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关于吴中区城南街道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部分道路地名调整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74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部分道路地名调整的复函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部分道路地名调整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74号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社区工作委员会: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调整的函》(苏园东沙湖社〔2020〕17号)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区域内的1条道路地名,跨唯亭街道、斜塘街道区域的1条道路地名和跨胜浦街道、斜塘街道区域的1条道路地名予以调整。
一、将跨胜浦街道、斜塘街道区域的“淞北路”指称道路的起点调整为胜浦街道青丘浦(河道,未命名、俗称,下同)西侧绿化带。
经调整后,指称道路跨胜浦街道、斜塘街道区域,东起胜浦街道青丘浦西侧绿化带,至西折南再折东至斜塘街道无名河道(地处凤里街西侧)西侧绿化带。
二、将唯亭街道区域内的“岸芷街”指称道路的起点调整为胜渔河(未命名、俗称,下同)北侧绿化带。
经调整后,指称道路南起胜渔河北侧绿化带,至北折西至凤里街。
三、将跨唯亭街道、斜塘街道区域的“苏虹东路”指称道路的起点调整为唯亭街道唯胜路。
经调整后,指称道路跨唯亭街道、斜塘街道区域,东起唯亭街道唯胜路,西至斜塘街道娄斜港(河道,未命名、俗称)。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5月9日——结束——。
关于道路拟命名意见的回复范文
关于道路拟命名意见的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城市建设的关注,以及对道路命名工作的建议。
您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并进行了认真考虑。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道路命名的建议,我们非常重视。
您提出的命名富有文化内涵,既符合地方特色,又能体现城市的历史与文化。
我们深感赞同,并对您的建议表示感谢。
同时,我们也有一些关于道路命名方面的考量,希望能够与您共同探讨。
在道路命名过程中,我们需确保名称的易记、易懂、易传播,以便市民和游客的识别与记忆。
此外,考虑到道路名称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我们不会轻易进行更名。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会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和论证。
如果大部分市民和相关专家都支持您的建议,我们会在适当的时机,对相关道路进行更名。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希望我们的城市能够更加美好。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水映汀兰雅苑的复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水映汀兰雅苑的复函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1.05
•【字号】苏府地名函〔2020〕201号
•【施行日期】2020.1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水映汀兰雅苑的复函
苏州新滨园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水映汀兰雅苑”地名命名的函》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郭巷街道东环南路以东、规划道路(位于东方大道南,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长观路”)及新建道路(位于东方大道南,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长观路”)以南、长浜浪(系东环南路东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西侧绿地以西、规划道路(位于斜港河[未命名、《郭巷镇志》指称名称]北、未命名)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水映汀兰雅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uǐyìngtīnglánYǎ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UIYINGTINGLANY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
(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部分道路地名调整和命名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2〕69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部分道路地名调整和命名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2〕69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1.10•【字号】苏府地名函〔2022〕69号•【施行日期】2022.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市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部分道路地名调整和命名的复函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办事处: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调整、命名的函》(苏园胜办〔2022〕12号)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区域内的4条道路地名予以调整、命名。
一、道路地名调整(一)将“振胜路”指称道路起点调整为惠浦路。
经调整后,“振胜路”指称道路起点为惠浦路、止点为唯胜路。
(二)将“中胜路”指称道路起点调整为惠浦路。
经调整后,“中胜路”指称道路起点为惠浦路、止点为唯胜路。
二、道路地名命名(一)将位于中胜路南,起点为惠浦路、止点为胜浦路的道路命名为“前戴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QiándàiLù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QIANDAILU(二)将位于港田路南,起点为青丘街、止点为星龙街的道路命名为“杨家田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ángjiātiánLù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ANGJIATIANLU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11月10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兴昂花园的复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兴昂花园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2.15
•【字号】苏府地名函〔2020〕241号
•【施行日期】2020.1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兴昂花园的复函
吴中区城南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兴昂花园”地名命名的函》(吴城街〔2020〕84号)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城南街道新建道路(地处苏州市吴中区盛虹民办学校西侧,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献塘街”)东侧绿地及规划用地和苏州市吴中区盛虹民办学校以东、兴昂路以南、苏州苏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在建筑区域以西、盛虹路及苏州市吴中区盛虹民办学校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兴昂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īng’áng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NG’ANGHUAYUA N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泾康花园的复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泾康花园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4.07
•【字号】苏府地名函〔2020〕42号
•【施行日期】2020.04.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泾康花园的复函
吴中区人民政府横泾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泾康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横办〔2020〕8号)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横泾街道尧太河路(系新思家园西侧新建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及吴中区横泾卫生院以东,泾康路以南,尧新路(系新思家园东侧新建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西侧绿化带以西,苏东河沿岸绿化带、中兴路北侧绿化带、吴中区横泾卫生院及中兴路126号居住区域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泾康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īngkāng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NGKANGHUAYUAN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洋泾角路和申秋路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7〕124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洋泾角路和申秋路的复函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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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洋泾角路和申秋路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17〕124号
姑苏区人民政府平江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洋泾角路”“申秋路”地名命名的函》(拙政园办〔2017〕70号)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平江街道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惠宇华庭南,东起申秋路(暂名)、西至齐门外大街的道路命名为“洋泾角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ángjīngjiǎo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ANGJINGJIAO LU
