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的名词解释
行政程序的名词解释
行政程序是指政府执行行政职权时,按照法定程序采取的一系列程序和流程,包括诉讼程序、立法程序、执行程序、审查程序、申诉程序等。
具体名词解释如下:
1. 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是指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起诉、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或裁定的过程。
2. 立法程序:立法程序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通过、修订、废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程序。
3. 执行程序:执行程序是指执行裁判、决定和其他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法律文书的程序,包括强制执行、查封、扣押、拍卖等程序。
4. 审查程序:审查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应当依法进行的审查程序。
包括审查申请条件、审核申请材料、听证等程序。
5. 申诉程序:申诉程序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行政机关改变或撤销行政行为的程序。
行政法中的行政程序
行政法中的行政程序行政法是指调整国家行政组织机构和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体系。
作为法律法规的一部分,行政法旨在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而行政程序是行政法的核心要素之一,它规定了政府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行为时应当遵循的程序规定。
本文将探讨行政法中的行政程序。
一、行政程序的概念和作用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遵循的程序规定。
它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程序、行政决策的程序、行政行为的执行程序以及行政争议解决程序等。
行政程序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行政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行为时必须依法行事,遵循程序规定,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防止滥用行政权力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2. 保障公民的权益:行政程序规定了公民的参与权和申诉权,使得公民能够在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中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增强公民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3. 加强行政机关的责任和透明度:行政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提高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和办事效率,防止腐败和不作为现象的发生。
二、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的实施必须依据一定的原则,以确保行政机关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包括:1. 法定原则:行政程序必须依法进行,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可依,不能凭主观意愿随意决策。
2. 公开原则:行政程序需要公开透明,凡是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应当公告或通告,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参与。
3. 公正原则:行政程序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不得歧视任何个人或团体,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迅速原则:行政程序需要在合理时间内进行,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履行职责,防止滞后和延误。
5. 效益原则:行政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尽量节约资源,提高办事效率,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行政程序的实施方法为了确保行政程序的有效实施,行政法规定了一系列的具体方法和程序规定,包括:1. 行政许可程序:行政许可是行政行为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进行许可决策时,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申请、审查、决定等环节。
名词解释行政程序
名词解释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是指政府机关依照特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决策和行使权力的过程。
行政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简介:行政程序是政府执行行政行为的一种方式。
政府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公平、公正和合法。
2. 法定程序:行政程序必须依照法律进行,即政府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不能凭主观意愿随意做出决策。
3. 公开透明:行政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即政府机关的行政决策应当公开公示,供公众监督。
公众有权了解政府机关的决策过程和理由,以及权力的行使范围和方式。
4. 听证审查:行政程序中,一些重要的决策需要经过公开听证和审查程序。
听证会是为申请人提供申诉和陈述的机会,审查会是政府机关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和决策的环节。
5. 申请和申诉机制:行政程序应当设立适当的申请和申诉机制,允许公民和组织对政府机关的决策提出异议和申请进行复议。
这有助于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行政权力。
6. 时限和救济措施:行政程序应当设立明确的时限规定,确保政府机关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决策。
如果政府机关未按时作出决策,申请人可以寻求救济措施,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7. 合规性审查:行政程序还包括对政府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合规性审查,即对行政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的规定进行审查。
这有助于保障政府机关的决策合法性和合理性。
总之,行政程序是指政府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的过程。
这些程序的设计和实施,旨在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
行政法中的行政程序规定
行政法中的行政程序规定行政法是研究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体系,而行政程序规定则是行政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程序规定是指管理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要求。
它涉及到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关系,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国家行政管理的正常运行。
一、立案程序行政程序规定中的首要程序是立案程序。
立案程序是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案件并开始行政处理程序的过程。
在立案程序中,行政机关应当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案件,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立案程序应明确规定行政机关的受案范围、受理条件、时间限制等内容,以确保公民的申诉和诉讼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二、公告程序公告程序是行政程序规定中的重要环节。
