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培训教程(ppt 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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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概述PPT(共 103张)
(一)可保财产
固定资产
1、根据会计科目: 流动资产
2、根据财产类别:
专项资产等 房屋 建筑物及附属设备 机器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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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约可保财产
一般情况不予承保,经双方特别约定方可承保。 金银、珠宝、玉石、古玩等
1、不需提高费率 桥梁、堤堰、铁路、码头等。
2、需提高费率 矿井及矿坑的地下建筑物、 设备和矿下物资。
共同特征:保险标的都是有形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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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责任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 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为保险 标的的保险。
(1)公众责任保险 (2)产品责任保险 (3)雇主责任保险 (4)职业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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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用(保险)保险
是以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信用保险:
由权利人(债权人)向保险人投保的保险。 (2)保证保险:
3、就保险利益的时效而言: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不仅是合同订立的 条件,也是合同维持和履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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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金额确定的特殊性: 保险金额不能超过标的的实际价值。
(五)保险期限的特殊性: 期限较短,多为一年或一年以内。
(六)保险合同的特殊性: 财产保险合同属于损失补偿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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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1、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1)火灾 (2)雷击 (3)爆炸 (4)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5)停水、停电、停气引起的保险财产直接损失 (6)施救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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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险的保险责任
综合险保险责任= 基本险保险责任+12种自然灾害
(例如暴风、暴雨、洪水、泥石流等)
特别强调:地震不属于其中!
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和损害损失保险
是指以有形的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
财产保险培训课件PPT(共 45张)
3、普通险费率 不在上述范围的纳入
(四)团体火灾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的确定
1、列明的自然灾害。比如雷击、暴风、龙 卷风、洪水、地陷、崖崩、滑坡等
2、列明的意外事故。火灾、爆炸、空中运 行物体坠落等
3、特别损失承担的责任。 4、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 5、发生保险事故时,处理费用
(一)家庭财产保险及其基本特征
定义:是以城乡居民为保险对象的一种火灾 保险
特点:1、业务分散,额小量大;
2、危险结构有特色,主要集中在火灾、盗窃等 危险上;
3、赔偿有特色:小额、零星赔案;第一危险赔 偿方式(例标的价值10万,保额8万,此时保险人
承担的风险限额8万即为第一危险,剩余的2万元风 险限额由被保险人自留,称为第二危险。)
务,同时不允许被保险人获得额外利益 (三)经营内容复杂
1、投保对象(投保主体)与承保标的复杂 投保人包括法人团体和其他组织,也包括居民家庭
及个人;保险标的包括各种实物财产以及无实 体的法律责任等
2、承保过程与承保技术复杂 要求保险人必须熟悉与各种类型投保标的相
关的技术知识,如法律知识,技术知识 3、危险管理复杂 保险对象的危险集中,如飞机保险,船舶保
险,工程保险,地震保险等 (四)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
1、保费和赔偿不平等,保费少而赔偿多 2、交了保费不一定会得到赔偿
第二节 火灾保险
火灾保险概述 简称火险,是指以存放固定场所并以相对静
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保 险。它在产生之初因只承担陆上财产的火灾 危险而得名,后来陆续发展到了承保各种自 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 团队火灾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1、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帐 面余额或平均余额确定
(四)团体火灾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的确定
1、列明的自然灾害。比如雷击、暴风、龙 卷风、洪水、地陷、崖崩、滑坡等
2、列明的意外事故。火灾、爆炸、空中运 行物体坠落等
3、特别损失承担的责任。 4、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 5、发生保险事故时,处理费用
(一)家庭财产保险及其基本特征
定义:是以城乡居民为保险对象的一种火灾 保险
特点:1、业务分散,额小量大;
2、危险结构有特色,主要集中在火灾、盗窃等 危险上;
3、赔偿有特色:小额、零星赔案;第一危险赔 偿方式(例标的价值10万,保额8万,此时保险人
承担的风险限额8万即为第一危险,剩余的2万元风 险限额由被保险人自留,称为第二危险。)
务,同时不允许被保险人获得额外利益 (三)经营内容复杂
1、投保对象(投保主体)与承保标的复杂 投保人包括法人团体和其他组织,也包括居民家庭
及个人;保险标的包括各种实物财产以及无实 体的法律责任等
2、承保过程与承保技术复杂 要求保险人必须熟悉与各种类型投保标的相
关的技术知识,如法律知识,技术知识 3、危险管理复杂 保险对象的危险集中,如飞机保险,船舶保
险,工程保险,地震保险等 (四)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
1、保费和赔偿不平等,保费少而赔偿多 2、交了保费不一定会得到赔偿
第二节 火灾保险
火灾保险概述 简称火险,是指以存放固定场所并以相对静
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保 险。它在产生之初因只承担陆上财产的火灾 危险而得名,后来陆续发展到了承保各种自 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 团队火灾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1、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帐 面余额或平均余额确定
财产险类业务培训资料.pptx
财产险/财产一切险的保险价值
固定资产:按照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确定
流定资产:按照出险时的帐面余额 确定
风险分类
工业类:按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操作工艺 和使用原材料的危险程度划分为七级,一级 风险最低,七级风险为最高
仓储类:按储存物品的危险程度划分 普通类:以上两种不包括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如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交通运输、 邮电通信等
财产险/财产一切险主要风险
火灾:有燃烧现象、有热、光、火焰;偶然、意外发生燃 烧;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
爆炸:可以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 雷击:直接雷击、感应雷击; 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2级以上即风速在32.6米/
秒以上的热带气旋; 暴风:风速在17.2米/秒以上,即风力8级以上; 暴雨:每小时降雨量达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30
财产类业务 保险培训
概述
财产保险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财产及 其有关利益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 害事故而遭受经济损失时给予补偿的保 险。财产保险中所指的财产除了包括一 切动产、不动产、固定的或流动的财产 以及在制的或制成的有形财产外,还包 括运费、预期利润、信用及责任等无形 财产。
财产保险的特征
财产一切险责任范围
