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已购房改房上市准入申请表

合集下载

已购房改房上市准入申请表

已购房改房上市准入申请表

已购房改房上市准入申请表
填表:年月日
说明:1、“房改房”系指出售公有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廉价房等政策性住房。

2、申请人应附不动产权证书(也可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核对。

3、集资房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及违反规定参加集资建房或购买公有住房多次多套的,参加集资建房位于临街店面、车库等具有商业性质的,已参加福利分房后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需按《莆田市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违规遗留问题整改处理意见》(莆清房[2016]1号)文件相关规定整改处理到位,并提供《莆田市干部职工违规住房整改处理意见书》、《莆田市干部职工违规住房整改处理结论书》及缴款发票。

4、本表一式三份(不动产登记部门、房改部门、申请人各持一份),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下载使用。

5、对法院裁决的,须提供法院出具的《裁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被执行人因故不能到场办理手续的,由房屋买受人作为申请人办理上市准入手续。

6、本表要如实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

莆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印制。

浙江直单位职工购买专项用房申请表

浙江直单位职工购买专项用房申请表

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购买专项用房申请表
出售单位(盖章):
此表一式二份,申请人所在单位保存一份。

联系电话:
附送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以及户口簿首页(有杭州市公安局专用章并有房屋地址的);结婚证复印件;单身职工需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单身证明及本人填写的单身具结书;原承租公房的退房证明及已购房改房的产权证复印件;购房人及配偶职工龄级证明单;如夫妻双方户口一方为外地城镇户口的,需提供外地户口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实物分房情况及该地房改办出具的参加房改情况的证明;如夫妻双方一方为外地农村户口的,需提供外地户口所在地政府及乡镇土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批地建房的证明;如夫妻双方一方为99年10月后由部队转业的,需原部队提供军转干部部队住房及补贴情况证明。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试行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试行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9.05.19•【字号】宁政发[1999]105号•【施行日期】1999.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试行办法》的通知(1999年6月25日宁政发〔1999〕10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试行办法》已经省房改领导小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九日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搞活房地产二、三级市场,规范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行为,根据国家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房改领导小组《关于对〈南京市房改房上市交易试行办法〉的批复》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购公有住房首次上市出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已购公有住房(以下简称已购公房),是指按本市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

包括按房改成本价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按解决住房困难户政策购买的解困房,按实施国家安居工程政策购买的安居房,按政府扶持、单位补贴、个人出资方式集资(合作)建成的住房。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出售,包括已购公房的买卖、交换行为。

第五条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具体办理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准入资格审批手续。

第二章上市出售条件第六条职工已购公房在付清房款,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即可上市出售。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的已购公房不得上市出售:(一)列入近期改造范围已划出红线或居民户口冻结的;(二)法院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擅自改变住房使用性质的;(四)出售后将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五)与教学区不能分隔及单独封闭管理的校园内住宅房;(六)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购买的;(七)市政府规定暂不宜上市出售的。

干部职工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情况证明

干部职工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情况证明

干部职工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情况证明
干部职工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情况证明
兹有,(男/女,身份证号码:)于年月至年月在我单位工作,在我单位工作工作期间:
1、(有/无)购买政策性住房(房改房、解困房、集资建房、保障性住房等)、享受公助私建房、公助私购房、领取回乡建房补贴;
2、(有/无)领取住房货币补贴。

如有,领取时间从年月至年月,共领取个月,合计领取金额元。

3、其他情况说明:。

特此证明。

注:此证明只作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批表之用。

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攀枝花市房改房上市出售申请表(最新)

攀枝花市房改房上市出售申请表(最新)
攀枝花市职工已购政策性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
一、申报职工及配偶基本情况:
姓 名 工作单位 现任职 务 (职 称)
编号:
身份证号码 备 注
职工 配偶
二、申报上市房屋基本情况:
产权证号 座落地址 产权面积 产权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房改购房协议书面积 总建筑面积 标准内购房面积 超标面积 自费面积 共用建筑面积
三、应补交房款情况(此项由住保办填写):
产权面积大于房 应补面积 改面积5㎡以上的 应补房款 超标的 应补面积 应补房款 大写: 万 仟 报职工单位审核签字 盖行政章 申报职工配偶单位审核签字 盖行政章 区(县)、大企业房改办 签章 市房产档案管理中心 审查意见
五、市住保办审查意见:
单 位 审 查 意 见
经 办 人
初 审 意 见

