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我市开展财政支出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我市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肇府办[2005]155号
【发布部门】肇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2.20
【实施日期】2005.1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我市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意见
的通知
(肇府办〔2005〕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人事局《关于我市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由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人事局另行印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我市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根据省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3]100号)和2005年肇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善财政支出有效监控机制,进一步扩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试点”的要求,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人事局就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