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心理

合集下载

犯罪心理学复习题及答案

犯罪心理学复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1、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根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2、犯罪心理构造: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

它是行为人个性心理构造中社会心理缺陷的总和,是其发动犯罪行为的部心理原因和根据。

3、情绪型动机犯罪:又称情感型或感情型动机犯罪,是一种带有感情色彩的犯罪行为。

4、初犯:是指具有犯罪心理发生、开展的复杂过程和剧烈的犯罪动机斗争过程的第一次犯罪者。

5、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防止,以致发生危害结果,其行为构成犯罪的。

6、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

7、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主观上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所希望到达的结果。

8、变态心理:是指人的知、情、意活动和个性心理特征,以及行为表现超出了正常围,甚至表现为*种程度地丧失了识别能力或控制能力。

9、犯罪心理预测:是指运用心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些个体犯罪或再犯罪的可能性所做的有根据的估计和推断。

10、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他人和社会的、触犯刑法处分的各种行为的总称。

11、犯罪对策:是指预防、揭露、惩罚犯罪和娇治犯罪的各种策略、方法手段的总称。

12、犯罪心理构造类型:指不同犯罪心理构造稳定的具有区别的样式〔或模式〕。

指不同犯罪心理构造稳定的具有区别的样式〔或模式〕。

可以反响不同类型的犯罪所具有的不同犯罪心理状况的特点。

13、犯罪动机:犯罪动机是引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满足*种需要的在起因,是犯罪心理构造中的重要动力因素。

14、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成心犯罪。

15、群体犯罪心理:群体犯罪心理是指在犯罪群体或落后群体以及副文化群体中,个人与群体的意向、动机和目的相互影响而形成的适合犯罪的共同心理倾向。

司法心理学课件 第十章 过失犯罪心理

司法心理学课件 第十章 过失犯罪心理

内容

第一节 过失犯罪心理的概述 第二节 引起过失犯罪的客观诱Biblioteka 第三节 过失犯罪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


第一节 过失犯罪心理的概述
一、过失犯罪的概念与类型
1、过失犯罪的概念: 我国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 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 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 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与间接故意 犯罪的区分:
相似之处: 两者都预见到行为有危害社会结果的可能性。

不同之处: 间接故意犯罪具有有意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态 度,危害结果没有违背犯罪人的意愿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是轻信自己的认识、经验、 技术和能力等能够避免这种结果,抱着侥幸不 会发生的态度,危害结果发生违背了犯罪人的 意愿

陈某女儿赶至现场后即刻将陈某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无 效被害人死亡
如何判断应当预见?

客观标准:以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应尽的 预见义务(包括一般预见义务和职业预 见义务)为标准 主观标准:在某种具体的情况下,根据 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智力、发育、文 化水平、技术熟练程度等)为标准,分 析其预见能力

案例:

某电影放映员与一赶车人拉着电影胶片 到农村放映。时值隆冬,赶车人到达地 点后,即进屋烤火,顺手将电影胶片搬 放在炉火旁。电影放映员没把胶片放好, 就干别的事情去了,结果胶片受热起火, 酿成火灾。
请问: 赶车人有预见义务吗? 电影放映员有预见义务吗?
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的心理因素:

责任感不强,对自己的行为缺乏责任心,
过于自信犯罪的心理原因:

违反了注意义务,在紧急情况下出现了 判断失误或措施不力,或应激不当,从 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犯罪心理学教学大纲》修订版

《犯罪心理学教学大纲》修订版

《犯罪心理学教学大纲》修订版修订者:梅传强西南政法大学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制编写及使用说明一、本课程的基本属性与目的:本课程是我校法学专业、刑事侦查专业、法学二学位、辅修法学二学位的本科生开设的限定选修课程。

其目的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了解犯罪心理的产生、形成及发展规律的基本理论、各类犯罪的心理特征与行为特征,了解预测、预防犯罪的心理学规律,以促进学生对我国犯罪心理学基本理论的了解与学习。

《犯罪心理学》教材共分十七章,为配合教材的使用,编写本大纲。

二、教学要求:学生学习本课程后,对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知识有一个系统了解,为学习其他法律课程提供坚实的基础,同时能运用犯罪心理学的基础理论研究法学领域中的相关问题(如刑法学中犯罪构成主观要件,犯罪学中的犯罪人格特征等),拓展其法学知识面,促进对法学理论的深入学习。

三、适用专业与学时数:法学本科、刑事侦查本科、刑事科学技术本科、治安学本科、法学二学位、辅修法学二学位。

学时:30学时(说明:由于本课程内容多,现有30学时讲授不完本课程,每章中的学时数只能作参考)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本课程是一门综合性课程,它运用了普通心理学的基础理论,结合了法学中的法理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证据学、民事诉讼法学等相关课程的基础理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门课程。

因而需要学生在已经具备法理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相关课程的基础之上,开设本门课程。

五、教学方法:课堂教学、多媒体演示、心理测验。

六、开课及编写大纲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课程负责人:梅传强,王敏七、推荐教材:梅传强主编:《犯罪心理学》(最新修订版,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1月版。

八、推荐参考书:附后。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2007年8月目录第一章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任务和方法教学基本要求:明确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任务和方法,以及犯罪心理学与邻近学科的关系。

了解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理论任务和实践任务。

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的种类分别是什么

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的种类分别是什么

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的种类分别是什么刑法中确定某个⼈是否需要对⾃⼰的⾏为承担责任,除了客观上造成的伤害外,还需要对其主观上的⼼态加以考虑。

众所周知,犯罪的主观⼼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那么犯罪故意和过失的种类分别是什么?今天,⼩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的种类分别是什么⼀、犯罪故意的种类分别是什么1、直接故意:明知⾃⼰的⾏为会发⽣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的⼼理态度。

