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篇(1)
1我国已制定出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
一、判断1.我国已制定出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
╳2.依法行政原则和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3.公安干警在下班期间制止犯罪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5.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撤销同级人民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
√6.行政机关无权撤销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
╳7.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限制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人短期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
╳8.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9.违法行为在三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10.如当事人有申辩行为,行政机关可因其认错态度而加重处罚。
╳11.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时可对违法行为当场进行处罚。
√12.在行政处罚的调查阶段,调查或检查时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13.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14.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5.行政复议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16.凡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均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1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18.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政府应当将不属自己管辖的复议申请,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当事人。
√19.行政复议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受理与否的审查。
√20.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
╳21.行政复议申请人已就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已被受理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22.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不可以同时提起行政赔偿请求。
╳23.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机关不可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
中华⼈民共和国⾏政法(1989年4⽉4⽇第七届全国⼈民代表⼤会第⼆次会议通过 1989年4⽉4⽇⽇中华⼈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公布⾃1990年10⽉1⽇起施⾏)第⼀章总则第⼀条为保证⼈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政案件,保护公民、法⼈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政机关依法⾏使⾏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条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机关和⾏政机关⼯作⼈员的具体⾏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民法院依法对⾏政案件独⽴⾏使审判权,不受⾏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的⼲涉。
⼈民法院设⾏政审判庭,审理⾏政案件。
第四条⼈民法院审理⾏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五条⼈民法院审理⾏政案件,对具体⾏政⾏为是否合法进⾏审查。
第六条⼈民法院审理⾏政案件,依法实⾏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七条当事⼈在⾏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条各民族公民都有⽤本民族语⾔、⽂字进⾏⾏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民法院应当⽤当地民族通⽤的语⾔、⽂字进⾏审理和发布法律⽂书。
⼈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的语⾔、⽂字的诉讼参与⼈提供翻译。
第九条当事⼈在⾏政诉讼中有权进⾏辩论。
第⼗条⼈民检察院有权对⾏政诉讼实⾏法律监督。
第⼆章受案范围第⼗⼀条⼈民法院受理公民、法⼈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政⾏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政机关履⾏保护⼈⾝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政机关拒绝履⾏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的;(七)认为⾏政机关违法要求履⾏义务的;(⼋)认为⾏政机关侵犯其他⼈⾝权、财产权的。
中国法制史_在线作业_A-F100分
中国法制史_在线作业_A一单项选择题1. 西周时,贵族的权位及财产均由()继承。
(5.0 分)a 父母b 所有儿子c 兄弟姐妹d 嫡长子2. “顾山”是()朝的刑罚制度。
(5.0 分)a 汉b 秦c 西周d 东晋3. 充分反映儒家的“礼治”思想,主张礼律合一,堪称中国古代社会中第一部儒家法典的封建法律是()。
(5.0 分)a 大律b 北魏律c 开皇律d 晋律4. 婚姻六礼作为中国古代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始于哪个朝代?()(5.0 分)a 西汉b 唐代c 晋代d 西周5. 《法经》六篇中类似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篇的是()。
(5.0 分)a 贼法b 杂法c 囚法d 具法6. 中国古代确立以身高为标准承担刑事责任的这一刑罚原则的是哪个朝代?()。
(5.0 分)a 秦代b 汉代c 西周d 隋代7. 唐律确立的五刑为:()。
(5.0 分)a 死、流、宫、徒、鞭b 死、髡、赎、杂抵罪、罚金c 死、流、徒、鞭、杖d 死、流、徒、杖、笞8. 宋代京畿地区集司法、行政合一的机构是:()。
(5.0 分)a 大理寺b 刑部c 审刑院d 开封府9. 古代蒙古部落首领对众发布的命令称为:()。
(5.0 分)a 命令b 札撒c 法令d 刑统10. 每年霜降后,明朝三法司会同公、侯、伯审理重囚的制度称:()。
(5.0 分)a 九卿圆审b 秋审c 热审d 朝审二多项选择题1. 唐律规定的贵族、官员犯罪减免刑罚的方式有()。