干部、职工已购房改房上市准入申请表

干部、职工已购房改房上市准入申请表

干部、职工已购房改房上市准入申请表
填表:年月日
说明:1、“房改房”系指出售公有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廉价房等福利性住房。

2、房改房上市交易在同等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个人拥有部分产
权的住房,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书面意见。

3、申请人应附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复印件(A4复印纸)壹份,并提供原件复核。

4、申请人夫妇应出具现在及曾经工作单位(在仙游县、荔城区[原莆田县]、涵江
区、外地市的)所在地房改部门的房改证明。

5、已清房的须提供清房结论书。

6、本表一式二份(房产交易部门、房改部门各一份),此表从莆田市建设局网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

2005年3月20日公房上市政策精解

2005年3月20日公房上市政策精解

2005年3月20日公房上市政策精解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已经历了近20年的历程,特别是199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以来,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在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同时,较为集中地向职工出售新、旧公有住房,加上商品房市场的发展,我国居民住房自有率从1979年的16%大幅度提高到58.8%,部分省市超过了60%。

住房产权结构的变化,为以居民为主体的住房交易市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居民住房需求的变化都亟需开放存量住房上市交易市场。

这是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

没有存量住房市场的开放,要想使住宅消费市场有大的发展是不可能的。

存量房市场对盘活整个房地产市场至关重要。

近年来上海等城市在严格已购公房上市准入控制、先试点后推广、合理调节收益、规范操作程序、稳步开放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交易市场方面取得成功经验,天津、上海、武汉等城市还开展了公有住房使用权上市置换的探索。

在总结上海等城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通知的要求,建设部制定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并于1999年4月19日经第11次部常务会议通过,并经国土资源部会签,4月22日经俞正声部长签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69号令发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共20条。

现逐条解释如下。

第一条至第三条属总则性质。

分别规定了本办法立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定义。

第一条为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出售活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存量住房的流通,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释义〗本条阐明本办法立法的目的和立法的依据。

本办法立法的目的共有三层。

吉安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

吉安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
吉安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 申请审批表
所有权人姓名 共有权人姓名
共有权人姓名 申请家庭
共有权人姓名
共有权人姓名
受让人姓名
房屋座落
购房单价
上市住房 情况
评估单价
土地综合收益 补缴款(大写)
购房时间
申请上市 事由
购买全部产权
编号: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房地产管 上市交易。
理局审核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不同意其 上市交易 的理由
土地综合收益补缴款=(评估单价-购房单价)x 建筑面积 x50%
—1—
建筑面积

元/㎡
购房款

元/㎡
土地综合收益 补缴款(小写)

拾万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年 月 日 登记发证时间
年月日
出售 继承 □ 遗赠 □ 析产 □ 其他
本人自愿申请上市,且保证以上情况及所提交的资料属实,若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所有权利人及共有权人签字 :
年 月日
经审查,该住房符合吉安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 其

大连开发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工出售房改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开房委办发[2001]10号

大连开发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工出售房改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开房委办发[2001]10号

大连开发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工出售房改房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大连开发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工出售房改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开房委办发[2001]1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下发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精神和开发区实际情况,对已实施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出售房改房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部分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已出售公房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均须按人(户)建立已售公房备查簿,进行辅助登记,长期保存。

备查簿建立后,除管委会认为不宜再出售的外,其余房改房均可依法上市交易。

二、备查簿包括两部分:一是单位总簿,基本内容为已售公房目录,房改办对出售公房的批复,欲售公房明细表等;二是分薄,具体内容为购房职工家庭共居人口认证单,出售现住公房合同书、出售房改房审核表等。

三、职工出售房改房,须按《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实行准入审批制度。

发现超面积拥有两套或两套以上房改房的一律不得上市,并须按规定处理多余住房。

四、房改房上市出售时,由卖方按售房款总额的1%交纳土地出让收益金的价款。

然后按商品住房办理交易手续。

职工在购经济适用(安居)住房时,已交纳了全部或部分土地出让金的,仍按《规定》的规定计交土地出让收益金。

五、职工出售房改房款,应存入区资金管理中心指定专户。

在购新房时,凭工行信贷部出具的存款收据予以支取;办理转让手续时也须出具该存款收据。

存储期间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职工出售房改房价超过开发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暂定1500元/平方米)部分须缴纳所得收益。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说明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说明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说明(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整理,供2014年填报作参考)一、2014年1月填报时,需按首次填报的要求重新填写每一事项的具体情况,不可简单地选择“无变化”。

