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行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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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行为现象的具体内容

“三违”行为现象的具体内容

“三违”行为的具体内容(一)典型违章指挥的行为1.指挥员工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2.未履行变更程序,指挥员工擅自变更工艺和操作程序。

3.指挥员工违反操作、检修规程进行操作。

4.无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或者规程和措施未落实而安排人员作业。

5.在未办理特殊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指挥员工开始作业。

6.未到现场确认或未落实安全措施就批准作业许可证。

7.强令使用超期未检的安全附件。

8.指挥员工违规进行运行设备、带压管线的维修保养。

9.指派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或无证操作。

10.指派无特种操作证的员工到特种作业岗位。

11.安排无资质人员进行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监护,或作业前环境监测不合格、不具备条件,盲目指挥人员作业。

12.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13.未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其工作。

14.发现员工违规作业时不及时制止、纠正。

15.制定检修计划时,未组织制定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16.布置工作时,未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17.未组织开车前安全检查就安排开车。

18.指挥带病装置、设备的运行运转。

19.不按规定审查、批准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

20.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侥幸心理、放任自流。

(二)典型违规作业的行为1.未经许可进行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射线探伤等特殊作业。

2.未经许可进行非常规作业。

3.未进行动火安全分析或分析结果不合格进行作业。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毒气体浓度,或未按照先通风后检测顺序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或分析结果不合格仍进行作业。

5.作业监护人离开监护现场、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或参与作业。

6.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危害告知即开始作业。

7.作业过程未按要求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8.使用没有合格标签的移动梯子、电动工具,或未按照要求执行一人作业,一人扶梯进行作业。

9.使用没有验收合格牌的脚手架。

10.拆卸可能含有物料的管线设备时没有使用防护面屏。

安全生产中的三违是指

安全生产中的三违是指

安全生产中的三违是指
安全生产中的三违是指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操作规范,违反安全生产规程,以及不负责任的行为。

三违行为是安全生产中的严重问题,它不仅会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还会影响企业的稳定生产和经济效益。

一、三违行为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守法意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遵守制度规定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

这包括不在设备设施安装使用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管理职责,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安全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以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三违行为违反安全生产规程。

安全生产规程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它规定了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循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要求。

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三违行为的重要表现,包括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忽视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瞒报、漏报事故隐患等。

三、三违行为不负责任的行为。

在安全生产中,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十分危险的,它给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巨大风险。

不负责任的行为包括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不及时整改和报告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进行工作等。

三违行为的发生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会给员工和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因此,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
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

同时,要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形成对违法行为的强有力的打击,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只有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三违”行为表现分类表

安全生产“三违”行为表现分类表

安全生产“三违”行为表现分类表一、思想状态类1、“安全第一”挂在嘴上,实际工作中不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2、安全责任只是写在纸上,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不到位;3、不重视安全工作,不按时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例会,不按要求对安全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认真总结;4、上岗教育、复工教育、转岗教育、违章教育、特种教育、入厂教育(新员工、施工人员)、新装置开车前安全教育等不按要求进行,存在应付了事、考试不严格等现象;5、安全原则不强,雇用无资质的外来施工队伍;6、安全意识差,不执行相关规范,私自同意改动建筑或装置原设计;7、安全意识不强,隐患治理之前没有落实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8、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事故或险情,出现事故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9、不重视安全,在作业任务量较大或时间紧迫的情况下盲目降低安全措施标准;10、不重视安全,对安全问题和隐患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重复出现;11、发现领导违章不敢说出来,存在畏惧心理,盲目服从;12、凭私人感情处理安全工作中的违章违纪问题;13、投机取巧,侥幸心理严重,认为不是每个人、每次违章作业就一定能够发生事故;14、安全意识淡漠,进入危险区域不首先认真熟悉环境;15、对外来人员出现的违章行为不制止,事不关己;16、对所从事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认真学习,不懂装懂,一知半解,不求甚解;17、怕麻烦,图省事,明知故犯,有意违反安全规程;18、胆大冒险,把违章行为当成个人英雄主义,随心所欲,严重违反安全规程作业;19、盲目从众,明知违章却随大流,意识不到安全隐患和危险的严重后果。

