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劳动值得_理论_知识产权的一种认知模式
2021年暨南大学华文学院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考研核心题库之教育学单选题精..
2021年暨南大学华文学院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考研核心题库之教育学单选题精编特别说明本书根据历年考研大纲要求并结合历年考研真题对该题型进行了整理编写,涵盖了这一考研科目该题型常考试题及重点试题并给出了参考答案,针对性强,考研复习首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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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暨南大学华文学院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考研核心题库之教育学单选题精编1.一切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是__________A.教育原则B.教育内容C.教育方案D.教育目的【答案】D2.运用先进典型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方法是德育的__________A.引导法B.榜样法C.谈话法D.讨论法【答案】B3.孔子主张教学要“循循善诱”,运用“叩其两端”的方法,这种方法属于__________。
A.讨论法B.实践锻炼法C.谈话法D.陶冶法【答案】C4.第一次从法律上确认了教师社会地位的专业性和神圣性的是__________。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答案】A【解析】本题旨在考查考生对教师的地位的掌握情况,涉及“教育学原理”部分“教师”的内容,要求考生识记教师的法律地位的相关内容。
《教师法》将教师确定为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同时将这类专业人员的使命与民族素质的提高、国家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联系在一起,第一次从法律上确认了教师社会地位的专业性和神圣性。
什么叫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哪些特点?
什么叫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哪些特点?来源:法大大什么叫知识产权?虽然知识产权经常被人们提及,可是什么是知识产权呢,知识产权总是看起来是个很高大上的行业。
知识产权其实是一种无形的资产;我们不难发现,如今听音乐,不像以前一般想听什么歌就听什么歌,我们需要在授权平台,成为付费会员或者购买版权。
这其实就是我们身边最简单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又叫做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限定时间内有效。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知识产权有哪些特点?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
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
⑵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即指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
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
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只是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利的结合。
例如说著作权是著作人身权(或著作人格权、或精神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的结合,是不对的。
知识产权是一种内容较为复杂(多种权能),具经济的和非经济的两方面性质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定主义的缺陷及其克服__省略_侵权构成的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为中心_李扬
理论前沿知识产权法定主义的缺陷及其克服)))以侵权构成的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为中心李扬内容提要:知识产权法定主义存在过分依赖立法者理性认识能力、忽视司法过程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难以很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缺陷。
从侵权构成的角度看,其缺陷的实质在于严格坚持侵权构成的限定性。
为了克服知识产权法定主义的缺陷,从侵权构成的角度看,应当坚持侵权构成的非限定性。
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坚持侵权构成的非限定性,应当对类型化的权利以外的应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做出适当限制,以防止法官滥用司法自由裁量权,为此应当区别类型化的权利和类型化权利以外的利益,并在此基础上对权利享有者和利益享有者配置不同的请求权。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定主义侵权构成限定性非限定性请求权李扬,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一知识产权法定主义的缺陷:侵权构成的限定性及其局限所谓知识产权法定主义,按照郑胜利教授的主张,是指/知识产权的种类、权利以及诸如权利的要件及保护期限等关键内容必须由成文法确定,除立法者在法律中特别授权外,任何机构不得在法律之外创设知识产权0。
112按照朱理博士的观点,知识产权法定主义又称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
122可见,知识产权法定主义的核心观点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知识产权必须由制定法加以明确类型化,没有被类型化的因知识的创造所带来的利益不能成其为知识产权。
二是反对任何机构在制定法之外为知识的创造者创设某种知识产权。
其中最主要的是反对司法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在个案中为知识的创造者创设某种类型的知识产权。
为什么知识产权的创设必须坚持法定主义?理由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无论大112 122郑胜利:5论知识产权法定主义6,载5北大知识产权评论6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57页。
也可参见朱理博士的观点。
参见李扬等5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6(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一书中朱理博士撰写的第6章5知识产权法定主义)))一种新的认知模式6,第124页。
知识产权保护在劳动中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保护在劳动中的重要性在当今高科技发展的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重视。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性工作中所创造出的独特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工业设计等。
它们是劳动者努力的产物,需要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保护在劳动中的重要性。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定义和意义知识产权是人们的创造性劳动成果的法律保护。
它包括了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各类知识成果,如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不仅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社会进步和创新的重要推动力。
它促进了创新与发明,并鼓励企业和个人在知识产权保护下进行更多的投入和创造。
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可以激励创作者和发明家继续进行创作和创新,对提高整个社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
二、知识产权保护在劳动中的意义1. 保证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可以确保合法拥有者在劳动成果上获得合理的回报并享有专属权利,防止其他人非法使用或侵犯他人的创造成果。
