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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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快捷、便利。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运营和管理,包括地铁、轻轨和有轨电车等。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根据本规则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确保行车组织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应注重运营效率、服务质量和乘客安全,及时对行车组织规则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二章行车权限和信号控制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应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和信号控制规定,按照优先级顺序发放行车权限。

第六条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和资格证,对车辆操作熟悉,掌握相关行车组织规则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七条行车权限根据车辆类型、载客量、运行速度等因素进行分类,严禁非法侵占行车权限。

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应配备信号系统,确保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和行车速度。

信号系统应具备准确、可靠、快速的功能。

第九条行车组织应根据信号系统的指示进行,驾驶员不得擅自更改或忽视信号指示。

第十条发生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根据信号和指示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乘客的安全疏散和及时救援。

第十二条乘客应遵守相关车辆乘坐规定,有序排队上下车,不得混乱拥挤,保持良好的出行秩序。

第十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配备安全设施,包括摄像头、报警系统、防滑扶手等,确保乘客安全出行。

第十四条乘客应遵守车厢内的秩序,不得随意吐痰、乱扔垃圾,不得在车厢内吸烟、饮食。

第十五条乘客在车厢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播放声音过大的音乐。

第四章应急处理和事故处理第十六条遇到异常情况或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迅速判断和处理,并及时报告调度中心。

第十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定期组织演练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的水平和效率。

第十八条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理,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乘客。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第十九条驾驶员违反行车组织规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吊销驾驶证等措施。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作业组织—车站行车作业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作业组织—车站行车作业

车站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行车事故处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 检修施工登记制度
主要制度
巡视检查制度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道岔擦拭制度
第六章 车站行车作业组织
行车作业制度
一、行车作业基本要求
车站行车作业包括行车接发作业、列车折返作业等。
5个 基本要求
(1)执行命令,听从指挥 (2)遵章守纪,按图行车 (3)作业联系,及时准确 (4)接发列车,目迎目送 (5)行车表报,填写齐全
第六章 车站行车作业组织
为加强车站行车作业组织,必须建立和健全各项行车作业制度,做到行车作业制度化、程序化、标 准化。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管理一、行车组织原则1、车场内行车组织由运转值班员统一指挥,有关行车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2、列车出入车场时,发生设备故障或其他突发事件,须坚持“先通后复”的组织原则;3、车场内作业应以接、发列车为优先,其他作业不得影响列车出、入场;4、车辆人员应加强与运转值班员联系,提前告知运转值班员回场列车的特殊停放需求,行车调度员、运转值班员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回场的线路、股道;5、联锁设备正常时,应在车场接、发车点前 20 分钟停止影响列车出入场的施工作业,准备接发车进路;联锁设备故障时,应在车场接、发车点前 90 分钟停止影响列车出入场进路的作业,人工准备进路接发列车;6、轨道车装载货物须加固且不得超过电客列车车辆轮廓线。

二、接发列车规定1、运转值班员应及时向车辆当班人员核对电客列车用车计划,合理安排接、发车计划,及时通知相关人员;2、司机出勤时,须确认司机报单、对讲机、电客列车钥匙等备品齐全,并检查列车状态良好,满足条件方可动车;3、司机检车发现列车故障不具备出车条件时,须立即上报运转值班员,运转值班员通知相关人员检修,调整电客列车出车顺序或启用备车,同时向行调上报变更的出车计划;4、停车股道接车前,必须确保股道施工注销、送电完成;5、库内停车股道设置大门时,接发车前司机应确认大门开启并固定;6、车辆中心 17:00 前将用车计划告知运转值班员,以便合理安排列车停放股道。

三、电话闭塞规定1、车场与车站之间的辅助闭塞法为“电话闭塞法”,该闭塞方法的使用必须以调度命令的下达作为依据;2、运转值班员与邻站车站值班员办理电话闭塞;3、电话闭塞法的行车凭证为路票,发车凭证为运转值班员的发车手信号,信号设备不作为行车凭证;4、办理电话闭塞时,应确保闭塞区段只有一趟列车占用,进路准备妥当;5、所有车场电话记录号范围均为 001~099,电话记录号循环使用。

