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

一、申请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备案,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一)《重庆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表》;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管理规约;

(四)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及决议;

(五)业委会成员情况及业主委员会身份证明;

(六)业主清册(首次需提供清册原件,以后可提供电子档)。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备案要件齐全的,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当场受理备案申请,接件后给申请人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的“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章的“补正告知单”。申请人提交备案要件不符合规定的,当场退回,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核实

受理后,物业所在地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需要对下列事项进行核实:

(一)申请资料是否齐全;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会议决议约定的内容是否违反物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并符合规定的条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加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印章的《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附件:1、重庆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表

2、受理通知书

3、补正告知单

4、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

5、不予受理通知书

重庆市业主委员会备案

申请单位:

申请事项:

填报日期:

注:面积单位:㎡、业主数单位:人

备案意见

附件2

受理通知书存根

编号()()号申请人关于业主委员会的备案申请,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于年月日依法受理,并年月日给申请人送达了《申请受理单》。

申请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受理通知书

编号()()号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要求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手续,并同时提交了以下材料:

□1、《重庆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表》;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管理规约;

□4、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及决议;

□5、业主委员会身份证明;

□6、业主清册。

本单位依法已受理申请,申请人于年月日持此受理单到本单位领取《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

年月日(盖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