公告程序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告行政决定或相关信息,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通知。
公告程序可以包括公示、公告和公议等形式,其目的是确保行政决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实质保障。
通过公告程序,行政机关可以有效地传达行政决定的内容和执行要求,为公民提供了参与行政决策和监督的机会。
三、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是行政程序规定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听证程序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具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决定前,听取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意见的一种程序要求。
听证程序的实施可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公正性。
听证程序应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确保他们在程序中享有公平的地位。
四、复核程序复核程序是行政程序规定中的重要程序之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对于涉及重要权益的行政决定进行复查和评估的程序。
复核程序有利于纠正行政机关的错误和违法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并确保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复核程序应当明确规定复核的范围、依据、程序和期限,确保复核活动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五、救济程序救济程序是行政程序规定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后,为公民提供追索权益、申诉投诉和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的程序安排。
第六节;行政程序
第六节行政程序一、行政程序的概念行政程序是指法律规范予以调整、确认并加以控制的有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活动中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
行政程序贯穿于行政管理全过程。
行政程序的法律价值和意义:(1)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合法行使,体现法制政府和文明政府的理念。
(2)为维护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人格尊严提供程序性保障。
(3)促进行政权合理行使,提高行政效率。
二、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一)程序法定原则它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都必须依法定程序作出行为。
程序必须用法律形式进行规范化、系统化,要符合法律要求。
该原则具体内容包括:(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或其他管理活动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步骤进行,即严格遵守程序规范。
C2)在法律无明文规定之情形下,行政活动必须遵循程序的一般原则,以合理、公正的方式进行。
(3)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所采用的程序必须尊重人权,即不得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除非为了国家和公共利益,且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4)违反行政程序规范的行为,均是行政违法行为,应予撤销。
(5)违反行政程序规范的行政机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相对方造成损害的,应依法赔偿。
(二)相对方民主参与原则它集中体现为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的参与听证权、陈述申辩权、复议申请权等受法律保护。
其具体内容为:(1)行政机关的活动,包括法规、意见、命令及官方记录,除依法须保密或特殊情况外,能公开的应尽量公开,为相对人所了解。
(2)行政机关行政职权,尤其是进行宏观决策时,要保证公民的参与。
如为利害关系人举行听证会,进行广泛调查等。
(3)行政机关在制定政策、进行行政立法或行政裁决时,要事先通知利害关系人,允许相对方查阅或抄录公文案卷,以收集有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事后允许相对方中请复议或中诉以获得补救。
(三)行政效率原则它集中体现为精简程序环节、减少行政浪费、明确办事时效、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
此原则所包含的内容是:(1)任何行政程序的设定都要考虑其时间性,防止拖延,如规定时效制度。
行政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程序的概念和特征行政程序是指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所遵循的一系列法定程序和规定的步骤,以保障公共权益与合法权益的一种组织形式。
行政程序的概念与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行政程序是一种法治实践。
行政程序制度是法治的重要表现形式,是行政行为依法行使和行政权利合法保护的一种机制。
通过行政程序,政府部门可以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适当性,同时也可以提供一种有效的救济渠道,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第二,行政程序是一种程序的实践。
行政程序注重按照一定的程序规则进行政府决策和行政活动,以保证政府的决策合法性、程序公正和行政效率。
行政程序的实行需要政府机关在进行具体的行政行为时按照法律程序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包括表决、通知、听证、报批、审议等一系列步骤。
第三,行政程序是一种程序公正的实践。
行政程序对政府决策和行政行为的过程进行要求,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政府在制定政策、实施行政命令和处理行政事务过程中,必须尊重公众的合法权益,进行公平公正的程序操作,这有助于减少行政过错和滥用行政权力的现象的发生,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第四,行政程序是一种合法救济保障的实践。
行政程序为公民和组织提供了一种在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受损时救济的机制。
如果公民或组织对政府决策和行政行为感到不满或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可以通过行政程序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来寻求救济,维护其合法权益。
行政程序的救济机制不仅为公众提供了实现其权益的途径,也对政府部门行使权力的合法性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第五,行政程序是一种公共参与的实践。
现代行政程序注重公共参与,提倡公众对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的参与。
政府在制定重大决策时,应当征求公众的意见,并在决策过程中提供透明度和可预测性,使公众能够对决策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公众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和尊重,决策的合法性应当得到认可和确认。
综上所述,行政程序是一种法治实践,是政府行政行为的一种程序形式。
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
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是行政法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行政组织、行政行为和行政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以下将分别从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两个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授权,对具有行政法律效果的专属对象采取的行为。
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点:(一)权力性:行政机关是行政行为的主体,行政机关行使的权力是基于法律规定和授权的,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