被保险财产由于除外责任以外的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 物质损坏或灭失。
财产一切险除外责任(一)
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
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 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损失和 费用; 非外力引起机械或电气装置本身的损坏; 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引起其本身的损失; 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操作过失造成机械或电气设备损失; 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财产险基础培训PPT
交叉销售业务培训
总公司财产和再保险部 企业财产险处 二OO九年二月
第一部分 家庭财产保险
一、家庭财产保险简介 二、家庭财产保险产品和报备条款 三、实务操作
一、家庭财产保险简介
家庭财产保险是指以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作为保险标
的的一种保险,在财产保险的范畴中,它是针对个人
客户最主要的险种之一。
目前国内各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全国性家庭财产保险的 主要险种有: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个人抵押贷款房屋 保险、储金性家庭财产保险、投资理财型保险等等。
以上保险责任和企业财产保险类似,将在后面做详(三)责任免除 1、一般责任免除。 (1)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2)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3)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 意行为。
二、家庭财产保险产品和报备条款 (三)责任免除 2、特定责任免除。 (1)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见解损失,这主要是指误工 的损失,以及花费的各种费用等; (2)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 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4)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 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 失; (5)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 霉烂、受潮、虫咬、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二、家庭财产保险产品和报备条款
附加险条款 (五)附加居家责任保险条款 1、保险责任 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或其同住的家庭成员)在保险单载明住址的被保险人的住所 内,使用、安装或存放其所有或租借的财产时,由于过失和疏忽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 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因上述民事损害 赔偿纠纷引起合理、必要的诉讼、抗辩费用和其他事先经本公司同意支付的费用,本 公司在本险别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2、责任免除 下列各项,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在精神错乱、智障状态下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家政服务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拥有、照管的动物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4)使用或驾驶各种动力或非动力交通、运输工具所致的赔偿责任; (5)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6)任何类型的传染病导致的赔偿责任; (7)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8)任何形式的间接损失; (9)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偿。
总公司财产和再保险部 企业财产险处 二OO九年二月
第一部分 家庭财产保险
一、家庭财产保险简介 二、家庭财产保险产品和报备条款 三、实务操作
一、家庭财产保险简介
家庭财产保险是指以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作为保险标
的的一种保险,在财产保险的范畴中,它是针对个人
客户最主要的险种之一。
目前国内各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全国性家庭财产保险的 主要险种有: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个人抵押贷款房屋 保险、储金性家庭财产保险、投资理财型保险等等。
以上保险责任和企业财产保险类似,将在后面做详(三)责任免除 1、一般责任免除。 (1)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2)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3)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 意行为。
二、家庭财产保险产品和报备条款 (三)责任免除 2、特定责任免除。 (1)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见解损失,这主要是指误工 的损失,以及花费的各种费用等; (2)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 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4)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 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 失; (5)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 霉烂、受潮、虫咬、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二、家庭财产保险产品和报备条款
附加险条款 (五)附加居家责任保险条款 1、保险责任 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或其同住的家庭成员)在保险单载明住址的被保险人的住所 内,使用、安装或存放其所有或租借的财产时,由于过失和疏忽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 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因上述民事损害 赔偿纠纷引起合理、必要的诉讼、抗辩费用和其他事先经本公司同意支付的费用,本 公司在本险别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2、责任免除 下列各项,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在精神错乱、智障状态下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家政服务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拥有、照管的动物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4)使用或驾驶各种动力或非动力交通、运输工具所致的赔偿责任; (5)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6)任何类型的传染病导致的赔偿责任; (7)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8)任何形式的间接损失; (9)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偿。
财产保险PPT课件
• 家庭财产保险费率 • 标准费率与短期费率
保险学—财产损失保险
第11页/共54页
火灾保险的保险金额
• 通常根据投保标的分项确定 • 团体火灾保险
• 固定资产
• 分项确定 • 可依照帐面原值、重置价值或评估价值确定
• 流动资产
• 可按照最近帐面12个月的平均余额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 家庭财产保险
第3页/共54页
财产损失保险的运行
• 承保 • 是财产保险经营的第一环节 • 主要包括核保和签单
• 防灾防损 • 包括预防和抑制保险损失
• 再保险 • 赔偿
• 在财产损失保险赔偿中应注意 • 根据近因原则来判别保险责任 • 以保额、保险利益或实际损失为最高赔偿限额 • 代位追偿权的行使 • 严格按承保方式履行赔偿义务 • 注意重复保险的分摊 • 赔款计算中注意要剔出除外责任及免赔额
• 合理、必要的施救费用
• 综合险
• 上述所有责任
• 盗窃、雨淋等原因造成的货损
保险学—财产损失保险
第27页/共54页
承保方式 • 采用定值保险方式
• 国内运输货物保险保额的确定依据 • 起运地成本价 • 目的地成本价 • 目的地市场价
• 涉外运输货物保险保额的确定依据 • FOB价 • CFR价 • CIF价
• 火灾 • 雷击 • 爆炸 • 飞行物体和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 • 自用供电等设备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 必要及合理的施救费用
保险学—财产损失保险
第15页/共54页
财产保险综合险 • 团体火灾保险的主要险种之一
• 在适用范围、保险对象、保险金额的确定和保险赔偿处理上与基本险相同,不同的是在保险责任上有所扩 展
第一节 财产损失保险概述
保险学—财产损失保险
第11页/共54页
火灾保险的保险金额