(5.0 分)八议当减请赎2. ()四大部族,是中华民族的祖先,他们之间的不断融合才逐渐形成了炎黄子孙和华夏民族。
(5.0 分)黄帝族炎帝族赤帝族苗蛮族东夷族3. 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采用()的形式。
(5.0 分)质剂别傅4. 下列哪些篇目是《法经》六篇的篇目:()。
(5.0 分)昏杂盗捕贼5. 秦代的郡设:()。
(5.0 分)郡监郡守郡长郡尉6. 汉律九章是在《法经》六篇增加三篇而成,这三篇包括:()。
(5.0 分)具兴户厩7. 宋朝时期的()是《刑统》、编敕以外最主要的三种法律形式。
(完整)行政法
四、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法规(国务院) 。条例、办法、细则
部门规章(公安部)
地方政府规章(省、设区的市政 府、自治州政府)
立法 针对不特定对象, 可以反复适用 权限
1、为了实际法律而制定配套行政法规 2、为履行宪法法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而制定行政法规 3、经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对国务院的授权,先行制定。授权期限为(一般) 不得超过 5 年 (但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 授权期限届满的 6 个月前, 向全人常报告授权决定的实际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法律意见。如 需要继续授权的,国务院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大或全人常决定。 4、国务院不得转授权。 5 行政法规草案可有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国务院审批。 6、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据国务院组织法有关规定输。 立法 权限
行政法 一 、 行 政 法 基 本 原 则 高效便民 诚实信用 二、国务院行政机 构的设立、撤销与 合并 司级内设机构 处级内设机构 职能 国务院组成部门履行国务院期的行政管理职能 程序正当 权责统一 合理行政 合法行政 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 ,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 1、行政法首要准则,其他原则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2、属于形式行政法治范畴。 3、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行政公开(保障知情权) ,公众参与(表达意见陈述申辩) 、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 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 ,行政责任(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干扰) ,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注意:只有合理行政是合法行政的补充 行政效率(积极、及时履职) ,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耐心答复) 行政信息真实准确,保护信赖利益(行政行为不得随意变更) 组成部门部、委, 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议事协调机构(设撤并由国务院决定) 诚实:信息全、准、实。 国编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常会议讨论通过---总理提请人大或全人常 国编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议事协议机构:无机构、无人员、无编制、无措施 设立机构提出方案---报国编机构审核方案---国务院批准 设立机构自己决定---报国编机构备案 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国务院部门管理的国家局,行使的是特定的职能。 国务机构设置管理 内容 地方政府机构的设 立、撤销、合并、 变更规格、名称 机构类型、名称、职能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 内容 地方政府机构:新设、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本级政府提出方案--上级政府编机关审核--报上一级政府批准--本级人大常委备案(县级以上) 地方政府机构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新设、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政府编制管理机关审批即可。 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总额:由省级政府得出,经国务院编制办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各级政府编制机关,分级管理。编制需考虑财政供养能力,上级政府不得无事干预下级的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不得要求下级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 地方事业单位机构的编制管理办法:由省级政府编制办拟定,报国编办审核后,由省级政府发布。 各级行政机关 垂直领导 条块管辖 派出机关 行政公署 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 派出所 工商所 税务所 三、公务员法 1-27 级 委任 选任 聘任 公职的录用 录用 相当于地级市,国务院批,省政府设立 相当于乡政府,上级政府批准,县级政府设立 警告,500 元罚款,当场治安罚款 50 元以下 1、对个体工商户处罚,2、不包括吊销,当场罚款一般 20 元。 2000 元以下罚款,当场罚款一般 20 元。 主任科员以下的,试用期 1 年(法定不可变) 。禁止录用:曾经犯罪(过失或故意)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试用不合格,取 消录用。 自上而下。非政府组成人员主要是委任制公务员 自下而上。对象,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是按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 ,但按照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进行管理,可向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先仲裁后 诉讼。 不能涉密工作,实行协议工资制,聘任期 1-5 年,可以约定试用期(1-6 个月)或不约定,聘任合同报同级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录用规定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采用其他测评办法,体检项目和标准:由中央公务员主管 部门会同中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职位特殊的公务 员 聘任(同上) 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增设权为国务院。 增设权:国务院 国税、海关、金融、外汇、国家、政府 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领导职数 追求公正、权利、平等、正义,属于实质行政范 畴。 除涉国、商密、个隐以外,应当公开 合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 民事活动:法无禁止即可为 合法行政是区别于民事活动的重要标志。
