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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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海珠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8号)及《广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与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穗府办…2005‟10号)文件精神,按照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编制广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的工作指引》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优化利用再生资源为核心,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效率和无害化处理为目标,切实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任务。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建设发展规划,根据我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实际情况,构建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我区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向规模化、连锁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二、规划编制原则
(一)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原则;
(二)控制总量,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
(三)科学布局,便民利民原则;
(四)规范建设,循序渐进原则;
(五)突出重点,高效利用原则。
三、规划适用范围及总体目标
本规划适用于回收、中转、集散、加工处理等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
本规划有效期为5年,即2011至2015年。
本规划的总体目标:
争取从现在开始,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我区内形成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专业分选中心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与此同时,按照“六统一”和“四规范”的要求,大力推进回收人员、回收站点和专业分选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引导我区再生资源行业走向规模化、连锁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使可用废弃物得到充分的回收利用,基本消灭二次污染。
四、网点规划主要内容
(一)建设社区回收站点体系
社区回收站点体系的建设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基础性工作。随着我区建设“宜居宜商”的现代化中心城区的目标的确立,以及“退二进三”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区的再生资源
种类将从生产消耗型(即以废旧金属、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为主)向生活消费型(即以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为主)转变,再生资源的生成场所也将发生由点(即以工业企业为主)到面(即以居民家庭和商务中心为主)的转变。因此,社区回收站点体系的建设要特别突出科学布局、便民利民的原则。
1.社区回收站点设立样式:
社区回收站点以固定式或非固定式设立,所谓固定式是指其经营场所采用固定建筑形式(包括框架式和非框架式),非固定式是指采用非固定建筑为回收主体设施形式(包括以轻质材料构建的板房),样式相对统一,并且建筑、设施等符合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专业要求。
2.社区回收站点的设立数量:
据统计,截至2009年,我区共有18个行政街道和25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全区总居民户数为310396户,户籍人口
92.26万,常住人口近150万。社区回收站点的设立数量将同时参照居民户数与社区划分两个指标,按1000-1500户居民设立一个回收点为参照标准,以社区为单位,原则上一个社区设立一个回收点。对于面积较大、居民较多或居民户数虽少但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可适当增加回收点数量,但同一社区内设立的回收站点总数不得超过3个,全区的社区回收站点总数控制在280个左右。
社区回收站点分布表
街道名称社区数总户数回收站点数xx街
xx街
xx
xxxx
xx
素社街
海幢街
南华西街
龙凤街
沙园街
南石头街
凤阳街
瑞宝街
江海街
琶洲街
南洲街
官洲街合计22 14
22
16
12
13
14
12 19916 20
19
17
11 1245 19884 27523 23163 178 17419
14886
27384
17377
23746
17500
16685
9948
7282
8902
5811
5652
71618
810277
3.社区回收站点的设立规范:
在人口较为密集的中心城区,如南华西街、素社街等,原则上不设立固定式回收站点,全部以活动板房的非固定形式设立。非固定式回收站点的具体设立地点
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街道、社区共同商定,以便民利民不扰民、不增加城市管理难度为根本原则。在社区面积较大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地区,如官洲街、华洲街等,因尚存有部分工业生产性企业,流动人口多,再生资源的产生量较大,板房式的非固定回收站点难以满足需要,回收站点的设立将以固定式回收站点为主,并根据所服务社区的面积适当增加收购车辆的配置。固定式回收站点的具体设立地点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征求规划、工商、环保、公安
等部门意见后确定。固定式回收站点的设立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和资源,主要以对零散的、不规范的私人回收站点进行改造和规范化管理为主,严格控制新站点的设立。
4.社区回收站点的功能:
社区回收站点主要负责收购、收集居民、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交售的和生产、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再生资源(主要是废纸、废塑料、生活性废旧金属、废玻璃和废橡胶等品种)。日收日清,原则上不作储存,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和二次污染。
(二)建设再生资源中转站场体系
1.中转站场的设立原则:
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方便集中的原则,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环保、市容和消防安全要求的条件下设立。不设置在铁路沿线、港口、输变电站、施工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周边500米范围内,不设置在交通繁忙的一、二线马路旁,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社区居民正常生活。
2.中转站场的设立数量:
在区内每15至20个社区回收站点设置一个固定式的再生资源中转站场,原则上在每个街道设立1个中转站场,确有需要在一个街道辖区内设立2个或以上中转站场的,应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每个中转站场周边500米半径范围内不设立新的社区回收站点。
3.中转站场的设立样式:
中转站场为封闭式建筑或四周设有隔离围墙,有绿化,保持较好的外观环境;实行办公区、作业区、储存区分离,硬地化和符合消防要求的上盖或顶棚,周围有导水沟渠。各区配备相应的卫生、安全等作业设施。中转站场营业面积: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一般不低于300平方米,中心城区一般不低于1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