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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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为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的管理,科学公正开展各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职责(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统一规划、协调、组建和管理技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统一规划技术委员会;2.协调和决定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换届、撤销等管理事项;3.监督检查技术委员会的工作;4.直接管理综合性、基础性和涉及部门较多的技术委员会;5.组织技术委员会相关人员的培训;6.其它与技术委员会管理有关的职责。

(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受国家标准委委托,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技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提出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规划、组建和管理建议;2.组织或者参与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换届和监督检查等工作;3.指导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的国家标准立项、报批以及国际标准化等业务工作;4.协调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5.推荐本部门、本行业专家参加技术委员会;6.定期向国家标准委报告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情况;7.其它与技术委员会管理有关的职责。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受国家标准委委托,协助国家标准委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或者参与国家标准委委托的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换届和监督检查等工作;2.为本行政区域内技术委员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3.推荐本行政区域内专家参加技术委员会;4.定期向国家标准委报告协助管理的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情况;5.其它与技术委员会管理有关的职责。

二、技术委员会工作职责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国家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应当科学合理、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其工作职责包括:1.分析本专业领域标准化的需求,研究提出本专业领域的国家标准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和组建分技术委员会的建议;2.按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组织并负责本专业领域国家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工作;3.对所组织起草和审查的国家标准的技术内容和质量负责;4.负责本专业领域国家标准的复审工作,提出国家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建议;5.参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对外通报、咨询和国外技术法规的跟踪及评议工作;6.受国家标准委的委托,负责国家标准起草人员的培训,开展本专业领域内国家标准的宣讲、解释工作;7.对本专业领域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国家标准委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及时通报有关情况;8.根据国家标准委的有关规定,承担本专业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9.建立和管理国家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报批等相关工作档案;10.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工作会议。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专家委员会在中国的社会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专家委员会是由具有一定知识、技能和经验的专家组成的机构,该机构通过集体讨论、分析和研究来达成共识,从而为有关组织提供政策、规划和技术建议,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因此,对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研究,有助于提高专家委员会的效率,推动社会工作的有序发展。

本文将重点探讨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体系,并提出改进意见。

一、专家委员会的组织结构专家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应该根据其所属领域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建立相应的组织层次和人员分类。

一般来说,专家委员会应该包括主席、副主席、常委、秘书处、成员和专业顾问等角色。

主席是委员会的领导者,具备丰富的经验和资源,负责整个委员会的运作和管理。

副主席承担主席的职责,并协助主席和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

常委是负责指导和推进委员会工作的高级专家,秘书处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的处理和管理。

成员是委员会的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制定和制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参与委员会的讨论和决策。

专业顾问是指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他们在特定领域的问题上提供技术服务和建议。

二、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在委员会的工作流程中,有一套完整的决策流程,包括调研、讨论、分析、研究、评估和建议等步骤。

下面简单阐述一下委员会的工作流程:(一)议题的确定委员会的工作必须围绕特定议题展开。

议题的确定应该通过委员会的讨论和分析来确定。

一般来说,委员会的议题应该是与其所负责领域相关的具有重要性的问题或热点事件。

委员会通过分析问题的发展趋势、当前状况和影响因素等来确定议题。

(二)调研和数据收集委员会在确定议题后,应该展开全面的调研和数据收集。

调研和数据收集可以通过采访、问卷调查、网络搜索等方式进行。

通过对相关领域的理论、政策、实践案例等进行深入分析,可以为委员会提供更为有效的建议。

(三)讨论和分析在调研和数据收集的基础上,委员会应该开展讨论和分析。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一、概述为了更好地发挥专家资源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化程度,各级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普遍设立了专家委员会,通过专家委员会的成员积极参与,为政府和科研机构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是规范专家委员会组织建设和运行的文件,旨在促进专家委员会的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织建设专家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是保障其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

专家委员会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组织形式多样化: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学术委员会、咨询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等不同形式。

2.专家结构多元化:组建专业领域涵盖全面、层次齐全、职称职务等级不同的专家组成的委员会,确保委员会的决策权威性和科学性。

3.专家选拔公开透明:采用公开招募、专业应聘、推荐任命等方式确定专家成员,保证专家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三、运作机制专家委员会的运作机制,是保证其工作有效性和高效性的基础。