行政法目录
行政法目录 第一编 绪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1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什么是行政?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执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其中主要是国家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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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的特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最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全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章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定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和行政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中,行政法是其中的一个完整独立的法律部门,也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律部门。
它对于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重点问题●行政的概念。
●行政权的概念。
●行政法的概念。
第一节行政行政法就是关于行政的法。
理解行政是行政法研究的基础。
行政的特性、内容和范围决定了行政法的特性、内容和范围等对应物。
从行政法和行政的关系表明,研究行政法必须从研究行政开始。
一、行政的概念行政的概念是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起点和开端。
“行政”一词的英文是Administration,源于拉丁文Administrare,其涵义除了可以翻译为“行政”以外,还可以翻译成“管理”、“执行”。
论及行政,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比如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角度,阐释各不相同的观点和学说。
行政可以被解释为国家意志的执行,或者国家的组织活动,或者国家事务的管理,或者与立法、司法并行的国家职能,或者展现公共管理的法律行为或者行政权力运作现象或者其它。
从行政法的角度,学者多是基于三权分立而界定行政,使得“行政”在行政法上有其特定的涵义,尽管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法律传统和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中,行政法学理论对行政有着不同的解释。
1、分权说,或称除外说、排除说、狭义行政说。
这种学说是以国家权力划分的标准来界定行政的,认为行政是国家权力的一个组成部分。
比如德国学者耶林纳克在其《行政法》一书中认为,“行政是包含立法、司法以外的一切国家作用”;日本学者美浓部达吉在所著《行政法概要》中强调,“行政即行于法律之下的国家行为中除去司法行为部分”。
1这一学说只指出了行政的外部形式特征,而没有涉及行政的实质性内容,难以表达行政的内涵。
2、职能说,或称国家意志执行说。
这种学说认为,在所有的政治体制中都存在着两种主要的或基本的功能,即国家意志的表达功能和国家意志的执行功能。
行政法全文[最终版]
行政法全文[最终版]第一篇:行政法全文[最终版]行政法全文行政法全文行政法渊源涵义行政法渊源是指行政法律规范的产生与存在形式。
其应包括实质渊源与形式渊源,就法律的适用而言,通常讲行政法渊源是指形式渊源,即行政法律规范的载体。
凡载有行政法规范的各种法律文件或其他行政法的形式均为行政法的法源。
就整个行政法的法源结构而言,包括成文法源与不成文法源两大部分。
成文法,也称制定法,是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规定。
一般说来,在成文法主义的大陆法系国家,成文法占据其法体系的中心地位,特别是在行政法领域,成文法的比重更大。
中国行政法的渊源是指各种成文法,全球行政法渊源通常还包括判例、行政惯例和行政法理。
行政法渊源中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行政法的法源主要是成文法。
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不仅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且是国家机关日常活动的根据行政法实施与基矗宪法作为行政法的根本成文法源,包含的行政法规范主要有:(1)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基本工作制度和职权的规范。
(2)关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基本原则的规范。
(3)有关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以及保护外国人合法权益和关于外国人义务的规范。
(4)有关国有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外资或合资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劳动者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规范。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有关行政方面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更集中地规定和表现了行政法规范的内容,例如国务院2003年5月公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就是对具体行政管理活动的直接规范。
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是指享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只限于民族自治地方适用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也是行政法重要的成文法源之一。
行政法典的立法框架、原则及内容
行政法典的立法框架、原则及内容一、行政法典的立法框架行政法典的立法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立法目的:行政法典应当明确立法目的,即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权益等。
2. 适用范围:行政法典应当明确适用范围,包括行政区划、行政行为、行政程序等。
3. 行政主体:行政法典应当规定行政主体的资格、职责、权限、组织机构等。
4. 行政行为:行政法典应当规定行政行为的行为规范、程序、监督等。
5. 行政处罚:行政法典应当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程序等。
二、行政法典的原则行政法典的立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原则:行政法典应当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正、公平、公开的行政行为。
