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的演变与发展历史回顾与前景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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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前沿问题探索——《行政诉讼法》的历史贡献和完善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前沿问题探索——《行政诉讼法》的历史贡献和完善

《 行政 诉 讼法 》 的历 史 贡 献和 完 善
杨 寅


行政诉讼 法 的历史地位和贡献

115 .94年 ( ( 宪法 第 9 条 和现行 18 年 宪法 》第 5 7 92 4条均 规定 ,对 国 家机 关及 其工 作人 员的
违 法行 为 ,公 民有 控 告 、 申诉 和检 举 的权 利 。但 是 ,直 到 1 8 年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行政 诉讼 法 颁 99

般管辖 权 10 ;距 离 18 0年 7 9年法 国通 过 人权 宣言 20年 。历 史可 以让 我 们沉 思 1 0 2 公 民依 据 行 政诉 讼 法 ,通 过行 政诉 讼 制度 可 以实现 自身权 利 的救 济和保 障 ;司法 机关 可以 .
收 稿 日期 :2 0 一l —2 09 2 5
2000年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关于海关行政处罚案件诉讼管辖问题的解释2002牟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关于审理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 2 卷第 1 5 期 21 1 0 0年 月
民的 自由、尊严和利益通过该部 法律得到 了尊 重和维护,这一切, 同 《 行政诉讼法 的观念影响和实践需
求 皆有 关联 。 值 此 部 法 律 实施 2 年 之 际 ,本 刊 编发 一 组 文 章 以 示 纪念 , 内容 涵及 《 政 诉 讼 法 》 的历 0周 行
史贡 献 、 行政 诉 讼 与行 政 复议 制度 的 关联 、行 政公 诉 制度 、行 政 诉 讼对 党组 织 的 监督 、 完 善被 告 举证 规 则

行政诉讼法的历史沿革

行政诉讼法的历史沿革

行政诉讼法的历史沿革行政诉讼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规定了公民对行政行为的救济方式和程序,对于维护公共利益、促进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行政诉讼法的历史沿革进行探讨。

一、行政诉讼法的起源行政诉讼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罗马法,当时行政权力的行使和争议解决主要依靠行政官员的裁决。

到了中世纪,人们逐渐认识到行政官员的专断行为可能会侵犯公民的权益,于是开始逐渐形成正式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

在欧洲,尤其是英国,建立了行政法庭来解决行政纠纷。

这为后来的行政诉讼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行政诉讼法的兴起行政诉讼法在中国的兴起可以追溯到清代。

在清朝时期,由于行政机构的发展和行政行为的增多,民众对行政争议的诉讼需求也日益增加。

于是,清朝政府开始逐步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并于1904年颁布了《讼政章程》。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规定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

三、行政诉讼法的发展20世纪初,中国政府在探索民主法制建设的道路上取得了一些进展。

1928年,北洋政府颁布了《政治诉讼法》,明确了行政诉讼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和程序规定。

此后,行政诉讼法的发展受到了重大的影响,尤其是在新中国成立后。

四、新中国行政诉讼法的建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开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行政诉讼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部分,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1950年,中国第一部全面规定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出台。

此后,中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2014年)等。

五、行政诉讼法的完善与应用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推进,行政诉讼法的完善也在不断进行。

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对行政诉讼制度的改革力度,提出了更加公正、高效、便民的行政司法理念。

行政诉讼领域的法律法规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包括诉讼程序的简化、行政机关的救济制度的建立等,以提高公民的行政救济权益。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趋势综述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趋势综述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趋势 综述
2009年4月15日
主要内容
一、行政诉讼制度的演变过程
1.1.行政诉讼制度的基本内涵 1.2.行政诉讼制度的变革模式

二、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
2.1.晚清政府的政府行政诉讼制度 2.2.南京国民政府行政诉讼制度 2.3.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现状

社会演进型变革模式的优势主要有



首先,社会演进型中的行政诉讼制度来自于民间和习惯的法 制化。因此能得到普遍遵守,比较容易实施。从而避免表达 与实践的背反。因而具有较高的法律权威。甚至成为行政审 判机关、行政机关乃至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 其次,社会演进型变革模式的过程本身比较平稳,具有连续 性和继承性。因此行政诉讼制度现代化的过程中不会因为打 乱社会秩序或者急于求成而造成社会动乱。 最后,由于行政诉讼制度本身来源于实践,具有自洽性。因 此能更完备、更充分地保护民众的权益。能够根据社会的需 要作出合理的调适,并且社会的需求一旦达到临界点,国家 就能够从法律上、制度上予以保障。
《行政裁判院官制草案》共计21条,主要内容有:



