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江南新区产业区总体规划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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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江南新区产业区总体规划简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背景

为加快推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城镇集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和引导工业开发区的建设管理,推进工业开发区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促进江南新区的规划建设,顺应新时期南平城市发展要求,疏解南平旧城压力,拓展南平城市的发展空间,增强南平作为闽北中心城市的地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受南平市城乡规划局及江南新区管委会委托,市规划院展开了“江南产业区”总体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工作,并提出初步规划框架方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展开了南平市江南新区产业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2条规划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9.1);

⑵《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第146号令发

布)(2006.4.1);

⑶《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⑷《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⑸《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⑹《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1995.7.1);

⑺《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试行)》(闽国土资综[2005]58号);

⑻《福建省城镇体系规划综合报告》(1997-2010);

⑼《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2020年远景目标》(2005.12);

⑽《南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1995-2010)》(1999.8);

⑾《南平市江南产业区总体规划》( 2002.6 );

⑿《南平高产业区罗源产业区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3.4);

⒀《南平市江南产业区夏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2004.12);

⒁《南平市江南产业区文田互通口产业区控制性规划》(2005.9);

⒂《南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修订版);

⒃南平市各有关部门对本区开发建设的规划建议。

第3条规划范围

南起夏道镇鸠上村路下,北至夏道镇水井窠村、横坑;西起水南街道办事处罗源、岭炳洋村,东至炉下镇下岚村、瓦口库湾。总占地面积约为27.89平方公里,合计41835亩。

第4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分近、中、远期、远景四个发展阶段:

近期:2007—2010年;

中期:2011—2015年;

远期:2016—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

第5条发展规模

⑴用地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为19.92平方公里(合29880亩)。

⑵人口规模:本次规划产业区总人口规模约15.6万人。

第6条功能定位

海峡西岸经济区山海协作的窗口、对接“长三角”的产业基地;南平产业聚集的平台、江南新区有机组成部分;集科、工、贸一体,产业特色鲜明,充满活力和发展潜力的综合型、创新型和生态型产

业园区。

第7条本规划一经批准,凡在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各项规划编制、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和开展

各项建设活动,应以本规划为依据。

第8条本规划经南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南平市江南新区

管委会组织实施,南平市城乡

规划局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建设管理。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9条规划指导思想

⑴合理定位,从区域分析入手,论证产业区的地位和作用,合

理确定产业区未来的发展方向、速度和规模。

⑵合理进行用地空间布局,优化用地结构,确定科学的产业区

发展空间框架,引入经营城市理念,建立起有序、灵活的产业区土

地投放控制体系,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

⑶近远期结合,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优化用地

结构和布局,增加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

引导产业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⑷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⑸突出地方特色,融入现代城市设计理念,保障城市形态的延

续和发展。

⑹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综合规划,合理布局,处理好产业区与

区域、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第10条规划原则

⑴生态性原则

本着“生态优先”的原则进行规划布局

⑵可持续性原则

与江南新区总体规划相衔接,合理分区布局

⑶经济性原则

引入合理的发展理念,提高土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价值。

⑷灵活弹性原则

提高土地利用的灵活性与弹性空间,使得产业区在土地利用开发过程能够与当时的社会、经济情况相适应。

⑸分期开发原则

规划考虑各发展阶段功能的相对完整性和稳定性及土地开发的不同强度,合理布置各项功能用地,形成步步为营的稳定秩序。

⑹科学性原则

综合解决产业区内工程问题,做到既科学合理,又节约投资。

第三章规划结构与用地布局

第11条规划结构

⑴产业区用地发展方向以向东、南发展为主,向西发展为辅。

⑵整体布局上突出“轴带结合、梯度推进”的组团式的布局模式,形成产业区“闽江南岸、四大组团、多轴发展”的空间结构。

①“闽江南岸”:指产业区发展的主要区域,是未来产业区生产、生活、娱乐、休闲最集中的区域,集中体现了产业区的整体空间发展与城市建设风貌。

②“四大组团”:指罗源组团、文田组团、陈坑—瓦口组团、鸠上组团等四大组团,是依靠现状各个发展点建设而成、相互影响且相互独立的建设区域,是产业区未来生产、生活的集中区域。

③“多轴发展”:多轴是指一条316国道综合发展主轴及四大组团内部的空间发展次轴。多轴线发展有利用于多组团发展,使得各组团之间建设即互不影响,又相互统一。

第12条用地布局

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2788.9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991.70公顷。包括居住用地为186.5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9.37%;公共设施用地共67.1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37%;工业用地共1234.9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2.0%;仓储用地26.1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1%;道路广场用地208.9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50%;对外交通用地41.7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10%,市政设施用地和绿地分别为40.30公顷和185.9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02%和9.33%。另外,水域和其他用地面积为261.57公顷,规划发展备用地面积为535.63公顷。(规划发展备用地不列入规划期内相关规划指标测算)

第13条居住用地布局

⑴规划用地内居住用地总面积为186.5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37%。

⑵各产业组团按其需求布置相应居住用地:

①罗源组团:居住用地主要结合现状罗源村整合拓展,以及位于316国道北侧沿线地区。

②文田组团: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文夏路沿线、316国道至横坑路之间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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