禄及休假、退休等制度。

铨选制度中国古代官吏铨选的途径专门多,有世袭、纳赀、军功、荐举、郎选、恩荫和科举制等。

要紧有三个时期和三种制度,即先秦的世袭制、秦汉至魏晋南北朝的荐举制和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

世袭制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

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显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

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

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荐举制是荐举贤才,授以官职的官吏选拔制度。

举荐的标准要紧是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它冲破了先秦贵族血缘世袭制的藩篱。

西汉的察举、征辟制的显现,是荐举制成熟的标志,而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的施行,说明其走向衰败。

察举是依照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中央或地点的高级官员,通过考察向中央举荐士人或下级官吏的选官制度。

它也是荐举制精髓所在。

察举分诏举与岁举。

诏举是皇帝下诏选取专门人才。

岁举是地点长官定期定员向朝廷举荐人才。

察举的科目要紧有贤良方正、孝廉、太学博士弟子及特举特科等。

有时皇帝关于贤良方正等用“计策”、“射策”的方式进行考核。

征辟是皇帝及公卿郡守选拔任用属员的一种制度。

皇帝特点、聘召人才为“征”,公卿郡守聘任幕僚属官为“辟”。

东汉后期选拔官吏中钻营请托、结党营私和弄虚作假之风盛行,察举、征辟制渐趋败坏。

曹魏时,魏王曹丕同意吏部尚书陈群建议,实行“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

在州、郡设大小中正官,负责按家世门第和道德才能,并博采舆论,从上上至下下分九等品评地点士人,供朝廷按品级授官。

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进展,它将选官权由地点收归中央,人分九等在人才学分类上是一种创新,选才标准趋于周密。

魏、晋时期门阀统治的加强,至东晋后此制弊端丛生,中正权重,品评随意,世族门阀把持中正,操纵选举,至后期造成“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族无过进之路”。

九品中正制已成为门阀统治的工具。

科举制隋统一全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隋文帝开皇七年(587)废九品中正制,设秀才科。

隋炀帝时又建进士科,以“试第”取士,并创立了以公布考试,择优选才为特点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创于隋代,形成于唐代,进展完备于宋代,强化于明代,衰落于清代,先后绵延1300多年,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官吏要紧铨选制度。

其要紧特点是:①公布考试,一定程度上的平等竞争。

除工商隶皂倡优等人士外,不论门第等级和贫富,只要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均可怀牒于州县公布报考。

它冲破了魏晋以来的门阀统治,为中小地主阶级的士人入仕开创了途径。

②考试制度日趋完备。

科举即分科举士,按科目性质又可分文举、武举。

文举又有制科和常科之分。

制科是皇帝临时设置考取名士的科目。

常科是定期分科取士的制度。

常科科目繁多,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算、童子等科。

各科考试方法和内容各异。

考生来源也趋正规,属京师或州县学馆的士子叫“生徒”;经地点考试及格的称“乡贡”。

考试程序,唐代有州试和省试,宋代增加殿试,明代以后又有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殿试三年一考,由皇帝亲自裁定名次,定一甲一、二、三名,称状元、榜眼、探花。

③以文化知识为要紧录用标准。

科举考试科目不同,内容各异,但考诗赋、经义、策问、算学、法律等,都以文化知识为主。

科举制在前期有一定积极意义。

明清加强了君主专制集权以后,科举制从考试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

要紧表现在:①考试内容重经义,不切有用。

考试命题必须依朱熹所注儒家经典四书、五经为主,并“代圣贤立言”,儒家思想成了入仕的必修课目。

②以八股取士,形式死板,内容空泛,束缚人们的思想。

③考题割裂,偏、难、奇、奥,加之科场舞弊,请托监临,官场腐败现象日益滋生。

科举制逐步成为社会进展的阻碍,至清末终于被废止(见科举考试制度)。

科举制虽为隋、唐以后官员铨选的要紧途径,但世袭制,荐举制以及军功、吏进、纳赀捐官、荫封等其他选官制度作为科举制的补充形式仍连续存在。

职官治理制度包括对官吏的任用、考绩奖惩、品秩俸禄及休假退休等制度。

任用为保证各级官员的政治标准,历代都重视官员选拔后的任用。

秦代为保证被荐举官员的素养,对举者规定“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史记·范睢列传》)。