二、将位于惠宇华庭东,南起城北东路、北至平海路的道路命名为“申秋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ēnqiū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ENQIU 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3日
——结束——。
市政府关于城南街道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
市政府关于城南街道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尊敬的城南街道:我们收到了您的来信,关于城南街道部分道路地名的变更建议。
我们非常感谢您对城市发展的关注和支持,也非常重视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我们的认真研究和考虑,我们愿意就您的建议提供一些回复和建议。
首先,我们认为道路的命名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市民的出行和交通,也关系到城市形象和历史文化传承。
我们非常重视每一条道路的命名,我们会尽力保证每一个地名都具有历史和文化的背景,同时也要保证它的实用性和方便性。
其次,关于您提出的城南街道部分道路地名的变更建议,我们已经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
经过多方考虑,我们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部分道路地名的变更并不是必要的。
因为这些道路地名都已经有了历史和文化的背景,而且大多数市民也已经熟悉这些地名。
我们认为,如果要进行道路地名的变更,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而且需要广泛的征求市民的意见,并经过专业人员的认真和严谨的研究。
这个过程需要时间和精力,也需要相关的资源和资金。
最后,我们建议城南街道在未来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尽量避免使用重复或重复的地名,并注重历史和文化的传承。
我们也鼓励您积极参与城市规划和建设,为我们的城市做出更多的贡献。
此致礼!市政府本文将举例分析市政府关于城南街道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并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总结:历史和文化的背景、道路地名变更的必要性以及市民参与城市规划建设。
首先,市政府关于城南街道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提到了道路地名的历史和文化背景。
历史和文化是每一个地名背后的重要元素,它们是地名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也反映了市政府对于城市文化的重视。
举例来说,如果我们在城市中兴建了一个新的建筑或规划一个新的区域,当前的道路名称可能就不再合适。
在这种情况下,市政府需要确保新的道路地名有充分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在保留传统元素和特色的基础上,为城市的形象和文化传承注入新的活力。
其次,市政府关于城南街道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提到了道路地名变更的必要性。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吴中区木渎镇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吴中区木渎镇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3.13•【字号】苏府地名函〔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市政府关于吴中区木渎镇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18号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调整的函》(木政呈〔2018〕2号)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木渎镇区域内的3条道路地名和光福镇区域内的1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调整。
一、道路地名命名(一)将位于木渎镇穹灵路南,东起孙武路、西至藏胥路的道路命名为“藏福东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ángfú Dōnglù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ANGFU DONGLU(二)将位于木渎镇穹灵路南,东起藏胥路、西至福窿路的道路命名为“藏福中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ángfú Zhōnglù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ANGFU ZHONGLU(三)将位于光福镇福利路南,东起福窿路、西至宝泉路的道路命名为“藏福西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ángfú Xīlù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ANGFU XILU二、道路地名调整将“灵天路”指称道路的南起点调整为藏福东路。
经调整后,“灵天路”指称道路的起止点为:南起藏福东路、至北折东复折南、至张泾浜路止。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3月13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文溪花苑的复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文溪花苑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2.02
•【字号】苏府地名函〔2021〕13号
•【施行日期】2021.0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文溪花苑的复函
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文溪花苑”地名命名的函》(越办发〔2020〕106号)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越溪街道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外国语高等师范学校附属越溪实验中学以东、文溪路南侧绿地以南、新建道路(位于庄马路规划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庄马路”]西,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溪上街”)以西、高压走廊(位于沪常高速公路北)下方绿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文溪花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WénxīHuā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WENXIHUAYUAN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临嘉景苑的复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临嘉景苑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1.06
•【字号】苏府地名函〔2021〕170号
•【施行日期】2021.1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临嘉景苑的复函
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临嘉景苑”地名命名的函》(郭办申〔2021〕75号)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郭巷街道绿地(地处规划道路[位于临嘉路西、地处苏州古玩城和姜家新村西侧,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姜家村路”]东侧)东侧规划用地以东、绿地(地处北港路南侧)及其南侧规划用地以南、绿地(地处临嘉路西侧)以西、绿地(地处规划道路[位于六图路北,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德潜街”]北侧)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临嘉景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ínjiāJǐng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INJIAJINGYUAN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6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印月花园的复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印月花园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1.25
•【字号】苏府地名函〔2021〕9号
•【施行日期】2021.0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印月花园的复函
苏州庭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印月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临湖镇浦庄大道东侧绿地以东、金家堂路规划向东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金家堂路”)以南、新泾港(系浦庄村杨桥西浦庄自然村西侧河道,未命名、《临湖镇志》指称名称)西侧绿地以西、重才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印月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ìnyuè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INYUE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
(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苏州市政府关于吴中区木渎镇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
1 / 1 苏州市政府关于吴中区木渎镇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府地名函[2018]18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13
【实施日期】2018.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苏州市政府关于吴中区木渎镇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18〕18号)
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调整的函》(木政呈〔2018〕2号)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木渎镇区域内的3条道路地名和光福镇区域内的1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调整。
一、道路地名命名。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吴中区木渎镇部分道路桥梁地名的复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吴中区木渎镇部分道路桥梁地名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8.16•【字号】苏府地名函〔2019〕81号•【施行日期】2019.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市政府关于吴中区木渎镇部分道路桥梁地名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81号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桥梁地名注销命名的函》(木政呈〔2019〕42号)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木渎镇区域内1条道路地名予以注销,2条道路地名和1座桥梁地名予以命名。