• 通常根据投保标的分项确定 • 团体火灾保险
• 固定资产
• 分项确定 • 可依照帐面原值、重置价值或评估价值确定
• 流动资产
• 可按照最近帐面12个月的平均余额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 家庭财产保险
第3页/共54页
财产损失保险的运行
• 承保 • 是财产保险经营的第一环节 • 主要包括核保和签单
• 防灾防损 • 包括预防和抑制保险损失
• 再保险 • 赔偿
• 在财产损失保险赔偿中应注意 • 根据近因原则来判别保险责任 • 以保额、保险利益或实际损失为最高赔偿限额 • 代位追偿权的行使 • 严格按承保方式履行赔偿义务 • 注意重复保险的分摊 • 赔款计算中注意要剔出除外责任及免赔额
• 合理、必要的施救费用
• 综合险
• 上述所有责任
• 盗窃、雨淋等原因造成的货损
保险学—财产损失保险
第27页/共54页
承保方式 • 采用定值保险方式
• 国内运输货物保险保额的确定依据 • 起运地成本价 • 目的地成本价 • 目的地市场价
• 涉外运输货物保险保额的确定依据 • FOB价 • CFR价 • CIF价
• 火灾 • 雷击 • 爆炸 • 飞行物体和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 • 自用供电等设备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 必要及合理的施救费用
保险学—财产损失保险
第15页/共54页
财产保险综合险 • 团体火灾保险的主要险种之一
• 在适用范围、保险对象、保险金额的确定和保险赔偿处理上与基本险相同,不同的是在保险责任上有所扩 展
第一节 财产损失保险概述
财产保险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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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一、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
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 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其常用险别是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和综合险。
15
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一)可保财产
指保险人根据保险条款规定认为可以承保的财产。 1.会计科目反映
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专项资产、投资 资产、帐外或已摊销的资产、代保管财产等;
3. 保险利益的时效 ➢ 财产保险:要求合同订立时到损失发生时的 全过程中都存在; ➢ 人身保险:仅要求在合同订立之时存在。
9
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四)保险金额确定的特殊性
一般参照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或者根据投保人 的实际需要参照最大可能损失、最大可预期损失确定。
(五)保险期限的特殊性
➢ 普通财产保险:1年或1年以内 ➢ 工程保险:受承保风险的区间限制 ➢ 货物运输保险和船舶保险:是一个空间范围。
保险,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险,雹灾保险,水 暖管爆裂保险,破坏性地震保险等。 2.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附加责任
矿下财产保险、露堆财产保险、盗窃保险、橱窗 玻璃破碎保险、机器损坏保险、营业中断保险、破坏 性地震保险等。
30
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三、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一)固定资产
➢ 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 1.按帐面原值确定 2.按帐面原值加成数确定 3.按重置、重建价值确定
42
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
(三)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
同时具有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投保人交纳的 是保险投资金,按规定保险投资金必须按份购买。
(四)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
承保以房屋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被保 险人,因火灾、爆炸、暴风、暴雨、台风、洪水、 雷击、泥石流等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 为抢救房屋财产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
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一、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
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 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其常用险别是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和综合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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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一)可保财产
指保险人根据保险条款规定认为可以承保的财产。 1.会计科目反映
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专项资产、投资 资产、帐外或已摊销的资产、代保管财产等;
3. 保险利益的时效 ➢ 财产保险:要求合同订立时到损失发生时的 全过程中都存在; ➢ 人身保险:仅要求在合同订立之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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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四)保险金额确定的特殊性
一般参照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或者根据投保人 的实际需要参照最大可能损失、最大可预期损失确定。
(五)保险期限的特殊性
➢ 普通财产保险:1年或1年以内 ➢ 工程保险:受承保风险的区间限制 ➢ 货物运输保险和船舶保险:是一个空间范围。
保险,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险,雹灾保险,水 暖管爆裂保险,破坏性地震保险等。 2.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附加责任
矿下财产保险、露堆财产保险、盗窃保险、橱窗 玻璃破碎保险、机器损坏保险、营业中断保险、破坏 性地震保险等。
30
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三、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一)固定资产
➢ 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 1.按帐面原值确定 2.按帐面原值加成数确定 3.按重置、重建价值确定
42
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
(三)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
同时具有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投保人交纳的 是保险投资金,按规定保险投资金必须按份购买。
(四)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
承保以房屋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被保 险人,因火灾、爆炸、暴风、暴雨、台风、洪水、 雷击、泥石流等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 为抢救房屋财产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
《财产保险》PPT课件
四、财产保险的保险价值和
保险金额
第一危险责任承保方式是针对某些在一次事 故发生时不可能发生全损的保险标的所采取的一 种特殊的承保方式,对被保险人较有利。因此, 保险费率相对于其他承保方式要高些。
同时,保险人为控制风险,在有些财产保险 合同中要求保单所确定的保险金额必须达到保险 价值的一定比例,未达到此比例的仍作为不足额 保险,损失金额要按照保单上的金额与应达到的 保险金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一)财产保险是补偿性保险 1、保险标的具有可估价性 有形财产价值(市价); 无形财产价值(投保人对其具有的确定的、 可用货币衡量的经济利益) 2、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在对标的估价的基础上, 按标的的市场价或账面价或重置价确定)
3、保险金的赔偿方式(按损失补偿原则)
二、财产保险的特征
(二)财产风险的性质 1、与人身保险比较,财产保险的风险较集中
三、财产保险标的的损失状态
• 2.物质损失和费用损失 物质损失:指由于保险事故发生造成的标的本身的损失。 费用损失:是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采取施
救、保护、整理措施所产生的必要合理费用,以及保险单上 约定的保险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 3.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保险事故发生造成的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 间接损失:由于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导致保险标的以外