二、精神状态类1、精神不集中,作业粗心马虎,不拘小节,没有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隐患全放在心上;2、急功近利,在不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急于完成作业;3、情绪化作业,或者受家庭、外界因素影响带着气愤、忧愁、心烦等情绪作业;4、过度劳累、班前饮酒、带病工作等,致使精神状态萎靡或意识不清;5、长时间从事重复性操作,造成思想麻痹,作业过程中精神不集中;6、精神溜号,对工作环境检查不认真,在作业场所走动或作业时不注意观察周边环境;7、作业时麻痹大意,造成误操作、误指挥、误衔接、DCS监盘不到位、反应滞后等;8、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差,走扶梯、过路或在路上行走时不注意安全;9、在岗位上打闹、嬉笑、看无关资料、闲谈等,注意力不集中;10、在岗位上打瞌睡或睡觉;三、综合安全类1、进入现场穿钉子鞋、凉鞋、拖鞋、高跟鞋、工衣敞怀;2、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者戴安全帽不系下颚带;女工没有将长头发盘在安全帽内等;3、进入易燃易爆装置区没有穿防静电服装;4、酸碱岗位操作时不带防酸手套、不穿防酸碱工作服、不戴防酸碱面罩;5、噪声环境不戴耳塞、耳罩;6、接触粉尘不按规定使用防尘口罩等;7、有毒有害岗位操作不佩带防毒面具;8、上下梯子时不扶扶手;9、3米左右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10、夜间巡检时不带手电筒;11、巡检时在下水井盖上走;12、工作忙时安排工作不进行风险评价;13、用汽油、溶剂洗衣服;14、从高空往下扔东西;15、发现隐患不及时整改;16、更换灯泡时没有人监护,不系安全带,没先切断电源;17、干完活后乱扔工具产生火花;18、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手机等通讯器;19、装卸催化剂时不带护目镜,不按规定使用防尘口罩;20、由于安全阀泄漏将手阀关死,导致安全阀不起作用;21、处理液态烃泵泄露故障时,不戴防护器材,无人监护;22、进入限空间作业时、不做化验分析、不带防毒面具、无监护人;23、交接班检查、巡回检查和干活时、有时不戴安全帽;24、用汽油擦洗机泵上的油污;25、动火措施没有落实就在动火票上签字;26、工作量很小的临时用电项目不办理临时用电票;27、习惯性带烟火入厂;28、车辆厂内超速行驶;29、施工作业没有进行风险评价就开始作业,尤其是一些小活;30、点火嘴作业时,只有一个人到现场进行操作,没有监护人;31、一张动火票上办理了二处动火地点;32、临时用电票上的作业时间比动火票上的作业时间长;33、工作票不是本人签字,而是别人代替签字;34、施工作业时没有制定施工方案,只是口头交代一下,就开始干活;35、班长安排正在监护动火的人员去做其它工作;或者监护动火的人员在监火时离开动火现场去做其它事情;36、冬季下雪后岗位人员不及时打扫室外楼梯、平台上的积雪;37、对可燃气体检测器的报警不进行认真确认;38、现场拆卸易燃物料管线时,随地排放可燃物料;39、节假日动火作业,不执行动火票升级制度;40、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41、进入下水井进行清理时,不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42、装置内的避雷、防静电接地线断开,不及时处理;43、安全阀、压力表超过校验周期使用;44、泵房的轴流风机损坏,危险气体不能及时排出;45、装置内可燃气体报警仪失灵;46、泵房内易燃物不及时清除;47、防护器材不按期检查;48、消防设施不按期检查;49、巡检时,习惯用手掌感觉电机温度;50、操作高温易烫伤、低温易冻伤设备时,不按规定穿戴隔热服、隔热手套;51、对含有氮气、惰性气体等介质的设备或管线进行封堵时不佩戴防护用具;52、使用超过安全期或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53、不会正确使用呼吸器、防毒面具等安全防护用品;54、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铁器敲打设备;55、在防爆区域巡检、作业时不使用防爆手电;56、在防爆区域操作或检修时不使用防爆工具;57、工业用火、临时用电、进入有限空间、高处、施工动土、带压堵漏、探伤、断路、装置仪表检修、机动车辆长时间在装置区停留等作业不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58、票证办理存在填写内容不清楚、措施不具体、漏项、审批手续不全、越级代签、字迹不规范、不到现场确认等现象;59、票证规定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或落实的不具体;超限期使用;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级别与实际不符;60、作业人员不随身携带相关票证进行作业;61、风险识别不彻底;安全交底不认真;管理人员在没有履行票证上的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就指挥员工进行操作;62、外来施工人员没有办理相关证件就开始作业;6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受领导指派或私自从事特种作业;64、特殊作业无监护人;65、特殊作业监护人没有确认和落实作业安全措施或落实的不全面(如临时用火没有消防措施、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使用过期的消防器材);66、特殊作业监护人员代替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作业监护人没有做到善始善终;67、特殊作业监护人擅离职守;68、未经许可私自动用、取消安全消防防护设施或器材;69、擅自改动安全消防防护设施参数;70、私自占用防火间距或堵塞消防通道、压埋地下消防设施;71、擅自使用铁钉、铁丝、绳、锁等封闭防火门或者紧急疏散通道门。

“三违行为”的常见表现

“三违行为”的常见表现

“三违行为”的常见表现第一篇:“三违行为”的常见表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同时也不被别人伤害。

违章操作的行为:违章操作的典型行为:任意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设备;违背操作规程;故意不使用规定的安全器械到作业现场等;不具备资格而使用某种设备;其他违章行为。

图省事以求省时省力,违犯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例如,不携带必要的工具和安全设备按指定方式完成任务,认为安全规程的程序过于复杂而在工作中按个人意志予以简化等。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用具。

1.留有超过颈根以下长发、披发或发辫,不戴工作帽或戴帽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而进入有旋转设备和生产区域。