认识因素:明知⾃⼰的⾏为会发⽣危害社会的结果(明知⾃已⾏为的内容与危害性质、明知会发⽣某种危害结果、某些犯罪还要求⾏为⼈认识到刑法规定的特定事实);意志因素:希望这种结果发⽣。

2、间接故意:放任。

3、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的区别:两者的认识因素相同。

意志因素不同:直接故意明知的可以是⾏为必然发⽣的危害结果也可以是可能发⽣的危害结果,⽽间接的只能是可能发⽣的危害结果。

4、间接故意的发⽣:⼀是⾏为⼈为了实现某种⾮犯罪的意图⽽放任危害结果的发⽣;⼆是⾏为⼈为了实现某种犯罪意图⽽放任另⼀危害结果的发⽣。

故意的认定:1、要将犯罪故意与⼀般⽣活意义上的故意区别;2、要将犯罪故意与单纯的认识或者单纯的⽬的相区别;3、要将总-同与分则的明知相区别;4、要将俣理推定与主观臆断相区别。

⼆、犯罪过失的种类有哪些1、疏忽⼤意的过失:应当预见⾃⼰的⾏为可能发⽣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意⽽没有预见。

前提是⾏为⼈能够(应当)预见。

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

2、过于⾃信的过失:已经预见⾏为可能发⽣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这种结果的的⼼理状态。

过于⾃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疏忽⼤意是⽆认识的过失。

3、过于⾃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相同:两者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的可能性,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

区别:(意志上)间接故意放任危害结果发⽣,结果的发⽣符合⾏为⼈的意志,过于⾃信的过失是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结果的发⽣违背了⾏为⼈的意志;(认识上)间的主观上考虑避免结果的发⽣,客观上也没采取的措施;过于⾃信过失则考虑到可避免危害结果的发⽣。

什么是过失犯罪

什么是过失犯罪

什么是过失犯罪一、过失的概念刑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据此,过失犯罪是在过失心理支配下实施的犯罪。

犯罪过失,则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过失犯罪与犯罪过失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

过失与故意均统一于罪过的概念之下,故二者具有相同之处:过失与故意都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都说明行为人对合法权益的保护所持的背反态度。

但是,过失与故意又是两种不同的罪过形式,各自的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具体内容不同,过失所反映的主观恶性明显小于故意,所以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不同于故意犯罪。

首先,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发生危害结果。

其次,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特殊的精神,说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罪过形式的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

再次,刑法对过失犯罪规定了较故意犯罪轻得多的法定刑。

二、过失的种类我国刑法根据行为人是否已经预见危害结果,将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这是一种典型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一种无认识的过失,即行为人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没有预见的原因并非行为人不能预见,而是在应当预见的前提下由于疏忽大意才没有预见;如果行为人小心谨慎、认真负责,就会预见进而避免危害结果。

应当预见是前提,没有预见是事实,疏忽大意是原因。

应当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就是疏忽大意过失的认识因素。

疏忽大意过失的意志因素是反对危害结果发生或希望危害结果不发生,至少可以说是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危害结果发生。

经典---犯罪心理学

经典---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复习材料第一章导论一、犯罪心理学的概念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行为的心理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的一门学科。

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大致包括以下几种人的心理和行为:1、犯罪人(主要研究对象);2、一般违法人;3、虞犯;4、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的人;5、揭露与惩治犯罪的有关人员;6、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三、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1、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2、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结合又偏于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3、既是理论学科又是应用学科4、是一门或然性学科四、近代犯罪心理学的诞生奥地利犯罪学家格罗斯(Hans Gross, 1847-1915)于1897年出版的《犯罪心理学》一书,是真正意义的犯罪心理学。

此书的出版,被视为是现代犯罪心理学诞生的标志。

第二章犯罪心理结构第一节犯罪心理结构概述一、犯罪心理结构的概念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

它是行为人个性心理结构中社会心理缺陷的总和,是其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心理原因和根据。

第二节犯罪心理结构的要素一、犯罪心理动力结构的组成要素1、反社会意识(是个体实施犯罪行为的精神支柱)2、强烈、畸变的需要3、犯罪动机(最活跃的、直接动力)4、不良兴趣二、调节结构的组成要素1、不成熟或歪曲的自我意识2、扭曲的道德意识3、错误的法律意识三、特征结构的组成要素1、特定的气质——气质是个人心理活动稳定的动力特征2、消极的性格特征——是个性社会化缺陷的突出表现①对社会现实的态度特征(物欲型)②性格的情绪特征(暴力型等)③性格的意志特征(共有)④性格的理智特征3、与犯罪活动相适应的能力4、不良的行为习惯——是某种能力的特殊形态的熟练,又是一种生活定势四、犯罪人的心理状态——介于心理过程与个性心理之间(必备的心理条件)1、消极、不良的心境2、实施犯罪时异常的心理状态五、犯罪心理结构中的潜意识1、动力结构中的潜意识:需要、兴趣2、特征结构中的潜意识:3、心理状态中的潜意识第三节犯罪心理结构的模式及形态变化一、犯罪心理结构的模式(一)一般模式(常见、典型)泛指隐藏在大多数犯罪者头脑中与常见犯罪行为后面的内在心理驱动力的构成状况。