首先,规定行政裁判院的审判权力,即行政裁判院拥有审判 行政各官员办理违法致被控案件的权力。 其次,规定行政裁判院的组成,即行政裁判院由正副使各一 人、掌佥事三人、佥事十二人以及书记官、录事若干人组成。 正使为裁判院长官,总理全院的事务。 再次,规定行政裁判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即奉特旨饬交裁判 之案件。关于征纳租税及各项公费之案件,关于水利及土木 之案件,关于区划官民土地之案件,关于准否营业之案件。 行政裁判院不得受理刑事、民事案件。 复次,规定提起诉讼的程序。以阁、部、院及各省督军。督 抚暨钦差官为被告的,可以直接向行政裁判院提起诉讼。此 外,实行行政申诉前置,不得越诉。即必须先向各该行政长 官衙门申诉,如不服其处理,可依次向其上级控诉,最后, 可向行政裁判院起诉。

行政诉讼法改革

行政诉讼法改革
4、取消部长法官制(1889年)
部长法官制是指一切行政案件,除非法律规定的可以直接向 行政法院起诉以外,必须先由部长裁决,不服的才能向国家 参事院上诉。1889年12月3日,最高法院在“卡多案”的裁决 中,正式否定了部长法官制。该判决摒弃了部长法官制,确 认最高行政法院享有对行政案件的一般管辖权。
5、中央和地方分权(1953年以后)
行政诉讼法的历史沿革
——法、德、日
法国
一、行政审判(诉讼)产生的背景和法律根 据
(一)、思想背景 1、行政法院产生的理论基础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 2、法国《人权宣言》第16条规定,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 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3、大革命时代人士混淆了行政和行政诉讼。认为行政诉 讼本身不是行政权力的本身,所以禁止普通法院干涉行政, 也就禁止普通法院受理行政诉讼。
二、行政审判制度的发展阶段 1、行政官法官时期(1790-1799)
禁止普通法院受理行政诉讼以后,在最初的10年左右,没 有考虑设立一个行政法院来受理行政诉讼。裁决行政争议 的权限属于行政机关本身,行政官员同时也是法官,行政 机关是其本身案件的裁决者。 2、保留审判权时期(1799-1872) 1799年成立国家参事院(最高行政法院)作为国家元首的 咨询机关。国家参事院受理公民对行政机关申诉的案件, 向国家元首提出解决争议的建议。国家参事院本身没有裁 决的权力,这个权力由国家元首保留,国家参事院所行使 的是国家元首保留的审判权。
(三)、法律根据
1、1790年制宪会议制定的关于司法组织的法律,该法第13条规 定:“司法职能和行政职能不同,现在和将来永远分离,法官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行政机关的活动,也不能因其职务上的原 因,将行政官员传唤到庭,违者以渎职罪论。”
2、1796年的一项法令规定:“严格禁止法院审理任何行政活 动。”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回顾与展望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回顾与展望

TEBIE CEHUA 特别策划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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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 B
E
CEHUA 编者按:立善法,谋善治。

《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10月1
日实施以来,在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
推进依法治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
发展以及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行政诉讼制度中的部分制度设计与
社会经济和法治发展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也日渐突出。

为破解司
法实践中的困局,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新《行政诉讼法》
应运而生。

作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国家立法机关修改的第一
部法律,它的出台标志着“民告官”已经站在了历史新起点上。

《行
政诉讼法》的修改实施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国
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有力保障。

为总结《行政诉讼法》修改一周年以来的成就与不足,系统探
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本刊约请了理论界、实务界
的专家学者和司法审判一线的部分审判人员展开研究,特别策划推
出“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回顾与展望”专题,以飨读者,
希冀对进一步推动行政诉讼法的完善有所帮助。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
回顾与展望
6 人民法治。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与反思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与反思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与反思一、引言行政诉讼制度,作为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司法途径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从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发展历程,从萌芽到建立,再到不断完善,每一个阶段都凝聚了无数人的智慧和努力。