(二)特权性: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常常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其行为具有特殊权益和优势。
(三)公益性:行政行为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保护和实现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强制性: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执行力,被行政行为的对象必须遵守并履行。
行政行为种类繁多,包括许可行政行为、执法行政行为、裁决行政行为等。
行政许可是行政行为中的重要一部分,主要包括行政许可申请、审查、决策、颁发许可证和监督执法等环节。
二、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行政程序具有以下特点:(一)法律性:行政程序必须依据法律进行,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
(二)公平正义性:行政程序要求公开、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决策的公正性与合法性。
(三)效率性:行政程序追求高效率,在保证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时间和资源的浪费,提高行政效率。
行政程序主要包括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等环节。
其中,公众参与是行政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它可以增加决策的合理性和公众的满意度,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的关系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是密切相关的,它们互为因果,相互制约:(一)行政行为决定行政程序:行政行为是行政程序的基础,行政行为的内容和形式决定着行政程序的具体要求。
(二)行政程序保障行政行为:行政程序的公平正义性、合法性和效率性可以保障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效力。
(三)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的协调关系: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需要相互协调配合,合理运用程序来提高行政行为的决策质量和效果。
行政程序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行政程序的名词解释是什么行政程序是指政府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经过一系列程序步骤和环节所进行的活动。
这些程序步骤和环节,旨在保证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开性,以及保障公民和企业的权益。
一、行政程序的重要性行政程序的设立和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行政程序规范了政府行政行为,使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其次,行政程序的实施确保了公民和企业的平等权利,使其有机会参与政府决策,行使申诉和救济的权利。
最后,行政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利于监督机构和公众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发生。
二、行政程序的基本要素行政程序的基本要素包括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开性。
1. 合法性:行政程序必须依法进行,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决策和行动时,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的要求。
这包括行政机关的决策必须有法律依据,程序步骤必须合乎法定规定,决定书面必须符合法定形式等。
2. 公正性:行政程序的进行必须公正无私,不偏不倚,不搞封建主义、官僚主义和个人主义。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法保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实行平等对待、公正裁决的原则。
3. 公开性:行政程序必须公开透明,让公众和当事人可以了解到案件的审理进程、权利义务、权威结论和解决结果,以及其它相关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详细地公布相关行政文件、决定书、裁定书等,接受公众监督和舆论监察。
三、行政程序的主要内容行政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决策程序、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诉讼程序和纪律审查程序等。
1. 行政决策程序:行政决策程序是指政府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对相关事务作出决策的程序。
这一程序包括收集信息、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形成决策方案、听证会等步骤。
2. 行政许可程序:行政许可程序是指政府机关对公民和企业申请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查、决策和发放许可证件的程序。
这一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策和通知等步骤。
行政程序的名词解释
行政程序的名词解释行政程序是指政府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它涉及到公民权益的保护、公共利益的实现以及政府合法行为的规范。
本文将围绕行政程序的几个核心概念进行解释和阐述。
一、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是行政程序的核心要素之一,其主要功能是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定程序要求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限制,不得随意行使权力或滥用权力。
这意味着政府必须遵循事先制定的规定,在决策前必须征求相关方的意见,充分听取证据并采取公正、透明的行政程序。
这样可以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增加公众对行政决策的信任,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二、程序正义程序正义是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之一,也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能时应该追求的目标。
程序正义要求在行政程序中,公民享有公正、公平、公开的待遇。
具体来说,程序正义要求采取适当的程序保障,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
此外,行政机关在决策的过程中应该经过充分调查和听证,确保事实的真实性和证据的充分性。
程序正义的实现可以增加政府的合法性和公信力,最终提升行政管理的效果。
三、行政决策行政决策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而采取的行动。
行政决策的特点是由政府行使行政权力,对公众具有直接的约束力。
在行政决策过程中,行政机关需要充分听取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慎重权衡各种利益,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一般情况下,行政决策应当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以便公众了解行政机关的决策依据和理由,并进行监督。
四、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授予特定权利或允许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的核心在于行政机关对特定行为的审批和监管。
行政许可体现了政府对市场经济的调节和管理,同时也限制了行政机关的裁量权。
行政许可过程中,行政机关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并在一定的时间内作出决定。
此外,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许可权时还需严格遵守审查标准,充分尊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引言行政程序是指政府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的活动。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是保障政府行政活动合法、公正、高效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行政程序的概念、原则、程序环节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对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
