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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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 第三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实务

国际货运代理    第三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实务

第一节 班轮货运业务流程
二、班轮运输主要货运单证

(一) 在装货港使用和编制的单证

托运单 (Booking Note,B/N) 装货单 (Shipping Order,S/O 收货单(Mate’s Receipt,M/R) 装货清单(Loading List,L/L) 载货清单(Mani Fest,M/F) 危险物品清单(Dangerous Cargo)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过驳清单(Boat Note) 货物溢短单 货物残损单(Delivery Order,D/O) 提货单
第三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实务
第一节 班轮货运业务流程 第二节 租船货运业务流程 第三节 海上货物运输出口代理业务 第四节 海上货物运输进口代理业务 第五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第六节 海上货运事故的处理 案例分析
本 章 结 构
第三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实务
学 习 目 标

掌握货物海运进出口的实际操作程序 掌握运输单证的流转和缮制方法 逐学会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索赔事件 进行处理
第一节 班轮货运业务流程
一、班轮运输操作流程
9. 货运代理或者出口商付清运费,领取已装船清
洁提单。出口人将提单连同其他单证送至议付银 行结汇。议付银行将提单寄回国外开证银行。 10. 船代根据提单副本编制出口载货清单 M/F ,送 船长签字后向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手续。编制出口 载货运费舱单 F/M 以及提单副本, M/R 送船公司。 卸港代理需要的寄给船公司国外代理。 11.船舶载货从发货港运至收货港,途中船方对货 物负责照管。
第一节 班轮货运业务流程
三、班轮货运单证流程图



6.理货长将大副签发收货单(M/R)转交给托运人。 7.托运人持M/R到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处交清运费 (预付运费情况下)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B/L);船公司 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审核无误后,留下M/R签发B/L。 8托运人持B/L及有关单据到议付行结汇(在L/C方式下) 取得货款,议付银行将B/L及有关单据邮寄开证银行。 9.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手续,并将M/F交船随带,船舶起航。 10.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凭B/L副本(或M/R),编制 出口载货运费清单(F/M),连同B/L副本、M/R送交到船 公司结算代收运费,并将卸货港需要的单证邮寄给船公司 在卸货港代理人。

第3章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第3章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的代理业务
一、海运班轮业务 指国际货代以代理人的身份为委托人的进出口货物 提供海运班轮订舱及其相关服务的业务。
1.海运班轮代理订舱业务种类 一类是集装箱班轮订舱业务,二类是杂货班轮订舱 业务。
2.海运班轮代理(集装箱班轮)订舱业务流程 揽货接单→制单订舱→货物保险→提取空箱→报 检报关→货物装箱→送交场站→装船信息通告→ 缮制提单→ 交费取单→业务收尾。
忽负责,还应使货物完好地抵达目的地,这就意味着他应承 担承运人的责任和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 • 第三种情况,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取决于合同条款的规定和 所选择的运输工具等。如FIATA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仅对属 于其本身或其雇员所造成的过失负责。如其在选择第三人时 已恪尽职责,则对于该第三人的行为或疏忽不负责任。
两个重要属性:其一是国际货代作为运输代理人向委托人提供运输服务。 为货主提供服务的货运代理被称为“货方货代”;为承运人提供服务的被 称为“承运人货代”。有时两者为同一人。其二国际货代也可以作为独立 经营人提供运输服务。此时, “代理”二字已经失去了法律上的代理意义。 运输代理人和独立经营人的法律地位是截然不同的。
义务比较
作为代理人
作为独立经营人(无船承运 人)
•按照委托处理委托事务
•及时安全运送货物
•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 情况 •披露委托人、第三人 •向委托人转交财产 •协助、保密
•选择合理运输路线 •发送到货通知 •妥善保管货物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 实践中,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的两类不同法律性 质的业务活动界限并非十分清楚。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 从事独立经营性质业务行为的国际货代,其业务行 为的法律性质已经脱离了代理人的法律特性,此时 的国际货代为自己利益计算以自己的名义与货主或 运输工具所有人订立运输合同,在法律上就已经将 自己置于独立缔约承运人或缔约托运人的法律地位 上,并因此需要独立或连带承担承运人或托运人的 法律责任。例如, 从事国际多式联运、无船承运人 业务的国际货代独立就属此类。间接代理或隐名代 理。