这样能够维护公平竞争的机制,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创新和发明。
2. 促进技术进步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活动提供了积极的激励机制,使得发明家和创作者能够在知识产权的框架下获得更多的回报。
这样就能够鼓励更多人投入到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中,推动技术的不断进步。
3. 保护知识创造者的权益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利益,确保他们能够从自己的劳动成果中获得应有的回报。
这样可以增加创新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
4. 促进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它可以鼓励创新和发明,带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同时,知识产权保护也吸引了更多的外来投资和国际交流,促进了经济的全球化发展。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在劳动中体现其重要性,有必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各国应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明确知识产权的范围和保护措施,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从而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权益。
劳动中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详解
劳动中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详解一、引言:劳动中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的重要性及现状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文化、技术和经济创造中所产生的各种智力成果的权利,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在劳动过程中,员工所创造的知识和技术成果是否属于个人或组织,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
本文将详细解析劳动中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探讨其背景、现状以及解决办法。
二、背景:劳动中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引起的争议和困扰在现代社会,知识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知识产权的价值得到了日益认可。
然而,在实际劳动中,特别是在科研、技术开发和创新领域,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却常常引发争议和困扰。
一方面,企业或机构在招募员工时通常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为企业所有,以保护企业利益;另一方面,员工希望能够享有一定的知识产权,以体现个人的价值和创造力。
三、现状:不同国家和制度对劳动中知识产权归属的规定与做法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劳动中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有不同的规定和做法。
以中国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拥有员工发明创造的使用权,并向发明人支付报酬。
在美国,《美国专利法》规定,员工根据合同关系在劳动过程中完成的发明创造归属于雇佣关系的聘用方。
而在欧洲一些国家,知识产权的归属情况则根据规定和合同来决定。
四、问题分析:劳动中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所涉及的主要因素劳动中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涉及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雇佣关系:员工是否在雇佣关系下完成工作,是否存在劳动合同等。
2. 合同约定: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否有关于知识产权归属的明确约定。
3. 创造性程度:员工所创造的知识或技术成果是否具备独创性和创新性。
4. 劳动资源与支持:员工在劳动过程中是否得到了充足的资源支持和技术指导。
五、解决方案:构建公平、合理的劳动知识产权归属机制为了解决劳动中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我们可以做出如下建议:1.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规定劳动中知识产权归属的原则和具体细则。
劳动的知识产权保护
劳动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对于劳动者而言,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是一项必备的能力。
本文将介绍劳动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并提供一些建议和方法,帮助劳动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一、理解劳动的知识产权劳动的知识产权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所创造的知识、技术、创意和发明等的权益。
这些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保护这些知识产权对于劳动者的个人利益以及劳动市场的健康运作至关重要。
二、劳动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1. 保护个人权益:劳动者的知识产权是其个人财富和成就的体现,受到合法的保护可以确保劳动者得到相应的回报和尊重。
2. 促进创新和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鼓励劳动者进行创新和研发,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3. 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合法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减少知识的盗窃和滥用行为,保持市场的秩序和健康。
4. 提高劳动者的市场价值:拥有受保护的知识产权将使劳动者在求职和职业发展中更具竞争力,增加个人的市场价值和议价能力。
三、劳动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法和建议1. 及时申请保护:对于可以申请专利、商标或著作权的创作成果,劳动者应及时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并确保获得合法保护。
2. 合理签订劳动合同:在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仔细阅读并确保合同中包含有关知识产权归属、保护和使用等方面的条款。
3. 保护商业秘密:劳动者应妥善保管和保密与工作相关的商业秘密,避免知识和经验的泄露。
4.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劳动者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权益。
5. 加强自身学习和能力提升:劳动者应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水平,以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6. 加入行业组织或协会:加入相关的行业组织或协会可以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帮助劳动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结论劳动者应认识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自己的知识产权得到合法的保护。
劳动中的劳动知识产权
劳动中的劳动知识产权劳动力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者通过自身的劳动和智慧,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价值。
然而,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劳动者的劳动知识和创造成果往往容易被侵权、篡改或盗用,给劳动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一、劳动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特点劳动知识产权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知识和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权益。