过失犯罪心理分析

过失犯罪心理分析
心 理状 态 支配 下 所 实 施 的犯 罪 , 过 失 犯 罪 。而 犯 是
不 意味着 行 为 人 对 危 害 结 果 的发 生 是 一 种 “ 中立 ”
的态 度 , 实 质上看 , 忽大 意过 失 的行为 人是希 望 从 疏
危 害结果 不发 生 的 , 少 可 以说 是 既 不希 望 也 不 放 至
既然行 为人 并没 有预 见 自己的行为 可能 发生 危 害 社会 结果 , 为什 么 能 肯 定其 行 为是 在 意 识 支 配 下 的行 为? 因为人 是具 有 主观 能 动 性 的 , 处 于社 会 又
关 系之 中 , 国家是 社 会 关 系 的 维持 者 , 此 , 家能 因 国 够 要求 人们 按 照一定 的标 准 , 择 和决 定 自己的行 选 为, 并且 以此为 尺度 对 人 们 的行 为 作 出肯 定 或 否定
21 0 2年 9月 第2 5卷 第 3期
山 西 省 政 法 管 理 干 部 学 院学 报
J u n lo h n iP l is a d L w I si t o d n s a os o r a fS a x oi c n a n t u e fr A mi it tr t t r
评 价 。疏忽 大意 过 失 的行 为人 , 同样 具 有 主 观 能动 性, 国家 要求 行 为人 在 生 产 、 作 、 活 等 方 面 发挥 工 生
的行 为 可能 发生 危 害 社 会 的 结果 , 为 人 之所 以 没 行 有预 见 自己行 为的结 果 , 不是 因为他不 能 预见 , 是 而
我 国《 法 》 十 五 条 规 定 : 应 当预 见 自己 的 刑 第 “
行 为 可能 发生 危 害社 会 的结 果 , 为疏 忽 大 意 而 没 因 有 预见 , 者 已经 预见 而轻 信 能够避 免 , 或 以致 发生 这 种 结果 的 , 过 失 犯 罪 。 简 单 地 说 , 为 人 在 过 失 是 ” 行

犯罪心理学大纲

犯罪心理学大纲

《犯罪心理学》简明大纲第1课绪论1.犯罪心理与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就是与实施法律禁止的行为有关的心理活动。

犯罪心理学就是研究影响并支配人实施法律禁止的行为其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的学科。

2.犯罪心理的类型故意犯罪心理、过失犯罪心理是、变态犯罪心理。

犯罪前心理、犯罪中心理、犯罪后心理。

初犯;偶犯;惯犯;累犯单独犯罪心理;共同犯罪心理成年人犯罪与未成年人犯罪讨论:民用航空安全中的犯罪心理3.犯罪心理学发展简史(源于人为什么作恶的探讨)告子:“性无善恶说”孟子:“性善说”荀子:“性恶说”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孕育在犯罪学和心理学之中,名称出现在十九世纪末。

德国的埃宾曾发表过一本名为《犯罪心理学纲要》的书,后来在1889年奥地利的一位审判官格罗斯(Gross)也写过一本名为路口罪心理学》的书。

真正得到公认大约是在20世纪的30年代。

第2课犯罪心理成因1.国内关于犯罪心理成因研究的几种观点①“内因--外因”说人犯罪的原因关键在内因,人自身超正常的需要和欲求是人产生犯罪心理的主要原因。

与之相反的观点则认为犯罪心理也是一种意识,它是由客观存在(或说客观环境)所造成的。

②量变到质变不良心理、行为量的积累——犯罪行为③犯罪心理结构说“犯罪心理结构是指行为人在犯罪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而有机相对稳定的组合。

④聚合反应说“可能影响犯罪心理产生的诸种因素的作用(包括主要因素、次要因素,主要因素与次要因素相互影响而产生的增效作用等)聚合在一起而具有产生犯罪心理活动的效应。

”2.国外对犯罪心理的研究①犯罪心理发生的生理基础(体格与遗传)家谱分析(从血统角度):双生子研究:性染色体;大脑与暴力行为的关系研究:②犯罪心理发生的社会因素(环境)微观环境(家庭、学校、工作场所等);宏观环境(社会政治、社会结构、社会经济与文化);自然背景(自然周期、地理条件等);当时情境(受害人的态度、机遇、现场氛围)③犯罪心理的人格因素人格:由遗传和环境决定的实际的和潜在的行为模式的总和。

过失危险犯的罪过心理分析

过失危险犯的罪过心理分析

事 责任 的根 据在 于其 包括 罪过 部分 和 非 罪过部 分 的犯 罪心理 因故 意违 法 而过 失 导致 重 大
险情 的行 为具有犯 罪化 的 重要性 、 必要 性 和 可行 性
关键 词 : 过 失危险犯 犯 罪 心 理 罪 过 心 理 犯 罪化
风险社 会是 风险刑 法 产生 的基 础 和条件 . 风 险刑 法应 风险社 会之 需而 生 自从 德 国学 者乌 尔 里希 . 贝克 提 出 “ 风 险 社会 ” 的概 念 后 . 德 国刑 法 学界 以乌 尔斯 . 金 德霍伊 泽 尔 、 乌 尔里 希 . 齐 白等 为代 表就 提 出 了风 险刑法 概念 由于现代 社会 风
险增 多 的趋 势和人 们认识 水平 的提高 . 较之 危害 社会 的结 果 实际发 生后惩 罚 犯罪 . 人 们 更寄 望于 危 害 结果 发 生前 发 挥 刑 罚 的预 防功 能 因此 . 适 应社 会 之需 . 刑 事立 法遍设 抽 象危 险犯 和具 体危 险犯 . 其 中也 包 括过 失 危 险 犯 本 文 主要 展 开对 过 失危 险犯 的罪 过心理 进行 分析
4 2
过 失 危 险 犯 的 罪 过 心 理 分 析
① 持 此 观 点 的学 者认 为刑 法 中 “ 危 害 公 共 安全 ” 的表述 就是 危 险犯 的法 律标 志 .② 所 以该 条 规定 是过 失 危 险犯 。 笔 者对 此有 商 榷 意见 . 首先 . 从语 义理 解 上看 . “ 危 害公 共 安全 ”是 一 种危 害 结果 . 而不 是 危 险结果 ; 其次 , 从 立 法惯 例来 看 , 如果 承 认我 国刑事 立法 一般 把 既遂 犯作 为处 罚 的 样本 . 那么 . 就应 当承认 “ 危 害公 共安 全 ” 也就 是 实 害结