2. 效率原则:行政法典应当简化行政行为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3. 信赖原则:行政法典应当保障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不得随意改变行政行为。
4. 法治原则:行政法典应当遵循法治原则,保障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秩序。
三、行政法典的内容行政法典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主体资格、职责、权限、组织机构等:应当明确行政主体的资格、职责、权限、组织机构等,以便于实施行政行为。
2. 行政行为的行为规范、程序、监督等:应当规定行政行为的行为规范、程序、监督等,以便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3. 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程序等:应当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程序等,以便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4. 适用范围:应当明确行政法典的适用范围,以便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行政法典是行政管理的基本法律,其立法框架、原则及内容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以上便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行政法最新版全文
行政法最新版全文行政法准备问题:行政与政府之间有何联系和区别?一、行政:内涵丰富的行政权运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经济调控、市场规制、社会管理、各类公共服务提供、环境保护、风险防范(一)关于行政定义的尝试行政:执行、管理。
行政法讨论“行政”,为“公行政”或“公共行政”。
形式意义上的行政:组织意义上的行政(行政主体)从事的各种活动,而不论是否具有管理执行性质。
实质意义上的行政:处理行政事务的国家活动,不论是否由组织意义的行政为之。
反面、消极或扣除说:由权力分立理论出发,扣除立法、司法之外的国家作用。
行政扣除依照宪法规定,代表国家的进行的高度政治性行为——统治行为、国家行为、外交行为正面、积极说:有学者尝试,如日本学者田中:近代行政,是在法之下,受法规制的同时,现实中具体地为积极实现国家目的而进行的,整体上具有统一的、连续的形成性国家活动。
(批评,行政裁量性,其他国家活动也具有积极性和目的性和统一性,行政未必必然是统一的、具体性或连续的。
行政的形态和手段丰富多样,见教材5-6页。
)行政的范围几乎所有社会活动领域,从摇篮到坟墓,从天上到地下,从过去到未来,从琐碎之事到重大决策……积极的行政不可定义,只可描述。
(二)行政的特征1、对社会产生形成作用。
面向未来,不断持续形成的一系列有目的的社会形成。
行政涉及的是社会之共同生活,对社会产生产生各方面的形成作用。
与司法的区别。
2、以追求公益为指向的活动。
行政应代表国家,经过充分的利益衡量,维护公益,其中可能对私益有所限制。
3、行政具有积极性或和前瞻性。
执行抽象的立法,使抽象规定转化为具体行动。
对于法律概括授权,积极主动,发挥创造性和能动性进行活动。
4、行政应受法的支配——合法性和合目的性兼顾5、行政的运作应注重沟通和配合6、行政活动的成果多表现为具体的执行措施比较:行政与立法和司法。
行政法典的概念及起源
行政法典的概念及起源行政法典是指一部整合和系统化的法律体系,包含了关于行政组织运作、政府行为和公众参与等方面规范的法律规定。
行政法典对于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公民权利以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行政法典的概念及其起源。
行政法典的概念:行政法典是指一部系统化和综合性的法律编纂,用于规范政府行为、政府机构运作以及与公民和组织之间的关系。
行政法典通常包括关于行政组织的设立和职能、行政程序、行政权力的行使、行政责任以及行政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规定。
它旨在确保政府合法行使权力,强调公民权利的保护和限制政府的权力滥用。
行政法典的起源:行政法典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法国大革命时期的1790年代。
当时,法国革命政府试图通过制定一部详细的法典来规范行政组织和政府行为,以取代旧有的王室特权体系。
于是,在1793年法国大革命的浪潮中,第一部行政法典《民族法典》(Code civil)正式出台。
该法典成为整个法国法律体系的基础,为法国的现代行政法典制度奠定了基石。
此后,其他国家也相继建立了自己的行政法典。
例如,比利时行政法典(1867年)、瑞士联邦行政法典(1889年)以及意大利王国行政法典(1876年)等等。
这些国家的行政法典主要受法国民族法典的影响,但也在实践中结合了各自的国情,保留了本国法律制度的特点。
值得一提的是,行政法典的起源不仅在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欧洲国家,还可以追溯到更早的东方文明,如中国的清代《大清律例》。
该律例是一部系统规范清朝政府行政机构和政治制度的法律编纂,与行政法典的精神和目标相似。
同时,中国也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典相关的法律。
总结起来,行政法典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法国大革命时期,但其影响和发展不仅限于欧洲国家,还涵盖了东方文明。
行政法典作为一种法律编纂形式,旨在规范政府行为和保障公众权益,对于现代社会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法》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 我们引导游客在游泳池内游泳。我们同时不断广播告知游客不要 • 在湖内游泳。我们已尽到了管理义务。不能因为答辩人采取了许 • 多积极有效的措施但仍发生溺水事故,仍表明答辩人不积极履行 “ • 法定职责。
争议焦点: 1、原告起诉的事项是否属于行政审判 权限范围; 2、原告是否具备提起本案行政诉讼的资 格; • 3、被告是否具有保护在紫霞湖内嬉水、 游泳者人身安全的法定职责。 • • • •
•
• 被告答辩: • 原告无诉讼主体资格。 2001年6月16日9时,原告之女乔某某与同 学共三人到中山陵园风景区紫霞湖公园,没有购买门票,径自从 公园旁一公共厕所边小路攀爬铁丝网围栏进入紫霞湖公园,并擅 自下湖姨水、游泳,很快发生溺水事故。乔某某不幸溺水死亡。 被告认为,乔某某等三名未成年人,脱离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又 不购买门票翻爬入园,摆脱公园管理者的管理,答辩人对未购门 票偷入园者无法行使管理职责,其自身也当然不能受到《南京市 中山陵园风景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保护,其与答辩人之间 既无合同法律关系,也无法定管理、保护之行政法律关系,原告 以死者乔某某近亲属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显然不具备原告的诉讼 主体资格。原告所诉的没有尽安全保护义务,不能成立。所谓行 政不作为,是与行政作为相对应而存在的,指的是行政机关怠于 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而答辩人在组织实施《管理条例》中各项 职责时,采取了积极的方式予以实施。防范措施:第一、在门票 上已加盖了警示印章;第二、在湖边我们树立了6块警示牌;第三、
• • • • • 为理解行政定义,应辅以行政之特征认识: 1.行政是社会塑造活动。区别于司法。 2.行政的出发点是公共利益。 3.行政主要是积极的、针对将来的塑造活动。 4.行政是为处理事件而采取具体措施或者执行特定的计划的活动。 区别于立法。
行政法课件ppt完整版
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
行政复议的范围