• 张某拥有50万元的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 产保险,保险金额为40万元.在保险期间王某家中失火 ,当: (1)财产损失10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2)家庭财产损失45万元时,保险公司又应赔偿多少 答:因为家庭财产保险适用第一损失赔偿方式,即损失 低于保险金额时,损失多少赔多少,而损失超过保险金 额时,按保险金额赔偿.所以在本案中: 当财产损失10万元时,由于损失低于保险金额保险公 司按损失金额赔偿. 当家庭财产损失45万元时,由于损失超过保险金额, 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赔偿40万元.
保险公司财产险培训34页PPT
不 容忽视 的。— —爱献 生
6、最大的骄傲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斯宾诺莎 7、自知之明是最难得的知识。——西班牙 8、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塞内加 9、有时候读书是一种巧妙地避开思考的方法。——赫尔普斯 10、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笛卡儿
保险公司财产险培训
3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 神灵, 而不是 殚精竭 虑将神 灵揉进 宪法, 总体上 来说, 法律就 会更好 。—— 马克·吐 温 3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 时。— —威·皮 物特
38、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 是丝毫 没有力 量的。 ——菲 力普斯 39、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 迅速累 聚,进 而变成 法律。 ——朱 尼厄斯
6、最大的骄傲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斯宾诺莎 7、自知之明是最难得的知识。——西班牙 8、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塞内加 9、有时候读书是一种巧妙地避开思考的方法。——赫尔普斯 10、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笛卡儿
保险公司财产险培训
3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 神灵, 而不是 殚精竭 虑将神 灵揉进 宪法, 总体上 来说, 法律就 会更好 。—— 马克·吐 温 3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 时。— —威·皮 物特
38、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 是丝毫 没有力 量的。 ——菲 力普斯 39、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 迅速累 聚,进 而变成 法律。 ——朱 尼厄斯
财产保险课件 (全套完整课件)
1. 公众责任保险 2. 产品责任保险 3. 雇主责任保险 4. 职业责任保险
(三)信用(保证)保险
1. 信用保险 2. 保证保险
13
课程大纲
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 第四节 机动车辆保险 第五节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第六节 责任保险 第七节 信用(保证)保险 第八节 农业保险
物体坠落等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21
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2.企业财产综合险的保险责任 除了承保基本险的责任外,还负责承保因火
灾、雷击、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 坠落、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 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 突然塌陷等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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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六)保险合同的特殊性
财产保险合同属损失补偿合同,保险人只有在 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并造成被保险人的财产损 失时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而且补偿的额度以被保 险人在经济利益上恢复到以前的状况为限,决不允 许被保险人获得额外利益。
财产保险中以损失补偿原则处理重复保险、超 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
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3.企业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均可承担的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
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受损,引起停电、停水、停 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4
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一、财产保险的定义
➢ 广义:以财产及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和损害 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狭义:以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实 务中一般称之为财产损失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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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二、财产保险的特征
(一)财产风险的特殊性
(三)信用(保证)保险
1. 信用保险 2. 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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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 第四节 机动车辆保险 第五节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第六节 责任保险 第七节 信用(保证)保险 第八节 农业保险
物体坠落等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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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2.企业财产综合险的保险责任 除了承保基本险的责任外,还负责承保因火
灾、雷击、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 坠落、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 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 突然塌陷等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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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六)保险合同的特殊性
财产保险合同属损失补偿合同,保险人只有在 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并造成被保险人的财产损 失时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而且补偿的额度以被保 险人在经济利益上恢复到以前的状况为限,决不允 许被保险人获得额外利益。
财产保险中以损失补偿原则处理重复保险、超 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
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
3.企业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均可承担的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
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受损,引起停电、停水、停 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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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一、财产保险的定义
➢ 广义:以财产及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和损害 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狭义:以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实 务中一般称之为财产损失保险。