2.高处作业或在有高处作业、有机械化运输设备下面工作而不戴安全帽的。

3.操作旋转设备或进行检修试泵时,敞开衣襟操作的。

4.在易燃、易爆、明火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的。

5.生产场所赤膊、穿背心的。

6.从事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的。

7.电焊、气焊(割)、金属切削等加工中有可能有铁屑异物溅入眼内而不戴防护眼镜的。

8.高处作业位置非固定支撑面上、或在牢固支撑面边沿处、在支撑面外和在坡度大于45o的斜支撑面上工作未使用安全带的。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操作前不检查设备、工具和工作场地就进行作业。

2.设备有故障或安全防护装置缺乏、凑合使用。

3.发现隐患不排除不报告,冒险操作。

4.新到岗员工、变换工种复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就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

6.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未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7.在禁火区吸烟或明火作业。

8.受限或封闭空间内安排单人工作或本人自行操作的。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1.跨越运转设备,设备运转时传送物件或触及运转部位。

2.开动被封存或报废设备。

3.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或停留。

4.任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以及显示仪表和其它安全防护装置。

5.容器内作业时不使用通风设备。

6.高处作业往地面扔物件。

三违行为

三违行为

三违”行为界定一、共性方面:(二)严重“三违”行为1、无规程措施安排生产的。

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生产的。

3、规程措施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的。

4、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5、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的。

6、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

7、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安排上岗的。

8、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保险带的。

9、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10、破坏、偷盗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的。

11、有冲击地压或有煤与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面,放炮后在 30分钟内进入工作面的.12、瓦斯员或瓦安员未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工作的。

13、无安全运行许可证组织生产或运行的。

14、造成各类重大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

15、可引发造成人身或非伤亡事故的其它严重“三违”行为。

(一)一般“三违”行为1、酒后上岗,班中睡觉,打架的。

2、下井人员不按规定佩带自救器的。

3、上下井不排队候罐、候车,抢上抢下的。

4、井口把勾工不按规定发送信号的。

5、穿化纤衣服下井的。

6、乘人行车、罐笼超员的。

7、乘平巷、斜巷人行车不挂防护链(门)或车未停稳抢上抢下的。

8、在井口 20m 范围内吸烟或有其它火源的。

9、井口及井下人员不戴安全帽或在井下随意脱掉安全帽的。

10、私自携带烟火下井或在禁火区吸烟及使用火种的。

11、跟班干部无故晚下井、早上井的。

12、一般工种未经培训上岗或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

13、未持证进入要害场所的。

14、允许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的。

15、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的。

11316、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

17、不按规定佩带仪器、仪表的。

18、发放不合格仪器、仪表的。

19、井下随便拆卸矿灯的。

20、上井后不及时交回矿灯和自救器的。

21、跨越皮带不走专设过桥的。

22、各类司机不按规定发送信号的。

23、未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造成隐患的。

24、生产场所出现变化未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

安全生产的三违是指

安全生产的三违是指

安全生产的三违是指安全生产的三违是指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安全规定、破坏安全制度、不执行安全操作等行为。

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对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以下是安全生产的三违的一些具体表现:1. 不戴安全帽:在危险场所工作时,不戴安全帽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

安全帽能够起到保护头部的作用,防止物体的直接打击或坠落对头部造成伤害。

不戴安全帽容易发生顶部受伤的事故,对工作人员的身体安全造成危险。

2. 不穿防护服:在一些化工、制造等危险环境中工作时,不穿防护服是一种严重的安全违规行为。

防护服能够起到防护化学物品溅洒、燃烧等危险因素对身体的伤害。

不穿防护服容易导致身体接触危险物质,引发化学反应,造成中毒、灼伤等严重后果。

3. 不按规定使用防护设备:在高空、高温、高压等危险环境中,不按规定使用防护设备是一种危险的行为。

例如,不正确使用安全带、不佩戴绝缘手套、不戴耐高温手套等,都容易造成摔落、触电、烫伤等事故。

4. 擅自操作工作设备:未经培训和授权,擅自操作工作设备是一种明显的安全违规行为。

一些设备操作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未经培训和授权的操作容易造成设备故障、事故等后果。

5. 不执行作业票制度:在危险作业中不执行作业票制度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

作业票制度是一种安全控制措施,通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确定安全隐患、分配责任等,确保危险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不执行作业票制度容易导致作业不规范、安全隐患增加,引发事故的发生。

以上只是安全生产的三违的一部分具体表现,实际工作中还有很多其他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

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员工需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执行安全操作,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违”现象表现形式