过失犯罪心理

过失犯罪心理

紧急避险
为避免更大损失而采取紧急避 险措施,导致意外事件发生。
04
过失犯罪心理影响因素
社会环境因素
社会文化背景
不同社会文化对过失犯罪的认知 和容忍度不同,可能影响个体的
过失犯罪心理。
社会压力
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如工作 、家庭、经济等,可能导致个体 产生焦虑、抑郁等情绪,进而影 响其决策和判断能力,增加过失
对重要信息或细节视而 不见,导致判断失误。
记忆力减退
忘记关键信息或操作步 骤,导致行为失误。
疲劳或压力
长时间工作、疲劳或压 力过大,影响认知能力
和判断力。
过于自信心理过程
过度估计自己的能力
对自己的技能、知识和经验过 于自信,忽视潜在风险。
轻视规则和程序
不遵守或不重视规则和程序, 认为自己的方法更为有效。
情感冲动型过失犯罪心理
行为人在强烈的情感冲动下实施行为,未充分考 虑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从而引发过失犯罪。这 种心理类型往往是由于行为人受到某种强烈的情 感刺激所导致。
过于自信型过失犯罪心理
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 ,但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引发过失犯罪。这种心 理类型往往是由于行为人对自己的能力或经验过 于自信所导致。
医疗环境因素
医疗设备状况、药品质量、医疗流程等医疗环境因素对医务人员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如设备故障、药品 过期、流程混乱等情况下,医务人员容易产生紧张、焦虑等情绪,增加医疗事故的风险。
医务人员行为因素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一些不当行为,如未按照规范操作、未充分告知患者风险、未及时采取救治措施等,这 些行为往往是由于医务人员对医疗技能的掌握不足或对医疗法规的忽视所导致,容易引发严重的医疗事故。

过失犯罪案例分析

过失犯罪案例分析

过失犯罪犯罪心理分析李某,男,29岁,未婚,广西人,初中文化,原广州市海珠区一家湖北风味菜馆保安,工作较粗心马虎,为人懒散。

李某对同饭店的服务员小叶颇有好感,平时待她很是关心,还私下告诉过一些同事他对小叶的爱慕。

不过,小叶对李某似乎不太钟情。

2004年5月28号凌晨与小叶在珠江堤岸散步时,欲吻小叶,小叶以李某有肝炎为由拒绝,李某连称自己的病“没关系的”,欲强行索吻,小叶嗔怒,为躲吻干脆翻过江边护栏边喊边退,李某当时也很紧张,但他不顾小叶离珠江已是几步之遥,更没想到小叶当时的恐惧,边招手哄她过来边朝她靠近,小叶一脚踩空坠入江中溺死。

一、该案件是一起过失犯罪案件李某已预见自己亦步亦趋的行为可能发生小叶坠江的危害结果,却轻信自己能够避免,以致悲剧发生,此举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鉴于犯罪情节较轻,李某获得轻刑。

过失犯罪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他与故意犯罪者的犯罪心理是不同的。

1、过失犯罪者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危害结果的认识是不清晰、不明确、不充分的2、犯罪人所追求的目的不是犯罪目的,也就不存在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3、犯罪行为发生的心理机制是行为人消极心理品质在各种不利客观因素的影响下产生的二、李某过失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李某过失犯罪心理的形成有一定的偶然性。

1、情景因素。

由于案发时间是在凌晨,地点在珠江堤岸上,过往行人极少,为犯罪的发生提供了较好的情境机遇。

2、被害人因素。

受害者小叶是李某心仪对向,出于爱慕李某才强行索吻,以致犯罪发生。

3、生理因素。

男性较女性粗心和大胆,喜欢冒险,注意力分散,因而过失犯罪的可能性大。

4、心理因素。

李某工作较粗心马虎,为人懒散品质较差,容易出现不恰当的行为决定。

三、过失犯罪案件特征过失犯罪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危害性较大,通常由行为人过度自信或疏忽大意所发,过失犯罪者一般有以下特点1、注意的分心,行为人没有将其心理活动在必要的时间和空间内充分的指向和集中于应该指向和集中的对向。

心理态度犯罪过失论 案例

心理态度犯罪过失论 案例

心理态度犯罪过失论案例
嘿,大家想不想听听关于“心理态度犯罪过失论”的案例啊!咱先来讲一个例子哈。

有个司机叫小李,有一天他开车急着去见客户。

哎呀,那路上车可多了呀!小李心里就着急,想着赶紧到地方。

结果呢,一个不留神,没看到前面有个行人正在过马路,就这么撞上去了!这多吓人呐!这不就是个典型的因为心理态度上的疏忽导致犯罪过失的例子嘛。

那再来一个例子。

有个工人小张在工地干活,平常都挺靠谱的。

但那天他心情特别不好,因为家里有点烦心事。

工作的时候呢,就心不在焉的。

结果在操作一个机器的时候,不小心按错了按钮,引发了一场小事故。

你说这是不是因为他当时的心理状态不对呀!
咱想想看,这些例子不就像我们走在一条路上,本来走得好好的,可突然因为心里有点啥事儿,就分心了,然后就不小心摔倒了一样嘛。

这心理态度可真是重要得很呐!如果小李开车的时候能不那么着急,多集中点注意力,或许就不会出事了呀。

如果小张能调整下自己的心情,认真工作,不也能避免事故嘛!
咱在生活中也要注意呀,不能因为自己一时的心理状态就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来。