本文将对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反思,以期为未来行政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二、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一)制度萌芽阶段早在建国初期,中国就开始了对行政诉讼制度的探索。

1954年《宪法》第97条明确规定了公民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控告的权利,这为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宪法基础。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这一规定并未得到真正落实。

改革开放后,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行政诉讼制度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

(二)制度建立阶段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正式建立。

该法明确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起诉条件、审理程序等基本内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后,中国行政诉讼制度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三)制度完善阶段进入21世纪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民法治意识的提高,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对行政诉讼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中国政府加大了对行政诉讼制度的改革力度。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的通过,进一步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简化了诉讼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

同时,各地法院也积极探索创新行政诉讼制度,如设立跨行政区域法院、推广行政诉讼调解等,为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对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反思(一)制度建设的成就与不足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在保障公民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行政诉讼制度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部分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时存在“立案难”的问题;在审理过程中,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审查力度不够,导致一些违法行政行为得不到有效纠正;在判决执行阶段,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等。

行政诉讼制度的演化与变革

行政诉讼制度的演化与变革

行政诉讼制度的演化与变革从古至今,人类社会中总有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也在不断变化。

其中之一便是行政诉讼制度,它是指在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发生行政案件纠纷时,公民、法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一、行政诉讼制度的起源及演化行政诉讼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国封建社会的明清时期。

当时,由于民间的矛盾纠纷较多,而地方官府治理无方,无法公正解决诉讼,于是群众自发地设立了一些“书院”,聚集了一些文化人士,来解决民间的矛盾纠纷。

慢慢地,这些书院逐渐形成了解决民间纠纷的“乡试”。

从此,人们可以通过参加乡试来解决矛盾纠纷。

到了民国时代,司法制度有了较为完备的规定,行政机关也开始出现了。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启用诉讼制度的通知》,标志着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正式建立。

二、行政诉讼制度的现状随着司法体制的不断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在不断地改革和完善。

首先,行政诉讼设立了独立的行政法庭,行政法庭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保证了司法机关的独立性。

其次,行政诉讼制度还规定了严格的时间限制,规定了司法机关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受理诉讼、作出判决等等,并对超时的情况有明确的后果。

这些措施都有效地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不过,当前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过程繁琐、时间长等,需要继续改革完善。

三、行政诉讼制度的未来未来,随着我国司法体制的逐步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将不断健全和完善。

我们应该进一步深化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公开透明和信息公开,使诉讼程序更加简单、便捷,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益。

在构建和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一些原则,比如公开、公正、公平等原则,同时确保行政机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我们应该加大对行政诉讼制度的宣传,宣传公民维权的意义及其在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入推进“法治文化”,为行政诉讼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和思想支持。

行政诉讼法的演变与历史背景

行政诉讼法的演变与历史背景

行政诉讼法的演变与历史背景《行政诉讼法的演变与历史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日益增多,行政争议也随之增加。

行政诉讼法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框架,在不同历史背景下经历了漫长的演变。

本文将深入探讨行政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与相关历史背景。

**第一部分:古代中国的行政诉讼**在中国的古代历史中,行政诉讼并不像今天这样明确定义和制度化。

古代中国的政治体制多以封建王朝为主,而不同朝代的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各不相同。

例如,封建社会中的皇帝通常拥有终审权,但也会委托官员来处理一些具体事务。

这导致了行政诉讼的不确定性和不公平性。

**第二部分:清朝时期的行政诉讼**清朝时期,中国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行政法律制度,其中包括《大清律》等法典。

尽管在这一时期有一定的法律体系,但行政争议的解决仍然不够规范。

清朝时期的行政诉讼更多地依赖于官员的决策,而不是法律程序。

**第三部分:民国时期的法治探索**随着辛亥革命的胜利,中国进入了民国时期,开始了一系列的法治改革。

1912年,民国政府颁布了《大清法统》,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规定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文件。

然而,由于时局动荡和国内混乱,这一法律并未得到有效实施。

**第四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与行政诉讼法**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时代。

随着国家制度的变革,行政诉讼法开始逐渐得到规范和完善。

1954年,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这标志着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正式建立。

这一法律为公民提供了更多维护权益的机会,明确了行政诉讼的程序和要求。

**第五部分:改革开放与行政诉讼法的进一步完善**1978年中国开始改革开放,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这一时期,中国不仅加强了行政诉讼法的完善,还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新的社会发展需求。