“三违”现象表现形式
30
在高处平台上倒退着行走。
31
带负荷拉隔离开关,未向职工讲清楚带负荷拉隔离开关将会引起的严重危害性。因为它不仅妨碍设备的正常运行,而且会导致恶性误操作事故,损坏设备、影响供电,同时也可能发生人身触电等后果
32
用缠绕的方法装设接地线,未向职工讲清楚用缠绕的方法装设接地线是严重违反安全规程规定的作法。这样容易使接地线接触电阻增大,失去保护作用,导致触电事故。
15
明知重物超负荷或视线不清继续吊运。
16
利用桥式起重机当牵引机车使用。
17
在未装设栏杆的梯子、平台、钢结构、炉膛内外或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未系安全带和自锁安全绳,虽系了安全带,但将安全带挂在不牢固的物件上。
18
安全带在使用前未进行检查,或使用未经定期试验的安全带。
19
高处作业未使用工具袋,或较大的工具、未用绳子栓在牢固的构件上,或随便乱放,未采取防止从高空坠落伤人的措施。
45
车辆超额载货或载人,额定载重量是根据车型的性能和载荷能力确定的,要向司机讲清超过额定载荷能力载货载人的危害性,禁止超额载货载人现象的发生。
46
车辆装载移动或滚动物件、未采取固定措施,车辆装载移动或滚动物件,如不采取固定措施,极易发生滚动、移动伤人,酿成事故。
47
车辆行驶时,与驾驶员闲谈,或者驾驶员边开车边打电话。
43
车辆未停稳就上、下人员或车门未关好就行驶,车辆未停稳就上、下人员或车门未关好就行驶,极易造成摔伤、碰未停稳就上、下人员或车门未关好就行驶,极易造成摔伤、碰伤等交通安全事故。
44
卡车上人、货混载,未使职工清楚在卡车上人、货混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发生货物将人压伤、砸伤、挤伤等危险,从而加重对人员的伤害程度。

安全生产的三违现象

安全生产的三违现象

安全生产的三违现象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内容,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出现一些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即所谓的三违现象。

下面列举了一些常见的三违现象,并进行了详细描述。

1.违反操作规程: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生产人员对操作规程不
了解、不熟悉或者故意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风险明显增加。

比如,使用老化、损坏的设备进行生产;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开启、关闭等步骤;瞬时的高温、高压操作等。

2.违章操作:违章操作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擅自进行操作的行为。

例如,未经允许擅自改变机械设备的设计参数;违反工艺要求进行操作,导致设备故障等。

3.违反个人防护规定:个人防护是保障生产人员安全的重要手段,但是许多人会忽视或者故意违反个人防护规定。

比如,不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不穿防护服、防护鞋等。

以上三种违章现象,如果不及时纠正和整改,将会严重威胁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企业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严禁三违行为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什么

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什么

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解析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三违现象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

这三违现象往往会引发事故、损失和安全风险,对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员工的健康安全构成威胁。

下面将分别对三违现象进行深入解析。

1. 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是指在生产现场存在领导不分工不负责、指挥不恰当、命令混乱等行为。

通常表现为生产现场工作人员无视安全操作规程,以权威性指挥他人操作,导致作业人员上级作业,疏于注意安全措施和流程,增加了事故风险。

此外,违章指挥还可能引发工作人员的反感和抵触情绪,影响团队合作和工作效率。

2. 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工人或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操作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达到违章操作行为,可能导致事故和质量问题。

违章作业可能包括未经培训擅自操作设备、使用不合格工具、不按照规范操作等行为。

这些违章作业行为往往破坏了现有的工作流程、增加了不必要的风险,同时也可能影响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

3. 违章操作
违章操作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未按照操作手册、安全操作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例如未戴安全防护用具、操作不当、错位操作等行为。

违章操作可能导致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材料损失,同时也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

违章操作行为的发生往往暴露了操作人员的不负责任、不尊重规章制度等问题,需要及时纠正和管理。

综上所述,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是极具危害性的,企业应当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确保生产作业安全顺利进行,避免三违现象的发生,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和员工的安全健康。

常见“三违”表现行为

常见“三违”表现行为

常见“三违”表现行为1.“违章指挥”表现行为:(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危险作业(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

(3)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

(4)指派未持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5)发现违章不制止。

(6)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或带病作业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7)工种、多层次同时或交叉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未落实安全措施。

(8)指派存在职业禁忌证或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高龄人员上岗。

(9)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

(10)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

(11)在检维修活动时,涉及危险作业未开具作业票,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或指定监护人的。

(12)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

(13)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

(14)井下采场支护不到位或未确认安排员工作业。

(15)需要两人以上从事的工作只安排一人单独进行。

(16)动火前不进行安全教育,不落实、确认安全措施;(17)为生产需要,强令员工违反操作规程,使管道超压运行。

(18)指挥员工进行运行设备、带压管线的维修保养;(19)进入有限空间、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不办理作业票。

(20)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危害运行的隐患未整改的情况下,强令员工继续进行作业。

(21)不按上级部门的规定、制度、特殊天气、特殊时段下的安全要求,组织生产。

(22)不按规定组织安全阀的校验、维护、保养。

(23)锅炉安全附件超期未检,强令继续使用。

(24)不定期组织员工生产会议及安全、技术培训。

(25)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行为。

(26)其他违章指挥的现象。

2.“违章作业”表现行为:(1)违反操作规程、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如:未经许可开动、关停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造成意外转动、通电等;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指操作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操作);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器超速运转;违章驾驶机动车;酒后上岗、带电作业等。