第三章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业务经营

第三章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业务经营
进出境快件运营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 册,在海关登记备案的从事进出境快件运营业务的国 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进出境快件运营人申请办理进出境快件代理报关业务 的,应当按照海关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管 理规定在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手续。

八、报检业务
1. 报检业务的注册登记
为了加强对代理报检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代理报检行为, 2002年11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出入境检 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 根据该规定第二条,代理报检是指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注册登记的境内企业法人依法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 托,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报检手续的行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全国代理报检工作,负责 对代理报检单位的注册登记。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所辖地区代理报检单位的初审和 年度考核工作。 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代理报检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 作。 所有代理报检单位应当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注册登记, 未经注册登记的单位不得从事代理报检业务。


二、道路运输的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1. 道路运输的经营许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凡是在 我国境内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 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每车 一份的“道路运输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从事与国 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相关的短途道路货物运输,也必 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和“道路运输证”。
1.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程序 2. 无船承运业务提单管理
四、航空运输的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1.

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
是指具有资格认可证书的销售代理企业在航空运输企业委托的 销售业务范围内,以自己名义从事的航空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销售代理经营活动。 资质认可

第三章国际海运班轮货运代理实务

第三章国际海运班轮货运代理实务

班轮运输作用:
(1)有利于一般杂货和小额贸易货物运输; (2)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船期稳定、费率固定); (3)提供较好的运输质量; (4)手续简便、方便货方。
租船运输
1、概念: 租船运输是指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以
完成特定的货运任务,租船人按商定的运价支付运费 的一种运输经营方式。
2、租船运输特点
l)以运输货值较低的大宗货物为主。
2)无固定航线,固定的装卸港口和固定的船期,无固定的 运价,租船运输的运价比班轮运价低。
3)船舶营运中的风险及有关费用的负担责任由承租双方协 商确定。
4)船舶的租赁一般以提供整船或部分舱位为主。
5)承租人与船舶所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通过租船合 同确定。租船运输中的提单不同于班轮运输提单,对于承租 人和船舶所有人,它仅相当于货物收据。
(1)件杂货班轮运输 (2)集装箱货班轮运输
班轮运输特点:
1)“四定”。即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船期固定 运费率相对固定。
2)“二管”。采用班轮运输时,由船方管装管卸。当 然,船方收取的运费中也将包括装卸费用 ,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装卸时间及 速遣费和滞期费。
3) 船公司及托运人的义务、责任及责任豁免等均以船 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海运提单为准。 班轮提单即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6)租船运输中,船舶港口使用费、装卸费及船舶延误费, 按租船合同规定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分担。
3、租船运输种类
1)定程租船 ——又称航次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 船方必须按租船合同规定的航程完成货物运输任务, 并负责船舶的经营惯例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费用 开支,租船人按约定支付运费。 定程租船按运输形式可分为: 1.单程租船,也称单航次租船; 2.来回程租船; 3.连续单程租船; 4.包运合同租船。

国际货运代理第三章国际班轮和与集装箱运输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第三章国际班轮和与集装箱运输业务
相关规定进行检验、检疫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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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班轮运输通常以固定航线、 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对固 定的运费率进行运输。
国际班轮运输主要适用于大宗 货物的运输,如散货、件杂货 等。
国际班轮运输的特点
固定性
垄断性
国际班轮运输具有固定的航线、固定挂靠 港口和相对固定的船期。
国际班轮运输市场通常由少数几家大型班 轮公司垄断,这些公司通过规模经济和网 络优势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班轮运输逐渐壮大,各大班轮公司开 始建立自己的船队和航线网络。
20世纪60年代
随着集装箱技术的出现,国际班轮运输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集 装箱船队和集装箱码头逐渐成为国际班轮运输的主要力量。
21世纪初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贸易的不断增加,国际班轮运输继续保持 快速发展,同时面临着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挑战和压力。
详细描述
集装箱班轮运输适用于各种类型的货 物,特别是散杂货和件杂货的运输, 班轮公司会提供从装运港到卸货港的 全程服务,包括集装箱的装卸、堆存、 保管、运输和保险等。
03 国际班轮运输业务操作流 程
询价与报价
询价
客户向货运代理公司询问特定航 线的运费、船期等信息。
报价
货运代理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公 司政策等因素,向客户提供合理 的运价和船期。
提单签发与提货
货运代理公司为客户签发提单,作为货物的运输凭证。 当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客户需提供相关单证和证明文件,以便顺利提货。
04 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概述
国际集装箱运输的定义
国际集装箱运输是指将一定尺寸的货物装入标准规格的集装 箱内,通过海上、陆路或航空运输,将货物从一国运至另一 国的物流方式。