四、调车作业规定1、调车工作贯彻“统一领导、单一指挥”的原则;2、调车作业原则上由维修事业部提出,运营事业部配合完成;3、运转值班员负责安排调车计划,信号楼值班员办理调车进路,电客列车、轨道车司机负责列车驾驶及调车作业;4、调车开始前,运转值班员应以书面形式向信号楼值班员下达调车计划,并向电客列车、轨道车司机交底相关事项;5、电客列车司机及轨道车司机必须与信号楼值班员“要道还道”后,方可动车,严禁信号楼值班员预排进路;6、在作业中变更计划时,必须停止作业,由运转值班员将变更后的计划(不超过三钩时)向信号楼值班员及调车司机传达清楚;7、调车计划中挂车、摘车、转场等标记符号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8、调车作业过程中,若推进运行,前方必须有人引导;9、调车进入月检库、联合库、不落轮镟库等车库作业时,需提前申报计划;(10)调车作业要准确掌握速度,遇瞭望困难或天气不良时,应适当降低速度,五、列车调试规定1、运转值班员接受调试作业计划(包括车场、正线调试作业)时,必须向调试负责人确认调试作业的驾驶模式、运行速度、车辆及设备状况、调试主要内容、作业时间、安全注意事项、跟车人员、人员上下车地点、备品备件准备要求等事项;2、调试作业开始前,司机按要求对调试电客列车、轨道车进行检查、试验,电客列车、轨道车状态应满足行车要求;3、调试作业开始前,跟车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上下车,调试部门未派人跟车或跟车人员在中途下车,司机禁止动车;4、凡是需要动车时,司机必须确认行车进路、信号(速度码或信号机)、道岔(若为岔区)“三要素”正确;5、调试过程中,司机必须严格控制好速度、认真操作、加强瞭望和呼唤应答,遇信号异常或危及行车安全的其它情况时,应立即停车,及时汇报调试负责人及运转值班员;6、调试过程中,严禁任何人攀爬电客列车、轨道车车顶,运行中严禁探身车外、上下车;7、在调试作业过程中,电客列车、轨道车出现车载信号故障时,禁止未经调试负责人同意擅自动用车载设备或进行任何试验操作;8、列车调试过程中,未经调试负责人允许,严禁动车;9、遇下列情况司机应给予坚决制止、严禁动车,并将情况报告运转值班员:(1)作业计划不清、计划与实际有出入时、调试要求超出计划内容时;(2)调试指令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或规章时;(3)危及行车安全(如有物品侵入限界、道岔位置不对等情况)时;(4)不具备动车条件(如电客列车上的设备未恢复正常位置、未进行制动试验等情况)时;(5)无调试负责人在场(只有外方人员的情况)时。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车站行车组织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车站行车组织
(1)调度集中控制和自动运行控制 车站行车组织的主要工作是通过车站行车控制台对列车的运行情况进行
监护,并在调度不能实施行车组织的情况下,根据调度指令,利用车站的设 备、线路实施车站的行车作业。 (2)半自动运行控制
每个车站设有行车控制设备,具有联锁功能,列车运行由车站通过人工操 作进行控制,调度控制中心只能监督现场设备和列车的运行状态。
路票:列车运行的方向、列车车次、路票的编号、日期及电话记录号码。
路票
在列车运行时会由车站值班员发 给列车驾驶员或 运转车长,作 为列车进入区间的凭证,是一种 线路闭塞(线路闭塞是指控制进 入一段区间的列车数量及间隔以 保证列车彼此之间不会发生碰撞) 的手段。
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
2.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
列车运行控制
1.列车运行控制
车站的列车控制是由整个系统的列车运行控制方式决定的。 • (1)调度集中控制——APM线 • (2)自动运行控制 • (3)半自动运营控制 • (4)非正常情况下
信号系统故障时的行车组织
信号系统故障情况下的行车组织
列车1
列车2
车站1Leabharlann 车站2车站3车站2电话与车站1确认发车 列黄车色开列走车后开,走车后站,2告车知站车3告站知3: 进路安全,发出绿色列车。 车站区4间:空区闲间、空可闲以、发可车以。发车。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20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20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20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工作,更好地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行车组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工作应坚持安全导向,贯彻集中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行车组织基础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统筹内部各专业部门,合理制定行车计划,内容包括列车运行图、车辆运用计划、施工作业计划、乘务计划等。

其中,共线、跨线运行线路的行车计划应共同制定。

运营单位应做好土建工程、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各设施设备系统兼容协调,能够按照最大设计能力稳定运行,保障行车组织需要,充分满足客流需求。

运营单位应建立行车指标统计分析制度,对行车计划持续改进和优化。

第五条列车运行图的编制应以满足客流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线路客流规律及线网衔接等因素,有效发挥线路能力,经济合理地运用车辆和安排施工维修时间,确定线路运营时间及各时段的行车间隔、停站时间、行车交路等。

运营单位应将列车运行图作为行车组织工作的基础,组织内部各部门严格根据列车运行图的要求开展运营生产工作,保证按图行车。

列车运行图应保持相对稳定,需要常态化延长运营服务时间或缩小行车间隔的,运营单位应充分论证运用车数量、线路条件等设施设备能力及施工维修时间、人员配备需要等情况,确保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方可组织实施。

列车运行图应至少保存2年。

第六条行车指挥层级自上而下分为线网监控级、线路控制级和现场执行级,下级服从上级指挥。

线网监控级负责监控线网运行状态、统筹线网运营生产、指挥应急情况下线网列车运行调整,以及对外联络协调。

线路控制级负责本线路的运营状态监控、运行调整和应急指挥。

《2020年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

《2020年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工作,更好地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行车组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工作应坚持安全导向,贯彻集中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行车组织基础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统筹内部各专业部门,合理制定行车计划,内容包括列车运行图、车辆运用计划、施工作业计划、乘务计划等。

其中,共线、跨线运行线路的行车计划应共同制定。

运营单位应做好土建工程、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各设施设备系统兼容协调,能够按照最大设计能力稳定运行,保障行车组织需要,充分满足客流需求。

运营单位应建立行车指标统计分析制度,对行车计划持续改进和优化。

第五条列车运行图的编制应以满足客流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线路客流规律及线网衔接等因素,有效发挥线路能力,经济合理地运用车辆和安排施工维修时间,确定线路运营时间及各时段的行车间隔、停站时间、行车交路等。

