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才引进福利待遇相关规定
医院高级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综合竞争力,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团队、博士研究生等的引进。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人才的实际能力和业绩,突出人才引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引进对象及条件第四条引进对象:(一)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且同时满足相应条件。
(二)领军人才团队: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必须具备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1人属于二类及以上人才。
(三)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第五条引进条件:(一)高层次人才:1. 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技术职称;2. 具有丰富临床一线实践经验,能独立熟练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3. 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具有引领本学科发展的能力。
(二)领军人才团队:1. 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具备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3. 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三)博士研究生:1. 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2. 以排序第一作者或排序末尾通讯作者发表原创性研究SCI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中科院区论文1篇;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
第三章引进程序第六条引进程序:(一)制定引进计划:根据医院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需要,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团队和博士研究生的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官网、学术期刊、人才市场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引进条件的候选人。
(四)面试考察: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人进行面试、考察,了解其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
(五)确定引进人选:根据面试、考察结果,确定引进人选。
(六)签订合同:与引进人选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引进待遇及考核第七条引进待遇:(一)高层次人才:根据人才层次和贡献,给予年薪100万—500万元不等。
医院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

1医院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总6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1 医院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医院人才强院战略,使人才引进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对引进人才进行恰当、有效的选择、考核和培养,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成熟人才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引进工作。
第三条医院引进人才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岗位需要为前提,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作岗位,明确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第四条医院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如下原则:1、满足人才结构调整的需要原则;2、按照适用、精干、高效的原则,各专业、各层次人员配置均衡原则;3、严格考核,坚持标准原则。
4、重点保证临床医、护、技队伍建设需要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方式第五条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发展需要,制定人力资源规划,保证招聘工作质量,确定岗位职数和岗位要求,编制本单位人才引进计划。
第六条对引进人才要进行严格考试和考核。
第七条医院引进人才工作,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定期研究、检查人才引进工作,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八条人才引进工作由医院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4 (四)学科带头人、高级职称者,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专业知识精深,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
第二十二条为吸引成熟人才,医院将:(一)提供发挥人才技术专长的事业平台;(二)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协助提供住房信息;(三)协助解决子女入托或入学;(四)按国家政策享受我院在岗职工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引进成熟人才按以下程序办理(一)规划与公开招聘 1、医院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和相关规定,制定人才引进计划,确定需要引进人才的类型、规模、岗位设置、来源、使用计划、承担学科建设任务和所要达到的目标等,人事部汇总后报院务会审批。
卫生院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卫生院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为了吸引医疗卫生高学历人才和成熟人才,提高卫生院的服务水平,我们制定了优惠政策。
引进对象分为两类:医疗卫生高学历人才和医疗卫生成熟人才。
医疗卫生高学历人才必须拥有全日制医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及以上,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
医疗卫生成熟人才必须拥有卫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且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及以上,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
医疗卫生高学历人才将获得一次性5万元的安家费,除工资待遇外,还将获得每月2000元的补贴,共计60个月。
医疗卫生成熟人才将根据个人情况给予“一事一议”的待遇,但年薪不得低于15万元。
此外,他们还将获得一次性5万元的安家费,并保障家属随迁随调,子女在县内可自由选择入学。
所有经费将由卫生院承担,以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资金支出。
医院人才津贴待遇规定

医院人才津贴待遇规定
为加快人才强院,鼓励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取高级职称,增强我院卫技人才力量,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根据?委发电[2017]?号文及?人才办[2017]?号文的精神,并结合我院会议纪要关于高级职称人才津贴待遇的相关规定,现制定我院人才津贴待遇规定如下:
一、人才津贴待遇规定:凡取得高级职称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申请批准后,临床医生(含麻醉、影像诊断、超声诊断)每月发放1000元人才津贴,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发放600元人才津贴。
二、申请条件:1、已取得卫技专业的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2、专业资格符合岗位要求,中途调岗而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则取消享受资格;3、须同时向县人才办申请县人才津贴;4、重新调回到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再向单位申请,获批后才能享受人才津贴待遇。
三、申请流程:
1、向医院申请办理县人才津贴的申请手续,并填写好《??县人才津贴及奖励申请表》;
2、并提交相关材料:职称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研究生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4张个人近期彩色相片。
四、发放原则:经县人才办批准后,再根据本院人才津贴和县人才津贴两种标准采用就高原则发放,因本人原因造成未能申请到县人才津贴的则只按差额发放。
五、本规定自2018年?月?日起执行。
2018年?月?日。
人才津贴及人才引进待遇暂行规定