二、《表一》第(3)项填写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情况,《表二》第(1)项、第(2)项填写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收入总计金额。

《表一》、《表二》其余各项均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三、《表一》第(1)项“婚姻变化情况”,填报时应填写本人目前的婚姻状况,在“首次填报”的四个选项(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勾选一个,“再填报”一栏为空。

四、《表一》第(2)项中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填写个人目前尚在有效期内的因私证照,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等内容对照证照填写,“保管机构”填写“组织部”。

因公证照无需报告。

如未持有某类证照,请在证照名称后填写“无”。

五、《表一》第(3)项中的“因私出国(境)”,仅填写2013年度持因私证照出国(境)的情况,持因公证照外出的情况无需报告。

出国(境)的事由必须填写,如前往国(境)外探亲、访友、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委托代办机构请照实填写,如某某旅行社等。

2013年度未因私出国境,请勾选“无此类情况”。

六、《表一》第(4)、(5)、(6)、(7)、(8)项中所称“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所有子女,既包括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

《表一》第(4)、(5)、(8)项,如无此类情况,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无”。

七、《表一》第(6)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或者子女获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既包括配偶和子女均获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的,也包括配偶、子女中有任何一人获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的。

如无此类情况,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无”。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填写说明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填写说明

附件: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的填写说明为使我校中层领导干部更好地理解《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现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以下简称《表一》)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以下简称《表二》)的填写作如下说明。

一、2011年4月第一次填报时,《表一》第(3)项填写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情况,《表二》第(1)项、第(2)《表一》、项填写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收入总计金额。

《表二》其余各项均填写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现状。

以后逐年填报时,《表一》、《表二》各项均填写上一年的总体情况或者变化情况。

二、《表一》第(1)项“婚姻变化情况”,2011年4月填报时应填写本人的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等,以后逐年填报上一年度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丧偶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已婚的2011年4月填报时应填写配偶的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等内容。

婚姻情况有变化的,应填写变化的时间、原因;如无变化,则填写无变化。

三、《表一》第(2)项中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其他往来台湾有效旅行证件等,但不包括前往港澳通行证。

填写“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应当包括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等内容。

四、《表一》第(3)项中的“因私出国(境)”,包括因私出国的情况和因私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情况。

在填报时应注明因私出国(境)的时间和事由,如前往国(境)外探亲、访友、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五、《表一》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中所称“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所有子女,既包括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

干部工作调动住房问题政策解答[2008]

干部工作调动住房问题政策解答[2008]

干部工作调动住房问题政策解答[2008]关键词:干部张为臻住房问题政策解答工作调动军转干部干部由外地调动至北京:问题一、在原工作地已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的调动干部,住房补贴如何计发?政策解答:在原工作地已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的调动干部,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⑴在原工作地承租公有住房,并退还原承租住房的调动干部。

比照腾退不可售公房方式计发一次性补贴,并享有购买国家机关职工住房的资格。

⑵在原工作地已购买公有住房,并按成本价退房的调动干部。

比照腾退不可售公房方式计发一次性补贴,并享有购买国家机关职工住房的资格。

⑶在原工作地已购买公有住房,并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腾退的调动干部,享有购买国家机关职工住房的资格。

⑷在原工作地已购买公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不退回或按当地商品房价出售的调动干部,按当地商品房的市场均价计算其原住房价值量,与其同职级干部在北京所享受住房的价值量相比较(北京商品房市场均价为每建筑平方米5500元),如不足则补足其差额部分(只限于夫妻一方),如高于不追回。

该调京干部不再享有购买国家机关职工住房的资格。

以上情况实际执行时,以《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地调京干部住房管理实施意见》为准。

问题二:在原工作地没有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的调动干部,住房补贴如何计发?政策解答:在原工作地没有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的调动干部,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⑴在原工作地已领取住房补贴的无房户,调京后按照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无房户标准重新计算调京之前的补贴额,补发相应职级的差额部分,调京之后继续享有同等职级按月补贴,并享有购买国家机关职工住房的资格。

⑵在原工作地未领取住房补贴的无房户,调京后按照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无房户标准,补发其新任级别面积标准或应享受的按月补贴标准的补贴,并享有购买国家机关职工住房的资格。