运营单位应将列车运行图作为行车组织工作的基础,组织内部各部门严格根据列车运行图的要求开展运营生产工作,保证按图行车。

列车运行图应保持相对稳定,需要常态化延长运营服务时间或缩小行车间隔的,运营单位应充分论证运用车数量、线路条件等设施设备能力及施工维修时间、人员配备需要等情况,确保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方可组织实施。

列车运行图应至少保存2年。

第六条行车指挥层级自上而下分为线网监控级、线路控制级和现场执行级,下级服从上级指挥。

线网监控级负责监控线网运行状态、统筹线网运营生产、指挥应急情况下线网列车运行调整,以及对外联络协调。

线路控制级负责本线路的运营状态监控、运行调整和应急指挥。

1-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规范

1-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规范
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章》
1.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规范
主讲教师 王军营
•模块1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
2
1.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工作包括:监督 行车设备运转状态、收集信息并上报运营控制 中心、执行行车调度员命令调整列车运行、与 列车司机执行联控措施。
(×点)×分×秒开”
(13)填写行车日志
( 14 ) 向 OCC 报 点 “××次
(×点)×分×秒开”
路、开 开放正确后,复诵“进路防护信 列列车进路,确认
放信号 号好了”,并通知发车站
进路防护信号开放
后口呼“进路防护信
号好了”
站台站务员
1.4.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接发列车作业制度
15
2.车站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及用语 (1)联锁站的接车作业程序及用语
(办理发车作业程序)
(列车 通过)
(7)站台站务
(5)听取发车站报点,复诵并
17
(2)联锁站的发车作业程序及用语
发车 报点
( 7 ) 通 知 站 台 站 务 员 “×× 次发车进路好了”
(8)确认后三节 车门关闭好后,向 司机显示“车门关 闭好了”的手信号
(11)监视列车运行
( 10) 监 视 列 车 运 直至列车出清联锁区

,行(并9注)意监站视台列乘车客运 安全
(12)向接车站报点“××次
1.4.3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作业制度
11
2.交接班制度 车站行车值班员交班时,应将列车运行和设备状态、上级指示和命令及 完成情况等填记在交接班登记簿上,并口头向接班车站行车值班员交代 清楚。 车站行车值班员接班时,要了解列车的运行情况,对行车设备、备品、 报表进行检查后,签认接班。内、外勤车站行车值班员实行对口交接。 3.检修施工登记制度 针对各项检修施工作业,车站行车值班员应根据检修施工计划向检修施 工负责人交代有关注意事项后进行访客登记。凡影响行车作业的临时设 备抢修,均要与行车调度员联系作业时间并获取同意后,方可登记。检 修施工作业结束后,行车设备经试验并确认技术状态良好后,方可签认 注销。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列车运行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列车运行

三.特殊故障
屏蔽门关闭后,列车发车时未收到屏蔽门“关 闭且锁紧信号”
1.当列车在车站关好屏蔽门、车门后,列车发车 时未收到屏蔽门“关闭且锁紧信号”,司机确 认车辆状态正常后立即报告行调,车站人员确 认站台安全后,操作互锁解除开关,列车以正 常模式动车,保持至列车尾部出清站台联动区 域,车站人员才能松开互锁解除开关;如车站 人员来不及操作互锁解除开关,司机报行调同 意后切除ATP以URM模式动车,到下一站重新 投入ATP。
三.常见故障
某侧站台所有屏蔽门不能开门故障处理程序
5.若故障门未能及时恢复或旁路,将影响发车晚 点,第一趟车发车时,如来不及操作互锁解除 开关,车站人员确认乘客上下完毕、站台安全 后,可直接向司机显示“好了”信号。后续列 车发车时,由车站人员在PSL上将“互锁解除 开关”打到“开”位,直到列车尾部出清站台 联动区域。广播通知乘客离开故障的屏蔽门, 动车前,确认乘客上下完毕、站台安全后,向 司机显示“好了”信号。
“自动”是指屏蔽门或安全门门单元的一种工作模 式,此时门单元控制回路接受OCC控制中心屏蔽门监 控界面(仅适用于APM线)、信号系统、PSL或IBP 控制指令。
一.定义
“测试”(或“手动” 或“就地”,广佛线为“手 关”、“手开”)是指屏蔽门或安全门门单元的一种工 作模式,用于维修情况下测试使用。
单个/多对屏蔽门不能开门故障处理程序 9.故障屏蔽门单元恢复正常后,撤除屏蔽门故障
告示。 10.抢修完毕,向行调、环调汇报,并通知后方站
本站屏蔽门恢复正常。
单个/多对屏蔽门不能关门故障处理程序 1.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的通知后,立即安排人员
前往协助处理故障屏蔽门,并做好乘客引导工 作。
三.常见故障
三.常见故障

地铁行车组织规则试行

地铁行车组织规则试行

地铁行车组织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铁行车操作,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提高地铁运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地铁、轻轨等有轨电车运营管理。

第三条地铁行车组织应遵循安全第一、准点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确保乘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地铁行车组织管理第四条地铁行车组织应由一名地铁行车组织员负责,统筹协调全车站运营进程。

第五条地铁行车组织员应具备相关行车操作经验和紧急应对能力,能够做出正确判断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六条地铁行车组织员应通过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持证上岗。