汉代以后对官员的任用有多种限制,朝廷对候选官员的家世、职业、财产、资历、民族、体格及外貌都有一定要求。

如秦汉以来,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各代都不同程度地限制商人为官。

魏晋时期,限制寒族为高官,十六国、北魏、元及清代又对任用官员有一定的民族限制。

在等级森严的官僚队伍中,出身和资历是任官时优先考虑的条件,官僚制度越完善,出身和资历的限制越严格。

为了幸免官场中的徇私,自东汉后任官有回避的规定。

东汉实行“三互法”,差不多精神是本地人不得为本地长官,婚姻之家不得相互监临。

汉代还规定兄弟子侄及有婚姻戚属关系的,不得在一个部门或地区为官,如果选在一个部门或地区为官,其中一人要申明回避。

唐代不仅规定官员不能在本籍任职,而且不许在本籍所在的近邻州县任官。

唐还规定,凡职责相连或监临检察的官职,亲族间要回避,如宰相之子不能任谏官,兄弟不可在同省任职等。

清代对任官的回避规定更为严格,如明确规定不能在原籍周围500里内为官;中央各部中分管各省事务的各司主官,不得用同省籍人士;凡京官三品以上、地点官中总督、巡抚等大员的子弟,不能在京中担任御史等。

有些朝代对任官还有一些专门的规定。

如唐代任官标准增加了身、言、书、判等条件,要求入仕的人应体貌丰伟,言辞辩理大方,书法工整优美,判词文理优良。

官吏任用后,朝廷要发给他们身份等级的凭信。

自战国起就有印绶制,金、银、铜不同的金属质地和紫、青、黑、黄等不同颜色的绶带,标志着官员的身份等级。

任用的官吏,自汉代起有一年的试用期,不称职者或他调、左迁,或罢黜。

明代对官员实授前也有“历事”和“观政”的实习时期。

7、中国古代中央官制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历代政权的中枢机构及其职官制度。

奴隶社会中央官制夏代时已有辅佐夏王的六卿。

司空为六卿之首,后稷掌农业,司徒主教化,大理主刑狱,共工管营建百工,虞人掌山泽畜牧。

此外,夏王朝已初步建立了掌管军事、农事和赋税征收的机关。

商代建立起以商王为中心的中央机构。

辅佐商王的要紧大臣为尹。

其下有主管力役的司徒、主管工程的司空和主管刑狱的司寇。

商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神权在政治生活中占重要作用,故掌祭奠、占卜和纪事的宗教事务官在当时最为显要。

西周中央机构有较大的进展。

辅弼周王的为三公:太师、太傅、太保。

三公下有“三事大夫”:掌地点民事行政的为常伯,又称牧;掌官吏选任的为常任,又称任人;掌政务的为准人,又称准夫。

政府行政事务官分为两大系统:卿士寮和太史寮。

卿士寮下有三个事务官:司徒、司马和司空,分别掌管农事、役徒征发和营建。

太史寮是掌管历法、祭奠、占卜和文化教育的行政部门。

西周宗教事务官与商代相比,其地位有所下降。

春秋、战国是社会变动时期,随着封建化进程的推进,各诸侯国政府机构发生了重要变化。

春秋时各国相继显现了辅佐国君、处理政务的要紧执政官。

秦称上卿、亚卿和大庶长,楚称令尹,齐、晋、鲁、郑诸国称相。

尽管各国名称各异,但其地位和职掌都相当于后来的“相”。

中央机构日益完善。

齐、鲁、郑、楚等国继承西周官制,仍以司徒、司马、司空及司寇为政府要紧行政长官。

其他重要事务官有:掌农田税收的司田,掌财务的职计,掌山泽、田猎的虞人等。

随着诸侯国间交往增多,各国设行人,以主外交。

史官太史的地位重要,其职责为“记大事,书盟首”。

战国初,随着各国变法运动的进展,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成为现在中央官制的重要特点。