行政程序的概念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包括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征收等环节。
行政程序的主要任务是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行政程序的原则1. 法定原则行政程序的一切活动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超越法律的限制。
2. 公开原则行政程序应当公开透明,行政机关的决策和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可以增加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有效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 公正原则行政程序应当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不偏不倚地对待各方当事人。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公正、客观、中立,不得歧视任何人。
4. 保护原则行政程序应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利。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当事人的权利。
5. 高效原则行政程序应当高效率地办理事务,提高行政效能。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及时办理事务,不得拖延办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行政程序的环节行政程序包括多个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立案环节行政机关在接到行政案件后,首先要进行立案。
立案是行政程序的起始环节,也是行政机关正式介入行政案件处理的标志。
2. 调查取证环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时,需要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是行政机关了解案件事实、查清案件真相的重要环节。
3. 听证环节在一些重大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还需要进行听证。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行政程序是一种通过特定的规定和程序来对行政行为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的制度。
它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首先,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之一是行政审批制度。
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对特定行政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的程序。
行政审批制度有助于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滥用行政权力和不公正行为。
同时,行政审批还可以防止潜在的腐败问题,确保行政机关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其次,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还包括公开听证制度。
公开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听取各方意见的一种方式。
通过公开听证,可以使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和民主,避免独断和蛮横的行政做法。
公开听证制度还有助于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可信度,增强公众对行政机关的信任。
另外,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还包括行政复议制度。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异议,要求行政机关予以重新审查、调查和决策的程序。
行政复议制度是一种监督行政机关的制度安排,有助于纠正行政机关的错误决策和不正当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还包括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
行政诉讼制度是保障公民诉权的一种重要途径,有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机关的滥用和违法行为。
最后,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还包括行政问责制度。
行政问责是一种对行政机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进行问责。
行政问责制度有利于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包括行政审批制度、公开听证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公信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行政法与行政程序
行政法与行政程序行政法(Administrative Law)是指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所形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程序(Administrative Procedure)则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遵循的程序规则和原则。
行政法和行政程序密切相关,二者共同构成了行政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行政法和行政程序的定义、原则和实践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行政法行政法的定义:行政法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体,以规范管理社会行为为目标的法律规范体系。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的权限、程序和责任,保障了公民权益的实现和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
行政法的原则:行政法的发展和运行遵循一系列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滥用权力。
2. 公正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公正、公平、公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3. 自由裁量原则:行政机关在明确法律范围内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不能超越法定权力范围。
4. 保护利益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保护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行政法的实践应用:行政法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依法对个人或组织的申请进行审批,并授予相应的权利或许可。
2.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
3. 行政裁决:行政机关通过裁决解决行政争议,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4. 行政合同:行政机关与个人或组织签订的具有行政性质的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
二、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定义: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遵循的一系列步骤和程序,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程序的原则:行政程序的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决策和处理事务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 平等原则:行政机关对待相同情况下的个人或组织应当平等,不得歧视。
行政程序-精品文档