第七条地铁行车组织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车站工作人员、车辆驾驶员等协调配合。

第八条地铁行车组织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地铁行车组织流程第九条地铁行车组织应提前制定好列车运行计划,包括列车运行时间、车次间隔等。

第十条地铁行车组织员应掌握车站情况和乘客数量,合理安排列车停靠时间和发车间隔,以保证乘客出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地铁行车组织员应注意列车运行速度,尽量平稳操作,以保证乘客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地铁行车组织员应紧密配合车站工作人员的引导指挥,确保乘客安全上下车,避免乘客拥堵和意外发生。

第四章地铁行车组织应急处理第十三条地铁行车组织员应熟悉地铁各个车站的应急疏散通道和设备,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做出反应。

第五章地铁行车组织工作考核第十六条地铁行车组织员应定期接受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行车操作准确性、应急处理情况和服务态度等。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作为地铁行车组织员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十八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地铁行车组织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和辅导,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改进。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地铁运营公司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所称的地铁是指有轨电车系统,包括地下、地上和高架三类形式。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的修订,应经地铁运营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批准。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组织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组织规范

•模块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组织规范
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接发车作业
1.车辆基地接发车作业的一般规定 车辆基地接发车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接发列车应灵活运用股道,做到不间断接车、正点发车、减少转线作业,备用车应 停放在运用库线路发车的一端,升起弓,随时准备出车辆段。 (2)当计算机联锁系统发生故障,采用应急台排列接发列车进路时,应按压引导总锁闭, 并现场确认进路开通,人工准备进路时使用钩锁器对进路上的对向道岔进行加锁。 (3)采用应急台或人工准备接发列车进路办理接发列车作业时,应停止调车作业。 (4)联锁设备正常时,应在邻站开车或车辆段开车点前5 min停止影响列车进路的调车 作业,准备接发车进路。 (5)原则上不得在非接发车线上办理列车接发作业。特殊情况下应经车场调度员同意, 得到行车调度员改变行车组织办法的命令,采用排列调车进路锁定发车进路道岔(当联 锁功能失效时,人工加锁进路对向道岔)。列车凭行车调度命令及车场调度员(或车场 值班员)的发车信号驶出车辆段。 (6)列车进出检修库大门或通过平交道口前应一度停车,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模块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组织规范
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作业
1.车辆基地行车作业的内容 车辆基地行车作业是指按运行图制订的行车计划完成的日常车辆运行作业,其主要内容如下: (1)负责所辖各运行线路内的电动列车运行、整修、整备任务,确保上线运用列车状态良 好、准点出场、回库,能顺利进行运用列车的调整。 (2)配合维修人员完成列车的保养、维修、调试等工作。 (3)安排车场内调车作业及正线开行施工列车。 (4)协调车场内各专业技术工种在规定范围和规定界面的施工技术。 (5)协助正线事故救援工作。 (6)编排列车运行计划,按列车运行图要求配置列车及乘务人员。 (7)对车辆乘务人员及站场行车人员进行行政管理、技术管理等。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
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交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们的出行
提供了便捷、快速、安全的选择。

为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顺
畅运营,制定了一系列的行车组织规则。

首先,对于地铁列车的开行时间需要进行精细规划,根据客流量
和时间段制定运行图。

换乘口应在客流高峰期间扩大,为乘客提供更
舒适的出行环境。

其次,对于轨道交通线路的信号设备,需要保证其正常运作,防
止信号故障引起列车相撞等严重事故的发生。

信号设备的检修必须在
列车运行时进行,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

第三,对于乘客的安全,需要加强对乘客的管理和引导。

列车内
应该设置防止乘客滑倒的防滑设施,安装多个出入口,缩短乘客在站
台的逗留时间等措施,确保乘客出行安全。

第四,行车组织规则还需要规定列车的最高时速和最低速度,并
制定相关的速度控制系统,减少列车在运行中出现过快或过慢的情况。

第五,轨道交通运营需要加强与公共交通的衔接,实现公共交通
系统的优化,推广公共交通便民利民的精神,增强市民出行的便捷性。

总之,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保障,需要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

只有做好这些规则,才能够为市民提
供更加便捷、快捷、安全、实用的出行方式。

编制说明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范

编制说明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范

行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二O一六年七月《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范》行业标准编制说明一、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截至2014年底,全国开通轨道交通运营线路的城市已达到21个,轨道交通在城市公共交通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随着运营轨道交通的城市不断增加,一方面,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在运营调度、行车组织等方面的网络化运营日渐成熟;另一方面,新开通运营线路的城市在运营行车组织等方面的经验尚浅,需通过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来规范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在此背景下,交通运输部在2014年编制发布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GB/T 30012—2013),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提供了基本规范。

该标准规定了“运营单位应制定行车组织规则,并应根据行车线路的封闭方式、范围、线路条件、设备条件等,制定相应的细则,运营单位按照行车组织规则和细则做好行车组织工作”,但缺乏系统性的行车组织原则、方法和标准。

为此,需明确和规范行车组织规则的内容和标准,以指导运营单位在各种设备条件下的行车组织。

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范》作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GB/T 30012—2013)的延伸和补充,对于规范运营行车组织管理,提升轨道交通行业行车组织水平,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服务、效率和规范具有重要作用。