“百官之长”的相、丞相,已成为各国普遍设置的官职。

由于历史和传统的缘故,各国官制仍不划一。

齐国变化较大,相以下设五官:大田、大行、大谏、大理和大司马。

楚国自成一系,令尹是中央最高行政长官,上柱国、大司马和大将军是政府高级军事长官。

秦国沿三晋,又取东方诸国之长,形成一套专门的官制,并为汉代所继承,成为封建社会前期中央官制的差不多框架。

封建社会中央官制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帝国。

自此至1840年鸦片战争,在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中央官制的进展和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

秦汉中央官制秦、汉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三公九卿制。

三公为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分掌行政、监察和军事。

九卿为中央政府各部门的要紧行政长官:奉常为九卿之首,掌宗庙礼仪及文化教育;郎中令掌宫殿门户守卫,为宿卫侍从长官;卫尉为宫门警卫之官;太仆掌皇帝车马,兼掌全国马政;廷尉为中央最高司法长官;典客掌民族事务及朝聘;宗正专管皇室亲属事务;治粟内史职责为征收盐铁钱谷租税和国家财政收支;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

九卿之外,尚有掌京师治安的中尉,掌宫室、宗庙、陵寝等土木营建的将作少府及掌宣达皇后旨意与治理宫中事务的大长秋。

秦汉九卿除卫尉、廷尉和治粟内史诸卿要紧掌政府行政事务外,其余诸卿职能要紧为皇帝及皇室内廷服务。

国事与君主家事不分,政务与宫廷事务混杂,是秦汉中央官制的特点之一。

汉武帝为加强皇权,削弱丞相权力,建立中朝制,即选用一批地位较低的内廷人员参与朝政。

其中原属少府,为皇帝掌管文书的尚书以及一些内廷人员,地位有较大提高。

朝廷政务往往先与尚书、侍中、大将军等近侍内廷“中朝”人员商量,然后告之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员。

外朝官实际作用被削夺,地位下降,中朝官员受到重用。

中朝制的建立既是皇权与相权矛盾的产物,也是内廷近臣权力膨胀的结果。

汉成帝时,大司马(武帝时由太尉改称)、大司空(成帝时由御史大夫改称)和丞相(哀帝时改称大司徒)三公权力进一步削弱。

尚书权力扩大,尚书令为主管,设五曹。

东汉时尚书权力进一步扩大,尚书机构称台,有令、仆射各1人,尚书6人,分掌三公、吏、民、客、二千石及中都官等六曹,分割或取代了九卿部分职权。

东汉至魏晋,中央政务逐步由三公向三省转移,行政事务渐由九卿向六部过渡。

唐宋中央官制隋、唐时期专制集权中央政体趋于完备,建立起以皇帝为中心的三省六部制。

“唐初,始合三省,中书主出命,门下主封驳,尚书主奉行”。

三省长官具有宰相之职,形成三省分工明确,又相互牵制的机制。

这是行政制度的重要变化。

尚书省是中央行政治理的中枢,下辖六部二十四司。

尚书取联合办公制。

都堂居省内中心,为政务活动中枢。

尚书省长官左右仆射、左右丞,俱在此办公,下设左右司,分掌六部。

六部由六曹演变而来,以吏部为首,掌官吏选授、勋封及考课之政,下辖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户部掌人口、土地、钱谷及赋税之政,下辖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礼部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下辖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兵部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下辖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司;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隶及按复谳禁之政,下辖刑部、都官、比部、司部四司;工部掌山泽、屯田、营建与工匠之政,下辖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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