它与商业秘密、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形式略有不同,更关注的是劳动者个人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独特价值和创新成果。
劳动知识产权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 个人性:劳动知识产权是属于劳动者个人的,与个体的学识、经验和创造力紧密相关。
2. 劳动过程性:劳动知识产权是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是劳动者辛勤劳动和智慧结晶的结果。
3. 隐形性:劳动知识产权的价值无法直接观察和衡量,体现在工作效率、创新能力和职业竞争力等方面。
4. 摄入性:劳动知识产权是被劳动者所吸收、运用和流传的,对劳动者个人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保护劳动知识产权的必要性保护劳动知识产权对于劳动者和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1. 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者的劳动知识和创造成果是其个人财富和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保护劳动知识产权能够使劳动者在劳动中获得应有的尊重、利益和权益。
2. 促进创新发展:劳动知识产权的保护激励了劳动者对知识和创新的追求,鼓励更多的创新和发明。
这对于社会的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3. 维护公平竞争:劳动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防止他人无中生有、盗用别人劳动成果,维护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推动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加强劳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知识产权,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和措施。
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劳动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威慑机制。
2. 增强意识和培训:劳动者应提高对劳动知识产权的认识和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保护方法。
简析什么是知识产权
环球伊顿简析什么是知识产权编辑:伊顿法律事务所知识产权即知识财产所有权,也称智力成果权,在我国法律条例规定中,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根底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专有权和独占权。
其本质是无形财产权,与房屋,汽车等其他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都是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有些重大专利或者著名商标或其作品的价值也会高于一些有形资产。
知识产权的类型:一、著作权与工业产权:1.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主要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
2.工业产权那么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此看来“产业产权”的名称更为贴切。
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二、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1.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别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
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
2.财产权利: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成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
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 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这里只重点介绍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又分为商标权,专利保护,商号权。
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效劳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中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 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那么。
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标志,所以商标权的作用主要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秩序,与专利权的作用主要在于促进产业的开展不同。
劳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劳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全球化的加剧,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了劳动者们越来越关注的话题。
无论是在创新型产业还是传统产业中,劳动者们在工作过程中都可能创造出独特的知识与技术。
因此,如何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重要性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过程中获得的可保护的非物质资产,包括专利、版权、商标等。
它们是知识经济时代的核心资产,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创造的技术、文化成果以及商业秘密等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保护劳动中的知识产权,既是对劳动者劳动成果的尊重和保护,也是对创新力的鼓励和推动。
只有确保劳动者在创新与发明过程中享有知识产权的权益,才能积极激励劳动者参与创新活动,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劳动合同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条款。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劳动合同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1. 知识产权归属: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创造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哪一方。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工作中创造的知识产权应归属于雇主,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归属方式。
2. 保密义务:劳动合同中应当规定劳动者有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义务,禁止将商业机密泄露给他人或利用商业机密进行非法竞争。
3. 补偿与奖励:劳动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在劳动者创造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知识产权时,雇主应给予相应的补偿或奖励,以激励劳动者积极投入到创新工作中。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基础除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外,知识产权保护还依赖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障。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相对完善,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为劳动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所创造的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享有与其他创造者相同的保护权益。