二、编制概况1、任务来源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15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的通知》(交科技发[2015]114号)的要求:广州地铁作为《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范》(计划编号:JT2015-25)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需联合北京地铁、上海地铁、北京交通信息中心、京港地铁、天津地铁、重庆地铁、西安地铁、苏州地铁、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9家单位按计划于2016年底前完成该行业标准的编制。

2、编制过程2015年5~6月,广州地铁联合北京地铁、上海地铁等9家参编单位,成立了由10家起草编制单位36人组成的标准编制工作小组。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运作组织》项目六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作业概述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运作组织》项目六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作业概述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运作组织》项目六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作业概述一、引言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环保的交通工具,受到了越来越多城市居民的青睐。

而车站作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串联各个线路的枢纽作用。

车站行车作业的顺畅运行,对确保乘客出行的安全和便利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作业进行概述,重点介绍车站行车组织和协调、车站内车辆的运营和调度、客流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车站行车组织和协调1.行车组织车站行车组织应根据车站容量和客流量,制定相应的行车计划,并安排合理的发车间隔和首末班车时间。

车站行车组织人员需要与车站内各部门紧密合作,确保行车秩序的顺畅运行。

2.行车协调车站行车协调工作是指车站行车组织人员与驾驶员、信号工、站务员等相互配合,保证车站行车作业的顺利进行。

行车协调人员要根据车站车流量和需要,及时调整发车间隔,避免车辆拥堵和客流滞留。

三、车站内车辆的运营和调度1.车辆运营车站内车辆的运营是指车辆在车站内的正常运行工作。

车站运营人员需要进行车厢清控、车门控制等操作,确保车辆安全、卫生和乘坐环境的舒适。

2.车辆调度车站车辆调度工作是指根据车站客流状况,调配车辆运行的数目和时间间隔。

调度人员需要根据实时数据和车辆运行情况,灵活调整车辆的发车时间和车厢的运行线路,确保车站客流的高效传送。

四、客流安全管理1.检票与进站控制车站行车作业需要确保所有乘客都经过有效的检票和进站控制,避免无票或非法乘车行为的发生,确保车站行车的安全和秩序。

2.紧急情况应对车站行车作业中,考虑到突发紧急情况的发生,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包括火灾、恐怖袭击等情况的处理和疏散指引,以确保乘客的生命安全。

3.乘客安全教育车站行车作业中,也需要进行乘客安全教育工作,包括宣传乘车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方法等,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总结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作业是确保车站系统运行的重要环节。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引言城市轨道交通是一种高效、快速的城市交通工具,其行车组织对于保证交通安全和运行效率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的基本原则和常用的行车组织方法。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的基本原则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的基本原则是保障乘客的安全和运行的高效性。

以下是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的基本原则:1.安全性:保障乘客的安全是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的首要原则。

行车组织应确保列车与其他交通工具的安全距离,遵守交通规则,并确保列车设备的安全性。

2.高效性: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应尽可能提高运行效率,减少乘客的旅行时间。

合理的进站时间间隔、准确的停站时间和准时发车是确保高效运行的关键。

3.平稳性: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应保持列车的平稳运行,减少乘客的颠簸感。

平稳的行车可以提高乘客的乘坐舒适度,减少旅途中的不适感。

4.灵活性: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需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应对突发情况或高峰期的运输需求。

合理安排调度、增加列车数量等措施可以提高系统的灵活性。

常用的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方法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方法:定时发车是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中最常见的方法之一。

在定时发车方法中,列车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准时发车。

定时发车可以提高运行的可靠性,并且可以帮助乘客合理规划出行时间。

2. 按需发车按需发车是一种更加灵活的行车组织方法。

在按需发车方法中,列车根据实际的乘客需求决定出发时间和发车间隔。

这种方法可以根据客流量的变化实时调整发车频率,以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

3. 区间发车区间发车是在轨道交通线路中设立多个区间段,每个区间段都有独立的开车时间表和发车间隔。

这种方法可以在高峰期提高运力和运输效率,并且可以减少列车之间的等待时间,提高乘客的出行速度。

间隔发车是一种在轨道交通线路中设定固定的列车发车间隔时间的方法。

通过控制列车的发车间隔时间,可以有效控制列车的数量和运输能力,以适应不同时间段的交通需求。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
一、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定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

二、根据轨道交通客运需求,制定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计划,具体包括:路线组织、车辆配备、车站组织、技术支撑、列车组织和行车指挥。

三、建立行车组织计划和实际行车操作间的及时控制机制,检查、梳
理行车组织计划与实际行车操作的一致性,以确保安全稳定的行车操作。

四、对每一辆车及其挂牵的设备进行统一安排,每辆车在行车过程中,应按照轨道交通安全规定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用。

五、对于开行的车辆,应及时做好轨道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并
及时安排调度人员对车辆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行车秩序正常。

六、对正在行车或者准备行车的车辆,应实现智能化监控管理,及时
发现及分析故障原因,并将缺陷及时反馈。

七、根据交通运行情况及时调整车辆调度,并做好及时调度报告。

八、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按照轨道交通安全规定及时做
好应急处置工作,保证行车安全。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作业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作业