一、道路地名注销、命名(一)将“东街”指称道路地名予以注销。
(二)将位于胥江(河道名)、东街河(俗称)北侧,东起金枫南路下方接北枕江路、西至翠坊北街的道路命名为“木渎东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MùdúDōngjiē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MUDUDONGJIE(三)将位于花苑东路南、新华园南侧,东起新华路、西至梅林路的道路命名为“殷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īnXiàng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INXIANG二、桥梁地名命名将位于金山南路、跨花苑河(俗称)的桥梁命名为“渎川桥”。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úchuānQiáo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UCHUANQIAO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16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鸿文路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7〕115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鸿文路的复函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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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鸿文路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17〕115号
虎丘区浒墅关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鸿文路”地名命名的函》(苏虎浒政〔2017〕4号)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位于虎丘区浒墅关镇苏州高新区文昌实验小学校南、横贯鸿文雅苑,东起文昌路、西至钢成路向南延伸段(未命名)的道路命名为“鸿文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óngwén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ONGWEN 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6日
——结束——。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吴门口路的复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吴门口路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6.24
•【字号】苏府地名函〔2020〕104号
•【施行日期】2020.06.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吴门口路的复函
相城区望亭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吴门口路”地名命名的函》(望政发〔2020〕43号)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望亭镇区域内,京杭大运河西,起点为双白街、止点为苏锡两市陆地交界处的道路命名为“吴门口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Wúménkǒu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WUMENKOU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相城区黄桥街道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216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相城区黄桥街道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216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20•【字号】苏府地名函〔2020〕216号•【施行日期】2020.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市政府关于相城区黄桥街道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相城区人民政府黄桥街道办事处: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相黄办呈〔2020〕18号)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黄桥街道区域内的6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金山顶街南,起点为生田路,止点为西金峰巷的道路命名为“河北海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éběihǎiXiàng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EBEIHAIXIANG二、将位于郑埂巷北,起点为生田路,止点为西金峰巷的道路命名为“郑家里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èngjiālǐXiàng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ENGJIALIXIANG三、将位于东金峰巷西,起点为生田村金峰(5)河东3号民房,止点为金山顶街的道路命名为“金山顶一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īnshāndǐng1Xiàng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NSHANDING1XIANG四、将位于金山顶一巷西,起点为东家浜(未命名、《黄桥镇志》指称名称),止点为金山顶街的道路命名为“金山顶二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īnshāndǐng2Xiàng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NSHANDING2XIANG五、将位于金山顶街北,起点为金山顶街,止点为生田村68号厂房的道路命名为“金山顶三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īnshāndǐng3Xiàng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NSHANDING3XIANG六、将位于金山顶三巷西,起点为金山顶街,止点为黄埭荡(未命名、《黄桥镇志》指称名称)的道路命名为“金山顶四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竺里巷的复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竺里巷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4.27
•【字号】苏府地名函〔2020〕60号
•【施行日期】2020.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竺里巷的复函
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竺里巷”地名命名的函》(郭办申〔2020〕23号)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郭巷街道通达路东,独墅湖西玲珑花园西侧、梦立方商务广场东侧,起点为东方大道、止点为独墅湖西玲珑花园西出入口西侧的道路命名为“竺里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úlǐXià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ULIXIANG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百艺街的复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百艺街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7.20
•【字号】苏府地名函〔2021〕97号
•【施行日期】2021.07.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百艺街的复函
吴中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百艺街”地名命名的函》(吴香办呈〔2021〕41号)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香山街道孙武路南、地处蔚然锦绣花园南侧,起点为规划道路(位于香山路东、地处蔚然锦绣花园东侧,未命名)、止点为香山路的道路命名为“百艺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Bǎiyì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BAIYIJIE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0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舟山花园路起点的复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舟山花园路起点的复函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4.27
•【字号】苏府地名函〔2020〕64号
•【施行日期】2020.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舟山花园路起点的复函
吴中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舟山花园路”地名调整的函》(吴香办呈〔2020〕22号)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香山街道区域内的“舟山花园路”指称道路的起点调整为北塘路。
经调整后,“舟山花园路”指称道路的起止点为:西南起北塘路、东北至陈华路。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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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关于吴中区城南街道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府地名函[2017]63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28
【实施日期】2017.06.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苏州市政府关于吴中区城南街道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17〕63号)
吴中区城南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吴城街〔2017〕第34号)收悉。
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城南街道区域内的4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阳光水榭花园南,东起东吴南路、西至西塘河(系阳光水韵花园和阳光水榭花园西侧河道、俗称)东侧绿化带的道路命名为“水榭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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