专技天下-知识创造与经营 答案单选题
1、如果说,人类对茫茫宇宙的认知,永远没有完结,认知也非常有限,需要人类去探索,那么,人类对自身发展认知的()就更加紧迫和极具挑战。
A、知识B、了解C、把握D、学习答案: A2、知识的体系是以‘大道’为出发点,‘认知’为基础,根据所认知的对象,建立的基础理论、专业理论、()”是有关知识定义的重要命题之三。
A、应用知识和技能B、应用知识C、操作技能D、经验总结答案: A3、题目内容:知识具有()性质,尤其是非公共性知识,可以运用在商业领域的知识。
A、财富B、财产C、货币D、交易答案: B4、大量的事实表明,知识创造的源头往往来自(),来自“此时此地此景”中的个人,虽然“此时此地此景”中的个人不止一个,但具有“天时地利人和”因素交集的个人就是幸运儿了。
A、个人B、集体C、领导D、团队答案: A5、盲目信仰而不探究其内在的()是伪知识的一大特征。
A、科学性B、规律C、关系D、核心答案: A6、商业模式的创新属于()的知识中最为重要的知识之一。
A、经营知识B、技术知识C、科学知识D、理论知识答案: A7、一些伪命题所创造的知识就是(),那些造假而来的知识更是伪知识。
A、骗人的B、造假C、伪知识D、谎言答案: C8、()是知识成立的基础。
A、可验证B、实践C、调查研究D、理论答案: A9、在商业——公益价值冲突时,( )是第一位的。
A、前者B、后者C、利益D、价值答案: B10、每个人的境况会有差异,但创造知识的机会(),只不过在所创造知识的层次上有所不同而已。
这是从“他”,“她”的角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感受和经验积累及总结,从而形成为个性化的知识。
A、人人都有B、差别巨大C、不同D、一样答案: A11、人类文明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 )发展的历史。
A、知识B、认知C、经济D、文化答案: A12、( )对知识创造的影响很多。
所谓组织氛围有人说是组织环境和组织输出之间的中介。
组织环境包括很多,有制度、文化、行业发展、技术特征等等。
劳动中的知识产权
劳动中的知识产权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是企业和个人在劳动中的重要关注点之一。
保护知识产权能够激励创新,保护创意的产生和应用。
本文将探讨劳动中的知识产权及其重要性,并分析如何有效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
二、知识产权的定义及种类知识产权是指个人或团体的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法律权益。
它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种类:1. 专利权:专利权是对新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独占权。
通过获得专利权,创新者能够在一定时间内独家使用和销售他们的发明。
2. 商标权:商标是代表特定产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它可以是文字、图形、符号或颜色的组合。
商标权能够保护品牌的独特性和商业价值。
3. 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它包括了文学作品、音乐、绘画、雕塑、电影、软件等各种形式的创作。
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对商业信息的保密措施,如特殊的生产工艺、客户清单、机密合同等。
保护商业秘密有助于维护企业的竞争优势。
三、劳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劳动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从雇佣合同、保密协议和知识产权注册等方面进行阐述。
1. 雇佣合同在劳动关系中,雇佣合同是雇主和员工之间确立权益和义务的重要文件。
在雇佣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有关知识产权归属的条款,明确规定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是否属于雇主。
这有助于防止员工将创新的成果转让给他人或个人使用。
2. 保密协议为了保护劳动中的商业秘密,雇主可以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明确规定了员工不得泄露或复制商业机密的约定,确保公司的商业信息不会被非法获取。
3. 知识产权注册为了确保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企业应主动申请专利、商标和著作权注册。
专利权的申请可以阻止他人对类似技术的滥用和复制。
商标注册能够防止他人盗用自己的商标。
著作权的注册能够确保作品的独立性和权益。
四、知识产权管理和培训对于企业来说,有效管理和培训对于保护知识产权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知识产权管理和员工培训两个方面进行介绍。
(全部)【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答案】(全部)
2012年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答案(全部包括)一、单项选择题1.科研的( )阶段是科学研究中具有战略意义的阶段? 确立科研课题2.( )是对某一专题或某一论题具有独到学术观点的著作,它有学术论著、学位论著之分。
学术著作3.( )是人类所拥有的一种智能,是一种高级的形象思维活动。
想象思维4.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应用研究包括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制两个方面,其核心是( ) 技术创新5.下列学术报告中,( )是指被学术会议接收并安排再制定地点进行口头演讲的内容。
口头报告6.知识产权的( )特点是科学技术将成为生产力的第一要素,创新是知识经济的灵魂,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之力资源的占有和配置。
知识经济阶段7.科学发展和技术进步是( )形成的基础,而新的科研方法的发现和创立,又使科研工作得以有效的进行,从而从今科学和技术的新飞跃。
科学创新8.根据实验结果性格的不同分类,可分为( ) 定性实验定量实验结构实验分析实验等9.( )标志着课题申请通过了有关专家的评审,被科技主管部门正式确认并给予资助。
课题立项10.科研论文是以( )形式对最新科研成果的记录,它是科研成果的一种直接体现,也是学术交流的重要形式之一。
文字11.( )是通过对学术期刊整体水平的评价,来界定刊载在该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水平和质量的评价方法。
期刊评价法12.下列中,不属于科技论文评价的原则的是( ) 平等性原则13.科研中,信息方法的作用不包括( ) 科学决策14.利用书目文献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对课题相关知识点、事实和文献进行检索,属于论文检索的哪种方法( ) 工具法15.( )是指针对某一研究领域中的一些重点问题,召集一些相关的学术代表而举行的学术会议。
此类会议规模相对较大,内容丰富,参会人数较多,影响面广。
代表会议16.( )是发表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的文章、通讯或报道,一般包括综述、文章、简讯(简报)等。
期刊论文17.( )属于科学认识的“硬件”,即在科学认识活动中进行观察、测量、计算、存储信息的各种物质手段。
劳动中的劳动者知识产权与保护
劳动中的劳动者知识产权与保护在当今信息时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
不仅是企业和组织需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劳动者也应注意到自己在劳动过程中所创造的知识产权的价值,并采取措施来保护这些权益。
本文旨在探讨劳动中的劳动者知识产权与保护的问题。
一、劳动中的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是指个人或团体在创造和创新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定权益。
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可能会创造各种各样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这些知识产权可以是技术发明、文学作品、商业品牌等。
劳动者对这些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应当得到保护和尊重的。
二、劳动者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1. 保护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创造的知识产权代表了他们的智力、创造力和劳动价值,应当得到保护。
如果这些知识产权没有得到充分保护,劳动者可能会失去对自己的创造价值的认可,这对于激发劳动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是不利的。
2. 保护劳动者的创新动力劳动者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激励他们继续进行创新和研发工作。
如果劳动者对自己的创新成果没有充分的保护,他们可能会因为担心知识被侵权而失去创新动力,最终导致创新活动的停滞。