5
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二、财产保险的特征
(一)财产风险的特殊性
财产保险培训课件(ppt 45页)
➢ 可见,火灾保险的承保危险通过基本险与附加险, 基本覆盖了大部分可保危险
二、团体火灾保险
是以企业及其他法人团体为保险对象的火灾保险, 是火灾保险的主要来源
(一)可保标的与不保标的
1、可保标的:自有、管理或代保管的财产等,如固定 资产、流动资产、账外财产
2、特约可保财产:如金银、古画、铁路、桥梁、矿井 内的设备和物资
保险业务; ➢ 狭义财产险则仅指财产损失险
➢ 根据承保的标的:有形财产险与无形财产险 ➢ 有形财产为具备实体的财产物质 ➢ 无形财产则无实体,以合法利益为标的,如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利润损失保险业务等。
3、不同的称谓及其与中国财产保险之区别 中国分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国际上则为寿险与非寿险
(二)财产保险的业务体系
2、综合险的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范围比基本险的要大,如洪 水、雪灾、冰雹、泥石流等。
3、机器损坏险的保险责任 对各种安装完毕并已转入运行的机器
设备因人为的、意外的或物理性原因造成 的物质损失负责。
4、附加险的保险责任
利润损失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 露堆财产保险、矿下财产保险等
5、责任免除
➢ 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 核子污染; ➢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各种间接损失; ➢ 保险标的本身的缺陷、保管不善
3、不保财产:如票证、有价证券、土地、违章建筑、 家禽、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等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确定
1、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 A、账面原值 B、重置价值投保 D、按照实际价值(市场价)
2、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
只保物化的流动资产,对非物化的流动资产 一般不承担保险责任
1、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帐 面余额或平均余额确定
二、团体火灾保险
是以企业及其他法人团体为保险对象的火灾保险, 是火灾保险的主要来源
(一)可保标的与不保标的
1、可保标的:自有、管理或代保管的财产等,如固定 资产、流动资产、账外财产
2、特约可保财产:如金银、古画、铁路、桥梁、矿井 内的设备和物资
保险业务; ➢ 狭义财产险则仅指财产损失险
➢ 根据承保的标的:有形财产险与无形财产险 ➢ 有形财产为具备实体的财产物质 ➢ 无形财产则无实体,以合法利益为标的,如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利润损失保险业务等。
3、不同的称谓及其与中国财产保险之区别 中国分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国际上则为寿险与非寿险
(二)财产保险的业务体系
2、综合险的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范围比基本险的要大,如洪 水、雪灾、冰雹、泥石流等。
3、机器损坏险的保险责任 对各种安装完毕并已转入运行的机器
设备因人为的、意外的或物理性原因造成 的物质损失负责。
4、附加险的保险责任
利润损失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 露堆财产保险、矿下财产保险等
5、责任免除
➢ 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 核子污染; ➢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各种间接损失; ➢ 保险标的本身的缺陷、保管不善
3、不保财产:如票证、有价证券、土地、违章建筑、 家禽、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等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确定
1、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 A、账面原值 B、重置价值投保 D、按照实际价值(市场价)
2、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
只保物化的流动资产,对非物化的流动资产 一般不承担保险责任
1、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帐 面余额或平均余额确定
财产条款培训教学幻灯片
财产保险简介
抵押物财产保险的应用险种 ✓ 财产综合险 ✓ 财产一切险
财产综合险
一、保险标的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被保 险人负责的财产; 2、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 害关系的财产;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项目
保险金额
保险价值
固定 资产
2、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赔偿 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低于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 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3、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归被保 险人,赔款中扣除该作价金额;
四、赔偿处理(2)
4、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 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 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四、赔偿处理
1、我公司可选择以下方式赔偿: A 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B 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C 修理、修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 产基本一致的情况
2、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本公司赔偿不 超过该项目在所属成对或成套项目的保险金 额中所占的比例
3、其他内容基本与财产综合险相同
三、主要除外责任 1、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引起其本身的损失 2、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 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以及 被保险人的亲友或雇员的偷窃 3、公共供电、水、气及其他公共能源中断 引起的损失,但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 起的中断不在此限 4、非外立引起机械或电气装置本身的损坏 5、地震和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赔偿后保险金额相应减少,恢复原金额需补交保费; 6、重复保险,保险人按比例分摊损失责任。
财产一切险
一、保险财产 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抵押物财产保险的应用险种 ✓ 财产综合险 ✓ 财产一切险
财产综合险
一、保险标的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被保 险人负责的财产; 2、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 害关系的财产;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项目
保险金额
保险价值
固定 资产
2、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赔偿 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低于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 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3、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归被保 险人,赔款中扣除该作价金额;
四、赔偿处理(2)
4、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 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 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四、赔偿处理
1、我公司可选择以下方式赔偿: A 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B 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C 修理、修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 产基本一致的情况
2、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本公司赔偿不 超过该项目在所属成对或成套项目的保险金 额中所占的比例
3、其他内容基本与财产综合险相同