国际货运代理-试题(第三章)

国际货运代理-试题(第三章)

一、单项选择题1.签发海运提单的日期是( C)。

A.货物集港的日期B.货物开始装船的日期C.货物全部装船完毕的日期D.船舶启航的日期2.出口人完成装运后,凭以向船公司换取已装船提单的单据是(B )。

A.Shipping Order货运代理考试B.Mate’S ReceiptC.Freight ReceiptD.10ading list3.集装箱提单上批注的依据是( D)。

A.托运单B.设备交接单C.提货单D.场站收据4.SWBL是(B )。

A.可转让买卖B.不可转让买卖C.签发B/L依据D.签发大副收据的依据5.L/C的有效期是对(B )的规定。

A.买方B.卖方C.通知银行D.收货人6.设备交接单的当事人为( C)。

A.箱主与货主B.船主与货主C.箱主与用箱人D.箱主与货代7.出口集装箱码头超期堆存费,码头应向( D)收取。

A.托运人B.收货人C.船公司D.货代8.集装箱是指符合一定规定的( D )。

A.包装B.运输工具C.容器D.运输设备9.集拼经营者对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通常是( B)A.CY/CFSB.CFS/CFSC.CFS/CYD.CY/cY 来10.海运单是( A )。

A.货物收据和海运合同的证明B.有价证券C.物权证书D.流通证券11.使用海运单的风险是( D )。

A.承运人易遭受无单放货的指责或索赔B.收货人没有正本海运单而提货困难C.托运人可能在将货装船出运后难以收回货款,造成钱货两空。

D.A和B和C12.一票货物于2002年9月10日开始装船,并于同月12日全部装上船,同日船舶开航。

问: 在同月15日应托运人要求,承运人签发的货物已于同12日装船的提单通常称之为:(D)A. 倒签提单B. 顺签提单C. 预借提单D. 已装船提单13.统一杂货租船合同简称:(A)A. GENCONB. SCANCONC. NYPE FormD. BALTIME14.一票货物于2002年9月10日开始装船,并于同月12日全部装上船,同日船舶开航。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第二版)每章教学指南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第二版)每章教学指南

第一章 国际货运代理概述一.本章重点与难点国际货运代理的类型与业务范围。

二.本章提要1. 了解国际货运代理的产生和发展。

2. 理解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3. 掌握国际货运代理的类型与业务范围。

三.教学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可以学习到货运代理的概念与类型,增加学生在货运代理业务方面的能力。

四.第二章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一.本章的重点和难点国际货运代理的权利与义务二.本章提要1. 了解国际货运代理协议的概念、特点与类型。

2. 理解国际货运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3. 掌握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三.教学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可以学习到货运代理协议的概念、特点与类型,帮助学生理清代理人在货运代理协议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四.知识结构图第三章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一.本章的重点和难点1.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风险产生的动因、规避方法。

2.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内容与除外责任。

二.本章提要1. 了解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风险与责任保险的内涵。

2. 理解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风险产生的动因与规避方法。

3. 掌握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内容与除外责任。

三.教学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可以学习到货运代理责任风险与责任保险的内涵,帮助学生明白在货运代理责任中产生风险的原因与规避方法。

最后提高学生在货运代理责任保险方面的能力。

四.知识结构图第四章国际海上货运代理操作实务一.本章的重点和难点海上集装箱进出口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二.本章提要1. 了解国际海上集装箱货运代理的特点。