3. 促进知识共享与流动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助于促进知识的共享与流动。
当劳动者对其知识产权享有保护时,他们更愿意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知识,推动知识的共享与交流,从而促进了社会的创新和进步。
三、劳动中的劳动者知识产权保护措施1. 签署保密协议劳动者在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要求雇主签署保密协议,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创造的商业秘密等机密信息。
保密协议可以约定雇主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对劳动者知识产权的保密义务,避免知识被滥用或泄露。
2. 注册知识产权对于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知识产权,劳动者可以考虑进行注册申请。
例如,可以向相关机构提交专利申请,以确保自己在创新方面的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与认可。
3. 建立保护意识劳动者应当自觉增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公务员省考之行测综合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公务员省考之行测综合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60题)1、心理授权是以员工的自我感知为基础的授权管理理论,是指被授权的员工体验感知到上级的授权,这种感知会让员工觉得自己的工作更有意义,对自己更有信心,并成为员工工作中内在持续的推A.陈斌接到上级关于“省领导视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他时刻坚守岗位B.赵辉如愿以偿地成为公司的中层管理者,由此他可以接触更多富有挑战性的工作C.经理委派吴蕾全权代理与销售商洽谈事宜,吴蕾备受鼓舞,准备全力以赴D.罗军接到了与外资企业联合办学的任务,他决定提前参加高级培训【答案】 C2、阿尔法女孩:指许多方面的能力和表现都在同龄男性之上的年轻女性。
A.小乐文笔优美,写得一手好字,还擅长组织各种活动,老师多次号召班上全体同学向她学习B.王女士是单位秘书,有10余年专业经验,她的办事能力和文字功底明显在许多年轻人之上C.小红从小成绩优异,总是班级的第一名,上大学后,她依然是佼佼者,这让班里许多男生汗颜D.中学生小梅唱歌跳舞全校知名,每次校艺术节她都担任校合唱队和舞蹈队的专业指导【答案】 B3、海水∶盐分∶细胞脱水A.树木砍伐∶沙尘暴∶植树造林B.碳酸饮料∶二氧化碳∶骨质疏松C.汽车运输∶二氧化氮∶气温升高D.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皮肤癌【答案】 B4、2010年11月份,全国餐饮业实现零售额幻3.1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14.5%,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3.9%,其增幅高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个百分点。
预计2011年全年餐饮业零售额将达到8800亿元,2011年将突破万亿元大关。
A.0个B.l个C.2个D.3个【答案】 B5、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曾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编纂一部彰显中华民族精气神的民法典,是几代人的夙愿。
编纂法典,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
“民法典理应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工具,成为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保护你的知识产权劳动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保护你的知识产权劳动与知识产权的关系保护你的知识产权:劳动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知识产权在当今社会的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保护知识产权不仅对于个体创新者和创作者来说是一种公正回报,也是鼓励创新和创作的重要手段。
因此,了解劳动与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劳动与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以及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我们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一、劳动对知识产权的贡献在了解劳动与知识产权的关系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劳动对知识产权的贡献。
劳动是知识产权的基础,无论是创造知识产权对象的过程还是知识产权的实现,都需要劳动的投入。
劳动在创造过程中培养了创作者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使其能够创造独特的作品或者发明创造。
无私奉献和不断努力是知识产权得以诞生的动力源泉。
因此,劳动是知识产权的前提和基石。
二、劳动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劳动与知识产权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
劳动是创造知识产权的基础,而知识产权则是对劳动成果的保护和回报。
知识产权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创作者的作品、发明和商业秘密,促进了创新和创造活动的持续进行。
它为劳动者提供了合法、公正的竞争环境,鼓励他们投入更多的劳动来创造更多的知识产权。
同时,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为创作者带来了经济和社会上的回报,激励他们继续创作和创新。
三、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个体和整个社会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几个重要原因:1.激励创新: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激励人们进行创新和创造。
只有在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的情况下,个体才会愿意投入大量资源和精力来进行研发和创新活动,因为他们能够获得合理的回报。
2.维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的保护帮助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
在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下,劳动成果容易被抄袭或盗用,从而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3.促进经济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保护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家参与到创新领域,推动了经济的增长。
如何在劳动中保护知识产权
如何在劳动中保护知识产权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无论是科技创新、文化创作还是商业运营,知识产权都成为了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在劳动过程中,如何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课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主要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这些权利的保护,旨在鼓励创新、促进知识传播和经济发展。
在劳动中,要保护知识产权,第一步就是增强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
这意味着要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可能具有的知识产权价值,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很多人在日常工作中,由于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可能会在不经意间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让自己的成果处于未受保护的状态。
比如,在撰写文章、设计方案时,如果不注意引用他人作品的规范,就可能构成抄袭;而自己创作的作品,如果没有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可能会被他人轻易盗用。