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概述
01 02
行政诉讼的概念
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 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 出裁判的活动。
3
责任追究 对于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违法违规的行政机 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06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
国家赔偿概述
国家赔偿的概念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 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 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 包括侵权行为主体、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法 律规定五个要件。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 神财富。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02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
行政主体概述
行政主体的概念
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 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 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的特征
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 行使行政权、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04
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概述
01
02
03
行政许可的定义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 据申请,经依法审查,允 许其从事某项特定活动的 行为。
行政许可的种类
包括普通许可、特许、认 可、核准、登记等。
行政许可的原则
包括法定原则、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便民原则、信 赖保护原则等。
行政法(完整word版)
行政法(完整word版)行政法是研究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职责、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等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既是国家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依据,也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
这些原则是行政法规范的核心,贯穿于行政法的始终。
1.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 程序正当原则:行政行为应当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4. 高效便民原则:行政行为应当高效、便民,减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负担。
5. 诚实守信原则:行政机关应当诚实守信,履行承诺,不得欺诈、误导。
6. 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法的主体行政法的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国家行政机关是行政法的核心主体,负责制定和执行行政法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则是行政法的重要主体,享有行政法赋予的权利,承担行政法规定的义务。
三、行政法的主要内容1. 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包括行政机关的设立、职权、职责、行使职权的方式等。
2. 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行为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3. 行政程序:包括行政程序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4. 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督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5.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6. 行政赔偿:包括行政赔偿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四、行政法的作用1. 规范行政行为:行政法规范了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职责、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等,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程序正当性。
2. 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法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行政法典的立法框架、原则及内容
行政法典的立法框架、原则及内容行政法典是一部国家对行政法律体系进行整理、集中、系统化的法律文件。
它规范了政府行为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以下是关于行政法典的立法框架、原则及内容的详细介绍。
行政法典的立法框架主要包括总则、行政行为、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行、行政监察等七个部分。
这个框架确保了行政法典在内容上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行政法典的立法原则是依法行政原则和国家行政监察体制改革的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以法律为根据,依法行事,并接受法律的制约和约束。
国家行政监察体制改革的原则是指通过建立完善的监察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行政效能。
行政法典的内容涉及了多个方面。
在行政行为方面,包括行政行为的基本原则、行政行为的主体和客体、行政行为的效力等。
在行政机关方面,包括行政管理制度、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等。
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面,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程序、条件、权利等。
在行政执行和行政监察方面,包括行政执行和行政监察的程序、方式、范围等。
行政法典的制定对于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立法过程中,应注重细化制度、明确权责、保障权利、强化责任,确保行政法律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适用性。