行政诉讼程序不断优化,更多的强调法治原则,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六部分:21世纪的行政诉讼法**随着中国的崛起,21世纪初,中国政府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的改革与未来展望

行政诉讼法的改革与未来展望

行政诉讼法的改革与未来展望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诉讼法的改革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行政诉讼法是一项关系到政府行为合法性的法律,它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行政诉讼法的改革历程,分析改革的必要性,以及展望未来,希望能够为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持续完善提供一些思考。

一、改革历程行政诉讼法的改革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第一次出台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那时政府职能和社会结构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需要相应的法律体系来应对。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行政诉讼法也随之多次修订。

其中,2001年的行政诉讼法修订是一次里程碑式的事件。

这次修订强调了法律程序的重要性,加强了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裁判程序的公正性。

这一修订使得公民更容易通过诉讼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

二、改革的必要性尽管我国行政诉讼法经历了多次修订,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问题和挑战也浮现出来,这使得进一步的改革成为迫切需要。

首先,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权利对等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机关通常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权力,这可能导致公民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

因此,改革应该更加强调平等的法律地位,确保公民可以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权益。

其次,法律适用和司法效率问题。

行政诉讼法的改革还应考虑到更加明确的法律适用标准,以降低司法不确定性,提高司法效率。

此外,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电子诉讼系统,可以加速案件处理,提高行政诉讼的效率。

再者,环境保护和行政责任。

改革应该强调环境保护领域的特殊性,确保环境问题能够。

行政诉讼法颁布30年回眸

行政诉讼法颁布30年回眸

行政诉讼法颁布30年回眸作者:周頔来源:《法治与社会》 2019年第7期从1989 年到201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施行已经30年,期间经过两次修订。

根据国家发展的现实需要,行政诉讼法增补修订了大量内容,行政诉讼制度发展成果落实到了法律条文中。

1989 年4 月4 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这部总共75 条的法律于1990 年10 月1 日起施行。

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施行,标志着“民告官”诉讼制度在中国变成一项普遍性的公民权利救济制度。

行政诉讼法出台后,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的法律相继出台,我国行政立法逐步完善。

行政诉讼法分别于2014 年和2017年进行过两次修订,根据国家发展的现实需要增补修订了大量内容,行政诉讼制度发展成果落实到了法律条文中。

2019 年是行政诉讼法颁布30 周年,行政法学界实务界共同回顾了行政诉讼制度发展,展望法治中国的明天。

从无到有:行政诉讼法立法背后的故事1986 年10 月4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设立了行政立法研究组,该小组的成立仪式设在了人民大会堂,包括罗豪才、应松年在内的多位法学家领衔受命,时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顾问的陶希晋担任了研究组顾问。

行政立法研究组的基本任务是“充分研究我国的现实形势和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广泛搜集国内外行政立法的资料。

在此基础上,对我国需要制订的行政法应该包含的大致内容提出一个框架,作为一项建议提供给立法机关参考。

与此同时,行政立法研究组还将努力担负起今后对其他重要的行政立法提出咨询意见的任务”。

但是,行政法框架的起草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

据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回忆:“我手下最早的一批硕士生来帮我工作。

我们起草了好多份草案,送给陶老审核。

但是,都没有得到陶老的认可。

”1986 年底,陶希晋去世后研究组失去了指导者,工作开展更加艰难。

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的研究状况及其发展趋势

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的研究状况及其发展趋势

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的研究状况及其发展趋势作者:武汉大学法学院林莉红教授一、我国行政诉讼法学兴起的时代背景(一)行政诉讼制度作为民主制度的产物,在旧中国不可能真正建立并实施。

与之相适应,行政诉讼法学也不可能兴起。

清王朝末年,改革官制,变法修律,仿照资本主义国家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的体制,抄袭大陆法系德国、日本的司法制度,开始出现现代意义的行政诉讼制度的萌芽。

但清王朝制定的有关行政诉讼制度的法律还没有来得及颁布,清王朝即被孙中山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运动所推翻。

辛亥革命建立中华民国以后,孙中山积极倡导建立与西方法律模式相类似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

1912年3月11日南京临时政府公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为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该法规定:“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但关于行政诉讼及其他特别诉讼,另以法律定之。