行政程序pptxx年xx月xx日contents •行政程序概述•行政程序种类•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法的实施•行政程序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行政程序立法建议目录01行政程序概述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作出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期间的总和。
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法是规定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制度和规则的总称,是行政程序的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表现形式。
行政程序定义VS合法性原则行政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体现法治精神,保障公民权利。
公开原则行政程序应当公开透明,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
时限原则行政程序应当注重效率,遵守法定时限,避免拖延和延误。
公正原则行政程序应当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避免行政权力滥用和偏袒。
保障公民权利行政程序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和侵犯公民权利。
行政程序能够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和浪费。
行政程序是行政法治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够促进法治建设和发展。
行政程序能够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保障社会安全和发展。
提高行政效率促进行政法治保障社会稳定02行政程序种类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
一般程序除依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适用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程序申请与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审查与决定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事项进行实质审查,并作出是否给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行政许可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与受理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予以维持、撤销或者改变的决定。
行政程序是指什么
行政程序是指什么行政程序是指在行政活动中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一系列程序性步骤。
它是政府行政机关执行职权、履行法定职责的必备手段,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程序包括了立案、审查、听证、裁决、审定、执行等各个环节,以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一、立案程序:立案程序是行政程序的第一步,也是最基础的一步。
立案程序包括收件、登记、归档等环节。
具体步骤如下:1.1 收件:由行政机关设立专门的窗口接收与行政事务有关的文件、申请、投诉、举报等。
1.2 登记:将收到的文件进行登记,包括记录发文时间、文件来文单位、来文耗.吗等信息。
1.3 归档:将已经登记的文件归入档案库中,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分类、整理和保存。
二、审查程序:审查程序是行政程序的核心环节,通过对相关材料的审核和核实,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具体步骤如下:2.1 预审:对收到的文件进行初步审查,评估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
2.2 调查:根据需要,可以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获取更多的信息和材料。
2.3 评估:根据采集到的证据和信息,评估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事实认定。
2.4 决策:基于评估结果,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相应的决策,包括批准、否决、鉴定等。
三、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是行政程序中的一项重要环节,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实现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辩论和质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步骤如下:3.1 通知:行政机关向当事人发出听证通知书,告知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3.2 公示: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公告、网站发布等方式公示听证事项,公开听证的具体事宜。
3.3 开庭:依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
3.4 记录:对听证会的整个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当事人的陈述、辩论意见和行政机关的等。
3.5 结果:根据听证会的结果,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相应的决定或者裁决。
四、裁决程序:裁决程序是行政程序中的最终环节,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和规定作出具体的裁决,对争议事项做出最终的解决。
第十一章 行政程序
三、行政程序的功能
行政程序的功能主要体现在: (一)行政程序的宪政功能 (二)行政程序的法律功能 (三)行政程序的社会功能
四、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 行政职责、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应遵守的程序性规范 和原则的总称。
●1889年,西班牙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行 政程序法》。 ●1946年,美国颁布了《联邦行政程序法》。 ●199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2003年8月27日,我国颁布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三)行政证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1.自由心证规则 2.可定案证据标准 3.说明理由规则 4.案卷排他性规则
二、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听证制度
所谓听证,是指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法律 程序,即国家机关在作出涉及当事人权益的决定 之前,应当听取有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共听证 公共听证源于立法领域中的立法听证,是指 行政机关在制定有关涉及当事人重大权益的行政 法规、规章、行政规定、行政计划及公共政策时, 通过法定方式听取行政相对人意见的法律程序。
1.非正式听证 也称简式听证,即行政机关在作成对相对人不利 的行政决定(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之前, 应当给予对方一个机会,让其陈述自己的意见,出示 证据,抗辩来自他方的不法侵害;而当事人陈述意见, 提供证据的时间、方式和进程则由行政机关自行裁量 决定。
※《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 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第六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 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 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第三十 二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拒绝听取当 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 利的除外。”(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行政程序