同时,还要注重与其他法律的协调衔接,提高法律的统一性和完备性。
此外,行政法典的立法过程还需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增强行政法律的公众参与性和民主性。
总之,行政法典的立法框架、原则及内容是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
通过科学的立法,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有效的执行机制,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益,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社会和谐与发展。
行政法最新版全文
行政法准备问题:行政与政府之间有何联系和区别?一、行政:内涵丰富的行政权运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经济调控、市场规制、社会管理、各类公共服务提供、环境保护、风险防范(一)关于行政定义的尝试行政:执行、管理。
行政法讨论“行政”,为“公行政”或“公共行政”。
形式意义上的行政:组织意义上的行政(行政主体)从事的各种活动,而不论是否具有管理执行性质。
实质意义上的行政:处理行政事务的国家活动,不论是否由组织意义的行政为之。
反面、消极或扣除说:由权力分立理论出发,扣除立法、司法之外的国家作用。
行政扣除依照宪法规定,代表国家的进行的高度政治性行为——统治行为、国家行为、外交行为正面、积极说:有学者尝试,如日本学者田中:近代行政,是在法之下,受法规制的同时,现实中具体地为积极实现国家目的而进行的,整体上具有统一的、连续的形成性国家活动。
(批评,行政裁量性,其他国家活动也具有积极性和目的性和统一性,行政未必必然是统一的、具体性或连续的。
行政的形态和手段丰富多样,见教材5-6页。
)行政的范围几乎所有社会活动领域,从摇篮到坟墓,从天上到地下,从过去到未来,从琐碎之事到重大决策……积极的行政不可定义,只可描述。
(二)行政的特征1、对社会产生形成作用。
面向未来,不断持续形成的一系列有目的的社会形成。
行政涉及的是社会之共同生活,对社会产生产生各方面的形成作用。
与司法的区别。
2、以追求公益为指向的活动。
行政应代表国家,经过充分的利益衡量,维护公益,其中可能对私益有所限制。
3、行政具有积极性或和前瞻性。
执行抽象的立法,使抽象规定转化为具体行动。
对于法律概括授权,积极主动,发挥创造性和能动性进行活动。
4、行政应受法的支配——合法性和合目的性兼顾5、行政的运作应注重沟通和配合6、行政活动的成果多表现为具体的执行措施比较:行政与立法和司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全文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行政:是国家通过一定的组织为实现国家职能而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及其过程.(一)行政的特征:①行政具有主体特定性.行政的主体是一定的国家组织或社会组织.②行政具有公益性。
行政管理的事务乃公共事务而非私人之事,行政的目的在于实现国家的职能。
③行政具有整体性与能动性.行政活动与国家职能和政策的整体相关联,必须在整体上保持统一性和连续性。
行政可应时势的需要主动出击,以保护公共利益、个人利益及其实现。
④行政具有过程性。
行政不仅是一种实体活动的过程,而且是一种程序的过程,它具有实体与程序的统一性.⑤行政具有法定性(合法性)与(自由)裁量性。
法定性,要求行政活动的主体、行为及其过程等都必须要有法律(或授权法)的依据.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
⑥行政应受到监督。
行政活动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这种监督是多维度和多层级的。
(二)行政的种类(1)公权力行政与私经济行政(国库行政)①公权力行政又可称为“高权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基于国家统治权而从事的行政活动。
②私经济行政,又称为国库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利用私法规定的方式来完成国家任务的行为。
私经济行政分为行政辅助行为、行政营利行为和行政私法行为.(2)秩序行政、给付行政与计划行政①秩序行政又称干涉行政或侵害行政,该类行政旨在维持社会秩序,防止他人遭受非法侵害和维护公共利益。
②给付行政又可称为福利行政或服务行政,它旨在改善公民的生存环境及生活条件,为公众提供各种生活需要上的服务。
③计划行政是指为实现行政上的预定目标,在兼顾各种利益的调和以及斟酌相关情况下,准备或鼓励将各项手段及资源作合理运用的行政活动。
计划依其内容可分为规制性、给付性与开发性三种类型。
(3)内部行政与外部行政①内部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只针对其组织内部的人员、事务而不对社会上的人发生效力的行为.②外部行政,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对社会上的人具有权利和义务效果的行政行为.2、行政法:简单地说就是有关行政(以及与行政有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基本知识复习要点(一)
⾏政与公民权利(⼀)⾏政权1.⾏政权的涵义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的国家⾏政机关执⾏法律规范实施⾏政管理活动的权⼒,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
⾏政权与⾏政职权的区别。
前者是⾏政机关依法管理国家⾏政事务的权⼒;后者则是具体⾏政机关和⼯作⼈员所拥有的,与其⾏政⽬标、职务和职位相适应的管理资格和权能,是⾏政权的具体配置和转化形式。
⾏政权与⾏政权限的区别。
⾏政权限是法律规定的⾏政机关及其⼯作⼈员⾏使职权所不能逾越的范围界限,是⾏政权的具体形式---⾏政职权的三个构成要素(权⼒主体权⼒内容权⼒范围)之⼀。
⾏政机关⾏使职权超越⾏政权限,便构成⾏政越权,视为⽆效。
2.⾏政权的内容包括:⾏政⽴法权、⾏政命令权、⾏政决定权、⾏政检查监督权、⾏政制裁权、⾏政强制执⾏权、⾏政裁判权等。
3.⾏政权的特点⾏政权与其他国家权⼒和社会组织公民个⼈的权利不同,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它具有⾃由裁量性、主动性和⼴泛性等特点;相对于社会组织、公民个⼈,它则具有强制性、单⽅性和优益性等特点。
4.⾏政权的双重作⽤现代国家赋予⾏政机关⼴泛的职权,并保障其有效⾏使,充分发挥其积极能动的作⽤。
同时对⾏政权的⾏使必须加强监督,防⽌被违法⾏使或滥⽤,侵害公民法⼈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公共利益,破坏社会秩序。
(⼆)公民权利是指国家通过宪法、法律确认的,由相应的义务所保证的公民的资格、利益和权能。
公民权利的内容⼗分⼴泛,包括政这权利和⾃由宗教信仰⾃由⼈⾝权利和⾃由⽂化教育权利社会经济权利等。
现代社会,公民权利的范围⽇趋扩⼤,权利的规定⽇趋细密。
但是公民权利的⾏使要受到法律的制约,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的利益。
公民权利不是绝对的,权利与义务必须统⼀。
(三)⾏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三、⾏政法的概念(⼀)⾏政法的涵义⾏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是调整⾏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的监督⾏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政主体⾏使其职权⽽发⽣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行政法有统一和完整的行政法典