”“人民有陈述于行政官署之权”,“人民对于官吏违法损害其权利的行为,有陈述于平政院之权。

”由于政权存在时间短暂,南京临时政府没有制定关于行政诉讼的法律。

1914年,北洋政府相继颁布了《平政院编制令》、《行政诉讼条例》。

这些法律的颁布,表明在中国法制史上正式建立了行政诉讼制度。

南京国民政府基本上承袭了北洋政府的行政诉讼模式,于1932年颁布了《诉愿法》、《行政诉讼法》。

1945年又公布了《行政法院组织法》。

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虽然在立法上建立了行政诉讼制度,但是,事实上行政诉讼制度并没有真正施行。

究其原因,第一,无论是北洋政府还是南京国民政府,虽然表面上标榜的是“民主政体”,但实际上是极端专制、极其腐败和黑暗的政府,民主政体事实上从来没有存在过,以保障人权和体现民主精神为特征的行政诉讼制度是不可能真正实施的。

第二,即使不涉及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的专制政体,而仅就其条文而言,由于先天的原因而导致的立法技术上的缺陷,也使得广大的老百姓对其只能望而却步。

我国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我国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中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前言中国是一个具有5000多年历史的国度。

从战国时期开始,中国的行政制度就已有记载。

战国时期的《周礼》记载了从我国周朝到秦汉时期的行政法律制度,其后,秦统一六国后,建立了以皇帝为首的高度集中的秦朝官制,首创监察制度和三公九卿制度等行政制度,为后世各朝所沿袭和发展。

至唐朝,唐玄宗组织编制了中国历史上首部行政法典——《唐六典》,被喻为中国古代行政法之典范.此后,各朝也又相继颁布法典,古代法以诸法合体为特点,故而行政法一般与民事法律杂糅在一起,但各朝都有对行政法的规定。

民国时期,中国的行政法逐渐具有了现代行政法的特点,经过过渡时期,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时期,经过探索和改革,中国的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正朝着更加适合中国的国情方向发展.而未来行政法的发展也将朝着后现代主义行政法的方向发展.一、中国古代行政法概述(一)中国古代行政法的概念及其特点1。

概念在古代的君主专制擅权时代, 是不存在以限权为目的的近现代行政法的。

古代行政法在本质上只能是一种管理法。

而现代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定行政法主体、行政法行为和行政法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尽管中国古代在国家和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颇有建树, 但是中国古代行政法显然不同于现代法治背景下的行政法。

可是,如果搁置价值定位比较,仅从某些具体制度着眼, 会发现其在执行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法律规范是丰富完善且值得借鉴的。

2中国古代行政法的特点中国古代的行政法律有4000多年的发展历史。

总的说是以典为经,以众多的单行行政法规为维,交织成聂荣磅礴、规范细密的行政法律制度,形成了完备、全面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律体系。