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各方,排除各种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 素。 一般通过建立以下程序制度来保证公平原则的实现。 1.回避制度 2.听证制度 3.辨明制度 :辨明制度为日本所独创,渊源于美国听证制度中的 陈述性听证。 4.告示制度 5.职能分离制度 6.档案制度 7.防止偏见制度 为了保障公平原则的实现,一些国家还确立了事实确认制度、 代理制度、宣誓保证制度、言词辩论制度、当事人自拟裁决制度 和行政行为的溯及力制度等。
第五章 行政程序
第一节 行政程序概述 第二节 行政程序基本原则 第三节 行政程序基本制度 第四节 行政程序法治化
第一节 行政程序概述
一、行政程序的概念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遵守的 方式、步骤、空间、时限。
从其实质上看,行政程序反映了行政权的运行
过程,是行政行为空间和时限表现形式的有机结合。
高效地处理行政案件,在世界许多国家被证明是在市场经济和 民主政治条件下行使国家行政权最为有效的方法。 听证程序是行政程序的核心内容,是通过公正、公开、民主 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重要程序。 但是,听证程序繁琐复杂,如果所有的行政行为都适用听证 程序,势必影响行政效率。而且,从各国行政实践中也可以看 出,听证程序的实际适用范围也是十分有限的。
第四节 行政程序法治化
2.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由于美国法律体系与英国法律体系的渊源极为密切, 英国自然公正原则在美国法律中直接延伸为正当法律程 序原则。而其直接法律渊源,则是美国宪法第5修正案 和第14修正案的正当法律程序条款。
行政法治原则是法治国观念的一种表现。
法国行政程序法侧重于事后救济,从而具有较强的司法性。
这与英美行政程序法相比并无实质的不同。英美行政程序无论事 前程序还是事后程序,都具有较强的司法性。
行政程序的概念
行政程序的概念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
它体现了行政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表现形式。
行政程序主要包括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两类。
内部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内部行政事务的运作程序,而外部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对外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所应当遵循的程序。
行政程序可以根据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分为自由行政程序和法定行政程序。
自由行政程序是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由行政主体自由裁量决定或选择采取的行政程序。
法定行政程序则是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遵循的行政程序。
此外,根据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行政程序还可以分为抽象行政程序和具体行政程序。
抽象行政程序具有普遍性和后及性,是针对某类人或事普遍适用的,且在时限上一般只面向未来发生效力。
具体行政程序则具有相对的具体性和前溯性,针对特定的人或事采取,在时限上一般只对既往事件发生效力。
行政程序
不单方接触制度
不单方接触制度要求行政主体在处 理某一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利益冲突 的当事人的行政事务或裁决他们之间的 纠纷时,不能在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 况下单独与另一方当事人接触,听取其 陈述,接受和采纳其证据等。不单方接 触主要适用于行政裁决行为。
该制度的目的在于:其一,防止行政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与一方当事人进行私下交易而导 致行政腐败;其二,防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受一方当事人不实或情绪化陈述及虚假或片 面性证据的影响而形成偏见,导致对其他当事 人的不利,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三, 维护行政机关在各方当事人心目中的公正形象, 减少其对行政决定公正性的疑虑。
我国法律目前尚未对情报公开制度作出详细 规定,但有关法律文件对其有一些零星的规定。 如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规 定》要求,行政法规必须公开发布,在《国务院 公报》上登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4条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 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等等。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
2007年4月24日颁布——2008年5月1日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理念是: “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 不能公开的信息主要是三种: 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意义
《条例》的出台,一方面可以避免政府信 息公开制度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 而改变,增加政府行为的可预测性;另一方 面促成了公民守法,公民通过法律程序所获 得的信息,不必再通过人情关系以及贿买官 员等非正式渠道获取。 这样有利于树立信息公开的权威。
规范性文件的公布、情报公开、表明身 份、行政决定送达、告知权利、档案资 料查询等制度来落实。
情报公开制度 情报公开是现代行政程序的一项重 要制度。它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 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行政决定 及行政机关据以作出相应决定的有关材 料,行政统计资料,行政机关的有关工 作制度,办事规则及手续等。所有这些 行政情报资料,凡是涉及行政相对人权 利义务的,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 应予保密的范围,都应依法向社会公开, 任何公民、组织均可依法查阅和复制。
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概念: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遵守的方式、步骤、空间、时限。
特性:行政程序是行政权的运转过程行政程序是行政权的运转的动态过程行政程序具有形式性行政程序具有参与性行政程序具有法定性种类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根据所规范行政行为的效力范围事前行政程序和事后行政程序:根据行政行为的时间位置抽象行政程序和具体行政程序:根据行政行为对象的不同特点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司法程序:根据行政职能和法律关系的特点普通程序(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非正式程序):根据行政程序的环节行政程序的意义行政程序可以确保行政权有效行使通过行政相对人的民主参与,扩大公民行使参政权的途径,确保公民民主权利实现从程序上保证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率基本原则一行政民主原则1行政程序的民主参与与机制。
通过以下制度加以实现:信息公开制度,听证制度,咨询制度,诉愿制度2行政程序的民主保障机制。
行政程序能够有效第约束国家行政权力,行政程序使公民权利与行政权力取得平衡,行政程序使保障公民权利的法治要求具体化3行政程序的民主监督机制二行政程序法治原则是指行政程序必须贯穿法治精神,实行依法行政可分解为行政程序合法性原则和行政程序合理性原则三行政公平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要在程序上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各方,排除各种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
1回避制度2听证制度3辨明制度4告示制度5职能分离制度6档案制度7防止偏见制度四行政效率原则是指为了保证行政行为的高效率,行政程序的各个环节应当有时间上的限制1实效制度2代理制度3不停止执行制度4紧急处置制度五行政公开原则是指对重要的行政行为、与公民权利和义务直接相关的行政行为,要通过一定的行政程序让公民了解1行使行政的依据必须公开2行政信息公开3设立听证制度4行政决定公开例外:行政公开是行政机关的义务。
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影响行政效率,以及暴露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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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的概念