矿工常见“三违”行为及后果

矿工常见“三违”行为及后果
矿工常见“三”行为及后果
“三违”表现
1、入井前喝酒 2、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 3、入井不携带自救器 4、穿化纤衣服入井 5、入井不戴安全帽 6、入井不携带矿灯 7、不接受入井检身制度 8、出入井口不按规定走出入口 9、超员乘罐笼 10、超员乘坐人车 11、乘罐笼时把头、手、脚及随身携带的工具等伸 出罐笼外面 12、乘坐人车不关车门、不挂防护链 13、在人行道宽度不够的大巷里行走,当车辆接近 时不立即进躲避硐暂避 14、在机车上搭乘 15、在两车厢之间搭乘 16、人在车行进中扒上跳下 17、开车时还不顾一切捡拾掉落在车外的物品 18、乘坐固定式矿车、侧卸式矿车、底卸式矿车、 平板车和材料车 19、扒乘井下货车 20、乘车时在车内站立 21、乘车时身体或携带的工具和零件露出车外 22、在斜巷行走,不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 人”的规定 23、在井下轨道中间行走 24、乘车时躺卧、打瞌睡 25、乘车乘罐挤上挤下、不听指挥 26、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27、乘坐带式输送机背向行进方向或站立、仰卧、 手摸皮带两侧 28、井下吸烟 29、用灯泡取暖 30、使用电炉子 31、闯放炮警戒线 32、擅自进入钉有栅栏或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 33、不走专门设置的过桥通道,随意跨越井下带式 输送机 34、乘坐刮板输送机
矿工常见“三违”行为及后果
“三违”表现
74、风量不足照常作业 75、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休息间 76、不熟悉灭火器使用方法 77、不熟悉灭火器存放地点 78、救护车辆挪作它用 79、携带矿灯进入爆破器材仓库 80、私自销毁爆破材料 81、炸药和雷管同车运输 82、将爆破材料装入衣袋里 83、将爆破材料乱扔、乱放 84、不等炮烟散尽,进入工作面 85、带失效、漏液矿灯入井 86、禁忌病症人员入井 87、横穿大巷、弯道、交叉口,忽视执行“一慢、 二看、三通过” 88、井下行走横跨正在运行的绞车道或无板绳道 89、行走在采区、巷道里不注意支护情况 90、在溜煤眼和下料眼内行走,或在溜煤眼下方停 留 91、不走行人绕道,在罐笼下方穿行 92、巷道乱堆乱放物品,安全出口不畅通 93、放飞车 94、采煤机运行时,不避开牵引链 95、干打眼,不喷雾降尘 96、打眼不戴防尘护具 97、突出矿井不佩戴隔离式自救器 98、润滑油、棉纱、布头乱扔 99、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里 100、检修掘进机时,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 下方停留或作业 101、坡度大于7‰时人力推车 102、在装有爆破材料的罐笼或吊桶内,有其它人员 103、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运送爆破材料 104、用刮板机、带式输送机运输爆破材料 105、清洗风动工具使用可燃性和有毒性洗涤剂 106、抵制安全监察,拒绝安全指令 107、干部下井不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108、不参加班前会 109、不参加安全活动 110、不参加安全培训 111、上班前不休息好

安全生产三违指的是什么

安全生产三违指的是什么

安全生产三违指的是什么安全生产三违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违反相关安全规定、规程或规范的行为,也可以理解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

其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况:1.违反安全规定:包括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规范等。

例如,劳动者未经培训、未装备个人防护用品、未遵守操作程序等。

2.违反安全规程:指违反企业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标准等的行为。

例如,操作员故意绕过安全防护设备进行操作、操作员未按规定使用工器具等。

3.违反安全规范:指违反行业标准、专业规范等的行为。

这些规范往往是在实践中总结出的最佳安全生产经验,包含了各类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措施。

例如,在建筑工地上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建筑材料、使用不合格的安全设备等。

安全生产三违的存在对企业和员工都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风险和经济损失。

对企业来说,三违行为可能导致工伤事故、生产停工、设备损坏等,不仅会带来直接的人员伤亡和财务损失,还会对企业形象和声誉产生不良影响。

对员工来说,三违行为可能危及其人身安全,造成重大伤害或死亡。

为了避免安全生产三违的发生,需要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标准规范等方面的工作。

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应加强对安全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此外,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违规行为。

总之,安全生产三违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规定、规程、规范的行为,对企业和员工都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风险和经济损失,因此,各方应共同努力,加强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安全生产中三违是指

安全生产中三违是指

安全生产中三违是指三违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不符合安全规定、不符合安全操作流程以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

三违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对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严禁发生三违行为,加强对三违行为的排查、防范和整治,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关键。

三违行为的主要表现有以下三个方面:1. 不符合安全规定:即在安全生产操作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行为。