专家委员会应遵循以下原则:1.议事规范:每一次会议应有议事日程和议事要点,确保讨论清晰明确,议决正确有效。

2.信息公开透明:对外公开委员会章程、规则、议事记录等重要信息,保证决策过程透明公开。

3.专家调研:利用专家的学术成果和实践经验,进行现场调研和深入交流,确保决策科学准确。

四、职责分工专家委员会应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各成员的责任和分工,以保障专家委员会的工作顺利开展。

职责分工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议题研究:根据政府部门或科研机构的委托任务,对议题进行研究。

2.技术支持:对政府部门或科研机构的技术问题进行咨询和技术支持。

3.决策建议:向政府部门或科研机构提出决策建议,为其决策提供可行性和科学性建议。

五、工作考核为确保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益,应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

在考核制度中,应充分体现以下方面:1.工作成效:通过委员会工作的实际贡献来评估委员会的工作成效,包括决策质量、技术支持、政策建议等。

2.专家利用率:评估专家参与委员会工作的积极性和成效,保障专家资源的充分利用。

专家委员会规章制度

专家委员会规章制度

专家委员会规章制度
《专家委员会规章制度》
专家委员会规章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专家委员会的权利和职责,以及规范其运行和决策过程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确保专家委员会能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发挥专家的作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

专家委员会规章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组成和职责:规定专家委员会的成员构成、选任程序以及各成员的职责和权利。

这些规定能够确保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客观公正地参与决策过程。

2. 运行机制:规定专家委员会的会议程序、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公开透明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能够确保专家委员会的运行流程有序、高效,并保障相关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3. 决策准则:规定专家委员会对于决策的标准和程序、科学依据的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能够确保专家委员会的决策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其作出的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

4. 监督和责任:规定专家委员会的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能够确保专家委员会的决策和行为符合规章制度的规定,保障专家委员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专家委员会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能够为专家委员会的发展和运行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保障其发挥作用和影响。

同时,也能够提升专家委员会的专业性和影响力,为决策提供更加科学、可靠的建议和依据。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1. 引言2. 专家委员会的组织结构专家委员会一般由一批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负责提供咨询意见、决策支持等工作。

在建立专家委员会时,需要明确其组织结构,包括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等角色,并制定相应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3. 专家委员会的职责专家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咨询意见:专家委员会作为一支智囊团队,应通过专业知识和经验提供咨询意见,为决策者提供科学指导。

决策支持: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和专业特长,提供决策支持,为决策者提供可行性、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建议。

项目评估:对各类项目进行评估,包括项目的可行性、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估报告等方面的评估,为项目决策者提供参考。

专业培训:通过组织培训、研讨会等形式,提升专家委员会成员的专业水平,确保其能够胜任所赋予的任务。

4. 专家委员会的成员选拔为了保证专家委员会的质量和专业性,成员的选拔非常重要。

一般来说,专家委员会的成员选拔应符合以下原则:专业背景:成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能够为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经验丰富:成员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实践经验,有能力解决实际问题。

独立性:成员应具有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能够客观地提供意见和建议。

多样性:成员的选拔应尽可能涵盖多个领域、多个学术背景,确保委员会能够全面、全面地提供支持。

5. 专家委员会的运作机制为了保证专家委员会的高效运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运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和讨论重要事项,并制定相关决策。

信息共享:对相关信息进行共享,确保委员会成员了解最新的研究成果和行业动态。

工作分工:根据委员会成员的专业特长和工作需求,明确工作分工,确保工作高效完成。

成果评估:对委员会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及时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建议。

6. 专家委员会的权力和义务专家委员会在履行职责的,也有一定的权力和义务。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调动公司技术专家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技术专家的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公司技术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 加强技术专家队伍的组织化建设,形成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3. 鼓励技术专家提出创新想法并提供足够的支持和激励。

4. 建立健全的技术专家激励机制,畅通技术专家的职业发展通道。

三、管理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技术专家,包括但不限于研发工程师、技术总监、技术经理等技术岗位。

四、管理原则1. 激励鼓励。

鼓励技术专家提出创新想法,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2. 公平公正。

对技术专家的评价、晋升、奖励等过程都要公开、公正、客观。

3. 人性化管理。

充分尊重技术专家的个人成长需要,为其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和机会。

4. 专业培训。

对技术专家进行技能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其专业素质。

五、管理流程1. 入职阶段(1)技术专家入职后需进行岗位培训,了解公司的产品、技术、业务以及公司文化和制度。

(2)接受公司的岗前培训和入职考核,通过考核的技术专家将正式成为公司员工。

2. 评价晋升(1)定期进行技术专家的工作业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薪酬调整和晋升选拔。