人才津贴及人才引进待遇暂行规定一、人才津贴(一)享受人才津贴的对象及待遇1、中华医学会专业学术委员会全国委员、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受人才津贴2000元。
2、市医学会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每月享受人才津贴1000元。
3、中华医学会专业学术委员会相关学组(分会)全国委员、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博士研究生,每月享受人才津贴500元。
4、市医学会医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每月享受人才津贴100元。
(二)申报程序属上述各类对象由相关职能科室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提交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几点说明1、如同时具备上述多重身份,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较高标准的津贴,不重复享受。
2、外出进修期间停发相应津贴。
3、病假1天按月扣发相应津贴的10%,事假1天按月扣发相应津贴的20%。
4、人才津贴实行滚动管理,并在考核的基础上发放。
(考核办法见附件1)-1-二、引进人才(一)引进条件1、一类人才(学科带头人)(1)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2)主持过国家级科研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以上奖项(排名第一),且近三年在科学引文索引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3)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5年以上,有学科建设经验(负责人)。
2、二类人才(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A)或中级职称(B);(2)主持过省部级科研课题,或获得过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以上奖项(排名第一),近三年在科学引文索引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且在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3)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3年以上。
3、三类人才(技术骨干)(1)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2)在科学引文索引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4、四类人才(实用型人才)(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2)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独挡一面开展工作;(3)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3年以上。
医院人才引进规定实施办法

医院人才引进规定实施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医院人才引进规定的实施办法,以确保医院能够有效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提升医院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
2. 人才引进的政策与原则2.1. 政策支持:医院人才引进将享受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和优惠,包括税收减免、优先资金支持等。
2.2. 公平竞争:人才引进应遵循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和竞争选拔的方式确定最合适的人选。
2.3. 服务保障:医院将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包括住房、教育等方面的支持,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3. 人才引进的程序与要求3.1. 合理评估:医院将根据岗位需求和人才市场情况,合理评估和确定所需人才的条件和要求。
3.2. 广泛宣传:医院将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人才引进职位的相关信息,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关注和申请。
3.3. 公开招聘:医院将组织公开招聘,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选拔合适的人选。
3.4. 人才选拔:医院将根据招聘程序,在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中选取最优秀的人才,确保引进的人才具备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3.5. 签订合同:医院与引进的人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人才合法权益。
3.6. 薪酬福利:医院将根据人才的贡献和市场情况,提供合理的薪酬福利待遇,激励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4. 人才引进的评估与考核4.1. 试用期评估:引进的人才将在试用期内进行工作表现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4.2. 绩效考核:医院将定期对引进的人才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其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合理调整薪酬和职务晋升。
4.3. 职称评定:医院将根据引进人才的工作表现和专业素质,申报和评定相应的职称,激励人才的成长和发展。
5. 人才引进的保密和安全5.1. 保密义务:医院引进的人才需遵守医院的保密规定,保护医院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
5.2. 安全保障:医院将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保障人才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6. 附则6.1.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人才引进制度