很多时候,一个小小的疏忽,可能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呢。


像建房子,一块砖没放好,可能整座房子就不稳固了呀。

大家可要时刻提醒自己,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做事认真负责呀。

所以说呀,心理态度真的能决定很多事情呢,我们可得重视起来,别等到出了问题才后悔莫及呀!。

《犯罪心理学》教学大纲

《犯罪心理学》教学大纲

《犯罪心理学》教学大纲课程编码:1013103202课程名称:犯罪心理学学时/学分:32/2先修课程:社会心理学、变态心理学适用专业:心理学开课教研室:心理学教研室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1.课程性质:本课程是心理学专业的一门的专业课,是所有心理学专业学生的选修课。

2.课程任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目的是培养学生能够对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展变化的原因极其规律有所了解,认识犯罪人在不同情境中的心理状态和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增强在犯罪预防和犯罪矫正方面的理解能力。

具体的一些能力要求:第一、能够使用心理学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分析、解释犯罪心理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

第二、能够分析和解释不同犯罪类型犯罪人和不同犯罪主体犯罪心理形成和变化规程。

第三、在未来从事犯罪预防、犯罪矫治过程中,使用犯罪心理学的相关知识。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课程教学的基本形式是课堂教学。

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基本的教学形式是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

主要教学环节包括课堂讲授、辅导答疑、课堂实践、课外实践等。

以课堂讲授为主,研制电子教案和多媒体幻灯片以及CAI课件,在教学方法和手段上采用现代教育技术。

成绩考核形式:期终成绩(闭卷考试、研究报告)(70%)+平时成绩(平时考勤、课堂提问、研究设计)(30%)。

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三、课程教学内容第一章导论1.教学基本要求掌握犯罪和犯罪心理的相关概念及类型;掌握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及内容;掌握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一般方法;了解犯罪心理学的历史和研究现状。

2.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概念、理论、原理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能理解犯罪和犯罪心理的概念。

3.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重点是对犯罪及犯罪心理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了解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联性;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困难性。

教学难点是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问题。

4.教学内容一、犯罪二、犯罪人三、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四、犯罪心理学五、犯罪心理学研究方法六、犯罪心理学的历史和现状第二章犯罪心理结构1.教学基本要求掌握犯罪心理结构的概念和要素;掌握犯罪心理结构的类型;掌握犯罪心理结构的成因;了解影响犯罪心理构成的主体内外因素。

过失犯罪发生中的注意欠缺问题心理剖析

过失犯罪发生中的注意欠缺问题心理剖析

3 ・ 5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维普资讯
据在于行 为人 不注 意 的心理 事实 。与 费尔 巴哈 同 的事 物 的实 际状 况 。如 错 视觉 , 由 于某 种 因素 是 时代 的学 者克 莱 茵 ( o l ) 出 了过失 为 消极 的 K he 提 r 的干扰 而产生 的视 觉 错 误 , 常 的表 现是 将 此 物 通
[ 文章编号 ]10 —60 (060 — 05 4 0 1 2 120 )5 03 —0


过失 犯罪 的发 生 源 于注 意的欠 缺
罪发生状态上界定过失 , 明了欠缺 注意在过失 说
其 二 , 过 失犯 罪 的本质 的 理论 中 , 现 了欠 在 体
过 失犯 罪 的发 生 , 法 律 的角 度说 在 于没 有 犯罪发生中的作用。 从 履 行注 意义务 , 而从 过 失 犯 罪 实 际发 生 的过 程 看 则 在于 注意 心理 的欠 缺 。注意 是 贯 穿 于人 的认 识 缺注 意对过 失 犯罪发 生 的影 响 。 以心 理事 实 为过 在 旧过 失 论 ” 。在 过 活动整 个过 程 的一 种 不 可 缺 少 的心 理 状 态 , 一 失 非难 的实 质 , 理 论 上 称 为 “ 是 切 心理活 动 的 开 端 , 认 识 活 动 的 基 础 。注 意 欠 是 缺 是导致不 能规避 危 险而 导致 过 失 犯 罪发生 的直
恶意的观点。根据他的观点 , 恶的意思为两种, 一 认做彼物。在过失犯罪的场合 , 通常 的例子是狩 种是狭 义的恶 的意思 , 即故意 ; 种是 广 义 的恶 的 猎者将人认 做动 物而开枪 射击 , 一 结果将人 打死。 意思, 即过失 , 是欠缺 所谓 为 回避 违法 结 果 之必要 错觉产生的原因很复杂, 既有主观因素 , 又有客观 的努力以及欠缺 为紧张注意 的所谓 良好的故意 。 因素。在 主观 因素方 面, 一般与经验、 习惯 、 思维 “ 克莱茵的这种消极的恶的意思 , 在心理事实上表 定势和当前的心理状态有关。这是因为经验 、 习

犯罪心理的定义

犯罪心理的定义

犯罪心理的定义犯罪心理是指人在实施违反法律规范行为时的一系列心理活动。

犯罪行为是犯罪人在其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亦即一系列心理活动的支配下发生的,并随着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变化。

犯罪心理的外部表现为犯罪行为。

犯罪按犯罪心理分为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

在故意犯罪中,犯罪心理的核心因素是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它是支配主体预备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动力。

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形成,除了与客观环境因素有关外,也与主体的其他心理因素密切相关。

如错误的认识,消极的情绪状态,不良的情感、意志品质,不合理的需要和动机结构,有害的兴趣、意志品质,不合理的需要和动机结构,有害的兴趣,错误的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和反社会的态度、不成熟的自我意识等有关。

在过失犯罪中,不存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犯罪心理是指主体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心理。