(2)公司建立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对技术专家进行晋升评定。

3. 激励奖励(1)对技术专家提出的创新想法,公司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2)技术专家的优秀表现将得到晋升、加薪、股票期权等激励措施。

4. 岗位培训(1)公司定期组织技术专家参加技能培训、学术交流、实地考察等活动。

(2)鼓励技术专家参与学术论文等科研工作,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影响力。

5. 离职处理(1)对于离职的技术专家,公司将安排离职交接和进行离职调查,了解其对公司工作的反馈意见。

(2)离职的技术专家可根据表现在公司期间的绩效,在离职后还可享受相应的离职补偿和离职证明。

六、管理措施1. 岗位定级根据不同的技术专家岗位和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岗位定级制度,建立技术专家的晋升通道。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正文:----------------------------------------------------------------------------------------------------------------------------------------------------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17年10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1号公布,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管理,科学公正开展各专业技术领域标准化工作,提高标准制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国家标准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

本办法适用于技术委员会的构成、组建、换届、调整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技术委员会工作,负责技术委员会的规划、协调、组建和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实施技术委员会管理相关的政策和制度;(二)规划技术委员会整体建设和布局;(三)协调和决定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换届、调整、撤销、注销等事项;(四)组织技术委员会相关人员的培训;(五)监督检查技术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对技术委员会的考核评估;(六)直接管理综合性、基础性和跨部门跨领域的技术委员会;(七)其他与技术委员会管理有关的职责。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技术委员会,对技术委员会开展国家标准制修订以及国际标准化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协助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委员会,为技术委员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技术专家管理办法.doc

技术专家管理办法.doc

中国**物资装备(**)总公司技术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天然****公司“人才强企”重要思想及“三支队伍”建设的战略目标,建设一支掌握物装公司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具有竞争能力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实现中国**物资装备(**)总公司(以下简称“物装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证,根据**公司《关于印发〈中国**天然****公司关于深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人劳字[2003]343号)和《关于印发〈中国**天然****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人劳字[2003]501号),结合物装公司以及各直属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物装公司统一领导、人事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整合人才资源、共享人才信息,做好技术专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物装公司技术专家是根据本办法被物装公司两级技术专家评选聘任委员会评选推荐,并经物装公司批准,聘任到物装公司技术专家岗位上的人员。

第四条物装公司技术专家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公司、物装公司和各企业重大科研项目,组织核心技术研发,解决重大科技难题;负责重大工程项目的技术把关、关键新技术新工艺应用、重要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审定;重要科研项目立项、重大投资项目评价、企业科技发展战略等方面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引领科技发展方向、促进学术交流、培养后备人才。

第五条物装公司负责技术专家的选聘、考核、调整、管理等工作,各直属企业负责物装公司技术专家候选人的推荐和物装公司技术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装公司技术专家的选拔应根据物装公司技术专家岗位专业分布框架,紧密围绕影响公司效益和发展的关键专业技术领域开展,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立足内部、广纳社会人才的开放性原则。

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基坑设计方案等技术方案或成果的审核论证工作,公司设立技术专家委员会并建立专家库。

为加强技术专家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为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技术专家库专家为委员会成员。

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对专家库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有利于提高论证工作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技术专家委员会负责协调处理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中出现的重大争议。

第五条专家的管理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入库专家组成:在设计、施工、安全生产、科研工作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技术造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入库方式:各单位推荐,本人同意,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三)定期对专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日后修订专家库的依据。

第六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大连医科大学科技工作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与工作条例

大连医科大学科技工作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与工作条例

大连医科大学科技工作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与工作条例(2009年7月14日制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发挥权威专家对科技管理工作的指导作用,以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科技管理工作,特成立“大连医科大学科技工作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家委员会”或“专委会”)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委会可代行“大连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的部分日常工作,在科技处的组织下进行相关学术评议、评审、建议与决策。

第三条 根据科技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专委会可有以下8种主要组织形式:“大连医科大学科技人才评价委员会”(简称“人委会”)、“大连医科大学科技平台专家委员会(简称“技委会”)、“大连医科大学课题立项指导委员会”(简称“题委会”)、“大连医科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简称“伦委会”)、“大连医科大学科技论文专家委员会”(简称“文委会”)、“大连医科大学科技奖励专家委员会”(简称“奖委会”)、“大连医科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简称“权委会”)及“大连医科大学学术道德管理委员会”(简称“德委会”)等。