2. 理解北美航线集装箱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3. 掌握海上集装箱进出口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三.教学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可以学习到国际海上集装箱货运代理的特点,提高学生在海上集装箱进出口货运代理操作实务的能力。

四.知识结构图第五章租船操作实务一.本章的重点和难点滞期费、速遣费及其计算。

二.本章提要1. 了解海上租船货运代理的含义、法律地位及具备的条件。

2. 理解海上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及租船操作程序。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笔记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笔记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笔记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概述一、国际货运代理基础1. 定义:国际货运代理是指在货物进出口过程中,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办理与货物运输有关的一切业务活动。

2. 起源与发展:国际货运代理起源于15世纪的欧洲,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个独立的行业。

3. 货运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货运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存在代理合同关系,代理人必须遵循委托人的指示办理业务。

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1. 企业类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包括货运代理公司、报关行、船务代理公司等。

2. 设立条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需要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专业人员和办公场所。

3. 业务范围: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业务范围包括揽货、订舱、报关、报检、保险、仓储、装卸、中转、多式联运等。

三、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及其责任保险1. 责任类型: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包括合同责任、过失责任和严格责任。

2. 责任限制: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条款、国际公约等进行限制。

3. 责任保险: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购买责任保险,以转移因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四、国际货物运输保险1. 保险类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包括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等。

2. 保险条款: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等。

3. 保险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代理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1. 定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是指通过海上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个国家(地区)运输到另一个国家(地区)的运输活动。

2. 特点:运输能力大、运费低廉、运输速度相对较慢、受气候和季节影响较大。

3. 海上运输方式的分类:班轮运输、租船运输、海上集装箱运输等。

二、海运货物、海运集装箱和海运船舶1. 海运货物:分为普通货物、大宗货物、危险货物、冷冻货物等。

2. 海运集装箱:标准集装箱、特殊集装箱、冷冻集装箱等。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第三章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第三章

远东—地中海航线于1972年10 月开始集装箱运输,地中海地区的 港口主要有位于西班牙南部的阿尔 赫西拉斯港、意大利的焦亚陶罗港 和位于地中海中央、马耳他岛南端 的马尔萨什洛克港。
第一节
三、集装箱运输的主要航线 (三)北美—欧洲、地中海航线
北美—欧洲、地中海航线被称作跨大西洋航线。该航线实际上包括三条航线:北美东岸、 海湾—欧洲航线,北美东岸、海湾—地中海航线和北美西岸—欧洲、地中海航线。
(2)西行航线。该航线 上的船舶直达瓦尔巴群岛、 冰岛、英国各港口。
基本港口和非基本港口
基本港口(base port)是班轮运价表中载明的班轮定期或经常靠 泊的港口。基本港口规模较大,设备条件较好,货载多且稳定。运 往基本港口的货物一般均为直达运输,无须中途转船;在计算运费 时,只按基本运费率和有关附加费计收,不论是否转船,不收转船 附加费或直航附加费。
“丝路海运”命名航线采用国际一流服务标准,畅通中国与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物流。截至2020年底, “丝路海运”联盟成员已从60余家增至200余家,集装箱吞吐量 逾400万标准箱。“丝路海运”品牌影响力不断彰显,成为国家 “一带一路”和福建“海丝”核心区建设的闪亮名片。
思考: 海运航线有哪些种类?中国对外贸易海运航线 有哪些?
沿海航线:连接同一国家沿海各港口之间的航线,属于一国的国
3
内航线。
第一节
二、国际四大洋航线
(一)太平洋航线
(1)远东—北美西海岸各港 航线。
(2)远东—加勒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海、北美 东海岸各港航线。
(3)远东—南美西海岸航线。 该
(4)远东—东南亚航线。该 (5)远东—澳、新航线。 (6)澳、新—北美东西海岸 航线。 (7)北美—东南亚航线。