例如,在施工场地上违反规定擅自停放杂物,堵塞安全出口,未经许可破坏安全设施等。

这些违规行为容易导致各种事故发生,如火灾、坍塌、触电等。

2. 不符合安全操作流程:即在安全操作中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操作的行为。

例如,在高空作业过程中不使用安全带,未经培训人员擅自操作或上岗等。

这些行为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3. 不符合安全要求:即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不按照安全要求进行操作的行为。

例如,操作人员在进行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时,未按要求进行隔离、停电、停气等操作,也未使用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

这些行为容易导致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针对三违行为,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同时,制定和实施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项作业流程、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2.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责任体系和内部控制措施。

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安全操作,确保所有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反规定进行操作。

3. 安全监督和检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整改。

并对发现的三违行为进行整治,严肃追究责任。

4. 安全奖惩制度:建立安全奖惩激励机制,鼓励和表彰安全生产中的优秀个人和集体,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对违反安全规定、违规操作和造成事故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三违行为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身安全和生产设施的完好。

“三违”行为界定及处罚标准

“三违”行为界定及处罚标准

********项目部对分包商“三违”行为与相关责任人的界定范围及处罚标准一、“三违”的识别“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一)违章指挥的识别z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2、违章指挥的原因:不从实际出发,盲目追求完成生产任务;没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人员、方法等条件不具备;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安全技术和规程,不尊重专家与职工的建议,强令或指挥他人冒险作业。

3、常见的违章指挥行为: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不履行审批手续,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放任自流等。

4、预防违章指挥的注意事项: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职工可以拒绝接受生产任务;加强自身安全素质的培养,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能够正确处理生产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违章指挥及时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

(二)违章作业的识别1、违章作业行为: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2、出现违章作业行为的原因:安全技术水平不高,不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明知是违章行为,但冒险作业;明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但怕麻烦,图省事而采取违章操作行为;侥幸心里严重,明知这种违章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仍采取试试看的违章行为。

3、常见的违章作业行为:不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不负责任;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臵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不执行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对违章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不按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操作设备;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等。

(三)违反劳动纪律的识别1、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违行为主要表现和定义

三违行为主要表现和定义

“三违”行为主要表现和定义“三违”: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违章作业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企业已成文的规章制度或各项临时性正式拟定方案规定的作业标准。

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技术标准的指挥行为。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迟到、早退、睡岗、串岗、脱岗、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等现象。

A类“三违”行为是指可能造成死亡或多人受伤事故的“三违”行为。

B类“三违”行为是指可能造成重伤或轻伤事故的“三违”行为。

C类“三违”行为是指受行为环境和其它条件影响,人身伤害可能性较低的“三违”行为。

公司“三违”行为分类表类属序号A类“三违”行为主要表现1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2 违反“十不吊”规定指挥起重作业。

3 多台起重机械联合作业无统一指挥或起重作业多人指挥。

4 发生事故后,未经许可指挥他人恢复生产。

5 指挥他人破坏事故现场。

6 在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下,组织他人生产作业。

7 指挥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8 隐瞒险情,欺骗、诱使、强令别人进入危险区域或处于危险中。

9 批准使用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或不合格的安全设施、设备。

10 未按要求如期完成安全隐患的整改。

11指挥或批准使用未登记、未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12 管理人员在违章行为现场没有制止住违章行为。

13 建筑工地立体交叉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

14 不按设计组织进行爆破作业。

15 大雾天、雷雨天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16 强令别人进入采空区或废旧巷道内。

17 指挥或私自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下井。

18 相向掘进到规定距离时,不通知停止一方作业。

19 采场台阶高度超出露天矿山安全规程规定的高度。

20 露天矿山上下台阶平行作业。

21 对各级安监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期进行整改的。

22 对危险作业(指动火作业、抽堵盲板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爆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未按规定办理许可审批签字、现场确认、技术交底就进行盲目作业。

三违行为分类

三违行为分类

三违行为分类“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

作业性违章1、上岗未出示安全作业证、未佩戴工作证。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厂区内吸烟。

3、酒后上岗。

4、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1未取得特种作业证的员工从事电工、动火等特种作业。

4.2司机无特种设备操作证开叉车。

5、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开始检修。

6、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启用。

7、进行检维修作业时,未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及其它能源供应,释放残余能量,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7.1、人员随意穿越警戒区域或警戒线。

8、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9、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10、在有毒、粉尘等生产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11、未办理动火作业证,进行动火作业。

12、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 进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3、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 进行登高作业。

14、未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15、未办理动土作业票,进行动土施工作业。

16、未办理吊装作业证,进行吊装作业。

17、特殊作业未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17.1各种作业票证上、签字不全、代签字。

17.2各种作业票证上自行篡改负责人、执行人、监护人18、作业时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

19、作业时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

20、作业时起重机工作中,从吊臂或吊物下通过、停留。

在高处作业下方站立或行走。

作业时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品。

21、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22、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23、检修电器设备(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24、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25、气焊作业时忽视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要求及安全距离。

25.1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足5米,动火点与气瓶间距不足10米。

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是指哪三个

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是指哪三个

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是指哪三个
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是指在生产过程当中违背规章制度的现象。