具体说有以下几个特点:(1)中国是世界最早由行政法律规的国家之一。

如《周礼》颁布于战国时期,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成法典。

其主要内容反映了我国周朝以至秦汉之际的行政法律制度,是中国奴隶制国家行政管理经验的总结。

其一,从官制上看,《周礼》把古代管理分成天、地、春、夏、秋、冬六官,以管理国家事务;其二,从法制上看,《周礼》规定了邦典、邦法、邦成制度。

行政诉讼法历史沿革

行政诉讼法历史沿革

2、明治宪法的确立
1889年制度的明治宪法,在其第61条中规定:“ 1889年制度的明治宪法,在其第61条中规定:“由于行政 官厅的违法处分而导致权利受到伤害的诉讼,应属于另外 以法律规定的行政法院审判的,不能由司法法院予以受 理。”1890年,以法律第48号制定颁布了《行政裁决法》 理。”1890年,以法律第48号制定颁布了《行政裁决法》; 同年又制定了《诉愿法》 同年又制定了《诉愿法》。至此,明治宪法时代的行政诉 讼制度得以确立。特征如下: 1、在东京设置唯一的一所一审终审的行政法院。 2、法院由长官和评定官组成。 3、关于行政法院的管辖事项,采用了列举主义。 4 、作为审理程序,确立了书面主义、职权主义的原则。 5、采用了所谓诉愿前置主义
5、中央和地方分权(1953年以后) 、中央和地方分权(1953年以后)
1953年 30日的《行政审判组织条例》 11月28日作为补 1953年9月30日的《行政审判组织条例》和11月28日作为补 充规则的《公共行政条例》 充规则的《公共行政条例》对最高行政法院和地方行政法庭 权限的划分作了重大调整。一切行政诉讼案件,法律没有规 定由其他法院受理时,都由地方行政法庭管辖。地方行政法 庭代替最高行政法院,成为行政诉讼的一般权限法院,最高 行政法院成为特定权力的法院。在这之后最重要的改革是 1980年 16日的法律改进行政法院审判的执行和1987年12月 1980年7月16日的法律改进行政法院审判的执行和1987年12月 31日的法律创设了上诉行政法院,以减轻最高行政法院受理 31日的法律创设了上诉行政法院,以减轻最高行政法院受理 上诉案件的负担。
参考文献
王名扬:《法国行政法》 王名扬:《法国行政法》 盐野宏:《行政救济法》 盐野宏:《行政救济法》 弗里德赫尔穆·胡芬:《行政诉讼法》 弗里德赫尔穆·胡芬:《行政诉讼法》 毕可志:《论行政救济》 毕可志景

关于行政诉讼的展望

关于行政诉讼的展望

关于行政诉讼的展望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行政诉讼作为制约政府权力、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司法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未来,随着我国法治的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也将会在以下几方面得到展望。

一、信息化时代背景下,行政诉讼将更为便捷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我国司法系统正朝着智慧司法不断前行。

在这个背景下,行政诉讼得以更好地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办案效率,缩短诉讼周期,更好地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特别是在跨境行政诉讼等需要通过科技手段完成的诉讼程序中,信息技术将会更为重要。

未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行政诉讼将从很多方面变得更加便捷。

二、行政诉讼制度将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已经经历了几次大的改革,成为了相对完整的诉讼制度体系。

未来,行政诉讼法的修订,行政复议制度的建立,以及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都将推动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

尤其是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将会更好地规范行政诉讼程序,完善行政诉讼的诉讼实体、程序和制度保障,为行政诉讼提供更加稳定、可靠的法治保障。

三、行政诉讼的保护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行政诉讼的保护范围始终是我们的司法改革要密切关注的问题。

未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人民权利意识不断升级,行政诉讼将会继续扩大原告主体范围,让更多的公民和组织享受到法律的保护。

同时,未来也将会加强全民法律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让广大公民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行政诉讼这一重要的法律手段。

四、行政诉讼审判质量将进一步提高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推进,行政诉讼将会越来越注重审判的公正、公平和权威性。

未来,随着行政诉讼的走向普遍化和涉及面的不断扩大,行政诉讼的审判质量将日益重要。

行政审判也将推进智慧化审判,让审判更科学、更公正,提高行政诉讼的效率和决策质量。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未来随着我国司法改革不断深入,行政诉讼也将在各个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五、司法保障机制将进一步健全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律师制度、公正司法机制等司法保障机制将进一步健全。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与反思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与反思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与反思一.中国行政诉讼发展的历程简介中国的行政诉讼发展分为四个阶段:1.公元前2033年(根据范文澜先生的结论定的夏朝起始时间)——到1949年(1)公元前2033年——1912年,这一阶段基本为空白,在这三千年里虽然有民告官的案例出现,但这并不是行政诉讼的雏形,这只是民告官员本人;没有人们告政府的情形出现;(2)1912年——1949年,1912年《临时约法》第四条规定:“人民对于官员违法损害权益之行为有呈示评政院之权”,评政院是专门的行政诉讼机构;1914北洋政府颁布了《行政诉讼法》;1932年国民政府对原北洋政府的《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修改。

实践证明,这一段历史时期的行政诉讼还是较有成效的,如鲁迅告教育部案。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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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

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2.1949年到1980年共和国刚建立时,是准备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共同纲领》规定,人民和人民团体有权向人民监督机关或者人民司法机关控告任何国家机关、任何国家公务人员的失职行为。

最高法院组织法也规定要设立行政审判庭。

但是到制定54年宪法时,我们退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向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控告等等”,被告少了国家机关、受理机关少了司法机关、原告少了公民团体。