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作出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期间的总和。
行政程序的法律价值和意义:
1、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合法行使,体现法制政府和文明政府的理念;
2、为维护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人格尊严提供程序性保障;
3、促进行政权合理行使,提高行政效率。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1、程序法定原则;它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都必须依法定程序作出行为。
程序必须用法律形式进行规范化、系统化,要符合法律要求。
2、相对放民主参与原则;它集中体现为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的参与听证权、陈述申辩权、复议申请权等受法律保护。
3、行政效率原则;它集中体现为精简程序环节、减少行政浪费、明确办事时效、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
4、程序公证原则;它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合理地处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并在程序上平等地对待相对方。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一、行政听证制度
听证是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之一,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等对当事人权益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
二、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是行政机关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政府文件、档案材料和其他政府信息的制度。
在法律上表现为公民对于政府持有信息的了解权、隐私权,政府的保密权及其相关的义务。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开的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遵循公开的原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立法法规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在公布后,应当及时在政府公报和报纸上刊登。
此外,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它们对公民利用国家档案和保守国家秘密的相关问题作出了规定。
三、行政调查制度
行政调查是关于行政机关获取公民、法人和组织的个人信息档案、从事商业经营和公共事业活动信息档案和有关证据材料的制度。
首先是调查权限问题。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授权和正当理由根据的情形下,不得简单地以公务需要为名对公民个人或者单位组织进行调查和检查。
即使在有法律授权和正当理由根据进行行政调查和检查,也应当遵守法律授权的范围、理由,依据法定程序进行。
其次是调查程序问题。
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检查应当遵守有关单位行政法律法规的程序规定。
四、说明理由制度
说明理由是关于行政决定必须阐明其理由和真实用意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特别适用于行使裁量权限和不利于当事人的行政决定。
这一制度的意义主要是防止行政专横和权利滥用、便于司法审查和法制监督。
说明理由是最低限度的程序正当性要求。
五、行政案卷制度
行政案卷是关于行政决定只能以行政案卷体现的事实作为根据的行政程序制度。
行政案卷是有关案件事实的证据、调查或者听证记录等案件材料的总和。
行政案卷的构成和形成应当依据法律的规定。
行政决定只能以行政案卷体现的事实为根据,不得以行政案卷以外的、没有经过法定程序认定的事实为根据。
法律设立行政案卷制度的意义,使行政决定建立于按照法定程序形成的客观事实之上,规范认定程序和认定结
果的权威性,排除外界对行政决定的不当影响和干预,便利司法审查和法制监督。
六、行政回避制度
行政诉讼的程序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诉讼制度。
(一)行政诉讼管辖
行政诉讼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三类。
1.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基层人民法院是我国审判机关的最基层单位,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外,一般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为: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地域管辖、共同地域管辖。
3.裁定管辖
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遇到某些特殊情况,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自由裁定的管辖。
裁定管辖分为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移送
管辖是指人民法院接受行政案件后,经过审查发现本案不归自己管辖,就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二)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这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之处。
这是因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原告和被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他们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三)诉讼程序
1.一审
(1)起诉
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
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4)裁判(裁定和判决的合称)
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判决是法院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2.二审
二审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审理。
我国行政案件的审理采取两审终审制度。
3.执行
行政案件裁定、判决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裁判,人民法院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照职权采取强制措施,以执行人民法院裁判的法律制度。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
(一)适用范围
听证程序是指处理案件较复杂或者较重大的违法行为,应处以较重的行政处罚时,经当事人要求,进一步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下列4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1)责令停产停业:(2)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4)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二)听证程序的基本内容
1.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2.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
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
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要求
3.告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地点
4.公开听证
5.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6.听证委托代理
7.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8.制作听证笔录
9.审查听证结果报告,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