医院人才引进制度一、引言随着医疗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医疗服务水平的持续提高,人才成为医院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为了引进高素质医学人才,优化医疗团队结构,提升医院整体实力,特制定本医院人才引进制度。
二、引进原则与目标引进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人才的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以及人才的潜力和发展空间。
引进目标:围绕医院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需求,引进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学科领先、实践经验丰富的医学人才,提升医院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综合实力。
三、引进计划与预算引进计划:根据医院发展需求,制定人才引进计划,明确引进人才的学科领域、数量、层次和时间节点。
预算安排:合理测算人才引进所需的经费,包括招聘费用、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人才资格与标准资格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执业医师资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有一定的科研和教学经验。
标准设定:根据学科特点和医院需求,制定具体的引进人才标准,包括学术成就、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管理能力等。
五、引进程序与流程信息发布:通过医院官网、招聘会、人才交流会等渠道发布人才引进信息,吸引优秀人才报名。
简历筛选:对报名人员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符合引进条件的人选。
面试考核:组织专家对初步筛选合格的人选进行面试和考核,评估其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决策审批: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经医院领导审批后确定引进人才名单。
合同签订: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服务期限、薪酬待遇等事项。
六、薪酬福利与待遇薪酬体系:根据引进人才的层次和水平,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确保人才的收入水平与其贡献相匹配。
福利待遇:为引进人才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节日福利等。
科研支持:为引进人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科研支持,助力其开展科研工作。
七、人才发展与培养培训计划:制定针对引进人才的培训计划,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南京市口腔医院关于引进人才 相关待遇实施意见

南京市口腔医院关于引进人才相关待遇实施意见根据《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口腔医院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意见》(通政发〔2019〕20号)和《启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启发〔2020〕6号),在研究汲取周边县市人才政策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启政办发〔2021〕1号)。
与原有卫生人才政策相比,本意见在人才的引进方式、优惠力度、培育体系等方面更加完善。
第一条“实施灵活的人才引进方式”,鼓励二三级医院积极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加强与各类高端人才和机构合作交流。
对医院引进人才、开展人才相关的交流合作给予一定补助。
第二条“构建完善的人才培育体系”,对列入江苏省和南京市各类优秀人才按照不同标准给予相应的补助和奖励。
鼓励在职卫技人员加强继续教育,对获得博士和硕士学位的给予奖励。
第三条“提供优厚的综合待遇保障”,规定了新引进人才的范围,详细阐明了各类新引进的人才享受补贴的标准和条件。
(一)新引进人才范围1.省级学(专)科带头人、省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2.地市级学(专)科带头人、地市级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3.医学类博士毕业生。
4.紧缺型医学类硕士毕业生。
5.非紧缺型医学类硕士毕业生6.新引进的从事精神科、传染科工作的医学人才(执业医师类)7.乡镇卫生院(除第三人民医院外的一级及二级医疗机构)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执业医师类)8.在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类人才(不含农村医学委培生)(二)各类新引进人才的补贴数额1.省级学(专)科带头人、省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待遇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定,给予最多不超过150万元的年薪和100万元购房补贴。
2.地市级学(专)科带头人、地市级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待遇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年薪和60万元购房补贴。
3.医学类博士毕业生,给予100万元生活补贴和40万元购房补贴。
医院柔性引进人才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柔性引进人才,是指在不改变人才原有人事、档案、户籍、社保关系的前提下,通过短期聘用、项目合作、顾问咨询等方式,将人才引进医院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柔性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和急需人才。
二、引进原则第四条柔性引进人才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注重人才能力与医院需求相结合原则;(三)注重人才稳定性与流动性相结合原则;(四)注重人才待遇与医院实际情况相结合原则。
三、引进程序第五条柔性引进人才需经以下程序:(一)医院相关部门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提出引进人才计划;(二)人力资源部门对引进人才计划进行审核,确定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和待遇;(三)医院领导审批引进人才计划;(四)人力资源部门与引进人才签订柔性引进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待遇保障第六条柔性引进人才待遇保障:(一)工资待遇:按照医院薪酬体系,根据引进人才的专业、技术、职称等因素确定工资待遇;(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为引进人才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三)培训与发展:为引进人才提供培训机会,支持其参加学术交流、项目合作等活动;(四)其他待遇:根据柔性引进协议,为引进人才提供其他必要的待遇。
五、考核与评价第七条柔性引进人才考核与评价:(一)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绩效、学术成果、团队协作等方面;(二)考核方式: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三)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对引进人才进行奖励、晋升或调整待遇。
六、管理与监督第八条柔性引进人才管理:(一)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引进人才的日常管理;(二)医院领导对引进人才进行监督和指导;(三)引进人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柔性引进协议。
七、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人才引进工作制度