其次,对于企业来说,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关键。
这包括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培训,让他们明白在工作中如何避免侵权和保护自己的成果;制定内部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明确各类成果的归属和使用权限;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相关事务,如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
例如,某科技公司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就通过明确的制度规定,要求研发人员及时记录创新点,并按照流程申请专利,从而有效地保护了公司的技术成果。
在具体的劳动场景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
比如,在创作过程中的草稿、修改记录、邮件往来等,都可能成为证明自己是原创者的有力证据。
如果是团队合作的项目,要提前明确各个成员的贡献和权益分配,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此外,对于一些重要的商业秘密,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如签订保密协议、限制访问权限等。
同时,合理利用法律手段也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途径。
一旦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的知识产权保护
劳动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高度信息化和技术发展的时代,劳动的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话题。
知识产权是劳动者所创造的智力产品,它的保护对于激励创新,促进社会进步至关重要。
然而,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劳动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挑战及解决方案。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保护创作者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在于激励创新和推动技术进步。
在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下,劳动者更有动力去进行创作和创新,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劳动成果会得到适当的回报和保护。
这种保护机制可以鼓励人们不断进行劳动和创新,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
二、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挑战然而,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一些挑战,其中之一就是技术的快速发展导致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滞后。
在数字化时代,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了巨大挑战。
例如,数字盗版问题严重影响了创作人的权益,他们的作品可以轻易被复制和传播。
此外,一些新兴技术,如人工智能和区块链,也带来了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这些技术的运用往往涉及到多个创作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合作,如何确保每个创作者得到应有的权益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解决方案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政府、企业和个人都需要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应该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制定和执行。
这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和保护机制的效率等。
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其次,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这包括对公司内部的知识产权进行分类和保护、加强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培训、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时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等。
只有企业内部的创新成果得到有效保护,才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知识产权。
最后,个人也需要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对于个人作者和劳动者来说,他们可以通过申请专利、商标等形式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保护。
此外,也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的了解,对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抵制。
劳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与雇主的权益保护
劳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与雇主的权益保护劳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与雇主的权益保护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劳动过程中,员工所创造的知识产权对于雇主和员工本身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就劳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展开探讨,包括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的形成和保护,以及雇主对其权益的保护。
一、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的形成在劳动过程中,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这些知识产权是员工在工作中独立思考、创新和创造的结果,具有创造者的独立性和独特性。
1. 专利的形成专利是员工发明创造的技术成果的一种保护方式。
根据《专利法》,只有通过专利审查并获得专利权的技术方案才能被认定为发明专利。
在劳动过程中,如果员工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独立完成了一个技术创新或者发明发现,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并通过了专利审查,则有权申请专利并成为其发明的专利的专利权人。
2. 商标的形成商标是企业标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包括由员工创造的商标。
员工在工作中可能为企业创造了新的商标,该商标可以被用于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宣传和推广。
根据《商标法》,只有经过商标注册并获得商标权的标识才能被视为商标。
因此,如果员工在工作中设计并经过注册的商标符合商标法的要求,则有权成为商标的权利人。
3. 著作权的形成在劳动过程中,员工创造的文学、艺术、音乐、软件等作品也可以构成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只有满足作品的独创性和表现形式具有原创性的作品才能被视为具有著作权的作品。
如果员工在工作中独立创作了符合著作权法要求的作品,则有权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二、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对于员工本身具有重要的意义,需要得到有效的保护。
1. 合同约定为了明确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归属,雇主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做出相应约定。
合同可以明确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所创造的知识产权是属于雇主的还是属于员工的。
通过合同约定,可以避免日后因知识产权归属而产生的争议。