1.2车站报点
1.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
行车值班员进行车站报点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受话者必须在对话前先报自己的岗位名称,对于交代的
任务必须复诵。行车用语必须为普通话,吐字清晰,语速适中。 (2)在正常情况下,各站无须向行调报列车到发点;加开列
车时,车站不向行调报点但需向邻站报点。 (3)列车在任何车站停站时间晚点30 s以上时,车站要向行
2.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
2.2采用电话闭塞法时的接发列车
(5)接车站值班站长在收到同方向前次列车在前方站出发的电话报点记录、 接车线路准备妥当后,方可同意闭塞。 (6)发车站值班站长在查明区间空闲、发车进路准备妥当并取得接车站同意 的电话记录号码后,方可通知在站台的行车值班员填写路票,列车凭车站发 车手信号进出折返线。 (7)站台行车值班员接到值班站长填写路票的命令并复诵正确,向驾驶员交 付路票,确认乘客上下车完毕后,向驾驶员显示发车信号。 (8)当列车动车时,立即向前方站报开点;当列车出清站内线路后,再向后 方站报线路开通点(列车开点)。 (9)交接路票时必须核对好日期、车次、方向、电话记录号码、车站印章、 签名等。 (10)行车值班员从驾驶员处回收路票后需及时打“×”并上交。
表6-10站间电话闭塞法的接车作业标准
2.3列车反向运行
2.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
1.列车反向运行的定义 列车反向运行是指在双线区间,
列车的运行方向与线路规定的使用 方向相反。
2.3列车反向运行
2.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
2.列车反向运行的规定 (1)在没有列车自动防护(ATP)系统保护的情况下,除降级运行时组织单 线双方向运行或开行救援列车外,载客列车原则上不能反方向运行。 (2)在列车自动防护系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列车反向运行在各站不能通过、 自动停车,没有跳停功能,停站时刻由驾驶员掌握;列车需反向运行时,在 LOW上排列进路,列车根据ATP允许速度以列车自动驾驶(ATO)系统或人工 驾驶模式运行。 (3)工程车需在明确行车计划和进路排列好的情况下方可反方向运行。 (4)各次列车均办理电话闭塞手续,以电话记录号码作为承认闭塞的依据。 (5)按正方向列车电话闭塞填写行车日志,但需在备注栏内注明反方向运行。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行车组织原则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行车组织原则
• 6.8.5.3 在安排列车进入三号线或接三号线列车前, 须先把二号线下行列车扣停在客村站下行站台, 方可排列进路;如先排列进出二、三号线的列车 进路时,须把二号线下行列车扣停在鹭江站下行 站台。
地铁行车组织
进出联络线的规定
• 6.8.5.4 客村站二号线行车值班员向三号线行车值 班员联系发车手续后,通知赤岗站排列有关进路 组织列车运行。
• 6.10.1.3 调试完毕,必须对调试使用过的设备进行 复原、功能检查和安全检查,在确定达到原有功 能或新功能的全部要求后,方可办理施工销点。
• 6.10.2 运营总部没有接管的车辆、信号设备。 • 6.10.2.1 运营总部没有接管的车辆、信号设备原则
上安排在试车线上进行,并达到对应的功能要求, 方可申请到运营正线进行调试,但尽量减小对正 线运营的影响。
地铁行车组织
进出联络线的规定
• 以二号线行调为主。 • 6.8.4.2 列车由二号线进入一号线时,行车指挥以
一号线行调为主。 • 6.8.4.3 一、二号线接口出现问题时,由值班主任
负责指挥。 • 6.8.5 列车进入二、三号线联络线的规定: • 6.8.5.1 二、三号线联络线属三号线行调管理,其
15KM/H两种。 • ③二号线轨区、岔区正向设限速度有60、45、30、25、20、10KM/H六种,但
岔区侧向设限速度有30、25、20、10KM/H四种,岔区设限无论正向、侧向只 能选择其中之一。
表13 在LOW上操作的命令
地铁行车组织
LOW的操作规定
• 6.7.4.3 联锁站以下命令须经行调同意后方准操作: • A) 关站信号; • B) 关区信号; • C) 封锁及解封道岔; • D) 封锁及解封区段;
线路、信号设备情况和行车组织规定分别在 GDY/QW-AZ-YS-18《行车组织规则》(三号线首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
v 1.2 交接班内容 v 1)值班站长交接班内容 v a) 签阅下列台帐记载的相关事项:《值班人员登记本》、
《门禁卡、钥匙借出登记本》、《来文登记本》、《车站 巡视记录本》、《车站信息传递登记本》、《行车日志》、 《车站票务交接班登记本》等; v b) 人员岗位情况; v c) 车站设备设施e) 车站施工情况; v f)核实上一班完成或未完成的工作; v g)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情况。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
岛式站台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
侧式站台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
v 3.车站管理
广州地铁车站管理机构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
v (一)交接班制度 v 1.1交接班原则 v 1)清楚明了、重点突出,尽可能做到接班人员能从《值班
人员登记本》中清楚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重要事项不得 遗漏,并交接清楚,一般事务则简明扼要。 v 2)交接完毕、交接双方签认后出现因交接不清而产生的 问题时由接班人员负责。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
v (2)信号与通信设备。为保证行车作业安全和提高行车作 业效率,在车站设置信联闭相通信设备。信号是对行车和 其他有关作业人员发出的指示,联锁设备是保证车站范围 内行车安全的设备,闭塞设备是保证区间内行车安全的设 备。即使在采用先进的列车自动控制系统的情况下,仍需 在有道岔车站上设置道岔防护信号机,在有折返线车站设 置调车信号机;以及在有道岔的车站,设置具有自动排列 进路和进路逐段解锁功能的微机联锁设备等。
•终点站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
v (2)车站按其设备容量,即小时集散乘客能力的不同可分 为待等站、一等站和二等站。
v ①特等站。高峰小时内进出站总人数在3万人次以上的车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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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监视列车到达 (11)向发车站报点“××次(×点)×分 ×秒到(通过)”,并填写行车日志
(10)监视列车通过
(列车 通过)