第三章 国际货代的托运订舱及排载

第三章 国际货代的托运订舱及排载

通用干货集装箱
20'全侧开门集装箱
20'侧开双门集装箱
集装箱的种类
(一)普通货物集装箱
2)专用集装箱 是指为便于不通过端门装卸货物,或为通风等特 殊用途而设有独特结构的普通货物集装箱。 A.通风集装箱:箱壁设有与外界大气进行 交换装置的集装箱。 主要用于装运:食品等。 B.敞顶集装箱:箱顶可以打开。 主要适于装运:玻璃集装架、钢制品、 机械等重质货物。
40ft箱
30ft箱
9 125mm (29ft11.25in)
2 438mm (8ft)
25 400
20ft箱
10ft箱
6 058mm (19ft10.5in) 2 991mm (9ft9.75in)
2 438mm (8ft) 2 438mm (8ft)
24 000
10 160
集装箱国际标准
集装箱的尺寸及换算标准箱
20' 超宽谷物箱
20'半高开顶箱
40' 超高敞顶箱
集装箱的种类
(二)特种货物集装箱
1)保温集装箱:是指具有绝热的箱壁、箱门、箱 底和箱顶,能阻止集装箱内外热交换的集装箱。 适装货物:需要控制温度的货物,如冻鱼、冻 肉、鲜蛋、鲜奶、水果、蔬菜等。 类型:绝热集装箱、消耗制冷剂式冷藏集装箱、 机械式冷藏集装箱、加热集装箱、冷藏和加热集装 箱等。
租船运输的特点
与班轮运输提 单有何不同?
1. 船期/航线不固定, 按租约安排. 2. 适于大宗货运输, 运价较低. 3. 舱位可转租. 4. 营运风险/费用负担/双方权利义务等由租约定. 5. 提单受租约约束, 一般不被银行接受. 6. 船舶港口使费/装卸费/船期延误由租约定.
使用班轮运输,这些责任/ 费用由谁负担?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 》第三章国际航空运输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 》第三章国际航空运输业务

35.6kgs 36.0kgs
GCR N 36.66CNY/KG
36.0×36.66=CNY1319.76
(2)采用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较低运价计算:
Chargeable Weight:
45.0kgs
Applicable Rate:
GCR Q 27.50CNY/KG
Weight charge:
27.50×45.0=CNY1237.50
BEIJING
CN
Y.RENMINBI
CNY
BJS KGS
SINGAPORE N 36.66 45 27.50 300 23.46
SG M 230.00
(1)按实际重量计算:
Gross Weight:
Chargeable Weight:
Applicable Rate:
Weight charge:
[例3]由上海运往日本大阪一件洗发香波样品5.3千 克,计算其航空运费。
SHANGHAI Y.RENMINBI
CN CNY
SHA KGS
OSAKA
JP M 230.00
N 30.22
45 22.71
Gross Weight:
5.3kg
Chargeable Weight: 5.5kg
Applicable Rate:
指定商品大组编号及所属货物类别
0001-0999 Edible animal and vegetable products
1000-1999 Live aninals and inedibal animal and vegetable products
2000-2999 Textiles; fibres and manufactures 3000-3999 Metals and manufactures, excluding

国际货运代理 第三章 海运业务单证及流程

国际货运代理 第三章 海运业务单证及流程
7
海 运 单 (SWB) ① 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 ② 货物收据
性质与作用
不可以 记名的 不能转让
可否转让
格式
正本签发份数 无明确规定,习惯上一式三份
范泽剑
第二节 海运提单
一、提单概述 (一)提单(Bill of Lading,B/L)的定义与作用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 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 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 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范泽剑 3
第一节 海运单
3.海运单的优缺点
优点 缺点 (1)运单仅涉及托运人、承 ( 1 )进口方作为收货人,但他不是运输契约的订 运人、收货人三方,程序简单, 约人,与承运人无契约关系,如果出口方发货收款后, 操作方便,有利于货物的转移。 向承运人书面提出变更收货人,则原收货人无诉讼权。 ( 2 )海运单是一种安全凭 《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以下简称《海 证,它不具有转让流通性,可 运单统一规则》)第三条规定:“托运人订立运输合 避免单据遗失和伪造提单所产 同,不仅代表自己,同时也代表收货人,并且向承运 生的后果。 人保证他有此权限”,同时,第六条规定:“托运人 ( 3 )使用海运单提货便捷、 具有将支配权转让收货人的选择权,但应在承运人收 及时、节省费用,收货人提货 取货物之前行使,这一选择权的行使,应在海运单或 无须出示海运单正本,这既解 类似的文件上注明。”此规定既明确了收货人与承运 决了近途海运货到而提单未到 人之间也具有法律契约关系,也终止了托运人在原收 的常见问题(货等单),又避 货人提货前变更收货人的权利。 免了延期提货所产生的滞期费、 (2)对出口托运人来说,海运单据项下的货物往 仓储费。 往是货到而单未到,进口方已先行提货,如果进口收 ( 4 )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 货人借故拒付、拖付货款,出口方就会有货、款两失 扩大海运单的使用,还可以为 的危险。为避免此类情况,可以考虑以银行作为收货 EDI电子提单提供实践的依据和 人,使货权掌握在银行手中,直到进口方付清货款。 可能。