75年宪法、78年宪法同54年宪法在这方面的规定差不多。

3.1980年——1989年行政诉讼制度恢复时期。

中国行政诉讼的历史、现状与展望

中国行政诉讼的历史、现状与展望
诉讼。
第三 , 行政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制 , 审理行政案件的机构无论是平政院还是行政法院, 都是单一的 , 没 有上下级机构之分 。在具体程序上 , 如遇行政诉讼法未规定 的, 准予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北 洋 政府 时期 和南 京 国 民政 府 时期 的行政 诉讼 制 度 虽 已建 立 , 但 实施 效 果 尚待考 证 。毕 竟 偌 大 的 中国只有 一个 行政 法 院 , 案 件要 经过 层层 诉愿 , 才 能 到行 政 法 院进 行诉 讼 。对 于普 通 老百 姓 来 说 , 到行 政 法 院去 打官 司还 是一 件很 难 的事情 。不 过 , 也有 进 步人 士 利用 行 政诉 讼 制 度 与 当权 的政府 教 学 斗争
中图分类 号 : D 9 2 5 . 3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 2 0 9 5—3 2 7 5 ( 2 0 1 3 ) 0 2— 0 0 1 8— 2 2


中国行 政诉讼 制度 的历 史
( 一)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成立 前行政 诉讼 的历 史发展
在 旧中 国 , 历 代统 治者 为 了维护其 掌握 的政 权 , 通 过御史 制度 的方 式 , 监 督各 级政 府官 员 的行 为 , 调 处政 府与百 姓之 间 的关 系 , 解决 行政 纠纷 。从御 史监督 与 弹劾官 吏来 看 , 御 史制 度在 一定意 义上 起着 监 督 行 政和解 决行 政纠 纷 的作 用 。当然 , 这并 不是 现代意 义上 的行政 诉讼 制度 。 中华 民 国时期正 式建立 了行 政诉讼 制度 。辛 亥革命 以后 , 孙 中 山领 导 的南 京 临 时政 府 进行 了司 法 改革 , 力 图建 立 与西方 法律 模式 相类 似的资 产 阶级法律 制度 。1 9 1 2年 3月 1 1日公 布 的《 中华 民 国临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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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的演变与发展历史回顾与前景展

行政诉讼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规范和保护公民对行政机关处罚、裁判等不当行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行政诉讼法的演变与发展历史进行回顾,同时展望其未来的发展前景。

一、早期行政诉讼法的演变
早期的行政诉讼法起源于欧洲大陆法系,主要受到法国行政法的影响。

19世纪末,法国颁布了《行政诉讼法典》,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完整系统的行政诉讼法典。

法典规定了行政诉讼的程序和原则,为行政法治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欧洲大陆法系的影响下,日本于20世纪初引入行政诉讼法,并对其进行了适应国情的修改。

日本的行政诉讼法继承了欧洲传统,但又加入了东方的特色,成为亚洲地区最早的行政诉讼法制度之一。

二、中国行政诉讼法的发展历程
中国的行政诉讼法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开始进行一系列的法制建设,并于1954年通过第一部具有行政诉讼程序条例性质的文件——《关于适用行政诉讼程序的规定》。

此后,中国行政诉讼法按照时代的要求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颁布施行,统一了行政诉讼的基本规
则,为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此后,行政诉讼法经历了多次修订,逐步完善了公民的诉讼权利保护机制。

三、行政诉讼法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中国行政诉讼法已拥有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和规范程序。

然而,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还不够广泛。

目前仅适用于普通行政案件,对于特殊行政案件,如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行政诉讼法的适用性尚不明确。

其次,行政诉讼程序相对繁琐,诉讼周期较长。

这给公民的诉讼权益保护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也容易导致行政机关的不公正行为。

最后,法律援助制度尚未完善。

许多需要维权的公民由于经济困难无法获得法律援助,导致无法有效行使诉讼权益。

四、行政诉讼法的发展前景展望
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行政诉讼法的发展前景仍然广阔。

首先,应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

特殊行政案件的适用问题亟待解决,应建立特殊行政诉讼制度,为公民提供更为灵活和高效的维权途径。

其次,应加快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的简化和便捷化。

通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行政诉讼电子平台,实现程式化审理和在线诉讼,缩短诉讼周期,提高行政诉讼的效率。

最后,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加大对法律援助机构的支持力度,构建多元化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确保每位公民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法律援助。

总之,行政诉讼法作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演变与发展历史丰富多样。

尽管当前存在一些问题,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进一步的完善和改革,行政诉讼法将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为公民的权益保护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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