第二章 组成第四条 专委会总负责人为大连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科技处处长,负责组织各专委会展开相关工作。

第五条 专委会设总秘书1名,由科技处专人担任,负责各专委会日常工作联络。

第六条 各专委会成员主要由非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一线权威专家(学术水平高、客观公正、有大局观念)组成,通常为5人,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1名,任期3年,通常不超过2个任期。

各专委会成员及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由科技处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确定,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三章 职责第七条 人委会的主要职责:遴选推荐由科技处负责确定的“学校候选人”,包括学术与社会兼职人员、科技专家库成员、优秀人才申报人、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人选等。

第八条 技委会的主要职责:评估科技平台建立(包括重大仪器设备及重要科技期刊与科技图书数据库引进等)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监督检查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科技处组建跨学科、跨单位、层次与水平更高的“大”平台。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一、委员会组建1.1 委员会目的专家委员会是为了解决特定领域的问题而设立的,旨在集中专家的智慧和经验,为决策提供支持和建议。

1.2 委员会成员委员会成员应包括该领域内的专家和权威人士,人数不宜过多,以确保讨论高效。

1.3 主席和秘书处委员会设主席负责主持会议,领导讨论;设秘书处负责协调会务、整理会议记录等工作。

二、委员会运作2.1 会议制度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议程要事前通知成员,会议记录要及时整理和公布。

2.2 决策机制委员会应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遵循多数原则或共识原则,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3 专家评审委员会有权邀请外部专家参与评审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三、委员会管理3.1 绩效考核委员会应建立成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对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激励成员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

3.2 纪律管理制定委员会章程,明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成员的行为,确保会务的秩序和稳定。

3.3 知识管理建立专家知识库,记录专家经验和意见,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委员会评估4.1 绩效评估定期对委员会的运作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4.2 成果评估核查委员会的工作成果,评估决策的实施效果,为委员会的改进提供依据。

五、委员会改进5.1 制度完善不断优化委员会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5.2 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专家培训,提升委员会成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以上是针对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通过科学的管理和规范的运作,可以更好地发挥专家的作用,为组织决策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

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

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推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进一步提高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实力,促进企业稳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技术专家在企业技术管理、新技术推广应用和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中的研究和辅助决策作用,使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概述第一条技术委员会的介绍重点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审议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和研究方向,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审批开放研究课题。

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确保实验室具有良好的科研氛围和学术风气,同时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作用。

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人数不超过十五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学术委员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学术委员任期五年,年龄不超过七十岁,每次换届应更换三分之一以上成员。

第二条技术委员会的宗旨和任务1、技术委员会的宗旨(1)发挥各类专家、学者的聪明才智,积极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提高企业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2)技术委员会是在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领导下的技术研究机构。

2、技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1)对公司的技术发展规划、方针、企业技术法规提出研究意见。

(2)对公司的重大科研决策、重大技术开发、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提出研究建议和意见。

(3)对国家、省、市各部门组织安排的重大项目技术攻关、技术开发、试验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议。

(4)指导、主持或参与相关的技术标准、企业标准的编制或审查。

(5)根据需要,对公司在国内、外大型项目的招、投标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重大项目技术难题提出研究审查意见。

(6)对公司系统内知识型无形资产的创建和整合提出建设性意见。

(7)对公司科技人才的培养提出建议。

(8)负责公司内部新项目开发的立项、鉴定及科技奖励评审工作,并对公司申请国家、省、市各部门的新项目评估、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奖励提出建议和意见。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公司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引领和带动公司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提升公司关键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家人才是指努力践行公司核心价值观,精通某一专业领域,创新能力强,业务精湛,围绕“打粮食”做出突出贡献,获得普遍认可的优秀骨干人才。