三、主要除外责任 1、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引起其本身的损失 2、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 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以及 被保险人的亲友或雇员的偷窃 3、公共供电、水、气及其他公共能源中断 引起的损失,但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 起的中断不在此限 4、非外立引起机械或电气装置本身的损坏 5、地震和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赔偿后保险金额相应减少,恢复原金额需补交保费; 6、重复保险,保险人按比例分摊损失责任。
财产一切险
一、保险财产 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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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 新车购置价: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车辆同类 型的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市场销售价格
• (2) 按投保时被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 实际价值:指按投保时被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值减去折 旧金额后的余额
• 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 已使用 月数×月折旧率(折旧按月计算法)
• 7 保险人义务(P148、+) • (1)保险人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
险期限、保费及支付办法等
(2)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查勘 (3)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索赔请求后,应及时核定
(①②)P149 8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P149、+)
• (1)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 (2)投保人须缴清保费(否则) • (3)被保险人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措施,并
在出险后48小时通知保险人(否则) • (4)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保险人现场查勘 • 三 第三者责任险(商业三责险) • 1 适用范围:(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 • 2 保险责任: • (1) 第三者 P150
(2)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
• 3 责任免除:
• A : (1) 、(2)、 (3) • B: (1) 、 (3) 、(4)、(6)(前4种)、 (8) (+) • 4 责任限额:由合同当事人按保险监管部门限额
• 一 建筑工程保险(建工险) P161 • 1 保险标的: (略) • 既有物质财产部分,也有第三者责任险部分 • (1)物质财产部分(2)第三者责任 • 2 保险责任: • (1)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责任 • A 自然灾害 • B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
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P162 • (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 二 车辆损失保险
•
2006年7月1日中国人保启用的机车险条款体现了细
分市场、细分客户群体的特点
• (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 • 2 保险责任:P145 • (1)碰撞、倾覆等 • (2)火灾、爆炸、自燃 •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 (4)暴风、龙卷风 • (5)雷击、雹灾、洪水、海啸等 • (6)雪崩、泥石流、滑坡等 • 注: (1)、 (3)属于碰撞责任,其余则属于非碰撞
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
B 受损财产的保额等于或低于出险时的重置价值的
•
赔款=实际损失(修复费用)×(保额/出险时重置价
值)
•
• 2流动资产 赔偿金额的计算
• (1)全部损失
•
方法: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额与出险时的帐面余额相比
(P143)
• 3 帐外财产与代保管财产赔偿金额的计算
• (参阅P143-144)
责任。
• 3 责任免除
• A: (1) 地震;(2)战争、军事冲突、政府征用等 (4)利用被 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5)驾驶人饮酒、吸食毒品、 (9) P146
• B: (1) 自燃磨损、腐蚀等;(2)玻璃单独破碎,车轮单独损 坏(5) 自燃造成的系列损失、(6)、 (10)发动机进水后导致 的发动机损坏
• 2 赔偿限额(均分财险与人身险) (略)
• (1)事故赔偿限额
•
每次责任事故或同一原因引起的一系列责任事故的
赔偿限额
• (2)累计赔偿限额
•
保险期限内累积的赔偿限额
• 3 保费费率 (略)
• 2 保险人替代被保险人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 “罪魁祸首”——(被保险人) • 3 只有赔偿限额而无保险金额 • (1)(2)P168 • (二)责任保险的内容 • 1 保险责任范围 • (1)被保险人依法对因过失或意外事故造成第三
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保险责任)
• (2)赔偿纠纷——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律师费 等(须事先经保险人同意支付)
为8000元 ;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
• 六 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P157——P161) • 3 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三责险的附加险) (略) • (1)保险责任:被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
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P159
• (2)责任免除:①② P159
• 7 自燃损失险条款(家庭自用汽车损失险的附加 险)(略)
• (1)保险责任:
• ①因供电、供油、供气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
物自身原因起火而导致本车的损失
• ②被保险人合理的施旧费用
• (2)责任免除: • A 自燃仅造成供电、供油、供气系统的损失 • B 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 8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机动车损失险的附加险)
(略) • (1)保险责任:挡风玻璃或车窗玻璃 • (3)责任免除:安装、维修机动车过程中造成的
天、罩棚下的保险标的等
• 四 保险金额 • (原则:对于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分项确定) • 1 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 • (1)按帐面原值确定(帐面原值指企业在建造
或购置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货币总额) • (2)按帐面原值加成数确定 • (3)按重置价值确定(重置价值指企业重新购
置或重建某项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货币总额) • 2 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参阅P142-143) • (1)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帐面余额确定保险金
工地内及邻近区域内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 失P162
• 3 除外责任: • (1)既适用于物质损失的除外责任,也适用于第
三者责任的除外责任
• ①战争、敌对等行为、②政府命令或公共当局的 没收等、③罢工暴动等引起的损失
• (2)物质损失部分的除外责任
• ①设计错误等行为引致的损失②自然磨损等引致 的损失、自燃、自热等③ 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 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损失及置换、修理费用等 P162
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 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每 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 3 责任免除 •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所有财产及被保险车
上财产遭受的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及其它 相关费用
• 4 责任限额 •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玻璃单独破碎 • 9 盗抢险条款(机动车损失险的附加险)
• (1)保险责任:①②③ P161
• (2)责任免除: P161
• ① 非全车遭盗窃,仅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 盗窃或损坏
• ③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被保 险车辆被抢劫、抢夺