这些三违现象广泛存在于各行各业的生产实践中,如果不及时纠正和防范,就可能给企业造成严重的后果。

下面将介绍生产过程中常见的三违现象及其表现。

一、超标超限
生产过程中的第一个违法现象是超标超限。

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超过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所规定的生产标准或限制要求。

比如排放标准、生产工艺规定等方面超出限制,可能导致对环境造成污染、对员工健康构成危害等严重后果。

二、违章作业
生产过程中的第二个违法现象是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是指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企业制定的作业流程、操作规程等规定,擅自变更工序、工艺或者不按规定使用设备设施等行为。

违章作业可能会导致生产线失序、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问题的发生。

三、违反安全规定
生产过程中的第三个违法现象是违反安全规定。

违反安全规定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违背了国家、行业或企业内部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比如操作人员不佩戴防护用具、违章操作设备、操作人员疲劳驾驶等行为都属于违反安全规定。

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员工受伤、生产事故等严重后果发生。

总的来说,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是指超标超限、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定这三个方面。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纠正这些三违现象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双重目标。

安全生产三违行为

安全生产三违行为

安全生产三违行为
安全生产三违行为指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措施的行为。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三违行为:
1. 违章作业:在没有获得相关的操作证书或委托人的情况下进行作业,或者违反作业规程和程序进行作业。

2. 无证上岗:没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擅自从事相关工作。

3. 违规操作: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者擅自改变设备的工作状态。

4. 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危险区域:未获得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允许和指导,私自进入危险区域。

5. 无故拆除、损坏安全设施:故意破坏、拆除或损坏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设施,如安全警示标识、防护设备等。

6. 乱扔烟蒂或引火源:在易燃易爆场所乱扔烟蒂或使用明火,引发火灾。

7. 不戴安全防护用品:在需要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场合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如不戴安全帽、不戴防护眼镜等。

8. 违反作业管理制度:不按照作业管理制度进行作业,如擅自调整生产工艺、工序等。

9.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措施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停工、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违反化学品管理规定等。

以上列举的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三违行为,这些行为的发生会严重危害生产安全,因此必须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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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及其主要行为表现
“三违”及其主要行为表现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三违”特指管理者或操作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要求的人的不安全行为。

包括: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一、违章指挥:违章指挥指各级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求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指挥生产作业的不安全行为。

主要行为表现为:
1、操作者未经安全教育及岗位技能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而安排其上岗作业;
2、作业现场(设备设施等作业条件)不完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不采取安全措施,盲目安排生产作业;
3、工程项目及生产线未经安全性验收而擅自下令生产使用;
4、对下级或操作者反应报告的安全隐患不研究、不治理、不采取安全措施而组织生产;
5、不按规定给操作者配发劳动保护用品而强令或默许操作者上岗作业;
6、未进行安全技术论证及未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组织生产作业;
7、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失和明显失效情况下盲目组织生产;
8、超员、超量、超时、超负荷组织生产;
9、当管理者了解掌握到操作者的身体状况、思想情绪及心理状态不能保证安全操作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调整或暂停其作业安排(尤其是危险作业等特种作业);
10、其他因管理控制措施不到位,存有安全隐患及事故风险时的生产组织指挥行为。

二、违章操作:违章操作指操作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求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生产作业的不安全行为。

主要行为表现为:
(一)机械设备管理常见违章行为
1、设备传动部分保护罩(栏)缺损或未关好而开车操作;
2、检修带电设备时在配电开关处不断电和不挂警示牌;
3、进入机械设备内检修运转部件不设人监护或不采取动
力源断电措施;
4、随意开动非本工种设备;
5、超限(如:载荷、速度、压力、温度、期限等)使用设备;
6、设备上有安全装置,而开车操作时不用;
7、随意开动被查封(封存)设备;
8、随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显示仪表;
9、使用未经审批的临时电源或使用时不挂临时线牌,且没按规定接线的;
10、检修高压线路或电路时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
11、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
12、带负荷运行时断开车间(回路)配电刀闸或总开关;
13、违反起重十不吊;
14、货梯载人运行;
15、开动无卷扬限位器的起重设备工作;
16、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17、电器作业不穿绝缘鞋的;
18、旋转机床切削时带手套操作(上下料时除外);
19、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不使用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的;
20、加工机械电器接地不牢固或无保护接地的;
21、对插座电源不标识,使用标识不明或损坏的电源插座的;
22、任意调节移动式空压机上的限压阀或限压阀未按期检验、无铅封的;
23、高压气瓶在使用中未固定或使用安全附件不全的气瓶;
24、气瓶压力表、减压阀破损、超压使用的;
25、用带油污的擦布擦拭氧气瓶或用带油污的手去直接操作氧气瓶的;
26、未停机给设备传动部件加油或擦拭运行部位的;
27、锅炉压力容器超装超压、超温和超期运行的;
28、锅炉压力容器无使用许可证,操作人员没上岗证,安全附件不全或安全附件不按期进行检查、校验的;
29、在使用和搬运气瓶过程中抛、滚、敲打、撞击、火烤或不按规定存放的;容器内作业无人监护,不使用通讯设备,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30、潮湿地面、容器内或金属构架内使用非双重绝缘的
电动工具工作;
31、其它与机械设备有关的违章行为。