医院人才引进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人才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学术水平、医德医风和工作实绩。
第三条人才引进工作适用于医院内部和外部人才的招聘与引进。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协调。
领导小组成员由医院领导、人力资源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是人才引进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制定人才引进计划、组织实施招聘活动、签订劳动合同等工作。
三、人才引进对象和条件第六条人才引进对象包括: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领域的优秀人才。
第七条人才引进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学术水平,学术成就突出,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四)符合医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人才引进程序第八条人才引进程序分为需求征集、招聘公告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与评价、体检、公示、录用等环节。
(一)需求征集: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提出人才需求计划,报人力资源部门汇总;(二)招聘公告发布: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人才需求计划,制定招聘公告,向社会发布;(三)报名与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与评价的人员名单;(四)考核与评价:采取面试、专业测试、学术评价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五)体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确保其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七)录用:公示无异议后,人力资源部门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人才引进待遇第九条人才引进待遇根据人才的层次、能力和社会贡献,实行分类分层次给予。
医院人力资源引进与待遇管理规定

医院人力资源引进与待遇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医院人力资源类别(一)劳动合同制职工:指医院因工作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作为医院人力资源补充形式招聘的签订劳动合同全日制用工的工作人员。
(二)编内聘用制职工:指医院因工作需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审定的进人计划,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在编制内公开招聘,以及政策性安置和派遣,尚未办理进编进人手续的工作人员。
含公开招聘、直接选聘的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调入工作人员、引进人才、转业退伍军人安置等尚未进编人员及干部交流人员.(三)正式在岗在编职工:指医院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审定的进人计划,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在编制内招聘,已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的工作人员.二、医院人力资源引进程序与要求(一)劳动合同制职工1.由缺员科室提出书面补员申请,经有关职能部门核实签署意见后再报送院人事部门,院人事部门审核后呈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批准后再提交院务会研究,决定聘用条件与人数,再由院人事部门组织公开招聘或推荐人选,然后与有关职能部门一起组织用人科室择优聘用,院人事部门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招聘劳动合同制职工须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合同期限长短确定为1—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随时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3.招聘技术性劳动合同制职工须查验有关证件并对其专业技术水平和技能进行考试与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劳动合同制职工试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用工科室必须向院人事部门书面提交试用合格证明。
5.劳动合同制职工与医院正式职工一样,必须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积极工作。
如违纪违章,则按《医院职工奖惩条例》及有关制度处罚,情节严重的中止合同予以辞退。
6.各用工科室要加强对劳动合同制职工的考勤考核和管理,及时将考勤考核情况报院人事部门,院人事部门核准后通知财务科造发工资.7.劳动合同制职工享受医院提供的生活用品及所从事工种的劳保用品,因故提前解除合同而领用的劳保用品未到规定期限者,必须交回医院,否则按使用年限计算减去折旧费后,余额从工资中扣回。
医院人才引进福利待遇相关规定

医院人才引进福利待遇
相关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医院人才引进福利待遇相关规定
为贯彻我院“人才兴院”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完善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来院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引进高级职称人才待遇
1、主任医师:
(1)总收入(工资+绩效奖+福利待遇)不低于15万/年;
(2)为医院服务满5年,支付安家费10万元;
(3)入安徽省事业编制。
2、副主任医师
(1)总收入(工资+绩效奖+福利待遇)不低于10万/年;
(2)为医院服务满5年,支付安家费5万元;
(3)入安徽省事业编制。
二、引进高学历人才待遇
1、博士研究生
(1)总收入(工资+绩效奖+福利待遇)不低于12万/年(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2)为医院服务满5年,支付安家费20万元;
(3)科研项目启动资金10万元;
(4)可作为医院学科带头人;
(5)入安徽省事业编制。
2、硕士研究生
(1)工资部分
①无工作经验的培训见习期一年,每月协议工资2000元,培训见习期满一年后,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按安徽省有关工资规定核发档案工资,同时参与科室绩效;
②有工作经验(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独立上岗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的,从第四个月起按省有关工资规定核发档案工资,并参与科室绩效;
(2)为医院服务满5年,支付安家费3万元;
(3)入安徽省事业编制。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套政策
引进的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配偶的专业与医院的需求符合的,可录取至相关岗位,试用期三个月后考核合格的,参照在职职工相关政策执行。
医院人力资源引进与待遇管理规定