• ⑥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等的故意行为或 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三节 工程保险
3 不保财产
不保财产即企财险基本险与综合险均不予承 保的财产。不保财产有(1)不能用货币衡量其价值 的财产与利益,如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 产资源、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等;(2) 易引起道德风险的非物质性财产,如货币、票证、 有价证券等;(3)与法律相抵触的财产,如枪支弹 药、违章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赃款赃车);
• (3)第三者责任险的除外责任 P163 • 4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 (略) • 指建筑工程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原材料费、设
备费用、建造费、安装费、保费、税费等
• 6 建筑工程保险的赔偿处理 (略) • 方式:支付赔款、修复(修理费——受损前状
态)、重置
• 注:在全损时,保险人赔偿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 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余额 P163
• 3安装工程保险的保额 (略)
• 按安装工程完成时的总价值确定的,包括 设备费、原材料费、安装费、保费、税费 等P164
第五节 责任保险
(P167-171)
• 一 责任保险概述 • (一)责任保险及其特征 • A 定义:它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
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产品责 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公众责 任保险等。 • B 特征: • 1 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其存在与发展的基础 • 风险——保险,民事法律风险——责任保险
• 4有关赔偿的其它注意事项
• (1)施救费用的赔偿
• 合理、必要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须在保险标的的损 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额的数倍
• (2)对被保险财产应分项计赔(固定资产、流动资产、 代保管财产等)
• (3)合理扣除残值 (协议作价——被保险人、保险人 支付赔款时则扣除残值)
第二节 机动车辆保险
• (1)概念:可保财产指保险人可以直接承保的财 产
• (2)范围: • A 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
人负责的财产; B 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C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
害关系的财产。 注:可保财产的形态分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
P140
2特约可保财产P140
• 三 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 1 财产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
A 保险责任:P141(1-3)
•
B 除外责任: P141(1、2、3、4、6、)
• 2 财产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
A 保险责任:除承保财险基本险的全部保险
责任外,还承保洪水、龙卷风、雪灾、雹灾、泥
石流等造成的损失
•
B 除外责任: (1)地震损失(2)堆放于露
额(P142) • 五 保险价值
•
• 1 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一般按出险时的重置价值确定
• 2 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一般按出险时的帐面余额确定
• 六 赔偿处理
• 1 固定资产赔偿金额的计算
(1)全部损失
•
方法: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额与出险时的重置价值相比
(“就高不就低” P143)
(2)部分损失
•
A 受损财产的保额等于或高于出险时的重置价值的,
• (2)前者规定较高的免赔(率)额,而后者不设 免赔(率)额。
• 新车购置价: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车辆同类 型的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市场销售价格
• (2) 按投保时被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 实际价值:指按投保时被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值减去折 旧金额后的余额
• 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 已使用 月数×月折旧率(折旧按月计算法)
• 7 保险人义务(P148、+) • (1)保险人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
险期限、保费及支付办法等
(2)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查勘 (3)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索赔请求后,应及时核定
(①②)P149 8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P149、+)
• (1)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 (2)投保人须缴清保费(否则) • (3)被保险人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措施,并
在出险后48小时通知保险人(否则) • (4)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保险人现场查勘 • 三 第三者责任险(商业三责险) • 1 适用范围:(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 • 2 保险责任: • (1) 第三者 P150
(2)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
• 3 责任免除:
• A : (1) 、(2)、 (3) • B: (1) 、 (3) 、(4)、(6)(前4种)、 (8) (+) • 4 责任限额:由合同当事人按保险监管部门限额
• 一 建筑工程保险(建工险) P161 • 1 保险标的: (略) • 既有物质财产部分,也有第三者责任险部分 • (1)物质财产部分(2)第三者责任 • 2 保险责任: • (1)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责任 • A 自然灾害 • B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
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P162 • (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 二 车辆损失保险
•
2006年7月1日中国人保启用的机车险条款体现了细
分市场、细分客户群体的特点
• (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 • 2 保险责任:P145 • (1)碰撞、倾覆等 • (2)火灾、爆炸、自燃 •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 (4)暴风、龙卷风 • (5)雷击、雹灾、洪水、海啸等 • (6)雪崩、泥石流、滑坡等 • 注: (1)、 (3)属于碰撞责任,其余则属于非碰撞
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
B 受损财产的保额等于或低于出险时的重置价值的
•
赔款=实际损失(修复费用)×(保额/出险时重置价
值)
•
• 2流动资产 赔偿金额的计算
• (1)全部损失
•
方法: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额与出险时的帐面余额相比
(P143)
• 3 帐外财产与代保管财产赔偿金额的计算
• (参阅P143-144)
责任。
• 3 责任免除
• A: (1) 地震;(2)战争、军事冲突、政府征用等 (4)利用被 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5)驾驶人饮酒、吸食毒品、 (9) P146
• B: (1) 自燃磨损、腐蚀等;(2)玻璃单独破碎,车轮单独损 坏(5) 自燃造成的系列损失、(6)、 (10)发动机进水后导致 的发动机损坏
• 2 赔偿限额(均分财险与人身险) (略)
• (1)事故赔偿限额
•
每次责任事故或同一原因引起的一系列责任事故的
赔偿限额
• (2)累计赔偿限额
•
保险期限内累积的赔偿限额
• 3 保费费率 (略)
• 2 保险人替代被保险人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 “罪魁祸首”——(被保险人) • 3 只有赔偿限额而无保险金额 • (1)(2)P168 • (二)责任保险的内容 • 1 保险责任范围 • (1)被保险人依法对因过失或意外事故造成第三
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保险责任)
• (2)赔偿纠纷——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律师费 等(须事先经保险人同意支付)
为8000元 ;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