(二)防火管理常见违章行为
1、违反公司烟火管理规定的;
2、违反四级风以上室外明火作业,大风天用火规定的;
3、占用消防通道影响消防安全疏散的;
4、消火栓1.5米之内存放杂物、产品影响消防栓正常使用的;
5、私自动用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用于非灭火用途的;
6、易燃易爆品没有按消火规定运输、储存、使用及防护设施不符和规定的;
7、机动车辆进入液化气站、火工区、库区没有配戴阻火器的;
8、值更人员夜间不按规定进行巡逻检查或擅自脱岗的;
9、焊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点距离小于10米的;
10、明火作业没有进行审批私自动火的;
11、焊接没有进行专业培训、无证上岗操作的;
12、违反其他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三)公司内交通管理常见违章行为
1、无驾驶证驾车的;
2、酒后驾车的;
3、驾驶转向器、制动器、后试镜、刮水器、灯光信号装置、方向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4、超限(超载、超速、超员、超规格等)驾车;
5、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或号牌不清晰、不完整;
6、车门、车厢不关好驾车;
7、不按规定配备灭火器、防火帽;
8、把机动车擅自交给他人驾驶;
9、采用翻斗车、三轮车、叉车运输的危险品的;
10、机动车辆进入火工危险品工房、库房内或在其门前小于2.5米处进行装卸作业的;
11、叉车上载人的;
12、机动车客货混装违章驾驶的;
13、运输危险品的车辆搭乘无关人员的;
14、装载液态和气态易燃、易爆物品的罐车不挂接导链的;
15、违反其他机动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火工工艺技术管理常见违章行为
1、不履行弹药、火工品研制、试验、生产安全审批手续
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研制生产的;
2、弹药、火工品的各类工库房温度控制不符合工艺规定而研制、试验、生产的;
3、违反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定员定量规定的;
4、在易燃易爆工(库)房内不按规定存放物品和使用黑色金属工具的;
5、不按规定移动或搬运危险品,造成危险品跌落、摩擦或撞击的;
6、不执行弹药、火工品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操作的其它违章行为的;
(五)综合安全管理常见违章行为
1、特种作业非持证者独立进行操作;
2、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
3、非岗位人员任意在危险、要害、动力站(房)区域内逗留;
4、焊割未经完全清洗和不具备充分通风条件的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
5、物件堆放超高、不稳妥就结束工作;
6、留有超过颈根以下长发、披肩发或长辫,而不戴工作帽或戴帽不将长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域内的;
7、在高处作业或在有高处作业和机械化运输设备下面工作而不戴安全帽的;
8、在有五级大风的情况下高空作业;
9、穿高跟鞋的;
10、高处工作穿硬底鞋的;
11、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的;
12、高处作业位置在非固定支撑面上或牢固支撑面边沿处和支撑面外,以及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支撑面上工作而不戴安全帽的;
13、加工过程(金属切削、打磨等)中有颗粒物飞溅的场合不戴防护眼镜的;
14、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酸洗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的;
15、违反其他防护用品使用规定有直接造成伤亡或燃烧、爆炸,伤人事故可能的;
16、进入火工区研制、试验、生产现场的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携带禁忌物品;
17、未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而擅自从事危险作业的;
18、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
训、考核上岗的;
19、在危险品库房内从事生产、装配、拆卸、检验、试验和测验返修等工作的;
20、不按规定销毁处理废弃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
21、火工生产作业时未打开疏散门窗插销的;
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浮药、残药不及时清理的;
23、违反弹药、引信、火工品及危险化学品存放规定的;
24、对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易燃易爆残留物不进行彻底清理的;
25、在不符合防静电要求的场所内从事弹药、火工品生产装配,研制工作的;
26、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占用、堵塞安全通道的;
27、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直接冲入(排入)下水道的;
28、易燃易爆场所施工时,现场与其它设备、工房相连的管线,没有断开或没有用盲板隔离的;
29、火工生产不按规定使用防护装置和私自拆装、改装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的;
30、危险品岗位作业人员私自脱岗、离岗的;
31、容器内作业时不使用通风设备的,高处作业往地面任意仍物件;
32、违反其他安全操作规程的违章行为;
三、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指管理者及操作者影响安全生产作业,且容易产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违反劳动纪律要求的不安全行为。

主要形式表现为:
1、饮酒后组织指挥现场生产或进行生产作业;
2、在禁止烟火区域携带火种或吸烟;
3、作业期间在生产现场滋事、打闹、窜岗、干私活等与生产作业无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
4、作业期间擅自脱离岗位及失职失察行为;
5、在生产现场未经授权随意进行有碍安全生产的管理活动,无故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行为;
6、其他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违反企业劳动纪律的行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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