劳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劳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劳动中,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知识经济的兴起,知识产权的保护成为了各个行业都需要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从员工的角度出发,讨论劳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并探讨如何在工作中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知识产权是创新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创作者的权益,也是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创造和创新。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创新和发展。
二、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作为雇主,公司应该采取措施保护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
公司应该建立合理的制度和流程,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方法。
同时,公司还应该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员工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三、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员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样重要。
首先,员工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明确自己在公司工作期间创造的知识产权归属情况。
其次,员工应该加强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工作中实现更多的创新和发展。
最后,员工还应该密切关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化,及时了解自身权益的保护措施。
四、保护知识产权的方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方法多种多样,以下是几种常见的保护方法:1. 注册专利:对于技术创新者来说,注册专利是一种重要的保护方法。
通过专利的注册,可以获得专利权,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不被他人窃取。
2. 签署保密协议:在涉及商业机密和核心技术的情况下,可以与公司签署保密协议或非竞争协议,限制他人对知识产权的使用和传播。
3. 加强文件管理:在工作中,员工应该注意对自己创造的知识产权进行规范的文件管理。
及时备份和归档相关文件,确保知识产权的获取和使用合法有效。
4. 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同事和上级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保护知识产权。
避免公司内部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发生。
五、遇到侵权问题的处理方法如果发现公司或他人对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侵权,员工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处理方法:1. 内部解决:首先,员工可以与公司内部相关人员沟通和协商,寻求解决侵权问题的方法。
劳动知识产权与创新成果归属
劳动知识产权与创新成果归属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而劳动者在创新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也是应当得到充分保护和合理归属的。
劳动知识产权与创新成果归属是一个复杂而又关键的议题,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
一、劳动知识产权的定义与重要性劳动知识产权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创造、发明或设计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等。
这些知识产权不仅是劳动者个人的财产,也是企业和社会的重要财富。
保护劳动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在于激发创新动力和保障创新持续发展。
当劳动者知道他们的创新成果会得到公正的认可和回报时,他们会更加积极地投入创新工作。
同时,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也能够激发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投资和保护,促进技术进步和竞争力的提升。
二、劳动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1. 基于劳动关系的归属原则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创造出的知识产权属于用人单位,即劳动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权属于用人单位。
这是因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必要的劳动条件和资源,为劳动者的创新工作提供了保障。
然而,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会滥用这一原则,片面强调对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使得劳动者的创新热情受到压抑。
因此,应当倡导公平合理的知识产权归属原则,既尊重用人单位的贡献,也要充分尊重劳动者的劳动成果。
2. 知识产权分成除了基于劳动关系的归属原则外,可以考虑实行知识产权分成的方式,即根据劳动者的创新贡献,给予他们一定的权益。
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员工的创新动力,同时也能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知识产权分成可以根据劳动者的知识产权贡献程度来划分,可以是一定比例的提成、奖金或者股权等形式。
这种方式需要建立公正透明的评估机制,确保知识产权分成的公平合理。
三、国际经验与借鉴在国际上,一些国家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劳动知识产权保护和归属制度,可以从中借鉴经验。
美国是知识产权保护最为严格的国家之一,它充分尊重劳动者的知识产权,通过奖励和诚实。
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归属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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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值得”理论:知识产权的一种认知模式冯晓青① 【摘 要】 劳动理论是认知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理论。
该理论可以从洛克的财产权劳动学说找到渊源和依据。
在劳动理论视野中,知识产权可以从不同的层面加以认识,其中因创造性劳动而值得拥有知识产权是关于知识产权正当性的一种重要的理论。
它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
【关键词】 知识产权 劳动理论 洛克学说 自然权利(一)洛克的自然法理论,特别是他的劳动为财产权提供了正当性的基础观点,能够很好地阐释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
自然权利观点可以说是关于知识产权制度性质的一个很重要的哲学层面。
自然法理论已成为解释知识产权产生缘由的最重要的理论之一。
运用洛克的财产权劳动理论及其相关的理论来佐证智力创造者的财产所有权的正当性,笔者发现财产权劳动理论更适合于对知识产权制度的佐证。
实际上,从对自然法的罗马法根源的考察可以看出,在对待占有这一问题上,罗马时期即确认了“一个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所创造的东西属于他自己”的观念。
从18世纪以来,财产的全部概念在某种程度上是建立在上述这样一个观念上。
在一定的意义上,财产的概念因而根植于自然法中。
在后来的几个世纪中,特别是17、18世纪以来,这种观念越来越与“智力财产”或者说“智力产品”挂钩。
在知识产权制度产生后至逐渐完善的过程中,人们也逐渐将劳动的自然权利的观念扩展到智力财产或者知识产权领域。
人们发现,借助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所创造的东西属于他自己的观念和原则,把财产的概念和智力产品联系起来,可以为知识产权的正当性提供基础。
这使得个人就其智力上的创造主张自己的财产权的全部观念在论证知识产权原理上具有重要地位。
在18世纪那时的法学作品已经确认,当某一个人基于自己的劳动和努力而对某物实施实际控制时,该物属于他自己。
并且特别强调制作人、作者、画家在创制新物中的劳动与努力。