军队转业干部:问题一:配偶是军人,本人是中央国家机关职工,租住不可售军产房,住房补贴如何发放?政策解答:待其腾退不可售军产房后,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的规定计发一次性补贴。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说明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说明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说明为使县管干部更好地理解《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现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以下简称《表一》)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以下简称《表二》)的填写,作如下说明。

一、《表一》和《表二》由各单位根据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用A4纸双面印制,发给县管干部。

二、本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应按照第一次填报的要求,重新填写每一项的情况信息(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鉴于本次报告需要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有变化□”、“无变化□”选项无需选择,“有此类情况□”、“无此类情况□”选项应选择,均需在相对应的空格内填写具体情况,如某事项属于“无此类情况”,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无”。

三、填报时,《表一》第(3)项填写截至填报时的全部情况,《表二》第(1)项、第(2)项填写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收入总计金额。

《表一》、《表二》其余各项均应填写截止填报时的现状。

四、《表一》第(1)项“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丧偶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婚姻情况有变化的,应填写变化的时间、原因。

五、《表一》第(2)项中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其他往来台湾有效旅行证件等,但不包括前往港澳通行证。

填写“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应当包括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等内容。

六、《表一》第(3)项中的“因私出国(境)”,包括因私出国的情况和因私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情况。

在填报时应注明因私出国(境)的时间和事由,如前往国(境)外探亲、访友、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七、《表一》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中所称“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所有子女,既包括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说明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说明

3.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应当报告其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的房屋和为共有权人的房屋。

领导干部本人或者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房屋共有权人的,应当注明共有的方式,属于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还应当注明所占份额。

房产应注明来源和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以及商品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或自建房等产权性质。

房产“来源”,是指取得房屋产权的途径,包括购买、继承、赠与等。

房产来源为购买的,还应当注明购买时间和购买价格。

房产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和产权性质,以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内容为准;暂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或者房管部门的登记内容为准。

房产的“产权”,是指房屋所有人对房屋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根据产权性质的不同,有商品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或自建房等几种类型。

各地区可能岀现的其他类型的房产性质,领导干部在填报时应当根据当地的有关政策如实填报。

“商品房”,是指广义上的商品房,既包括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开发,建成后岀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也包括个人从房地产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的、具有完全产权的存量房(二手房)。

“福利房”,主要是指房改房,是职工根据国家有关房改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房改房的销售对象只能是已承租并居住的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职工购买房改房享有特定购房价格与工龄折扣等优惠,且联系现有的职务、职称作为岀售面积控制的依据。

“经济适用房”,是指土地由政府行政划拨,前期费用由开发部门承担,享受配套费减免、税费减免、禾U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等优惠政策,销售价格由政府核定的保障性住房。

与经济适用房相类似的还有安居住房。

是否为经济适用房最终以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标注为准。

“限价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岀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岀限制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企业建设的普通商品住房。

“自建房”,分为农村自建房和城镇自建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干部、职工已购房改房上市准入申请表
填表:年月日
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产权共有人情况
姓名与申请
人关系
职务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码
房屋座落原产权单位
房产权来源①公有住房()
②集资建房()
③经济适用住房()
④廉价房()
房价
类型
①成本价()
②标准价()
③市场价()
房屋所有权
证号码
建筑面积(M2)柴火间
面积
(M2)
享受住房
面积(M2)
超标面积
(M2)
申请原因:
1、本人在房改购房过程中无违规行为;
2、本人出售房改房后不再向政府部门提出分房要求;
3、本宅同住成年直系亲属同意将该房上市交易;
4、本宅出售后造成新的住房困难,由本人负责;
以上承诺事项属实,如有隐瞒,申请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承诺人(申请人)签名:
承诺人(配偶)签名:
承诺人(同住成年人)签名:
产权单位或主
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见单位(盖章)
年月日契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说明:1、“房改房”系指出售公有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廉价房等福利性住房。

2、房改房上市交易在同等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个人拥有部分产
权的住房,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书面意见。

3、申请人应附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复印件(A4复印纸)壹份,并提供原件复核。

4、申请人夫妇应出具现在及曾经工作单位(在仙游县、荔城区[原莆田县]、涵江
区、外地市的)所在地房改部门的房改证明,同时申请人夫妻需提供现在及曾
经户籍所在地的房改部门的房改证明。

5、已清房的须提供清房结论书。

6、本表一式二份(房产交易部门、房改部门各一份),此表从莆田市建设局网站()下载。

要如实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