犯罪心理是主体的头脑对社会生活尤其是社会规范的消极能动的反映。

相关阅读:犯罪心理的行为因素行为因素,指犯罪人原有的不良行为特点。

不良行为是在不良的心理支配下发生的。

反馈原理,不良行为如果得逞,会反作用于不良心理,使不良心理得到强化和发展。

恶性发展的趋势之一就是形成犯罪心理。

下列不良行为与犯罪心理的形成有关:1错误的活动。

指参加不符合社会要求、为社会所禁止的活动。

如看淫秽书刊和录像,违反纪律,扰乱公共秩序等。

这些活动对行为人的心理产生各种不良影响,减弱他对不良诱因的抵抗力,增强不良的心理因素,进而诱发犯罪心理。

2不良的行为方式及其结果。

不良的行为方式很多,如欺骗、赌博、欺凌弱小和报复等。

如果通过不良的行为方式满足了需要,就会在心理上肯定这种行为方式,今后用以再次满足需要。

因此,这种错误经验是形成犯罪心理的基础之一。

3有害的行为习惯。

行为习惯是由于重复而巩固下来的。

如撒谎、好逸恶劳、自由涣散、占便宜等,如果多次重复又得不到制止,就会成为难以克制的“自动化”了的恶习,成为一种需要而不断起作用。

过失犯罪心理和故意犯罪心理的异同

过失犯罪心理和故意犯罪心理的异同

过失犯罪心理和故意犯罪心理的异同犯罪构成四要件中的主观方面有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对应的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有两种:过失犯罪心理和故意犯罪心理,不同的犯罪心理就会有截然不同罪行结果,例如渎职罪中的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分别就是过失心理和故意心理造成的。

在案件查办中,为了更好的甄别二者的异同,这就要求办案人员不但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下面就两者的异同谈谈自己认识:一、过失犯罪心理和故意犯罪心理的相同点从实际发生的犯罪案件看,故意犯罪总是占绝大多数,过失犯罪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对于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因此,过失犯罪是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

也有的学者认为,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是犯罪的两大基本类型之一,它与故意犯罪也会有某些共同点,主要是:(一)具有社会危害性。

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同属犯罪行为,其行为的后果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尤其在现代科技条件下,任何人在一些关键性的行动中不注意、不谨慎、不负责任,皆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如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都将造成众多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

(二)受行为人的心理、意识支配。

根据心理、意识决定行为的原理,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都是在行为人的犯罪心理支配下实施的。

不过,故意犯罪是在故意犯罪心理支配下,过失犯罪是在过失犯罪心理支配下发生的。

尽管过失犯罪人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出现,但过失犯罪行为并非纯属偶然,与行为人的个性心理缺陷和特定情境下的心理状态有着必然性的联系。

(三)具有罪过。

过失犯罪人与故意犯罪人都具有犯罪主观方面的要件—罪过。

所谓罪过,就是犯罪主体在对待自己的犯罪行为及其后果上所持有的故意和过失的心理态度。

如果只有社会危害行为而缺乏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那便是意外事件,行为人便没有罪过,不构成犯罪。

二、过失犯罪心理与故意犯罪心理的不同(一)从法学角度来看,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不同的主要有以下六点:1、社会危害性的比较如果仅从客观后果加以比较,在一定的范围内,某些过失犯罪案件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超过了某些故意犯罪犯罪案件,但从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上比较,仍以故意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为大。

犯罪过失主观恶性的心理基础

犯罪过失主观恶性的心理基础

犯罪过失主观恶性的心理基础作者:钱飞来源:《消费导刊·理论版》2008年第05期[摘要]犯罪是在恶意支配下通过恶行表现出来的一种恶。

恶意即主观恶性,是通过危害行为表现出来的应受到道义上和法律上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的心理状态。

主观恶性作为一种心理状态,有其形成有特定的心理基础和规律,试图从潜意识和心理缺陷二方面探寻其产生的根源。

[关键词]主观恶性心理基础法律分析作者简介:钱飞(1979-),男,江西彭泽人,上海大学法学院2005级硕士研究生。

过失是否具有心理性?英国学者认为:“过失意味着在某人的心理上缺乏特定的思想,即空虚”。

然而,奥地利著名精神分析学家弗罗伊德在精神分析的基础上创立过失心理学理论,从潜意识的理论出发,提出过失是有意义的。

一、潜意识把心理生活划分为意识和潜意识是精神分析的基本前提。

从潜意识理论的角度,弗洛伊德认为:“我们不但知道过失是有意义和有目的的心理现象,也不但知道他们是两种不同意向互相牵制的结果,而且知道这些意向中若有一个想要牵制另一个而得到发展,其本身便不得不先受一些阻力禁止它的活动。

简单地说,一个倾向必须先受牵制,然后才能牵制其他倾向”。

应该说,弗洛伊德揭示过失的心理机制,是我们理解过失的心理基础。

现代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潜意识是一种不知不觉的认识功能。

潜意识并不是人们对客观对象根本没有一点认识的反映,而是对某种对象不自觉的、未加注意的、不由自主的、不知不觉的、模糊不清的反映的认识。

在这个意义上说,潜意识不等于无意识,而是认识的一种特殊形式。

“潜意识不仅具有不知不觉的认识功能,而且还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不知不觉的内心体验功能。

因此,在潜意识中包含着主体对客观事物的一定情感和意志因素”。

我们说疏忽大意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这种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这里预见包括应当预见和没有预见两种情况,应当预见指负有预见义务和预见能力;没有预见是指主观上对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无认识状态,实际上这种无认识的心理状态是以潜意识的形态存在而已,其心理内容表现为预见和不预见两种心理的互相牵制。