(7)站台站务员 复 诵 “××次 开 过 来 , 准备接车”,并立岗 接车 (8)监视列车到 达(通过),并注 意站台乘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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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接发列车作业制度
呼“进路防护信号好了”
站台站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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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接发列车作业制度
2.车站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及用语 (1)联锁站的接车作业程序及用语
(办理发车作业程序)
(5)听取发车站报点,复诵并填写行 车日志
( 6 ) 通 知 站 台 站 务 员 “××次 开 过 来 , 准备接车”,并听取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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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的基本规定
(5)值班站长应服从站长的领导,并做好以下工作: ①组织本班员工开展工作,及时按照程序要求向站长汇报工作情况。 ②负责本班的车站运营组织工作,服从运营控制中心调度员的指挥,组织执行相关调度命令。 ③负责本班的安全工作,车站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应急预案和上级指令及时采取措施。 ④负责本班的服务工作,监督指导车站客运服务人员,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 ⑤负责巡视、检查车站设施设备的状况,发现故障、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行车值班员应服从值班站长的领导,并做好以下工作: ①开展车站行车组织工作,服从行车调度员的指挥,执行相关调度命令。 ②负责操作、监控车站相关行车设施设备,监视乘客乘降,掌握车站客流情况,发现故障、异常 情况时及时与调度员进行联系,按有关程序处理和报告。 ③负责车站施工作业登记及施工安全管理。 ④负责记录交接班事项和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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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作业制度
1.车站行车值班员岗位责任制度 (1)车站行车值班员的岗位职责。车站行车值班员的岗位职责如下: ①执行行车调度员的命令和指示,统一指挥车站的行车作业。 ②监视行车控制台的进路开通方向、道岔位置及信号显示,监视列车的运行状态和乘客的乘降 情况。 ③在实行车站控制时,按列车运行图及行车调度员下达的列车运行计划完成闭塞、排列进路、 开闭信号、接发列车任务。 ④填写行车凭证和其他各种行车表报。 ⑤办理设备检修施工登记。 ⑥组织交接班工作。 (2)助理车站行车值班员的岗位职责。助理车站行车值班员的岗位职责如下: ①接送列车和监护列车运行。 ②交递调度命令及行车凭证。 ③通过手信号发车。 ④组织现场调车作业。 ⑤进行站线巡视和协助乘客乘降。 在不设助理车站行车值班员岗位时,上述职责由站台服务人员等承担。
3.检修施工登记制度 针对各项检修施工作业,车站行车值班员应根据检修施工计划向检修施工负责人 交代有关注意事项后进行访客登记。凡影响行车作业的临时设备抢修,均要与行 车调度员联系作业时间并获取同意后,方可登记。检修施工作业结束后,行车设 备经试验并确认技术状态良好后,方可签认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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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空通白车站演行示车组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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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工作包括监督行车设备运转状态、收集信 息并上报运营控制中心、执行行车调度员命令调整列车运行、与列车司 机执行联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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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的基本规定
(1)运营单位应制定车站行车工作细则,内容应包括车站技术设备的使用、管理,接发列 车、调车及与行车有关的客运工作组织,技术作业程序和作业时间,并附车站线路平面图、 联锁图表及接触网(轨)分段绝缘器位置等技术资料。 (2)车站应将车站行车工作细则按专业岗位摘录分发;车站行车工作相关人员应遵守车 站行车工作细则的规定。 (3)车站实行层级负责制,宜分为站长、值班站长、行车值班员、车站客运服务人员。 (4)站长代表运营单位在车站行驶属地管理权,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组织领导车站员工开展工作,根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制订车站工作计划。 ②全面负责车站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车站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落 实车站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③全面负责车站的客运服务工作,监督指导车站客运服务人员,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
作业(程2序)联锁站的发车值作班业站程长序作及业用程语序细化及LO用W语操作员(行车值班员)
(1)根据行车日志和LOW显示确
发车预告
认发车线路空闲,向前一LOW预告 “××次预告”;
(2)填写行车日志
(3)听取前一发车报点“××次(×
点)×分×秒开”并复诵,接到接车站
准备好接车进路的通知,客车进站 (5)听取值班站长“排列××
3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作业制度