医院人力资源引进与待遇管理规定引言:随着医疗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机构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力资源引进和待遇管理成为医院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引进方式、薪资待遇、绩效考核和职业发展等方面,探讨医院人力资源引进与待遇管理的一些规定。
一、引进方式1. 外部引进:医院可以通过招聘会、网络招聘、人事代理机构等渠道,引进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人才。
这种方式可以扩大人才的选择范围,提高医院整体竞争力。
2. 内部调动:鼓励医院内部人员的职业发展,通过内部调动的方式补充各个部门的人员需求。
这种方式可以减少内部流失,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工作绩效。
二、薪资待遇1. 统一薪资制度:医院应建立统一的薪资制度,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和职责,制定相应的薪资标准。
薪资待遇应公平合理,符合市场水平,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适当调整。
2. 额外福利待遇:除了基本薪资,医院可以为员工提供额外的福利待遇,如年终奖金、特殊津贴、子女教育津贴、医疗保险等。
这些福利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增强他们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三、绩效考核1. 个人绩效评估: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薪资调整、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 团队绩效评估:医院可以不仅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还可以对团队的协作和整体表现给予评估。
团队绩效评估可以倡导团队合作和协同工作,提高医院的综合业绩。
四、职业发展1. 岗位晋升:医院应为员工提供良好的晋升机会,鼓励他们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实现个人职业发展。
晋升可以带来更高的薪资、更大的责任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 带教培训:医院可以为新员工提供带教培训,让他们适应新环境和岗位要求。
并且医院可以为员工提供进修学习的机会,通过培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结论:医院人力资源引进与待遇管理规定直接关系到医院的运营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人才引进工作机制,优化医疗队伍结构,加强学科人才梯队建设,进一步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吸引更多优秀的高层次人才来院工作,集聚一支优秀的学科高端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技术骨干队伍。
现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原则(一)坚持引进人才与医院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原则,重点引进对我院学科建设能起主要作用的学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二)坚持公开招聘、择优聘任、规范管理的原则,以积极、灵活和务实的措施吸引各类人才为我院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三)引进人才与引进团队相结合。
根据办院定位、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坚持引进高端人才与引进人才团队相结合,及时引进医院所需的高端人才或人才团队,促进医院发展。
(四)全职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
对于学科建设急需的高端人才,可分时制“柔性”引进来医院工作。
引进人才不转移原人事关系或不改变原户籍、国籍,以完成特定的科研、医疗、教学等工作任务为目的,双方签订聘用协议。
二、引进范围(一)顶级人才(二)高端人才(三)学科带头人(四)技术骨干(五)博士及博士后(六)临床医学、基础研究类的特殊性、实用性人才三、具体条件(一)顶级人才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世界排名100位大学教授(著名研究机构相当职位者);2.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首席科学家或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或专家组负责人;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3.其他水平相当的人才。
(二)高端人才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著名研究机构相当职位者);3.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一等奖第二、第三完成人,二等奖第一、二完成人);4.其他水平相当的人才。
关于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