• 六 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P157——P161) • 3 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三责险的附加险) (略) • (1)保险责任:被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
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P159
• (2)责任免除:①② P159
• 7 自燃损失险条款(家庭自用汽车损失险的附加 险)(略)
• (1)保险责任:
• ①因供电、供油、供气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
物自身原因起火而导致本车的损失
• ②被保险人合理的施旧费用
• (2)责任免除: • A 自燃仅造成供电、供油、供气系统的损失 • B 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 8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机动车损失险的附加险)
(略) • (1)保险责任:挡风玻璃或车窗玻璃 • (3)责任免除:安装、维修机动车过程中造成的
天、罩棚下的保险标的等
• 四 保险金额 • (原则:对于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分项确定) • 1 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 • (1)按帐面原值确定(帐面原值指企业在建造
或购置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货币总额) • (2)按帐面原值加成数确定 • (3)按重置价值确定(重置价值指企业重新购
置或重建某项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货币总额) • 2 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参阅P142-143) • (1)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帐面余额确定保险金
工地内及邻近区域内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 失P162
• 3 除外责任: • (1)既适用于物质损失的除外责任,也适用于第
三者责任的除外责任
• ①战争、敌对等行为、②政府命令或公共当局的 没收等、③罢工暴动等引起的损失
• (2)物质损失部分的除外责任
• ①设计错误等行为引致的损失②自然磨损等引致 的损失、自燃、自热等③ 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 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损失及置换、修理费用等 P162
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 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每 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 3 责任免除 •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所有财产及被保险车
上财产遭受的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及其它 相关费用
• 4 责任限额 •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玻璃单独破碎 • 9 盗抢险条款(机动车损失险的附加险)
• (1)保险责任:①②③ P161
• (2)责任免除: P161
• ① 非全车遭盗窃,仅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 盗窃或损坏
• ③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被保 险车辆被抢劫、抢夺
• ⑥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等的故意行为或 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三节 工程保险
3 不保财产
不保财产即企财险基本险与综合险均不予承 保的财产。不保财产有(1)不能用货币衡量其价值 的财产与利益,如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 产资源、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等;(2) 易引起道德风险的非物质性财产,如货币、票证、 有价证券等;(3)与法律相抵触的财产,如枪支弹 药、违章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赃款赃车);
• (3)第三者责任险的除外责任 P163 • 4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 (略) • 指建筑工程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原材料费、设
备费用、建造费、安装费、保费、税费等
• 6 建筑工程保险的赔偿处理 (略) • 方式:支付赔款、修复(修理费——受损前状
态)、重置
• 注:在全损时,保险人赔偿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 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余额 P163
• 3安装工程保险的保额 (略)
• 按安装工程完成时的总价值确定的,包括 设备费、原材料费、安装费、保费、税费 等P164
第五节 责任保险
(P167-171)
• 一 责任保险概述 • (一)责任保险及其特征 • A 定义:它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
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产品责 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公众责 任保险等。 • B 特征: • 1 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其存在与发展的基础 • 风险——保险,民事法律风险——责任保险
• 4有关赔偿的其它注意事项
• (1)施救费用的赔偿
• 合理、必要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须在保险标的的损 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额的数倍
• (2)对被保险财产应分项计赔(固定资产、流动资产、 代保管财产等)
• (3)合理扣除残值 (协议作价——被保险人、保险人 支付赔款时则扣除残值)
第二节 机动车辆保险
• (1)概念:可保财产指保险人可以直接承保的财 产
• (2)范围: • A 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
人负责的财产; B 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C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
害关系的财产。 注:可保财产的形态分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
P140
2特约可保财产P140
• 三 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 1 财产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
A 保险责任:P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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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除外责任: P141(1、2、3、4、6、)
• 2 财产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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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保险责任:除承保财险基本险的全部保险
责任外,还承保洪水、龙卷风、雪灾、雹灾、泥
石流等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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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除外责任: (1)地震损失(2)堆放于露
额(P142) • 五 保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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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一般按出险时的重置价值确定
• 2 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一般按出险时的帐面余额确定
• 六 赔偿处理
• 1 固定资产赔偿金额的计算
(1)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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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额与出险时的重置价值相比
(“就高不就低” P143)
(2)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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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受损财产的保额等于或高于出险时的重置价值的,
• (2)前者规定较高的免赔(率)额,而后者不设 免赔(率)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