8群体和过失犯罪心理

8群体和过失犯罪心理


(二)大群体和小群体

所谓大群体,是指人数众多,成员间只是以间 接方式联系在一起,没有直接的社会交往和互 动的群体。
大群体的类型: 1 、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地位并长期存在的, 如民族等 2 、为了一个临时目标而暂时联合起来的群体,如演唱 会观众

所谓小群体,是指相对稳定、人数不多,为共 同目的而结合的,成员相互之间直接接触的群 体。人数2-40人。
某些群体的反社会行为至少一部分 是由于去个性化所引起的。
深圳某砍手党,20名成员组成一个抢劫团 伙,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仅17岁,采 用砍手、砍脚等作案手段抢劫。在公明街 道办合水口、马田一带,一年时间内先后 做下25宗劫案,砍伤路人12名,抢劫了大 量手机、手提包和现金。
感染的两种类型:
1、情绪感染:是把一群人的情感统一起来,使 个人放弃平常抑制其行为的社会准则。个体的 行为被其情绪发动。

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04年就已经有40 余名温江村青年落入了深圳、东莞、佛 山、汕头、云浮等地的警方手中,有两 对还分别是亲兄弟。但熟知“上映帮” 的知情者称,目前在广东抢劫为生的温 江村年轻人远不止这个数,而是多达上 百人!
其一成员许,18 岁,被审判,执 以死刑。
温江村的某妇女在 放牛,她们是该村 的主要农业劳动力, 男子多出外打工。


团伙犯罪的心理特点
标签意义 情感互动 情感互动对犯罪产生具有影响 情感互动增强群体归属感,放弃理性 情感互动的结果是形成心理共同体, 产生一致对外行为 学习和强化 权威与压力