行政法有统一和完整的行政法典(原创实用版)目录1.行政法典的定义和作用2.我国行政法典的现状3.行政法典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4.国际上行政法典的制定情况5.行政法典的优点和局限性正文一、行政法典的定义和作用行政法典是指系统、完整、统一的行政法法规汇编,它涵盖了行政机关组织管理、行政行为、行政监督、行政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行政法典的作用在于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行政管理秩序,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二、我国行政法典的现状我国目前没有统一和完整的行政法典,有关行政法的规定分散在多个法律法规中,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行政法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但在整体上缺乏统一的体系。
三、行政法典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行政法典与其他法律法规密切相关,它是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行政法内容的系统化、概括性的表现。
行政法典与其他法律法规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我国的行政法律法规体系。
四、国际上行政法典的制定情况在国际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统一的行政法典,如法国、德国、日本等。
这些国家的行政法典在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监督等方面有较为完善的规定,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行政法典的优点和局限性行政法典的优点在于系统、完整、统一,便于政府工作人员和公众了解、掌握行政法律法规。
同时,行政法典有利于行政法学的研究和发展,有助于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
然而,行政法典也存在局限性。
由于行政法内容繁杂、变化较快,制定统一的行政法典需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
此外,行政法典可能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需要不断地进行修订和完善。
综上所述,尽管我国目前没有统一和完整的行政法典,但有关行政法的法律法规已相当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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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原则: • 处罚法定原则:合法 • 公正、公开原则:合理 •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 过罚相当原则 • 处罚救济原则
行政法篇(1)
• 3、行政处罚的种类:
• (1)申诫罚:警告 通报批评
• (2)财产罚:罚款 行政没收
• (3)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暂扣许可证或执照
行政法篇(1)
老窦寄语
常考考点
1、行政立法的概念
25
行政法篇(1)
三、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法篇(1)
(一)行政处罚
• 1、概 念: • 行政主体依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管理
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 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刑罚、行政处分 1996年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原则、种类、设定、程序
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
定。
行政法篇(1)
• 4、行政强制执行 • (1)种类: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
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法篇(1)
老窦寄语
常考考点
1、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
2、行政处罚的设定
3、行政处罚的程序
4、行政许可的概念
5、信赖利益保护
6、行政许可的设定
7、行政许可的费用
8、行政强制概念、种类
44
行政法篇(1)
行政救济
行政法篇(1)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
行政法篇(1)
一、行政赔偿
• (一)概念
• 行政主体及工作人员:区别于刑事赔偿
• 违法行使职权:区别于行政补偿
(3)内容合法 (4)程序合法
(二)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 度,合乎立法目的。
原因: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
要求:客观公正
行政法篇(1)
• 三、体系 • (一)行政主体 • • (二)行政行为 • • • (三)行政救济 •
概述 抽象行为 具体行为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
行政法篇(1)
• 3、审理:书面为主,
• 4、决定:60日,少于除外
行政法篇(1)
老窦寄语
常考考点
1、行政复议的概念 2、行政复议的范围(合法权益) 3、行政复议的一般管辖 4、行政复议的期限
56
行政法篇(1)
行政诉讼
行政法篇(1)
• (一)概念:民告官
• (二)原则:
•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法院、特定
• 2、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 3、地方人民政府: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管辖
• 4、国务院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
•起诉• 自身管辖源自•向国务院申诉终裁
行政法篇(1)
• (五)参加人
• 1、申请人:相对人或相关人
•
资格转移:死亡、终止
• 2、被申请人:行政主体
• 3、第三人:利害关系人
• (六)程序
• 1、申请:60日,超过除外
• 2、受理:
可以设定许可; • (4)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
因行政管理的需要, 确需立即实施许可的,省 级人民政府的规章可以设定一年临时性的行政许 可。 • (5)除此之外,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务院各 部门的规章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法篇(1)
• 4、程序: •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 注意:20日内作出决定 • 5、行政许可的费用 • (1)不收费为原则: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
•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
• 3、司法变更权有限:司法变更权有限:行政处 罚明显不当或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
• 4、不停止执行:推定有效 公定力 不停止