他们所确认的个人对于因为智力劳动和创造所产生的东西应该被赋予财产权的原则,为佐证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起了重要作用。
在18世纪的自然法中,“智力财产”原理受到重视。
该原理即是建立在个人有对自己的智力上的创造主张财产权、智力财产的创造者对于其智力创造物享有专有权的基础之上。
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包含了对专利和著作权制度的确认。
因而,这种具有深深的自然法根源的关于智力财产的观念,也深深地影响到了知识产权立法。
这一观念与当代知识产权制度也完全相契合,在早期可以说促成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1709年《安娜女王法令》的诞生,以及后来法国的《文学艺术产权法》的诞生。
同时,智力财产原理在早期的英美司法实践中也被清晰地体现出来。
如作者对于其作品的权利不①冯晓青: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只是人为创造的特权的思想,也建立在自然法基础之上的智力财产原理之中。
在18世纪的M illar v .T aylo r 一案①中,王座法庭认为,《安娜女王法令》并没有移除普通法所确认的出版了的作品的文学产权。
反面论证的例子则是关于商标的案件。
在1879年美国最高法院一个案件中,②法院使用劳动理论模型主张商标不受保护。
法院一方面提到,被保护的创作物是智力劳动的果实;另一方面则指出,商标不受保护是因为任何头脑的作品没有想象、没有天赋、没有劳动的思想。
当初美国最高法院拒绝赋予商标以财产地位,主要是因为在他们的创造物中没有明显的劳动。
又如在19世纪美国最高法院的W heaton v .Peters 一案中,法院认定一个文学人有权对他的劳动产品像社会的其他的成员一样拥有。
该案T hom po s 大法官认为,在已经出版了的作品中的这种文学财产的权利不由普通法来创立,因为作者权利所依赖的主要原则是,作品是他个人劳动产品的果实。
③这些观点无不隐含了作者对其作品的权利是自然权利而不是通过立法人为地授予的这样一个深层次的观念。
可以说,自然法原则在法律中的确认,连同其对18世纪的哲学的影响,进而形成了财产权与知识产权概念具有正当性的基础。
自然法原则在确认知识产权上起了主要的作用。
确信一个付出了智力上劳动和努力的个人创造者有权享有其劳动果实,确立了解释知识产权正当性的基础。
在当代,关于知识产权正当性的财产权劳动学说的自然权利观点,仍然是知识产权理论上一种重要的观点。
本文将在劳动理论的视野中探讨佐证知识产权正当性的一大理论——劳动值得理论。
(二)自然权利理论将个人财产方面的道德和哲学上的观点移进到知识产权制度上来,确实可以提升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理性认识。
对劳动学说的值得理论的解释是建立在劳动者从他的劳动中值得拥有利益的基础之上。
值得理论也是建立在以劳动为基础的道德需要的考虑之上。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劳动有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之分。
从劳动的质的区别看,我们认为还可以将其分为创造性劳动与非创造性劳动、重复劳动与非重复劳动。
创造性劳动可以认为是非重复劳动,非创造性劳动可以认为是重复劳动。
劳动的这一分类可能在认识知识产权制度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与洛克所描绘的“采摘橡果”、“耕种作物”等简单的、重复的劳动不同,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其中的著作权和专利制度所涉及的“劳动”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
知识产权法律对智力劳动的创造性要求有明确的规定。
④这种对劳动创造性要求的规定显然大大提升了劳动的质的含量和品位。
换言之,知识产权制度通过确认创造性劳动在产生知识产权的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在该领域中大大提高了对劳动的要求。
这从外在形式上体现为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必须体现一定的创造性成分,必须在某种程度上是新的。
当然,创造性成分不是绝对的,而且在不同的知识产权上要求和表现也不一样。
无论如何,“洛克认为对土地和原材料的工作构成‘劳动’从而使其对产品的所有权合法化的话,那么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创造新思想的劳动就不是‘劳动’”。
⑤既然一般的劳动产生的劳动的产品可以被劳动者正当地占有、取得该劳动产品的所有权,为什么对更高质量的劳动产生的智力产品或者说知识产品其智力劳动者不能对其取得所有权呢?既然当一个人开化了以前未开化的东西时,他对他的劳动成果有权主张,那么当一个人创造了以前不存在的东西时,他对他的创造的劳动成果同样有权主张,他值得拥有它。
有学者即从洛克理论的基本论点中直接推理劳动理论适用于无形财产和知识产权的正当性:第一,洛克使用了“身体”的概念,据此每一个人对于自己的身体享有财产,而这很明显地包含了思想与智慧;第二,在一个没有被他人占有的物体上施加了自己的劳动使得自己对于整个物创制了财产权,①②③④⑤参看易继明:《评财产权劳动学说》,《法学研究》2000年第6期。
例如,著作权法对作品独创性的要求、专利法对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的显著性要求等。
实际上,知识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促进创造性的智力成果的生产和传播。
33U S (8Peters )591(1834).100U .S .82(1879)。
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商标是建立在先占的基础之上。
参看T radem ark s Cases ,100U .S .at 94。
(1769)4Burr 2308,98ER 201.这种混合性的劳动应当包含了智力劳动,因为人的劳动没有是纯粹的体力的。
①从“值得理论”我们也可以顺理成章地推出各国知识产权制度以保护相关的知识产品创造者权利为己任的正当性。
其实,除了在早期(18世纪及其以前)的思想家和法学作品中已经看到了个人值得拥有基于自己努力和劳动所产生的东西隐含了对智力产品保护的自然权利观念,例如D rone B lack stone 认为没有比通过劳动和努力获得的财产值得所有权更合理地说明财产所有权的正当性了,19世纪知识产权在蓬勃发展中就不断有人从以劳动为基础的道德需要论证知识产权值得被赋予给创造性劳动者的正当性。
下面的讨论只是略见一斑。
在知识产权制度理论的历史上,美国的Spooner ②是一位值得重视的人物。
他写了一部书,名为《知识产权法:作者或发明者对于其思想的永久的财产权》。
他认为,任何东西,无论是智力、道德的还是物质的,可察觉到的还是不可察觉到的,都是我们物质的组织,在这些组织中,人们的思想能够被感知,并且要么作为一种手段,要么构成人的本身的财富。
他通过将无形物视为财富而确立了无形物的地位。
在他看来,财产是控制的权利,是一个人享有的排除他人的对任何特定的东西的专有控制、占有、使用和享受。
③他对于“思想的财产”主张与物质财产一样由拥有人占有。
在他的观念中,思想作为财产来说就是无形的客体。
如果思想预先存在于自然中,而且很少被发现(如科学原则或者自然发生的物质),那么“确实做了发现的人,或者首先占有了思想的人,从而会成为法律上的正当的所有人”。
另一方面,如果思想不预先存在于自然中,而是一个积极的智力的产品,那么在其中的财产权属于创造了这些思想的人他们自己。
④他认为财产的基础有两种,即占有行为和创造行为。
财产需要确保每个人供应自己物质的自然权利,而且除了仅有的物质以外,每个人有权获得幸福。
⑤这样,Spoon 2er 把自然权利适用于财产,特别是知识产权,这建立在财产的道德需要的讨论上。
又如在英国,在1878年时,H ebert Spencer 代表皇家委员会对著作权和专利问题提出了一个以道德需要为基础的观点。
⑥“在积极的方面,公正存在于每个人的利益中”,“如果通过精神劳动的个人获得了一些结果,那么他应当享有从该结果中自然衍生出来的任何一种利益。
”⑦他在从道德需要的角度解释使用另一个人的思想不会从思想的原创者那里占有财产而只是容许他人的使用时指出:“第一,其他人的使用可能是获得利益的一个重要的来源;第二,‘非明示的理解’限制了财产权被转让到印刷纸张的权利、阅读的权利,但不会限制复制权利;第三,专利和商标不是垄断,这是因为垄断是在使用中强制性地限制其他人,这种使用在缺乏法律规范时将对任何人开放,而发明等不能说在创造它们之前就已经存在。
”⑧另一个以劳动为基础的建立在道德需要之上的值得理论的讨论由Israel K irzner 提出。
⑨K irzn 2er 主要关注的是为企业利润提供一个正当性。
他同样假定人们对于“其所生产的东西”享有权利。
那么企业利润的正当性在哪里?他强调了企业活动的贡献。
他通过比较“通过创造而获得所有权”和“通过从自然中正当地获得所有权”,发现前者能更好地为企业利润提供正当性,因为“直到一个资源被发现之前,在相关的接近权利和公共使用的含义上,它是根本不存在的”。
比较而言,从“通过从自然中正当获得的理论”发展到“通过创造获得所有权的理论”,在证明知识产权制度正当性上具有更强的道德上的优势。
也就是说,通过创造性的劳动,使以前不存在的东西(智力产品)出现了,比仅占有已经存在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参见K irzner ,P roducti on ,Enterp rises and P roperty R igh t in A ccep tance ,Oppo rtunity and P rofits ,185-189(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