专家人才序列属于非管理人员,是大H体系中与经理人员并行的职业发展通道。

本办法中专家人才目前主要面向技术领域,视公司运营策略和专家体系建设成熟度,将动态推进至其他领域。

第三条技术专家体系建设要切实推动“人才强企”战略向纵深发展,统筹好夯实提升面向未来的核心自主能力与打通个人多轨并行的职业发展通道两大目标,坚持七项总体管理原则:1坚持以发展为前提,实现公司发展与员工职业发展同步互促;2.坚持以奋斗者为本,重点聚焦围绕“打粮食”作出有效贡献的员工;3.坚持以员工为中心,选拔规则简明易懂,考核机制公开公平公正;4.坚持双轮驱动,既关注打粮贡献,也关注专业能力造诣;5.坚持制度牵引,激励与约束对等,引导员工队伍技术能力提升;6.坚持体系建设,推动专家选拔使用、考核激励、任期管理动态闭环;7.坚持转型引领,规划方向及专家数量面向数智化转型牵引布局。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坚持党管人才,专家体系整体建设由公司党委统一领导。

为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公司设立技术专家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技术专家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建立完善技术专家管理机制,统筹推进专家选拔、使用、评价、激励、退出等工作。

技术专家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业分委会。

其中,办公室归口负责全省专家队伍管理和机制建设工作,在技术专家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组织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专家人才政策、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等;协助各分委会做好专家选拔、赋能培养和履职管理,兑现实施专家激励。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的管理,充分发挥技术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批准成立,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第三条国家标准委对技术委员会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四条国家标准委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企业集团管理专业性较强的技术委员会。

第二章技术委员会的筹建和成立第五条筹建技术委员会遵循以下原则:市场需要、任务明确、结构合理、保证质量、控制数量、国际接轨。

成立技术委员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涉及的专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或需要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二)技术领域和管理归口明确;(三)近期有较多的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四)提出明确的标准体系框架建议;(五)业务范围清晰,与现有的技术委员会无业务交叉,如有业务交叉,必须经协调达成一致意见;严格控制技术委员会的数量,业务范围能纳入现有的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直属工作组的,不再成立新的机构;(六)组织结构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七)多数组成人员为该专业领域国内技术专家;(八)结合国情,尽可能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ISO/IEC)及其认可的其他国际组织的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TC/SC)对口;(九)秘书处挂靠单位具备开展业务的能力并愿意提供办公保障。

第六条筹建技术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企业集团公司主管司(局)直接向国家标准委提出书面筹建技术委员会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组建技术委员会的必要性、技术委员会名称、工作范围、国内外现状、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对应关系、拟开展的工作内容、拟组建技术委员会的初步方案等。

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

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

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管理要求和职责。

2 规范性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3 术语与定义无。

4 职责专家咨询委员会1)负责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2)负责对公司技术开发、研究、实验等报告进行评审。

3)负责对公司技术问题进行论证。

5 管理要求5.1 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5.1.1 专家咨询委员会受公司总经理领导,是技术决策咨询机构和总经理的技术服务机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公司技术部联合办公,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安排及要求。

5.1.2 专家咨询委员会由从事技术开发、管理及相关领域工作的专家组成。

5.1.3 机构设置原则:专业应具代表性,评价应具公正性,工作应具公正性。

5.1.4 委员聘任采取公司相关部门推荐和技术委员会专家提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由公司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三年,可以续聘。

5.2 工作内容5.2.1 对项目开发的规划、试验研究、可研设计等进行咨询,对项目开发的阶段性工作进行论证和评价。

5.2.2 对公司重大技术方案及实施进行咨询、论证,对已完成的技术工作报告、建设工程提供咨询。

5.2.3 参与公司试验项目技术方案的审查、论证,提供评价意见,指导和协助试验研究报告评审、技术成果报送等工作。

5.2.4 提供有关技术信息、产品信息,受公司委托参加和组织有关会议,与专家进行沟通和联系。

5.3 专家应履行义务及工作要求5.3.1公司技术开发、研究、实验等报告由委员会成员参加评审。

5.3.2委员会成员的工作采取个人咨询指导和集体咨询论证相结合的方式,公司综合性的重大技术问题可由公司技术副总或总工程师委托委员会主任召集会议集体讨论、研究、论证。

技术专家委 员会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委 员会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公司技术创新、决策咨询、技术评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竞争力,特设立技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专委会是公司的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机构,旨在为公司的技术发展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专委会的组织、运行、管理等活动。

第二章专委会的职责第四条专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对公司的技术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技术决策进行咨询和评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公司重大技术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确保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创新性。

(三)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成果进行评价和鉴定,推动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跟踪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为公司提供前沿技术信息和趋势分析。