关于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研究生待遇的有
关规定
为了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疗水平的提高,我院需要有计划地按一定程序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引进人才的有关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凡引进来院工作的研究生,来院时发给安家补助费,硕士5万元,博士10万元,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
二、在我院工作的研究生,可申请领取科研启动资金贰万元,由研究生本人申请,所在专业科室讨论提出意见后报科教部,经医院有关学士机构审议,医院批准后拨付。
三、研究生配偶符合医院进人条件,医院可在政策规定允许的情况下,照顾性调入或招聘,并尽量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安排工作。
四、对有突出专长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后,能带动本学科扭转性发展,为医院创造显著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的,医院将给予一定奖励。
五、本院委培研究生,应与医院签定有关协议或合同。
上学期间与本院在职职工一样享受所有规定范围内的福利待遇;取得学位,医院给予1万元奖励。
六、统招研究生来我院工作时,需与医院签订服务期限为八年的协议书。
七、根据医院专业发展建设和工作需要,具备下列条件而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个人与医院签定工作协议后,可参照上述各项享受相应待遇:(1)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能根据需要和发展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科学研究方向。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难题,引进一至二项新技术并运用于临床;
(3)作为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善于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面业务,具有培养期专门人才的能力;
(4)能为医院培养一支专门的技术队伍;
(5)能给医院带来较大社会效益。
医院吸引、留住人才暂行规定

XXX医院吸引、留住人才暂行规定为了适应现代化医院建设的需要,更好更快的提高医院技术水平,加快和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努力营造用好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引进原则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适用对象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等紧缺急需人才。
三、工资福利及待遇1.办理正式来院手续后,基础工资按照县人社局核定的国家标准发放,效益工资按院内相关文件执行。
另根据人才类型,医院每月给予一定的特殊岗位津贴。
2.转正之日起,享受与科室同级别人员同等奖金。
(奖金来源为科室支付一半,院方补贴一半)3.引进我院的技术骨干,根据其对医院贡献程度给予安家费。
安家费分三年给付,服务满一年给付安家费的50%,第二年满再付30%,第三年满付剩下的20%,并签定不少于6年的服务合同,服务期未满者按协议违约条款处理。
4.应届毕业生,在次年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或者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并在我院注册者,给予2000元或1000元奖励。
5.引进的高级人才运用其专利、技术、管理知识为单位创造的经济效益,3年内按其开展相应项目新增净收入的30%提成奖励。
6.引入年薪制。
对关键型人才实行年薪制,以年度为周期确定基本报酬,并根据劳动成果发放风险收入。
7.引进的单身职工,免费提供单身公寓;每月给予外省及本省非顺昌户籍的已婚但未买房的临床医学人员住房补贴,本科350元,大专250元。
(三年之内)8.每月给予交通补贴费。
9.探亲假不仅针对省外人员,省内的非顺昌户口人员也可按路程享受探亲假。
10.协助解决引起高级人才的子女入托、入学及配偶择业的问题。
11.有突出贡献的,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高聘、破格晋升相应岗位的待遇。
12.定期举办年轻员工的活动,增设体育设施,建立健身房,释放压力,促进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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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才引进福利待遇相关规定
为贯彻我院“人才兴院”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完善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来院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引进高级职称人才待遇
1、主任医师:
(1)总收入(工资+绩效奖+福利待遇)不低于15万/年;
(2)为医院服务满5年,支付安家费10万元;
(3)入安徽省事业编制。
2、副主任医师
(1)总收入(工资+绩效奖+福利待遇)不低于10万/年;
(2)为医院服务满5年,支付安家费5万元;
(3)入安徽省事业编制。
二、引进高学历人才待遇
1、博士研究生
(1)总收入(工资+绩效奖+福利待遇)不低于12万/年(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2)为医院服务满5年,支付安家费20万元;
(3)科研项目启动资金10万元;
(4)可作为医院学科带头人;
(5)入安徽省事业编制。
2、硕士研究生
(1)工资部分
①无工作经验的培训见习期一年,每月协议工资2000元,培训见习期满一年后,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按安徽
省有关工资规定核发档案工资,同时参与科室绩效;
②有工作经验(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独立上岗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的,从第四个月起按省有关工资规定核发档案工资,并参与科室绩效;
(2)为医院服务满5年,支付安家费3万元;
(3)入安徽省事业编制。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套政策
引进的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配偶的专业与医院的需求符合的,可录取至相关岗位,试用期三个月后考核合格的,参照在职职工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