4.道岔擦拭制度 道岔必须由专人负责定期擦拭。擦拭道岔必须与行车调度员联系,办理控制权下放手续。 擦拭道岔时,车站控制室要有人监护,不准随意扳动道岔。擦拭道岔的人员一律穿绝缘鞋, 携带防护用具。擦拭前施放木楔,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道岔区;如需换道岔,室内监护 人员应与现场擦拭人员联系,说明道岔号码及定、反位,现场擦拭人员要离开岔道。道岔 擦拭完毕,要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撤除木楔,并检查有无妨碍列车运行及道岔转换 的物品;试验道岔并确认连好后,与行车调度员办理控制权上交手续,有关按钮由信号人 员加封并做好记录;填写道岔擦拭登记簿。 5.巡视检查制度 送电前,车站行车值班员应进行站线巡视,检查线路上有无影响列车运行的异物。对站内 检修施工后的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查看是否符合检修施工登记注销情况。检查行车控制台 是否有异常情况。 6.行车事故处理制度 发生行车事故后,车站行车值班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向行车调度员及有 关部门报告;认真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列车车次、车号、有关人员姓名及人员伤 亡和设备损坏情况;赶赴现场,查找人证与物证,并做好记录;清理现场,尽快开通线路; 对责任行车事故,应认真找出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1)联锁站的接车作业程序及用语作业程序细化及用语
作业程序
值班站长
LOW操作员(行车值班员)
(1)根据行车日志和LOW显示确认接
车线路空闲;
接车预告 (2)听取发车站预告“××次预告”并复
诵,通知LOW操作班站长“排列
准备进路、 开放信号
复(诵4“)进确路认防接护车信进号路好防了护”,信并号通开知放发正车确站后,×L认O×进W次路上接防排车护列进信列路号车开进” 后放路,后,口在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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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作业制度
2.交接班制度 车站行车值班员交班时,应将列车运行和设备状态、上级指示和命令及完成情况 等填记在交接班登记簿上,并口头向接班车站行车值班员交代清楚。 车站行车值班员接班时,要了解列车的运行情况,对行车设备、备品、报表进行 检查后,签认接班。内、外勤车站行车值班员实行对口交接。
发车 报点
(7)通知站台站务员“××次发车进 路好了”
(8)确认后三节车门 关闭好后,向司机显示“ 车门关闭好了”的手信号
(11)监视列车运行
(10)监视列车运行,直至 (9)监视列车运行并
列车出清联锁区
注意站台乘客安全
(12)向接车站报点“××次(×点)
×分×秒开”
(13)填写行车日志
(14)向OCC报点“××次(×点)×
分×秒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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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进路、 后排列列车发车进路;
次发车进路”的命令后,排列
开放信号 (4)通知LOW操作员“排列××次发 发车进路。进路排列好后,口
车进路”;
呼“进路防护信号好了”
(6)确认发车进路好后,复诵“进
路防护信号好了”
站台站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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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接发列车作业制度
(2)联锁站的发车作业程序及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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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作业的基本要求
(1)执行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单一指挥制,车站行车工作由车站行车值班员统一 指挥。列车在车站时,所有乘务人员应在车站行车值班员指挥下进行工作。车站行车值班 员应认真执行行车调度员的命令和上级领导的指示。 (2)遵章守纪,按图行车。认真执行行车规章制度,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办理作业正确、 及时,严防错办和漏办,严禁违章作业。当班时必须精神集中、服装整洁、佩戴标志,保 证车站安全、不间断地按列车运行图接发列车。 (3)作业联系及时、准确。联系各种行车事宜时,必须程序正确、用语规范、内容完整, 严防误听、误解和臆测行事。 (4)接发列车目迎目送。接发列车须严肃认真、姿势端正。认真做好看、听、闻,确保 列车安全运行。 (5)行车表报填写齐全。行车表报包括各种行车凭证、行车日志和登记簿。行车凭证有 路票、绿色许可证、红色许可证和调度命令等,登记簿有调度命令登记簿、检修施工登记 簿和交接班登记簿等。应按规定的内容、格式认真填写各种行车表报,保持完整、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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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接发列车作业制度
1.车站接发列车作业环节 (1)办理闭塞。 (2)布置与准备进路。 (3)开(闭)信号或交接凭证。 (4)迎送列车。 (5)开通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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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接发列车作业制度
2.车站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及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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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的基本规定
(7)车站应设置售票人员、站厅巡视人员、站台巡视人员等岗位,其职责如下: ①售票人员负责售票,处理与乘客相关的票务事务,填写票务报表,负责售票厅内设备、备 品的管理。 ②站厅巡视人员负责巡视站厅区域内的消防设备、乘客信息服务设备、自动售检票设备、标 志标识、照明设备、电梯、自动扶梯等服务设施设备及可疑物品,注意乘客进出站情况,及 时主动向有需要的乘客提供服务。 ③站台巡视人员负责巡视站台区域内的消防设备、乘客信息服务设备、标志标识、照明设备、 电梯、自动扶梯、屏蔽门(安全门)、站台候车椅等服务设施设备及可疑物品;负责按站台 接发列车规范接发列车,监视列车运行状态、乘客候车及上下车状态,提醒乘客注意安全, 进行乘客疏导,及时处理站台区域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主动地向有需要的乘客提供服务。 (8)列车停站时分超过规定时间时,车站行车值班员应向行车调度员报告。 (9)列车到站进行折返作业时,列车司机应按车站行车工作细则作业。 (10)信号系统出现故障时,车站可根据行车调度员的命令准备列车进路,办理接发列车手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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