(五)指导和培养公司的技术人才,促进技术团队的成长和发展。

(六)协调公司内部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技术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

第三章专委会的组成第五条专委会成员由公司内部技术骨干和外部技术专家组成。

第六条内部技术骨干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第七条外部技术专家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八条专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主任负责主持专委会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四章专委会成员的选聘第九条专委会成员的选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内部技术骨干由公司技术部门推荐,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确定。

第十一条外部技术专家的选聘通过公开招聘、专家推荐等方式进行。

公司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人选。

第十二条专委会成员每届任期为_____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第五章专委会的工作方式第十三条专委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公司的技术发展相关事项。

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

第十四条对于重大紧急事项,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专委会的决策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各位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一致的决策意见。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

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办法(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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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专家委员会内部设立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主要负责专家委员会发展方向研究及各项内部工作决议。

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由联盟秘书处推荐,经过专家委员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专家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党性修养;
2.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履行专家职责、提出评价意见;
3.在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委员的聘期一般为一年,可以续聘,到期不续聘者自行解聘。

第八条专家委员会成员的日常联络和工作协调由联盟秘书处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专家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季度至少召开1
次会议。

会议由联盟秘书处组织召开,会议内容由联盟秘书处根据成员单位的需求拟定。

为了提高效率,根据会议的内容及重要性,可采用普通会议、网络会议、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

第十条本办法由联盟秘书处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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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研发项目深入研究、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研发理论、专业技术和产品质量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隶属关系
技术专家委员会是公司下设的团体组织,由公司领导、工程师及各部门领导、专家、研发工程师等组成。

三、职责及义务
1.了解、掌握和研究公司业务及相关技术,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2.参与研究和指导公司及部门的重大科研项目的选题、论证及研发指导工作;
3.参与公司及部门研发项目的评审工作,为项目研发提供技术研究参考建议,为项目提供建设性参考意见。

四、成员组成及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
4.1成员组成
专家委员会一般由10名左右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副主任
为技术中心及事业一部、事业二部、事业三部、事业四部各一人)。

专家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工程师、部门领导、部门专家、项目负责人、研发工程师等组成。

4.2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为从事或曾从事相关工作的资深工程师、领域专家担任。

委员应具备较高的相关专业知识与研究水平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本专业领域的分析与判定能力;熟悉公司或部门的主要业务内容,以及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认真严谨的学风和献身科学与环境公益事业的精神,秉公办事,并勇于承担相关的责任。

五、责任、权利与义务
5.1 责任
1. 积极参与并指导同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业务相关的研究与实践工作,为公司及部门项目提供专业性建议;
2. 积极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学术性、研究性等相关活动、会议;
3. 认真完成公司交班的各项工作;
4. 及时提供本行业、专业领域的研究新成果、新技术、新动态,以及行业专业内各种国内外信息与动态资料。

5.2 权利与义务
1. 专家委员会成员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共同评估确定;
2. 专家委员会的领导成员由公司提名,并征求其他成员意见后产生,任期期间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民主讨论,予以解聘并推荐其他人担任;
3. 专家委员会成员对专家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辞聘权;
4. 专家委员会成员可获得专业委员会印发提供的各类内部与外部的业务信息、动态与资料,以及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
5. 专家委员会成员有义务积极响应并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相关学术、探讨、研究等活动,并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
6. 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中,专家委员会成员应遵纪守法,遵守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责任心。

未经专家委员会许可,不得以专家委员会名义组织任何活动。

有违反以上原则者,将予以解聘。

六、管理规定
技术中心负责专家库的管理工作,负责收集专家推荐提名申请,上报公司领导审批确认,负责专家委员会成员管理维护。

6.1专家提名
由各部门推荐专家名单,填写《专家提名评审表》(附件1),移交至技术中心。

专家提名申请需包含推荐人的基本资料,如:公司职位、擅长领域专业、从事工作业务等。

6.2专家成员确认和发布
技术中心收集《专家提名评审表》后,经公司领导审批确认后,下发评审委员会成员组织结构。

6.3专家委员会工作安排
各部门对需专家委员会参与的工作,由需求部门填写《专家委员会XX项目/会议需求备案》至技术中心综合办公室备案。

专家邀请、会议组织等活动由需求部门自行组织。

七、本办法由技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专家提名评审表
备注:1、如果表格中有关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2、文化及专业资格等证书须附复印件
3、任何虚假材料将招致评审专家资格的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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