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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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村建设
【概况】2011年,根据省市两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规划布局为龙头,大力推进农村人口和产业向中心村集聚,切实加强中心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发展村域经济,加快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镇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加快培育建设中心村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2011年,我区16个在建中心村均按各自的建设体量有序开展了有关项目的新建、续建,完成情况良好。以筹措资金、化解矛盾、分类指导等为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推进了全区中心村培育建设。尤其是畎岸村、中溪村两个省重点培育示范中心村能紧扣省下达计划数,开展规划保留居住点及新集聚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大项目”建设,并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据统计,各在建中心村本年度投入资金3928.7万元,两年累计达近1.2亿元。其中整合各级各部门财政资金投入近697万元,村集体投入1034.7万元,农户投入10037万元,各类社会融资投入近200万元。开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出台扶持政策】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建设中心村的若干意见(试行)》(莲委〔2010〕9号)文件明确中心村建设的指导思
想、目标任务、主要方式、基本原则和具体的扶持政策:一是优先保障中心村建设用地。鼓励中心村深入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大力推进旧村改造和宅基地整理,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按中心村建设规划,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优先予以保证;对中心村的建设用地指标给予重点倾斜和保障。二是鼓励中心村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对实施旧村改造,连片拆除危旧房、闲置房达到 1000 平方米以上的中心村,继续按照《关于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规定,给予村集体50元/平方米的奖励(此项政策与宅基地复垦的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三是加快推进农村人口向中心村集聚。把高山远山下山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生态移民安置小区建设与中心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鼓励和引导中心村接纳安置异地转移农户,大力推进以 20 户以下小规模自然村为重点的村庄撤并工作,加快中心村人口集聚。对中心村接纳整村搬迁异地转移农户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由 2000 元/人提高至 3000/人。鼓励农户跨村建房,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拆除原有住房愿意放弃并退出老宅基地的农户,允许通过户口迁移和土地置换等方式进行跨村建房。四是大力扶持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据中心村功能定位和村庄建设规划,全面推进中心村路、水、电、绿化及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对中心村连片拆除危旧房后,经建设、国土部门重新规划给本村村民建新房,集中连片10户以上居住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由 1000 元/人提高至 2000/人
(此项政策与整村搬迁异地转移的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村庄整治、道路桥梁、土地综合整治、改水改厕、河道整治、农村电气化、村庄绿化、生态建设等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项目要优先安排中心村实施,并给予重点倾斜扶持。五是加快推进中心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结合中心村建设规划,切实加强卫生、文化、体育、教育、商贸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重点推进集计划生育活动室、综治调解室、社会救助保障室、便民超市等项目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建设标准化村级卫生室和功能齐全的文化活动室。统一调度和安排人口计生、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等项目资金,重点支持中心村建设。六是加强中心村住房建设管理。强化规划管理,严格控制基层村的规模扩大和萎缩村的农民建房审批。鼓励打破农民传统住宅格局,规划建设能充分体现乡村特色、地方风貌和时代气息的新型农村住宅,塑造山区生态村庄的新形象。对经建设部门查验无违章,且按统一立面设计要求新建住房的中心村农户,按户均2000元的标准奖励村集体。支持生态环境良好、区位条件优越的村建设特色民居村,对经区建设分局批准,借鉴徽派等建筑风格统一建设特色民居房的中心村,按户均6000元的标准对村集体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村集体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七是大力发展中心村村域经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扶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来料加工、休闲旅游等二三产业,大力扶持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大户,着力培育农村现代产业体系。鼓励中心村建设、购置物业用房,
发展物业经济,做强做大村集体经济。八是加大财政专项扶持。区财政与省市配套,增设“中心村培育工程”专项资金,对通过考核验收的中心村,给予每村50-150万元的以奖代补,支持中心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心村的建设测绘、规划费用由区财政给予每个村补助5万元。九是探索完善投融资机制。允许和鼓励中心村划出部分存量建设用地,采取级差排基等方式安排给本村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建房,所得收益用于本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在旧村改造过程中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满足本村村民建房需求有余的情况下,经批准结余部分土地可以征为国有,由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后进行公开拍卖,土地出让金政府纯收益部分的 60%以上返还中心村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建设。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扩面增量,将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林权抵押贷款投放的重点,探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开办农村居民住宅楼按揭贷款,不断拓展中心村建设融资渠道。对中心村建设中的小额贷款,金融部门将尽量放宽贷款条件,并予以政策倾斜和利率优惠。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购、认建等多种方式参与中心村建设。十是积极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将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政策,鼓励和引导广大村民自愿出劳、出资修建“户外村内”公益事业项目。对中心村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补。
【营造工作氛围】一是深化思想认识。继续开展深入地宣传发动,务必使广大干部群众能充分认识到:中心村建设是落实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三延伸”战略目标的重要节点。真正把中心村建设作为城镇化进程中的最后重要一环,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继续以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工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入做好再宣传、再发动工作,进一步统一干部群众思想,增强力量,注重实施,以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工作来加快建设节奏。二是强化宣传发动。2011年,我区开展了区乡村三级组织换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心村建设进度。农办人员审时度势,千方百计化被动为主动,力争做到“换届不换力”,促使中心村建设持续平稳推进。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继续深入开展中心村建设的宣传发动,通过进一步统一干部群众思想,在村级组织换届中,力促选举“能干事、会干事”的村民充实到村级组织中来。在乡镇换届中,积极配合各乡镇分管领导变动调整后业务上的培训和指导,使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在较短的时间里适应情况,进入角色,较好地解决了过渡期中心村建设有可能出现停滞的问题。
【落实工作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指导。今年以来,我区在狠抓中心村建设中,充分发挥领导联系和部门挂钩制度作用,及时为所联系中心村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尤其在政策处理、资金筹措和化解矛盾等热点难点问题上,及时为所联系中心村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在具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