国际货运代理第三章

国际货运代理第三章

货运代理责任保险 责任险类 责任事故
无需申报运输方式 意外事故、过失、疏忽、错误、遗漏
货损货差、费用损失 自然灾害
自收货到交货全过程 按年度投保
货运代理年度营业额 货运代理或实际货主
实际责任人
货物运输保险 运输险类 货物
按运输方式投保 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货损货差 责任事故 标明运输线路 单票投保 货物价值(加成) 实际货主 货运代理或实际承运人
C物流公司与 D保险公司签有物流责任险保险合同,双方签订的保 险合同明确约定:被保险人收到受害人赔偿请求时,应当立即通知保 险人;对于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 定而不受其约束。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事故认定材料 和索赔材料,因被保险人的过错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保险人对无法 核实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责任保险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对于被 保险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损害赔偿处,可以享有参与抗辩、和解,控制 整个过程的参与权。
⑵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⑶建立对受理业务的性质、分包人的资信等方面的评估制度。
2、向相关保险公司投保责任险
注意: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 投保人若有义务的情况。
风险转移
【基本案情】
货主A公司委托 B货运公司陆运一批压缩机, B货运公司又委托 C物 流公司承运。运输途中发生翻车事故,导致货物受损。 B货运公司要求 C物流公司赔偿并对其提起诉讼,之后 BC达成和解协议。
C赔付B货运公司后,向D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偿金,遭拒赔 后将D诉至法院。
结果,法院判处认定D保险公司无需向原告赔偿损失。
评析:法院认定,原被告间保险合同关系成立,且双方在保 险单中已经声明被告D保险公司已对保险条款(包含免责)作出 说明,按照合同条款约定,C物流公司与受害第三人私自达成和 解协议,排除了保险人D作为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权,二者间的和 解协议依据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亦无法对D产生约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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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没有保险人的允许,既不承认责任也不处理索 赔。
• (9) 不得在没有得到保险人特别的书面同意的情 况下,予以诉讼时效的延期。
• 3.2.2国际货运代理从事第三方物流责任风险的防范
• • 货运代理在从事第三方物流业务中,除应采取适用于传
统货代业务的防范措施外,还应增加以下措施。
• 1) 制定特别法律 • 尽早制定有关第三方物流的特别法律,将有利于加强该
中,除外条款和限制通常有:
• 1) 承保期间以外发生的风险或事故不予 承保;
• 2) 索赔时间超过承保条例或法律规定的 时效;
• 3) 保险合同或保险人条例中所规定的除 外条款及不在承保范围内的国际货运代理 的损失;
• 4) 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
• 5) 蓄意或故意行为,例如倒签提单、预借提单引 起的损失;
(2) 国际货运代理的完全法律责任保险
(3) 国际货运代理的最高责任保险
(4) 国际货运代理的集体保险制度 在某些 国家,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设立了集体保险 制度,向其会员组织提供责任保险。
2) 国际货运代理投保责任保险的主要渠道
(1) 所有西方国家和某些东方国家的商业保 险公司,可以办理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
行业的监督管理,利于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使解决 纠纷有法可依。
• 2) 建立行业管理 • 尽快成立一个物流行业协会来协调和统一物流商的活动,
营造一个正常而有秩序的物流市场,使之规范经营,合理 竞争,降低物流商的经营风险。
• 3) 建立评估机构
• 4) 险管理程序,并严格按 照这个程序进行操作。同时,不断地进行风险管 理的培训,增强大家的风险意识,尤其是各级领 导的风险管理观念与知识,以克服风险管理的短 期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 化。此外,风险管理尚需发挥团队精神,只有这 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
• 2) 国际货运代理从事传统业务责任分类 • (1)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的责任 • (2) 国际货运代理对海关的责任 • (3) 国际货运代理对第三人的责任 • (4)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当事人的责任 • ① 对客户的责任。 • ② 对海关和对第三人的责任
• 3)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从事传统业务责任分 类
入集装箱运往日本的YOKOHAMA和意大利的GENOA。由于装箱人 员的疏忽,错将发往日本YOKOHAMA 的B/L NO.CSC/98017 货装入 发往意大利的GENOA的B/L NO. CSC/98018货中,造成YOKOHAMA 日本客户急需的货物不能按时收到,要求以空运形式速将货物运至 YOKOHAMA,否则整批货物无法出售,其影响更为严重。为了减少 客户的损失,委托人通知有关代理将货物空运到YOKOHAMA,另外 将误运到YOKOHANA的货运至意大利的GENOA去。这样便产生两 票货物重复运输费用,共计14724.04港元。上述损失是货代的装箱员 失职,导致货物错运造成的。因此,其责任全部应由货运代理承担。 鉴于该货运代理投保了责任险,且保单附加条款A明确规定:本保单 承保范围延伸至由于错运货物所产生的重复运输的费用及开支,只要 不是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故意或明知造成的。根据保单条款的上述规 定,在货运代理赔付了委托人后,保险人赔偿货代所承担的全部损失。 同时,又因该保单规定了免赔额为3500港元,故保险人从应赔付的 4724.04港元中扣除了3500港元的免赔额,货运代理实际获得赔偿金额 为11224.71港元。 • (1) 国际货运代理投保责任险后,是否都可以得到赔偿? • (2) 货物错运后,国际货运代理作为被保险人应采取哪些措施?
• 2) 特殊情况下的除外责任
• 客户不得让其国际货运代理对由于下列 事实产生的后果负责:有关货物的不正确、 不清楚、不全面;货物包装、刷唛和申报 不当等;货物在卡车、车厢、平板车或集 装箱的装载不当;国际货运代理不能合理 预见到的货物内在的危险。
• 3.2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风险的防范 • 3.2.1国际货运代理从事传统业务责任风险的防范 • 1) 预防性措施 • (1) 加强对国际货运代理人员的培训。 • (2) 使用的单证应规范、正确、字迹清楚,并且
• (1) 纯粹代理人身份的责任
• (2) 当事人身份的责任