一般共同犯罪的类型:
1、事先纠合,多次实施同一类犯罪活动。
2、临时起意,只为实施某一特定的行为而

犯罪心理学课件第七章 群体和过失犯罪心理

犯罪心理学课件第七章 群体和过失犯罪心理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2、行为感染:行动从个人传向个人。
➢ 行为感染源于紧急规范理论。即个人在压力的集体情 境中感到不能不行动时,但是又缺乏指导行为的规范, 他人的行为就成为其他人的规范。
➢ 群众以消极性支持少数积极分子的行动,参与者认知 到他行为的正确,符合某种规范,即参与者认知到在 紧急情况下的行为规范,并用共同知觉代替了感情的 扩散。
感染的两种类型:
1、情绪感染:是把一群人的情感统一起来,使 个人放弃平常抑制其行为的社会准则。个体的 行为被其情绪发动。 如,宗教领袖
情绪感染的重要手段——循环反应 即一个由别人的情绪在自己身上引起同样的
情绪的过程,又反过来加剧了别人的情绪。 成员之间的情绪相互作用并加强,直到狂热。
感染的两种类型:
及群体的界限(群体意识) 要有共同的价值和规范,群体成员有共同的动
机和指名群体前进方向的目标(群体规范和群 体凝聚力)
西游记成员就是一个群体
二、群体的分类
(一)正式群体和非正式群体
正式群体是指那些得到社会承认的,有 着正式群体组织结构,其成员有固定的 编制,占着所规定的地位,扮演着安排 好了的角色的群体。如政府机构、学校 等
1、事先纠合,多次实施同一类犯罪活动。 2、临时起意,只为实施某一特定的行为而
共同犯罪,当特定的犯罪完成之后,这 种犯罪形式也就自动停止了。
事先纠合,多次犯罪的共同犯罪
如2人犯罪团伙,A对B实施抢劫,在抢劫的过程中, 属於B的钱包被抛出,这时C经过,A便叫C捡起钱包。 事后两人对财物进行瓜分。
2007年10月22日,黄珍和周阳、黄捌(均另案处理) 3人来到平果县马头菜市场伺机扒窃作案。11时许, 见前来菜市的隆某别着一个鼓囊囊的腰包,认定有 “货”,便商议下手。于是,黄珍和黄捌在旁“望 风”,周阳下手作案,窃取了隆某腰包中的5200元, 随后3人迅速逃离现场。他们逃到一偏僻处后,周阳 分给黄珍300元、黄捌600元,其余赃款归自己所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使用陈旧工具: • 2、陈旧工具主要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性能 有所退化的工具,或者是已经超过使用年 限,然而因为种种因素并未进行跟换而继 续使用的工具,例如应当报废的车辆却继 续上路行驶的机车因为其性能不佳而造成 了事故的。 • 因为行为人在主观上可以预见后果,并且 可以避免其发生却 没有进行避免,因此要 承担责任。
• 应当注意的是有几类人 • 1、负有特殊责任和义务的人(如消防队员、 抢险紧急队员、各级行政长官等 )不宜紧 急避险,应当将自己的责任放在首位。 • 2、对自然灾害有预告责任的人员如未能恪 尽职守,造成损失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 任。 • 3、在特定情况下应当注意却疏忽大意的如 在雪天、雾天行车却超速等。
• 二、李某过失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 李某过失犯罪心理的形成有一定的偶然性。 • 1、情景因素。由于案发时间是在凌晨,地点 在珠江堤岸上,过往行人极少,为犯罪的发生提 供了较好的情境机遇。 • 2、被害人因素。受害者小叶是李某心仪对向, 出于爱慕李某才强行索吻,以致犯罪发生。 • 3、生理因素。男性较女性粗心和大胆,喜欢 冒险,注意力分散,因而过失犯罪的可能性大。 • 4、心理因素。李某工作较粗心马虎,为人懒 散品质较差,容易出现不恰当的行为决定。
社会方面的意外情境
• 1、挫折: • 挫折是指人们在有目的的活动中,遇到无 法克服或自以为无法克服的障碍或干扰, 使其需要或动机不能得到满足而产的障碍。 • 心理学指个体有目的的行为受到阻碍而产 生的紧张状态与情绪反应。 • 容易造成心理上的焦虑、沮丧,因而产生 过失行为。
• 2、变故: • 意外发生的事情,这里主要指的是 社会关 系发生较大的变化,例如亲人死亡、失踪, 亦或者是亲人得到幸福,如结婚、生子等 等。 • 值得注意的是变故不仅仅只是灰色的变故, 在某些案例中也可以是幸福的变故。 • 这些变故容易使人产生情绪的波动 ,使人 难以进行正常的行为活动,产生某些偏激 的行为或思想,因而产生了过失行为。
案例分析
• 李某,男,29岁,未婚,广西人,初中文化, 原广州市朱海区一家湖北风味菜馆保安,工作较 粗心马虎,为人懒散。李某对同饭店的服务员小 叶颇有好感,平时待她很是关心,还私下告诉过 一些同事他对小叶的爱慕。不过,小叶对李某似 乎不太钟情。2004年5月28号凌晨与小叶在珠江 堤岸散步时,欲吻小叶,小叶以李某有肝炎为由 拒绝,李某连称自己的病“没关系的”,欲强行 索吻,小叶嗔怒,为躲吻干脆翻过江边护栏边喊 边退,李某当时也很紧张,但他不顾小叶离珠江 已是几步之遥,更没想到小叶当时的恐惧,边招 手哄她过来边朝她靠近,小叶一脚踩空坠入江中 溺死。
• 纠纷: • 纠纷源于各种冲突,即当自己的意愿与他 人意愿冲突而受到相应的阻碍时而产生的, 例如财务纠纷,感情纠纷,一定程度上与 挫折相像。 • 纠纷是行为人心绪不宁,烦躁不安,易于 产生过失行为。
舆论因素
• 舆论因素是指大多数人对大家所关心而又 有争议的问题所持的共同意见伙态度。 • 主要分为 • 环境层次 • 1、群众舆论,少数人的舆论 • 2、社会舆论,大多数人的舆论 • 社会风俗
过失犯罪心理
引起过失犯罪的客观诱因
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因素
• 一、情景因素 • 二、舆论因素 • 三、工具因素
一、情景因素
• 自然方面的意外情景 • 1、自然灾害: • 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由自 然原因引起的灾害 ,如火灾、水灾、地震、 山体滑坡、雪崩、海啸、火山等等人们难 以预见并对人们有一定危害的因素。 • 主要针对紧急避险 ,疏忽大意等情况
• 三、过失犯罪案件特征 • 过失犯罪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危害性较大,通常由行为人过 度自信或疏忽大意所发,过失犯罪者一般有以下特点 • 1、注意的分心,行为人没有将其心理活动在必要的时间和空间 内充分的指向和集中于应该指向和集中的对向。 • 2、粗心大意,行为人粗心、忽略、不注意、违反注意的义务。 • 3、激情和冲动,在激情情况下,行为人认识狭窄,理智丧失, 往往不能正确的评价自己的行为预见行为的后果。 • 4、侥幸心理行为人寄希望于危害结果不会发生而不是采取措施 积极防治,这是行为人认识上的错误,也是主观意志上的缺陷。 • 5、过于自信,行为人虽然预见到其行为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 却由于过度相信自己的能力自信能避免,最终导致过失犯罪 • 6、应激不良,应激是行为人在出乎意料的紧急情况下所产生的 高度紧张的情绪状态,如果行为人在高度紧张的情况下不能准确的采 取符合当时情况的行为易导致过失犯罪。
• 3、使用高科技工具: • 高科技的发展使人们的生活生产发生了巨 大的改变,一方面提高了生产力,另一方 面,提高了人们的生产要求。汽车就是最 好的例子,汽车给人们生活带来了巨大的 改变,但是汽车也给 人们造成了巨大的伤 害,每年汽车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
其他因素
• 犯罪人与被害人均存在过失而造成的(大 多数交通事故) • 程序违法与犯罪人被害 • 实体违法与犯罪人被害 • 违反道德与犯罪人被害 • 有过失行为的被害人被害
2、意外事故
• 因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而造成的重 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虽然其危害 结果不符合行为人的主观意愿,行为人任 然应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 • 行为人虽然并不希望结果的发生,但是行 为人可以预见到意外事故发生后的结果故 应负相,行为人可以预见 到行为结果会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但是很 多情况下是必须在危险的情境下工作,例 如维修高压电,核能研究等等,虽然会造 成危害,但是行为人主观上并不想造成危 害,与意外事故不同的是情境并不是行为 人造成或所希望的,而是必须的,所以行 为人大部分情况下不必承担责任。
工具因素
• 这里主要是之对生产工具的熟悉程度、好 坏、先进落后等对生产效率的影响。 • 以下几种情况最容易造成事故: • 使用熟练工具: • 1、因为对工具的熟悉使用,容易造成疏忽 大意或者产生过于自信的心理因而造成了 各种损失。 • 也可能是因为自认为对于工具过于熟悉而 疏忽与对工具的检查确认,造成了损失。 如司机开车前未检查开车后却发现刹车不 灵。
• •
一、该案件是一起过失犯罪案件 李某已预见自己亦步亦趋的行为可能发生小 叶坠江的危害结果,却轻信自己能够避免,以致 悲剧发生,此举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犯 罪情节较轻,李某获得轻刑。过失犯罪这是一种 比较常见的犯罪,他与故意犯罪者的犯罪心理是 不同的。 • 1、过失犯罪者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危害结果 的认识是不清晰、不明确、不充分的 • 2、犯罪人所追求的目的不是犯罪目的,也就 不存在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 • 3、犯罪行为发生的心理机制是行为人消极心 理品质在各种不利客观因素的影响下产生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