行政法篇(1)
• 5、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 举证责任倒置:相对于民事诉讼 • 举证范围:事实、法律 • 证据收集时间:作出行政行为前 • 举证时间:接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
行政法篇(1)
• (2)设定:法律
• (3)程序
• 事先催告
• 听取陈述和申辩
• 书面做出强制执行决定
• 直接送达当事人或依法送达
• 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特别规定:
•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 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
• 注意:被授权组织、委托的机关
• 注意:行政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两个概 念,后者包括行政主体和相对方
行政法篇(1)
老窦寄语
常考考点
1、行政机关种类 2、注意授权与委托
16
行政法篇(1)
行政行为
行政法篇(1)
行政行为概述 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法篇(1)
一、行政行为概述
• (一)概念:行政主体、行政职权、法律后果 • 法律后果:行政咨询、天气预报不具备 特征:1、从属法律性:
行政法篇(1)
2020/12/6
行政法篇(1)
行政法学
2
行政法篇(1)
行政法基本理论
行政法篇(1)
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的原则
行政法篇(1)
行政法的基本理论
• 一、概念 • (一)行政 • 私行政: • 公共行政: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和公共事务
的管理活动。幻灯片 5
行政法篇(1)
➢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 ➢ ➢工商局 ➢工商局
5000元罚款 5000元罚金
吊销营业执照 租用房间
张三 李四
甲企业 乙企业
➢行政组织的扩大: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电力公司、卫生防疫站
行政法篇(1)
• (二)行政关系与监督行政关系
行政法篇(1)
有权力必有制约,有权利必有救济
➢(三)行政法
➢调整行政关系与监督行政关系,对行政权进行 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老窦寄语
常考考点
1、行政法的特征 2、行政合法性原则
12
行政法篇(1)
行政主体
行政法篇(1)
行政主体的概念 行政主体的种类
行政法篇(1)
• 一、概念:
• 组织、行政职权、自己名义
• 二、种类
• 1、国家行政机关:
•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组织
• 3、委托的机关:
• 委托机关
受委托机关
• 注意:人身权:平均工资
•
财产权:直接损失,无营业利润
•
精神损害:精神抚慰金
行政法篇(1)
老窦寄语
常考考点
1、行政赔偿的概念 2、国家予以赔偿的情况 3、行政赔偿的财产标准
50
行政法篇(1)
• • (一)概念
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
行政法篇(1)
• (二)原则 • 1、合法原则:合法性 • 2、公正、公开原则:合理性 • 3、及时原则: • 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法定少于60日除外 • 4、 • 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法定超过60日的除外。
• 侵犯合法权益
• (二)范围:
• 1、赔偿范围:人身权、财产权
• 2、不赔范围: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
自己的行为
•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行政法篇(1)
• (三)赔偿的主体 • 1、赔偿请求人:受害人(注意死亡) • 2、赔偿义务机关:行政主体(注意授权委托) • (四)赔偿程序
行政法篇(1)
• (五)赔偿的方式和标准
行政法篇(1)
• 2、原则 • 合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
民原则: •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行政许可法中第
一次规定。指行政机关应当保障其确定 的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许可 行为,确须改变的,应当对于由此造成 的当事人损失予以补偿。
行政法篇(1)
• 3、设定 • (1)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 (2)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许可; • (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
否则视为没有证据 • 6、不适用调解 • 例外:赔偿、补偿及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行政法篇(1)
• (三)受案范围
• 1、受理范围:(1)人身财产权案件、
行政法篇(1)
老窦寄语
常考考点
1、行政行为的概念 2、行政行为的特征 3、行政行为诸效力的含义 4、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23
行政法篇(1)
二、抽象行政行为
• (一)行政立法 • 概念:行政机关依法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 • 区别于立行政法 • 主体:国务院、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 • 省、省会城市、国批较大市、经济特区市政府 • 程序:行政首长负责制 • (二)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 注意:行政立法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
• (4)自由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
行政法篇(1)
• 4、设定 • (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处罚:自由罚专属 •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自由罚以外的处罚 •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自由罚、吊销企业
营业执照以外的处罚 • (4)规章只能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额的罚款 • (5)其他均不能设定
行政法篇(1)
➢调整对象:行政关系
➢
监督行政关系
行政法篇(1)
➢特征:1、公法,宗旨是控权
➢ 2、内容上:广泛性、易变性
➢ 3、形式上:没有统一法典、数量最多
➢
实体规范、程序规范相互交织
行政法篇(1)
• 二、基本原则 • (一)合法性原则:行政权的设定及行使必须依
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要求:(1)主体合法 (2)权限合法
11年6月30日通过行政强制法, 自12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法篇(1)
• 2、原则 • (1)合法性(2)合理性 • (3)强制与教育相结合(4)权利救济原则 • 3、行政强制措施 • (1)种类: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