(3) 多式联运经营人身份的责任

(4)“混合”身份的责任

(5) 合同责任
• 3.1.2 国际货运代理从事第三方物流责任以 及其责任分类
• 1) 第三方物流的责任
• 第三方物流与传统货运代理的业务有较 大区别,它不仅提供仓储和运输服务,同 时还提供集运、存货管理、分拨服务、加 贴商标、订单实现、属地交货、分类、包 装等增值服务,更重要的是按照客户的经 营战略策划他的物流。国际货运代理人在 提供并承诺这样的全方位服务时,他所承 担的责任与风险无疑增加了。
• (1) 国际货运代理的有限责任保险 • 国际货运代理仅按其本身规定的责任范围对
其有限责任投保。国际货运代理的有限责任保险 主要分三种类型: • ① 根据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确定的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范围,国际货运代理可选择只 对其有限责任投保。 • ② 国际货运代理接受保险公司的免赔额,即免 赔额部分的损失须由国际货运代理承担。 • ③ 国际货运代理通过缩小保险范围来降低其保 险费,只要过去的理赔处理经验证明这是合理的。 但意料之外的超出范围的大额索赔可能会使其蒙 受巨大损失。
• 1) 一般情况下的除外责任
• 国际货运代理的除外责任通常规定在国际货运 代理标准交易条件或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归纳 起来包括:客户的过失或疏忽所致;客户或其代 理在搬运、装卸、存储和其他处理中所致;货物 包装不良;货物的自然特性或固有的缺陷;货物 的内容申报不详所致; 货物的标识不良或地址有 误所致;不可抗力所致。
• 3.3.2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内容


国际货运代理投保责任险的内容,取决于因其过 失或疏忽而导致的风险损失。如:
1) 错误与遗漏
2) 仓库保管中的疏忽 3) 货损货差责任不清
4) 迟延或未授权发货
5) 货物的损坏及灭失
6) 错误与疏忽的责任
7) 罚款与关税
8) 律师与检验费
9) 物流合同
• 3.3.3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除外责任 • 适用于各种保险,包括责任保险的保单
• (3) 其他责任与风险 • ① 投资的责任风险: • ② 方案设计的责任风险: • ③ 金融服务的责任风险: • ④ 特殊商品的责任风险: • ⑤ 责任范围加大的责任风险:
• 3.1.3 国际货运代理的除外责任
• 除外责任,又称免责,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国 际公约、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责任人免于承担 责任的事由。
(2) 伦敦的劳埃德保险公司,只能通过其保 险经纪人获得保险;
(3) 互保协会(例如联运保赔协会,TT club) 也可以投保责任险;
(4) 通过保险经纪人(其自身并不能提供保 险),可为国际货运代理选择可承保责任险 的保险公司。
• 3.3.5 国际货运代理须向保险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国际货运代理需提供的资料一般包括:公司
适合所需之目的。
• (3) 保证在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下, 其经营能够被客户及其分包人所理解和接受。
• (4) 雇用的分包人——船舶所有人、仓库保管人、 公路运输经营人等应是胜任职务和可靠的,国际 货运代理应通知他们投保足够的和全部的责任保 险。
• (5) 经营仓储业、汽车运输业的国际货运代理应 做好防止偷窃、失火等安全工作。
• 6) 战争、入侵、外敌、敌对行为(不论是否宣 战)、内战、反叛、革命、起义、军事或武装侵 占、罢工、停业、暴动、骚乱、戒严和没收、充 公、征购等的任何后果,以及为执行任何政府、 公众或地方权威的指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 7) 任何由核燃料或核燃料爆炸所致核废料产生之 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所导致、引起或可归咎于 此的任何财产灭失、摧毁、毁坏或损失及费用, 不论直接或间接,还是作为其后果损失;
第三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 任及其责任保险
• 本章要点 • (1) 国际货运代理从事传统业务的责任及其
风险防范;
• (2) 国际货运代理从事第三方物流的责任及 其风险防范;
• (3)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内容。
• 【导入案例】 • 投保责任险,获得全额赔偿 • 1998年,香港某货运代理受委托人的委托,将35包中国丝绸分别装
行评估,并拟定保单条款、确定保险费率。
• 3.3.6 承保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机构 • 1) TT CLUB • 2) AGF • AGF—CAMAT(简称AGF) • 3) 民安保险公司
• 2) 第三方物流的责任分类 • (1) 合同责任 • ① 与客户的合同责任: • ② 与分包人的合同责任: • ③ 与信息系统提供商的合同责任:
(2) 第三者的法律责任
物流商除基于上述三种合同关系需承
担责任外,还基于侵权行为需承担第三者 法律责任。例如物流商用自己的船舶承运 客户的货物,一旦发生海事,作为承运人 的物流商若无法免责时,不但要承担船舶 所载货物之货损货差的赔偿责任,而且如 果对第三者造成损害,也需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 3.1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 • 3.1.1国际货运代理从事传统业务责任及其责
任分类
• 1)国际货运代理从事传统业务责任 • (1) 国际货运代理仅对由于自己的错误和
疏忽负责。
• (2) 国际货运代理不仅对自己的错误和疏 忽负责,还应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造成第 三人损失的责任。
• (3)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取决于合同条款 的规定和所选择的运输工具等。
• (3) 投保责任险进入市场理赔 • (4) 成立应急中心处理突发事件 • (5) 高度重视商品的特殊性 • (6) 风险发生尽快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3.3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
• 3.3.1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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